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生活是基督教的美麗(第 2 部分,共 4 部分)
第三,稱呼基督之名的人之所以不離開不義,第三個原因可能是:恩典軟弱而敗壞強大。
我現在所說的是那些真正有恩典的人;因為那些從未有過任何東西、只有觀念的人,從未真正離開過不義;而那些從未有過救贖性恩典的人,儘管有一般的運作在他們身上,也只是稍微離開了一點不義;所以,那些心裡確實有神恩典的人,並沒有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因此,這勸勉對他們而言,正如對任何人一樣重要:「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因為儘管這些人和我之前提到的兩類人有很大區別——後者裡面沒有聖潔的真正原則,而前者有——但他們,即使是他們,也需要這項勸勉;因為他們並沒有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如我所說,他們的恩典是軟弱的,這就是原因所在。
他們沒有像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這一點很清楚:
- 因為他們最高尚的聖潔行為也因此被玷污,變得不完美。(以賽亞書 64:6;詩篇 143:2;希伯來書 12:15;馬太福音 6:23)這一點顯而易見,因為他們仍然害怕在神面前展示自己的行為,並且因為他們為了在神面前蒙悅納,轉而依靠基督的祭司職分,並藉著祂禱告說:「免我們的債」。
- 這一點也很清楚,因為我們在世上時,聖經從未說我們已經達到了絕對完美的標竿;相反,我們被要求成長、追求、向前奔跑,並在敬畏神中成全聖潔。(彼得後書 3:18;希伯來書 6:12;腓立比書 3:12-14;哥林多後書 7:1)是的,我們當中最好的人,甚至是使徒和先知,不僅透過他們的缺陷表明他們尚未像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而且他們也承認,並且不否認,他們仍在追求公義的路上,尚未達到完全。
- 這一點也很清楚,因為聖徒在神面前稱義所憑藉的公義,是另一位的公義,而不是他們自己的;是另一個人的公義,因為世上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人。如果我們已經達到完全,或者已經完美,或者已經像我們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了不義,我們何必禱告「免我們的債」,何必藉著另一位的完美來親近神,又何必被要求「成全聖潔」呢?
- 唉,神對此事的抱怨,充分證明了我所說的真理。當神來到埃及祂的百姓那裡,吩咐他們離棄埃及的偶像時,他們沒有。但祂說:「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他們沒有各人丟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也沒有離棄埃及的偶像。」後來,祂將他們從埃及救出來,帶到曠野,在那裡對他們說:「遵守我的律法和誡命」;但以色列家在曠野悖逆我,不遵行我的律例,藐視我的典章。後來,祂將他們從曠野帶到迦南,又對他們說:「遵守我的律法。」(以西結書 20章)但當祂把他們帶進那地時,他們又像以前一樣玷污自己,得罪祂。再者,當神將他們從被擄中帶回來時,他們和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不潔的。(哈該書 2:14)
簡而言之,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說了什麼?雅各在他的書信第三章說了什麼?(雅各書 3:2)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第一章又說了什麼?(約翰一書 1:9)他們難道不是都承認——儘管他們自己是使徒,在恩典和恩賜上超過世上任何活著的人——罪和不義仍然與他們同在嗎?因此,他們尚未像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正如我所說,原因是恩典是軟弱的,在神最偉大、最強壯的聖徒身上也是軟弱的。因此,最偉大的聖徒在受到敗壞的猛烈攻擊,或為神承擔極其艱鉅的服事時,常會抱怨自己在完成神旨意方面的軟弱和不足。
(1.) 摩西,當神只是吩咐他在曠野撫養以色列人,像養育之父懷抱吃奶的孩子那樣懷抱他們時,他因恩典的軟弱和敗壞的權勢,竟恐懼到極點,以至於向神呼求說:「我獨自擔當不起這百姓,因為他們太重了。你這樣待我,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民數記 11:14, 15)
(2.) 約伯,當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正直,要暫時經歷神的一些審判時,在感受到自己無力承擔、無法像應當的那樣堅持到底時,他呼喊道:「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又說:「我豈是海,豈是大魚,你竟防守我呢?你為何把被風吹的葉子當作打擊的對象,追趕枯乾的碎秸呢?」(約伯記 6:12;8:12;13:25)
(3.) 但以理也是如此,當他只是站在那裡與天使交談時,他發現自己是多麼軟弱:「我竟無氣力,」他說,「我主啊,因這異象,我的愁苦轉到我身上,我毫無氣力。我這僕人怎能與我主說話呢?我一見異象,就渾身無力,毫無氣息。」(但以理書 10章)有些人可能會說,這是自然的軟弱。但我問,本性之所以如此軟弱,難道不是因為罪嗎?罪的殘餘仍然留在最優秀的聖徒身上,使他們儘管有恩典,卻無法做任何應做的事。
(4.) 保羅,人中之傑,他擁有如此多的恩典、恩典的啟示以及與基督的交通,以至於有時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身內還是身外,然而你發現他對自己恩典的軟弱和敗壞的權勢發出痛苦的抱怨。「我是屬肉體的,」他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得我。」「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等等。這裡有多少抱怨、多少認罪、多少對軟弱的哀嘆?如果保羅能像他所願的那樣離開不義,何需這些呢?(羅馬書 7章)
我舉這四個人的例子,是因為根據聖經記載,在過失和跌倒方面,他們與你在整本聖經中讀到的任何四個人一樣自由;但你看,他們太軟弱了,無法像他們所願的那樣行善並離開不義。
恩典可以說是軟弱的,這可以是指將較低或較小程度的恩典與較高、較大程度的恩典相比;或者,無論你擁有何種程度的恩典,當它被罪所糾纏,或與罪交戰時,它都可以被稱為軟弱。
世上有不同程度的恩典,有些人領受的少,有些人領受的多,基督徒的能力是根據所領受的恩典程度而定的。領受少的,行動就軟弱;領受多的,行動就強壯;聖徒中領受最多的,行動得最好:但即使是這三種人,也沒有一個人能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去行動,因此,也就無法像他們的職責所要求的那樣離開不義。見證我剛才提到的那四個人,因為他們屬於聖徒中的頂尖,但你看到了他們的所作所為,也聽到了他們的所言。
罪是一個強大的暴君;它也植根於我們的肉體中,而且它裡面有與我們肉體中任何感官相契合的東西。肉體喜歡它,儘管基督徒的靈是反對它的。
罪是一隻活躍的野獸,它不允許靈魂在沒有抵擋和矛盾的情況下,在任何善事上展現自己。「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6]
罪具有污染和玷污的本質,它所觸及的任何恩典都會被玷污,而在玷污的過程中,恩典會變得比未受玷污時更軟弱。此外,靈魂中沒有任何恩典或恩典的行為能逃脫這種觸碰。
不信隨時準備著去干擾信心,無論是在恩典中,還是在信心的行為中。
心硬不讓愛像它應該的那樣充滿感情和同情地行動。
感官和理性受到污染,就不會讓盼望像它應該的那樣堅定地固定在看不見的事物上。
驕傲不讓我們像我們應該的那樣謙卑,也不讓自我像我們應該的那樣捨己。激情常打斷我們的忍耐,憤怒的衝動常打斷我們的溫柔。透過這些,以及更多可以列舉的事實,顯明罪在我們裡面,抵擋我們的恩典,並阻礙[7]它們像應有的那樣運作;正因為這罪佔據了我們的一部分,所以儘管我們更高貴的部分完全反對它,我們仍然沒有像我們應該做的那樣離開它。
神指責摩西說了急躁的話,祂也同樣指責約伯:但以理曾帶過偶像神的名字,保羅也坦率承認自己軟弱。(民數記 20:12;詩篇 106:32;約伯記 38:2;42:6;但以理書 4:8;羅馬書 7:24)
此外,上述所說的也不僅適用於那些信心軟弱、因而其他恩典也軟弱的人;因為即使是最強的恩典,在我們盡力運用時,也無法使我們像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1.) 因為最強的恩典也無法在沒有抵擋的情況下運作。(2.) 因為我們這些行動者是瘸腿的、軟弱的,被住在我們裡面的罪所削弱。(3.) 因為恩典和恩典的狀態並不是我們所設計的完美所在,因為那是在另一個世界。(a.) 這是運用信心的地方。(b.) 這是勞苦和奔波的地方。(c.) 這是爭戰和摔跤的地方。(d.) 這是受試煉的地方。
因此,這不是完美的地方,因此也不是神的百姓能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的地方。現在,離開不義有兩種方式:I. 一種是當心思抵擋它,並從對它的愛和喜好中撤回時。II. 另一種是當整個人都避開它的實踐時。
I. 對於第一種方式,聖徒雖然確實離開了不義,但並沒有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離開它。(1.) 他們的悟性沒有看到其中極度的卑劣。(2.) 他們的判斷力對其邪惡程度的認識尚未達到完美。(3.) 良心尚未被說服去認識其中所有的邪惡。那麼,(a.) 靈魂怎能像它應該的那樣厭惡它呢?(b.) 願望怎能像它應該的那樣熱切地離開它呢?(c.) 意志和情感怎能像它們應該的那樣轉離它呢?
II. 第二,關於避開罪的行為,我們也做得非常不足。
我們沒有像應該做的那樣避開他人的罪。這一點顯而易見:(1.) 因為我們沒有像應該做的那樣避開卑劣之人的交往。(2.) 也沒有像應該做的那樣避開或拒絕模仿他們的邪惡。好人是多麼容易被說服去順從壞人的道路。是的,約沙法本人對亞哈那個卑劣的人說:「我與你一樣,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列王紀上 22:4)約瑟在法老的宮廷裡學會了「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創世記 42:15, 16)彼得在人們中間流行假裝時,也能學會同樣地假裝。(加拉太書 2:11-14)
我們沒有像應該做的那樣避開我們自己的罪或我們同伴的罪。基督徒學會了彼此驕傲、彼此貪婪、彼此背信棄義、在神的事上彼此膽怯、在基督徒的職責上彼此鬆懈和疏忽。
此外,如果我要在這裡說明基督徒如何像大衛那樣隱藏不義(撒母耳記下 12:12),如何像亞倫那樣為它辯解(出埃及記 32:22-24),如何像約阿施城的人為巴力辯護那樣為它辯護(士師記 6:29-31),等等,我很快就能充分證明,基督徒並沒有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離開不義;因此,這項勸勉仍然有效,對地上的聖徒中最優秀的人也很有用,他們每一個人「都應該離開不義」。是的,關於他們沒有像應該做的那樣去做的觀察,對我們來說仍然是有效的。
因此,正如這對那些只有觀念的人是真實的,對那些受到影響但未真正歸正的人是真實的,這對那些真正有恩典的人也是真實的;觀察證明了這一點,對永刑的恐懼證明了這一點,世界的呼聲證明了這一點,最優秀的人的認罪也證明了這一點。
[第二項觀察]
我現在要提出另一個觀察,那就是:每一個在職業和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都應該離開不義」。我說,每一個在職業和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都應該離開不義」。這個真理需要的不是證明,而是實踐。因為我想,沒有人手邊有聖經或理性,卻不願意自由地同意這一點。
這個觀察中也沒有任何模稜兩可之處,我們現在需要停下來解釋。
什麼是不義,誰不知道呢?
