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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福音真理的闡述 part01

關於福音真理的闡述,根據聖經;或論耶穌基督的神人二性

祂降世為人;祂的義、受死、復活、升天、代求,以及第二次降臨審判,皆有明確的論證與證明。

此外,針對數個問題的解答,並提供有益的指引,教導如何在耶穌(馬利亞之子)的教義上站立得穩,以抵擋魔鬼那如狂風暴雨般的試探。這些試探在今日如同無數的蠍子,從無底坑中傾巢而出,去啃噬並折磨那些尚未藉由神靈的啟示,嘗過耶穌美德的人。

為神選民的益處而出版,由基督那不配的僕人,貝德福德(Bedford)的約翰·班揚(John Bunyan)所著。蒙神恩典,作祂愛子福音的傳道人。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使徒行傳 4:12)


作者致讀者

既然神樂意將這件事放在我心中,讓我為你(讀者)寫下一些關於所有已經得救或將要得救之人所確信的事(路加福音 1:1;使徒行傳 13:38),我也認為有必要藉此喚醒你的心,提醒你那些阻礙你相信靈魂得救所需之事的原因。事實上,這才是唯一必要的事;失去你所擁有的一切,也比讓你的靈魂與身體永遠被扔進地獄要好。因此,我懇求你與我一同思考關於魔鬼的策略或詭詐的試探,牠正伺機而動,企圖使你無法進入永生(彼得前書 5:8)。

首先,牠竭盡全力讓你沉溺於罪中之樂,因為牠知道,只要能迷惑你活在罪中並死在罪中,牠就穩操勝券(哥林多前書 6:9, 10;帖撒羅尼迦後書 2:12)。是的,牠知道自己對你的掌控,就如同你已經在地獄裡一樣(約翰福音 3:19)。為了達成這個目的,牠竭盡所能地讓你的良心沉睡在安全感與自以為是中,使你遠離一切能喚醒你心靈的事物。例如,牠會試圖阻止你聽道,藉由暗示你這項或那項必須完成的世俗事務;這樣你就不會缺乏藉口來逃避基督的典章,如聽道、閱讀、默想等。或者,當你接觸這些事時,牠會擾亂你的心思,使你無法專注,以致這些事對你毫無益處。若你稍微被觸動,牠又會藉由讓你結交惡友——如暴徒、醉漢、戲謔者,以及其他牠所使用的工具——來再次讓你沉睡,目的是為了讓你永遠沉淪,靈魂與身體一同滅亡。

如果這招無效,牠或許會試圖說服你這只是一時的憂鬱,並催促你回到工作、享樂或醫藥中;或者牠會發明其他最符合你本性的詭計。就這樣,你的心再次變得麻木,你被困在肉體的安全感中,以致永遠滅亡。但如果儘管有這些以及其他無數的狡猾手段,牠仍無法蒙蔽並麻痺你的良心,使你感受到罪是一個無法忍受且極其邪惡的重擔;那麼,牠的第二個策略就是驅使你絕望,說服你認為你的罪太大而無法被赦免。牠會竭盡所能地透過罪的時間、地點、對象、方式、性質及持續時間來加重你的罪惡感。牠會在你的靈魂中反對你,說你已經拒絕了如此多的勸勉、警告、責備與恩典的呼召,從而棄絕了恩典;如果你早點接受就好了,但現在你堅持了這麼久,已經沒有希望了。如果你想得救,你本該早點來,但現在太遲了。為了徹底執行這個計畫,牠一定會將聖經中最令人悲傷的經文呈現在你的良心前,並用狡猾的論點將其釘死在你的心上,如果可能的話,牠會讓你絕望,甚至像猶大一樣自我了斷。

但如果牠在這個目的上受阻,牠接下來會圍困你的,就是讓你倚靠自己的義,告訴你:如果你一定要得救,就必須靠自己的雙手賺取天堂。牠可能會向你的靈魂呈現這樣的經文:「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嗎?」而你(僅憑藉本性的力量)保持自己遠離了先前那些粗俗的污穢,甚至可能遠離了一些更隱秘的罪,便準備下結論說:現在你做得很好;現在神悅納你了;現在祂會赦免你,甚至已經赦免你了;現在你的光景很好。於是你繼續前行,直到遇見一篇深入剖析的道與事工,它會清楚地向你揭露,你一直以來都在欺騙自己,懷抱著虛假的希望與自信;因為雖然你追求義的律法,卻尚未達到義的律法,也無法達到,因為你不是憑著信心求,而是「憑著行為求」(羅馬書 9:31, 32)。在這裡,你再次陷入泥沼,現在或許你看出,律法的行為與你自己的義對你毫無益處。這使你稍微震動了一下,但隨著時間推移(透過魔鬼的狡猾詭計與你自己內心的邪惡),你忘記了良心的不安,滑入了一種對福音及其恩典的「概念」中,現在你以為自己萬無一失了。現在你能說:「活在罪中並死在罪中的人,必因罪受咒詛:倚靠自己義的人,必不能得救」:現在你能呼喊:「恩典,恩典,這是白白的恩典,是藉著基督耶穌的死,罪人才得以獲得永生」(希伯來書 9:14)。我說,你只是在概念上擁有這些,卻沒有在心中擁有其能力,因此你的頭腦可能充滿了聖經知識,心裡卻空無成聖的恩典。就這樣,你暫時歡喜。然而,因為你裡面沒有紮根,在受試探的時候,你就跌倒了(路加福音 8:13)。

現在,處於這種狀態,且因為擁有對真理與神之事的概念而自以為極好;我說,處於這種狀態,你容易面臨以下危險:

第一,如果你帶著這個概念死去,你很可能會滅亡,除非神出於祂豐盛的恩典,在你心中做成救贖的恩典與知識的工作;因為要知道,你可能明白榮耀的奧秘,卻仍然被棄絕(哥林多前書 13:1-3)。或者,

第二,你容易陷入魔鬼帶入世上的下一個可咒詛的異端。參閱並思考路加福音 8:13;提摩太後書 2:18。我說,你極易被它帶走,並被它俘虜;以至於最後,透過魔鬼的迷惑,你的良心可能如同被熱鐵烙過一般,變得如此剛硬,以至於律法與福音都無法進入,對你產生不了絲毫益處。事實上,今日那些被貴格會(Quakers)和其他有害教義所迷惑的人,究竟是誰呢?正是那些認為只要談論福音與神的恩典就足夠,卻不尋求並竭力使之在自己身上穩固的人。「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 12)。如果你仔細觀察,你會發現,今日那些被貴格會的迷惑所帶走的人,正是這類人;即一群鬆散的狂熱分子(Ranters)與輕浮的概念主義者,夾雜著零星的律法主義者,他們的原則時常動搖,有時信這個教,有時信那個。就這樣,這些不穩定的靈魂最終被迷惑與欺騙(彼得後書 2:14)。因此,那些先前(人們原以為)裡面還有點神的人,現在卻變成了福音榮耀真理的敵人,沒有人比他們更頑固地陷入錯誤。事實上,神將他們交給「信從虛謊」(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是公義的,因為他們先前如此懶惰,不願在愛中接受神的真理進入心中。那些不願順從真理以致得救的人,最終被魔鬼迷惑去順從牠的試探並被定罪,這也是公義的(加拉太書 3:1)。

但你會問,魔鬼用什麼謊言來欺騙可憐的靈魂呢?我將簡要告訴你其中一些,但既然我先前說過,那些滑入高深概念並停留在其中,將非真信心誤認為真信心的人,特別容易受到這些危險,我希望你認真思考「概念主義者」的一個特徵:這樣的人,無論他是否察覺,都在肉體的思想中自高自大,將自己置於他人之上,認為在宗教與聖經知識上幾乎無人能與他相比,相比之下,別人都是無知與愚蠢的(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哥林多前書 8:1);然而,當人因愛真理而領受真理時,頭腦與心靈越是被敬虔奧秘的知識所充滿,就越是倒空自己,越能感受到自己的卑微,從而在自己眼中真正謙卑下來。

此外,一個概念主義者,即使他從先前的嚴謹與表面的聖潔中墮落,表現得更加鬆散與虛浮,他談論起自己得救的確據、神的愛以及與神的聯合時,依然像以前一樣自信。但現在回到正題,宣告一些魔鬼說服這些人去相信的謊言:

