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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福音真理的闡述 part02

福音真理的闡述(第 2 部分,共 2 部分)

謬誤三

再者,既然神在世界存在以前就與祂同在的基督(約翰福音 17:5),從童貞女馬利亞(她已許配給木匠約瑟)那裡取了血肉之軀,並在那人性中將自己獻為贖罪祭(因為正是祂肉身的身體除去了罪 [歌羅西書 1:22])。我說,既然神的兒子,正如祂在肉身中一樣,為罪人帶來了救恩,並且藉此,正如我之前所說,我們得救了,就是藉著信祂的寶血、義、復活等。那麼,那些不承認基督,只承認祂在世界開始之前那樣(那時祂沒有血肉,因為祂是在童貞女時期才取了血肉 [加拉太書 4:4;希伯來書 2:14])的人,是多麼受了欺騙!我說,那些只承認祂在世界存在以前那樣的人,是邪惡地受了迷惑:因為他們這樣承認祂,而不承認其他,就是直接否認祂是成了肉身來的,他們屬於約翰所說的那敵基督的一黨(約翰一書 4:3):「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現在,因為仇敵極其顯著地曲解這段經文,就像他們曲解其他經文以致自取滅亡一樣,我將對此說幾句;因此,當他說「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神」時,他的意思是:凡靈不承認那在世界存在以前就與父同在的基督,在父所定的時間來到世上,從童貞女取了一個身體,既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並在那肉身中為人類違背神聖潔律法而做了並受了當受的一切,並將祂在那肉身中成全的榮耀之義,歸算給那些相信祂所做、以及在同一身體中正在做之事的靈魂,就不是出於神。

請思考第一點:這就是神靈的意思,首先請考慮,祂自己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當時祂的門徒以為祂只是個靈(路加福音 24:39-40)。

請思考第二點:既然祂在這肉身中為罪而死,請考慮那段經文:「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 [即從童貞女所生的基督] 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 2:24)。參看歌羅西書 1:22:「藉著祂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既然祂帶著釘十字架時的肉身從死裡復活,請考慮前面提到的那段經文(路加福音 24:39-40),那是祂復活後說的。

既然祂帶著同一個身體離開他們升上天堂,請考慮經上說:「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正祝福的時候,祂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 24:50-51)。因此,這些話的意思是: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也就是說,耶穌基督來到祂從童貞女所取的肉身中,藉著祂的順服與死亡,將我們這些被律法、魔鬼和罪惡所奴役的人帶向自由。「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 [基督] 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為什麼?「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 2:14-15)。因為祂「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 4:25)。因為祂,那位人子,藉著永恆的靈的力量,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給神,並藉此,或藉著那次獻祭,「獲得了永恆的救贖」(希伯來書 9:12, 14)。因此,我再三地說,要謹慎,除了神的基督外,不要接受任何基督:因為凡相信任何自稱為基督的人,都極有可能受騙。「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並且要迷惑許多人」(馬太福音 24:5)。

現在,既然已經談了這麼多關於救贖主、主耶穌基督的事,我將在主耶穌的幫助下,繼續談談祂的神性、出生、死亡、復活、升天和代求;以及祂第二次榮耀的親自顯現,那時祂將叫死人復活,並審判各人的行為(傳道書 12:14)。

首先,我將向你們證明祂(基督)是完全的神,與父同永恆,也與父同等。第二,藉著這位馬利亞之子(祂與父同等),世界被造。第三,祂在日期滿足時,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以下,為要贖出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也就是說,祂從女子出生,並在我們的人性中(因為祂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在我們的位置上,祂在稱義方面成全了律法(羅馬書 10:4),並為我們的過犯被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 1:23-25)。第四,馬利亞之子那被釘十字架的身體,在被埋葬於約瑟的墳墓後,確實從死裡復活了;祂帶著那個身體升上了天堂;並將帶著那個身體再次降臨,目的是:1. 審判活人死人。2. 接祂的聖徒到祂那裡。3. 對祂的仇敵施行永恆的定罪。我將根據所賜給我的智慧,簡要地談談這些事。

首先,基督是完全的神,我將首先用明確的聖經經文來證明。第二,從神、天使和人的見證中,由聖經所證實。第三,藉著從聖經中得出的幾個論據,這將清楚地證明這一點。

首先,用聖經來證明;雖然神聖潔的聖經全書都清楚地見證這些事是千真萬確的,但有些地方比其他地方更具說服力和針對性;因此,我將提及其中一些:例如箴言 8:22 等處,在那裡你會發現祂以「智慧」之名被提及,這與哥林多前書 1:24 給祂的名字相同。我說,在上述箴言的那處經文中,你會發現祂親口說出的這些表達:「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沒有深淵,沒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華還沒有創造大地和田野,並世上的土質,我已生出。祂立高天,我在那裡;祂在淵面的周圍,劃出圓圈。上使穹蒼堅硬,下使淵源穩固,為滄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過祂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那時,我在祂那裡為工師,日日為祂所喜愛,常常在祂面前踴躍,踴躍在祂為人預備可住之地,也喜悅住在世人之間。」同樣在約翰福音 1:1-2,你有關於基督的這些話:「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正如希伯來書 1:2,使徒為了證明馬利亞之子是完全的神,說:「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這兒子就是馬利亞之子,正如馬太福音 3 章所說,「但 [使徒說(希伯來書 1:8)] 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再者,在約翰福音 17:5,你有馬利亞之子親口說的話:「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再者,祂自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又說,我與父原為一。在腓立比書 2:5,使徒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啟示錄 2:8 基督自己也說,我是「首先的,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因此,我引用了一些聖經經文來證明馬利亞之子是真神。

第二,我將給出神自己關於這一真理的見證,即童貞女之子基督是真神:

  1. 首先看撒迦利亞書 12:7,你會發現這些話:「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在這裡,主稱那人為祂的同伴,這祂從未對任何受造物說過。再者,在馬太福音 3:17,祂稱祂為祂的愛子,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在前面提到的希伯來書(第 1 章)中,使徒高舉主耶穌,提出了這個問題:「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第 5 節)。「但論到子卻說」(第 8 節):「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這就是神自己對馬利亞之子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
  1. 天使表明祂是神:(1)因為他們順服祂。(2)因為他們敬拜祂。

(1)他們順服祂,如果我們比較啟示錄 21:9 和 22:6 就很清楚。在第一處經文中,我們發現有七位拿著七個末後災難的天使中的一位,與約翰說話。他不是自己來的;因為在 22 章第 6 節,他說:「主……差遣祂的使者,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僕人。」現在在第 16 節,你可以看出這位主神是誰:祂在那裡說:「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 [比較啟示錄 1:1]。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我說,天使的這種順服證明了那位作為馬利亞之子的耶穌,是真實且完全的神;因為他們只順服神。

(2)天使表明馬利亞之子是真神,不僅因為他們順服祂,還因為他們敬拜祂;是的,他們被命令這樣做(希伯來書 1:6),經上寫著:「神在領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又說:『神的使者都要拜祂』」,即馬利亞之子。現在,天使自己命令我們除了神以外不可敬拜別的(啟示錄 22:8-9)。當約翰俯伏要拜天使時,天使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現在,如果天使命令敬拜神,而他們自己卻敬拜那本性不是神的人,他們就會推翻自己,命令一件事卻做另一件事,從而失去自己的居所,在大日子被關進黑暗的鎖鏈中,受神自己永恆毀滅的懲罰。這就是關於天使見證馬利亞之子耶穌基督,是的,真實且完全的神的內容(以賽亞書 9:6)。

  1. [聖經所見證的人的見證表明基督是完全的神。] 現在是大衛在眾聖徒中的見證,他們見證馬利亞之子耶穌是真神;你可以在詩篇 110:1 找到,他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以賽亞在第 9 章第 6 節也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祂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再者,看彼得對這位馬利亞之子的見證;當耶穌問祂的門徒,你們說我是誰?彼得作為其餘人的代言人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馬太福音 16:16)。當多馬,基督的門徒之一,不相信其他人說他們看見了主,除非他親眼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他就不信。馬利亞之子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然後多馬爆發出強大的信心,為他的主作了榮耀的見證,說:「我的主!我的神!」(約翰福音 20:27-28)。再者,看保羅對祂的見證(羅馬書 9:5),在談到馬利亞之子時,他說,基督按肉體說是從父出來的,「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使徒約翰也作了同樣的見證(約翰一書 5:20),在談到耶穌基督時,他這樣說:「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那是誰呢?約翰說] 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祂是誰?「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我本可以在這裡引用魔鬼自己的見證,如路加福音 4:41,8:28,在那裡祂被他們承認為永生神的兒子:但沒有必要這樣做;因為我們已經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

第三,接下來是幾項聖經論證,足以證明馬利亞之子耶穌確實是真神。

  1. 除了真神以外,沒有誰能為違背聖潔律法而滿足真神的公義;但若你將以賽亞書 53:6 與馬太福音 3:17 對照,就會發現馬利亞之子耶穌為違背聖潔律法一事,給予了神完全且徹底的滿足;因此,馬利亞之子耶穌必然是偉大的真神。
  1. 凡有權柄捨命,又有權柄取回生命者,必然是真神;而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正是如此行;因此,他必然是真神(約翰福音 10:17;羅馬書 1:4)。
  1. 從古至今,乃至未來,從未有任何人能承擔世上所有信徒的罪,唯有真神能做到。但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卻「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這一切罪(彼得前書 2:24;以賽亞書 53:6)。因此,馬利亞之子耶穌既是人,也必然是真神。
  1. 從未有任何凡人能憑自己的能力,在魔鬼所有的試探中得勝(因為亞當在無罪狀態下尚且被試探勝過,並屈服於其下);但童貞女之子耶穌卻憑自己的能力勝過了這一切;因此,他既是真神,也是真人。參見創世記 3:15;以賽亞書 51:9, 63:5;馬太福音 4:24;路加福音 4:12。
  1. 從未有人自稱為真神(卻非真神)而能討神喜悅。但馬利亞之子耶穌自稱為真神,或視自己與神同等(這兩者是一回事),神卻對他甚為喜悅(馬太福音 3:17;腓立比書 2:6,7;約翰福音 8:29)。因此,馬利亞之子耶穌既是人,也必然是真神。
  1. 從未有人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唯有真神。而許配給約瑟的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手中握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因此,他是偉大的真神(馬太福音 28:18)。
  1. 除了真神,從未有人能保守軟弱的靈魂不從神那裡跌倒。馬利亞之子耶穌過去如此行,現在也如此行(約翰福音 10:27-30, 17:12)。因此,他是偉大的真神。
  1. 除了真神,從未有人能公義地自稱為首先的、末後的,或真實地說出「我是」(正如主所言)。但馬利亞之子耶穌確實如此(啟示錄 1:1 對照 17,18 節;啟示錄 2:8 及約翰福音 8:58)。因此,耶穌既是人,也必然是真神。
  1. 從未有人能絕對地赦免罪孽,唯有神(馬可福音 2:7;路加福音 5:21)。但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能赦免罪孽(路加福音 5:20;馬可福音 2:5)。因此,馬利亞之子耶穌既是人,也必然是真神。
  1. 聖經從未稱呼任何人為真神與永生神,除非他確實是真神。聖經稱呼童貞女之子耶穌為真神(以賽亞書 9:6;約翰一書 5:20)。因此,他是偉大的真神。
  1. 凡創造萬物者,無論是可見的或不可見的,無論是寶座、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必然是真神。但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創造了這一切(歌羅西書 1:14-18;約翰福音 1:1-16;希伯來書 1:2,3)。因此,他既是人,也必然是真神。
  1. 凡受造之有限生命的血,絕無法為罪人獲得永恆的救贖。但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的血,已為罪人獲得了永恆的救贖(羅馬書 3:23, 5:9;希伯來書 9:12,14, 10:19,20)。因此,童貞女之子的血,必然是神的血。使徒也正是如此稱呼,他對教會的牧者說:「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 20:28;約翰一書 3:16)。
  1. 從未有人能憑自己的能力勝過死亡,唯有真神(何西阿書 13:14;提摩太後書 1:10;希伯來書 1:2)。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親自勝過了死亡(希伯來書 3:14)。因此,他既是人,也必然是真神。
  1. 凡鑒察人心、知道人意念者,必然是真神(耶利米書 17:10)。但童貞女之子耶穌確實如此(路加福音 5:22, 9:47;約翰福音 2:24,25)。因此,他是真神。
  1. 凡憑自己能力命令狂風巨浪者,必然是真神(約伯記 38:10,11;箴言 8:29)。但馬利亞之子耶穌做到了(馬可福音 4:39-41;路加福音 8:24)。因此,他是真神。
  1. 凡是神的智慧、能力與榮耀者,必然是真神。但童貞女之子耶穌正是這一切,如哥林多前書 1:24;希伯來書 1:3 所述。因此,童貞女之子耶穌既是人,也必然是真神。

第二部分

接下來我要證明的是:這一位童貞女之子耶穌基督創造了世界。關於這一點,我先前已略微提及,在此僅作簡要說明。我將列出幾處闡明此真理的經文,隨後進入下一個主題。

首先,請看希伯來書 1:2,使徒在此談論神的兒子,即那位按前述經文(馬太福音 1:18-23;路加福音 2章;馬太福音 3:17)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兒子。神親自說:「這是我的愛子……」。使徒說,這位神的兒子,是神藉以對我們說話的,也是神藉以創造諸世界的。在歌羅西書 1 章,使徒談到聖徒的救贖時說:「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僅此而已嗎?不,他也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15 節)。在 16、17 節又說:「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此外,希伯來書 1:10 關於這位神的兒子——馬利亞之子基督耶穌——如此寫道:「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再者,約翰福音 1 章前 9 節,福音書作者或使徒談到這位兒子時說:「太初有道」,這道就是兒子(啟示錄 19:13)。這道,或說兒子,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但在約翰福音第一章第 9 節寫道:「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既然主帶領我到這裡,且考慮到貴格會(Quakers)因曲解這段經文,不僅使自己陷入歧途,還試圖誤導他人,因此在繼續之前,我必須針對此處說幾句話,內容如下:

使徒在前九節經文中,多半是在談論馬利亞之子的神性,並表明他創造了世界。而在這第九節,他談到的是人剛來到世上時的狀態,而非重生後的狀態。每個人來到世上時,都從身為神的基督那裡領受了一種光,這光就是良心,有些人錯誤地稱之為基督。這光或良心,會向人顯明有一位神,且這位神是永恆的(羅馬書 1:20)。這光藉著神在世上的作為,顯明了這位永恆的神;因為前述經文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這光也會責備罪,或使人確信並顯明違背這位永恆神律法的罪:因此,人在重生之前,就能藉著那光知道違背律法的罪就是對神的罪,這在未歸正的法利賽人身上顯而易見。正如基督對他們所說,他們心裡沒有神的愛,神的道也不存在他們心裡(約翰福音 5:38,42),但他們仍知道違背律法的罪是罪;因為他們因一個婦人犯姦淫而感到憤慨,而那行為是律法所禁止的(馬太福音 5:27,28);經上也說,他們被自己的良心責備(約翰福音 8:7-10)。

再者,使徒寫信給哥林多人,勸誡他們行事有規矩(哥林多前書 11:14),將他們引向自然本身,說:「你們的本性不也教導你們嗎?」等等。這光確實就是基督身為神,照亮一切生在世上之人的光,它使人確信違背神律法的罪。因此,正如使徒所說(羅馬書 1:20),他們是無可推諉的。也就是說,他們有自己的良心,向他們顯明有一位神,且這位神當受敬拜與順服;忽視這一點必將導致他們滅亡,儘管順服律法並不能拯救他們,因為他們無法為過去的罪向神做出完全的賠償;他們也無法在未來對這位全能、無限、永恆的神,做出完全、持續且徹底的順服。因為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 3:10,11)。

然而,雖然基督身為神,賜給每個生在世上的人一種光,即良心(正如他們自己所承認的),但這並不代表這良心就是基督的聖靈,或是作在人心中的恩典之工;因為每個人都有良心,但並非每個人都有基督的聖靈。猶大提到他那個時代的一群人,他們沒有基督的聖靈(猶大書 19):「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是的,外邦人、土耳其人、猶太人、異教徒、無神論者,都有那能責備罪的東西,但他們遠遠沒有基督的聖靈在裡面,反而以事奉私慾、世界和罪惡為樂;而使徒明確地說:「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靈卻因義而活」(羅馬書 8:10)。所以,那些對罪活著的人,並沒有基督的聖靈。不僅如此,讓我告訴你,連那些因罪從最初狀態被拋棄的魔鬼(猶大書 6),對他們可怕的罪也有所體會(彼得後書 2:4),以至於當他們僅僅猜測耶穌來到是要終結他們對世界的暴政,並要為他們的罪審判他們(他們知道終必如此)時,這使他們喊叫說:「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馬太福音 8:29)。雅各也向我們表明了這一點,他說:「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各書 2:19)。他們的信並非信靠基督來拯救他們;因為他們知道他並沒有取他們的本性(希伯來書 2:16)。但他們相信基督將來會使他們遭受永恆的痛苦;這種信念使這些驕傲的靈戰驚。

再者,人來到世上時,被賦予了良心,這良心會責備罪(約翰福音 2:9, 8:9),但人剛來到世上時,並沒有基督的聖靈在裡面;因為聖靈必須在後來,藉著傳講耶穌基督的僕人所傳的道而領受。這是神將聖靈傳遞給選民之心的慣常方式;這在許多經文中都很清楚,彼得向一群人講道時,經上說:「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使徒行傳 10:44)。又如(加拉太書 3:2,5 對照),「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這福音就是我們所傳講的信道。正如基督所說,這聖靈世人不能接受,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儘管他的兒女將與他有團契,使自己的靈魂得到極大的安慰(約翰福音 14:16,17)。

然而,這個殘忍的靈魂屠夫——魔鬼,為了確保靈魂失去榮耀,若有可能,便試圖說服靈魂,使其相信自己的狀態是好的;說它裡面有基督的聖靈;並以此為證,他說:向內看,向內聽,看看你裡面是否有那責備罪的東西:現在,那可憐的靈魂發現確實如此,便因對福音的無知,匆忙地附和良心的這些感動,良心命令它禁戒這惡、實行那善;若不照做,良心現在和將來都會為此指控並折磨它(羅馬書 2:15)。

現在,靈魂看到裡面有東西責備罪,便突然與之連結,以為那是基督的聖靈,於是因這種誤解,被自己良心的教導和確信(被魔鬼誤導)帶向了律法之工;在律法之下,儘管它終日勞作,竭盡全力,卻永遠無法平息神的忿怒,無法脫離律法的咒詛,也無法脫離哪怕一個罪惡念頭的罪咎。正確的路,是藉著相信另一個人(基督)在我們之外,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十字架上,親自所做的一切(希伯來書 1:2,3;羅馬書 5:15)。參見彼得前書 2:24;希伯來書 13:12。前者說,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後者說,這是在城門外完成的。

就這樣,那可憐的靈魂被極其可怕地帶入歧途,猛烈地拋入律法的咒詛之下,若非神出於純粹的憐憫阻止,它將終生被囚禁於此;並在生命終結時,墜入地獄的深淵。

再者,為了確保魔鬼能繼續執行他的計畫,他現在開始偽造恩典之工:在這裡他非常狡猾,將自己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 11:14)。現在他使靈魂相信他是它的朋友,是福音的傳道人;如果靈魂願意被內在的光(或良心)所引導,它就不必擔心,一定會做得很好。

現在他偽造了重生,說服他們,這是藉著跟隨他們帶到世上的光而成就的。現在他也開始讓他們經歷困難:現在,就像巴力的祭司一樣,他們必須用刀刺自己等等。現在,1656 年,貴格會信徒轉向了世界的律法。現在他們必須不戴帽帶;現在他們必須以麵包和水為生;現在他們必須聽從誘惑人的靈和鬼魔的道理,這些道理命令他們禁戒嫁娶,並命令他們禁戒食物,而這些食物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理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如提摩太前書 4:1-3 所述。現在他們若非聖靈感動,就不准說話(我說的不是基督的聖靈),儘管當它感動時,他們會說出如此悲慘的褻瀆話語,發出如此可怕的教義,以至於我驚訝於神的忍耐,他竟然沒有命令地開口吞滅他們,或者任憑魔鬼活活將他們抓走,令全世界震驚。

反對意見:但你會說,聖經不是說,是基督的聖靈顯明或責備罪嗎?(約翰福音 16:8)。

回答:是的,確實如此。但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我將提出以下幾點;即聖經中提到有兩件事顯明罪或責備罪。第一,律法,正如使徒所說(羅馬書 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第二,基督的聖靈顯明或責備罪,正如經上記著(約翰福音 16:8,9):「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馬利亞之子,即基督,如此說。

律法有時確實能憑自己的能力,在沒有基督聖靈的情況下顯明罪;如猶大的例子,他被謀殺的罪所責備,這使他喊叫說:「我有罪了」;然而在那時,他遠沒有基督的聖靈在裡面,反而被魔鬼極其猛烈地附身(路加福音 22:3,4)。

再者,有時基督的聖靈取用律法,有效地使人為罪、為義、為將來的審判而自責。

疑問:但你會說,我該如何知道我是單單被律法所責備,還是律法被主耶穌的靈有效地作用在我的良心上?

回答:1. 對此我回答。第一,當律法單憑自己的能力責備,而沒有基督聖靈的幫助時,它只會責備違背律法的罪,如咒罵、撒謊、偷竊、謀殺、姦淫、貪婪之類。我說,它只顯明違背律法的罪,若你不履行,就宣告對你的可怕咒詛,然後就離開你;但它不給你力量去完全且持續地履行它(若你想藉此得救,就必須做到)。現在,你因在亞當裡失去了力量,無法做到這些,你就是律法的破壞者。在這裡,律法在你的罪中找到你,並因你的罪定你的罪:但它不給你力量完全脫離罪;也不向你顯明你真正的救主,來救你脫離罪(即童貞女馬利亞之子,那人基督耶穌),而是命令你在永恆滅亡的痛苦下,繼續履行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事(加拉太書 3:10)。因此,如果你所受的責備僅限於違背律法的罪,儘管你有良心的恐懼與戰驚,你充其量也只是一個屬血氣的人,因而處於咒詛之下。

(反對意見)但你或許會說,我不僅被違背律法的罪所責備,我對罪也有一些抵抗力,以至於我在相當程度上禁戒了律法所禁止的事。

(回答)你可能如你所想的那樣擁有並做到這些,就像那些被稱為貴格會的盲目法利賽人,他們也認為自己做到了,卻仍是屬血氣的人:因此,請考慮羅馬書 2:14, 15,使徒在那裡談到外邦人對律法的順服時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這律法的功用,基督身為神,已照亮了每個生在世上的人(約翰福音 1:9),這正如貴格會所說,確實責備罪,但僅限於違背律法的罪:因此這必然是同一種光或律法;因為「律法是光」(箴言 6:23),並給人「知罪」(羅馬書 3:20)。因此,正如我先前所說,我現在再說一遍,如果你的責備僅限於違背律法的罪,儘管你的順服是任何人(除了馬利亞之子主耶穌外)所能做到最嚴格的,你充其量也只是在律法之下,因而必然處於咒詛之下,處於神的忿怒之下,無論你信與否(加拉太書 3:10;約翰福音 3:36)。

回答:2. 現在第二點,你該如何知道基督的聖靈是否有效地將律法作用在你的良心上;因此,直接回答:如果神之子主耶穌的靈有效地作用了律法,那麼基督的同一位靈會向你顯明比違背律法更多的罪。因為:

(1.) 它向你顯明,「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 64:6)。你看到你所有的禱告、默想、聽道、閱讀、施捨、禁食、改革,以及任何你作為一個不信者所做、正在做或能做的事,在神面前都應得他的咒詛與定罪,且是永遠的:因此,你遠離對它的信靠,以至於在某種程度上你甚至厭惡它,並以它為恥,因為這在神和你眼中都是可憎的(腓立比書 3:8)。你認為你最好的表現和你自己的義,是「床榻短,使人不能舒身;被窩窄,使人不能遮體」(以賽亞書 28:20)。這些事你不是輕描淡寫地看,也不是遠遠地看,而是真實且嚴肅地看,對它們的感受緊緊地貼著你。

(2.) 它向你顯明,你本性中對那人基督耶穌沒有信心,即使你沒有其他罪,僅因不信,你也處於滅亡的狀態,正如約翰福音 16 章 9 節所說:「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因此,如果你已被聖靈正確地責備,你就會看到在歸正之前,你對馬利亞之子、神之子基督沒有信心。它也向你顯明,你無法憑自己的力量去信,儘管你多麼願意;是的,即使你願意付出全世界(如果你有)來信,你也做不到。

(3.) 接下來,它會向你顯明,如果你不信那人基督耶穌,且是憑著「神運行之信心」(歌羅西書 2:12),你必將滅亡,且無可救藥;它也向你顯明,如果你沒有那人基督耶穌親自為罪人成就的義;我說,如果你沒有披戴那義來代替你自己的義,你就永遠完了;因此基督說(談到聖靈):「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音 16:8)。也就是說,聖靈將使男女確信基督在人性中所成就的義是充足的:所以他們不必為了義而奔向律法:「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4)。再者,如果耶穌的靈將律法有效地作用在你的良心上,你會坦然承認,雖然律法因你的罪咒詛並定你的罪,且不給你力量去履行或脫離罪:但神賜下那律法是公義的,「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 7:12)。

(4.) 最後,它也責備將來的審判:他(即聖靈)將叫世人為罪、為義,是的,也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使徒行傳 24:25)。那時靈魂看見,那位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耶路撒冷城外十字架上被釘死的人,將會再來;正是那位耶穌,正如他被看見離開門徒升天一樣(使徒行傳 1:11)。是的,那些被基督聖靈如此責備的人,知道神「已經定了日子,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使徒行傳 17:31):這人就是基督耶穌:因為「他是神所立定的,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使徒行傳 10:42)。

現在,喔,無論你是誰,無論是男是女,若你被基督的聖靈救贖性地責備,你對主耶穌基督會有無盡的渴望,以至於除了神之子的血,沒有什麼能滿足你,能潔淨你的良心;就是那在城門外流出的血(希伯來書 13:12, 9:14)。此外,除非你藉著真實的信心,看見馬利亞之子的義歸算給你,披戴在你身上,否則你無法安息(羅馬書 3:21-23)。然後,除非你對私慾和敗壞有了權柄,直到你將它們治服在主耶穌基督之下,否則你無法安息。那時你永遠不會認為自己的信心足夠了。不,你會經常呼喊:主啊,賜我更多寶貴的信心:主啊,對你的義有更多信心;對你的血與死有更多信心;對你的復活有更多信心:主啊,對你現在以人性坐在父的右邊,為我這個可憐的罪人代求這一點,有更多信心(約翰福音 16:5-7;提摩太前書 2:5;希伯來書 7:24,25)。然後,喔,可憐的靈魂,如果你來到這裡,你就永遠不會對別的福音有發癢的耳朵。不,你會說,如果長老會、浸信會、獨立派、狂熱派、貴格會、天主教徒、教宗,或天上的使者傳講任何別的教義,就讓他受咒詛,再三受咒詛(加拉太書 1:8)。就這樣,我簡要地向你們展示了:

第一,基督身為神,如何照亮每個生在世上的人。

第二,這光會做什麼,即藉著所造之物向他們顯明有一位神;且這位神當受敬拜(羅馬書 1:20)。

第三,我向你們展示了那光與救主基督之靈的區別。

第四,我也向你們展示了,如何藉著它們各自的果效來區分兩者。

第一種光責備罪,但僅限於違背律法的罪;它也不向靈魂顯明救主,也不(因為那是聖靈的工作)從它所咒詛的咒詛中拯救出來。但我向你們展示了,當基督的聖靈來並有效地工作時,它不僅向人顯明他們違背律法的罪,也向他們顯明,如果他們不信馬利亞之子、神之子耶穌基督的義、血、死、復活和代求,他們就處於滅亡的狀態(約翰福音 6:44, 16:24;馬太福音 3:17;希伯來書 1:9)。關於責備的本質,我認為此時有必要說這些。

第三部分

現在第三點。雖然我已經談過這件事,即關於我們的主救主,但藉著恩典,我將再用幾句話說明,他是如何被造的,即由婦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為要救贖律法之下的人。我的意思是,神是我們的救主。

第一,關於這一點,請看以賽亞書 45:15,那裡有這些話:「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實在是自隱的神」:在 21、22 節有這些話:「誰從古時指明這事?……除了我以外,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為什麼,你是誰?「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此外,以賽亞書 54:5:「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他必稱為全地之神。」也請閱讀該章 6-8 節。我可以大量引用經文來證明這是真理,但我只提醒你們兩三處,然後繼續;第一處在猶大書 25 節:「願榮耀……歸與我們獨一的神我們的救主。」以及使徒行傳 20:23;約翰福音 3:16;約翰一書 5:20。

反對意見:但你會說,神既眼目清潔,不看邪惡(哈巴谷書 1:13),他怎麼會是罪人的救主呢?