它附著在最好的人身上,誰不知道呢?
它對職業是一種恥辱,誰不知道呢?因此,它應該被離棄,誰不知道呢?
但因為動機可能沒有得到應有的考慮,也因為撒旦的詭計是誘惑我們變得不聖潔,並讓不義與稱呼基督之名的人糾纏在一起;因此,我將在這裡花一些論點來勸勉你們這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要離開不義;也就是說,無論是在內心的思想上,還是在外在的實踐上。這些論點將分為四類,一些關於基督,一些關於祂的父,一些關於我們自己,一些關於世界。
第一,[關於基督的論點]
第一,你們所稱呼、你們稱呼其名、你們自稱是其門徒的基督,是聖潔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 1:16)這對我們的論述來說是自然的;因為如果基督是聖潔的,而我們稱呼祂,並在稱呼祂的過程中宣告我們是祂的門徒,我們就應該離開不義,以便向世界展示我們職業的真實性。
第二,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這位我們稱呼其名的基督是慈愛的。那些有一位慈愛的主人,一位不斷向祂的僕人施展慈愛的主人的人,應該樂於遵行祂的旨意,從而展示他們對主人之愛的感受和接納。這就是祂的旨意:「我們離開不義,丟棄罪惡;禁戒各樣的惡事。」(帖撒羅尼迦前書 5:22;希伯來書 7:26)
第三,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這關係到他們主的榮譽和名聲。任何祂的僕人,任何稱呼祂名的人,仍然堅持並繼續與不義同在,這對基督是一種貶低。「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這些藐視我名的祭司說的。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瑪拉基書 1:6)
第四,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祂的名,免得祂的名被世人褻瀆;因為我們的聖潔給基督的名增添了光彩和美麗,而我們不離開不義則給它蒙上了陰影。因此,我們應該離開不義,使主耶穌的名得榮耀,而不是透過我們受到羞辱。
第五,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免得他們所稱呼的主耶穌基督的福音,被我們的鄰舍褻瀆。福音被稱為聖潔的,所以稱呼它的人也當聖潔。(彼得後書 2:21)如果他們不離開不義,他們就絕不可能聖潔。人不能既服事福音的目標,又服事自己世俗和肉體的目標。但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愛護祂的福音,使它在世上保持良好的聲譽。如果他們不離開不義,他們就絕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第六,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對那個名字的稱呼本身就是聖潔的。這是一個聖潔的職業。扛抬耶和華器皿的人哪,你們當自潔;器皿,也就是職業,因為藉著它,耶穌基督的名和福音彷彿被扛抬著。因此,我們必須脫去一切的不義和盈餘的邪惡,像稱呼敬虔的人那樣行事,像稱呼一個基督是祭司、是大祭司的職業那樣行事。(帖撒羅尼迦前書 2:30;希伯來書 3:3)對任何人來說,在自己的職業上笨手笨腳、邋遢不堪,都是一種恥辱。而一個人能出色地管理自己的職業,則是他的榮譽。基督徒應該出色地管理他們的職業,並透過甜美和潔淨的管理,使那本身就是好的職業,對教會和世界也變得美好。
第七,那些稱呼基督之名,或在宗教上稱呼它的人,應該盡其所能離開不義,因為基督的教會是聖潔的。凡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已經把自己放入了基督的教會,雖然不是放入某個特定的教會,而是放入了普世教會。現在,那是聖潔的。神的殿與偶像有什麼相同呢?或者那殿的任何柱子、門框、釘子或肢體有什麼相同呢?(哥林多後書 6:16)五百隻白羊中很快就能發現一隻黑羊,一隻長疥癬的羊很快就會影響許多羊。聖徒中如果有一個不潔淨的,對其餘的人來說就是一個污點,正如所羅門所說:「一個罪人敗壞許多善事。」(傳道書 9:18)
第八,那些稱呼基督之名,或在宗教上稱呼它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基督的典章是聖潔的。(出埃及記 30:17-31)古人在接觸聖物之前,必須在為此準備的器皿中洗手洗腳。現在,既然那些在宗教上稱呼那名的人也接觸基督的任命,他們也必須洗淨自己;你們這些罪人,如果你們打算在祂的任命上接觸基督,就當潔淨你們的手;洗淨吧,免得神因你們不離開不義而剪除你們。
第九,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有基督的觀察者。有許多人注視著基督,並尋找機會透過那些稱呼祂名的人來反對祂。「看哪,這孩子被立,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路加福音 2:34)有些人因為祂位格的卑微而找機會毀謗祂;有些人因為祂教義的平實而毀謗祂;有些人因為祂跟隨者的卑微而毀謗祂;有些人因為一些稱呼祂名的人的惡行而毀謗祂。但如果那給聖徒中最微小的人造成正當冒犯的人,倒不如脖子上掛著磨石沉在海裡;那麼,你認為那些透過將基督之名的稱呼與邪惡生活混在一起,從而誘惑或激怒人們毀謗基督的人,他們的審判將會是什麼呢?
第二,我現在要談談那些關於神父的論點。
第一,那麼,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神父,因為神父使基督成為我們現在的樣子;也就是我們職業的使徒和大祭司。「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哥林多前書 1:30;約翰福音 5:23;15:8)如果沒有我們離開不義,父就不能因我們而得榮耀。如果沒有與聖潔的談吐相結合,我們所有關於基督的談論和稱呼,對那位使祂成為我們君王、祭司和先知的父,不會增加任何榮耀。因此,如果你稱呼基督之名,並想堅持你已經信祂的話,就為了差祂來的父的緣故,離開不義。
第二,正如是父使基督成為我們現在的樣子;同樣是父呼召我們分享基督和祂所有的福分。「因此,我們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必須離開不義,以便為祂的呼召榮耀祂。」(哥林多前書 1:9;希伯來書 3:1)祂呼召我們進入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團契;也就是說,分享祂作為中保所擁有的一切美好,並由祂為那些信靠祂的人所做的一切。如果不是父的呼召,我們絕不可能從受咒詛和定罪的狀態中來到基督面前尋求生命和福分;「因為這不在乎行為,乃在乎那呼召人的。」(羅馬書 9:11)既然祂呼召我們享有這個特權——即使是我們這些祂所呼召的人——而讓其他人留在他們的罪中,因祂的審判而滅亡,我們就理當離開不義。(希伯來書 3:1;彼得後書 1:2, 3)特別是因為祂呼召我們的呼召是屬天的、聖潔的,而且因為祂不僅呼召我們得榮耀,還呼召我們得美德。
第三,我們這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因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已經命令我們這樣做。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第四,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以便回應他們被呼召去稱呼祂名的目的。父之所以呼召他們去稱呼祂的名,是為了讓他們成為公義的樹,是耶和華所栽種的,使祂得榮耀。那麼,你稱呼基督之名嗎?結出那些與那聖潔職業相稱的果子,使你們被稱為「公義的樹」,並使神因你們對祂兒子福音的稱呼性順服而得榮耀。(以賽亞書 61:3)
第五,那些如前所述稱呼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以便向世界展示神父所賜給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的恩典的本質和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因為那在宗教上稱呼那名的人,甚至藉著他這樣稱呼祂,宣告他已經從父那裡領受了恩典,使他能這樣做。現在,除非他離開不義,否則他無法藉著行為宣告這一點;而僅僅藉著言語宣告,對神或人來說意義不大。(提多書 1:16)
第六,因此,我們這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也應該離開不義,否則父的靈會受憂傷。(以弗所書 4:30)縱容不義,不離開不義,會使神的聖靈憂傷,你們就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這是一種比人們通常意識到的更高性質的罪。凡使神靈憂傷的人,必在此地或地獄,或兩者兼有,受到痛苦。而那曾經光照、教導和指示他們的靈,可以保持沉默,可以造成黑暗,可以撤回自己,並任憑靈魂越來越多地犯罪;而這最後一點正是審判中的審判。凡使靈憂傷的人,就消滅了祂;凡消滅祂的人,就激怒了祂;凡激怒祂的人,就使祂與自己為敵,並誘惑祂加速對自己的毀滅。(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因此,要小心,稱呼者,我說要小心,你們這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不要接觸不義,不要誘惑主的靈對你們做這樣的事,其開端是可怕的,其在審判運作中的結局是不可測度的。(以賽亞書 63:10;使徒行傳 5:9)一個人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也不知道自己會在哪裡停下來,他只是剛剛進入試探;也不知道他是否會回頭,或者從他面前的缺口走出去。凡開始使聖靈憂傷的人,可能會被任憑繼續下去,直到他犯了那被稱為褻瀆聖靈的罪。如果神一旦把你交給那個,那麼你就在鐵籠裡了,從那裡既沒有拯救也沒有救贖。因此,每一個稱呼基督之名的人,都應當基於這第二個考慮,離開不義。
第三,接下來,我現在要談談那些關於你自己的論點。