I. 救贖並非由人基督耶穌為可憐的罪人完全且徹底地成就,儘管祂藉著在耶路撒冷城外十字架上的死,榮耀地完成了這一切(使徒行傳 13:38, 39;希伯來書 13:12 與約翰福音 19:19, 20 對照)。

II. 這是牠用來欺騙可憐罪人的另一個謊言,牠叫他們跟隨與生俱來的光,告訴他們那光會引導他們進入天國;因為(他們說)它會使人為罪自責,如咒罵、撒謊、偷竊、貪婪以及其他違背律法的罪(羅馬書 3:20)。但「律法原不本乎信」(加拉太書 3:12)。那麼我確信,它連同它所有的感動與確信,永遠無法使任何可憐罪人的靈魂稱義。「因為凡……」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拉太書 3:10)。然而,沒有一個人能靠律法稱義,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義人必因信心得生」(加拉太書 3:11)。由於我對於魔鬼在「信心」這項恩典上所施行的詭計並非一無所知,因此,我願為你(讀者)提供一個簡短而真實的聖經定義:1. 什麼是真實的稱義信心,以及它所抓住的是什麼;2. 我將說明這信心從何而來;3. 並非人人都有這信心;4. 它的果子是什麼。

一、真實的信心是什麼

首先,真實的信心是聖靈的果子、工作或恩賜(加拉太書 5:22;帖撒羅尼迦後書 1:11;哥林多前書 12:9)。藉著這信心,一個貧窮的靈魂在神大能的運行下(歌羅西書 2:12),在感受到自己的罪惡與悲慘境況時,能為得永生而抓住那位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釘十字架的「神之子」的義、寶血、死亡、復活、升天、代求以及祂的再來(約翰福音 3:16-18 與馬太福音 3:17;加拉太書 2:20;羅馬書 5:8-10;羅馬書 3:25;使徒行傳 16:31;希伯來書 13:12 對照)。這正如希伯來書 11:1 所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也就是說,信心能看見、抓住並擁抱那些所望之事(希伯來書 11:13),彷彿它們就在眼前;是的,它將這些事的確定性印證在靈魂中。因此使徒說,它是那些尚未被肉眼看見之事的確據、見證或憑據;這些事是藉著基督耶穌的寶血所獲得的(希伯來書 9:14 與希伯來書 10:12, 19, 20 對照),藉此,靈魂如同在鏡子裡看見神為敬畏祂的人所預備的一切(哥林多前書 13:12;哥林多後書 3:18)。

二、信心從何而來

如果你想知道這信心從何而來,請讀以弗所書 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再者,腓立比書 1:29 這樣寫道:「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使徒們在向主耶穌祈求時也表達了這一點,他們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加福音 17:5),因此祂被稱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希伯來書 12:2)。我們在雅各書 1:17 也發現:「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因此,信心來自神,因為真實的稱義信心是一項美善的恩賜,就其作者(神)而言是完美的,就其對象(基督)而言是完美的,就其本質而言也是完美的,儘管在我們身上的程度與份量尚未達到完美;正如一粒金子與一磅金子同樣是純金,只是份量不同而已。

三、並非人人都有信心

並非所有人都有信心,使徒在多處經文中作了見證(帖撒羅尼迦後書 3:2;申命記 32:20)。提摩太前書 1:15 也說:「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這也顯明在並非所有人都得救的事實上,如果他們有真實的稱義信心,就必然得救(比較路加福音 13:24 與約翰一書 5:19,並參照馬可福音 16:16;希伯來書 4:3 與第 6、11 節:「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

四、信心的果子

  1. 潔淨內心(使徒行傳 15:9;約翰一書 3:3),正如我先前所說,這是藉著抓住耶穌基督為罪人所做和所受的一切(使徒行傳 13:38, 39)。
  2. 使靈魂充滿平安與喜樂,因為它抓住了為靈魂所成就的事(羅馬書 5:1;提摩太後書 1:9, 10;彼得前書 1:8)。
  3. 使靈魂忍耐等候那將要在基督耶穌第二次顯現時顯露的榮耀,祂已從死裡復活,並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提摩太後書 2:13, 14;彼得前書 4:13 與 5:1, 4;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

問:有些人可能會問,魔鬼是如何讓他的詭計在可憐人的心中得逞的呢?

答 1: 首先,他竭力使關於主耶穌及其救贖的教義,以及祂的聖禮(如聽道、閱讀、默想、使用聖經等)變得令人厭惡且低賤。他告訴可憐的罪人,這些不過是低級、屬肉體、貧乏且空洞的概念,是由那些當代的文士與法利賽人(即神職人員)所宣揚的;他們只有字句,卻沒有神的靈在裡面;這些教導只引導人進入形式,卻無法帶領人進入主耶穌的大能。藉著這種說法,他還會刻意展示某些宣講主耶穌教義之人的不敬虔與卑劣行為,從而使我們主耶穌的福音顯得更加可鄙。然而,那些絆倒人的人有禍了(馬太福音 18:7;路加福音 17:1, 2)。

答 2: 他假裝引導他們進入某種更高的光照、奧秘與聖靈的啟示,這是極少數人才能達到的境界。他迷惑他們的情感,使他們熱切追求這些所謂的「真理」,並說服他們,他們將如神一樣,能分辨善惡(創世記 3:5)。在這方面,他極其狡猾且老練,因為自亞當時代以來,他便一直如此行事。當這些事被考慮並在某種程度上被渴慕時,特別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些事能使人有智慧(創世記 3:6),那可憐的靈魂便會突然被一種絕望的迷惑之靈所佔據。這靈魂會被帶入一些高深、輕浮、虛幻的概念與屬靈的邪惡中(這些會使人沉淪在敗壞與毀滅裡),這些概念會暫時餵養並取悅人心,目的是為了讓這迷惑之靈在可憐的靈魂中進一步顯露自己。一旦達到目的,它便開始將靈魂帶入對那些起初不願讓人知道的事物的「更清晰」視角中;當它逐步使靈魂準備好接受進一步的佔據後,最後便開始提出它的「新福音」,向靈魂展示一位「新基督」與「新聖經」。這位虛假的基督是一位「內在的基督」——在裡面被釘死、在裡面死亡、在裡面復活、在裡面升天;這與那位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釘死、死亡、復活,並在雲彩中離開門徒升入天上的馬利亞之子(使徒行傳 1:9-11)截然對立。

現在,這位虛假的基督擁有一種屬於他福音的虛假信心,這種信心就是:去領會這位「內在被釘死、內在死亡、內在復活、內在升天」的基督。但如果你向他們索要能確切證明其教義的聖經根據,他們也會拿出聖經,但那是「內在的」聖經,是「內在的」見證。如果沒有這些(儘管這些都是魔鬼捏造的),我相信他們在神神聖的聖經中找不到任何根據,因為聖經只承認那位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希伯來書 13:12;約翰福音 19:17, 18)。祂被埋葬在亞利馬太人約瑟的墳墓裡(約翰福音 19:38-41),從那墳墓中復活(約翰福音 20:1-12),在復活後去加利利(馬可福音 16:7)和以馬忤斯(路加福音 24:15)見門徒,向他們展示釘痕的手腳(路加福音 24:39, 40),復活後與他們一同吃喝,在地上顯現四十天(使徒行傳 1:3),之後在雲彩中升天,離開門徒的視線進入天堂(使徒行傳 1:9-11)。這位基督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希伯來書 7:25),並將在世界末日再來施行審判(使徒行傳 10:42, 17:31;彼得後書 3:10, 11)。祂也是那位為我們獲得永恆救贖的同一位主(使徒行傳 13:37-39;羅馬書 3:25;以弗所書 1:7;啟示錄 1:5;希伯來書 1:2, 9:14)。我說,或者說聖經說,這才是神的基督(馬太福音 16:16),是神所喜悅的(馬太福音 3:17)。神不承認也不允許任何其他的基督,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唯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使徒行傳 4:10 與 11, 12 節對照)。但正如我先前所說,被迷惑的途徑,首先就是藉著假裝有更進一步的光照與啟示,使神的基督顯得可鄙與低賤;他們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馬書 1:22)。