回答:對此回答。「及至時候滿足」,罪人的救贖應當實際成就時,「神就差遣他的兒子(這兒子與父同等(約翰福音 1:1, 17:5, 10:30)),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即他服在律法的權勢與咒詛之下),其目的「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贖出來」(加拉太書 4:4,5),也就是說,要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他為我們成了咒詛」(加拉太書 3:13)。由此可知,當罪人的救贖要實際成就時,神就差遣他永恆的愛子來到世上,披戴人性,正如約翰福音 1:14;希伯來書 2:14 及提摩太前書 3:16 所說,「神在肉身顯現」,即取了肉身。

第二,這位與父同等的神的兒子,在他所取的人性中,完全履行了全部律法:所以使徒說:「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4)。這位基督所成就的義,被稱為「神的義」(羅馬書 3:22)。這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我的意思是,它歸算給所有藉著信心抓住它的人。這也是使徒那句話的部分含義:「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拉太書 3:27)。也就是說,藉著信心披戴了基督的義,以及基督為你們成就並賜給你們的一切。這也是使徒(歌羅西書 2:9,10)的意思,他說:「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即馬利亞之子(1:13,14))裡面。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也就是說,在他順服與義的裡面;這也是使徒本人極力追求的(腓立比書 3:8,9),他說:「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這位主被猶太人釘死,正如……

這正如哥林多前書 2:8 所言:「我為他(即基督)已經丟棄萬事,[包括律法的義,在那義上我是無可指摘的(腓 3:6),以及其他一切事物],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這義是「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 3:22)。但以理書第九章(24、25 節)也同樣闡明了這一點,那裡預言彌賽亞時說,他來是「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恆的義」。至於這義就是馬利亞之子的義,請留意第 26 節,那裡說:「過了六十二個七,彌賽亞必被剪除」,即基督將被釘十字架,「但不是為自己」,即基督被釘十字架,並非因為他犯了任何罪;因為他未曾犯罪。那麼,這必然是為了百姓的罪(約 11:50),正如大祭司所說:「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對你們是有益的」,這人就是真正的彌賽亞(但 9:24),也就是馬利亞之子(太 1:18-23)、神的兒子(太 3:17),以及真神(約壹 5:20)。這位彌賽亞,這位童貞女之子,這位神的兒子,這位真神,並非為自己而死,因為他沒有冒犯過;他履行律法、止住罪過並引進永恆的義,也不是為了自己,因為他沒有犯罪(彼前 2:22)。因此,必然的結論是:這神的義,這永恆的義,是歸算給一切相信的人,並加在他們身上(羅 3:22;林後 5:19-21)。但是,

第三,這位彌賽亞,這位馬利亞之子,這位神的兒子,這位真神,他是為他兒女所犯的罪而被處死,正如那句話所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神的愛」(約壹 3:16)。此外,使徒在使徒行傳 20:28 對教會的牧者說:「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參見撒迦利亞書 12:10。

現在,我不希望被誤解。我並非認為或說他在神性中死了,而是如經上所記,他在自己的身體裡,在木頭上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 2:24);這木頭就是十字架(西 2:14)。正如使徒再次所說,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 1:3)。使徒在歌羅西書 1:19-22 談到這位榮耀的神時(此前已談及他的神性),又這樣說:「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心裡作惡,以致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也就是說,身為真神的基督,在地上完成了所有實際的順服後,便憑著他神性的能力與權柄(約 19:30,10:18),甘心將自己交給父的忿怒(賽 63:3)——這忿怒本是可憐的罪人所當受的——(參見來 9:14 並帶著理解閱讀該節),正如彼得前書 3:18 所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即神的兒子代替可憐的罪人:「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再次(彼前 4:1):「基督既在肉身受苦 [不是為他自己(但 9:26)],[在他從童貞女所取的身體裡(彼前 2:24)],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也就是說,讓我們像他一樣向罪死,好叫我們能像他一樣向神活(羅 6:10)。至此,我已簡要向你們說明:

I. 馬利亞之子即是真神。

II. 他創造了世界。

III. 他是我們的救贖主,以及他是如何成就救贖的。

IV. 他為罪人而死,以及他是如何死的,即:並非在他的神性中,而是在他的人性中,在他自己的身體裡,在他自己的肉身中(西 1:22),用他自己的血(徒 20:28)和自己的生命(約壹 3:16;約 10:18)救贖了他的教會。

現在,我們將(若主願意)繼續探討關於他的埋葬、復活、升天、代求、第二次降臨、身體的復活以及永恆審判的其他事項。

關於他的埋葬

我將透過幾處經文證明他確實被埋葬了,然後繼續探討。請看馬太福音 27 章 57 節及後續經文。神的兒子耶穌被釘十字架一段時間後,氣斷了;也就是說,他死了;在他死後過了一段時間,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准許了。約瑟取了耶穌的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即耶穌的身體)他自己的墳墓裡,又把一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離開了。路加福音 23:51-53 也有記載。使徒保羅也教導了這一點(林前 15:3-4),他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此外,使徒在使徒行傳 13:29 談到耶穌基督時說:「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裡。」關於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埋葬,就說到這裡。

復活

接下來,我要證明那被猶太人釘在兩個強盜中間、名叫耶穌基督的那個人,確實復活了。正是那個人,帶著他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那個身體,從他被安放的墳墓中復活了。我將透過以下四點證明:1. 藉著聖經,2. 藉著天使的見證,3. 藉著基督復活後親口所說的話,4. 藉著使徒在聖經中的見證。

首先,請思考詩篇 16 篇 10 節,先知在那裡論到基督的復活說:「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 2 章 22 至 32 節引用了這些話。以賽亞書 26:19 也以基督的口吻說:「死人要復活,我的屍首要興起。」參見約翰福音 20:15-16,那裡提到他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他叫她馬利亞,她稱他為夫子;這表明他已經復活,且她在復活後認出了他;因為他已經從墳墓出來了,參見第 6、7、8 節。另一處經文是路加福音 24:1-3。耶穌的門徒來到墳墓,想去膏耶穌的身體,發現墓門口的石頭已經滾開了;進去之後,卻沒有看見主耶穌的身體;他們為此感到困惑和不安(第 4 節)。但當他們中有兩個人往以馬忤斯去,談論耶穌所遭遇的事時,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第 15 節)。另一處經文是馬可福音 16:9,那裡說:「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曾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請注意聖靈在這裡是如何用這些話語表達的:「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這是為了向我們暗示一個確據:那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行過許多神蹟、醫治過許多疾病、並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七個鬼的同一個耶穌,確實復活了。是的,聖靈說,正是那位在馬利亞身上行了如此奇妙神蹟的同一個耶穌,他先向她顯現。願這些經文足以證明神的兒子的復活。

第二,你們也將從聖經中得到聖天使的見證。首先請看馬可福音 16:3-7,話語如下:「她們 [即門徒] 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她們很想見她們的主,但她們認為自己無法挪開遮住墓門的石頭。「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 [即朝墳墓方向],就看見石頭已經滾開了。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 [即天使] 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她們 [門徒] 就甚驚恐。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 [你們沒有理由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他的地方。』」還有什麼經文比這更清楚的呢?這裡有一位主的天使準備讓耶穌的門徒確信他已經從死裡復活了。為了讓她們不至於認為他所說的不是那位正確的耶穌,他說:「是的,就是你們所說的那位耶穌;你們尋找拿撒勒人耶穌,不是嗎?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你們是認真的嗎?是的,如果你們不信我,請看安放他的地方。這段經文或見證對我們的目的非常清晰。此外,下一處是在馬太福音 28:3-7。在第 3 節,有一位天使(如前所述)為耶穌的復活作見證。「他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 [即對前來尋找耶穌的婦女]:『不要害怕』」:但那些試圖將主留在墳墓裡的人,若願意,就讓他們害怕吧;因為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你們沒有理由害怕;他不在這裡,因為他已經復活了;他不可能既在身體裡在這裡,又復活了:如果你們不信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他已從死裡復活了;並且看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但我們能確定嗎?天使說,是的,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看這段經文是如何清楚地見證基督的復活。天使說,在這裡,你們尋找一位救主,除了他,沒有什麼能滿足你們,正是那位被釘十字架的;好吧,你們會得到他,但他不在這裡。那麼,他在哪裡呢?他已從死裡復活了。但你們確定是我們所尋找的那一位嗎?是的,就是那被釘十字架的(第 5 節)。但我們該去哪裡找他呢?他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就是他生前在世時常去的地方,在他被釘十字架之前:為了讓你們確信在那裡能找到他,要知道是神的天使告訴你們的(第 7 節)。至此,你們已簡要獲得了神天使的見證,證明童貞女之子、神的兒子耶穌,已從死裡復活了。

反對意見:但你們可能會說,他們會不會被欺騙了?他們的眼睛會不會眼花,以為自己看見了這樣的事,而事實上根本沒有這回事?

回答:好吧,因為要讓人相信基督確實從墳墓中復活——就是那個人,帶著那個身體——是一件如此困難的事;儘管上述所說的(藉著恩典)足以令人信服,但為了某些人的不信,我們將轉向使徒行傳 1:3 所提到的更多「無誤的憑據」,以使這一點更加清晰。

第三,請看主是如何對待一位不信的門徒(約 20:23-29)。你們會在第 23 節看到,基督復活後與門徒交談,但多馬不在他們中間。當門徒再次看見他時,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第 25 節),但多馬不信他們。又有一次,耶穌再次來到門徒中間,那時多馬也在。主一說:「願你們平安」,就轉向多馬,對他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第 27 節)。這就好像主在說:來吧,多馬,你對我復活的真實性懷疑得太厲害了;你說除非用指頭摸到釘痕,並把手探入我的肋旁,否則你就不信。來吧,多馬,伸過你的指頭來,看看我的手,看看上面是否有釘子穿過;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摸摸看我裡面是否還有士兵用槍刺入所留下的洞,不要再如此不信,要相信我的復活是一個榮耀的真理。

另一個無誤的憑據是在路加福音 24 章 36 節到 44 節末尾。在第 30 節說,主(就在他們談話時)「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但他們遠非平安,反而驚惶害怕,以為看見了魂。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你們以為我看見的是魂嗎?看我的手,我的腳。」仔細看我,看看我的手和上面的洞,同樣看看我的腳和上面的洞,要知道是我自己,不是你們所想的魂。要知道,是我自己,不是別人。你們的心動搖了嗎?那麼用手摸我,看一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就好像他在說:來吧,我的門徒,特別留意我,不要膽怯,也不要驚恐,要考慮到這確實是我自己。好吧,他們仍然不能信,只是希奇竟有這樣的事:當他們還在希奇時,他要給他們另一個無誤的憑據:「耶穌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第 41 節)。就好像主在說:來吧,我的門徒,我看出你們充滿了不信,如果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你們將看見我在你們眾人面前吃。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和一塊蜂房,「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再次(第 42 節),主用另一個無誤的憑據來對抗他們的懷疑,說:我的門徒,難道你們不記得我被釘十字架前,我和你們的談話嗎?我告訴過你們,摩西的律法、先知書上所記指著我的一切話,都必須應驗(可 8:31,14:21)。另一個無誤的憑據是他顯現在提比哩亞海邊,他在岸上向他們顯現,呼喚他們,為他們預備了早餐,並在那時與他們在一起時行了一個顯著的神蹟,即捕獲了一百五十三條大魚,網卻沒有破(約 21 章,請閱讀整章,以及徒 10:41)。這既是一個偉大的神蹟,也顯示了他對受造物的權能與權柄。除了他復活後與門徒吃喝之外,還有他對他們的教導(徒 1:3)。這並非最不重要的,即他在地上與門徒在一起四十天,幾乎六週之久,講論神國的事:這對他們在復活上的信心是一個強有力的堅固。

第四,我現在將簡要觸及兩三處經文,這些經文闡明了門徒對他復活的見證。第一處是在使徒行傳 10:40-41。在那裡,使徒談到主耶穌說:「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現給眾人看,而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 [使徒說],就是他從死裡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再次,使徒行傳 4:10 和 13:29-31。話語如下(使徒談到耶穌說):「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裡。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那從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見他,這些人如今在民間是他的見證人。」參見哥林多前書 15:1-8。關於他從死裡復活,就說到這裡。

升天

接下來,我要證明那個人,基督耶穌,童貞女之子,在他自己的身體裡,就是那個被釘十字架的同一個身體,是在雲彩和諸天之上。儘管這被那些所謂的貴格會信徒和其他這一代的異教徒輕視,但我確信,對於那些將其視為錯誤和虛妄而拒絕的人來說,這將證明是真實的,且代價慘重。但為了證明這一點,第一,我將證明他已經升天。第二,他已經升到雲彩和諸天之上。

第一,他已經升天,參見以弗所書 4:8-10。「所以 [使徒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 [再次] 的那位。」

再次,閱讀約翰福音 20:17,那裡基督在從死裡復活後,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也就是說,我還沒有帶著我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這個身體升上去。「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 [指他的門徒] 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反對意見:但在那處經文(有些人可能會說)(弗 4:10)說,那降下的,就是升上的那位。現在,在世界被造之前,並沒有人性與神同在天上;因此,如果他只是從永恆以來就與父同在的那一位,那麼馬利亞之子的人性就沒有升到天上。

回答:回答是,從約翰福音 1:1 可以清楚看出,神的道或神的兒子,作為靈,在世界被造之前就與父同在(多 1:2)。但如今,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即父與他所定的時間到了,「神就差遣他的兒子 [就是世界被造前與他同在的那位(約 17:5)] 為女子所生」(加 4:4);也就是說,由女子所生。「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 2:6-7)。現在,正如他由女子所生,正如他有了人的樣式,他也以我們的人性升到了父的右邊。關於這一點,我懇請你們翻到使徒行傳 1:9-11,在那裡你們會發現,他就是那位由童貞女所生、被釘十字架的同一個人;如果你們比較第 3 節與第 9、10、11 節,就會發現確實如此。現在在第 9 節,在他講了許多事之後,他們正看的時候,即當他的門徒看著他時,他被取上升,即他從他們那裡被取到天上,如第 11 節所述,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們定睛望天,看他上去的時候(這天,並不在他們裡面;如果是,他們就不需要望向雲彩和他們外面的天了),看哪,有兩個人站在他們旁邊,不是在他們裡面,穿著白衣,也說(即站在他們旁邊的那兩個人或天使說):加利利的諸位啊,為什麼站著望天呢?在這裡,他們同樣不是向內看,而是站著凝視或望著主耶穌,那位馬利亞之子,他被一朵雲彩從他們那裡帶走了(第 9 節)。但為什麼(天使說)你們如此凝視天呢:你們的主在一段時間後會再來(太 25:19;可 13:34)。因為,這同一位耶穌,即那被釘十字架、復活、並與你們在一起這四十天的,你們看他怎樣往天上去(即在雲彩中),他還要怎樣來(徒 1:3)。但他會在再來之前失去他的身體嗎?不,天使說,他要這樣來,即正如你們看他去的那樣;以同樣的方式,即帶著同一個身體。否則我敢肯定,如果他在再來之前失去身體,他就不能以同樣的方式來;因為他是帶著那個身體去那裡的。但那被釘十字架的同一個耶穌,就是去或升到天上的人。如果你們比較路加福音 24:39-44 與該章第 50、51 節,你們可以清楚地發現確實如此。因此,如果他以同樣的方式再來,他必然帶著他被釘十字架時的同一個身體再來。

反對意見:但你們會說,聖經說,那降下的就是升上的那位,這對我(你們說)而言,暗示了只有靈的升天?

