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作為辯護人的工作(第 4 部分,共 4 部分)
三、與基督代求有份的人
第三點是要說明:誰是與基督這代求有份的人?他們就是那些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經文非常簡潔且明確地指出:他們是那些「進到」的人,是「進到上帝面前」的人,是「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關於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首先,對經文的順序「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作一點註釋。
有些人進到上帝面前,卻不是「藉著祂」;這些人不在本經文的範圍內,沒有分享這項特權。猶太人就是這樣進到上帝面前的,那些不信的猶太人,「有對上帝的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馬書 9:30-34;10:1-4)。他們不服從基督,即上帝的義,卻想藉著自己的行為,或至少彷彿藉著行為進到祂面前,因此錯失了藉恩典而得的救恩,因為恩典唯獨在基督裡掌權以致救恩。對他們而言,基督的人位與作為成了絆腳石;因為他們在祂身上跌倒,並將自己撞得粉碎,儘管他們確實是為了生命而進到上帝面前的人。
正如有些人進到上帝面前卻不是藉著基督,也有人進到基督面前卻不是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這類人聽說基督是救主,因此進到祂面前尋求赦免,卻無法忍受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因為上帝是聖潔的,祂會責備他們的私慾,並會改變他們的心與本性。注意我所說的。有許多人想藉著基督得救,卻不喜歡藉著祂被上帝成聖。他們停留在基督這裡,不願再往前走。如果這樣的人能得到赦免,他們根本不在乎是否進天堂。我想,基督在警告門徒時所指的正是這種進到基督面前的方式:「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約翰福音 16:23)這話的意思是:當你們祈求任何事時,不要停在我這裡,要藉著我進到我父那裡;因為那些進到我面前,卻不藉著我進到我父面前的人,將得不到他們所求的任何東西。如果我們「信那叫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義就算為我們(羅馬書 4:24-25)。為了某種益處進到基督面前,卻停在那裡,而不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是毫無用處的。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在這裡犯了錯,主耶穌正是針對這一點告誡她。她說:「主啊,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但基督的回答是什麼?「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馬太福音 20:21-23)這話的意思是:婦人,我憑自己不能做什麼,我父與我同工。因此,藉著我進到祂那裡去吧,因為我是通往祂的道路;你藉著我能從祂那裡獲得什麼,你就能得到什麼;也就是說,關於永生的事,無論是赦免還是榮耀。
誠然,子有權賜下赦免與榮耀,但祂不是憑自己賜下,而是藉著並按照父的旨意賜下(馬太福音 9:6;約翰福音 17:22)。因此,那些為了永恆的福分進到祂面前,卻不藉著祂仰望父的人,就錯失了這福分;我指的是赦免與榮耀。因此,儘管經上說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即為了顯明祂神性的確定性與祂中保職分的卓越性;但赦罪被說成更特別地掌握在父的手中,且上帝是因基督的緣故赦免我們(以弗所書 4:32)。
我們看到,父若非我們藉著子進到祂面前,就不會赦免。那麼,我們為何要自以為子會赦免那些不藉著祂進到父面前的人呢?
所以,稱義的義在子裡面,代求也在祂那裡;但赦免在父那裡;是的,聖靈的恩賜,以及將基督的義歸算的權柄,仍掌握在父的手中。因此,基督祈求父赦免,祈求父差遣聖靈,且是上帝將義歸算給我們以致稱義(路加福音 23:34;約翰福音 14:16;羅馬書 4:6)。父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子並藉著子;子所做的一切,也不會損及父的榮耀。但如果子答應拯救那些不藉著祂進到父面前的人,那將是對父榮耀的損害;因此,你們這些呼喊「基督、基督」,沉浸在赦免的思想中,卻不願藉著基督進到父面前尋求赦免的人,你們與這段蒙福的經文毫無關係,因為祂的代求只拯救那些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
有三類人可以說進到了基督面前,卻不是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
- 他們進到基督面前的唯一目的,僅僅是為了消除罪疚感與對定罪的恐懼。這類人有三個跡象:(1.) 他們滿足於對赦免的信念,隨後繼續過著像以前一樣屬肉體的生活。(2.) 他們對赦免的信念所帶來的安慰是孤立的,沒有聖靈的其他果子。(3.) 他們在被洗淨後,卻甘願像豬一樣回到泥裡打滾,或像狗一樣舔回自己的嘔吐物。
- 他們可以說進到了基督面前,卻不是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因為他們挑挑揀揀,只對聽起來像恩典的教義感興趣,卻暗中厭惡那些敦促道德良善的教義。無論他們對主耶穌和祂的赦免有什麼樣的觀念,他們從未見過上帝(馬太福音 5:8)。
- 那些藉著福音恩典的白白性,為罪尋求放縱的人,無論他們如何誇耀基督的恩典,他們絕對沒有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
[進到上帝面前的方式]——現在談談進到上帝面前,或按經文原意進到上帝面前。談到這一點,我必須觸及兩件事:1. 關於上帝。2. 關於進到祂面前之人的心境。
- 關於上帝。上帝是至高的善。祂的善是獨一無二的,除祂以外別無他物。祂本身是最幸福的;是的,祂是一切的善;所有真正的幸福只能在上帝裡面找到,因為這是祂本質的一部分;在任何受造物或事物中,若沒有上帝所賦予的,就沒有任何善或幸福。上帝是唯一值得渴望的善,沒有祂,任何事物都不值得我們傾心。對上帝有正確的認識足以使人心神迷醉;擁有上帝的人是何等幸福。唯有上帝能憑自己使靈魂進入一種比全世界所能給予的更蒙福、更舒適、更幸福的狀態;是的,比將天堂所有天使的受造幸福都集中在一個人心中還要幸福。上帝是萬物的維護者,他們所擁有的任何適合其種類的善,都來自上帝;萬物藉著上帝而生存,並享受祂所賜的一切善。我無法形容;我被淹沒了!上帝裡面那生命、榮耀、福分,以及使靈魂滿足的良善,是無法言喻的。
- 因此,在我們願意進到上帝面前之前,我們裡面必須有一種與這位上帝相稱的靈。
因此,在上帝親近一個人,並將祂榮耀的印記留在這人身上之前,這人不可能正確地願意進到祂面前。因此,關於亞伯拉罕,經上說為了讓他正確地進到上帝面前並跟隨祂,主親自向他顯現——「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美索不達米亞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上帝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使徒行傳 7:2-3;創世記 12:1)
正是這位榮耀的上帝,對這位榮耀上帝的看見與異象,激勵亞伯拉罕離開他的國家與親族,去跟隨上帝。人們之所以對進到上帝面前如此漫不經心、如此冷漠,是因為他們的眼睛瞎了,因為他們沒有察覺到祂的榮耀。上帝是如此蒙福的一位,如果祂不隱藏自己與祂的榮耀,整個世界都會為祂傾倒。但祂有——我不說是政治上的理由,而是榮耀的理由——祂向世界隱藏自己,只向特定的人顯現,這是有榮耀的理由的。現在,藉著祂這樣向亞伯拉罕顯現,亞伯拉罕的虛榮、偶像崇拜的幻想與情感隨之崩塌,他的心開始轉向上帝,因為這次顯現中有一種吸引人且教導靈魂的聲音。因此,摩西在這裡所說的「顯現」,基督稱之為「聽見」、「教導」與「學習」——「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上帝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也就是藉著我進到上帝面前。但是,我說,他們必須從父那裡聽見並學習什麼呢?就是基督是通往榮耀的道路,是通往榮耀上帝的道路。這是一種吸引人的教義;因此,本節經文中所說的教導與學習,在上一節經文中被稱為父的吸引——「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也就是說,藉著有力的提議、吸引人的結論與制服人心的影響(約翰福音 6:44-45)。
在觸及這一點後,我們現在將繼續向你展示,進到上帝面前的人是哪種人;然後也從中得出一些推論。
[進到基督面前的人是誰]
因此,有三類人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第一,剛覺醒的人。第二,從背道中回轉的人。第三,真誠正直的人。
[關於剛覺醒的人進到基督面前]
第一,剛覺醒的人。我所說的覺醒,是指徹底的覺醒。覺醒到使他們看見自己是什麼,世界是什麼,律法是什麼,地獄是什麼,死亡是什麼,基督是什麼,上帝是什麼,以及審判是什麼。
一個要正確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的人,在進到祂面前之前,必須對這些事有充分的認識。
- 他必須認識自己,知道自己是一個何等可憐與悲慘的罪人,然後才會邁出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的第一步。這在許多經文中都很清楚,例如浪子的比喻(路加福音 15章)、三千人的悔改(使徒行傳 2章)、禁卒的悔改(使徒行傳 16章),以及其他許多經文。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並非健全的人,而是那些瘸腿與患病的人來到祂面前醫治他們的軟弱;並非義人,而是那些深知自己是罪人的人,才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
世上所有人的力量加起來,也無法使一個人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因為他們沒有能力使人看見自己在本性上的光景。如果一個人沒有上帝也能活在世上,他為什麼要進到上帝面前呢?理性如是說,經驗如是說,聖經也見證事實確實如此。必須是看見了「我是什麼」,才能使我不安,才能震動我的靈魂,使我離開目前的安息。沒有人能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除非他認識自己,並知道罪對他做了什麼;這是第一點(約伯記 21:7-15)。
- 正如他必須認識自己,知道自己是個可憐蟲,他也必須認識世界,知道它是何等虛空。該隱看見了自己,卻沒有看見世界的虛空;因此,他沒有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而是走向世界,並在那裡度過餘生(創世記 4:16)。世界對靈魂是一個巨大的網羅,即使對覺醒的罪人也是如此,因為它外表光鮮,且對那些願意款待它的人做出美好的應許。它也會裝作能像講道、聖經或傳道人一樣平靜人的心靈。是的,它身後總有追隨者不斷為它鼓掌,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呢?」(詩篇 4:6)儘管「他們這樣行,是愚昧的;但他們後人還佩服他們的話。」(詩篇 49:13)因此,除非一個人在覺醒中看見世界的虛空,否則他會沉溺於其中的好處,而不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現在地獄裡有許多人可以為此作見證。正是世界抓住了覺醒的該隱、覺醒的猶大、覺醒的底馬。是的,巴蘭雖然有過某種上帝的異象,卻仍被世界攔阻,無法正確地進到祂面前。看看福音書中那個年輕人進到耶穌基督面前時是何等熱切,他為了永生而來。他跑向祂,跪在祂面前,在眾人面前問道:「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馬可福音 10:17-24)然而,當他被告知他不能進到祂面前時,世界很快就介入了那生命與他之間,並說服他沉溺於世界本身;因此,據我們所知,他再也沒有尋求過生命。
世界有四樣東西,如果上帝不使人懼怕世界,它們就有使覺醒的人沉睡的傾向。
(1.) 世界的忙碌與重擔,會使人無暇顧及靈魂的救恩。這在荊棘地的比喻中有所暗示(路加福音 8:14)。世俗的重擔是魔鬼般的東西;它會使人起床不禱告;去聽道,回來也不禱告;它會扼殺禱告,扼殺聖經的話語,扼殺罪的確信,扼殺靈魂,並使覺醒變得毫無救恩的意義。
(2.) 世界的友誼,如果一個人沒有對它治死,他就無法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除非一個人看見它的虛空與虛浮,否則他永遠無法對它治死。凡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那麼,他怎能藉著基督進到祂面前呢?(雅各書 4:4)
(3.) 世界的恐懼,如果一個人害怕這些,他也不會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歷代以來,有多少人因世界的恐懼而被攔阻,無法正確地進到上帝面前?是的,有多少人照人看來幾乎到了天堂門口,卻僅僅因為世界的恐懼而被嚇得退縮回去?這正是基督如此告誡門徒的事,因為祂知道這是致命的。彼得也勸告聖徒要像提防毀滅性的事物一樣提防這一點(路加福音 12:4-6;彼得前書 3:14-15)。
(4.) 世界的榮耀,這是對確信與覺醒的絕對攔阻,即尊榮、偉大與升遷:「你們互相受尊榮,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尊榮,怎能信我呢?」(約翰福音 5:44)因此,如果一個人在情感上沒有對這些事釘死,它就會攔阻他正確地進到上帝面前。
- 正如一個人必須認識自己是何等卑劣,認識世界是何等虛空,他也必須認識律法是何等嚴厲;否則他就不會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主進到上帝面前。
一個處於覺醒中的人,面臨著無法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的雙重危險。如果他不認識律法的嚴厲,他要麼面臨輕視其懲罰的危險,要麼面臨試圖藉著行善來補償律法的危險;除了對律法的嚴厲有深刻的認識外,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將靈魂撞碎在這兩塊岩石中的任何一塊上。