問:但你會說,聖經難道沒有提到「基督在心裡」嗎?(歌羅西書 1:27;哥林多後書 13:5;羅馬書 8:10)

答: 我回答,神的基督過去是、現在也是真神與真人;祂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真神也是真人(馬太福音 1:23)。「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或者說神在我們的人性中,正如提摩太前書 3:16 所說:「神在肉身顯現」;約翰福音 1:14 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希伯來書 2:14 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既然祂是真神與真人,祂就成了我們的救贖主與救主。比較希伯來書第一章與第二章,你可以清楚看見這是一個榮耀的真理:那位首先的、末後的(啟示錄 1:17, 18, 2:8)謙卑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這就夠了嗎?不。祂謙卑自己,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7, 8 與啟示錄 1:17, 18, 2:8 及加拉太書 1:4 對照)。現在,這位神的基督,真神與真人,為我們這些可憐悲慘的罪人成就了永恆的救贖(希伯來書 9:14 與提摩太前書 1:15 對照)。我說,在祂成就了這一切之後,祂升上了天,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現在,這位基督既然完全成就了我們的救恩,就差遣祂的門徒到處向可憐的罪人傳講這救恩(使徒行傳 2;哥林多後書 5:19, 20)。凡被預定得永生的人,當他們聽見使徒所傳的道(這福音就是基督,哥林多前書 1:17 與 23 節對照)時,聖靈或基督的靈就降在他們身上(使徒行傳 10:44 與 13:48 對照),引導他們進入主耶穌為他們所預備的救贖與榮耀之事中(約翰福音 16:13-15;哥林多前書 2:9)。這聖靈是他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以弗所書 1:13, 14)。這基業的憑據對擁有它的人來說,是極大的鼓勵,使他們盼望那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將要顯露的榮耀,這正是歌羅西書 1:27 的含義。如果我們將其與前述的以弗所書 1:13, 14 進行比較,這一點就會看得非常清楚。現在,這聖靈有時被稱為基督的靈(哥林多後書 13:5)。我說,這聖靈既然賜給所有被預定得永生的人,那麼必然得出結論:那些沒有這聖靈,且活著死著都沒有這聖靈的人,並未被預定得永生,因此他們不屬於基督,而是被棄絕的(羅馬書 8:9)。因為基督的靈是信徒與不信者之間的分別標記,有這靈並被它引導的,就是神的兒女(羅馬書 7:4),而沒有這靈的,就不屬於基督。

因此,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賜給信徒的基督的靈,是基督已經買贖、且正在為祂所賜予(或將要賜予)這聖靈的人所預備之基業的憑據或盼望。關於這一點的證明,請讀以弗所書 1:13, 14。經上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這基業就是基督為可憐罪人所買贖的永恆救贖,希伯來書 9:15),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再者,加拉太書 5:5:「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歌羅西書 1:27 使徒談到這偉大的奧秘時說:「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那時,這榮耀對聖徒的顯露,除了藉著信心之外別無他法,正如使徒所說:「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馬書 5:2)。這盼望是藉著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而生的(第 5 節),這盼望尚未被看見,也就是說尚未實際享受;「因為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馬書 8:24, 25)。正如我所說,信徒盼望的原因就是:基督,或基督的靈在他們裡面,成了榮耀的盼望。事實上,一個已經從神那裡得到基業憑據的人,完全可以盼望那將來的榮耀,而這憑據正是主耶穌的靈(羅馬書 8:16, 17)。

然而,這作為信徒盼望之因的聖靈,並非人人都有(猶大書 19;以弗所書 2:12;羅馬書 8:9;約翰福音 14:16, 17)。因此,那種說「跟隨基督照亮世上每一個人的光」的教義是多麼可悲啊!這光就是良心,它使人知罪,即對律法之罪的確信;如果你留意約翰福音 8:9,你就能清楚看見這一點。經上說,那些法利賽人(他們心裡沒有神的愛,也沒有神的道,約翰福音 5:38, 43)聽見基督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時,被自己的良心責備,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出去了。但魔鬼為了確保他的陰謀得逞,竭力用一切手段使聖經也變得可鄙與低賤,向他們灌輸「內在的聖經」;這既不是基督所教導的,也不是祂的門徒所教導的。但他們既然被神任憑在敗壞的心思中,就甘願跟隨魔鬼的暗示,而不願跟隨神命令我們去研讀的神聖聖經(以賽亞書 8:20 與約翰福音 5:39 對照)。這聖經被稱為聖靈的寶劍(以弗所書 6:17),這正是我們主耶穌親自用來戰勝魔鬼的武器(馬太福音 4:4, 7, 10;路加福音 4:4, 8, 12)。但正如我告訴你的,魔鬼藉著假裝向他們展示一條「更卓越的道路」來推行這一陰謀,只要他們聰明一點,跟隨那從他們內在之光所顯明的事物,就能達到這條道路。

但是,讀者啊,為了讓你能夠逃脫這狡猾獵人的網羅,我將為你提供幾條指引,如果主賜你恩典去遵循,你就能逃脫這些邪惡的迷惑

指引一

首先,我勸誡你要非常嚴肅地對待自己的境況,並用神的話語作為準則來省察自己的心,看看你是否已經有了追求信仰的開端。如果你發現自己至今仍生活在無知中,且未曾像被命令的那樣去記念造物主(傳道書 12:1),那麼我懇求你考慮,你正處於全能神忿怒之下,自從你來到這世上以來一直如此(以弗所書 2:1, 2),因為你在始祖裡面,已經違背了造物主(羅馬書 5:18)。「然而,因一人的過犯」(即亞當,第 14 節),「眾人都被定罪。」此外,還有你出生以來所犯的許多罪:違背神律法的罪,違背神恩典福音的罪;違背神恆久忍耐與寬容的罪,違背神審判的罪;思想、言語、行為上的疏忽之罪與作為之罪。我說,考慮你的境況;是的,要對你所犯的罪有極深刻的認識;為了做到這一點,要祈求神藉著祂的聖靈使你知罪,不僅是違背律法的罪,還有那定罪的罪——不信的罪。

指引二

如果你藉著恩典,被帶到一種地步,能看見自己因罪而處於失喪的境況,且沒有主耶穌;那麼接下來,要小心不要停留在任何所做的「善行」上,無論它看起來多麼冠冕堂皇;我說,要小心不要在主耶穌基督之外的任何地方停留。但最重要的是,要努力相信那位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人」,來到這世上正是為了拯救你,正如拯救其他可憐的罪人一樣。我說,除非你能說「祂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否則你絕不能滿足。為了確保你能獲得這最寶貴的信心(確實如此),要多將那些最白白的恩典應許應用在自己的靈魂上;是的,那些沒有附帶條件的應許,例如(啟示錄 22:17;耶利米書 31:3;約翰福音 6:37,以及 14:19;何西阿書 14:3)。我說,要努力將神書中最榮耀、最白白的應許應用在你自己身上。如果魔鬼在任何時候用試探來圍困你(這是他慣用的伎倆,尤其當他看見你努力逃出他的掌控時),我說,當他用火箭攻擊你時,一定要憑信心抓住那些最白白的應許,小心不要與他爭辯,而要用神話語中那些蒙福的應許來抵擋他。同時,務必默想那位同時也是真神的人——基督耶穌的寶血,並閱讀那些最充分、最清楚談論此事的經文(如約翰一書 1:7;以弗所書 1:7;希伯來書 9:14;羅馬書 3:25)。

指引三

但如果你說(這常是那些處於罪的確信與對忿怒恐懼中的可憐靈魂所說的話):「我無法將應許應用在自己身上,因為我的罪太大、太多了。」請考慮並確信這一點:你越看見自己的罪大,你就越有理由去相信;是的,你正因為罪大才更要相信。大衛將此作為對自己的鼓勵,或者說是主的靈使這成為他的鼓勵,去祈求、去盼望赦免,因為他犯了大罪(詩篇 25:11)。他說:「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這彷彿是在說:「耶和華啊,赦免我這個犯了大罪的人,你的名將更得榮耀,你恩典的豐盛將更被彰顯,你的憐憫與良善將更閃耀、更被尊崇,這比赦免那些沒有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的人更顯為大。」我敢說,你之所以不信,不是因為你的罪太大,而是因為你與那人類救恩的邪惡仇敵爭辯太多,且過於順從自己心中屬肉體的推理。因為基督說過:「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 6:37)。又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以賽亞書 1:18)。基督呼召那些勞苦擔重擔的人到祂那裡去,並應許賜他們安息(馬太福音 11:28)。因此,你不可說「我的罪太大了」,而必須說:「因為我是個大罪人;是的,因為我比許多同伴犯了更多的罪,因為我的罪,我比他們更接近地獄與永恆的沉淪,所以我必呼求主,說:『耶和華啊,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