回答:回答是,我們並不是說(如我之前所說)升上去的是另一個人,而是同一個:即那從永恆以來就與父同在的同一個基督,從天上降下來:那從天上降下來的同一個基督,也升回那裡去了;只是,他降下時沒有身體,並從童貞女那裡取了血肉之軀。儘管他降下時沒有身體,但他,那降下時沒有身體的同一個基督,卻帶著身體升了上去,就是他從童貞女馬利亞那裡所取的那個身體。參見路加福音 24:39-51;使徒行傳 2:30-31;約翰福音 15:1;哥林多前書 9:24-25。現在讓我給你們一個比喻,因為這是正當的;因為基督和他的使徒有時也使用它們,目的是讓靈魂得到更好的啟發。比喻是這樣的:假設有一個赤身露體的人來到你家,儘管他離開你家時穿得很好,但那個進來時沒有衣服的人,和那個穿得很好出去的人,是同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如此,主耶穌以靈的身份進入童貞女的腹中(太 1:18),但他出來時卻穿著一個身體,並帶著一個身體升回天上。比較路加福音 24:39 與使徒行傳 1:11 和 2:30-31。

現在我也要提出幾點供大家考慮,以便更好地澄清這一點。

考慮 1. 他確實對門徒說過他要離開他們(約 14:3,16:7;太 25:19)。是的,他說,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然後我會,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後,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這樣我在哪裡,即我去哪裡,你們也在哪裡。現在,我說,如果基督沒有離開他的門徒(因為那是他的意思),就他的身體同在而言;我說,如果他沒有就他的身體同在而言離開他們,他所說的就超過了他所執行的;這簡直是可怕的褻瀆;他的去,就是他去天上。參見彼得前書 3:22。

考慮 2. 他是在那裡接受父的應許(路 24:49),這應許就是豐豐富富地澆灌下有福的聖靈。關於這一點,請參見使徒行傳 2:33-36,「他既被神的右手 [在天上] 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 [因為這是千真萬確的],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考慮 3. 如果他在地上,他就不能作祭司(來 8:4)。現在,人基督耶穌是一位榮耀的祭司(來 7:24),在天上(來 9:24)。因此,他能拯救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因為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這人(7:25))。

考慮 4. 如果他沒有去天上,他自己和使徒的教義就是虛假的;是的,天使的見證也是,認為這是虛假的,對任何人來說都是該死的背信棄義(彼前 3:22;徒 1:9-11)。

考慮 5. 要知道他已經去了天上,因為聖經說他去了;這是神藉著他的聖使徒和先知所說的真理:是的,神聖潔的人被聖靈感動,說出這些話(弗 6:9;彼前 3:22;來 9:24)。

考慮 6. 如果你說那個人沒有去天上,那麼你也必須斷定他仍然在墳墓裡;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就說先知、使徒、天使、基督、神和所有人都是撒謊者,他們在聖經中為這些榮耀的真理作了見證(賽 26:19;徒 10:40-43,13:30-39,1:9-11;啟 1:17-18,2:8)。正如使徒論到他自己以及耶穌基督的其他使徒和僕人所說的:「我們竟被發現是為神作假見證的;因為我們見證神叫基督復活了:如果死人不復活,神就沒有叫他復活。——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 15:15, 20-22)。

第二,現在我要證明,他在雲彩和諸天之上。我的意思是,他在最低的天之上。因為有三層天,如哥林多後書 12:1-4 所示。保羅在那裡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現在,

聖經中的「天」,有時是隱喻性的,有時是實質性的。第一,隱喻性地,它被用於神的教會和子民,如啟示錄 12:12。第二,實質性地,它被用於物質的天,即太陽、月亮和星星所在的地方,如創世記 1:8, 14, 15, 16 相互比較:馬利亞之子耶穌已經升到這天之上。因此,我懇請你們與我一起思考一下。

考慮 1. 當他去到他所去的那天時,他離開了他的門徒,如經上所記,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 14:2-3;約 16:7;徒 1:9-11)。所以,他並沒有以他的人格和人性進入他們裡面的天。如果是這樣,他必然進入了外面、雲彩和星星之上的那個天(創 1:8, 5, 16)。

考慮 2. 他被一朵雲彩接去;是的,他被從他們那裡提到上面去,如使徒行傳 1:9-11 所述,並被帶到天上;是的,他的門徒站著凝視或望著他進入天,這天必然是雲彩之上的那層天。(1.)如果你考慮門徒的姿勢,他們望著帶走他的雲彩向上看。(2.)考慮他去的方式,是在雲彩中。(3.)他被接去,離開了他們的視線。(4.)並因此被接到天上;這天必然是雲彩之上的天,神在那裡有他特別的同在(伯 22:12-14)。但進一步說,

考慮 3. 那些今天活在身體裡的信徒,「是與主分開的」(林後 5:6),但現在,如果人基督升到了他們裡面的那個天,他既不會「與他們分開」,他們也不會與他分開;但既然他就他的身體同在而言與他們分開,他們也與他分開,顯然他升到的那個天,必然是在外面,在雲彩之上的。

考慮 4. 人基督升到的那個天,必須容納他直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如使徒行傳 3:21 所述,他升到這天已經有一千六百多年了。我敢肯定,沒有一個活在世上的聖徒能活那麼久,然後就睡了,歸到他列祖那裡;所以他升到的那個天,不是在裡面,而必然是雲彩之上的那層天。但

考慮 5. 那個從門徒那裡升上去的,是一個人,有血有肉,而不僅僅是一個靈;因為他說,摸我,看一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 24:39, 50, 51)。現在讓反對者透過聖經證明,在聖經中是否有任何被稱為「天」的地方,能夠容納一個四五英尺高的人,長達一千五六百年;除此之外:因此,它必然是外面那層雲彩和星星之上的天。

考慮 6. 主耶穌那個人升到的那個天,不能永遠容納他;因為使徒說(帖前 4:16):「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所以,從他升到的那個天還有另一次降臨;他從那天的降臨是為了這個目的,即接他的子民到他那裡去,如第 17 節所述,所以很清楚,人基督(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升到的不是你裡面的任何天,而必然是外面雲彩之上的那層天(來 12:22)。如果你考慮到他升到的地方,即他進入的天,就是所有已故聖徒靈魂所在的地方:「因此,」保羅說,「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現在保羅在這裡(腓 1:23)並不是指僅僅在靈裡享受基督;因為他在說這些話時,已經在很大程度上享受了這一點;但他談到的是死亡,以及這生命結束後與基督同在;如果你比較第 20 到 26 節,就會很清楚,他在身體裡時與他分開(林後 5:6)。因為「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

考慮 7. 人基督升到的那個天,不是進入地上的教會;而是進入外面、雲彩和星星之上的天(約 16:7,14:1-3;提前 2:5)。而這

大衛在詩篇 47:5 預言道:「神上升,有喊聲相隨;耶和華上升,有角聲相隨。」基督若僅僅作為神,祂無處不在,無所謂上升;但作為神人,或就祂的人性而言,祂確實上升了。這在以弗所書 4:8-10 中說得極其清楚,論到祂在復活並升入雲霄之上的天時,對祂子民所有仇敵的凱旋。

關於基督的再臨與相遇

第八,請思考:當基督從祂現今升入的那天降臨時,祂的聖徒將與祂在空中相遇,正如聖經所言(帖前 4:16-17):「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即他們將從墳墓中出來]。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 [在那日],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請在此稍作留意,看看人子基督升入的是哪一個天,看看那是否就是太陽、月亮和星辰之外、之上的天。

當基督與祂的聖徒第二次相遇時,一方上升,一方下降;一方在雲中被提向天,另一方從天降向地,他們必然會在空中相遇,也就是在天與地之間。因此,一方來自天,一方來自地,且相遇於天與地之間的空中,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證明:人子基督升入的天,必然是那太陽、月亮和星辰之外的天(腓 3:20;帖前 1:10)。關於馬利亞之子升入雲霄之上的天,就說到這裡(徒 1:9-11,3:21;彼前 3:22)。

中保的代求

接下來,我要證明人子基督耶穌的代求,正是在我所說的那天進行的;儘管有些人對此嗤之以鼻,甚至稱之為戲法;我在此不提這些人的名字,只勸誡他們,切勿褻瀆真理以及神子在祂代求中的職分。

我將引用幾處經文來闡明此真理,然後繼續。

首先,請看詩篇 16:4,大衛預言基督的代求時說:「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指惡人];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現在,將此與希伯來書 8:4 對照,那裡說:「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以及希伯來書 9: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 [指所羅門所建的殿],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 7:25)。

第二,你可能會問,這裡提到的「人」是誰?是的,因為聖經說:「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 2:5)。在前面提到的希伯來書第 8 章中,使徒論到基督在天上的祭司職分,並將其與地上的祭司作對比,他說(第 3 節):「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 [指基督] 這位祭司也必須有所獻。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這律法即摩西律法(9:19-23),那裡也論到律法下的祭司職分,以及他們獻公牛和山羊的血(第 12 節與 19-21 節對照)。而主耶穌是聖徒的大祭司,祂獻的是自己的血(第 14 節與 24 節對照)。正如律法下的人獻上公牛和山羊的血,人子基督耶穌也將祂自己的血獻給了父;若你對照希伯來書 9:14,就能清楚看見:「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並對照] 希伯來書 10:12,那裡說:「但這人 [指童貞女之子(2:14 與太 1:21 對照)] 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再者,在前面提到的希伯來書第 7 章,你若閱讀第 22 節及以後的經文,會發現祂的代求被清楚地闡明,聖經說:「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多,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指律法下的祭司,因人人都有一死,不能永遠活在世上](啟 2:8)。但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他有祭司的職任,長久不更換」(啟 1:18)。所以,祂(這位人子)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這位人子)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簡言之,藉著主的幫助,我已證明了馬利亞之子,也就是神之子的代求。這關於基督祭司職分的論述,也足以證明祂身處星辰之外的天上。但所有人(除非是瞎眼的)都能看見,這些是我們主耶穌基督及其父神的真理;而那些反對這些真理的人(如貴格會信徒),是被魔鬼猛烈地佔據,喪失了理智;他們裡面既沒有神的真理,也沒有祂的聖靈(約二 9-10;約 5:38, 42)。

基督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現在,藉著主的幫助,我要談到我所承諾的最後一點,即證明這位人子基督將要來審判活人死人。首先,我要證明真理本身,即那人將要再來審判世界,包括活人與死人。第二,我要向你們說明祂的再來將非常迅速。第三,祂再來時將要做什麼。第四,祂來時誰能站立得住,誰不能。

第一,那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人將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請讀提摩太後書 4:1:「我 [保羅說] 在神 [對提摩太,也對所有信徒說] 和基督耶穌面前,就是他必在顯現和他的國度裡,審判活人死人。」如果你想知道這位主耶穌是誰,請看使徒行傳 10:38-42,你會發現那是拿撒勒人耶穌;你想知道那是誰嗎?讀馬太福音第 2 章末尾,你會看到祂是童貞女馬利亞之子,馬利亞許配給了木匠約瑟。在使徒行傳 10:38-42 中,你會發現這些話:「神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我們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 [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現給眾人看,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裡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 [即神吩咐我們],證明 [即在傳道中要勇敢] 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即猶太人所釘死的那位拿撒勒人耶穌]。」這也是使徒行傳 17:30-31 所說的:「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 [指人沒有福音],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 [這日子就是審判日(太 12:36)],藉著他所設立的人 [即拿撒勒人耶穌],按公義審判天下 [與徒 10:38-42 對照],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 [即叫拿撒勒人耶穌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即給萬人一個確據]。」這也是基督自己的意思(太 24 章),祂在談到第二次再來時,稱自己為人子,說:「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第 30 節),「人子降臨也要這樣」(第 27 節)。「人子降臨也要這樣」(第 37 節)。「人子降臨也要這樣」(第 39 節)。順便一提,值得注意的是,這位生命與榮耀的主在這一章談到祂第二次再來時,大多稱自己為人子。祂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祂不願祂的人性及其教義在天之下被抹去:因為祂知道,在末世必有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彼後 3:3)。我可以列舉更多經文來證明祂第二次再來的教義,如希伯來書 9:28;彼得後書 3 章;帖撒羅尼迦後書 1:6-8;路加福音 21 章;馬太福音 24, 25 章;啟示錄 22:7, 12, 20;哥林多後書 5:10;羅馬書 14:10;使徒行傳 24:25。但是,

第二,我要向你們說明祂的再來將非常迅速。誠然,沒有人能知道那日子或時辰,但只要聖經能給我們光照,讓我們看見祂降臨的迫近,我們就可以去探究。若你閱讀馬太福音 24 章,你會看到許多關於祂降臨的兆頭。