第一,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必須離開不義,否則我們對祂的稱呼就只是一個謊言。「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約翰一書 1:6)「仍在黑暗裡行」;也就是說,在不義中行,並且沒有離開一種順從這世界潮流的生活。「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翰一書 2:4)他所稱呼認識的真理,以及他說他有經驗的真理,並不在他心裡。每一個稱呼基督之名的人,並不因此就是屬神的人,也不是每個人口中的話都是真理,儘管他稱呼了那個尊貴的名。(列王紀上 17:24)當他的口和他的生活一致時,那對他來說,以及對與他有關的其他人來說,才是真理。(啟示錄 2:2, 9;3:9)人們可能說他們是使徒,卻是說謊的:他們可能說他們是猶太人,也就是基督徒,卻說謊,在這樣說的時候說謊。現在,這是最高級的謊言,因此肯定會產生最悲慘的後果。因此,人最好的東西也是謊言。他口中說「我認識祂」、「我與祂相交」、「我是猶太人、基督徒」,這本身就是謊言。他的生活給他的口撒了謊:所有有知識的人都肯定他在撒謊。1. 他對神撒謊:他在神的面前,對著神的臉說謊。現在這是一件大膽的事:祂說:「我知道他們的謊言」;祂豈能不為此報應嗎?參見使徒行傳 5:4;啟示錄 21:8, 27;22:15,要小心。我對你們這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卻不離開不義的人說話。2. 他對人撒謊;每一個有知識的人;每一個能透過果子判斷樹的人,都知道那個人是個騙子,如果他不離開不義,他整個對自己的稱呼就是一個謊言。因此,保羅稱那些克里特島中懶惰的[8]、不健全的稱呼者為說謊的。在他眼中,他們就是這樣,因為他們對基督之名的稱呼,並沒有伴隨著與稱呼敬虔的人相稱的生活。(提多書 1:12-16)他們沒有離開不義。但再者,3. 這樣的人對他自己的靈魂撒謊。無論這樣的人向自己承諾什麼,他的靈魂都會發現那是一個謊言。世上有許多人稱呼基督之名,因此向他們的靈魂承諾享受那確實包裹在祂裡面的美好,但他們肯定會在這方面弄錯,並且會帶著最大的恐懼發現這一點,當他們聽到那可怕的宣告:「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路加福音 8:27)基督決心讓生活散漫的稱呼者不能在審判中站立,任何這樣的罪人也不能在義人的會中。他們對神、對人、對自己撒了謊;但耶穌那時不會對他們撒謊:祂會清楚地告訴他們,祂不認識他們,他們不得住在祂的面前。但是,
第二,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該離開不義,否則,正如他們在職業上是說謊者一樣,他們也是自欺者。我剛才告訴你們,這樣的人對自己撒謊,因此他們欺騙了自己。「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 1:22)一個人因為永恆的事物而成為他人的欺騙者,這是一件悲哀的事;但一個人欺騙自己,使自己失去永生,這是最悲哀的;然而人有一種傾向這樣做。因此使徒說,不要被欺騙,不要讓人欺騙自己。又在第26節說:「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
「……舌頭,反倒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宗教是虛的。」
這句「反倒欺哄自己的心」,我曾深思許久。因為這話似乎在揭示,有些人竟是如此大膽且驚人地絕望,儘管他們在宗教上稱呼基督的名,卻在自我欺騙上陷得極深。他欺哄自己的心;他用與心之本性相違的方式去說服它。通常人們說是被自己的心所欺騙,但這裡卻說是一個人在欺哄自己的心,用花言巧語使它遠離那些曾藉著神的話語所帶來的罪的確信與恐懼。他勸說自己的心,認為既然已經在基督裡有了信心的告白,就不需要過那種福音所要求的嚴謹生活;或者認為既然基督已經為我們死而復活,且救贖唯獨在祂裡面,我們就不必太過在意或嚴格要求自己的生活方式。這人是一個自欺者;他欺哄了自己的心。自欺,尤其是在屬靈與永恆的事上,且當人是甘心樂意地去做時,這世上再沒有比這更不自然、更不合理、更無法解釋的行為了。
- 這行為極其不自然;因為人在這裡尋求自己的毀滅,暗中埋伏要害自己的性命(箴 1:18)。我們都對那些謀殺子女、妻子或自身肉體的人大聲疾呼,譴責他們忘卻了自然的法則與慈愛。但看哪,這人所從事的計畫,最終將導致他自己的滅亡:他欺哄了自己的靈魂。
- 這也是最不合理的行為;沒有任何理由,甚至連一絲一毫的理由或看似合理的藉口,能解釋一個人為何要欺騙自己,並剝奪自己靈魂的永恆生命。因此,
- 這樣的人通常會引發他人的驚訝與沉默。「諸天哪,要因此驚奇,極其恐慌,甚為淒涼!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 2:11-13)
然而,最令人震驚的是,聖經提到自欺者竟以自欺為樂:「在自己的詭詐中以此為樂。」(彼後 2:13)這群人顯然已經墮落到極點,達到了一種疏忽、大意、放縱與靈性絕望的高度,竟以那終將永遠欺騙他們的事物為樂。但這就是告白基督卻不離開不義的果子。神的智慧與審判正是如此,任憑這樣的人在自己的詭詐中自娛自樂。
第四點:關於世人的論點
第一,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當離開不義,因為若不如此,必會因他們而給宗教及宗教事務帶來羞辱。寫到這裡,我不禁嘆息,因為這類事從未像現在這樣多!凡有宗教告白者的地方,沒有一處是潔淨、不受冒犯與羞辱的。不義與宗教竟如此糾纏,卑劣的生活竟與稱呼基督之名如此掛鉤,以至於我們可以對這個時代的告白者說,正如古時所說的:「各席上滿了嘔吐的污穢,無一處乾淨。」(賽 28:8)在那些爭取規則的人中,當規則觸及他們的私慾、驕傲、貪婪與放縱時,還有誰真正遵守它呢?如今的告白者難道不像那些「濾出蠓蟲,吞下駱駝」的人嗎?(太 23:24)是的,告白者難道不是在教導惡人行惡嗎?(耶 2:33)啊!主神啊,這真是哀歌,且將成為哀歌。神的教會如今患了何等嚴重的疾病,竟使大多數的告白者都行在羞辱之中!
沒有什麼時尚、虛榮、揮霍,也沒有什麼吝嗇,是不在告白者中出現的。他們壓榨窮人,剝削他們應得的,只為維持自己的驕傲與虛榮。我無需舉出細節;因為從富人到窮人,從牧者到會眾,從主人到僕人,從女主人到女僕,所有人都犯了羞辱之罪,用他們的生活褻瀆了主的名;因為他們告白並稱呼基督那尊貴的名,卻沒有像他們應當做的那樣,離開不義。
- 因此,神的名被玷污與褻瀆,以至於神感到厭煩並呼喊:「不可再用你們的供物和偶像玷污我的名。」(結 20:39)神說,哦,不要玷污我的名;倒不如放棄告白,各人去行你們的惡吧。如果你們不願離開不義,就告訴世人,基督與你們已經斷絕關係,你們已經離棄了祂,去擁抱那些以不義為可憎的人。這比你們一邊稱呼基督的名,一邊卻不離開不義,更能保護神的名免受羞辱與毀謗。那樣,即便你們像現在這樣犯罪,世人也不會大喊:「啊,這就是你們的宗教!」那樣,他們就不會因為你們而毀謗宗教,因為你們已經告訴他們,基督與你們已經斷絕關係了。但是,
- 如果你們既不願停止稱呼基督的名,又不願離開不義,你們就是在羞辱那些真誠的宗教告白者,這是一件嚴重的事。世上有一群人,自從認識基督以來,就致力於洗淨自己除去身體與靈魂的一切污穢,渴望在敬畏神中成全聖潔;而你們這些羞辱人的告白者混雜在他們中間,「使他們的金子變暗。」(哀 4:1)你們是他們的斑點與瑕疵(猶 12);你們是混入他們善行中的惡,是他們神聖告白的羞辱(彼後 2:13)。你們是使義人傷心的人,而神並不願他們傷心;你們是絆倒祂小子的人。哦!當你們被淹沒在神忿怒的海洋與洪水中的時候,神不久將掛在你們頸項上的磨石是何等沉重。
- 如果你們既不願停止稱呼基督的名,又不願離開不義,你們就繼續將羞辱擴展到神的話語與教義上。那些在宗教上稱呼耶穌之名的人,在世上的行事為人應當裝飾他們救主神的教義;但你這告白卻不離開不義的人,你使你所告白的名與教義被世人褻瀆與毀謗;這是一件可悲的事,當神開啟你的眼睛時——祂必會開啟,無論是在今生還是在地獄的火中——這將帶給你沉重的負擔,使你以靈魂極大的苦楚去悔改(提前 6:1)。願主擊打你,使你對自己的羞恥與歸正有所感悟,如果這是祂神聖的旨意。阿們!但是,
- 如果你既不願停止稱呼基督的名,又不願離開不義,你將給自己帶來羞辱、蔑視與輕蔑。因為「罪惡是任何民族的羞辱。」(箴 14:34)(1) 這些人是神將以極大的輕蔑與藐視對待的人(賽 1)。(2) 這些人是神的子民將以極大的輕蔑對待的人。「因此,」祂說,「我使你們在眾民面前被藐視,成為卑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卻在律法上偏私。」(瑪 2:9;耶 25:9, 18)(3) 這樣的人也必被世人所輕蔑與嘲笑。他們將在萬民中成為嗤笑、笑談、諷刺與羞辱的對象。「因為尊重我的,」神說,「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 2:30)我記得菲爾波特(Philpot)常對天主教徒說,他們在網中跳舞卻露出了臀部,因為他們行為的邪惡(賽 20:4);主也吩咐告白者要小心,「免得你赤身的羞恥露出來」,或免得他們赤身行走,羞恥被發現。因為那些不離開不義的告白者,無論他們如何看待自己,他們的赤身露體在他人眼中是顯而易見的;如果一個謙卑的人被他人看見赤身露體是一種羞恥,那麼那些不以展示自己的赤身露體,甚至展示其羞恥之處給周圍所有人看為恥的人,是何等大膽與厚顏無恥呢?然而,每一個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卻不離開不義的人,正是如此。
第二,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卻不離開不義的人,是許多人滅亡的原因。「世界有禍了,因為有絆倒人的事,」基督說(太 18:7)。又說:「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這些人使許多人在罪上跌倒,並墜入地獄。聽著,你們這些人,神對你們說:「你們使許多人在律法與宗教上跌倒。」(瑪 2:8)那些想找藉口的人,你們給了他們藉口;那些想要進入天國的人,你們用你們的不義使他們困惑與混亂,同時你們卻稱呼基督的名,而不離開它。一個罪人敗壞許多善事;這些人鼓勵卑劣的人變得更加卑劣;這些人熄滅了他人微弱的渴望;這些人誘惑無知的人剛硬心腸,抵擋他們自己的救恩。一個沒有離棄不義的告白者,就像一個從瘟疫醫院出來,帶著瘟疫瘡口在健康人中間行走的人。這人有龍的氣息,他毒害周圍的空氣。這人殺害了他的孩子、親屬、朋友與他自己。我該說什麼呢?一個稱呼基督之名卻不離開不義的人,可以與誰相比呢?法利賽人因為告白宗教卻不行出相稱的行為,基督將他們比作蛇與毒蛇的種類,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粉飾的墳墓、愚昧瞎眼的人,並告訴他們,他們使人作地獄之子,比他們自己更甚(太 23)。因此,這樣的人不能獨自離開世界:因為正如他在世時提供了羞辱的機會,他也是許多人滅亡的原因。「義人的果子就是生命樹。」(箴 11:30)但惡人、那些邪惡的告白者的果子是什麼呢?難道不是在他們的不義中獨自滅亡嗎?(伯 22:20)這些人就像那條龍,用他們最污穢的尾巴,將天上的許多星辰拖下來,摔在地上(啟 12:4)。用他們極其污穢的言行,將許多告白者拋入世俗與肉體的享樂中。
使徒在談到這些告白者時常流淚,因為他知道他們在世上是,也將是何等的絆腳石(徒 20:30;腓 3:18, 19)。這些是撒但的主要工具,他藉著他們行奇事。一個巴蘭、一個耶羅波安、一個亞哈;哦,這樣的人帶給撒但的網裡有多少魚啊!這些是撒但努力撒在麥子中的稗子,因為他知道他們對麥子是有害的。「因此,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第五,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卻不離開不義的人,他們將如何面對死亡?當他們面對那位他們曾以其名義來告白,卻以不義的行為與之掛鉤的主時,他們將如何面對祂的面?難道他們以為祂不知道他們所做的事,或者當祂坐在寶座上對違法者施行審判時,他們可以用幾聲哭喊與絞扭雙手來打發祂嗎?哦!他們倒不如不認識、不告白;是的,倒不如從未出生;因為正如基督論到猶大所說的,這話也可以用在他們身上:那人若不生在世上倒好;正如基督說那樣更好,彼得也說那樣更好(可 14:21;彼後 2:20, 21)。他們若未出生倒好,若未認識並告白基督的名倒更好。
但或許有人會問我:
那些在宗教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必須離開什麼樣的不義?