現在,為了讓你不在如此重大的事情上受騙,請特別留意這三件事:

警告一: 首先,要小心不要用錯誤的方式消除你靈裡的困擾。這可以透過三種方式發生:(1) 當你的良心責備你、指出你的罪時,如果你試圖透過承諾「改過自新、過新生活」來平息良心,並藉此消除罪疚感,那麼你就是用錯誤的方式消除了確信。因為雖然你可能藉此暫時安撫了良心,但你無法藉此滿足並平息神的忿怒。是的,神對這樣的人說:「你雖用鹼,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跡仍然在我面前顯露」(耶利米書 2:22)。(2) 如果當你處於罪疚中時,你透過履行「宗教義務」來消除確信,從而滿足了良心,那麼你也是用錯誤的方式消除了確信。因為神不會滿足於除了祂兒子寶血、義、復活與代求之外的任何事物(使徒行傳 4:12)。你不應滿足於神所要求之外的任何事物,那就是生命之水(以賽亞書 55:1, 2),而你的義務與所有義行並非生命之水;因為它們如同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 64:6)。(3) 要小心,當你處於確信中時,不要僅滿足於福音「白白恩典」的概念;我的意思是,不要滿足於你所能達到的任何知識程度,也不要將你的平安建立在其上,以為自己現在很好,因為你能談論許多關於神的恩典以及祂在基督裡對可憐罪人的愛。因為你可能擁有並做到這些,卻仍不過是底馬的同伴,甚至是猶大與其他滅亡群眾的同伴。正如使徒所說,儘管如此,你可能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也就是說,除了聲音之外一無所有(哥林多前書 13:1-3)。

警告二: 第二,如果你不想受騙,就要小心避免那些符合魔鬼之靈、而非基督之道的虛假教義。例如:(1) 如果有任何教義來到你面前,告訴你除非你照摩西的規矩受割禮,否則不能得救;也就是說,如果有人來告訴你,你必須做這樣那樣的律法之工,好讓你在神面前顯得更好,不要接受他。因為「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 4:5)。(2) 如果有人來到你面前,帶來這樣的教義:即使你隨從自己邪惡心裡的想像而行,仍可藉著恩典得救。他的教義也是魔鬼的,不要接受他(申命記 29:19-23)。(3) 但如果有人來到你面前,真實地高舉那位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天上的雲彩中顯現的「那個人」的寶血、義、復活、代求與第二次再來;並催促你相信祂所做的一切(向你指出沒有祂你處於失喪的境況),並承認這是為你個人所做的;同時勸誡你,不要僅僅停留在對此事的概念上,而是要將其真正接受到心裡,以至於你的心與靈魂能因愛主耶穌基督而重新燃燒;並且教導你,基督的愛應當且必須激勵你,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那愛你、為你捨己的主活(哥林多後書 5:14, 15;以弗所書 4:21-24;哥林多前書 7: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如果他的行為也與他的教義相符——一種相信、誠實、慈愛、捨己、謙恭的行為(他也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接受那教義,並真實地接受它;因為這是神與基督的教義(加拉太書 4:4, 1:4;以弗所書 1:7;啟示錄 1:5;使徒行傳 13:38;約翰福音 1:29;使徒行傳 4:12, 10:40-42;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馬可福音 13;彼得後書 1:5-10)。要考慮他們行為的結局,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 13:7, 8)。

警告三: 再者,如果你不想受騙,就要小心不要輕視你在福音中發現或顯明給你的任何已知真理;而要在其位置上尊崇並順服它,無論它(在你認為)多麼微小(約翰福音 14:15)。(1) 要小心不要低估或對神、馬利亞之子基督以及神聖的聖經抱持輕視的想法,而要查考它們(約翰福音 5:39)。並專心研讀它們(提摩太前書 4:13)。因為我告訴你,輕視聖經的人,也輕視了聖經所見證的那一位。我還要告訴你,正因如此,神任憑許多人陷入強烈的迷惑,以致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 12)。(2) 因此,我奉馬利亞之子、神之子、天地萬物之創造主——主耶穌的名對你說:要小心你自己;因為魔鬼日夜都在窺探你(彼得前書 5:8)。你自己的心也竭力要欺騙你(耶利米書 17:9)。因此,不要信靠它;因為如果你這樣做,你就不聰明了(箴言 28:26)。因此我說,要小心,要在主耶穌的大能中努力逃脫這一切;因為如果你陷入其中任何一個,就會為罪與魔鬼的進一步入侵鋪路,藉著這些詭計,你的心將會剛硬,你將更無法接受教導,或從耶穌基督的聖禮中獲得益處。因此,要更加勤奮地相信神的基督,即馬利亞之子,並務必將祂所做、正在做的一切,應用於你自己身上,視為是為你個人所做的;如果你這樣做,你就永不跌倒。

現在,讀者啊,我還要給你幾點思考,然後將你交託給主。

  1. 考慮到神白白地賜下祂的恩典與憐憫,且賜給每一個人(啟示錄 22:17;以賽亞書 55:1-7)。
  2. 考慮到除了藉著那位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人之外,沒有別的途徑能獲得這白白的憐憫與恩典;因為祂自己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與馬太福音 1:20, 21 對照)。
  3. 考慮到如果你試圖走任何其他的路,你不過是個賊、是個強盜(約翰福音 10:1 與第 9 節對照)。要知道,這些人(若繼續如此)都不能進入天國(哥林多前書 6:9, 10)。
  4. 考慮到如果魔鬼勝過你,藉著說服你接受或擁抱一個基督與祂門徒所不認可的「新福音」來欺騙你,當為時已晚時,你將會哀哭切齒。
  5. 考慮到雖然你至今仍被撒但迷惑,但如果現在你的眼睛被打開,看見並承認這一點,儘管你至今可能極其邪惡(提摩太前書 1:13),或是一個懶散(馬太福音 20:6, 7)、不冷不熱、虛偽的信徒(啟示錄 3:17-19);並且一直堅持到最後(以西結書 18:20-22);儘管如此,仍有希望;如果現在你以愛真理的心接受真理,像渴望脫離罪的刑罰一樣渴望脫離罪的污穢,你就必得救。
  6. 考慮到主將會為你過去、現在以及未來所行的一切罪審判你,特別是你拒絕並踐踏祂兒子——那個人基督耶穌寶血的罪。如果你現在在路上時,不與你的對頭和解,「恐怕他把你拉到審判官面前,審判官交付衙役,衙役把你下在監裡。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路加福音 12:58, 59)。

因此,我懇求你考慮;此時此刻,生命與死亡、天堂與地獄、永恆的喜樂與永恆的折磨都擺在你面前。這裡有獲得前者的方法,也有逃脫後者的方法。如果主藉著我所說的話對你有益,我希望這將成為激勵我感謝主的動力,感謝祂竟使用我這樣一個罪人來從事祂福音的工作。在此,我結束我所說的一切,願你(如果你是基督徒)為我禱告,我渴望繼續做:

你在主耶穌基督裡的僕人,儘管是聖徒中最小的,

約翰·班揚


貝德福德牧師伯頓(Mr. Burton)致讀者的信

讀者,你在這本小冊子中,看見了那偉大而榮耀的奧秘——「神在肉身顯現」——的各個部分。如果你被基督的靈所光照,在這裡你就能藉著那靈看見,神之子、馬利亞之子耶穌基督,既是真神也是真人,兩種本性構成了同一位基督、同一位耶穌。正如腓立比書 2:5-9,首先談到祂是神,然後談到祂取了人的本性;隨後在第 8、9 節,他說祂(指這位耶穌)謙卑自己等,神(指父)將祂升為至高等,談到神與人兩種本性共同構成了同一位基督;祂是救主,必須被相信並倚靠以得救,不僅作為神,也作為人。那些不這樣將祂作為信心對象的人,必將失去赦免。