  1. 經上說有離道反教的事。這已經應驗,並且每天都在應驗。
  2. 打仗和打仗的風聲,是祂降臨近了、就在門口的另一個兆頭。
  3. 許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是祂降臨近了的另一個兆頭。如今許多人的愛心是何等冷淡?兩三年前還火熱的人,現在變得不冷不熱、冷淡了。他們對主的顯現冷淡,對福音的見證冷淡,對聖徒的愛心冷淡,對神的敬拜冷淡;是的,非常冷淡,這是一個顯著的證明,表明主的降臨近了。
  4. 星辰從天上墜落(即信徒從他們曾經承認的信仰中墮落),是主降臨近了的另一個兆頭。你如今看見多少信徒從神及其子耶穌基督的教義中墮落,彷彿根本沒有來世這回事,也沒有主耶穌基督及其第二次降臨這回事。
  5. 在祂第二次降臨之前,許多可憐的靈魂將帶著沒有油的燈繼續他們的信仰(太 25:1-7)。主知道這一代大多數的信徒都是這類信徒,是的,非常愚蠢的信徒,這是主降臨近了的另一個確據。
  6. 當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近了,世上將幾乎沒有信心。主知道,現在有許多人像路西法一樣高傲,但到那日,因缺乏信心,他們將被拋入坑底,甚至地獄的深處。
  7. 基督第二次降臨的另一個兆頭是世人大多數屬肉體的心思;如今幾乎所有活著的人的行為都揭示了這一真理正在應驗,要知道當他們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必不能逃脫(帖前 5:1-4)。
  8. 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將有許多假基督和假先知出現,顯大神蹟、大奇事,如果可能,連選民也要迷惑(太 24:24;可 13:22)。這在我們這個時代不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清楚地應驗了嗎?特別是在那些被稱為貴格會的人中間,他們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被封鎖以至於滅亡,他們有些人自稱為基督,並顯出大神蹟(如他們的戰兢),以及那種讓愚昧人欽佩並跟隨的律法主義式的聖潔,這表明基督的降臨非常近了。
  9. 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世上將有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彼後 3:3)。如果這段經文曾經應驗,它就應驗在這些被稱為貴格會的人身上:因為他們正是今日嘲笑基督第二次降臨的人,那降臨將從星辰之外的天而來(帖前 1:10;腓 3:20);因此聖靈說,這些譏誚的人會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一樣,見彼得後書 3:3-7。在那裡你會看到他們的嘲笑及其原因。閱讀吧,願主賜你悟性。但我不想讓你以為我在這件事上隨意亂說。要知道,我親耳聽過他們褻瀆;是的,帶著猙獰的面容,嘲笑那位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從星辰之上的天第二次降臨的人的教義。是的,他們當面告訴我,我使用了符咒和巫術,因為我所傳講的符合聖經。我還當面被告知,我傳講了一個偶像,因為我說馬利亞之子在天上,帶著那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時同樣的身體;他們還對生命與榮耀的主及其寶貴的福音發洩了許多褻瀆的話。願主按他們的行為報應他們。

我本可以指出基督和祂的使徒所顯示的許多其他降臨兆頭。但我將聖經推薦給你,它能使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藉著對主耶穌的信心(提後 3:17)。

現在,聖經中也極其顯著地記載了祂降臨的方式。關於這一點,我提幾件事。

  1. 祂降臨時,幾乎沒有人期待祂的降臨。「當他們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帖前 5:1-3)。這突如其來的災禍將發生在祂第二次降臨時,因為這正是使徒在那三節經文中所說的。那時,全世界將在如此意想不到的時刻被捉住,它將臨到他們,就像網羅捉住那些被困在其中的生物一樣。正如經上所記(路 21:35):「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這是在他們毫無察覺時,突然發生的。
  2. 祂帶著祂所有的聖徒和天使降臨。那時,主將從祂現今升入的那天降臨,正如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 所記。那時,祂要來,所有的聖徒同祂一起來,正如猶大在他的書信第 15 節所說。那時,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大衛、約伯、彼得和保羅,連同過去、現在以及未來所有的聖徒,都要與主耶穌基督一同坐在寶座上,如馬太福音 19:28 所述。在祂面前,萬國都要聚集,正如經上所記(珥 3:12):「萬民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因為我必坐在那裡,審判四圍的列國。」這事尚未成就,但在神的時候必會成就:這將使所有繼續嘲笑或犯罪抵擋神及其基督的人感到震驚,並遭受永恆的咒詛。
  3. 祂將在烈火中降臨(當祂再來時:祂降臨的方式將使所有在罪中被發現的人,寧願爬到山下,也不願見榮耀的主(啟 6:15))。正如以賽亞所說:「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他的車輦像旋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賽 66:15)。「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猶 15),我稍後會進一步說明。

第三,因此,接下來我要向你們說明祂來時將要做什麼。

  1. 當基督第二次降臨時,那些在墳墓裡的人將要復活,並從墳墓中出來(如我之前所說),正如約翰福音 5:28-29 所言。基督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你會說,這裡說的墳墓是地上的墳墓嗎?是的,正是如此。為了進一步證明,請看但以理書 12:2。但以理在那裡論到同樣的事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 [或復活],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 [或定罪] 的。」

我不在此爭論復活的任何區別,只證明死人必將復活;這是聖經中一個清楚的真理(徒 10:42;啟 20:11-14;帖前 4:16;林前 15:52)。「死人必將復活。」

  1. 祂將召集所有男人和女人,為他們所有的 [3] 隱秘罪惡思想、言語和行為交帳;那時,所有心裡的隱情都要顯露出來。那時,你所有的姦淫、偷竊、貪婪、偶像崇拜和褻瀆的思想都將被揭露,正如那句話所說:「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 2:15)。但何時呢?「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第 16 節)。參見哥林多前書 4:5:「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什麼時候?就是主來的時候;祂要做什麼?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即你在有生之年所犯下的所有狡猾、隱秘的罪惡;是的,祂要「顯明人心的意念」;即世人所策劃的最隱秘、最隱蔽的事。那時,所有午夜的淫亂者都將連同他們所有的罪惡一起被揭露;那時,你(或許)犯下了那些你不想讓你的鄰居、父親、妻子、丈夫或任何其他人知道的罪,即使給幾千塊錢也不願讓人知道,那時你將不得不把它們全部揭露出來,甚至在房頂上(路 12:3)。那時,你這恨惡神兒女、祂的道路、祂的話語、祂的聖靈的人;那時,你這嘲笑拿撒勒人耶穌第二次降臨的人;那時,你這活在公開的褻瀆或隱秘的偽善中的人,那時,我說,對你們來說將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清算時刻。那時,你們這些死在罪中的人,將向大山呼喊:「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和羔羊的忿怒 [這羔羊就是人子基督耶穌(約 1:29)]。」啊,我的朋友們!如果神的面容如此可怕,你認為祂的打擊將會如何?那時,如果你所有的閒話都要交帳,正如經上所記:「但我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 12:36),而且你所有的污穢行為也將在那時受到審判,使你得到公義的報應。聖經說,你要知道,「為這一切事,神必審問你」(傳 11:9)。那時,

你這不信的人,必因你所有的罪而落在審判之下。(1.)你必須交帳。(2.)你必須在審判中跌倒。哦,我的朋友們,對於所有那些在主耶穌之外被發現的人來說,炎熱的日子即將來臨:瑪拉基說:「看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4:1)。審判之日將像火爐一樣燃燒,所有沒有基督公義遮蓋的人都將如碎秸。啊,朋友們,把一個紅熱的火爐和碎秸放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火會燒毀一切。

  1. 當基督第二次降臨時,祂降臨的另一個目的是要從祂的國度裡剔除一切絆倒人的事(太 13:41-42)。「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現在祂的國裡有許多絆倒人的事:即

(1.) 不冷不熱的信徒,他絆倒了 (a.) 主,(b.) 祂的子民。但那時,你這不冷不熱、絆倒人的信徒,將不再絆倒神的教會。
(2.) 散漫的信徒也絆倒了神、基督和祂的教會。(a.) 他因散漫的行為和惡劣的舉止羞辱了福音。(b.) 他因此使世人褻瀆神的名。(c.) 他傷了神子民的心(腓 3:18)。但要知道,你也要被除去,不再絆倒神、基督和祂的聖徒,你將因你的絆倒行為而哀哭切齒(太 18:6-7)。

  1. 基督第二次降臨的另一個目的是要剪除世上所有無知的人。有一代可憐的靈魂以為他們的無知可以成為藉口:唉!有人說,我是一個可憐的無知男人或女人;因此我希望主會憐憫我:我們不能,其他人說,像某某人那樣做,難道主會定我們的罪嗎?就這樣,可憐的靈魂,正如他們走在通往滅亡的寬路上,生怕錯過了通往地獄的路;他們成群結隊地吞下那些將永遠毒害他們身體和靈魂的東西。

問:但你會說,難道主不會憐憫無知的靈魂嗎?
答:不會憐憫那些活在無知中並死在無知中的人。祂自己說過(賽 27:11):「因為這是無知的人民,所以造他們的必不憐憫他們,形成他們的也不施恩給他們。」再者,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 1:8 也說,當耶穌基督降臨審判世界時,祂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

但你會說,那些在該日得不到恩典的無知者是誰?或者無知是如何表現出來的?我只列舉三四種人;並留給你去查考聖經,如果你勤奮閱讀,它們會進一步向你揭示。

(1.) 褻瀆的譏誚者,他嘲笑神的真理,並繼續活在罪中,參見彼得後書 3:3,使徒將其歸因於他們的無知(第 5 節)。因此他將他們比作畜類(2:10, 12),他們「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他們因不曉得而毀謗,在自己的敗壞上必遭遇敗壞」;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明白其中神的大能,所以毀謗其中所包含的真理,並以為神和他們一樣(詩 50)。
(2.) 形式上的信徒,他只有福音的概念和一些表面的聖潔,但缺乏福音的信心:這樣的人被稱為愚拙的童女(太 25:2-3),基督在那日會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此外,那些認為只要口裡承認基督,宣稱認識神,卻在行為上否認祂的人;儘管他們有所有的信仰告白,如果他們繼續這樣,將永遠滅亡,因為他們是可憎的、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廢棄的,或缺乏判斷力的,即無知的(多 1:16)。
(3.) 律法主義的義人,儘管他們在律法的義上無可指責:因為他們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如閱讀、聽道、禱告、公開或私下的敬拜、與鄰居和睦、禁食、施捨、他們所認為的善行、公正的交易、禁絕世上更嚴重的污穢、嚴格遵守第一和第二塊法版的誡命;所有這些以及許多其他事情都可能包含在他們自己的義中,這是基於他們的無知,並在悖逆中繼續;這樣的無知者在那日將會滅亡,因為他們因無知而不服神的義,羅馬書 10:3 與路加福音 19:27 對照,那裡基督說,當祂第二次降臨時,祂要吩咐那些不服祂(祂被稱為神的義(賽 46:13))或不願祂作王統治他們的人,在祂面前被殺。
(4.) 那些心繫世界、追隨世界誘惑的人;主稱這樣的人為愚昧人(路 12:20;箴 7:7),他們跟隨它(即世界,以一個穿著妓女服裝的女人為比喻)像牛往宰殺之地,或像愚昧人去受刑罰,直到箭穿透他的肝,像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並且不知道,注意,這是因為無知(第 23 節)。

  1. 基督降臨的一個合適的結局是,祂的義人將像太陽一樣,在他們父的國度裡發出光輝(太 13:43)。現在有許多事情阻礙了神的子民像太陽一樣發光。
  2. 例如,他們有一個取死的身體,這使他們在前往迦南的旅途中發出許多嘆息(羅 7:24;林後 5:2)。他們遇見許多悲傷的試探,這也使他們多次憂愁(彼前 1:6)。他們還有許多其他事情阻礙他們現在發光;但那時,取死的身體將被脫去。我的意思是,那時罪將不再存在於神的子民的本性中:他們現在如此卑賤的身體,將被改變成與神子榮耀的身體相似,「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 3:21)。

  1. 基督降臨的另一個目的是要清算祂的兒女,看他們如何運用祂託付給他們的才幹(太 25:19;羅 14:12;林後 5:10)。
  1. 祂降臨的另一個目的是要建立祂的國度,這在祂顯現時將是極其榮耀的(提後 4:1;羅 8:19-21)。我只是觸及這些事情,因為我想儘快結束;本可以談論許多其他事情,但此時我暫且不提。

但你會說,祂顯現時誰能站立得住?嗯,我之前告訴過你,「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詩 1:5)。無論他是隱秘的還是公開的,正如我剛才告訴你的,一切都將被揭露,一切都將顯明,一切都將進入審判。

啊,可憐的靈魂!那時你勇敢的話語救不了你;那時你雄辯的舌頭對你毫無益處:如果你沒有穿上禮服,你將會無言以對,正如馬太福音 22:12 所述。但你這歸正的人,必在審判中站立得住;你這重生的人必進入國度,除此之外無人能進(約 3:5;啟 21:27)。

但我如何知道我已經重生了呢?