(1.) 他有輕視懲罰的危險。這從世上所有不敬虔之人的行為中可以看出。他們不知道律法嗎?誠然,他們許多人能背誦十誡。但他們不知道律法的嚴厲;因此,當良心覺醒時,他們試圖藉著沉溺於另一種污穢中來驅散一種罪的罪疚感。
但如果他們知道律法的嚴厲,他們會這樣做嗎?他們寧願吃火。律法的嚴厲對他們的良心來說將是無法忍受、無法承受的重擔;它會驅使他們,使他們逃往避難所,抓住擺在他們面前的指望。
(2.) 或者,如果他不輕視懲罰,他就會試圖藉著行善來補償他所犯的罪。這從猶太人、土耳其人以及所有偏向那一端的人的行為中顯而易見——即試圖藉著律法尋求生命與幸福。保羅在路上遇見耶穌之前也是如此。除非覺醒的良心被賜予看見律法真正的嚴厲,否則這對他們來說是自然的;為了讓你做到這一點,如果我的微薄之力有所幫助,我將為你的確信投入這四件事:
(a.) 律法不僅因你生活的污穢,也因你本性的污染而向你索取咒詛;是的,即使你從未犯過罪,如果你不藉著基督為憐憫進到上帝面前,你本性的污染也會成為你通往生命的攔阻。
(b.) 律法不僅注意並因卑劣的罪行而向你索取咒詛,也因罪惡的思想而向你索取咒詛。「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箴言 24:9),即使它從未付諸行動,也必像世上最大的罪行一樣,招致靈魂的滅亡。
(c.) 如果你現在能遵守所有的誡命,那對你也沒有任何好處,因為你已經先犯了罪:「犯罪的,他必死亡。」因此,除非你能忍受咒詛,並以合法的方式克服你所犯的罪,否則如果你不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尋求憐憫與赦免,你就完了。
(d.) 永遠不要想藉著悔改來堵住律法的口;因為律法不要求悔改,而要求生命;如果你為罪哀哭直到用淚水匯成血海,它也不會接受任何悔改。我說,你必須知道這一點,否則你就不會藉著基督進到上帝面前尋求生命。因為對這一點的認識,將使你既不輕視律法的嚴厲,也不信靠律法的行為來獲得生命。現在,當你兩者都不做時,你必然會藉著基督奔向上帝尋求生命;因為現在你沒有任何依靠;快樂消失了,你自己裡面的一切希望都消失了。你現在死了,而這正是通往生命的道路;因為這種內在的死亡,感覺就像一個飢餓的胃,除了渴望食物與飲料外別無他求。現在,只要這種認識存在,你就不可能在手指放在火上時還能睡著,而不去懇求憐憫。
- 正如一個人必須認識自己、世界的虛空與律法,他也必須認識到有地獄的存在,以及地獄的折磨是何等無法忍受;因為如果沒有一個悲慘的地方、一種悲慘的狀態,讓罪人在世上的日子結束後為罪領受工價,那麼來世的一切威脅、咒詛與懲罰的決定都將只是虛構與稻草人。因此,這個「拯救」一詞假定了這樣一個地方與狀態。祂能拯救那些藉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脫離地獄,脫離那悲慘的地方,脫離地獄那悲慘的狀態。
因此,基督在邀請世上的罪人歸向祂時,常會暗示地獄的真實性;正如祂告訴他們,若歸向祂便得救,若不歸向祂便要受咒詛。這彷彿是在說:「有一個地獄,一個可怕的地獄;凡歸向我的人,我必救他們脫離;但凡不歸向我的人,律法必在其中定他們的罪。」因此,為了讓你確實能藉著基督歸向神以尋求憐憫,你必須相信地獄的存在——那是一個悲慘、可怕的地方。地獄是神所造的,「祂使它深且寬」!其中的刑罰來自祂忿怒的鞭笞,這忿怒將如燃燒的硫磺溪流從祂口中湧出,在靈魂上永不熄滅地焚燒。(賽 30:33)你必須藉著聖經知道這一點,並從中逃離,否則你將因自己的罪而親自體驗,並在其中哀哭切齒。
我本可以多加闡述,但若我這麼做,我將被恐懼吞噬;因為我們在世時,無法完全描述地獄的痛苦,正如我們無法在此完全描述天堂的喜樂。但有一點可以且必須說:神既有能力拯救,也有能力將人丟在地獄裡。(路 12:5)正如祂有能力使天堂變得甘甜、美好、令人愉悅且榮耀到超乎想像;祂同樣有能力使地獄的痛苦變得如此劇烈、如此熾熱、如此尖銳、如此難以忍受,以至於沒有任何舌頭能述說,甚至連地獄裡的受咒詛者自己也無法形容。(賽 64:4)如果你愛惜你的靈魂,就不要輕忽對地獄的認識,因為這與律法一樣,是基督用來刺痛靈魂,催促他們歸向祂的刺棒。為什麼罪人能如此歡快地戲弄罪惡?那是因為他們忘記了,當他們離開這個世界時,有一個地獄正等著他們墮入。因為通常在這裡,神會攔阻我們繼續犯罪;我們察覺到地獄已在我們面前張開了口。為了讓你不再忘記,我懇求你,在未來要將對地獄的認識銘記在心,並將那焚燒般的思緒應用在你的良心上;這是促使你加快腳步、奔向耶穌基督,並藉著祂歸向父神的一種方式。
5. 歸向神的人必須認識死亡
凡藉著主耶穌歸向神的人,也必須認識死亡是什麼,以及它臨近我們的不可預測性。死亡,我可以稱之為「砍伐者」。死亡是終止人在世生活的事物,也是將人安置在審判面前的時刻。如果他在耶穌裡有信心,死亡就讓他安息,直到主再來;如果他沒有信心,死亡就讓他帶著罪躺下,直到主再來。(來 11:13,帖前 4:14,伯 20:11)再者,如果你有一些看似美好的開端,而死亡在你這些開端成熟之前就臨到,你的果子就會枯萎,你將無法被收進神的倉裡。有些人「像穀穗的頂端被割下」,有些人甚至在春天的花苞時期就被死亡掐斷;但真正的安全在於一個人成熟時,能像莊稼在季節裡被收割進倉一樣,被收進墳墓。(伯 24:20-24,5:26)
現在,如果死亡在你還沒準備好面對它之前就突襲並抓住你,一切就都完了;因為墳墓裡沒有悔改,或者正如智慧人所說:「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因為在你所去的墳墓裡,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 9:10)
死亡是神的警官、神的執達員,當他來時,他奉神的名逮捕人,但很少在拍你的肩膀前給予警告;當他逮捕我們時,雖然他可能會稍作停留,讓我們在病榻上喘息、翻騰、掙扎一陣子,但最終他會刺破我們的膀胱,放走我們的生命,那時我們的靈魂將被傾倒在地上,是的,如果我們沒有為永生做好準備,就會被傾倒在地獄裡。凡不警醒、不害怕死亡會搶先臨到的人,就不會急於藉著基督歸向神。約伯對暫時苦難所說的話,如果你不警覺,死亡對你而言也會是如此——「我仰望光明,黑暗便到了;我等待福樂,災禍就臨到了。」(伯 30:26-27)如果你仰望,或開始仰望福樂,而死亡之日卻在你找到那福樂之前將你剪除,一切就都完了——靈魂、生命、天堂,以及所有的一切。因此,你最好認定墳墓就是你的家,每天在墳墓裡為自己鋪床;也要對腐朽說:「你是我的父親」;對蟲子說:「你是我的母親和姐妹。」(伯 17:13-14)我說,要熟悉墳墓與死亡。愚昧人將災禍之日推得遠遠的,但智慧人卻將它看在眼前。與其在死亡臨到時才後悔,不如在死亡來到前七年就做好準備,哪怕只是缺少一天、一小時、一刻,缺少一滴眼淚、一聲對虛度光陰的哀嘆,都是遺憾。因此,這就是我所勸誡你的:認識死亡,知道它是什麼,知道它來臨時會做什麼。也要深思,如果一個人還未準備好就被死亡安置在墳墓裡,他將陷入何等危險的境地。
6. 必須認識基督是誰
你還必須透過你的覺醒,看見基督是誰。這是絕對必要的;因為一個不知道基督是誰、不知道神指派祂做什麼的人,怎能或怎願歸向基督呢?祂是救主,每個人都會這麼說;但要感官、嗅覺、味覺都能體會「拯救」是什麼,從而理解救主職分與工作的本質,這是一件稀罕的事,對大多數人隱藏,只有少數人知道。拿撒勒人耶穌是救主,是藉著祂肉身的死,使人與神和好的人。(西 1:19-21)這就是那位從天上來到地上,目的是要將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的主。現在,如前所述,了解祂如何做到這一點是需要探究的;因為有些人說祂用一種方式,有些人說祂用另一種方式;必須記住,我們現在談論的是那些從新的或最初的覺醒中,為了生命而藉著基督歸向神的人的救恩。(1)有些人說,祂藉著給我們誡命和律法去遵守,使我們因此稱義。(2)有些人說,祂藉著為我們樹立榜樣,讓我們跟隨祂。(3)還有些人認為,祂藉著讓我們跟隨內在的光來拯救我們。
但你必須提防所有這些說法,因為祂不藉著這些方式使我們稱義,而你確實需要稱義。我說,祂使我們稱義,既不是藉著給我們律法,也不是藉著成為我們的榜樣,也不是藉著我們在任何意義上的跟隨,而是藉著祂為我們流的血。祂的血不是律法、不是條例、不是誡命,而是一個代價,一個救贖的代價。(羅 5:7-9,啟 1:5)祂藉著賜給我們來使我們稱義,而不是期待我們付出;祂藉著祂的恩典使我們稱義,而不是藉著我們的行為。(弗 1:7)總之,你必須在「基督是誰」以及「人如何藉著祂稱義」的知識上紮根,否則你就不會藉著祂歸向神。
正如你必須認識祂以及人如何藉著祂稱義,你也必須認識祂那樂意接納並為那些藉著祂歸向神的人成就所需之事的態度。假設祂的功德再有效,但如果能證明祂不願意將這些功德賜給歸向祂的人,就沒幾個人敢冒險去等候祂。但現在,祂既豐盛,又白白地賜予。沒有什麼比賜下祂所擁有的、將其賜給貧窮和有需要的人更讓祂喜悅的了。對於你這個正在歸向神的靈魂來說,了解這一點對你的安慰很有幫助,能鼓勵你藉著祂歸向神。請看祂的兩三句話,以證實上述所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 11:28)「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 6:37)「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可 2:17)「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 1:15)
7. 必須認識神
正如一個想藉著基督歸向神的人,在歸向之前必須認識自己(他是什麼樣的人)、世界(它是多麼空虛)、律法(它是多麼嚴厲)、死亡(它是什麼)、基督(祂是誰),他也必須認識神。「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 11:6)必須認識神,否則罪人怎能將祂視為自己的目標、最終的目標呢?因為每一個真正正確歸向基督的人都是這樣做的;他歸向基督是因為祂是道路;他歸向神是因為祂是終點。但我說,如果他不認識神,怎能將祂視為終點?終點是我為之設定目標、為之使用任何手段的事物。那麼,我想得救;但為什麼?正是因為我想享受神。我使用得救的手段;為什麼?因為我想享受神。我意識到罪使我虧缺了神的榮耀,而基督耶穌是唯一能使我獲得神榮耀的那一位;因此,我藉著祂歸向神。(羅 3:23,5:1-2)
但我再說,誰會將一個他不認識、不正確認識的神作為自己的終點呢?是的,如果不認識祂,怎能知道祂值得作為我歸向耶穌基督時的終點?這樣認識祂的人,必須知道祂高於一切、是至善的,是靈魂能在其中找到滿足、福樂、榮耀和幸福的源頭,而這些在其他任何地方都無法找到。我說,如果這不在神裡面,靈魂就永遠不會在歸向耶穌基督時,將祂視為唯一、最高和最終的終點。它會將其他事物視為終點,甚至是它想像中最好的事物;也許是天堂,也許是免除罪疚,也許是免於地獄,或類似的事。我並不是說人在歸向耶穌基督時不能將這些視為目標;但如果他將這些視為最終的終點,視為他所尋求的最崇高的善;如果神的存在和享受、神那榮耀的威嚴不是他主要的追求,那麼他就與我們經文中所說的救恩無關——「祂既活著,就能拯救到底,就是凡藉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
沒有神的天堂是什麼?沒有神的平安與享受的安逸是什麼?沒有神的享受而脫離地獄又是什麼?因此,在歸向耶穌基督時,只將這些視為你的幸福,這提議並不比一個沒有恩典的人所能提出的高出一根頭髮。有誰不想去天堂?有誰不想免除罪的愧疚?又有誰會選擇下地獄?但有許多人無法忍受神;不,他們不喜歡去天堂,因為神在那裡。如果魔鬼有天堂可以賜給人,一個邪惡而獸性的天堂(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我敢拿我的靈魂打賭,即使它比現在好上一千倍,只要發出邀請,那污穢的惡魔所吸引的人數將是歸向神的人的二十倍。我說,他們無法忍受神;是的,儘管魔鬼除了地獄之外什麼都沒有,但人們卻如此擁擠地走向他,卻如此稀疏地走向全能的神。神的本性與人的私慾是背道而馳的。一位聖潔的神,一位榮耀聖潔的神,一位無限聖潔的神,這破壞了一切。但對於覺醒的靈魂,對於那些被帶領看見事物真相的人來說,神就是祂本來的樣子:那蒙福的、最高的、唯一的永恆之善,若沒有對祂的享受,萬物在那個靈魂耳中都將顯得空洞。
因此,我勸告你,如果你有心藉著基督歸向神,就當尋求對神的認識——「你若尋求祂,如尋求銀子,搜求祂,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神。」(箴 2:4-5)為了進一步鼓勵你,祂是如此渴望與人交通,以至於祂為此赦免罪孽。因此,祂不僅被稱為慈愛,更被稱為愛。「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壹 4:16)
當我想到受造物有時所展現的榮耀,而那榮耀全是神的傑作時,我不禁想:主啊,神自己又是何等樣呢?祂不僅被稱為榮耀的神,也被稱為榮耀的主,這是名副其實的;因為正如一切榮耀皆來自祂,祂裡面更有無窮無盡的榮耀泉源,要賜給那些藉著基督歸向祂的人。因此,讓神裡面的榮耀、愛、福樂和永恆的幸福,吸引你藉著基督歸向祂吧。
8. 必須認識將來的審判
正如你應該、也必須對上述一切有良好的認識,你也必須對「將來的審判」有認識。凡藉著基督歸向神的人,被稱為「逃避將來的忿怒」;「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太 3:7,來 6:18)
這將來的審判是一個值得深思、令人覺醒的嚴肅課題;它被稱為永恆的審判,因為它是神對人類最終的定論。這一天被稱為「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徒 2:20);那「燒著像火爐的日子」(瑪 4:1);在那一天,天使將惡人像稗子一樣捆起來焚燒,而其餘的人則進入祂的國度和榮耀。這一天,神對惡人所有的慈愛與憐憫都將關閉,忿怒的閘門將被打開,惡人將得到應有的報應,而義人將得到榮耀。(詩 31:23)這一天,人們若能,必會因恐懼而鑽入地洞;但因為不能,他們將呼求山嶺倒在他們身上,卻無法如願;因此,他們必須站著承擔自己的審判。
這一天將是揭露密室會議、內閣會議、隱秘目的、隱藏思想的日子;是的,「神必審問人所做的一切事,連一切隱藏的事。」(傳 12:14)我說,祂到那時必會這樣做;因為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 4:5)這一天是為了讓那些在世上對卑劣、獸性行為大膽放肆的人蒙羞受辱。在那一天,神將使所有厚顏無恥的面孔蒙上羞愧。那時他們將臉紅,直到血液幾乎要從臉頰爆裂出來。(但 12:2)噢!當神向他們揭露他們在世上過著何等骯髒、獸性、不體面且無理性的生活時,那種覆蓋他們臉龐的困惑與羞愧!他們現在將看見,他們輕蔑了那位餵養他們、給他們穿戴、賜給他們生命與肢體、維持他們鼻孔氣息的神。但是,噢,當他們看見面前的深淵,看見萬物都準備好將他們接納進去時,那時,他們就會知道什麼是「得罪神」了!