關於罪與救贖;「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指在耶路撒冷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 13:38)。經上又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 2:5)。這揭露了那些被稱為索西尼派(Socinians)之人的可咒詛謬誤,他們一方面否認那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是真神,也是真人。這也與那些被稱為法米利派(Familists)、狂熱派(Ranters)、貴格會(Quakers)或其他派別的人完全相反;後者要麼否認基督是在他們之外真實存在的人,褻瀆地幻想他只是顯現在他們肉身中的神;要麼將他那充滿神性豐盛的人性,僅僅視為神顯現在聖徒心中的一個預表。按照他們邪惡的想像,基督在耶路撒冷城門外將自己獻在十字架上之後,他的人性就該被廢棄了。這與使徒行傳 1:1-3, 9-11 以及路加福音末章 39、40、50、51 節的記載背道而馳。經文清楚表明,那個人基督是帶著被釘死並埋葬的同一個身體從墳墓中復活的,並帶著同一個真實的身體被接升天,穿過雲層;正如使徒行傳 1:9-11 所言,他將來還要帶著那同一個榮耀的肉身從天降臨。

基督作為人,而不僅僅是作為神,是救主和中保,這一確定的真理,也將向嚴肅的信徒顯明,該如何看待某些人。這些人或許不會否認基督是在他們之外、在天上的真實之人,也是神,但他們卻認為他僅僅是作為神才是救主——先是居住在從童貞女所生的肉身中,然後居住在聖徒心中,從而將救恩在他們裡面開始並成全。事實上,他們認為基督作為人,僅僅是(我說僅僅是)與他的肢體——聖徒們——一同被神拯救或榮耀的一位,只是在方式和程度上比聖徒更榮耀一些。這些高傲的人在這一點上與法米利派和貴格會信徒非常相似,他們貶低了神人主耶穌基督。雖然他們可能口中常談論基督,但他們並沒有正確且得救地將他立為自己的根基。

現在,為了幫助你抵禦所有這些危險的事物,這裡簡要地為你陳明了關於基督的主要真理,並由聖經充分證明:

首先,關於他從永恆中就是非肉身的真神,然後他在童貞女腹中取了肉身或人的本性,從而成就了律法,在耶路撒冷為罪而死,在外面復活,在外面升天(而非像某些人所說的僅僅升入內心幻想的天堂);他在天上為所有屬他的人代求,並將帶著肉身再來審判世界。如果你仍處於自然狀態,儘管披著外在的信仰告白,在這裡(如果基督的靈在閱讀時與你相遇)你或許能找到一些東西,使你確信自己悲慘的境況,並向你顯明你必須藉著信心去投靠、去信靠以得救的義;這義是由那位神人耶穌基督在你們之外所成就的,他在耶路撒冷城外為罪人而死。在這裡,你也可以看出真信心與假信心之間的區別。如果你是一位真正的信徒,這些真理既是你信心的根基,對你而言,將它們用於默想並操練你的信心也大有裨益,特別是在默想中,並藉此每日尋求從天上賜下對這些真理更高的信心。這非常有必要,因為儘管這些真理在信徒中廣為人知,僅停留在概念層面,但真正認識或相信它們的人卻寥寥無幾。甚至可以說,在這個時代,如果真正聖徒的信心經過篩選,除去傳統、觀念以及他們自己理性和幻想的臆測,大多數人對這些共同真理的認識和信心將會少得可憐。

其次,這些真理被如此整合在一起,並由聖經明確證明,(藉著聖靈的同工)將成為你抵禦四處蔓延的那些可咒詛異端的巨大幫助,這些異端要麼公開地,要麼以更狡猾、更神秘的方式否認主耶穌基督。

第三,你越是從天上在這些基督真理的信心上扎根立基,越是充分相信它們榮耀的真實性以及你在其中的分,你就越會擁有屬天的平安與喜樂(彼得前書 1:7,8)。同時,你也會因此獲得更真實的聖潔與心靈及生活的純潔,「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使徒行傳 15:9)。那麼,你心中對基督及其事物的正確信心越多,你在靈裡就越剛強壯膽,能為耶穌基督做任何私下或公開的工作,就像司提反一樣,他既滿有信心和聖靈,也滿有能力(使徒行傳 6:8)。

在這本書中,你還能從聖經中看到,耶穌基督作為人,是如何在聖徒之外,卻又居住在他們裡面;也就是說,他神性的一部分或他蒙福的靈居住在他們裡面,這靈有時被稱為「基督的靈」(羅馬書 8:9,「人若沒有基督的靈」等),有時被稱為基督,「基督若在你們心裡」(羅馬書 8:10)。我們該如何分辨裡面的是基督和基督的靈,還是一個自稱為基督的假靈呢?方法如下:如果裡面確實是基督,即神人基督的靈,那麼它就會教導那個人去應用並信靠在他們之外的基督以得救;教導他們信靠那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他們之外成就律法、在耶路撒冷城門外作為贖罪祭而死、在他們之外從墳墓中復活、在他們之外升天並在天上為他們代求、並將帶著肉身從那天堂再來審判世界的基督。正如人基督自己所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榮耀我」(約翰福音 16:13,14)。他會使你們更珍視、欽佩並榮耀我,我既是神又是人,且在身體上將離開你們。接著經文說:「他要將受於我的(我的榮耀事物)指明給你們。」他將取我的神性與人性、我的降生、我的位格與職分、我的順服、死亡、挽回祭、我的復活、升天與代求,以及我帶著大能天使在雲中第二次降臨審判的事,指明或向你們闡明。他將取我為你們在自己位格中、在你們之外所成就的救恩,並取我在天上的榮耀與尊貴,指明給你們。現在,留意這一點,並藉著聖靈從聖經中獲得對此的正確理解,對你我至關重要;因為缺乏這一點,許多信徒已經分裂了,有些人只看基督在他們之外所做和所受的,停留在歷史的、傳統的、實際上是幻想的信心上,而不尋求耶穌基督的靈帶著能力進入他們的心中。沒有這靈,他們就不能正確地認識或正確地信靠在他們之外的基督——神的兒子,從而在他裡面有任何份或關係,「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 8:9)。另一些人則過分依賴他們所謂的「心中的基督」和「心中的基督的義」,以此來對抗在他們之外的基督和他的義——而所有真正的聖徒都是從後者獲得稱義與安慰的,這是藉著居住在他們心中的聖靈的運行所領受的。無論這些人如何大談心中的基督,顯然,那不是基督的靈,而是魔鬼的靈,因為它不榮耀,反而輕視並拒絕了那在他們之外的人基督及其義。讀者啊,在這本書中,你不會遇到某些人所喜愛、視為高深奧秘的空中樓閣般的概念,而是福音中健全、平實、共同(卻又屬靈且奧秘)的真理。如果你是一位信徒,你必然會這樣認為;如果你不僅心中有對這些真理的信心,而且每日生活在對它們及其與你之關係的屬靈感知與體驗中,你就更會如此認為。這篇論述也不會向你提供可疑的爭議性事物或觀點問題,正如某些書籍主要做的那樣,當堅持這些問題時,福音中更重大的事物總是弊大於利。但在這裡,你得到的是確定的、必須相信的事物,你怎麼研讀都不為過。因此,請禱告,願你能以信心和愛心領受這符合聖經的話語,不是當作人的話,而是當作神的話,不看人的情面。不要因為基督藉著一個卑微的瓦器,藉著一個既無世俗偉大也無世俗智慧來推薦自己的人,向你展示福音的榮耀寶藏而感到冒犯;因為正如聖經所說,基督(他在世上自己也是卑微且被藐視的)通常選擇這樣的人來成就他的工作(哥林多前書 1:26-28)。「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這個人不是從世俗大學揀選出來的,而是從天上的大學——基督的教會中揀選出來的。這教會,因著基督的靈、恩賜和恩典的裝備,在起初是,現在仍然是,且將直到世界末了,這就是主的話語,以及所有真正福音傳道人必須從中產出的源頭,無論他們在世俗學識上是有學問還是無學問(哥林多前書 12:27,28)。雖然這個人沒有人的學問或智慧,但藉著恩典,他領受了神的教導和基督之靈的學習,這才是使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和福音傳道人的關鍵。「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以賽亞書 50:4,對照路加福音 4:18),在那裡,基督作為人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他藉著恩典取得了這三個屬天的學位,即:與基督聯合、聖靈的膏抹,以及撒但試探的經驗,這些比任何大學學位更能使一個人勝任傳福音這項偉大的工作。