(1.) 嗯,如果你重生了,那麼你就知道你起初並不是作為基督徒出生的(弗 2:1-3)。「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2.) 你知道你曾經對主耶穌沒有信心;並且因為你不信馬利亞之子而被定罪(約 16:9)。
(3.) 你藉著馬利亞之子的血和義,看見了所有真正的喜樂(林前 15:57;羅 7:25)。
(4.) 你重生了嗎?那麼,除非你看見神微笑,並向你仰臉(林後 4:6;詩 4:6),並且是透過馬利亞之子、神之子的面容,否則你無法安靜。
(5.) 你知道神已經賜給你信心(腓 1:29;弗 2:8)。
(6.) 你重生了嗎?那麼你知道童貞女馬利亞之子的教義是正確的教義(約二 9)。
(7.) 那麼你也期待馬利亞之子第二次從天上的雲中親自顯現(來 9:28;啟 1:7)。

這些事情,雖然簡單,但如果主將它們印在你的良心上,對你我都有益處。因此,讓我們稍微檢驗一下這件事。

檢驗 1. 你認為你是基督徒;否則你應該感到遺憾:好吧,但神何時向你顯示你不是基督徒?你何時看見了這一點:並且在基督聖靈的光中,看見你因原罪而處在神的忿怒之下?(羅 5:12)。不,你知道原罪是什麼意思嗎?它在你的思想中是否微不足道?你是否在暗中慶幸,你還是你一直以來的那個樣子?如果是這樣,那麼請確知,神的忿怒至今仍住在你身上(約 3:36)。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就是那些在審判中跌倒的人之一,除非你重生,成為新造的人(林後 5:17)。

試驗二

你認為自己已經重生了(若果真如此,那很好),但為了不讓你那可憐的靈魂受騙,我懇求你思想:聖靈是何時向你顯明,你本性中毫無信心?基督的靈又是何時因你不信祂,而使你對罪產生罪的確信?或許你曾像法利賽人一樣,藉著律法和自己的良心,對違背律法的罪有了確信(約翰福音 8:9;羅馬書 3:20)。然而,你何時曾看見自己因缺乏對馬利亞之子的信心,而成為一個失喪的受造物?若非如此,你就尚未被基督的靈有效地歸正;因為聖靈若有效地使人對罪產生確信,祂必會使人對「不信」產生確信。即便你對違背律法的罪有再深刻的確信,若你未曾看見自己因不信基督而處於罪的權勢、轄制、罪咎與刑罰之下,你就尚未得到救贖性的確信;因為聖靈的工作之一,就是使人對罪產生確信——耶穌(那位許配給木匠約瑟的馬利亞之子)說:「因為他們不信我。」反過來說,你心裡是否在說,你從未尋求過信心,而是一直擁有與世上任何人一樣好的信心?若是這樣,請務必知道,你裡面並沒有神運行所賜的信心(按神通常的作工方式而言);若果真如此,那麼請知道,若人子此刻降臨審判世界,你和你所自以為擁有的那一切信心,都將在審判中跌倒(帖撒羅尼迦後書 2:12)。

試驗三

你重生了嗎?若是,你就會看見你最大的罪,就是缺乏對馬利亞之子的信心。你就會看見,正是祂被神差遣,為世人的罪而死(約翰福音 1:29, 3:16-19;使徒行傳 13:38, 39),並且你在祂裡面已經完全,無需任何律法的行為(羅馬書 4:5)。那時,你必在基督耶穌裡誇口,而不倚靠肉體(腓立比書 3:3);然而,你卻在馬利亞之子的肉身與血中喜樂,因為你知道祂的肉是真可吃的,祂的血是真可喝的(約翰福音 6:55)。你極願一生都以此為生命:以祂的降生、順服、死亡、復活、升天,以及祂如今在父右邊那榮耀的代求為生命(希伯來書 7:24, 25)。但如果你在這些事上動搖,要知道你充其量不過是個嬰孩;若你仍執迷不悟,神可能會在你這不信的狀態中將你剪除,把你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試驗四

你重生了嗎?若是,你就會看見一切真正的平安與喜樂,都是藉著馬利亞之子的血和祂的稱義而來,正如羅馬書 7:25 和哥林多前書 15:57 所言。有許多可憐的靈魂被虛假的狂喜和自以為是的安慰所迷惑(約翰福音 16:20),這些喜樂來自魔鬼和他們自己詭詐的心;他們的喜樂終必變為哀哭與心裡的憂愁(路加福音 6:24, 25)。但你若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基督徒,而不僅僅是在口頭上,你必在馬利亞之子基督耶穌裡喜樂;是的,雖然你現在沒有看見祂,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 1:8)。這兩件事是你信心與喜樂的果子:

  1. 主耶穌基督對你來說是極其寶貴的(彼得前書 2:7)。
  2. 你藉著這信心,以及你靈魂所領受的基督之靈的大能,潔淨了自己的心(羅馬書 8:13;使徒行傳 15:9;約翰福音 3:3)。但如果你的罪咎感消失,而這種確信並非藉著基督耶穌的血與稱義而來,那麼你的罪咎感消失得並不正確,而是錯誤的;若沒有信心悔改,你的結局將會極其痛苦。因為唯有藉著祂的血,真正的平安才得以臨到(歌羅西書 1:20);除拿撒勒人主耶穌以外,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0-12 對照)。

試驗五

你重生了嗎?若是,你若不見神向你仰臉,你就無法平靜;是的,你對神仰臉的光有如此強烈的渴慕,以至於這世上的一切榮耀、財富、尊榮、享樂、利益等,都不能滿足你,直到你見到神在主耶穌基督裡與你和好,成為你的父,正如詩篇 4:6、約翰福音 14:8、詩篇 35:3 所言。那時,你若聽不到馬利亞之子(那位榮耀的主)對你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免了」以及「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哥林多後書 12:9;哥林多前書 2:8),你就無法平靜。但如果你能滿足於這一切之下的事物,當一切終結時,你將被發現不過是一個心懷鬼胎的信徒,你的分將與那些懶惰的人在一起,當人子帶著祂的大能天使在火焰中降臨時,你將在審判中跌倒(帖撒羅尼迦後書 1:8)。

試驗六

你重生了嗎?若是,你就知道是神賜給你這對祂兒子的信心。那時,你必藉著恩典說:曾有一段時間我沒有信心;曾有一段時間我無法為永生而信靠神的兒子。「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和不信,這是最大的罪]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典」(以弗所書 2:4, 5),「藉著信心」(第8節)。

試驗七

你重生了嗎?若是,你就知道神的兒子、馬利亞之子的教義是正確的教義,內容如下:

那在世界未有之先就與父同在的神的兒子(約翰福音 1:1, 17:5),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來到世上,取了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由婦人或童女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為要救贖律法之下的人(加拉太書 4:4)。這事是這樣成就的: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也就是說,為了可憐罪人的罪,在肉體中定了他(基督)的罪。對此,請對照羅馬書 8:3;哥林多後書 5:21 與加拉太書 3:13,神的真理將顯明出來。此外,這神的兒子,既是真神,也是馬利亞之子,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 2:24),流出了祂自己的血,這血也是神的血(使徒行傳 20:28);祂死了,被安放在約瑟的墳墓裡(約翰福音 19:38-42),第三天復活(使徒行傳 10:40),就是那個人(路加福音 24:39-45),並在雲彩中升天(使徒行傳 1:9-11),如今在那裡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就是那個人(希伯來書 7:24, 25, 8:3, 10:12)。

試驗八

最後,如果你是基督徒,你就盼望那曾被猶太人釘十字架(約翰福音 19章)、神又叫祂復活的耶穌再次降臨,正如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 所言。我說,你盼望、等候、催促這位主耶穌的降臨,祂要救你脫離將來的忿怒(彼得後書 3:10-12;希伯來書 9:26-28;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是的,你知道這人必照著門徒看祂升天的方式再來,祂確實是人(路加福音 24:39 與該章 50, 51 節對照)。是的,祂在雲中離開門徒,也必在雲中再來(啟示錄 1:7),審判所有在墳墓裡的人(約翰福音 5:28, 29;但以理書 12:2),並接納所有盼望、愛慕祂第二次降臨的人到祂那裡去(希伯來書 9:27, 28)。他們將永遠與祂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 17)。但惡人將被丟入永恆的刑罰中(馬太福音 25:46)。我說,如果你是真正的基督徒,你就相信並承認這些事,對這些事的信心會潔淨你的心(約翰一書 3:3),使你脫離這個世界及其事物。如果不是出於這個原則——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順服不是流自這份信心(即神揀選之人的信心,正如我已詳細證明的),那麼你的順服、熱心、捨己、聖潔、公義,甚至你所能做的一切,在天地的大神眼中不過是罪(希伯來書 11:6;羅馬書 14:23)。因為一切真正的成聖,都是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名,藉著神之靈的運行而來(哥林多前書 6:11)。「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雅歌 1:3)「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所以眾童女都愛你。」

既然這是一個如此重大的真理,我懇求你,尋求藉著信心深深紮根於其中。為了讓你做到這一點,請省察你的心;是的,求神幫助你省察它,並拋棄你用來代替信心的一切幻想;同時拋棄你自己的智慧,甚至你自己的公義,奉馬利亞之子(即神的兒子)的名來到神面前,向祂祈求信心——真正的信心,神運行所賜的信心;那種祂賜給自己揀選之人的信心,這將清楚地向你顯明這些事,使你不至於用幻想來欺騙自己。這樣做有許多益處:

  1. 益處一:它將安慰你的心,抵禦逼迫、試探和艱難的護理,正如雅各對他受逼迫的弟兄們所說:「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臨的日子近了。」(雅各書 5:8)
  2. 益處二:它將藉著恩典,使你的心和情感極大地脫離這個世界及其事物。「勝過世界的是誰呢?」(約翰說)「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約翰一書 5:5)還有誰能潔淨自己的心,若不是那盼望基督從天降臨審判世界的人呢?(約翰一書 3:3 與彼得後書 3:10, 11 對照)。
  3. 益處三:藉此,你將能夠判斷任何教義,無論它們看起來多麼接近真理,如果它們不是真正的真理,你就會發現它們及其教義是謊言(啟示錄 2:2;哥林多前書 2:15)。
  4. 益處四:如果你徹底紮根於這教義中,即我向你闡明的這教義的信心,你就不會被任何其他教義所迷惑。請問,為什麼現今有這麼多頭腦發昏的信徒,像一群醉漢一樣搖搖晃晃?原因就在於:他們從未在父與子的教義中受過印記。他們從未被賦予能力去相信那由童女馬利亞所生的嬰孩,就是全能的神(以賽亞書 9:6)。不,基督說,凡建造在這磐石上的(意指對祂自己的信心,即相信馬利亞之子是神的基督(馬太福音 16:16)),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第18節)。
  5. 益處五:對這教義的信心,會使你在世上為神作工。哦,它會在你主的工作中激勵你的心;特別是如果你活在對自己在基督裡有份的信心中,它會使你努力在主從婚宴回來時,被發現是在警醒的;這樣當祂來臨時,你可以立刻為祂開門(路加福音 12:35, 36)。

既然主耶穌基督的降臨如此之近,就在門口,這對天下各等人說了什麼呢?

  1. 勸誡一:首先,看看他們的燈裡是否有油;也就是說,要省察並看看基督耶穌的靈是否在他們裡面;因為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 8:9)。你這沒有基督之靈的人,在那一天(無論你的信仰告白是什麼),祂會對你說:「離開我,我不認識你們。」(馬太福音 25章)若果真如此,你的結局將比開始時更糟(彼得後書 2:20)。
  2. 勸誡二:那麼,世上所有不虔誠的、無知的、譏誚的、自以為義的、驕傲的、虛假的信徒將會怎樣呢?如果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誠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書 4:18)
  3. 勸誡三:那麼,所有那些沒有穿上婚禮禮服就混入神子民團體中的人將會怎樣呢?他們會被問道:「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把他們捆起手腳,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22:11-13)
  4. 勸誡四:那麼,所有那些嘲笑基督第二次降臨的人(如狂熱派、貴格會信徒、醉漢等)將會怎樣呢?去讀讀馬太福音 24:50, 51 對他們的判決:「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5. 勸誡五:那麼,這對主自己的子民說了什麼?當然是,他們應該處於警醒的狀態(馬可福音 13:37)。
  1. 勸誡六:總之,你們這些還沒有為永生抓住主耶穌基督的人,要抓住祂;抓住祂的公義、血、復活、升天、代求,並等候祂第二次降臨,「按公義審判世界」(使徒行傳 17:31)。而你們這些已經抓住祂的人,我對你們說,要更緊地抓住你們的主耶穌,「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馬太福音 13:43)。

現在,為了讓你更清楚地理解我對神愛子教義的信心,我認為以問答的方式再次闡明前述論著的教義是好的,如下:

:既然正如主親自在古時所預言的(馬太福音 24:5, 23),世上已經出現了許多假基督。並且既然(如果我們要得救)我們必須藉著一位基督得救;因為聖經說,錯過祂的人不能得救,因為除祂以外,沒有別的路可以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使徒行傳 4:12)。那麼,我們該如何獲得對真基督的認識,以便藉著祂得救呢?

:確實,認識基督(神所立的基督)正如聖經所說,是唯一不可少的事(路加福音 10:42),沒有它,其他一切都無濟於事。因此,我將根據聖經:(1) 告訴你什麼是神的基督。(2) 如何獲得對祂的認識。因此,神的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祂是真神,這在以賽亞書 9:6 的經文中顯而易見,那裡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還有約翰一書 5:20:「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參見希伯來書 1:8;約翰福音 1:12;羅馬書 9:5;約翰福音 20:28。祂是真人,再次參見(以賽亞書 9:6),那裡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並與馬太福音 1:21 對照,那裡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參見約翰福音 1:14:「道成了肉身。」(提摩太前書 3:16)「神在肉身顯現。」這兩處經文由希伯來書 2:14 加以解釋,那裡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也就是說,成了血肉之體,參見羅馬書 8:3 並與路加福音 24:39 對照,那裡基督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自己;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祂經常稱自己為人子,以表明祂既是真人,也是真神(馬太福音 24, 16:13)。

:但為什麼祂必須是真神和真人呢?

:祂必須是真人,因為是人犯了罪,公義要求人必須受苦並作出補償,所以經上記著(哥林多前書 15:21):「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又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在彼得前書 2:24 提到以賽亞書 53 章時,他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又說,神預備了這個身體,即基督的人性,使它成為贖罪祭,「所以……他說:祭物和禮物[即摩西律法所獻的那些]是你所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希伯來書 10:5)。在神為祂預備的、祂從童女所取的身體裡(加拉太書 4:4),祂擔當了祂所有揀選之人的全部罪孽(彼得前書 2:24)。

祂必須是真神,因為是被冒犯的神是無限的,公義要求無限的補償,因此必須是無限者才能給予這種補償,否則公義就無法得到滿足。所以經上記著,當使徒告訴以弗所教會的牧者他們是如何被救贖時,他告訴他們,神「用自己的血」買贖了他們(使徒行傳 20:28)。參見約翰一書 3:16,他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不是在祂的神性中,而是在祂的人性中;因為正如我之前所說,神的基督兼具兩種本性(羅馬書 9:5;約翰一書 5:20;約翰福音 1:1-14)。真神與真人,神性使祂能夠在人性中承受所有為我們而加在祂身上的罪、咒詛和忿怒;並勝過這一切,為我們獲得永恆的救贖(希伯來書 9:24)。

:這位基督是如何為人帶來救贖的?