第一,我首先回答,總體而言,那些在宗教上告白基督之名的人,必須離開「一切」不義。他們應當放下各樣的重擔;他們應當遠避「一切的惡事」(來 12:2;帖前 5:22)。許多人願意放棄某些罪、某些享樂、某些不義之財,如果他們能因此得救的話;但這種變賣一切、放棄一切、離棄一切,是一個非常艱難的篇章。
然而,主耶穌將其放在那裡,同樣說:「你們中間,凡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 14:33)基督藉著這段經文,對屬祂的人所要求的,不僅僅是離棄一切不義。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每一種罪都包含在內。唯有普遍的順服才能證明一個人是真誠的。心懷二意的人是有缺陷的(何 10:2)。凡不離棄每一種罪的人,在律法上就是偏私的,也不能尊重神所有的誡命(伯 20:13;約 14:21-24)。凡有保留的地方,就不可能有對基督真正的愛;那將任何一種罪藏在懷裡,或如俗語所說,藏在舌頭底下的人,是耶穌基督的暗中敵人。不遵守祂話語的人,是不愛基督的。在兩者之間搖擺是無用的,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基督是一位主,罪也是一位主;是的,這兩位主是如此對立,以至於凡依附其中一位的,必被另一位視為敵人。如果罪受到任何容忍,基督就視自己被藐視。有哪個人會認為自己是被妻子所愛的,如果他知道妻子的懷裡還有別人?「你不可歸別人為妻,我亦必歸你。」(何 3:3)國王會認為一個在他屋裡隱藏、在床上供養、在桌上餵養一個不可調和地仇恨並尋求謀殺他陛下的人,是一個忠誠的臣民嗎?罪就是這樣一個耶穌基督的敵人;因此,正如國王命令將叛徒交給司法部門一樣,基督也命令我們離開不義。「除掉一切不義」,是一個好的禱告;「與罪惡相爭,抵擋到流血」,是一場好的爭戰;而那將「各樣的思想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的人,就贏得了偉大的勝利(何 14:2;來 12:4;林後 10:5)。恩典使整個靈魂發酵,因此隨之而來的是其所有的部分。現在,當整體都發酵時,其味道必然是一致的。恩典不會留下靈魂的任何能力、官能或熱情是不成聖的,因此在一個成聖的靈魂中,沒有任何角落可以讓罪隱藏其頭,以尋求休息與居所而不受控制。因此,凡為這種或那種罪提供避難所,並能在心中為其找到隱藏之處與居所的人,就不是基督徒。那麼,讓那些在基督徒身分上稱呼基督之名的人,藉著離開不義,顯明他們並非虛假。但是,
第二,更具體地說,那些如上所述稱呼基督之名的人,讓他們離開他們的「本性之罪」,或者如果你願意,就是他們性情最傾向的罪。每個人對同一種罪的傾向並不相同,有些人傾向這一種,有些人傾向那一種。現在,讓那個在宗教上告白基督之名的人,審視自己:我最傾向哪種罪或虛榮?是驕傲嗎?是貪婪嗎?是肉體的私慾嗎?讓他竭盡全力去離棄並離開那種罪。這就是大衛所稱的「我自己的罪」,並說:「我在祂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詩 18:23)這兩者被放在一起是正確的,因為一個人若縱容或容忍他的本性之罪,就不可能是一個正直的人;相反地,那保守自己遠離那罪的人,在其他方面也會是正直的;原因在於,如果一個人有那樣的恩典去踐踏並治死他心愛的、懷裡的、唯一的罪,他就會更容易、更衷心地厭惡並逃避其餘的罪。
事實上,如果一個人要離開不義,他必須首先離開他心愛的罪;因為只要那罪被款待,其他的罪,至少是那些與那心愛之罪最相稱的罪,就會一直糾纏著他。有一個人,有這樣那樣的人糾纏他的屋子,花費他的財產,他想擺脫他們,卻做不到;但現在,讓他為了那糾纏他屋子的人的緣故,擺脫那罪,然後他就能輕易地擺脫他們。罪也是如此。有一個人被許多罪所困擾,或許是因為他擁抱了其中一種:好吧,讓他把那一種趕出門外,這就是擺脫其餘罪的方法。保守你自己遠離你心愛的、懷裡的、本性之罪。
促使你接受這一勸勉的動機有幾個:
- 無論你對基督作何種告白,除非你拋棄你懷裡的罪,否則你身上不會顯出巨大的改變。一個人的本性之罪,我可以稱之為他顯而易見的罪;這是他的鄰居認識他並描述他的方式,無論是驕傲、貪婪、輕浮或其他。現在,如果這些罪仍與你同在,儘管你在觀念上以及生活的其他方面可能有了很大的改良,但你的鄰居會說,他依然是那個人;他的信心並沒有將他從他心愛的罪中拯救出來;他以前驕傲,現在依然驕傲;以前貪婪,現在依然貪婪;以前輕浮放蕩,現在依然如此。他依然是那個人,儘管他換了一張嘴。但現在,如果你的本性之罪被撇棄了,如果你的心愛之物被拋棄了,你的歸正就是顯而易見的,所有人都能看見,因為拋棄那罪對其餘的罪來說是致命的,通常會帶來全面的改變。
- 只要你的本性之罪存在,且被你默許,無論你的告白是什麼,你在神面前就是一個假冒為善的人;此外,當良心覺醒並被命令明確地告訴你你是什麼樣的人時,它會這樣告訴你,帶給你不少的煩惱與困惑。
- 此外,無論你怎麼做,只要你依然如此,你的生活就會是羞辱的。宗教不會因這樣的人而得到榮耀。
再者,正如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應當離開他們的本性之罪」,他們也應當離開「他人性情中的罪」。告白者之間因彼此的罪而造成的傷害很大。有一個人已經徹底逃離了那些生活在錯誤中的人,擺脫了屬肉體的世界及其中的人,來到告白者中間;但看哪,在那裡他也遇到了邪惡的人,遇到了沒有離開不義的人;於是他就被糾纏住了。這是一件可悲的事,但事實就是如此。我懷疑世上有一些人,我是指告白者,他們會咒詛自己認識某些告白者的那一天。有些告白者是玷污者,是「邪惡的人」,惡人可以從他們身上學會犯罪(耶 5:26;2:33)。要小心這些人,免得你逃離了自己的罪,卻被他人的罪所俘虜。「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這是保羅給提摩太的勸告與警告,如果他想保守自己純潔的話(提前 5:22)。
- 你告白基督的名,並假裝是一個離開不義的人嗎?那麼要小心,不要透過將一種壞的犯罪方式換成另一種壞的犯罪方式來欺騙自己。這是以色列古時玩弄的把戲;因為當神的先知們緊追著他們要求悔改與改良時,他們就會「東奔西跑,更換自己的道路。」(耶 2:36)但看哪,他們不願將壞的道路換成好的,而是將一種壞的換成另一種,像松鼠一樣從這根樹枝跳到那根,卻不願離開這棵樹。因此,經上說他們歸向,卻不是歸向至高者。我說,要小心這一點。許多人停止酗酒,卻陷入貪婪。許多人從貪婪轉向驕傲與放蕩:要小心這一點(何 7:16)。這是一個巨大的欺騙,也是一個常見的欺騙,一個由來已久的欺騙,幾乎是告白者中流行的一種疾病。
人們常常更換他們心愛的罪,就像有些人更換妻子與僕人一樣:今年適合那樣的,明年可能就不適合了。以前假冒為善行得通,現在卻是放蕩。以前不敬虔行得通,現在卻是欺騙性的告白。告白者啊,要小心,不要為了新的心愛之罪而拋棄舊的。人的性情會改變。年輕時傾向驕傲與放蕩;中年時傾向狡詐與詭計;老年時傾向世界與貪婪。因此,要小心這件事上的欺騙。
- 你告白基督的名,並假裝是一個離開不義的人嗎?要小心,免得你離開不義只是暫時的。有些人離開不義,就像人在爭吵中彼此離開一樣;也就是說,只是暫時的,但當爭吵結束後,藉著某位調解人,他們又和好了。哦!撒但是靈魂與罪之間的調解人,雖然這兩者之間的決裂看起來似乎是不可調和的;是的,雖然靈魂已經發誓再也不會容忍像罪這樣卑劣的事物;但他知道如何彌補這種分歧,並將那些本以為已經完全逃離罪惡、已經離開的人,重新帶回他們的嘔吐物中(彼後 2:18-22)。因此,告白者啊,要小心。因為這是有危險的,而危險的頂峰就在於此;我想撒但為了做這件事,會再次利用那些罪來開始這種重聚,他發現這些罪最適合罪人的性情與本性。這些,我可以稱之為主要的罪;它們適合、它們與靈魂的性情相契合。這些,就像楔子的小端,輕易地進入,從而為隨後而來的罪鋪平道路,撒但知道他可以用這些罪將靈魂撕成碎片。因此,
- 為了幫助這一點,當你一旦離開罪惡後,要小心不要再與它們交談:罪有一條圓滑的舌頭;如果你聽從它那迷人的語言,你被糾纏的機率是萬分之一。看看智者的話:「她用許多巧言引誘他,用諂媚的嘴逼他。他立刻跟隨她,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鏈去受刑罰。」(箴 7:21, 22)他聽了她的魅力,因聽而陷入圈套,被帶到她的屋子,那裡是通往地獄之路,「下到死亡之宮。」(27節)因此,要小心不要傾聽罪用來迷惑靈魂的魅力。在這件事上,要像聾子的虺蛇,塞住你的耳朵,對罪塞住它,只讓它敞開來聽神的話語。
第三,讓那些稱呼基督之名的人離開「時代的不義」。有些罪可以被稱為時代的不義。挪亞的日子是這樣,羅得的日子是這樣,基督的日子——我是指祂肉身的日子——也是這樣:對於告白者來說,保守自己遠離時代的不義是一件著名的事情。挪亞的卓越之處在於此,羅得的卓越之處在於此,如果你保守自己遠離今日的不義,你的卓越之處也將在於此。「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是合時宜的勸告(徒 2:40),但只有少數人接受;時代或日子的罪,就像一股強大的潮流或水流,驅趕著面前的一切。因此,挪亞與羅得在他們那一代人中,被發現似乎是獨自實踐這卓越的公義。因此,經上說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創 6:9)又說,主對挪亞說:「你和你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意思是,他保守自己遠離他那日子的罪,或他所居住的世代的罪(創 7:1)。