我寫這幾行字的目的不是為了抬舉人,而是因為我與許多其他聖徒一樣,親身經歷了這個人在信仰上的純正、他敬虔的交往,以及他傳講福音的能力——不是靠人的技巧,而是靠基督的靈,並且在罪人歸正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而現在有那麼多肉體且空洞的傳道人,無論是有學問還是無學問的。我說,因為有了這種經歷,並判斷這本書對他人以及對我自己都可能有益,我認為我有責任(儘管我非常不稱職)與我的弟兄一同為我們主耶穌基督那平實、簡單(卻又榮耀)的真理作見證。現在,讀者啊,願主賜你我對這些事有正確的理解,使我們活著和死去時,不是帶著傳統的、概念性的死信心,而是帶著心中對基督正確的、屬靈的、活潑的信心,這是藉著神的大能所成就的;這樣的信心能使耶穌基督對我們而言比世上任何事物都更真實、更寶貴,能潔淨我們的心,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從而確保我們能逃避將來的忿怒,並在今生之後,藉著主耶穌基督享受永生與榮耀,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再見,在主耶穌裡服事你的,約翰·伯頓(JOHN BURTON)。

開啟福音真理等

鑑於許多人已著手陳述他們對童貞女馬利亞之子——主耶穌基督的各種判斷;而其中有些人已嚴重偏離了福音的純全,因此,我既然對這些事有一些認識,覺得寫幾句話似乎是好的,目的是如果主願意,靈魂們就不會被那些關於他的、進入世間的各種腐敗原則所嚴重迷惑。

現在,關於基督的存在,我不會花太多時間去證明;我只會向你們展示,他首先被應許給列祖,後來被他們的子孫所期待。但在我做那件事之前,我將談談神在世界創造之前,關於預定並計劃有一位基督、一位救主的事。神在他自己的智慧和謀略中,知道將要發生的事,彷彿它已經成就(羅馬書 4:17)。他知道人會違背他的誡命,從而將自己置於永恆的毀滅之中,因此他在自己的旨意中預定了那墮落者的興起,並藉著一位救主來實現,「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以弗所書 1:4)。也就是說,神看見我們會犯罪並違背他的誡命,就在創世之前揀選了那些將要墮落的人中的一部分,並將他們賜給那位後來將實際救贖他們的一位;儘管在神的帳目中,他的血在世界創立之前就已經流出了(啟示錄 13:8)。我說,在神的帳目中,他的兒子被殺了!也就是說,根據神在世界創立之前在他自己裡面所定的旨意和結論;正如經上所記(提摩太後書 1: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正如彼得前書 1:20 所述,使徒在談到基督以及他為罪人所買贖的救贖時,論到他說:「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神既在他自己裡面這樣定意,要拯救那些因犯罪而毀滅自己的人,就與他愛中永恆的兒子達成了一個協議或契約,即在某些條件下,他會將一群因犯罪而從自己的無辜與正直中墮落,陷入他們自己所尋求的邪惡發明中的可憐靈魂賜給他(傳道書 7:29)。關於這事將如何成就的協議,也是在世界根基立定之前達成的(提多書 1:2)。使徒在談到神與救主之間所立的應許或聖約(因為這就是他的意思)時說:「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現在,這個應許或聖約除了與神的兒子、救主之外,沒有與任何人立過。這必然如此;因為在世界創立之前,除了那藉著他創造世界的一位(如箴言 8:22-31 所述,他就是、也一直是神愛中的兒子)之外,沒有人與神同在。

這個聖約或契約包含以下條件:

第一,救主必須取肉身和血,即人類所共有的本性(罪除外)(希伯來書 2:14, 4:15)。這就是神與他所立的旨意或協議:因此,當他談到遵行神的旨意時(希伯來書 10:5),他說:「神啊,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按照你的應許,創世記 3:15,我將從婦人取這身體),「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第 7 節)。

第二,救主必須帶來永恆的義,以使罪人稱義(但以理書 9:24,25)。彌賽亞或救主將帶來永恆的義,並終結罪孽,正如那裡所寫:「止住罪過,除淨罪惡,引進永恆的義。」我說,這是救主根據神與基督在世界創立之前所立的聖約或協議,將要帶入世界的,那無謊言的神在當時應許了這一點(提多書 1:2)。

第三,他必須藉著傾倒他寶貴的血來成就這永恆的義,這是根據聖約或契約的條款;因此,當神要向他的子民展示他與救主所立的協議是什麼時,即使在聖約實際成就並蓋印之前。請看撒迦利亞書 9:11(那裡談到那位將成為救主的人):「錫安哪,我因與你立約的血,將你中間被擄而囚的人,從無水的坑中釋放出來。」意思是:至於你,既然我與你在世界創立之前所立的聖約或協議,在我的帳目中已經成就,彷彿它已經實際且真實地完成,包括我與你所同意的所有條件;因此,我已按照我這一方的協議,將那些囚犯,以及那些處於我律法咒詛之下的人,從無水的坑中釋放出來;既然你也已經在我的帳目中完全履行了你那一方根據我們協議所當做的一切。因此,約翰福音 17:9 的那處經文應如此理解:「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我與你立約為他們祈求的)「他們本是你的,你賜給我」(但條件如前所述,撒迦利亞書 9 章)。又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 1:4)。現在,既然那些關心可憐罪人靈魂與身體的一方已經這樣決定了,在他們創造世界之後,在他們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 1:26)之後,在神所造正直的人因犯罪從神起初安置他的狀態中墮落,並因犯罪將自己拋入悲慘境地之後,神就從他的愛中帶出了他與他兒子在世界創立之前所定的旨意,並開始向世界顯明他在萬古之先所定的旨意(以弗所書 1:4,9;提摩太後書 1:9)。

  1. 現在,神對失喪受造物所做的第一次愛之啟示,是向墮落的亞當所做的(創世記 3:15)。那裡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就是救主,加拉太書 4:4):「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是神對失喪人類第一次愛的啟示:這就是向亞當那一代所傳的福音;在這些話語中,向那一代人宣告了將在後代中進一步成就的事。
  1. 神在福音中愛的另一個啟示是向挪亞顯明的,神要他預備方舟來拯救自己;這方舟預表了那位將要來臨、並成為神在創世前與父神立約所救贖之人的救主。「神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創世記 6:13,14, 7:1)。「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
  1. 神在亞伯拉罕生活的世代中,以更進一步的愛之啟示顯現,他說:「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即基督將從你而出,在基督裡)得福」(創世記 12:3)。這也是神對可憐失喪罪人善意的進一步彰顯;藉著這個福音的啟示,亞伯拉罕看見了使他歡喜的事(約翰福音 8:56)。
  1. 當摩西成為他那一代人的先知時,神以一個又一個的預表更榮耀地顯現,如公牛、羔羊和山羊的血:還有各種方式和各種事物的祭祀,這些都更清晰地預表了神在他自己的旨意和法令中決定要差遣的那位救主;因為這些事物(預表)是將來之事的影兒,那實體就是基督(希伯來書 9:9,10, 10:1,5-7)。現在,當這些事這樣做完,當神這樣向世界表明他打算在後來的時代做什麼時,所有有信心相信神必守信的人,都開始仰望並期待主去成就並實現他所應許的,即他手和謀略預先決定要成就的事。

(1.) 現在亞伯拉罕開始仰望神所應許和預示的事;即神將在指定的時間差遣一位救主到世上,這事既已應許,亞伯拉罕就接受了,並確信其必然性;如希伯來書 11:13 所述。這使他的心充滿了喜樂與歡欣,正如我之前所說;因為「他看見了,就快樂」(約翰福音 8:56)。

(2.) 雅各在祝福他的兒子們、論到將來的事時,也說出了這樣的話:「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創世記 49:18)。他也處於對這位救主將帶來的救恩的期待中。