:(1) 首先,人違背了神的律法;但這人(基督)再次成全了它,並成為「凡信祂的人的義」(羅馬書 10:4)。
(2) 人被魔鬼擊敗並勝過;但這人基督再次勝過了牠,並且是為我們(路加福音 4章;希伯來書 2:14, 15)。
(3) 人失去了神的榮耀,但這人再次獲得了它。
(4) 人因罪失去了永恆的救恩;但這人藉著祂自己的血,再次為人獲得了它(希伯來書 9:12)。
(5) 人因罪將死亡帶入世界(羅馬書 5:12)。但耶穌基督,那個人,再次毀滅了它(希伯來書 2:14 與何西阿書 13:14 對照),並帶來了生命和不朽(提摩太後書 1:10;羅馬書 5:15)。

:但我們如何藉著這人的順服而得稱義呢?

:我們所有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 53:6, 8, 11, 12)。如果我們相信,祂的公義就賜給我們,正如經上記著:「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 3:22)。這正是保羅所竭力追求的,他說:「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立比書 3:8, 9)。

:人如何得到這公義和永生?

:藉著信心,人抓住它,並將其應用於自己的靈魂(加拉太書 2:20)。因為正如聖經所說,人是因信得稱義的(羅馬書 5:1)。這信心抓住並應用了神的基督所做和正在做的事,並將其視為自己的。

:什麼是使罪人得稱義信心

:它是神之靈的一種恩賜(以弗所書 2:8)、果子(加拉太書 5:22)或工作,藉此,靈魂在看見自己的罪和悲慘境況下,能夠抓住主耶穌基督的降生、公義、血、死亡、復活、升天和代求(帖撒羅尼迦前書 2:7),並藉著聖靈的幫助(這信心是聖靈所作的),將主耶穌基督所做、所受的一切功德、生命和價值,應用於自己(加拉太書 2:20;羅馬書 7:24, 25),就好像自己真的做了主耶穌基督所做的一切。我並不是說靈魂在稱義上做了什麼,而是它知道,主耶穌基督在稱義方面所做的一切,都已經賜給並歸於它(羅馬書 3:22),神在祂裡面(即在基督裡)發現了這個靈魂,就「稱它為義,這義是摩西律法所不能稱它為義的」(使徒行傳 13:39)。

:那麼,除了這位由童女所生的人之外,沒有別的路可以到憐憫之父那裡去嗎?除了信祂之外,沒有別的路可以到神那裡去嗎?

:沒有,「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那由童女馬利亞所生的耶穌自己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這位由童女所生的人現在在哪裡,以便我們能藉著祂到父那裡去?

:祂在雲中離開門徒,升天去了,正如我們所讀到的(使徒行傳 1:9-11)。

:祂在那裡做什麼?

:祂永遠活著,為所有藉著祂到神面前來的人代求(希伯來書 7:25)。也就是說,他們將走出自己,投靠祂,將靈魂寄託在祂在世上所做和所受的,以及現在在天上所做的事上,就必得救:因為祂永遠活著,拯救那些這樣藉著祂到父面前來的人。這是因為祂為所有藉著神揀選之人的信心而抓住祂的人流出了祂的血。經上記著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義。[注意這點]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或抓住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4-26)。

:但這人真的從死裡復活了嗎?就是那個人,帶著祂被釘十字架時的那個身體?因為據我理解,你的表達似乎堅持這一點。

:你為什麼懷疑呢?

:你相信嗎?

:是的,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因為祂使我能夠這樣做。

:你能用聖經證明嗎?

:能。

:如何證明?

:首先,從路加福音 24:39, 40 的經文,那裡說基督在被釘十字架後向門徒顯現(他們看見祂時),以為看見了魂。但祂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自己;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這是祂在被釘十字架(路加福音 23:33)、埋葬(第53節)並從死裡復活(24:6, 7)之後說的。我還可以提供許多其他經文來證明這一點,如使徒行傳 10:40, 41;使徒行傳 13:30, 31;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只需讀使徒行傳 2:29-32,那裡使徒證明了同樣的事,引用先知大衛的話作為見證,說:「他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指著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注意,祂的肉身不見朽壞(第31節)。但如果祂沒有復活,祂的肉身就會見朽壞。但祂從死裡復活了,就是那個人,那個身體;因為祂的肉身沒有見朽壞。

:為什麼祂要帶著那個身體從死裡復活?

:(1) 因為祂不能被死拘禁。
(2) 因為祂在人性中為罪受苦;如果祂沒有從那個咒詛中,即從死亡以及祂因兒女的罪而加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物中恢復過來,祂就沒有勝過罪、陰間、死亡、律法和魔鬼(使徒行傳 2:24):而是被它們勝過了;如果是這樣,那麼罪人就沒有獲得救贖;因為正是當祂從死裡復活時,神對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正如使徒所說)「我們也報好信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所記:「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使徒行傳 13:30-36)。正是那個人從死裡復活,給了我們盼望的基礎;正如彼得前書 1:3 所說,祂「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3) 因為神打算將祂聖徒的身體從他們躺臥多年的墳墓中救贖出來(約翰福音 5:28, 29;羅馬書 8:23;哥林多前書 15:52),並使他們擁有祂自己的榮耀;當這事發生時,那經文就應驗了,它說:「祂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按著祂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腓立比書 3:21)。祂叫耶穌從死裡復活,就給了我們確據(使徒行傳 17:31)。

:但你認為,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帶著的這些身體,在死後、埋葬並腐爛之後,會從那些安放它們的墳墓中復活嗎?當聖經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時(哥林多前書 15:50)?

:聖經中的「肉體」有多種含義:

它被用來指律法的行為;使徒說:「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加拉太書 3:2, 3)。這裡的「肉身」是指律法;如果你對照第 10-12 節,這一點很清楚。此外,有時「肉體」被用來指罪(羅馬書 8:1, 5)。有時它被用來指聖徒的身體,因為罪的緣故,它們容易患病、疼痛、衰弱、腐朽、死亡(哥林多後書 4:11, 7:5)。現在,使徒在那裡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天國或]神的國」,他的意思是,有罪的血肉之體,或罪,以及任何不完美。

在聖徒體內的,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如果你能讀懂同一節經文的後半段,就會發現這正是聖靈的心意,經文說:「朽壞的也不能承受不朽壞的。」也就是說,罪或身體的任何不完美,都不能承受永生;因為他在第 53 節說:「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請注意,我懇求你們,儘管他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但他隨即說「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因為號筒要吹響,死人要復活(正如基督所說):「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約翰福音 5:28)。他們將從墳墓中出來,成為不朽壞的(哥林多前書 15:52),並且「都要顯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哥林多後書 5:10;啟示錄 2:12, 13)。請參閱那段經文(腓立比書 3:20, 21),使徒在那裡說,他等候救主基督從天降臨。當他來的時候要做什麼呢?他「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請注意,必須是我們這卑賤的身體被改變。但如果它被改變了,它怎麼還會是同一個身體呢?就罪或身體的軟弱而言,它不再是同一個;但就實體而言,它正是同一個。因為他說,必須改變的是我們這卑賤的身體;它正是同一個,它將「和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如果你問,這怎麼可能做到?他回答說:「按著他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

問: 但你認為這是確定的嗎?在我看來,聖經似乎是這樣說的,但我無法相信,因為這違背了所有理性。

答: 誠然,聖經不僅僅是表面上這樣說,對於所有領受了主耶穌基督之靈的人來說,聖經確實且清楚地揭示了這些事。因為唯有聖靈能揭示這些事。「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哥林多前書 2:11)。現在,如果你想知道這些事,你必須先領受神兒子的靈,沒有它,你甚至無法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福音中任何一個基本真理。

問: 但在我們這個時代,有些人拒絕你所闡述的關於主耶穌基督的教義,他們主張「內在的基督」、內在的十字架、內在的復活與代求;他們不像你那樣堅持「外在的基督」、基督外在的復活,以及基督外在的代求;而且他們所說的話也有很多聖經根據。因此,在這些混亂而危險的時代,像我們這樣搖擺不定的人該怎麼辦呢?因為我們可憐的靈魂對於該走哪條路充滿了懷疑。

答: 因此,我要說幾句話來揭露這些觀點的虛假,並指引你們應當如何理解真理。

因此,凡高舉「內在的基督」以反對「外在的基督」的人,那人非但沒有基督的靈在他裡面,反而被一種迷惑的靈所佔據;因為凡有基督之靈的地方,那靈必引導靈魂仰望那位從童貞女所生、為我們成就一切稱義的基督;正如經上所記:「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請注意下一節:「他 [童貞女之子說] 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翰福音 16:13, 14)。他要將受於我的;那是什麼?毫無疑問,那是指他要取我的神性、我的人性、我的降生、我的義、我的血、我的死、我的復活、我的升天與代求、我的君王、祭司與先知職分,並向你們顯明它們的生命、功德與價值。這就是聖靈在此處向保羅所啟示的(哥林多前書 15:1-8):「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但這教義是什麼呢?「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那是什麼?「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這就是所傳講的他的死與復活]。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說,這就是真理的聖靈向可憐的罪人所持守的:一位在耶路撒冷城門外被釘十字架(路加福音 23:33)、埋葬在約瑟墳墓裡(53節)、第三天復活(路加福音 24:6)、在雲彩中升天離開門徒(使徒行傳 1:9-11)的基督。那位擁有真實身體的人,如今正活著,為所有領受他的人代求(希伯來書 7:24, 25)。我說,這就是真理之靈的教義,無論謬誤之靈說什麼。

問: 但聖經不是提到了「內在的基督」嗎?(哥林多後書 13:5;歌羅西書 1:27)。

答: 是的,凡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 8:9)。但凡有這靈的人,必被它引導離開自己;正如我之前所說,它向靈魂顯明那位蒙福的童貞女馬利亞之子為它做了什麼、受了什麼苦,以及正在為它做什麼。因此,我們藉此分辨真理的靈與謬誤的靈(約翰一書 4:7)。「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約翰一書 4:2)。也就是說,那靈承認耶穌基督取了肉身,並在那肉身中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 2:24;歌羅西書 1:20-22;彼得前書 3:18, 4:1)。並且在他從十字架上下來、安放在墳墓後,從死裡復活;那位擁有真實身體的人,正是他被釘十字架時的那個身體:凡相信並承認這一點的靈,就是出於神的,是基督那蒙福的靈,也就是他在世時談到自己肉身同在時所說的:「他 [馬利亞之子說] 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翰福音 16:13, 14)。

我在第一篇論文的書信中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因此,不要每個靈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沒有,因為有許多假靈和假先知已經出來到世上了。因此,要小心你如何領受那對你說話的聲音,要試驗它們是否符合神話語的真理,正如經上所記:「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以賽亞書 8:20)。

(1.) 因此試驗一下:他們是否輕視神的基督,即童貞女之子?那靈是出於魔鬼的(哥林多前書 12:3)。

(2.) 他們是否說,他在耶路撒冷城門外所流的血,不能洗淨信徒的罪,甚至不能洗淨一切的罪?那是敵基督的靈(約翰一書 1:7)。

(3.) 他們是否說,那位在耶路撒冷城門外被釘十字架的人,並沒有(帶著他被釘十字架時的那個身體)從墳墓中復活?(路加福音 24:38, 39)。那是敵基督的靈。

(4.) 他們是否說,那位被釘十字架的真實的人,帶著那個真實的身體,如今不在他父的面前,雖然靈裡同在,但肉身卻離開了他的子民?我說,無論是誰,若說他不在那裡,他們就是出於魔鬼的:關於這一點的證明,請參閱使徒行傳 5:30, 31 並與希伯來書 7:24, 25 對照。「我們祖宗的神 [使徒說] 叫耶穌復活。」但哪一位耶穌?「就是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他對猶太人說。「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事實上,這就是我的生命,即這個人的降生、這個人的義、這個人的血、這個人的死與復活、這個人為我的升天與代求;以及這個人將要再來,按公義審判世界(使徒行傳 17:31)。我說,這就是我的生命。如果我藉著內在聖靈的運行,憑信心看見這外在的基督,我就安全了,我就有平安,我就得安慰,我就得鼓勵;我知道我的安慰、平安與鼓勵是真實的,是憐憫的父透過童貞女馬利亞之子(馬太福音 1:21)賜給我的,他是通往憐憫之父的道路(約翰福音 14:6),他能拯救一切藉著他進到父面前的人(希伯來書 7:25)。因為他,那位擁有真實身體的人,已經升入高天(使徒行傳 1:9-11),並永遠活著,為那些藉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代求。罪人啊,這就是磐石,如果你建立在上面,地獄的門、狂熱派、貴格會、罪、律法、死亡,甚至魔鬼自己,都絕不能勝過你(馬太福音 16:16-18)。在這裡,我將你交託給偉大之神的智慧;如果他已在兒子裡揀選了你,並將你帶到他面前,使你憑信心抓住他,你就不必害怕魔鬼的篩選、網羅、詭計和火箭,他用這些摧毀了成千上萬的人;你反而可以像使徒一樣(如果你活在神對你之愛的權能與生命中)呼喊:「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馬書 8:38, 39)。

現在,讀者啊,如果你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我確信這些就是顯明給你靈魂的榮耀實質真理,你不會在意那些不能使這位童貞女之子對你的靈魂顯得寶貴的安慰(彼得前書 2:7),因為你知道,正是他救你脫離了將來的忿怒(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但至於你們這些不順從的人,除非你們改過自新,否則你們必「跌倒,而且破碎,並陷入網羅,被纏住」(以賽亞書 28:13),並且因不信而驚奇滅亡(使徒行傳 13:41)。

再說幾句話,我就要結束了,這是給你的勸告。要小心,不要領受每一個向你提議的基督,儘管它在你的愚昧心中看起來非常卓越:因為人常以基督之名受騙,正如經上所記:「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馬太福音 24:5)。但要小心,你要領受那位在你之外降生、在你之外以人性成全律法、在你之外流血、在你之外復活升天、在你之外代求的基督:並且那位從童貞女所生的真實的人,將會在你之外駕雲再來;你必須藉著他應許賜給祈求者之靈來領受這真理:那靈必住在你心裡,向你顯明馬利亞之子、人子、神子、真神,在身體裡為你的靈魂做了什麼(約翰福音 16:13, 14)。如果你真實地領受了他,那麼儘管你不會像那些被稱為貴格會的粉飾假冒為善者那樣誇耀你的聖潔,但你在一個小時內為神所做的工作,將超過他們所有人一生所能做的。