我對羅得也說同樣的話,他保守自己遠離所多瑪的罪;因此彼得稱讚他為那樣的義人。「義人羅得,」他說,「那義人,常為惡人淫行憂傷。」注意,「義人」、「那義人」、「他的義心」等等。但他如何獲得這個稱號呢?因為他厭惡他那個時代的罪,他沒有隨波逐流陷入人民的罪中,而是為此感到痛苦與憂傷;是的,這對他來說是一個每日的重擔。「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大衛也說:「我見人行詭詐,就甚憂悶,因為他們不守你的話。」(詩 119:158)時代的罪在神看來是罪中之罪;而陷入時代的罪被視為違法之最。因此,保守自己遠離它們,即使一個人因軟弱而犯了其他的罪,他仍被視為正直的。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大衛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也就是說,因為他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代的人;或者,如邊註所讀,在他那個時代,服事了神的旨意(徒 13)。藉著時代的罪,撒但似乎豎起了他的旗幟來藐視神;那時尋求使祂的名以一種顯著的方式被羞辱,而且是藉著那個時代的告白者。因此,主對那些犯了他們那日子共同罪惡的子民顯出如此的忿怒,並對那些遠離這些罪的人顯出如此特別的恩寵。你們以為在挪亞那一代,除了他之外就沒有別人敬畏神了嗎?是的,毫無疑問有幾個;但他是一個人,保守自己遠離他那日子的罪,因此他與他的家人必須分享神的拯救;其他人必須先死,不被允許獲得方舟的憐憫,也不被允許與挪亞一起看見新世界。不信是當以色列人從埃及前往迦南時那日子的罪;因此所有犯了那違法之罪的人,都必須被拒絕進入看見那美地,即使是摩西本人也是如此。「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民 20:12)
時代的罪是一種高度的違法;因為迦勒與約書亞保守自己遠離了它,神使他們免受了臨到所有其他人的毀滅性災難,並將祂應許給他們祖先的地賜給了他們。「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民 14:24)偶像崇拜是以色列人被擄往巴比倫之前那日子的罪。現在,那些當時走迷的祭司,即使是他們,神說也必擔當他們的罪。「但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結 44:15, 16)
我們現在在告白者中間聽到了許多關於職責上的死寂、事工上的荒涼,以及神從祂子民中撤離的抱怨;但我可以告訴你們這一切的原因,那就是,時代的罪已經進入了神的教會,並玷污了那個神聖的地方。這是所有這些事情的根源與原因;除非原因被消除,否則不可能有其他結果。如果有人問我我們時代的罪是什麼,我會說它們是顯而易見的,它們是公開的,它們像所多瑪的罪一樣被宣告出來(賽 3:9)。那些擁抱它們的人,並不以它們為恥;是的,他們有膽量為它們辯護,並將那些尋求改革他們的人視為敵人。各席上滿了嘔吐的污穢。至於驕傲與貪婪,對於厭惡福音與藐視聖潔,正如這些已經覆蓋了國家的表面,正如它們已經感染了大多數現在稱呼基督之名的人一樣。
我再說一遍,當你發現一個沒有被這些事情中的某些事嚴重玷污的告白者時——我不排除牧師及其家人——讓他像山上的燈塔,或我們土地上的旗幟一樣。但有人說,你想讓我們與眾不同嗎?另一個人說,你想讓我們讓自己變得荒謬嗎?第三個人說,某某人,比我們更敬虔智慧,也是這樣做的。但我回答,如果神使你與眾不同,並呼召你進入恩典,那是與眾不同的;並吩咐你走那些與眾不同的道路,與所有其他人的道路不同。是的,如果離開不義會使你變得荒謬,如果凡事聖潔會使你變得荒謬,那麼就滿足於被視為荒謬吧。至於你所說的那些敬虔智慧的人,讓他們藉著離開不義來顯明自己是那樣的人。我肯定,他們被時代的罪所玷污,並不能證明他們是敬虔智慧的。「看哪,」摩西說,「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
「……列國的人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申命記 4:6)這裡所說的智慧,就是那顯明一個民族具有聰明與敬虔智慧的特徵,即遵守神的誡命。為什麼要跟隨世俗那些荒唐的時尚呢?難道是智慧的神在我們中間設立了這些嗎?還是因為魔鬼與惡人——這些虛浮玩意的發明者——在智謀上勝過了神的律法?摩西說:「哪有大國有神與他們這麼親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這麼親近呢?又哪有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命記 4:5-8)因此,當我們勤勉地將靈魂持守在神聖潔的話語中,不僅讓我們的舌頭與嘴唇,更讓我們的生命與之相稱時,這才顯明我們是敬虔而有智慧的。
第四,家庭中的不義
此外,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務要離開不義,也就是我所稱的「家庭不義」。有一種家庭中的不義,它不喜歡在外面拋頭露面,卻喜歡躲在屋簷下滋生。聖潔的人大衛對此深有體會,因此他說他要「按完全的道行事」;他說:「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詩篇 101:2)
這種家庭不義存在於以下幾方面:(1) 家庭內部的爭吵與紛爭;(2) 家庭內部的淫亂與放蕩;(3) 對子女與僕人的管教失序。
- 家庭爭吵與紛爭:無論是發生在夫妻之間還是其他成員之間,這都是必須遠離的不義。正如我所說,這種不義不愛拋頭露面,卻是屋內可怕的瘟疫。許多人在外看似聖徒,回到家卻扮演魔鬼的角色,放縱並滋養這種家庭不義。這種不義在門檻處就攔阻了丈夫與妻子,不讓他們平安地踏入家門一步。然而,這與作為「生命之恩的繼承者」一同生活相去何其遠,這是顯而易見的。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妻子也應當對待丈夫,如同教會當對待她的救主。(以弗所書 5:21-28;彼得前書 3:7)除非每一種關係都按照這些原則來經營,否則這種家庭不義就會在那裡滋長。噢!神不僅看見門外,也看見門內,他必會審判家庭內部的隱秘不義,正如他審判那些公開的不義一樣。
- 淫亂與放蕩:家庭不義不僅在於爭吵,也在於淫亂與放蕩。(羅馬書 13:13)因此使徒將二者並列,說:「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這種淫亂與放蕩具有普遍性,甚至有時從頭到腳都令人震驚地充滿罪惡。但「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因為他們「放縱心裡的私慾,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行醜陋的事」(以弗所書 5:12;羅馬書 1:24, 27),這不僅在同伴面前,更在神面前蒙羞受辱,因為「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我不見你」。(詩篇 139:12)正是因為這類不義,神告訴以利,他要「永遠審判他的家」。(撒母耳記上 3:13)接下來的話更令人戰兢:「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14節)在至高的神眼中,家庭不義是何等邪惡的事。
- 子女與僕人的失序:子女對父母的不當行為也是一種巨大的家庭不義,而且是常見的。(提摩太後書 3:2-3)悖逆父母是末世的罪之一。噢!看見今日的子女,甚至是那些自稱信主的孩子,對父母表現得如此不敬、輕慢、無禮且傲慢,真是可怕;他們對父母頂嘴、指責、限制甚至斥責,彷彿他們不是由父母所生,也從未受過父母的養育之恩;彷彿那種關係已經斷絕,或者他們從神那裡領受了可以羞辱與悖逆父母的特權。