(3.) 大衛熱切期待著律法中藉著預表和影兒所預示的事;因為那時救主還未降臨,這使他渴望地呼喊:「但願以色列的救恩從錫安而出」(詩篇 53:6)。又說:「但願以色列的救恩從錫安而出!」(詩篇 14:7)。大衛所等待的事在他那個時代還未發生,儘管在他之前就已應許;這使他呼喊,但願它來到,但願它從錫安出來!順便提一下,請注意,以色列真正的救恩和救主將從錫安而出,也就是說,就肉身而言,將從神的教會而出,正如經上所記:主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申命記 18:15,18)。又說:「我已將救助加在那有能者的身上;我高舉了從民中選出的一位」(詩篇 89:19;羅馬書 9: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列祖出來的。

(4.) 以賽亞預言了神將這樣拯救他的子民;是的,他呼喊道:「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以賽亞書 45:17)。他也在第 53 章告訴他們這將如何成就。是的,他對此真實性有如此榮耀的品嚐,以至於他談論起來彷彿它已經實際成就了一樣。

(5.) 在耶利米的日子,神應許列祖的事仍未成就;在 23 章 5 節他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注意,那時還未做)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權,行事有智慧……在他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6.) 他也將在撒迦利亞的時代來臨(撒迦利亞書 3:8)。那裡說:「因為看哪,我必使我僕人『大衛的苗裔』出來。」

(7.) 他在瑪拉基的時代也未降臨,儘管那時他已臨近。因為他自己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指施洗約翰),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立約的使者。看哪,他必來到,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拉基書 3:1;以賽亞書 40:3;路加福音 1:76)。

(8.) 老西面也長期等待以色列的安慰者(路加福音 2:25)。那裡說:「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面;這人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也就是說,等待那位將成為救主的人,如果你再讀下去,就會明白:「他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第 26 節)。

這樣,我簡要地向你們展示了:1. 確實有基督這回事。2. 這位基督在降臨之前,曾被許多事物所應許和預示。3. 在神所定的降臨時間之前,他是如何被等待和期待的。

我將(藉著基督的能力)證明的第二件事是:那從童貞女所生的,就是那位救主。

首先,我將此作為真理提出:沒有任何靈,若不取人的本性,僅憑其自身,就能將人從永恆的刑罰中拯救出來。

或者說:那將要成為人類救主的一位,必須在人的本性中滿足並平息神的公義與忿怒。我用來證明這一點的論據如下:

第一,因為是人犯了罪;公義要求人必須做出滿足:因此,當那將要成為救主的一位降臨時,他「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希伯來書 2:14)。因為「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目的是什麼?「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僅此而已嗎?不;還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第 15 節)。

第二,第二個論據是:因為如果僅憑一個靈就能為人類的罪做出滿足,並在人的本性之外制服撒但,那麼神在對墮落的亞當做出那應許時——即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身體就顯得軟弱了(因為那應許就沒有必要,也沒有空間了);否則,神既然做出了應許,卻在沒有藉著它救贖世界的情況下實現,就顯得不信實了。

第三,如果僅憑一個靈就能做出滿足並拯救人,那麼基督就不需要來到世上,也不需要從婦人所生(加拉太書 4:4)。但既然他必須來到世上,必須從婦人所生,這就很清楚,沒有這一點,他就不能成為救主:因為他由婦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目的是要救贖律法以下的人;這意味著,若不順服這一點(即取人的本性),就無法從律法的咒詛中得救贖。但基督已經將(所有信他名的人)從律法的咒詛中救贖出來,因為他在他們的本性中為他們成了咒詛。

這就是為什麼墮落的天使沒有從他們可咒詛的狀態中恢復過來的原因,因為他沒有取他們的本性,「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希伯來書 2:16)。

其次,既然這是神的真理,我接下來將證明那從童貞女所生的耶穌就是救主。

第一,我將藉著比較舊約和新約的一些經文,以及從聖經中引出的論據來證明。

  1. 首先,請看創世記 3:15,那裡他被稱為女人的後裔,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耶穌也是如此(加拉太書 4:4),那裡說:「神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
  1. 這女子必須是童貞女(以賽亞書 7:14),那裡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耶穌就是這段經文的應驗(馬太福音 1:22,23):「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1. 救主必須出自猶大支派。雅各在臨終時預言了這一點,說:「猶大啊,你弟兄必讚美你……你手必掐住仇敵的頸項;你父親的兒子們必向你下拜」(創世記 49:8)。

又說(彌迦書 5:2):「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耶穌也出自猶大支派,如果你讀馬太福音第 1 章,這一點就很清楚。馬太首先從亞伯拉罕開始(第 2 節),然後到猶大(第 3 節),從猶大到大衛(第 6 節),從大衛到所羅巴伯(第 13 節),然後到雅各,即約瑟的父親,約瑟是馬利亞的丈夫,從馬利亞生耶穌(第 16 節)。

馬利亞也是同一家族的人,考慮到這一點:耶穌出自大衛的腰(馬太福音 1 章);但如果馬利亞不是大衛的後裔,他就不能做到這一點:因為基督是從她出來的,而不是從他出來的,因為約瑟「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馬太福音 1:25)。此外,天使告訴她,他是大衛的兒子,說:「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路加福音 1:32)。

此外,猶太人非常清楚這一點,否則他們肯定會向全世界揭露;因為他們千方百計地想否認他。儘管他們因不信的邪惡而否認他,但他們卻找不到任何理由來質疑他從馬利亞所生的出生權利。如果它……

若當時他們真能做什麼,毫無疑問他們早就做了;他們並不缺乏惡意來激勵自己,也不缺乏達成惡意的手段。然而,他們卻無法提出明顯且確鑿的傷害證據;因為他們擁有精確的家譜登記或記錄,所以如果他們有任何藉口,肯定會否認他是大衛的子孫。當他在他們中間時,曾有關於他的爭論(約翰福音 7:27, 43),我相信其中一部分正是關於他所出的世代。這一點是如此眾所周知,以至於坐在路旁的瞎子都能呼喊:「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大衛的子孫啊,可憐我吧!」(路加福音 18:38-39)。他按肉體出自他父親大衛的後裔,這件事如此普遍,以至於從未受到質疑。「希律召集了民間的祭司長和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馬太福音 2:4-6)。(因為從你那裡出來)請留意這一點;如果馬利亞不是猶大支派的,基督就不會從猶大出來,但基督確實從猶大出來;因此,馬利亞也是猶大的女兒。正如聖經所言,這顯而易見:「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希伯來書 7:14)。

再者,當基督這位救贖主即將來到世上時,根據雅各的預言,權杖將離開猶大。「權杖必不離猶大,杖(law-giver)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創世記 49:10)。

當時,權杖確實已經離開了那些生來是猶太人的人,立法者也離開了;希律作為該撒的代理人,是一個外邦人,並非出自猶太,卻成了他們的王;而該撒奧古斯都則將律法強加於他們。

頑固的猶太人也在羅馬猶太巡撫本丟彼拉多面前,承認權杖已經離開,當時他們反對基督喊道:「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翰福音 19:15)。

不僅如此,從那天起直到如今,猶太人一直沒有本國的君王來治理他們:從那時起,他們再也沒有由自己人執掌權杖,反而成為一個分散、受藐視的民族,幾乎暴露在各種危險之中,並長期被驅逐出自己的國家,散落在世界各國,正如關於他們的預言所說(耶利米書 14:10;撒迦利亞書 6:14-15)。然而,這些可憐的靈魂被魔鬼極其可怕地迷惑了,以至於儘管他們親眼看見這些事發生,卻仍不肯相信。在眾多原因中,他們被迷惑的一個原因是:他們說創世記 49 章中的「權杖」一詞並非指君王統治;他們說,其意思是「鞭子」或「逼迫」必不離猶大,直到細羅來到。現在,他們對那處經文的理解大錯特錯;因為雖然我不精通希伯來文,但藉著恩典,我被聖經啟發;由此我發現,其含義並非逼迫或苦難的鞭子,而是指君王的統治或權杖必不離猶大,直到細羅來到。若要證明這就是該處的含義,只需衡量同一節經文的緊接詞句,你就會發現所指的正是君王的權杖;因為他接著說:「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請留意:權杖,以及立法者;依賴於王權的立法權,必不離猶大,直到細羅來到。這與以賽亞書 7:16 所寫的經文一致:「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這段經文從那時起就已經應驗了。