接受我的勸告,願主耶穌基督憐憫你的靈魂與身體。再見。

給貴格會的一些問題,或給這一代被迷惑之靈所佔據者的幾點質詢

「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 3:15)。我懇求你們誠實地回答。

  1. 如果你說每個人心中都有基督耶穌之靈的度量,為什麼聖經說有些人是「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猶大書 19)?當基督告訴門徒要差遣聖靈給他們時,他也說,世人不能接受這靈(約翰福音 14:17)。
  1. 神的教會是藉著什麼從律法的咒詛中被救贖出來的?是藉著在他們裡面所做的事,還是藉著在他們之外所做的事?如果你回答,是藉著在他們裡面運行的某種事物從律法的咒詛中被救贖;那麼我問,為什麼基督耶穌那個人要為了百姓的罪,掛在耶路撒冷城門外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加拉太書 3:3;彼得前書 2:24)。為什麼聖經說,藉著這個人,赦罪的道傳給了我們(使徒行傳 13:38)?也就是藉著他的血(以弗所書 1:7;歌羅西書 1:20),那血是在耶路撒冷城門外流出的(希伯來書 13:12)。
  1. 你們有什麼聖經根據證明基督是在你們裡面被釘十字架、在你們裡面死、在你們裡面復活、在你們裡面升天?
  1. 那位在各各他山兩個強盜中間被釘十字架、名叫耶穌、馬利亞之子的真實的人,我問你,他是否就是神的真基督,是,還是不是?
  1. 那位擁有真實身體的真實的人,是否在你們裡面,是,還是不是?
  1. 那位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耶穌,在他從約瑟的墳墓中死裡復活後,是否是一個有血有骨的真實的人,是,還是不是?因為聖經說他是,如路加福音 24:39 所載。如果是這樣,那麼那位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的人;我說,那位人是否離開了他的門徒(而不是以他的身體進入他們裡面),正如這些經文所宣告的(路加福音 24:39, 40 與 50, 51 比較,以及使徒行傳 1:9-11)?還是他帶著那個血肉之體進入了他的門徒裡面,正如一些愚蠢的夢想家所想的那樣?
  1. 那位在世界未有之先就與父神同在的基督,除了他的教會之外,沒有別的身體嗎?如果你們說沒有,正如你們一貫的主張;那麼我再問你們,他是在什麼裡面擔當了他兒女的罪?如果你們回答,是「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因為聖經是這樣說的(彼得前書 2:24)。那麼我進一步問你們,他擔當我們罪的那個身體(也被稱為他自己的身體),是否就是神的教會,是,還是不是?再者,如果你們說他除了教會、聖徒之外沒有別的身體,那麼我問,那從十字架上下來並安放在約瑟墳墓裡的是什麼(路加福音 23:53)?

現在我知道,基督既是教會的頭,教會就是頭(即基督)的身體。但基督作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我說,作為中保,他是一個人(提摩太前書 2:5),並且在世上與他的聖徒分離,這是顯而易見的(哥林多後書 5:6)。因此,作為中保和一個人,他有一個與教會分離的身體,這個身體已經從門徒那裡升上高天,超過了雲彩(路加福音 24:51;使徒行傳 1:9-11)。如果你們說不是,那麼我問你們,他是否把那個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世上與門徒同行、後來掛在十字架上(路加福音 23:26, 33, 53)、埋葬、從死裡復活(馬太福音 24:3, 6, 15, 41, 39, 50)、復活後與門徒一同吃喝行走(使徒行傳 10:41)、並叫門徒看他是否有骨有肉的身體留在了後面,是,還是不是?

約翰·班揚

你們當中有一些人並非如此:難道你們竟把這些事看作小事,將這樣的榜樣擺在你們所謂的羊群面前嗎?法利賽人曾幾何時如此褻瀆?基督對他們說:「你們這些毒蛇,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難道大地不在你們腳下呻吟嗎?可以肯定的是,大地對你們絕不會比對你們的前輩更寬容。上帝的忿怒確實沉重地壓在你們門口,再過不久,報應就會臨到你們頭上。至於你們當中那些確實屬於上帝、卻不屬於他們的人,請務必分別出來。義人為何要與惡人一同遭受災禍呢?噢,你們這些淫婦的兒女!我實在不知該如何處理你們,你們的污點如此可憎,你們的行為顯明你們是何等麻木不仁。但此刻我暫且忍耐,因為我已按照真理,在某種程度上盡了我的良心責任來反對你們;我希望若上帝給我機會和合適的呼召,我便不必再多說什麼,只需說這一點:若你們還能感到羞恥,就為你們屬世的心思感到羞愧吧;務要悔改,否則你們永遠無法得醫治。

在此,我本可以列舉種種情況來加重你們的罪,但我寧願作罷;因為我推測,儘管我說的是真理,你們仍可能對我懷有錯誤且苛刻的想法。因此,我此刻寧可保持沉默,希望你們能改過自新,而不是去揭開你們的瘡疤;因為那樣只會讓你們的惡臭在世上傳得更遠。所以我說,暫且作罷。現在,對讀者而言,我懇求你要關心自己的靈魂,好好看顧它的福祉。為了做到這一點,請務必謹慎你所領受的教義。除非你確實且真實地,在基督聖靈的光照下,看見你的罪被那羔羊的血洗淨——那羔羊為了你靈魂與身體的罪,與上帝其餘的聖徒一同,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獻上自己作為挽回祭——否則切勿滿足。

不要讓一方的律法主義聖潔,或另一方的放蕩褻瀆,使你放棄追求耶穌裡的真理(正如我在這篇論述中所闡述的),也不要讓後者的花言巧語欺騙了你單純的心。現在,對你們這些被當今世上撒但工具所散佈的迷惑所帶走,且自稱信奉真理的人,我對你們說:回轉吧(如果可以的話),或許還有指望,或許你們能逃脫那你們理當承受的忿怒。但如果你們仍然拒絕那位如今在天上以憐憫向你們說話的主,日後你們將無法逃脫那位必在祂自己的時候,以忿怒向你們說話,並在祂沉重的惱怒中攪擾你們的主。

現在,對你們這些確實已經歸向瑪利亞之子——主耶穌基督的人,我有幾句話要說,如下:

(1.) 要歡喜快樂,因為「你們的罪藉著祂的名得了赦免」(約翰一書 2:12)。
(3.) 要知道,雖然你們的主耶穌,藉著祂的聖靈住在你們裡面,但在肉身上祂暫時離開了你們,但祂並沒有忘記你們,而是在為你們預備地方(約翰福音 14:1-3)。
(4.) 要思想:祂此刻正以祂的本體,在天父面前為你們祈求、代求,好叫你們能平安地進入榮耀(希伯來書 7:24)。祂說:「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我的榮耀」(約翰福音 17:24)。
(5.) 也要知道,祂在世上時,已經以祂肉身的軀體,為你們勝過了魔鬼、死亡、罪惡、地獄、律法的咒詛、墳墓的權勢以及一切邪惡(希伯來書 2:14)。
(6.) 也要相信,當你們在世上時,凡事最終都將對你們有益,無論是試探、魔鬼的教義,還是敗壞的運作,對於那些愛我們寶貴主耶穌的人來說,萬事都將互相效力,叫你們得益處(羅馬書 8:28)。
(7.) 要確信,你們所有的仇敵,包括撒但在內,很快都要被踐踏在你們腳下(羅馬書 16:20)。
(8.) 要思想:在你們朝聖的日子裡,沒有任何試探臨到你們,是上帝不使你們能忍受的;祂必開一條出路,使你們能逃脫那毀滅性的危險(哥林多前書 10:13)。
(9.) 當你們離世的時間到了,你們的耶穌會像對待蒙福的拉撒路那樣對待你們,也就是說,祂會差遣天使將你們的靈魂帶往榮耀(路加福音 16:22)。
(10.) 也要相信並確知,在末日,祂必將你們的身體從墳墓中喚醒,使它們永遠成為祂榮耀的器皿(羅馬書 8:23;參閱約翰福音 5:28;帖撒羅尼迦前書 4:14-18)。
(11.) 最後,要思想:雖然現在世人和異端分子認為你們不值得一看,但你們的日子將要來到,那時,這個世代和所有世代的財主,若能從你們那裡得到哪怕是一點點的恩惠,哪怕是指尖上的一滴涼水,都會感到高興。噢,你們這些被藐視、乞討的拉撒路啊(如路加福音 16:24 所述)。因為世人儘管傲慢,終究必須被迫在你們的主和你們面前接受審判(哥林多前書 6:2)。「祂的聖民都有這榮耀」(詩篇 149:9)。

既然事情如此,我藉著上帝的憐憫懇求你們:(1.) 將你們的身體,包括雙手、舌頭、體力、健康、財富,以及你們所有的一切,都獻給上帝,就是你們的上帝,作為事奉(羅馬書 12:1)。(2.) 「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腓立比書 4:5)。(3.) 竭盡全力學習效法主耶穌基督(馬太福音 11:29)。(4.) 讓你們所爭戰的,是你們寶貴主耶穌的福音信仰(腓立比書 1:27)。(6.) 讓你們的心時刻在天上,就是我們主耶穌所在的地方(歌羅西書 3:1-3)。(7.) 要彼此寬容,彼此饒恕,要存心,正如上帝藉著基督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 4:32)。(8.) 讓你們的光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6)。(9.) 你們是世上的鹽,要小心不要失去味道(馬太福音 5:13)。(10.) 樂意供給有需要的人,因為這在你們最榮耀、慈愛的父面前是蒙悅納的(希伯來書 13:16)。(11.) 彼此學習良善的事,因為這是上帝的命令,也是聖徒所稱許的(腓立比書 3:17)。(12.) 最後,弟兄們,思想主為你們所做的一切;祂買贖了你們,用祂的血付了代價,現在祂仍以代求為己任,引領你們平安進入榮耀(希伯來書 7:25)。祂救你們脫離了那些本要毀滅你們的人,並應許給你們永生。讓基督的愛激勵你們,讓上帝的愛贏得你們的靈魂。什麼!祂連自己的兒子都不顧惜,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堅持住,我的弟兄們,堅持住,因為你們奔跑的路程已不多了:持守到底,基督必賜給你們生命的冠冕(啟示錄 2:10)。再見,親愛的弟兄們;願雅各的大能上帝保守並救你們脫離一切惡事;在我們朝聖的所有日子裡,讓我們彼此代求,願我們的上帝算我們配得這豐盛榮耀的呼召,並用大能成就祂一切良善的美意和信心工作,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

現在,讀者,在結束這篇論述之前,我覺得有必要讓你知道,雖然愛德華·伯勒(Edward Borrough)曾出版過一本書,表面上反對我那本名為《根據聖經揭示的一些福音真理》(Some Gospel-Truths opene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的著作,但我當時發表的論述內容,至今仍未被他或其他人以聖經駁倒。我並不是說他沒有與之爭辯,而是說他沒有用任何一處明確的聖經經文來反駁它們。例如:

  1. 我在那篇論述中提出的第一個重大觀點是:那從童貞女瑪利亞所生,並在那時為罪付上滿足代價的嬰孩,正是上帝的基督,而不是後來為了在罪人裡面獲得救贖而顯明的任何預表。我的對手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根據來反對這一點(見其書第 12 頁),儘管他在教義上否認這一點,卻被迫在口頭上承認它(見其書第 29 頁,他的第六個問題)。在第 26 頁,他回答我這個問題:「基督為何要掛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時,他給出的唯一回答是:「因為他們邪惡地判斷祂是褻瀆者;並且按照他們的看法(他說),祂是作為作惡者而死。」這就是他給出的全部根據:見他對我本書中第二個問題的回答,逐字逐句照錄。
  1. 我在該書中證明的下一件事是:每個人所擁有的那種光,並非基督的聖靈;因為聖經說有些人並沒有(猶大書 19)。但愛德華·伯勒說,它是賜給每個人的(見其書第 18 頁);並且他說,他們裡面也有它(見其書第 26 頁),以回答我的第一個問題,儘管他沒有聖經來證實這一點,而我有聖經來反駁它。見其書。
  1. 我證明的下一件事是:耶穌基督為了稱義,在我們之外以祂自己的本體成全了律法,並且祂當時所流的血,已經洗淨了上帝兒女的罪,如前所述。他試圖反對這一點,卻找不到任何論據。見其書第 12 頁,他說:「律法沒有被成全」(閱讀該頁末尾),這與聖經相違背(歌羅西書 2:14;羅馬書 10:4),聖經說:「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我在那本書中證明的另一件事是:基督已經升入那在雲層和星辰之上的天上;我用八處不同的聖經證明了這一點,其中沒有一處被聖經駁倒,儘管他在書中暗中攻擊。閱讀他的整本書。
  1. 我證明的下一件事是:那從瑪利亞所生、躺在馬槽裡、作為救主的同一位耶穌,如今正以祂從瑪利亞所取的身體在天上代求;這一點他也沒有用聖經駁倒;儘管他在論述中狡猾地攻擊這一點,他說:「傳講裡面的基督對於救恩來說是必要的,拋棄基督在世上時所做的一切。」見其書第 29 頁,問題 6。
  1. 我證明的另一個真理是:那從瑪利亞所生、那同一位人(也掛在十字架上的那位),將第二次降臨,那時將是為了拯救祂的兒女,並在末日——那偉大的審判之日——審判世界。雖然他們不承認祂將像祂離開時那樣降臨,即作為一個外在的真實的人,但他們根本無法用聖經來反駁這一點。他論述的總結就像狗咬骨頭一樣與所提出的觀點爭辯,但並沒有,也無法用聖經克服它。我寫這些是為了讓拿到這本書的讀者,能對我之前發表的內容,以及對手對它們的反對意見,有更確切的了解。在此,因為我不願過於冗長,我作個總結,並祈求你(如果你是基督徒)為我向上帝禱告,使我不僅能在耶穌的信心裡堅持到底,而且上帝能使我成為這信仰的熱切爭辯者,直到最後;並以此安息。

主耶穌的僕人,
約翰·班揚

讀者:
我們這些名字列在下面的人,(藉著恩典)對本書所宣揚的真理有了一些蒙福的信心和經歷,並知道它們確實如此;我們在聖靈的光照下,用聖經檢驗了它們,認為有責任為此作見證,與我們的弟兄站在一起,願上帝的祝福伴隨著他的這些努力,以造福我們的基督徒弟兄,以及任何閱讀此書的人。再見。

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仰中,我們願為此信仰爭辯,
理查德·斯彭克利(Richard Spencly)、約翰·伯頓(John Burton)、約翰·柴爾德(John 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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