我要補充的是,這種罪在老少身上都作王,不僅是年幼者,成年人也悖逆父母;這確實是令人羞恥的罪。末世的罪就是人「違背父母」,且「無親情」。如今,我們在哪裡能看見那些已成家立業的子女,按照聖經的要求對待他們年邁衰老的父母呢?我問,他們應當給予的尊榮在哪裡?誰在與年邁父母交談時,能帶著對那種關係、對他們的年紀、對他們衰殘狀況應有的尊重呢?如今,父母被子女奴役、子女凌駕於父母之上、父母被貶低而子女作威作福,難道不是常態嗎?這種罪在家庭中從不孤行;那些悖逆父母的人,往往也是「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褻瀆」的人。這就是先知所說的:「孩童必欺壓老年人,卑賤人必欺壓尊貴人。」(以賽亞書 3:5)這是一種常見且呼求審判的罪,凡有此罪者都當感到羞恥;這是一種使人極度卑劣的罪,卻竟是信徒的罪。但看使徒如何給他們打上烙印;他說,這些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並吩咐敬虔人要遠離他們。(提摩太後書 3:5)我擔心這種罪在某些人身上已達到如此高度,以至於他們厭煩父母,厭煩盡對父母的義務。甚至,我擔心有些人因心裡暗暗盼望父母早死,好繼承遺產並擺脫對父母的順服,而在思想上成了「殺父母的」。(提摩太前書 1:9)這是在家中的罪,是隱藏在暗處的罪;但神看見了,並藉著隱含的警告,宣告要剪除那些犯此罪的人。(以弗所書 5:1-5)因此,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務要離開這不義。
僕人的失序也是一種家庭不義,敬虔人也當遠離。大衛說:「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裡;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詩篇 101:7)所羅門家中的奇景之一,也是讓示巴女王如此傾倒的,就是他僕人井然有序的規矩。(歷代志下 9:4)
僕人的失序,有些歸咎於家長,有些則歸咎於僕人自身。歸咎於家長的包括:(1) 僕人從主人或主母身上學到了卑劣;(2) 主人為了對抗主母而偏袒僕人,或主母為了對抗主人而偏袒僕人,或在對抗中讓僕人與主人平起平坐;(3) 上位者對僕人的放縱行為不予制止與責備,且未以言行教導他們。
歸咎於僕人自身的包括:(1) 對上位者缺乏敬畏;(2) 在背後誹謗與中傷他們;(3) 服事時不忠心;(4) 對合法的命令發怨言等。
凡虔誠稱呼基督之名的人,都當離開這些家庭不義。在離開這個主題前,讓我用幾點思考來加強勸勉,促使你們進一步遠離這些家庭不義。
思考一:一個人的家及其在家中的表現,比他所有的公開見證更能說明他內心的本質與性情。如果我要判斷一個人,我不會根據他公開的見證,而是根據他家庭中的行為。公開的見證就像一個人最好的外袍,出門時穿著,但在家裡許多人卻很少使用。然而,一個人在家裡是什麼樣,他就是什麼樣。在外有我對朋友、顧客的行為,以及外在的誠實與避免明顯的罪;在家則有我的家、我的內室、我的心。我的家與內室最能顯明我是誰:雖然不是對世界,卻是對我的家人與天使。從那些最親近、最有能力判斷的人那裡得到的評價,往往比從外人那裡得到的更真實。盤子和杯子的外面可能看起來乾淨,裡面卻裝滿了放蕩。(馬太福音 23:25-28)外在的表現與見證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但屋內卻可能敗壞不堪。「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這才是一個敬虔人的特徵。(約書亞記 24:15)
思考二:既然對一個人的最佳判斷來自於他的家,那麼在家中忠心的人,也必得到神的認可。神說:「我眷顧他(亞伯拉罕),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創世記 18:19)在家中,在神特別安置我的人群中,將信仰與敬虔的能力作為我主要的目標,這是神所喜悅的,也能從他那裡獲得美好的評價。
思考三:家長是神所託付的人,負責教導與照顧那些在他們權下的人,無論是子女還是僕人,都要為神而養育。這從上述經文中顯而易見;因此,神將責任託付給你。你要謹慎,並省察自己,除了常見的軟弱外,你是否已盡了神所要求的義務與事奉,以至於能憑良心仰望神?如果你沒有盡力將不義從家中驅逐出去,你絕對無法做到這一點。
思考四:在末日審判時,你的僕人若控訴你在他面前展現了通往滅亡的道路,這豈不是一個悲哀的控訴嗎?你身為一個信徒,僕人雖然自己是屬肉體的,但當他們進入信徒家中時,期待在那裡看到閃耀著光輝的信仰;然而,當他踏入你的門,卻發現那裡充滿了罪惡與邪惡。那裡有驕傲取代了謙卑,有狂傲與嘲諷取代了溫柔與聖潔的心。他期待一個充滿美德的家,結果卻只看到蜘蛛網;在外表看起來公平合理,在家裡卻像泥裡的豬。這樣的僕人會說:「救救我,這些就是敬虔人嗎?這些就是神的僕人嗎?他們竟如此珍視並款待不義!」現在,他的心對所有的信仰充滿了偏見,或者他變得像他的主人一樣虛偽,在外穿著信仰的外袍來掩蓋一切,在家裡卻赤身露體、羞恥不堪。但或許你的心太剛硬,你的心思太過於滿足那卑劣的私慾,以至於你會說:「僕人與我何干?我僱他是為了做工,不是為了訓練他信教。」好吧,假設你僕人的靈魂在你眼中如此不值錢;那麼你的子女呢?他們看著你的一舉一動,就像豬喝泔水一樣,容易吸收你腳蹤中的毒素。我問,你將如何對待他們?子女最容易從父母——那些自稱信主的父母——那裡學會作惡。他們會被誘惑,認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的。我問,你對此有何話說?或者你就像神奪去智慧、心腸剛硬對待幼雛的鴕鳥嗎?(約伯記 39:13-17)當你看到自己竟生下子女給殺手,或者聽到他們哭喊:「我從信主父母的行為中學會了走在罪惡的道路上」,這會讓你高興嗎?(希伯來書 9:13)如果古時一個人像以法蓮那樣生下子女給刀劍,被視為一件悲哀的事,那麼一個人養育子女走向地獄與沉淪,又會是什麼呢?
第五,內室中的不義
此外,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務要離開「內室的不義」。這可以被稱為家庭不義的一部分,但因為它不是公開的,而是隱退的,所以我將其單獨列出。信徒可能會犯下許多內室的罪,他們需要從中離開。例如:
- 書房的驕傲:也就是書房或內室的驕傲。我懷疑這種罪至今仍存在於許多大信徒身上,在我看來,其表現如下:(1) 當人暗自因擁有多少藏書而自喜,或者比起書中的內容,更看重書的數量時;(2) 當他們買書是為了湊數,而不是為了藉此學習成為良善敬虔的人時;(3) 當他們雖然承認書是好書,卻不願遵行其中的教導時。這是當今這片土地上存在的一種不義,必須離開。與其擁有千本書卻對靈魂無益,不如一本都沒有卻能離開不義。
- 內室的空虛:當人有一個內室是用來談論的,而不是用來禱告的;是用來觀看的,而不是用來在神面前俯伏的;是用來積攢金錢的,而不是用來為自己一生的罪哀慟的;是一個如果會說話,就會說:「我的主人很少在這裡跪在天上的神面前;很少在這裡為他心中的不義謙卑自己,或為他生命中領受的憐憫感謝神」的內室。
- 形式化的義務:當一個人雖然沒有完全忽略義務,卻以形式化、屬肉體、沒有敬畏與敬虔恐懼的心來執行時,他也犯了內室的不義。此外,當他向神祈求他根本不希望神賜給他的東西,或者在內室中祈求他在家中或生活中根本無法忍受的東西時,也是如此。
- 虛榮的禱告:當一個人希望他在內室中的禱告聲能被屋內、街上或鄰居聽見時,他也犯了內室的不義;因為內室僅供人與神在隱秘中行事。(馬太福音 6:6)
信徒當謹防這些事,免得在不義之上又加罪,直到他與罪變得令人厭惡。內室是神所指定的,讓人們在那裡等候他,並在沒有虛偽的情況下行事;在那裡等候他的心意與旨意,並領受恩典去遵行。一個上次離開內室就去作惡的人,怎能有臉面再次回到那裡?「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篇 66:18)如果主不聽,他就不會在內室中遇見我;如果他不遇見我,我很快就會厭倦,被留給自己和心思的虛浮。
成為一個內室基督徒並持守住,是一件大事;想要成為內室基督徒,必須是一個親近神的基督徒。當我說內室基督徒時,我指的是在隱秘處與神同行的人。在倫敦,許多自稱信基督的人,去咖啡館的次數比去內室多;早晨起來,跑去談生意比向神禱告、與神開始一天更急切。但對於你,這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務要離開這些事;要對閱讀與實踐存良心;要追求公義;要對與神開始一天存良心;因為不與神開始一天的人,很難與神結束一天;早晨遠離神的人,很難在一天結束時找到他;那些一開始就投身於世界及其虛浮的人,在接下來的一整天裡,也很難與神同行。只有在內室中找到神的人,才會將神的馨香帶入他的家、他的店鋪以及他更公開的交往中。摩西在山上與神同在後,他的臉發光,他將那榮耀帶進了營中。(出埃及記 34章)
第六,意見中的不義
我再次補充,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務要離開「附著於意見中的不義」。這是一個悲哀的時代;無論意見本身多麼好、多麼必要、多麼無辜,世上總有一些靈會將不義強加於其上,使虛浮與意見變得密不可分,以至於對某些人來說,接受了意見卻撇開那藉由撒但的詭詐與狡猾所附帶的不義,幾乎是不可能的。這並非昨日才有的新鮮事;在神教會的幾乎所有時代,情況皆是如此,且不僅是在微小與無關緊要的事上,更是在根本與最實質的事上。我無需舉其他例子來證明,只需提到信心與聖潔的教義。如果傳講信心是稱義絕對必要的,那麼有些人就會將幻想的信心、生活的鬆懈與怠惰與之結合。如果傳講生活的聖潔是得救必要的,那麼(他們說)信心就被低估了,被置於次要地位,而行為在稱義方面被抬高,與基督在赦罪上的功勞並列。就這樣,不義將自己與福音最偉大、最實質的真理結合在一起,無論接受什麼好的意見,不義都會附著其上。(以弗所書 5:12-13)邪惡的靈不僅誘惑人違背道德律,更在屬天的事物中顯現,在那裡作工,竭力扭曲判斷,使人在這些崇高且最重要的事上,偏離理解與良心。因此,我說,我們必須更加警醒謹慎,免得我們在觀念與最好的原則上,被附著其上的不義所濫用。