但關於猶太人將權杖解釋為鞭子或逼迫,說逼迫必不離猶大直到細羅來到,這不可能是該處的含義;因為猶太人在細羅來到之前,曾多次得享安息;有一次他們「得享太平八十年」(士師記 3:30)。又如:「國中太平,沒有爭戰」(約書亞記 14:15)。又如:「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站立得住」(約書亞記 21:44)。「國中太平四十年」(士師記 3:11)。儘管只是暫時的,但他們確實多次從逼迫和鞭子中得享安息;然而,權杖或王權並沒有離開猶大,立法者也沒有離開他兩腳之間,直到細羅來到。

第二點

再者,要證明耶穌是基督,從神對猶太人處死祂的作為中可以清楚看出。他們處死祂的原因是什麼?不就是因為祂說自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嗎?(路加福音 22:70)「眾人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所說的是。』」也就是說,我就是你們所說的那位,我是神的兒子;是的,是父獨生的兒子,在世界存在以前,我就與祂同在(約翰福音 9:37;17:5)。

猶太人因為祂承認自己的身份而處死祂;也就是說,因為祂沒有否認自己的兒子身份,反而將自己與神同等,所以他們才處死祂(約翰福音 19:7)。

如今,神為了他們釘死祂,至今仍在極其悲慘地懲罰他們:但我說,如果祂不是神的基督、神的兒子,神就不會因他們釘死祂而將罪歸在他們身上;反而會稱讚他們的熱心,稱讚他們除掉了這個竊取神榮耀的人——因為祂自稱與神同等,卻並非如此。神會稱讚他們做了正確的事,就像祂稱讚非尼哈(以利亞撒之子)在當時對行淫的男女執行審判一樣(民數記 25:8)。

但既然祂說自己是神的兒子,且認為自己這樣稱呼並非強奪(腓立比書 2:6),而猶太人因為祂說自己是神的兒子就處死祂;且神如此嚴厲地指控他們,並因他們處死祂的罪而懲罰他們,這顯明祂確實是神的兒子,是那應當來到世上的救贖主。因為正如他們所願,祂的血至今仍歸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受損(馬太福音 27:25)。

再者,耶穌自己也在當日宣告祂是基督,祂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馬可福音 1:15)。耶穌所說的是什麼日期?毫無疑問,就是但以理書 9:24 所說的七十個七:「為你本國之民……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並膏至聖者。」但以理所說的這個日期,正是基督所說已經滿了的日期;祂用來勸說他們相信福音的論據是:「神的國近了」(正如但以理所預言的),「你們當悔改,信福音。」悔改並相信這就是福音;相信這就是神的真理;要考慮到但以理從神的使者那裡得到了關於這些日子的啟示,以及它將要成就的時間:即七十個七,是從天使對但以理說這些話開始,彌賽亞降臨的既定時間:七十個七,也就是大約 490 年,如果你將這七十個七中的每一天算作一年:一日頂一年,一日頂一年;因為聖靈有時就是這樣計算日子的(以西結書 4:6)。當基督對他們說:「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人,你們能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嗎?」時,猶太人對此是心知肚明的(馬太福音 16:3)。你們難道看不出那些作為我降臨先驅的事已經成就了嗎?你們難道看不出權杖已經離開猶大嗎?你們難道看不出但以理所說的時間也已經成就了嗎?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你們看:你們這假冒為善的世代!(第 4 節)。

第三點

另一個證明耶穌是基督的論據是:藉著祂的大能,瞎子看見,瘸子行走,聾子聽見,啞巴說話,死人復活,鬼被趕出。以賽亞書 35:4 這樣預言祂:「對心裡驚惶的人說:『你們要剛強,不要懼怕!看哪,你們的神必來報仇,必來施行極大的報應,祂必來拯救你們。』」但我們怎麼知道祂已經來了呢?「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啞巴的舌頭必能歌唱;在曠野必有水發出,在沙漠必有河湧流」(第 5-6 節)。當約翰想知道祂是否就是基督時,耶穌送回了這個回答:「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馬太福音 11:3-5)。

第四點

另一個證明耶穌是基督的論據是:那位得到啟示說他必看見祂的人,儘管等待了很久。當他一見到那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甜美嬰孩,就呼喊道:「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路加福音 2:26-31)。女先知亞拿一見到祂,也「稱謝神,將孩子的事對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說」(第 36-38 節)。

第五點

另一個論據是先知約拿的神蹟。他,就是約拿,在魚腹中三日三夜(約拿書 1:17),耶穌將這件事作為祂是真彌賽亞的論據對猶太人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也就是說,他們要我顯個神蹟來證明我是救贖主,「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馬太福音 12:39-40)。使徒也提到這件事已經成就,他說:猶太人殺了耶穌,把他掛在木頭上(使徒行傳 10:39),並把他安放在墳墓裡(馬太福音 27 章)。但神叫他第三天復活,顯現出來(使徒行傳 10:40)。

第六點

另一個證明耶穌是基督的聖經論據是:祂的骨頭一根也沒有折斷;這件事是被逾越節羔羊所預言和預表的,經上說:「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埃及記 12:46;民數記 9:12),這件事在童貞女之子身上應驗了(儘管這與該國的習俗相反),正如經上所記:「兵丁來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的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他的腿」(約翰福音 19:32-33):「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第 36 節)。

第七點

另一個聖經證明是:他們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詩篇 22:18)。這件事也在耶穌身上應驗了,正如經上所記:「兵丁釘了耶穌,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丁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約翰福音 19:23-24)。

第八點

再者,聖經說:「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人」(撒迦利亞書 12:10)。兵丁用槍扎祂的肋旁,這就應驗了經上所寫的:「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約翰福音 19:34-37)。

謬誤一

既然這是神的真理,即那從童貞女所生的耶穌就是神的基督;那麼,那些將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僅僅視為後來要顯明之事的影子或預表的人,是多麼可怕地受了欺騙!然而聖經極其生動地將祂展現為神的基督,祂並非後來才顯明的靈或身體的影子,祂自己就是所有預表基督將要來臨之事的本體;當祂確實來到時,律法作為稱義的途徑就結束了,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4)。也就是說,祂是儀文律法的終結,也是通常所說的道德律法的終結,其內容載於出埃及記 20:1-17;儘管那律法作為基督所傳達的,對所有信徒仍有極大的用途,他們有義務為了成聖而遵守它,正如基督所說(馬太福音 5:19 至章末)。但基督耶穌已經獲得了永恆的義,在祂肉身的身體裡成全了神所有的律法,祂也在城門外十字架上受苦,並將這義歸算給可憐的人,因為祂在從童貞女所取的肉身中為人完成了這一切(加拉太書 4:4)。「神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即從童貞女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也就是為了順服律法,並承擔律法的咒詛,「為我們受了咒詛」(加拉太書 3:13);為要贖出律法以下的人,即贖出那些被預定得永生的人,脫離律法的咒詛。祂藉著出生,即為女子所生;藉著順服,是的,藉著祂完美的順服,「祂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希伯來書 5:8-9);並藉著祂的作為與受苦,完全滿足了律法和神的公義,帶來了那榮耀而永恆的救恩,若沒有這救恩,我們所有人都將永遠滅亡,且無藥可救;因為若不流血,就沒有赦免。

謬誤二

既然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耶穌基督是、且一直是神的基督;救恩唯獨藉著祂而來,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使徒行傳 4:12),那麼那些認為可以藉著跟隨律法的確信(他們錯誤地稱之為基督)來獲得救恩的人,是多麼受了欺騙!唉,讓他們跟隨那些來自律法以及受律法驅動的良心的確信吧;我說,讓他們跟隨那些律法可能暗示在他們靈裡的確信,他們永遠無法藉著對律法的順服獲得救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加拉太書 3:10;約翰福音 10:15;希伯來書 9:12)。而且「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正如那些被稱為貴格會(Quakers)的愚蠢假冒為善者所做的那樣。再者,「若義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 2:2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 3:11)。這因信得生,就是將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如出生、義、死亡、寶血、復活、升天、代求,以及祂第二次降臨的榮耀恩惠,應用於我,作為我的,是賜給我的,是為我的;使徒所表達的正是如此:「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