我說,你這要藉著基督歸向神的人,必須認識這一點,並對此深信不疑,否則你永遠不會藉著基督歸向神。
如果你能深思,神將賜給那些真正歸向祂的人何等榮耀,這也將有助於你的屬靈旅程。但或許,恐懼和不信會使你難以思考這些。然而,上述提到的事物將成為刺棒,用來刺痛你、催促你前進;如果它們能做到這一點,這將是神賜給你極大的祝福,你將為此永遠感謝祂。(傳 12:10-11)
至此,我已用簡短的話語談到了第一類藉著基督歸向神的人,即剛覺醒的人。我再說,如果上述提到的任何一點有所缺失,且沒有進入他的心,那麼,儘管他在宗教上可能鬧得沸沸揚揚,他是否真的會藉著基督歸向神,仍是一個疑問。1. 如果他不認識自己和自己糟糕的處境,他為何要歸向神?2. 如果他不認識世界及其空虛與虛榮,他為何要歸向神?3. 如果他不認識律法及其嚴厲,他為何要歸向神?4. 如果他不認識地獄及其痛苦,他為何要歸向神?5. 如果他不認識死亡是什麼,他為何要歸向神?6. 如果他不認識父與子,他怎能歸向神?7. 認識將來的審判,對於他的歸向而言,與上述大多數事物一樣必要。藉著基督歸向神是為了避難、為了安全、為了益處和永恆的幸福。但凡不認識、不理解上述事物的人,就看不見自己需要尋求避難、逃往安全之地、藉著基督歸向神以獲得益處的必要性。我知道這種知識有深淺之分,而那些感受最深刻的人,很可能跑得最快;或者正如大衛所說,會急忙逃離「狂風暴雨」;而那些看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成為懶散者,從而失去獎賞;因為所有奔跑的人並不都得獎,所有爭戰的人並不都獲勝,所有努力的人並不都得到它。(詩 55:8,林前 9:24-26,提後 2:4-5)
當他(指大衛)因掃羅的暴怒被迫流亡在外時,他仍渴望來到神面前,因為神曾應許在那裡與他同在。他說:「我的靈魂渴想,甚至羨慕耶和華的院宇;我的心腸,我的肉體向永生神呼籲。萬軍之耶和華,我的王,我的神啊,在你祭壇那裡,麻雀為自己找著房屋,燕子為自己找著抱雛之窩。如此住在你殿中的,便為有福!他們仍要讚美你。」隨後他又說:「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我寧願選擇坐在你殿的門檻上,「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接著他說明了理由:「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典和榮耀。」(詩篇 84篇)
神的同在,以及那種同在所帶來的榮耀與令靈魂銷魂的良善,是世人所不明白的,他們也無法渴望去認識那是什麼。
- 這些敬虔人來到神面前,還有其他緣由;因為他們與神之間有許多掛念。
[對自身的掛念]——(1.) 他們來到神面前,是為了更清楚地認識自己,因為他們渴望知道自己是何等脆弱。他們越是認識到這一點,靈魂就越發警醒,謹守自己的道路,並懼怕因自己的罪而試探神,導致神離棄他們。(詩篇 39:1-8)
(2.) 他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是為了削弱自己的私慾與敗壞;因為對於一個真正成聖的靈魂來說,這些私慾簡直是一種創傷,甚至是瘟疫。為了擺脫這些,敬虔人寧願死也不願活。大衛呼求時指的就是這個:「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篇 51:10);保羅也曾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 7:24)
(3.) 他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是為了更新並加強他們的恩典。敬虔人所領受的恩典,他們能感覺到是會衰退的;是的,若沒有恩典的持續供應,他們就無法存活。這就是那句話的意思:「讓我們得恩典」,以及「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 4:16)
(4.) 他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是為了在所遭遇的試探中得到幫助。(馬太福音 6:13)他們知道每一個新的試探都藏著新的網羅與新的邪惡;雖然他們目前不知道那是什麼網羅與邪惡,但他們知道神知道。神能在我們陷入試探時拯救我們,也能在我們尚未陷入時保守我們。
(5.) 他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是為了祈求神賜福給祂所預備的恩典管道,以扶持靈魂,並在信心上建立它;因為他們知道,無論是管道本身,還是管道上的祝福,都來自於神。(帖撒羅尼迦後書 3:1)對此他們滿有鼓勵,因為神說過:「我要豐厚的賜福給其中的糧食,使其中的窮人飽足。」(詩篇 132:15)
(6.) 他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是為了祈求赦免每日的軟弱(詩篇 19:12),並祈求儘管如此,神仍讓他們活在祂臉上的光中。這樣,神就會永遠接納他們與他們的事奉,並讓他們從天父那裡得到平安的回應;因為這就是他們靈魂的生命。真誠正直的人來到神面前所求的事物還有很多,這裡無法一一列舉。但此外,
[對教會與他人的掛念]——(1.) 這人來到神面前,是懇求基督的國度興旺。他知道除非敵基督滅亡,除非聖靈從高處更豐盛地澆灌在我們身上,否則這國度絕不會興旺。因此,他向神呼求,祈求前者的敗落與後者的澆灌。
(2.) 他來到神面前,祈求神加速聚集祂的揀選之民;因為想到還有那麼多基督為之死的人,至今仍處於與祂為敵的狀態,這對他而言是一種痛苦。(詩篇 122:6)
(3.) 他來到神面前,祈求聖靈在信徒中澆灌合一的靈,因為他對流便的紛爭心中有極大的憂慮。
(4.) 他來到神面前,為執政掌權者禱告,祈求神速速引導他們去作教會所渴望的工作——即「恨惡淫婦」、「吃她的肉」、「使她荒涼」、「用火將她燒盡」。(提摩太前書 2:1,啟示錄 17:16)
(5.) 他來到神面前,懇求神加速那偉大而顯著的日子,即我們主耶穌降臨的日子,因為他知道在那之前,基督絕不會得到祂當得的尊崇;是的,他也知道神的教會在那之前,絕不會達到她所渴望且終將達到的地步。(啟示錄 22:20)
(6.) 但若我可以這樣說,這段高深經文的主要含義在於:那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是為了在今世藉著信心與聖靈享受神,並在來世藉著親眼看見與不可言喻的擁有來享受祂。這就是靈魂藉著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的偉大目標。它之所以藉著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是因為它不敢獨自前來,也因為神親自立祂為道路,那又新又活的道路。正如我所說,在這裡,父遇見了那令祂喜悅的事物,靈魂也遇見了那拯救她的事物。這裡有取之不盡的稱義與功德,甚至是有足夠稱義不虔之人的義。無論我們多麼空虛,這裡總有基督呈獻給神的豐盛功德,使我能獲得我隨時所需的一切——無論是智慧、恩典、聖靈,還是任何美善的事物。既然我談到了這個主題,我便想按此順序略述這些要點,以擴展你的思想,確證你的靈魂,激勵你歸向神,並向你展示恩典在何處顯明、何處被濫用,以及何處有人正在尋求它。
[從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所引申的推論]
現在,我將從這一點引出一些推論,正如我之前對前述內容所做的一樣。你們看到,我一直在與你們談論那來到神面前的人,既談到了他來到神面前的途徑,也談到了他來到神面前時的靈性狀態;因此,我可以得出以下推論:
第一,根據最正確的判斷,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絕非愚人。世人確實會視他為愚人;因為屬神聖靈的事,對他們來說是愚拙的;但在真實的判斷中,他絕非如此。
- 因為他現在尋求並參與了所有的智慧。他選擇與智慧的源頭和首領建立關係;因為基督就是神的智慧,而藉著基督通往父神的道路,是最大的奧秘;選擇走這條路,是極其明智的建議所結出的果子;因此,這樣關心自己的人絕非愚人。(箴言 18:1,哥林多前書 1章)
- 及時預防毀滅難道不是明智的表現嗎?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箴言 22:3,27:12)這個人預見了禍患——最大的禍患,即罪,以及靈魂因罪而在地獄受到的懲罰;因此他逃向基督,那是神為悔改的罪人所預備的避難所;這難道是愚人的標誌嗎?願神使我成為這樣的愚人,也使閱讀這些文字的你成為這樣的愚人,那麼我們就會比世人眼中所謂的智者更聰明。在我們還在路上時,趁著與對頭同在,就與他和解,難道是愚人的標誌嗎?不,這是最高智慧的體現。
選擇永恆事物的人是愚人嗎?還是那些最好的事物轉瞬即逝的人是愚人?罪人啊,「你們的鍋還未感覺荊棘的火,」在你們還未意識到自己的處境時,「神要在旋風中把你們連活帶死地颳去。」(詩篇 58:9)但這個人已經為未來作了準備;就像烏龜,他背上有一個殼,既堅固又健全,以至於他不怕讓載重的馬車從身上碾過。主是他的磐石、他的防禦、他的避難所、他的高臺,他不斷地投靠祂。
那個不義的管家為自己的將來作打算,為自己尋找朋友,以便在別人將他趕出門時收留他,他難道是個愚人嗎?(路加福音 16:8, 9)同樣,在死亡將他趕出今世的門戶之前,就為自己尋得另一個居所的人,也絕非愚人。
- 正如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不是愚人,他也不是一個心胸狹窄的人。世上有許多人自認為心胸廣大,但他們的慾望卻只停留在地上的事物。如果他們能用狡詐的網羅住一大堆塵土,噢,他們為自己積攢了多大的財富啊!與此同時,經文中的這個人已經圍攻了天堂,找到了進入那座城的方法,並決心在神的幫助下,將其據為己有。在這個人眼中,大地不過是渣滓;世上的偉大與輝煌,在他看來不過是轉瞬即逝的泡沫。除了神作為他慾望的終點,除了基督作為達成此目標的途徑,沒有什麼事物被他視為偉大。對他而言,除了聖靈、基督、天使以及與他同作後嗣的聖徒,沒有其他交際是值得接受的。他對待其他人與事物,就像寄居者與朝聖者那樣。這個人的心靈飛得比天上的鷹或鸛鳥更高。他沉思於天上的事物及其榮耀,思考未來將要發生的事。
- 但正如我已經向你們展示了他不是什麼樣的人,現在讓我用幾句話告訴你們他是什麼樣的人。
(1.) 他是一個關心自己靈魂的人,關心自己不朽靈魂的人。靈魂雖然價值最高,卻最不被大多數人放在心上。大多數人的靈魂荒廢了,而其他一切事物卻被圍護起來。但這個人已經抓住了重點,即他的靈魂比世界更有價值,因此他關心自己的靈魂。靈魂的掛念是最高層次的掛念,是源於最深沉、最嚴肅思考的掛念。一個對靈魂掛念感到陌生的人,從未真正了解什麼是偉大而深邃的思想。現在,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就是一個投身於靈魂掛念的人。
(2.) 他是一個靈性順服於屬靈事物的人,因為屬肉體的心無法與這些事物相合,也無法以之為樂:「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馬書 8:7)這就是神所馴服的人,神親自保守他,而其他人則像山上的野驢一樣奔跑。如果鳥兒會說話,它們一定會告訴你,關在籠子裡的鳥與在空中翱翔、在田野樹林中飛行的鳥,性情是不同的。是的,如果那些被馴服的鳥能向其他鳥表達自己,它們會說,它們有白麵包、牛奶和糖;而外面的鳥卻以蛆蟲為生。它們也處於有更好事物的地方,它們的同伴是人類;此外,它們學會了其他鳥所陌生的曲調,能吹出美妙的旋律。噢!那靈魂順服於神的人,在他與神之間存在著和好,不僅是消除了隔閡,更是心靈的合一;沒有人知道神賜給那人多少甜蜜的恩典,也沒有人知道神教導那人什麼樣的曲調:「他使我口唱新歌,就是讚美我們神的話。許多人必看見而懼怕,並要倚靠耶和華。」(詩篇 40:3)
第二,有沒有人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由此我推論,必定有人相信有來世的存在。沒有人會去追求他認為不存在的事物;信心必須在來到基督面前之前就存在;來到神面前是信心的果子。凡來到神面前的人,在來到之前必須先相信;因此經上說,「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也就是說,我們藉著信心,透過基督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 11:7,哥林多後書 5:7)由此我學到兩件事:1. 信心具有強大而有力的特質。2. 那些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沒有信心。
- 信心具有強大而有力的特質,無論它是真信心還是假信心。
(1.) 假信心曾成就過大事;它使人相信謊言,為謊言辯護,並堅持謊言,以致靈魂滅亡。「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以致滅亡。(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 12)因此經上說,人以謊言為「避難所」。為什麼?因為他們「倚靠謊言」。(耶利米書 28:15)一個謊言,如果被相信,如果一個人對它有信心,它就能成就大事,因為信心具有強大的特質。假設你離家二十英里,有人跑來告訴你,你的房子、妻子和孩子都被火燒毀了。如果你相信了,儘管你所聽到的完全不是事實,但這個謊言仍會「吞噬你的靈魂」,就好像消息是真的。世上有多少人的心被撒但充滿,相信他們在來世的狀況很好?他們靠著虛假的希望活著,以為一切都會好起來,因此被攔阻,不去尋求那真正能使他們幸福的事物。人天生容易受騙,也願意受騙,因此毫無根據的信心反而更具吸引力與強制力。幻想會幫助鞏固假信心,自負與靈性的懶惰也會。人也有一種傾向,願意不加查證地接受事物,而不去探究其根源與理由。撒但也不會落後,它會促使並鼓勵你相信謊言,因為它知道這將是你走向它所渴望你到達之結局的手段。因此,願人警惕——噢,願他們警惕——那虛假而謊謬的信心!