令人驚訝的是,儘管有神的一切警告,今日的人們仍執著於自己的意見,超過了恩典與愛之律法所能容許的程度。這裡有長老會的、公理會的、浸信會的,每個人都如此執著於自己的意見,以至於他們無法按照主耶穌的遺命所命令與囑咐的那樣,彼此交通。原因是什麼?是真理嗎?不!神不是教會中混亂的作者。(哥林多前書 14:33)原因在於,每個人都過分看重自己的意見,過分沉溺於自己的見解,而不注意將自己的意見與附著其上的不義分開。教會中存在這種混亂——「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實在太明顯了。但對於同一個父親的兒女、同一個身體的肢體、同一個榮耀的繼承者來說,這是何等不合宜的語言?究竟是驕傲、虛偽、無知、自我、魔鬼、耶穌會士,還是這一切共同在教會中作工,製造並維持了這些區分的名號?這種區分與缺乏愛、這種彼此輕視、這些對弟兄卑劣與低估的想法,在審判時會看得更清楚,使某些人蒙羞與混亂。
同時,我勸告你,要警惕這種混合,這種真理與不義的罪惡混合;為了幫助你,要多注視你自己卑劣的自我,也要努力體會附著在你最好表現上的不完美,要以謙卑束腰,看別人比自己強;要知道,基督教不在於微小的事,無論是在神面前,還是在有識之士面前。如果那些只堅持自己私下且不合聖經觀念的人——我說,那些只是附著於真理的不義——能更紮實地在信心與道德上,並藉著生活給世界更好的確據,證明基督的真理與恩典在他們裡面,那該多好。
有時,太多的不義與好的意見混合,以至於不僅在今世傷害人,更將他們淹沒在永恆的苦難中。猶太人承認並遵守律法的儀式是好的,但由於附著其上的不義使他們將這些儀式與基督在唯獨屬於基督的事上並列,因此他們在其中滅亡了。加拉太人以及許多哥林多人,也差點因這些事而傾覆。因此,要警惕那試圖隨同真理一起潛入你心、你的判斷與理解中的不義。
一種不義不會單獨出現;它們是連結在一起的,成群結隊而來,因此通常在某事上迷信的人,在其他幾件事上也同樣腐敗。一個人越是堅持自己的觀點來稱義自己並定罪他聖潔的弟兄,他就越有危險被各種邪惡所勝。這是神的智慧,讓事情如此,免得肉體在他面前誇口。「心裡驕傲的」(哈巴谷書 2:4),即因自己的善行、因自己在宗教上的秩序與方法而驕傲的,「心不正直」。我常在心裡說,為什麼有些弟兄對待那些與他們一樣好,甚至比他們更好的人,卻如此羞於交通?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配與他們聖潔的團契嗎?不,確實不是;是因為他們高舉自己,他們被某些與他們所持有的好意見混合在一起的不義所發酵,因此他們對別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以賽亞書 65:5)但神對這些人的判決是什麼呢?他們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因此,正如我之前所說,我現在再說一遍,要警惕附著於好意見中的不義;除非你以謙卑束腰,否則你絕無法避開它。
第七,虛偽
此外,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務要離開「虛偽」。這項勸勉與第一項一樣,是普遍性的;因為虛偽的本質,就像身體的痲瘋病一樣,會蔓延到全身;不僅是靈魂的機能,連一個人的所有義務都受到影響。所以,這是一種必須離開的巨大不義,一種蔓延的不義。這種罪會進入你所有的見證中,進入其中的每一部分,並使這一切在神的鼻孔中成為令人厭惡的臭氣。虛偽會出現在講壇、交談、內室、聖徒的團契、信心、愛心、悔改、熱心、謙卑、施捨、監獄以及所有的義務中。(以西結書 8:12;瑪拉基書 2:2;馬太福音 6:2;8:20-21;23:15;路加福音 12:1-2;20:19-20;哥林多前書 13:3;哥林多後書 6:6;歌羅西書 2:23;提摩太後書 1:5)所以,為了保持靈魂的正直與真誠,必須付出超乎尋常的勤勉。虛偽是最可憎的不義之一。這是一種敢於在神面前放肆的罪。這是一種說神無知,或說神喜悅不義的罪。這是一種諂媚、偽裝、試圖在神面前虛與委蛇,關於那些既無目的也無意圖之事的罪。這也是一種驅使人研究並策劃去欺騙鄰舍,關於內心的傾向與意圖,以及行為的原因與目的的罪。這是一種勸說人表現出文明、道德或基督教信仰,作為掩蓋、藉口、偽裝來欺騙人的罪。它會使人為了地位與讚美而講道,而不是為了榮耀神與拯救靈魂;它會驅使人談論,好讓自己受到稱讚;它會使人在內室禱告時,努力讓外面的人聽見;它會使人祈求他並不渴望的東西,並在義務中表現出熱心,而內心卻像土塊一樣冷漠、無知覺且毫無滋味;它會使人為了被看見與聽見而禱告,而不是為了被神聽見;它會使人在不悔改時努力哭泣,在不愛時假裝深情;它會使人在沒有經歷與成聖時假裝有,在不知道什麼是信心與真誠時假裝有。與這種罪相對的是單純、無辜與敬虔的真誠,若沒有這三種恩典,無論你的觀念、知識、見證以及他人的稱讚如何,你都將是一個偽君子。
對抗這種罪的方法有很多,我現在提出幾點供你參考。(詩篇 16:2;21:2;路加福音 16:15)
- 相信神的眼目時刻注視著你的心,觀察它所有的路徑、所有的轉折與彎曲。
- 相信他觀察你所有的道路並標記你的行為。「人的道路都在耶和華眼前,他也衡量人一切的行徑。」(箴言 5:21)
- 相信審判的日子即將來臨,那時一切事物都將被揭露與發現,顯出其本相。「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耳中所說的,將要在房頂上被宣揚出來。」(路加福音 12:2-3)
- 相信一個偽君子,憑藉他虛偽的狡猾與遮掩,在墳墓之外就無法再隱藏,也不能再用對生命的幻想來欺騙自己。因為「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虔敬人的喜樂不過一轉眼之間。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過他的人必說:『他在哪裡呢?』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找;且要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約伯記 20:5-8)
- 相信神在審判時不會饒恕偽君子,也不會用普通的懲罰來懲罰他;但正如他們在這裡以自己的方式犯罪,在那裡他們將受到更重的刑罰。(路加福音 20:47)
在所有的罪中,虛偽的罪最能說明一個人對某種私慾的熱愛,因為他為了保持它,同時欺騙了神與人。
作為對上述問題七重回答的總結,讓我勸告那些愛惜基督之名的人,要留意這些事。
第一項勸告:要熟悉聖經與聖潔的普遍原則,即道德律;缺乏這一點是導致許多生活不聖潔的原因。我們所處的這些放縱與邪惡的時代充滿了不義;如果我們不知道神的要求,即使我們再愛神,也無法盡到我們被囑咐的義務。律法被許多人拋在腦後,而它本應被拿在手中、放在心裡,好讓我們去遵行,以至於我們所宣稱的福音能在世上得榮耀。因此,讓律法與你同在,去愛它,並在福音的靈裡去行,免得你在生活中不結果子。我說,讓律法與你同在,不是作為摩西傳下來的,而是作為基督傳下來的;因為雖然你已從作為生命之約的律法中得釋放,但你仍在基督的律法之下;它應當被你從他手中領受,作為你在世上生活的準則。(哥林多前書 9:18)因此,你打算做什麼,就根據律法是否批准或禁止來做或不做。當有什麼事進入你的腦海,而你對其合法性或非法性感到猶豫不決時,就轉向你手中的神之律法,問這件事是好的還是該避免的。如果信徒能實踐這一點,在他們的床上、家中、店鋪與交往中,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充滿不義了。
第二項勸告:正如你在動手之前必須小心找出事情的合法性或非法性,你也必須再次考慮合法的東西是否「有益」。一件事本身可能是合法的,但對你來說卻可能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說,如果做這件事會帶來不便或無益。使徒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 6:12;10:23)這就是你必須考慮的,也是你必須實踐的。
但這是一門艱難的功課,除非你致力於捨己,否則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這段經文,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實踐,主要涉及他人,即你的鄰舍,以及他的益處與造就;它假設,甚至囑咐你,如果你想離開不義,為了鄰舍的緣故,出於對他的愛,也要克制一些合法的、因而對你有益的事。但人們中間有多少這種表現呢?哪裡有人會為了不傷害軟弱者而克制一些合法的東西?
即便如此又如何?唉!今日有多少人自稱是基督徒,卻不願克制顯而易見的罪惡;不,即便他們靈魂的救贖因此陷入危險,他們也不願克制。那麼,對於那些合乎律法的事,他們又怎能為了鄰舍的軟弱,出於敬虔的溫柔而有所節制呢?