(2.) 但如果假信心如此有力,那麼真信心又當如何呢?我說,那由真理所生、由真理所管理、由真理所餵養、並由神的真理所保守的信心,具有何等的力量啊!這信心會使看不見的事物變得可見;不是幻想上的可見,而是實質上的可見——「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 11:1)真信心帶著它所信之事的確據,而那確據就是神無誤的話語。有神、有基督、有天堂,好信心這樣說,因為神的話語是這樣說的。通往這位神與這座天堂的道路是藉著基督,因為神的話語是這樣說的。如果我不藉著這位基督跑向這位神,這天堂就永遠不會是我的份,因為神的話語是這樣說的。所以,這樣相信的人,就會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他這樣的相信,帶領他離開這個世界,使他踐踏這個世界,並賜給他勝過這個世界的勝利。「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翰一書 5:4-6)
- 現在,如果這是真的,即信心——真信心——是一種如此強大的力量,能將一個人從安逸的座位上拉起來,使他如前所述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那麼,由此推論出那些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沒有信心,難道不是正確的嗎?什麼!人竟愚蠢到相信某些事物,卻不去尋求它們?相信偉大的事物,卻不關心它們?誰會明知腳下有珍珠,卻不屑於彎腰拾取呢?相信你是你所是的;相信地獄就是它所是的;相信死亡與審判正如它們所預言的那樣即將來臨;相信父與子正如聖靈在話語中所描述的那樣存在,如果你還能在罪中安坐,那就試試看吧。你無法安坐;信心是有力的。信心建立在神話語的聲音上,建立在神話語的教導上。神樂意藉著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因為相信使他們衷心地接受並擁抱話語所呈現給他們的事物,因為他們看見了這些事物的真實性。
神若對人的靈魂說話,人豈能不信?人若相信神所說的,豈能完全不理會?這是不可能的。「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神的話來的。」我們知道,當信心來到時,它會潔淨心中一切與神及靈魂救恩相反的事物。
因此,那些在罪惡道路上安逸度日,或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就是那些沒有信心的人,因此必須與卑劣者和不信者一同滅亡。(啟示錄 21:8)
整個世界分為兩類人——信者與不信者。敬虔人被稱為信者;為什麼稱為信者?因為他們是那些對神福音的偉大真理給予信任的人。這些信者在經文中也被稱為「來者」,或那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因為凡相信的就必來到;因為來到是信心在習慣中的果子,或者如果你願意,它是信心在實踐中的表現;然而,靈魂必須先有信心,才能將其付諸行動。
這進一步證明了那些不來的人,沒有信心,不是信徒,不屬於信心的家,並且必須滅亡——「不信的人,必被定罪。」
說「我相信有神和基督」是毫無用處的,因為你依然安坐不動,這證明了要麼你在所說的話上撒謊,要麼你所持有的信心比假信心更糟糕。但你可能會說:「我信心的對象是真的。」我回答,魔鬼信心的對象也是真的;因為它們相信有一位神和一位基督,然而它們的信心,就其根源與實踐而言,並非那種能救人的信心,也不是經文所指的那種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信心。因此,噢,你這懶惰的人,你依然在欺騙自己!你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當面宣告了你的信心是不好的,因此,你是在吃灰燼,你受迷惑的心使你偏離,以致你不能救自己,也不能說:「我右手中豈不是有虛謊嗎?」(以賽亞書 44:20)
第三,有沒有人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由此我推論,來世比今世更好;是的,好到足以抵銷代價,並承擔從今世藉著基督來到那裡的費用。雖然有來世,但如果它不比今世更好,那麼留在這裡與尋求那裡是一樣的;或者如果它比今世更好,但若一個人為了那裡而放棄這裡,卻得不償失,那麼兩者也沒什麼區別。但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選擇了無限美好的世界;一個與今世無法相提並論的世界。這一點必須承認,因為據說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作出了最好的選擇,甚至選擇了一座有根基的城。(希伯來書 11:10)有幾件事足以證明,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作了最好的交易,或選擇了最好的世界。
- 那個世界是神所稱讚的,而這個世界是祂所輕視與藐視的。(帖撒羅尼迦後書 1:5, 6)因此,那裡被稱為神的國,而這裡被稱為「邪惡的世界」。(加拉太書 1:4)現在讓我們斷定,既然神創造了兩者,祂就有能力判斷哪一個更好;是的,祂最有能力作出判斷。我寧願將你們引向神對此事的判斷,因為如果我讓你們詢問那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也許你們會說,他們對此事的了解與你們一樣少。但我希望你們認為神是知道的,因此我將你們引向神在真理聖經中的判斷——「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我希望你們會承認這兩者之間有些區別。主是那裡的神,魔鬼是這裡的神與王。由此看來,它們之間確實存在區別。
- 那個世界,以及那些被認為配得那世界的人,都將是永恆的;但今世及其居民卻非如此。地和其上的物都要被燒盡,其中的人也將同樣死亡。(彼得後書 3章)「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永遠遠。」(以賽亞書 45:17)這個世界,連同愛它的人,將終結於燃燒的地獄;但來世是不衰殘的。(彼得前書 1:3, 4)
- 我們現在所處的世界,其最好的安慰也夾雜著十字架或咒詛;但來世兩者皆無。那裡不再有咒詛;至於十字架,所有眼淚都將從那裡居民的眼中擦去。那裡只有令人銷魂的聖潔喜樂;沒有喜樂的終止,也沒有任何污染的痕跡。「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 16:11)
- 在那裡,人將變得像天使一樣,「不能再死」。(路加福音 20:35, 36)在那裡,他們將看見神與祂兒子的面,並永遠沉浸在對祂們的享受中。
- 在那裡,人將發現自己超越了一切苦難,並將知道任何類似悲傷、痛苦、疾病或不滿的事物,都絕不可能再觸碰他們。
- 在那裡,人將因他們按照神的旨意、為了神的緣故所做與所受的一切,得到神的獎賞;在那裡,他們將吃喝他們的安慰,並穿戴它們以獲得永恆的慰藉。
- 去往那個世界的人都是君王,並將在那裡被宣告為王。他們也將被戴上冠冕,他們將戴上生命與榮耀的冠冕、永恆喜樂的冠冕、慈愛的冠冕;是的,「到那日,萬軍之耶和華必作他餘剩之民的榮冠。」(希伯來書 2:7,以賽亞書 28:5,35:10,詩篇 103:4)現在,如果這個世界——即使除了這幾行字所說的之外再無其他——不是比現今的世界無限美好,那我的想法就錯了。但那來到神面前的人,那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是滿足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即使他通往那裡的整條道路上鋪滿了燃燒的煤炭,在神的幫助下,他也會選擇走那條路,而不願與那些滅亡的人一同分擔他們的份。
第四,如果有一個來世,且有一條如此安全美好的道路通往那裡,如果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可以在那裡享受神;那麼這就顯示了大多數人的極大瘋狂——我說,是最高程度的瘋狂,因為他們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以致無法成為來世的繼承者。所羅門對他們的描述是正確的:「世人的心充滿了惡;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傲,後來就歸到死人那裡去了。」(傳道書 9:3)瘋子專注於他的玩具,專注於任何他不該專注的事物;那些不藉著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也是如此。瘋子既沒有耳朵去聽,也沒有心去行那些神志清醒的人給他的最佳建議,那些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也是如此。瘋子看重他用來裝飾自己的稻草和公雞羽毛,勝過世上所有的珍珠與寶石。而那些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看重今生轉瞬即逝的泡沫,勝過智慧人將要繼承的榮耀;「智慧人必承受尊榮;愚昧人高升,也只成為羞辱。」(箴言 3:35)看見神珍視的寶石被那些自以為比誰都聰明的人所忽視,是何等的羞辱啊。
我知道世上的智者會嘲笑別人認為他們瘋了;但事實確實如此,對今世越聰明,在神的事上就越愚蠢;他們在自己的道路上站得越頑固,就越瘋狂。當所羅門沉溺於背道時,他說他專心察明智慧和知識,卻發現那是愚昧與瘋狂。(傳道書 1:17,2:12)當他試圖探究墮落後的人是什麼時,他是在探究愚昧與瘋狂。(傳道書 7:25-29)難道經上沒說,當猶太人因耶穌在安息日行善而對祂生氣時,那憤怒源於他們心中充滿了瘋狂嗎?保羅在抵擋基督、福音及其信徒時,難道不是清楚地告訴我們,他是在極度瘋狂的驅使下這樣做的嗎?「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褻瀆神,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使徒行傳 26:11)現在,如果這樣做是極度的瘋狂,那麼今天有多少人必須被視為極度瘋狂,儘管他們自認為是唯一清醒的人?他們抵擋自己,站在自己的光中,反對自己的幸福,在自己的懷中撫養毒蛇;他們選擇那些用大字寫著「這是死亡與滅亡之路」的道路。他們對那些試圖將他們從泥坑中拉出來的人感到憤怒,寧願躺在那裡死去,也不願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好從祂那裡得救脫離忿怒;是的,他們是如此瘋狂,以至於他們認為最清醒、最敬虔、最聖潔的人才是瘋子;越渴望生命,就越瘋狂;越在聖靈裡,就越瘋狂;越渴望促進他人的救恩,就越瘋狂。但這難道不是瘋狂的標誌,是達到極致的瘋狂嗎?然而,許多人就是如此瘋狂,所有那些在被稱為「今日」的時候,在他們的門還敞開的時候,在永生神那金色的恩典之杖還向他們伸出的時候,卻站在自己的光中,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都是瘋狂的。(約翰福音 10:20,使徒行傳 26:24)這就是第四個推論。
第五,我從這段經文中得出的第五個推論是,神對待人的結局,將取決於他們是否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那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已經找到了避難所,並隱藏了自己;但那些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卻將自己暴露在即將到來的大風暴與狂風中。那日風勢必猛烈,狂風必吹向那些被發現仍處於自身狀態的人;「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詩篇 50:3, 4)現在,在那個日子,那些今日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他們的份將是什麼?除了神,無人知曉,因為不信者的報應在祂手中。
但對於這樣的人,寫作與傳道都是徒勞的;無論人說什麼,無論他們能做什麼來勸人前來、勸人不要忽視前來,他們都決心不動搖。他們要試試看,神是否會對祂自己和祂的話語如此忠實,以至於敢於將那些拒絕聽從並順服那位從天上說話者聲音的人,定罪到地獄的火中。
但這只是一場絕望的賭博。幾件事宣告了祂在這一點上已下定決心——
- 絞刑架已經建好——地獄是為惡人預備的。2. 已經有人被鎖鏈捆鎖,等待那日的審判,他們在受造上比人更高大,即犯罪的天使。(彼得後書 2:4)那麼,罪人啊,好自為之吧。3. 審判者已經預備並被任命,而那人恰恰就是你所拒絕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那一位;這對你來說絕非好兆頭;因為到那時,祂將對所有這樣的人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掉吧。」(路加福音 19:27)
但對於那些現在已經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來說,看見自己真正進入天堂、真正得救、真正擁有永生,將是何等的驚喜啊。因為唉!信心與擁有相比算什麼呢?那夾雜著許多恐懼、受到許多攻擊、有時似乎完全熄滅的信心;我說,那與親眼看見自己在天堂相比算什麼呢?因此經上說,祂在那日要被那些現在相信的人所尊崇,因為他們在世時相信了那見證;到那時,他們將驚嘆於自己竟有幸在世時相信。他們也將驚嘆於思考、看見並注視信心將他們帶到了何處,而其餘的人,因拒絕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正喝著混有燃燒硫磺的眼淚。
在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中間,天堂裡不會有悔改;不,地獄才是悔改不及的地方;在那裡,當他們思考自己因不藉著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而顯得何等瘋狂,甚至更糟時,眼淚將與切齒聲混在一起。
那時,他們的心與口將充滿:「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但回答將是:你們把我關在門外;「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此外,你們拒絕藉著我來到我父面前,因此現在你們必須藉著我離開我父。(馬太福音 25章)
那些不願藉著基督得救的人,必須藉著基督被定罪;沒有人能逃脫這兩者之一。他們或許可以拒絕前者,但……
他們無法逃避,就在那一刻。現在,那些不願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若我能稱之為「時間」的話,他們將有足夠的閒暇與時間,去思想他們拒絕藉基督歸向神所做的一切。現在,他們將熱切地默想此事,他們的思緒將為此而灼熱;然而一切都太遲了。每一個念頭都將如鋼弓般,不斷地刺透他們。
現在,他們會祝福那些曾經被他們藐視的人,稱讚那些曾經被他們輕看的人。現在,那位財主會甘願與貧窮的拉撒路交換位置,儘管他在世時曾認為自己的境況比拉撒路好。審判之日將會糾正所有人的觀點,使最糟糕的人也能看清真相;他們再也無法誤解任何事了。在那日之後,他們再也不會將苦當作甜,將黑暗當作光明,或將惡當作善。他們的瘋狂如今已消逝。地獄將成為不信者的瘋人院,神將在那裡馴服他們,針對他們在世時所玩弄的一切瘋狂伎倆與惡作劇,但這對他們毫無益處;神在天堂與地獄之間所設立並固定的深淵,將使這一切變得徒勞。(路加福音 16:23-26)
但對於那些真正敬虔的人來說,想到他們如今已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那是何等的喜樂!他們起初願意歸向神是他們的憐憫,他們持續歸向神是他們的幸福;但他們如今已來到神面前,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這才是他們的榮耀。來到神面前!他是萬有!他是所有良善的本質,是永恆的良善。來到神面前!他是良善的無盡海洋。藉著和好之法,以友好的方式來到神面前;因為另一群人來到他面前,是為了領受他的忿怒,因為他們沒有藉著耶穌基督來到他面前。噢!若我能想像;噢!若我能思考,我便能更有效地為你寫下那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之人的幸福境況。
至此,我已完成了前三點的論述,即:1. 關於基督的代求;2. 關於代求的益處;3. 關於那些在代求中有份的人。
四、每一位真誠歸向者必得救贖
因此,現在我來到第四點,也是最後一點,即:向你們展示他們必能收穫基督代求之益處的確據。「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基督長遠活著是歸向者得救的保障
那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必能收穫得救之益處的確據,是這樣表達的:「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基督的代求及其持久性,是那些藉著他來到神面前之人必得救贖的確據。
關於他的代求是什麼、為誰代求,我們已經談過;關於其果效與能力,我們也已談過;但現在我們要談的是其成功的原因。正如使徒所暗示的,這原因在於其持續性:「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使徒在這封書信的其他地方,也極力強調基督祭司職分的延續性:他永遠作祭司,「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他「有長久不更換的祭司職任。」(希伯來書 7:3, 17, 21, 24)在這裡,他也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經文顯示了他為何不斷強調其持久性的原因,即:藉著這祭司職分的永不更換,我們得救了;不僅如此,我們是顯而易見地、確鑿地得救了。「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因為:
第一,他代求的持久性證明,那些藉著他來到神面前之人所參與並涵蓋在內的聖約,並未因他們的軟弱與過犯而動搖、破裂或失效。
基督是照著聖約的祭司,在他所有的中保行動中,他都顧念那聖約;只要那聖約保持其力量,基督的代求就具有價值。因此,當神將舊的大祭司逐出門外時,他給出的理由是:「因為他們不恆守我的約」;這既指祭司,也指百姓。因此他們被逐出祭司職分,百姓的教會地位也隨之崩塌。(希伯來書 7:6-9)現在,基督作為祭司所運行的聖約,就我們所參與的部分而言,他自己也承擔了我們的角色,因為他確實是身體的頭與中保;因此,儘管我們犯罪,神並不認為聖約已破裂,只要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被發現是在聖約之下,完成了律法對我們所要求的一切。因此他說:「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我必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詩篇 89:30-36)由此可見,只要基督在神面前站立得住,這聖約對我們就依然有效;因為他不僅是我們藉著聖約的中保,他自己就是我們對神而言的條件;因此他說他是「眾民的中保(聖約)」,即聖潔的神藉著律法對我們所要求的一切。(以賽亞書 42:6)因此,他又被稱為我們的公義;即回應了律法對我們的要求。神使他成為我們的公義,他在我們的地位上、在我們的代替中,將自己呈獻給神。所以,如果有人問我基督的祭司職分是如何延續的,我回答:藉著聖約;因為他被立為祭司的聖約始終保持完全的效力。如果有人問教會是否與那聖約有關,我回答:是的;但關於永恆生命與死亡的所有要點與部分,都擔在他的肩上,唯有他一人是執行者。他是耶和華我們的義,他是身體的救主,所以我的罪不會破裂聖約;儘管我有罪,神與他所立的約卻永遠堅定。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基督身上找不出任何過錯,他就是那位為了我們與父神擊掌立約的人;即,當我們藉著他來到神面前時,他確保我們身上具備了神所要求的條件。
神自己也如此理解這件事,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他藉著自己的作為,將我們從未做過的善、我們從未成就的義,賜給並歸算給我們;是的,為了那義的緣故,將我們的罪轉移到基督身上,彷彿他不僅為這些罪作了充分的賠償,而且能將它們從我們和神面前帶走,使它們永遠不再歸咎於犯罪者,以致死亡與沉淪。(羅馬書 4:1-5)聖經對此有極其豐富的記載,否認這一點的人無異於異教徒或無神論者。此外,神命令人信他的兒子以至於義,這足以證明此事;而這條命令的理由更進一步證明了它,即:「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19-21)因此,在基督從死裡復活時,神發出了這樣的宣告:「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使徒行傳 13:38-39)
如果事實確實如此,那麼這裡就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這也證明了藉著他來到神面前之人必得救贖的確據。因為如果耶穌基督是照著聖約的祭司,並且隨著聖約的存續而存續,且既然聖約是永恆的,他的祭司職分就是不可更換的,那麼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就必然得救;因為如果救贖的聖約沒有破裂,就沒有人能解釋為什麼來到基督面前的人會滅亡,或者為什麼耶穌基督的祭司職分會終止。因此,使徒在談到他位格與祭司職分的卓越後,便指出神聖約的益處仍與我們同在,即:為了他祭司職分的緣故,恩典將傳遞給我們,神將不再紀念我們的罪愆。(希伯來書 8:10-12;10:16-22)現在,正如我已經暗示過的,如果這聖約——主耶穌是其代求者與大祭司——其核心不僅包含恩典與罪的赦免,還包含一個應許,即我們將藉著他祭司職分的血分享這一切(因為恩典正是如此臨到我們);那麼,我們為何不應有膽量,不僅藉著他來到神面前,更「因耶穌的血,得以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呢?
第二,此外,這祭司職分就其不可更換性而言,是「藉著起誓」向他確認的,「因為那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這誓言在我看來是為了確認聖約,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3:15-17)中所述,當他談到這聖約在基督方面,藉著他為我們獻上的祭物而得到的確立時;是的,他隨後談到了父與子雙方對此的相互確認。現在,我說,既然藉著這聖約,他站立並存留為祭司,且既然「主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永遠為祭司」,我們就更進一步確信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之人必得救贖。
主藉著起誓,向基督,並因此在基督裡向我們,確認了他旨意的不變性(希伯來書 6:16-18),以及他在「拯救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這一決心上是絕對不可更換的。這也表明,這聖約,以及罪得赦免的應許,是堅定且不可動搖的。值得注意的是這誓言的方式與性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這等於是說:我現在所起的誓,我永遠受其約束,或者說,我決定永不撤銷;那就是:「你是永遠為祭司。」現在,如前所述,既然他的祭司職分是藉著聖約而立,且這祭司職分的聖約又由這誓言所確認,那麼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就必然被神接納;因為如果這樣的人被拒絕,那必然是因為他的罪太重,或者他所呈獻並在施恩座前懇求的祭物缺乏功德。但無論理由是什麼,其後果對基督的祭物所造成的打擊,比對任何其他事物都更沉重,隨之而來的是對聖約,最後是對神自己,因為神已經起了誓,決不後悔,確認他是永遠的祭司。我這樣論述,是為了向你們展示,若認為某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不會得救,儘管「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這會導致多麼危險的結論。我還要說,主的起誓,既然誓言的方式如此,且旨在確立基督的祭司職分不可更換,這就宣告了,就他祭物的卓越性而言,神對其良善與功德是永遠滿足的;神絕不會拒絕他因受苦的緣故而向他祈求的任何事物。因為這誓言不僅顯示了神堅決履行其聖約部分的決心,將聖約中應許給基督的事物賜給他,更宣告了在神的審判中,基督的血足以拯救任何罪人,且無論他為之代求的罪人罪孽多麼深重,神絕不會阻止或限制他的代求;因此,這個證明越來越清晰:「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第三,基督祭司職分的不變性也取決於他自己的生命:「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他就有長久不更換的祭司職任。」(希伯來書 7:24)現在,雖然起初這段經文似乎沒有顯露太多,但我們所討論的話語正是以此為基礎。「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他就有長久不更換的祭司職任:所以他能……」——即藉著他那不更換的祭司職分——「拯救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因此,基督的生命是他祭司職分持久性的基礎,也是那些藉著他來到神面前之人得救的基礎:「我們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馬書 5:10)因此,在另一處,他的生命被以極大的強調提及——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希伯來書 7:16)無窮的生命是一股強大的力量;事實上,其中有兩點非常值得注意:1. 它超越了死亡,因此超越了那掌死權的——魔鬼。2. 它使他有資格在自己的案件中成為最後的裁決者,並擁有決定性的發言權。
- 我們先談第一點,為了更好地闡明它,我們將說明使徒在此所指的生命是什麼;然後說明這生命在祭司職分與我們方面,是如何變得如此有利。
作為他祭司職分基礎的生命是什麼?那是被奪回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生命從墳墓的權勢中被救贖出來;那是我們作為他的擔保人所喪失的生命,也是他作為我們救恩的元帥所重新獲得的生命:「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從我父受了這命令。」(約翰福音 10:18)因此,這生命曾作為人類救贖的代價被捨去,而這生命被贏得、獲得、取回,作為藉著死亡完成救贖的標記或真實果效;因此經上又說:「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羅馬書 6:10)他活著,是因為他藉著為我們的罪而死取悅了神,是因為他藉著為我們的罪而死贏得了他的生命。現在,如果他的生命是藉著他所受的死而贏得的生命(如使徒行傳 2:24 所清楚顯示的);如果這生命是他祭司職分這一部分不可更換性的基礎,正如我們所見,那麼結論就是:他祭司職分的第二部分,即此處所稱的代求,是建立在他祭物之功效的證明之上,也就是他取回並重新活著的生命。因此,他持有這部分祭司職分,不是藉著屬肉體的條例,而是藉著無窮生命的大能;是藉著從死亡中救贖出來,並永遠高升於一切試圖攻擊它的事物之上的生命大能;因為「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羅馬書 6:9)因此,當約翰在拔摩島的異象中,因看見基督身上那超越的榮耀而昏倒時,基督便以他贏得的生命來安慰他:「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示錄 1:17-18)如果這生命對約翰沒有益處,基督為何要以他的生命來安慰他呢?但這益處不僅在於生命的存有,更在於這生命是為他的罪而捨棄的,是為他的稱義而重新取回的;是為了贖回他而失去的生命,也是為了拯救他而贏得的生命;正如經文所證實的:「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此外,更顯而易見的是,基督重新獲得生命,就是他子民仇敵的死亡與毀滅;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在說完「看哪,我活到永永遠遠」之後,又加上:「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我對它們擁有權柄;我將它們置於腳下;我作為勝利者、征服者,作為獲得生命主權的人(因為他如今是生命的君王),作為活到永永遠遠的人,將它們踐踏。因此經上又說,他「廢去了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 1:10)他藉著自己的死廢去了死(藉著死,他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帶來了生命(一個極具強調性的表達);他從哪裡帶來?從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神那裡;並藉著福音真理的話語,將它彰顯出來,呈現在我們的視野中。
所以,他現在所擁有的生命,是曾作為我們救贖代價而捨棄的生命;是作為捨棄生命之功德的果效而重新獲得的生命;是藉著這生命的功效,死亡、罪惡與咒詛都被克服的生命;因此,這生命永遠高於它們。這就是他所活著的生命——即這充滿功德、救贖、勝利的生命——並且在他長遠活著替我們代求時,他不斷地運用這生命。
因此,這生命對於那些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來說,是向神不斷的懇求與論據。即使他不作別的代求,僅僅向神展示他活著,這就足夠了;因為他這樣活著,就宣告了他已為那些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的罪作了賠償。此外,它證明了那些——即死亡、墳墓與陰間——已因他而為他們被克服;因為他確實活著,並掌握著它們的鑰匙。現在,若再加上生命——一種充滿功德的生命——以及代求,即藉著禱告為他的人、反對那些試圖毀滅他們的人而運用這充滿功德的生命(因為他們自己也已藉著他的死被克服),這對於所有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來說,是何等令人鼓舞的考慮,使他們能盼望永生。但是,
- 讓我們談談第二點——即他永遠活著,使他有資格在自己的案件中成為最後的裁決者,並擁有決定性的發言權,這是一種僅次於最高地位的優勢。
他的案件;什麼是他的案件?就是他在世時所受的死,過去是、現在也是足夠的功德,能確保所有這些人免於地獄,或者如經文所說,拯救那些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拯救他們到底。現在,如果這個案件有瑕疵,他為什麼還活著?是的,他藉著神的大能活著,藉著神對我們的大能活著;或者說,是為了我們的福祉,因為他活著是為了代求,為了我們而反對撒但——我們的控告者。(哥林多後書 13:4)此外,他在神面前、為神而活,而且是在他為我們捨命作贖價之後。從這件事中,除了他已為那些他曾為其罪在木頭上受苦的靈魂作了賠償之外,還能得出什麼更明確的結論呢?因此,既然他的父在他為我們的罪死後,賜給了他生命與恩寵,就不能不認為,他現在所活的生命,是他作為為我們受難之功德的果效而領受的生命。
神是公義的,然而基督活著,且基督在天上活著!神是公義的,然而基督——我們的逾越節羔羊——活在那裡,任憑我們的仇敵如何反對!
順便提一下,雖然撒但針對我們、不斷勞苦地在神面前控告我們並試圖破壞我們救恩的計謀,似乎止於此,但實際上,它也是針對基督的生命本身,目的是要徹底推翻他的祭司職分;最終,也是為了讓神在接納那些罪未得賠償、靈魂仍處於魔鬼權勢下的人時,被視為不公義。因為凡反對基督代求對象的人,就是反對基督及其功德;凡反對基督代求的人,就是反對那立他為永遠祭司的神。因此,請看神、基督以及藉著他來到神面前之靈魂的案件是如何交織在一起的;它們全都包裹在同一個基礎上。傷害其中一個,你就傷害了所有;推翻那個靈魂,你就推翻了他的代求者;推翻了他,你就推翻了那位立他為永遠祭司的神。因為經文沒有限制:「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他沒有說,偶爾一個,或罪孽較輕的罪人,而是說凡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無論他們的過犯有多大,這點在加上「到底」這一詞時就很清楚了。「他能拯救他們到底。」但如果他不能,為什麼王要差遣,是的,親自來釋放他,讓他自由;是的,接納他進入他的面前;是的,立他為他所有子民的主,並將萬有交在他手中?
但他活著,他長遠活著,並被接納進行代求,是的,是被神所命定如此;因此他「能拯救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到底」。因此,他活著,既然他為神而活並按神的審判而活,且在公義中被命定如此,這主要是關於他作為中保,為了他所代求之人的緣故而活。他活著是為了代求。而說他長遠活著,除了意味著他必須活著,並活得比他所有的仇敵更長久之外,還能是什麼呢?因為他必須活著,是的,作王,直到所有的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哥林多前書 15:25)是的,他的代求也必須存留,直到他們全都死亡並消失。因為魔鬼與罪惡不能永遠活著,不能永遠控告。時候將到,法律的正常程序將會結束,所有的詭辯者都將被逐出法庭。但那時以及在那之後,基督我們的大祭司將活著,他的代求也將存留;是的,所有他為之代求的人也將存留,因為他們是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
現在,如果他活著,並活得比所有人都長久,如果他的代求擁有決定性的發言權,且既然他在禱告中,在公義的神面前,針對一個撒謊、惡毒、喧鬧且嫉妒的仇敵,懇求著充足的功德,他就必然會贏得這場案件,為他自己和他的子民贏得案件,以歸榮耀給神並成就他們的救贖。所以,他的生命與代求必然得勝,沒有任何力量能阻擋。那麼,這難道不是像太陽一樣清晰的證明嗎?凡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必得救贖,因為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第四,基督代求的持續性,既建立在神與他之間的聖約之上,也建立在誓言之上,以及他的生命之上,它還建立在他功德的有效性之上。這一點之前已經零星提及,但既然它是他代求持久性的要素,將其單獨列出是有意義的。
因此,代求——我指基督的代求——是為了讓那些他懷著完全拯救意圖而為之死的人,能被帶入他為他們所購買的產業中。那麼,他的代求在長度與廣度上,絕不能超出他的功德,因為他不能為那些他未曾為之死的人祈求。當然,如果我們考慮他死亡的極限,那麼我們必須小心,因為他的死足以拯救全世界。但他的代求被限制在一個較窄的範圍內。燔祭壇比香壇大得多,而香壇是基督代求的預表。(出埃及記 27:1, 30:1;啟示錄 8:3)但我說,他的代求是為了那些他懷著完全拯救意圖而為之死的人;因此,它必須建立在他受苦的有效性之上。事實上,據我所知,他的代求無非是將他在世上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呈獻給神,並為我們的救贖強調其價值。灑血是那有功德地說話的(希伯來書 12:24);正是藉著那血的價值,神衡量並賜給我們恩典與永生;因此,基督的代求也必須由功德來安排與治理;「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便[藉此]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 9:12)
現在,如果他藉著血進入那裡,他也必須藉著血在那裡進行代求。他的血為他作為祭司進入那裡開了路;他的血也為我們作為藉此被救贖的人進入那裡開了路。雖然在這裡我們必須再次小心;因為他的血為他作為祭司進行代求開了路;他的血為我們這些被它救贖的人開了路,使我們得以得救。這充分顯示了基督之血的價值,即他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因為他血的功德在他活著的整個期間,以及為所有他長遠活著為之代求的人而持續有效。噢,寶貴的血!噢,持久的功德!