關於「凡稱呼基督之名的人,我們當離開什麼樣的不義?」這個問題,我認為以上回答已足夠。現在,我們將對所論述的內容進行一些應用。
第一項應用:省察
第一項應用是關於省察。你是一位基督徒嗎?你是否敬虔地稱呼基督的名?若是,我問你,你是否按照此處的勸勉,「離開不義」?我說,你要在這件事上省察自己,並在這項工作中保持忠心,因為在這事上的欺瞞將會報應在你自己的頭上。你可以欺騙自己,但你絕不能欺瞞上帝。「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 6:7)因此,無論是在生活放蕩時自稱基督徒,還是在省察自己的名號、生活與言行是否相符時,都不可自欺。關於什麼是「離開不義」,我已在本書前部分說明過,故此處不再贅述,僅強調這項勸勉的必要性,以及若不忠實執行所帶來的危險。其必要性在於:
第一,源於人心的詭詐。人心會用平安與生命的應許來奉承人,即便他在稱呼基督之名時仍活在不義中。因為有些人心裡說,或讓心對他們說:「我雖然隨心所欲,行事放蕩,甚至在乾渴中貪求醉酒,但我仍會有平安。」(申 29:19)至於這樣做的人會有什麼下場,你可以從經文後續的內容中看到。因此,不可信任人心,因為它會在通往死亡與沉淪的道路上應許人平安。我毫不懷疑,至今仍有許多人處於這種可怕的審判之下。否則,他們心靈的平靜、對天堂與榮耀的誇口,以及他們在生活與言行上每一步都明顯走向地獄與沉淪的現實,又該如何解釋呢?「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耶 17:9),且「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箴 28:26)。這些話並非無故寫下的。因此,凡想要省察自己的人,務要對自己的心保持警惕,提防被它所欺騙;讓他們在省察時向上帝獻上懇切的禱告,求祂幫助他們在這件大事上對自己忠實;是的,讓他們將自己的生活與聖潔的誡命進行對照,並以此來判斷,而不是依據人天生對自己行為所抱有的肉體偏愛;因為在上帝話語的判決下,無論是現在、臨終之時,還是審判之日,你都必須站立或跌倒。因此,當你進入生活去搜尋不義時,要提防你的心,那顆屬肉體的心。帶著上帝的話語,並藉著這話語來省察自己。(約 12:48)
第二,源於撒但的狡詐。若你想在這件事上忠實地省察自己,就要提防魔鬼的奉承:如果他能阻止,你將永遠無法發現自己腳跟上的不義。他會竭力蒙蔽你的心思,剛硬你的心,給你的卑劣惡行冠上美名,以至於除非你按著敬虔的方式塞住耳朵不聽他的,否則你永遠無法按照所吩咐的去省察並試驗自己的道路。(哀 3:40;林後 13:5)因此要提防他,因為當你從事這項工作時,他會隨時在你身邊。為了幫助你,請將上帝——那位聖潔的上帝、全知的上帝、懲罰罪惡的上帝——置於你的眼前;「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來 12:29)並要相信祂的眼目注視著你的心;祂也「衡量你一切的道路」,而你在此事上是否忠心的判決,必須出自上帝的口。(箴 5:21;21:2)如果你忠實地運用這一點,這將成為你的幫助;如果你忽視它,任由自己被魔鬼欺騙,這也將成為你的阻礙。
第三,源於末世的危險。若你想省察自己,就不要以他人的生活作為你在此事上的準則。基督與保羅早已預言關於末後的日子,「不義的事將會增多,在基督徒中尤為顯著。」(太 24:12;提後 3:1-8)因此,在基督徒中找到一個堪為榜樣的生活將是罕見的事。所以,要停止仰望人,當從上帝的話語中學習,用上帝的話語試驗自己,從上帝的話語中領受罪的確信;為了讓你不再從他人身上尋求藉口,請將審判置於眼前,以及上帝屆時將向你索取的帳目;要知道,說「主啊,某某人也這樣做,過去也這樣做,將來也會這樣做:他們也自稱是基督徒等等」,這對你來說將是極其蒼白的藉口。無論你是否聽從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若有智慧,是與自己有益;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箴 9:12)
為了進一步強調這項應用,讓我向你指出若不離開不義,儘管你自稱是基督徒,將會面臨什麼危險:
危險一: 附著在基督徒身上而不被拋棄、反而被縱容的不義,最終都會成為他們的荊棘與蒺藜;我向你保證,你也知道,荊棘與蒺藜刺痛抓撓起來是非常難受的。「我經過懶惰人的田地,」所羅門說,「無知人的葡萄園,荊棘長滿了地皮,刺草遮蓋了田面,石牆也坍塌了。」(箴 24:30-31)
試想,一個人勞碌一天後,晚上卻要躺在荊棘床上;或者在做完某事後,得到的報酬竟是荊棘與蒺藜的鞭打:這對他的工作而言,幾乎沒有任何幫助、緩解或安慰;這就是上帝對惡人、對邪惡基督徒的報應;荊棘與蒺藜將遮蓋他的葡萄園、他的田地、他的信仰,而且是在最後時刻;因為用荊棘與蒺藜遮蓋他的葡萄園,是為了顯明那懶散、怠惰、粗心的基督徒在收割之時,從他的信仰中將會收穫什麼。
而且,那葡萄園(信仰)被這些不義的荊棘與蒺藜所遮蓋的人,也無法逃脫良心的折磨:因為正如它們因他現在的懶惰而遮蓋了他的葡萄園,它們也將在審判之日遮蓋他的良心。因為信仰與良心不能長久分離;如果一個人自稱基督徒,卻在言行中不顧上帝的榮耀,那麼他的信仰與良心將在上帝鑒察之日相遇。他也不可能藉由保留耶穌基督的名號,來阻止懶惰與敗壞的言行所帶來的罪疚與刺痛遮蓋他的良心:因為稱呼並自稱基督的名,非但不能醫治這樣的良心,反而會將毒素、刺痛與銳利注入那些將要鋪滿他良心的荊棘與蒺藜中。這將比哈薛拿濕被子蒙在便哈達臉上致他於死地還要糟糕。(王下 8:15)這將刺得更深、撕裂得更厲害、折磨得更痛苦、殺傷力更大。因此,務要小心!
危險二: 人們不能藉由忽視對自己是否離開不義的探究來逃避這種危險,因為上帝親自會鑒察他們。「我鑒察人的肺腑心腸,」祂說,「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 2:23)
有許多人將基督的名當作遮羞布,並藉此從不義中獲利;但在死亡與審判之時,基督將從這些人的肩上扯下這塊遮羞布,那時他們將赤身露體,是的,他們赤身的羞恥將顯露出來。既然沒有人能逃脫上帝的鑒察,也就無法逃脫祂的審判;省察自己的道路,並藉由自我審判來預防上帝的審判,這才是你的智慧。
危險三: 基督將否認那些不離開不義的人是屬祂的,儘管他們在祂的子民中稱呼祂的名。「離開我去吧,」祂說,「你們這些作惡的。」(路 13:25-27)是的,那些敬虔地稱呼祂的名卻不離開不義的人,一直被祂所否認。1. 祂現在不允許他們稱祂為主。「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祂說。(路 6:46)祂無法忍受被那些膽敢稱呼祂的名卻不離開不義的人視為主。(結 20:39)原因是,這樣的人只是褻瀆祂的名,並阻礙他人愛祂和祂的道路。因此祂又說:「看哪,我指著我的大名起誓,說,我的名必不再被猶大人的口所稱呼。」(耶 44:26;羅 2:24)2. 祂不垂聽他們的禱告。「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 66:18)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你從上帝手中得到的任何東西,都不是出於憐憫,而是出於審判,是為了加深你永恆的痛苦。3. 祂不會顧念他們的靈魂,在末日將會把它從祂面前拋棄,視為祂所憎惡之物。正如路加福音第十三章所記載的,上面已經提到。
因此,從這幾點提示中,無論你是誰,你都能清楚地看出,自稱基督的名卻不離開不義是多麼可怕的事。因此,讓我再次勸勉你,省察你自己,既然你自稱那個名,你是否已經並正在離開不義。
在此我想做個區分,因為不義包含兩部分,即罪疚與污穢。至於不義所帶來的罪疚,我相信任何知道它的人,都不需要被勸導去渴望離開它;不,我相信地獄裡最壞的魔鬼,如果可以且能夠的話,也會想離開他的罪疚:但關鍵在於,要離開不義的甘甜、快樂與利益。有些人稱惡為善,稱不義為好,甚至基督徒也這樣做:這才是需要離開的,而這些人正是被警告若不離開,將面臨上述痛苦與刑罰的人。因此,正如我所說,讓這樣的人小心,省察自己是否離開了不義。
來吧,既然你正要從事這項工作,讓我在此事上幫助你:
I. 問你的心,你在罪中看到了什麼邪惡?
II. 你對罪感到多麼厭惡?
III. 你使用什麼方法來治死你的罪?
IV. 當你看到他人違背上帝的律法,並發現自己心中有犯罪的試探時,你有多麼難過?
I. 關於第一點,不義中有污染靈魂的邪惡,有激怒上帝的邪惡,有使靈魂沉淪的邪惡。除非你親身經歷並認識到這些,否則你將既沒有意願,也沒有動力去離開不義。
II. 關於第二點,我指的不是因罪疚而感到痛苦,因為地獄裡的沉淪者也是如此,我指的是對罪的污穢與污染本性感到厭惡。摩西曾如此厭惡罪,雅比斯曾如此厭惡罪,保羅也曾如此厭惡罪。(民 11:14-15;代上 4:9-10;羅 7:14;林後 5:1-3;腓 3:10-14)
III. 關於第三點,你知道那些意識到疾病的人,會尋求康復的方法;這種疾病也有醫治的方法,你知道那是什麼方法嗎?你真的有渴望嗎?是的,你現在是否願意參與那能幫助你獲得醫治的方法,那能治癒你這種疾病的方法?沒有任何方法能治癒一個對罪感到厭惡的人,除了榮耀;而獲得榮耀的方法就是基督,並藉著對祂的信心離開這個世界。沒有任何恩典能治癒這種疾病;是的,恩典反而會增加它;因為一個人擁有的恩典越多,他對罪就越感到厭惡;不義對他而言就越是嚴重的冒犯。所以,沒有什麼能治癒這種疾病,除了榮耀:不朽的榮耀。你渴望這種藥物嗎?上帝是否見證你的渴望是真實的,而非虛假的?(林後 5:4)我知道有許多事情會讓人甚至希望死去:但問題不在於你是否希望死去:因為死亡可以治癒許多疾病:但這是否就是促使你渴望離開的原因:即,你希望擺脫、徹底擺脫並脫去這取死的身體,因為墳墓之外沒有任何東西能讓你擺脫它。這種日子即將來臨的盼望,是否成為你振奮的強心劑?這種盼望是否向你的私慾射出箭矢,並將你的心思意念從不義中進一步拉開?
IV. 關於第四點,當你看到他人違背上帝的律法,並發現自己心中有犯罪的試探時,你有多麼難過?「我見奸惡的人離棄你的律法,就甚發怒,」大衛說。(詩 119:158)保羅也有同樣的感受,因為他裡面那取死的身體。基督徒啊,我懇求你認真對待這件事,因為當上帝來審判時,人們會發現,那些自稱基督徒卻仍與不義同住的人,不過是木頭、泥土做的基督徒,而非金銀做的;因此,他們將成為不蒙尊榮、而是蒙羞的器皿;不是為了榮耀,而是為了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