在基督的代求中必須懇求血,這是因為公義的緣故,也是為了堵住仇敵的口,並鼓勵我們藉著他來到神面前。公義,既然是神的本質,就必須在罪人的救贖中達成一致;但這怎麼可能呢?因為起初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除非為罪作了充分的賠償,以取悅大能的神。否則,仇敵永遠不會停止對我們救贖的控告。但如今神已宣告,我們的救贖是建立在公義之上的,因為它是藉著血所贏得的。雖然神不需要賜下他的兒子為我們死來拯救我們,並藉此堵住魔鬼的口,但這種救贖方式兩者兼顧,因此經上宣告,我們「蒙神的恩,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4-25)所以,這裡也有代求的基礎,即先前為我們所流的血。
為了讓你們得到更多的安慰,你們可以看到,神在基督復活時,為了顯示他對基督之血的重視,吩咐他向他求列國,他必將地極賜給他為業。(詩篇 2:8)因此,他的血有足夠的價值作為代求的基礎;是的,其中蘊含的價值比基督將要為人代求所運用或發揮的還要多。我絲毫不懷疑,基督的血中有足夠的功效——如果全能的神願意如此應用——來拯救全世界的靈魂。但這是基督的血,他自己的血;他可以隨意處置屬於他自己的東西。這也是神的血,他也可以隨意限制其功德,或按他認為好的方式應用。但那歸向他的靈魂,那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靈魂,必能發現並感受到它的功效;因為他正是與其價值相關的人,而他長遠活著為他代求。現在,既然基督的代求建立在聖約、誓言、生命,以及他功德的有效性之上,它必然是有效的,從而驅散面前的一切阻礙。因此,這是經文的最後一部分,證明了凡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必得救贖,因為「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我現在已完成了對這一主題的論述,接下來我將從中得出幾點推論。
從基督代求之益處的確據所得的推論
首先,由此我推論,那些藉著基督得救的靈魂,其自身處於一種極其可悲的境地。噢,可以說,在一個罪人能永遠得救之前,這裡需要做多少事啊!基督必須死;但那還不夠;恩典的聖靈必須賜給我們;但那還不夠;——基督還必須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他為所有人這樣做,他也為每一個人這樣做。在我出生之前,他就為我代求,使我能在既定的時間來到世上。在那之後,他也為我代求,使我在未歸正的狀態下,直到蒙召與歸正之時,能免於地獄。不僅如此,他隨後又代求,使我靈魂中如今開始的善工得以完成,不僅直到我離世之日,更直到基督的日子;也就是直到他來審判之時。(腓立比書 1:6)因此,正如他在我未有生命之前就開始拯救我,他也會在我死後繼續拯救我,直到他將我永遠安置在他面前,他才會停止拯救。
但是,我說,我們的罪使我們陷入了何等可悲的境地,以至於為了拯救我們,必須做這一切的事。噢,罪一旦進入靈魂,是多麼難以根除啊!血除去了罪咎;內在的恩典削弱了污穢;但墳墓是那個地方,在它的門口,罪——就罪的存有而言——與得救者必須進行徹底且最終的告別。(以賽亞書 38:10)並非墳墓本身具有除罪的性質,而是神將追隨撒但直到他自己的門口;因為墳墓是地獄的門戶,神將在那裡——魔鬼本想在那裡吞噬我們的地方——藉著他憐憫的大能,使我們在從那裡出來時,閃耀如太陽,外貌如天使。基督,這一切……
……他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
第二,由此我推論,撒但當初在玷污我們的人性、使我們的靈魂陷入死亡時,自以為得手了;因此,他極不願失去我們,也不願讓這些本屬於他的俘虜從他手中逃脫。他對我們充滿了火,充滿了惡毒的火,這顯而易見——
- 這不僅體現在他對我們始祖的第一次試探上,請看,當救贖主來到世上時,他是何等咆哮。他在救贖主還是嬰兒時就尋求殺害他;他在搖籃中就恨惡他;當他還只是個花苞與嫩芽時,就逼迫他(太 2)。當他長大成人,開始彰顯他的榮耀時,這條被稱為魔鬼與撒但的古蛇,為了不讓世人被他吸引,是何等詭詐地運作?他附在人身上,說他被鬼附、瘋狂、是個騙子;說他行神蹟是靠魔法和魔鬼;說先知從未預言過他,並說他企圖推翻上帝所設立的政權。不僅如此,他還追殺他至死,直到將他的血如水般傾倒在地上才肯罷休。是的,他的惡毒是何等貪得無厭,他甚至指使士兵編造謊言來否認他的復活,並將此事操弄得讓猶太人至今仍以此為絆腳石(約 10:20, 7:12, 太 9:34, 約 7:52, 路 23:2, 太 28:11-15)。
- 當他升到上帝那裡,脫離了撒但的掌控後,撒但仍舊忙碌地與他的子民爭戰(啟 12)。是的,從那時直到如今,上帝的教會遭遇了多少驚恐與戰兢、患難與試探!他不僅滿足於逼迫與一般的患難;噢!他是如何以褻瀆與困擾、黑暗與可怕的恐懼來糾纏基督徒的靈魂;有時使他們心煩意亂,並常使教會充滿哀號。
- 然而,他的惡毒仍在追趕,現在他的大膽更要試圖在上帝面前有所作為,要麼試探上帝拒絕他兒子的中保職分,要麼拒絕那些藉著他來到上帝面前尋求憐憫的人。這就是為什麼「他長遠活著,替那些藉著他來到上帝面前的人祈求」的原因之一。
- 如果他不能推翻他們,如果他知道自己無法推翻他們,他仍無法克制自己去煩擾、困惑他們,正如他從他們歸正之日到他們升天進入榮耀之日,對待他們的主一樣。
第三,由此我推論,基督對他子民的愛,是一種不知疲倦的愛,必然如此;是一種無所畏懼的愛,也必然如此。若非耶穌基督,還有誰會承擔拯救罪人這樣的任務?關於他,經上寫得真好:「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等等。如果他沒有「硬著臉面如堅石」,這項偉大工作的艱鉅性肯定會使他退縮(賽 42:1, 50:6-7)。
試想,他們必須從中得救的罪是什麼;試想,他們必須從中得救的魔鬼與咒詛是什麼;你便會輕易斷定,唯有他才配被稱為「奇妙」,他的愛確實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
再想想,這些靈魂是藉著什麼方式得救的,甚至是藉著他生命的喪失,以及隨之而來的,他父面光的喪失。在此我略過不提他所忍受的罪人那無與倫比的頂撞,那對他而言必然是極大的悲傷,或者如他自己所言,是心碎;但這一切都不能,也無法阻礙他。
將這一切與他為我們永恆的祈求,以及他在上帝面前為我們有效運作的事實結合起來;同時,考慮到我們因罪而無數次激怒他,以至於他本可將我們從口中吐出,卻反而為我們祈求;以及我們因不斷重複犯錯而使他的祈求不斷重複,這種愛依然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令我們驚嘆。主耶穌在我們身上看到了什麼,竟願意付出如此的關懷、勞苦與代價來拯救我們?除了微不足道的感謝與愛,他從我們身上還能得到什麼?因為與他對我們那無與倫比、不可言喻的愛與恩慈相比,事實確實如此,也永遠如此。
噢,我們是何等不配得這份愛!我們對此想得又是何等少!但最重要的是,天使若看見我們對自己聲稱所知的事竟如此無動於衷,定會感到驚訝。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使他將我們從那份名單中剔除,那名單上寫著所有他為之向上帝祈求的人的名字。讓我們呼喊:恩典,恩典歸於它。
第四,由此我再次推論,當魔鬼與罪惡竭盡全力阻撓時,那些藉著基督來到上帝面前的人必將得救。這一點很清楚,因為現在的爭戰在於誰將成為萬有的主,是這世界的王撒但,還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或者誰能對上帝的揀選者提出最好的主張:是那拿他們的罪來控告他們的人,還是那為他們傾倒心血作為救贖代價的人。既然基督已經死了,且長遠祈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天使們,站住,看父如何將「位大的人」分給他為擄物,看他如何「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 53:12)。上帝的恩典與基督的寶血,在世界末日之前,將在人類中成就偉大的工作!他們將藉著基督驚奇地來到上帝面前,並因基督的緣故驚奇地得救——「看哪,這些從遠方來,這些從北方、從西方來,這些從秦國來」(賽 49:12)。
看哪,這些,這些,這些都要來;看哪,這些,這些,這些從秦國來!這是為了表明在世界末日臨近時,將有大量的人藉著基督歸向上帝——也就是說,當敵基督躺在坑底的深處時;那時萬國將歸入並得救,並在主的光中行走。但我說,如果主耶穌藉著他的祈求不能拯救那些藉著他來到上帝面前的人「直到永遠」,那麼罪人這樣做又有什麼鼓勵呢?
第五,由此我再次推論,這為那些藉著基督來到上帝面前的人提供了信心的基礎。我們擁有這樣一位大祭司,這樣一位中保耶穌基督,我們理當擁有到底的信心;誰會因為懷疑而羞辱這樣一位耶穌,以至於連地獄裡所有的魔鬼都無法用他們所有的詭計使他灰心?他是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的根基;人可以放心地將靈魂交在他手中,不必擔心他不能將他安全帶回家。能力、對個人的愛,以及對所託付之事的忠誠,將成就一切;而這一切在他裡面都有無限的豐盛。他已經作了四千年的救主——律法前兩千年,律法時期兩千年——此外,他在肉身中長遠活著,為那些藉著他來到上帝面前的人祈求,也已經一千六百年了。然而,那一天永遠不會到來,即他被指責在拯救任何藉著他來到上帝面前的人上有任何過失或疏忽。那麼,既然我藉著他來到上帝面前,且他長遠活著為我祈求,我對基督將帶領我走向美好結局的信心,有何等堅實的基礎!那麼,讓我藉著相信他能拯救我「直到永遠,因為他長遠活著為我祈求」,將他為我所做之事的冠冕戴在他頭上,以此來尊榮他。
第六,由此我也推論,基督應當永遠承擔並佩戴我們救恩的榮耀。是他成就了這一切,是他做成了這一切。「民中的萬族啊,你們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不要祭祀你們自己的發明,不要將榮耀歸給你們自己手所做的工。你們的改良、你們的行為、你們的善行,以及你們所做的一切榮耀,都拋在這位大祭司的腳前,承認榮耀屬於他——「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 5:12)。「父家所有的榮耀,連同後裔與子孫,一切微小的器皿,從杯子到瓶子,都掛在他身上」(賽 22:24)。噢!基督為我們成就的救贖工作,使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去祝福、讚美並榮耀耶穌基督。聖徒們,動工吧,用你們的身體和靈魂榮耀他;那位用重價買贖了我們的主,並藉著他榮耀上帝與父(林前 6:20)。
應用
我現在要對這篇論述作一些應用;
應用一,讓我勸勉你們去研讀這真理,正如研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其他真理一樣。基督的祭司職分是福音中呈現給我們的第一件大事——即他如何為我們的罪而死,並將自己獻在十字架上,好叫亞伯拉罕的福藉著他臨到我們(林前 15:1-6,加 3:13-16)。但現在,因為他的祭司職分分為兩部分,又因為其中一部分——即他為我們祈求的職分——是在幔內為我們成就的,所以,正如我們常說的「眼不見心不煩」,他在這方面被我們遺忘得太多了。我們滿足於獻祭的宰殺;我們沒有足夠地注視我們的亞倫進入至聖所,在那裡為我們將血灑在施恩座上。上帝禁止我所說的任何一個字被我意圖或被他人曲解為,我試圖貶低基督在世上為我們救贖所付出的代價。但既然他的死是他付出的代價,而他的祈求是在上帝面前針對撒但,主張並運用這代價的價值,其中就有榮耀,我們應當追隨他進入聖所。律法下大祭司工作的第二部分,被賦予了極大的榮耀與聖潔;因為他有聖衣穿著在幔內供職,那裡還有他獻香的祭壇;那裡還有施恩座和榮耀的基路伯,這些都是天使的預表,他們喜愛不斷地注視並探究基督在上帝面前這第二部分祭司職分的運作;因為雖然他們自己並非直接相關的人,但我說,這運作所展現的恩典、榮耀、智慧與果效,對天使而言簡直是天堂。噢!能享受那從施恩座不斷升到上帝所在的「高處」的芬芳氣息、甜蜜紀念與令人心曠神怡的香氣;並看見它對其所設計的目的有何等果效,這是何等榮耀;凡未藉著上帝的恩典進入此境的人,他的信心就缺少了極大的東西,他錯失了許多本可享受的甜蜜滋味。因此,我說,要受勸勉去研讀基督為我們運作救恩的這部分工作。律法的儀式對此大有幫助,因為雖然它們在實踐上已不再使用,但其含義卻極其豐富,許多福音信徒從中獲益良多。因此,我建議你們多讀摩西五經;是的,讀了再讀,不要絕望,即便你認為它們對你而言是封閉的,也要尋求上帝的幫助去理解其中的心意。也不要因為沒有註釋和解經書而煩惱;禱告並閱讀,閱讀並禱告;因為從上帝那裡得到的一點點,勝過從人那裡得到的許多。況且,人所說的往往不確定,且常被反覆推敲而遺失;但從上帝而來的,卻像釘子釘在穩固的地方。我知道有特殊的試探時期,但我現在談的是基督徒生活的常態。沒有什麼比我們從上帝那裡領受的更能持久;今天基督徒在某些方面感到迷失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滿足於從人口中聽到的,而不去搜尋並在上帝面前跪下,以求從他那裡得知真理。從上帝手中領受的事物,就像從鑄幣廠出來的一樣,雖然本身古老,對我們而言卻是新的。古老的真理若帶著天堂的氣息臨到我們,對我們而言永遠是新的。我說這話並非要人們藐視他們的牧者,而是要指出,如今在信徒中存在著太多的懶惰,阻礙了他們對真理的勤奮追求,使他們滿足於那些未經聖靈見證印證在良心上的東西。看看如今我們中間的極大衰退,以及那種對我們曾經宣稱的真理的奇怪背離,便是明證。
應用二,正如我敦促你們熱切研讀並搜尋這一偉大真理,我也敦促你們將其勤奮地應用於自己和他人身上。為了知識而知真理,遠未達到靈魂蒙恩的境界;為了博取讚美與虛榮而傳播真理,也是偏離了敬虔的單純;但將我所知的應用於自己和他人的益處,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現在,所領受的真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應用於自己和他人——
- 對我自己,當我搜尋我所領受的真理概念中所蘊含的能力時。每一個真理的正確概念都蘊含著一種能力;概念是殼,能力是核與生命。沒有後者,真理對我或對我所傳達的人都沒有益處。因此保羅對哥林多人說:「我再去的時候,必不理會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語,只理會他們的權能。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 4:19-20)。因此,去搜尋你所知真理的能力,因為唯有能力才能使你獲益。這若不藉著懇切的禱告和多親近上帝是得不到的;此外,你不可讓你的心被這世界的憂慮所塞滿,因為它們具有窒息的本質。
小心不要輕視你所擁有的那一點點;善用那一點點是使它增長的方法,也是獲得更多的方法:「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 16:10)。
- 將它們應用於他人,(1)藉著努力用美好、健全的話語將它們灌輸到他們心中,並以聖經的權威向他們呈現。(2)藉著你的生活,向他們展示這些真理在你靈魂中產生的平安與榮耀果效,從而努力加強這些灌輸。
最後,讓這教義給你來到上帝面前的膽量。耶穌基督豈不是在天上祈求嗎?噢,那麼,你在地上也要作一個禱告的人;是的,要鼓起勇氣禱告。心裡這樣想——我來到上帝面前,在上帝的寶座前,主耶穌正準備將我的祈求呈遞給他;是的,「他長遠活著,為我祈求」。這對我們藉著禱告和懇求為自己,以及為我們的家庭、鄰舍和仇敵代求,是極大的鼓勵。再見。
聖經的用語,有時需要從較寬廣的角度來理解,有時則需從較嚴格的角度來詮釋,這取決於該用語所服務的真理或論點。因此,為了更好地理解基督在此處的心意,我們必須考慮到,這句話僅限於那些將要得救的人,也就是那些將要來到基督面前的人;即那些祂「絕不丟棄」的人。同樣地,「以色列全家」這個詞,有時也需如此理解,儘管有時它指的是雅各的整個家族。「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馬書 11:26)。這裡的「以色列全家」,並非指最廣義上的所有以色列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 9:6-8)。
因此,這個「凡」字(ALL),必須根據它所服務的真理與論點,進行限制或擴大;否則我們就會誤用聖經,誤導讀者,也誤了自己。「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基督說,「就要吸引萬人(ALL men)來歸我」(約翰福音 12:32)。難道有人會認為,此處的「萬人」是指世界上每一個個體,而不是指所有符合該處經文範疇的人嗎?如果「從地上被舉起來」是指祂被接到天上,而「吸引萬人來歸我」是指將他們吸引到那個榮耀之地;那麼「萬人」必然是指那些、且僅僅是那些將在永恆中從將來的忿怒中得救的人。「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馬書 11:32)。這裡又出現了兩個「眾人」(all),但第一處提到的「眾人」與第二處提到的「眾人」,其範疇有極大的差異。第一處的「眾人」指的是猶太人,即他們全體。第二處的「眾人」也指同一群人,但僅限於神所要憐恤的那一部分。經文中的「眾人」同樣必須限制在得救者身上,僅此而已。再者:
「賜給」或「已經賜給」這個詞,也必須以同樣的方式,限制在同樣有限的人數上。「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如果你從最廣義的角度來理解父賜給子的禮物,那麼並非所有被賜給的人都會來到祂面前;事實上,有許多被賜給祂的人,祂卻會將其「丟棄」。因此,我將首先向你們展示這一點的真理,然後說明經文中「賜給」一詞必須在何種意義上被理解。
第一,[「凡」字不能按其最廣義來理解。]
如果將父賜給基督的禮物按最廣義來理解,那麼經文中提到的「凡」字,顯然不能指所有的人,原因如下:
- 因為那樣的話,世上所有的人,甚至所有的事物,都必須得救。「一切所有的,」祂說,「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馬太福音 11:27)。我想,世上沒有理智的人會得出這種結論。因此,經文中提到的禮物必須限制在某些人身上,即父以特殊方式賜給子的禮物。
- 它不能被理解為父在任何意義上賜給祂的「一切」,因為父確實賜給祂一些人,甚至許多人,是為了讓祂將其粉碎。「你求我,」父對祂說,「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但要如何處置他們呢?祂要拯救他們所有人嗎?不。「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詩篇 2)。祂對待這些人,並非使用祂藉著恩典拯救那些人的方式,而是以公義和嚴厲來統治他們(啟示錄 2:26, 27)。然而,如你所見,「他們被賜給了祂」。因此,經文中提到的禮物必須限制在某些人身上,即父以特殊方式賜給子的禮物。
在詩篇第 18 篇中,祂明確表示,有些人被賜給祂是為了讓祂毀滅他們。「你又使我的仇敵在我面前轉背,叫我能以剪除那恨我的人」(第 40 節)。因此,這些人絕不屬於經文中提到的那些被賜給的人;因為那些人,即「凡」他們,都將來到祂面前,「祂也絕不丟棄他們」。
- 有些人被賜給基督,是為了讓祂藉著他們成就祂在世上某些崇高而深奧的旨意。猶大就是這樣被賜給基督的,即藉著他,正如預先所定的,基督成就了祂的死亡,從而藉著祂的血成就了選民的救贖。是的,猶大必須以這樣的方式處理這件事,以至於他在成就此事的過程中永遠喪失了自己。因此,主耶穌即使在失去猶大時,也向父的審判訴求,如果祂在那件事上沒有做正確的事,即容許猶大以這種方式成就祂主人的死亡,同時也成就了他自己的永恆沉淪。
「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保守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翰福音 17:12)。那麼,讓我們承認猶大是被賜給基督的,但不是像其他人那樣被賜給祂,不是像經文中提到的那些人那樣;因為如果是那樣,他就不會被基督如此接納並保守到永生。確實,他被賜給了基督;但他被賜給祂是為了讓他滅亡,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方式;他被賜給基督,是為了讓基督藉著他成就祂自己的死亡,正如預先所定的;並且是在毀滅那個行事的人的過程中。是的,祂必須藉著出賣祂的工具之喪亡來成就祂為我們而死,好叫祂在毀滅猶大的同時,也能應驗經文,正如在拯救其餘的人時一樣。「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第二,[那些作為禮物的人。]
因此,經文中的禮物不能按最廣義來理解,而應按文字所能承載的意義,即祂所接納並應許成為永恆救贖之有效途徑的禮物。「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注意!那些特別賜給我的人必會來到;他們絕不會被拒絕。因為這就是經文的實質。
因此,經文中作為禮物的人,是指那些藉著聖約賜給子的人;那些在其他地方被稱為「選民」、「被揀選的」、「羊群」和「應許的兒女」等等的人。這些就是父賜給基督去保守的人;那些基督應許給予永生的人;那些祂賜予祂的話語,並將與祂一同在國度裡瞻仰祂榮耀的人。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翰福音 6:39)。「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 10:28)。「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 17:1, 6, 9, 10, 24)。
所有這些句子與經文的含義相同;在基督的這些話語中,「凡」、「許多」、「那些」、「他們」等詞,與經文中「凡所賜給的」是同義的。「凡父所賜給我的人。」
因此,正如我之前所說,這個「凡」字,以及其他詞彙,不能按照我們愚蠢的幻想或毫無根據的觀點來理解,而應根據經文的真實含義和意圖,允許擴大或限制。因此,我們必須通過將其與神的其他話語進行比較,勤勉地查考經文的含義;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找出主在祂賜給我們的話語中所表達的心意。
[賜予者,父。]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藉著「父」這個詞,基督描述了賜予者;由此我們可以學到幾件有益的事。
第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和父,與子一同關心祂子民的救贖。誠然,祂在我們救贖方面的作為與子的作為不同;祂不能像子那樣為我們做那些事;祂沒有死,沒有為我們的救贖流血,像子那樣;但祂在我們的救贖中也有一隻手,一隻大能的手。正如基督所說,「父自己愛你們」,祂的愛顯明在揀選我們、將我們賜給祂的兒子,是的,也顯明在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作為贖價。因此祂被稱為「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因為在這裡,父親自尋找並開闢了道路,使祂的恩典能藉著祂愛子的肋旁和心血臨到我們(歌羅西書 1:12-14)。因此,我們應當紀念並敬拜父,因為祂在罪人的救贖中起著主導作用。我們應當「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歌羅西書 1:12)。因為「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約翰福音 4:14)。正如我們在經文中看到的,父將罪人「賜給」基督去拯救他。
第二,主耶穌基督藉著「父」這個詞,使這位賜予者對我們變得親切。自然地,神的名字對我們來說是可怕的,特別是當祂藉著那些宣告祂公義、聖潔、能力和榮耀的名字向我們顯現時;但現在「父」這個詞是一個親切的詞,它不嚇唬罪人,反而使他的心傾向於愛祂,並樂於紀念祂。因此,當基督要我們以敬虔的膽量禱告時,祂把「父」這個詞放在我們口中;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藉此斷定,藉著這個詞所暗示的親密關係,神的兒女可以更有膽量去祈求和索取大事。我自己常發現,當我能說出「父」這個詞時,它比我稱呼祂任何其他聖經名字對我更有益處。值得注意的是,在舊約時代,聖徒很少用這種關係性的稱號來稱呼神。你很少發現祂被稱為這個名字;不,有時在三四本書中都找不到。但現在在新約時代,無論是主耶穌本人,還是後來的使徒,都沒有比這個名字更常被用來稱呼祂的了。事實上,主耶穌是第一個使這個名字在聖徒中變得普遍的人,並教導他們在談話、禱告和著作中多加使用;因為與任何其他表達相比,它更令人愉悅,也更清楚地顯明了我們與神的關係;因為藉著這一個名字,我們得以明白我們所有的憐憫都是神的恩賜,而我們這些蒙召的人也是祂藉著收養而得的兒女。
[「賜給」一詞的含義。]——「凡父所賜給我的人。」
「賜給」這個詞超出了基督平常的用語,初聽之下似乎暗示父賜給子的行為不是過去的,而是現在且持續的;然而事實上,當世界創造之前,父與子之間立下永恆的聖約時,這份禮物就已經賜給了基督。因此,在提到這份禮物的地方,它總是作為一個過去的行為被提及;例如:「凡他所賜給我的人;賜給你所賜給我的人;你賜給我的人;以及那些你所賜給我的人。」因此,這必然是經文的第一且主要的含義;我是指這個「賜給」一詞,否則,揀選的教義,以及父與子之間立下的永恆聖約(在這聖約中,父的這份禮物無疑包含在內),將會被錯誤和邪惡的人所動搖,或者至少受到質疑:因為他們可能會說,父並沒有在世界創造之前,將所有將要得救的人都賜給基督;因為這種賜予的行為是一個持續的行為。但再者,這個「賜給」一詞不應被排斥,因為它有其適當的用途,並且可以向我們表明——
- 雖然人類之間的賜予行為承認過去的時間或未來的時間,並應參考這些時間來談論;但在神那裡卻非如此。過去的事或未來的事,對神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說總是現在的:祂「稱無為有」(羅馬書 4:17)。再者,「從創世以來,神顯明他一切的作為。」對神來說,萬事都是現在的,因此父賜給子的禮物,雖然對我們而言,正如文字所顯明的,是一個過去的行為(使徒行傳 15:16)。
- 基督可能這樣表達自己,是為了表明,父不僅在世界創造之前將這份份額賜給祂,而且祂已經賜給祂的人,祂還會再次賜給祂;也就是說,會在他們歸正的時候將他們帶到祂面前;因為父將他們帶到基督面前(約翰福音 6:44)。正如經上所說:「她要穿著刺繡的衣服被引到王前」;也就是說,穿著基督的義;因為是神將那義歸算給那些得救的人(詩篇 45:14;哥林多前書 1:30)。一個人將女兒嫁給某人,首先是為了婚姻,這涉及過去的時間,而在約定的婚禮當天,他又將她交給他。在後一種意義上,這段經文可能具有某種含義;也就是說,凡父在世界創造之前賜給耶穌基督的人,祂在他們婚配的日子又將他們賜給祂。
人類之間賜予的東西,往往最初是最好的;也就是說,當它們是新的時候;原因是,所有地上的事物都會變舊;但在基督那裡卻非如此。父的這份禮物在他眼中並不陳舊、畸形或令人不快;因此對祂來說,它總是新的。當主談到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時,祂沒有說祂已經賜給,或將要賜給他們,而是這樣說:「耶和華你的神將這美地賜給你」(申命記 9:6)。並非祂在他們祖先的腰中時,幾百年前就沒有賜給他們。然而祂現在說祂賜給他們;就好像他們現在正處於佔領的過程中,儘管他們當時還在約旦河的另一邊。那麼這意味著什麼呢?嗯,我認為是這樣的:這塊地對他們來說應該永遠是新的;就像他們現在才剛剛佔領它一樣。經文中提到的父賜給子的禮物也是如此;它總是新的,就好像它總是新的一樣。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在這些話中,你發現提到了兩個人,父與子;父在賜予,子在接收或接納這份禮物。因此,這首先清楚地證明,父與子,儘管他們與聖靈是同一位永恆的神;但在位格上卻是不同的。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靈是一位。但因為這段經文中只提到了三位中的兩位,所以關於這兩位說幾句話。在賜予和接收的同一個行為中,賜予者和接收者在適當的意義上不可能是同一個人。賜予的人,不是賜給自己,而是賜給別人;父不是賜給父,即祂自己,而是賜給子:子不是從子,即祂自己那裡接收,而是從父那裡接收:所以當父賜下命令時,祂不是賜給自己,而是賜給別人;正如基督所說,「他給了我一條命令」(約翰福音 12:49)。再者,「我是為自己作見證,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見證」(約翰福音 8:18)。
此外,這裡隱含了一些沒有明說的事,即父並沒有將所有人都賜給基督;也就是說,不是按這段經文所意指的意義,儘管按更廣義的意義,正如之前所說,祂已經將每一個人賜給了祂;因為那樣的話,所有人都會得救:因此,祂以另一種方式處置了一些人。祂將一些人交給偶像崇拜;祂將一些人交給污穢、卑鄙的情慾和喪失理智的心。現在,祂在忿怒中處置這些人,為了他們的毀滅,使他們能收穫自己行為的果子,並因自己道路的報應而飽足(使徒行傳 7:42;羅馬書 1:24, 26, 28)。但祂並沒有這樣處置所有人;祂甚至出於憐憫,從這些審判中保留了一些人,這些人就是祂將要赦免的人,正如祂所說:「我要赦免我所存留的人」(耶利米書 50:20)。現在,這些人祂已經藉著遺囑,作為遺產和份額賜給了耶穌基督。因此主耶穌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翰福音 6:39)。
[父賜予的意圖。]
因此,父將他們賜給祂去拯救他們,必然向我們宣告以下幾點:
第一,祂有能力回應神的這一設計,即拯救他們到底,直到極致的罪、極致的試探等等(希伯來書 7:25)。因此,經上說祂「幫助那有能的」,「大有能力拯救」(詩篇 89:19;以賽亞書 63:1);因此,神在古時就應許要差遣祂的子民「一位救主,就是大能者」(以賽亞書 19:20)。拯救是一項偉大的工作,需要執行者具備全能:因此祂被稱為「全能的神,奇妙的策士」等等。罪是強大的,撒但也是強大的,死亡和墳墓是強大的,律法的咒詛也是如此;因此,既然神將祂的選民賜給祂去拯救他們,並將他們從這些勢力中解救出來,儘管它們有強大的力量,這就意味著這位耶穌必然被父神視為全能的。
當祂從事我們救贖中需要宣告祂大能的那部分工作時,祂給了我們這大能的見證。祂廢掉了死亡;祂敗壞了那掌死權的;祂是墳墓的毀滅者;祂已經除去了罪,並終結了它對父賜給祂的人的定罪效力;祂戰勝了律法的咒詛,將它釘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誇勝,並公開展示了這些事(提摩太後書 1:10;希伯來書 2:14, 15;何西阿書 13:14;但以理書 9:24;加拉太書 3:13;歌羅西書 2:14, 15)。是的,即使現在,作為祂得勝和征服的標誌,祂從死裡復活,並親自掌管地獄和死亡的鑰匙(啟示錄 1:18)。
第二,父將他們賜給祂去拯救他們,向我們宣告祂是,且將會是忠心的中保,因此他們將藉著祂對職分的忠實執行,而免受罪的果子和工價,即永恆的沉淪。事實上,聖靈親自說,祂「為那設立他的人盡忠」,即為拯救父賜給祂的人這一目的而盡忠;正如「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是的,而且更忠心,因為摩西在神的家中盡忠只是作為僕人;「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希伯來書 3)。因此,這個人被認為比摩西配得更大的榮耀,不僅是因為祂位格的尊貴,也是因為祂比摩西更忠心。因此,神在祂裡面,在祂的真理和忠信中感到滿意,並將這群人的治理權放在祂的肩上。因為知道祂不會有任何欠缺,以至於不能以任何方式完善這一設計。而關於這一點,祂,即子,已經給出了證明。因為當神聖公義要求祂的血來救贖、洗淨和潔淨他們的時候,祂從心裡傾倒出來,就好像水從器皿中倒出一樣;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好叫那為祂子民在天上預備的生命,不會因無法賜給他們而失敗。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以及其他任何原因,神稱祂為「我的義僕」(以賽亞書 53:11)。因為如果祂沒有對祂所承擔的工作盡忠到底,祂的義就永遠不可能完全;這也是因為祂是信實真實的,所以祂在公義中審判並為祂子民的拯救而作工。祂將忠實地履行託付給祂的責任。父知道這一點,因此將祂的選民賜給了祂。
第三,父將他們賜給祂去拯救他們,宣告祂是,且將會是溫柔的,並在他們所有的挑釁和過犯中對他們保持忍耐。無法想像,神的兒子在拯救這些被賜給祂的人的過程中,一直以來所受的試煉和挑釁:事實上,祂被稱為「試驗過的石頭」;因為祂不僅受到魔鬼、罪的內疚、死亡和律法咒詛的試驗,還受到祂子民的無知、不守規矩、陷入罪中,以及在生活和教義上偏離真理的試驗。如果我們能看到主耶穌自從世上有祂的子民以來,是如何受到祂子民的試驗的,我們就會對祂對他們的忍耐和溫柔感到驚訝。事實上,經上說:「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不輕易發怒。」事實上,如果祂不是這樣,祂就永遠無法忍受他們從亞當至今的行為。因此,祂對教會的憐憫和慈心,勝過了母親對孩子的憐憫和慈心。「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親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主說(以賽亞書 49:15)。
神曾經將祂的子民交給摩西,作為基督的僕人,讓摩西把他們抱在懷裡,但僅限於從埃及到迦南;而這位摩西,正如聖靈所說,是當時世上最謙和的人;是的,他非常愛這群人;然而,他的謙和與愛心在這項工作中並沒有堅持到底;他失敗了,變得情緒激動,甚至在這項工作中激怒了他的神。「摩西對耶和華說:你為何苦待僕人?」但苦待是什麼呢?嗯,主曾對他說:「把這百姓抱在懷裡,如養育之父抱吃奶的孩子,直抱到你起誓應許給他們列祖的地。」那又怎樣呢?不,摩西說,「我獨自擔當不起這百姓,因為他們太重了。你這樣待我,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民數記 11:11-15)。
神將他們賜給摩西,是為了讓他能把他們抱在懷裡,為了讓他能對他們表現出溫柔和忍耐,在他們從那時起直到將他們帶到應許之地之前所激怒祂的所有挑釁中;但他失敗了;他無法實行,因為他對他們沒有足夠的忍耐。但現在經文中說到那位說話的人:「他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以賽亞書 40:11)。這暗示,這是神在將祂的選民賜給祂去拯救他們時,所尋求並知道祂具備的資格之一。
第四,父將祂賜給祂去拯救他們,宣告祂有足夠的智慧來應對祂在將祂的兒女帶到榮耀中時所面臨的所有困難。祂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是的,祂被稱為智慧本身(哥林多前書 1:30)。而且神還說:「他必行事精明」(以賽亞書 52:13)。事實上,凡承擔拯救子民之責的人,都需要有智慧,因為他們的對手比任何人都狡猾。在這裡,他們要與蛇對抗,蛇因其狡猾,在我們始祖智慧最高的時候欺騙了他們(創世記 3)。但如果我們談論智慧,我們的耶穌是智慧的,比所羅門更智慧,比所有人都智慧,比所有天使都智慧;祂甚至是神的智慧。「基督是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 1:24)。因此,祂將罪、試探、逼迫、跌倒和一切事物,都轉化為祂子民的益處(羅馬書 8:28)。
現在,這些結論也向我們展示了父偉大而奇妙的愛,因為祂選擇了一位在各方面都為人類救贖工作做好充分準備的人。
在這裡,我們確實察覺到了神的愛。戶蘭推斷,神愛以色列,因為祂賜給他們像所羅門這樣的王(歷代志下 2:11)。但我們在神賜給我們祂的兒子,並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這件事上,能看到神賜給我們多大的愛!
[子對禮物的接納。]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在最後這句話中,緊密地插入了對父將祂的選民賜給耶穌基督之目的的回應。父的目的是,他們能來到祂面前,並藉著祂得救;子說,這必會成就;無論是罪還是撒但,無論是肉體還是世界,無論是智慧還是愚昧,都不能阻擋他們來到我這裡。「他們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因此,主耶穌在這裡積極地決定發揮足夠的恩典,以有效地履行這一應許。「他們必到我這裡來」;也就是說,祂將藉著將有效的祝福注入到為此目的而使用的所有途徑中,來促使他們來到。正如對那被差遣去說服亞哈去拉末基列戰死的惡靈所說的:「你去引誘他,必能成功:你去這樣行吧」(列王紀上 22:22)。耶穌基督對那些將被用來將父賜給祂的人帶到祂面前的途徑,也會這樣說。我說,祂將有效地祝福它以達到這個目的;它必能說服他們,也必能成功;否則,正如我所說,父的目的就會落空;因為父的意思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翰福音 6:39);繼祂自己之後,基督是初熟的果子,隨後是祂來臨時屬祂的人(哥林多前書 15)。但如果恩典的工作不能有效地在他們身上做成,哪怕是在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身上,這就不可能完成。但這在他們身上,甚至在父賜給祂去拯救的所有人身上,必會做成。「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等等。
但為了更清楚地說明這些話,他們「必到我這裡來」,我想從這些話中向你們展示兩件事——第一,來到基督面前是什麼意思。第二,這個應許中有什麼力量能使他們來到祂面前。
[來到基督面前是什麼意思。]
第一,我想向你們展示來到基督面前是什麼意思。這個「來」字必須從屬靈上理解,而不是從肉體上;因為許多人在肉體上來到祂面前,卻沒有從祂那裡得到救贖的益處。在祂肉身的日子裡,成群結隊的人這樣來到祂面前;是的,無數的人。如今也有形式上習慣性地來到祂的典章和敬拜方式中,這毫無益處;但我現在不打算談論他們,因為他們不是經文所指的。因此,經文所指的「來」,應理解為心靈來到祂面前,即心向祂移動。我說,心向祂移動,是基於一個人對自己為了稱義和救贖而絕對需要祂的深刻認識。
對來到基督面前的這種描述分為兩點:第一,來到基督面前是心靈向祂移動。第二,它是基於一個人對自己為了稱義和救贖而絕對需要祂的深刻認識,而使心靈向祂移動。
[第一。] 談到第一點,即它是心靈向祂移動。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來到這裡或那裡,如果是自願的,就是藉著心靈或意志的行為;所以來到基督面前是藉著意志的傾向。「你的民要以甘心犧牲的日子,在聖潔的妝飾中,甘心犧牲自己」(詩篇 110:3)。這種心靈的甘心,就是使心靈向祂移動的原因。教會藉著她內心的悸動來表達她心靈向基督的移動。「我的良人從門孔裡伸進手來,我便因他動了心」(雅歌 5:4)。「動了心」;我心靈的激情和情感;這些情感的激情藉著內心的渴望和鳴響來表達,內心的渴望或激情的運作,它們的鳴響,或它們為祂發出的聲音(創世記 43:30;列王紀上 3:26;以賽亞書 16:11)。
因此,這就是來到基督面前,即向祂移動。
藉由心思。4「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有生命的動物都必生活」(以西結書 47:9)。此處的「水」是指神在福音教義中所彰顯的恩典。那些「有生命的動物」是指世人的子孫,福音正是向他們傳講神的恩典。經文說,凡水所到之處,滋生有生命的都必生活。請看基督自己如何在《啟示錄》中解釋「滋生」一詞:「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示錄 22:17)。
因此,在你的心思與意志中向著基督挪動,就是來到祂面前。有許多可憐的靈魂正來到基督面前,卻不知如何相信,因為他們認為來到祂面前是一件奇特而不可思議的事;確實,這確實如此。但我的意思是,他們忽略了自己意志的傾向、心思的挪動,以及內心對祂的渴慕;他們不認為這些就是那奇特而不可思議的事。然而,看見一個曾經死在罪中、被魔鬼佔據、與基督及一切屬靈美善為敵的人,如今心思竟向著主耶穌基督挪動,這確實是世上最偉大的奇蹟之一。
第二,這是心思向祂挪動,源於人對自己為了稱義與救贖而絕對需要祂的深刻體認。
事實上,若沒有這種「沒有祂就必滅亡」的體認,心思就不會向祂挪動。口頭上的挪動或許會有:「他們口多顯愛情」(以西結書 33:31)。這樣的人會像真正的子民一樣來到神面前;也就是說,在表面和外觀上如此。他們會坐在神的僕人面前,如同神的子民坐在他們面前一樣;他們也會聽神的話語,卻不去行;也就是說,他們的心思並沒有真正來到神面前。「因為他們口多顯愛情,心(或作心思)卻追隨財利。」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缺乏對自己本性悲慘狀態的有效體認;除非有了這種體認,否則他們的心思是不會向祂挪動的。因此,關於那些真正來到祂面前的人,經上這樣說:「當那日,必大發角聲,在亞述地失喪的,並在埃及地被趕散的,都要來,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以賽亞書 27:13)。如你所見,那些被趕散的、那些即將滅亡的,才是心思真正被觸動而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正是這種對事物的體認,使三千人來到主前,使掃羅來到主前,使禁卒來到主前,也確實使所有真正來到主前的人來到祂面前(使徒行傳 2:8, 18)。
關於真正來到基督面前,那四個長大痲瘋的人是一個著名的預表,你們可以在《列王紀下》7:3 等處讀到。那時城中飢荒甚大,百姓沒有糧食;至於僅有的食物,如驢頭和鴿子糞,也只在撒馬利亞城內,而長大痲瘋的人連這些也分不到,因為他們被趕出了城。他們坐在城門口,飢餓可以說正在吞噬他們最後的生命;既然已經半死不活,他們想做什麼呢?首先,他們在彼此面前展現了死亡的慘狀,然後決定該怎麼辦,說:「我們若說進城去,城裡有飢荒,我們必死在那裡;若坐在這裡,也是死。來吧,我們去投降亞蘭人的軍隊,他們若留我們的活命,就活著;若殺我們,就死了吧。」這裡,護理中的必要性在運作,正是這種必要性驅使他們為了生存而前往那裡,否則他們絕不會去。那些真正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也是如此。死亡就在他們面前,他們看見了、也感受到了;如果他們不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死亡就會吞噬他們,將他們完全吃盡;因此,他們來到主前,甚至是出於必要,是被那種「若不在祂裡面找到安全,就必徹底且永遠滅亡」的體認所強迫的。這些人就是會來的人。事實上,這些人正是被邀請來的人。「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 11:28)。
讓我用兩三點來使這點更清楚,即:來到基督面前是源於對人絕對需要祂的深刻體認,正如前述。
- 「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使他們在河水旁走正直的路,在其上不致絆跌」(耶利米書 31:9)。請留意,他們帶著哭泣和懇求而來;他們帶著禱告和眼淚而來。禱告和眼淚是正確體認到對憐憫之需求的結果。因此,一個麻木的罪人無法來到主前,他無法禱告,無法呼求,無法對自己看不見、感覺不到的事物產生體認。「那些日子,那時候,以色列人要和猶大人同來,隨走隨哭,尋求耶和華他們的神。他們必訪問錫安,又面向這裡,說:來吧,我們與耶和華立永不被遺忘的聖約」(耶利米書 50:4-5)。
- 這種來到基督面前,被稱為奔向祂,如同逃向祂;是從將來的忿怒中逃向祂。所有這些詞彙都展現了來到主前之人的體認;即:他被自己罪的意識以及罪所帶來的死亡所觸動;他體認到救贖的復仇者正在追趕他,因此,如果他不趕快奔向神的兒子以求生命,他就完了(馬太福音 3:7;詩篇 143:9)。逃跑是人在危險中最後的行動;所有處於危險中的人並不都會逃跑;不,甚至不是所有看見自己處於危險中的人都會逃跑;逃跑是人在危險中最後的行動;所有聽說有危險的人也不會都逃跑。人在逃跑前會考慮是否還有其他逃生之路。因此,正如我所說,逃跑是最後的手段。當一切避難所都失效,人被帶到看見除了逃向基督求生命外,自己只剩下罪、死亡和定罪時;那時他才會逃跑,不到那時是不會的。
- 真正來到主前是源於對耶穌基督拯救之絕對需要的體認,這點從他們來到祂面前時的呼喊可以明顯看出:「主啊,救我!」或「我必滅亡」;「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等等(馬太福音 14:30;使徒行傳 2:37;16:30)。這些話語充分揭示了那些真正來到主前的靈魂,是體認到自己需要藉由耶穌基督得救的靈魂;此外,除了基督,沒有別的能幫助他們。
- 這點從以下幾件事可以進一步證明:經上說這樣的人是「覺得扎心」,也就是被律法判處了死刑;而心靈中哪怕是最輕微的刺痛都會殺死一個人(使徒行傳 2:37)。如我先前所說,這樣的人會哭泣、戰兢,並對自己所面臨的明顯且不可避免的危險感到驚訝,除非他們逃向耶穌基督(使徒行傳 9:6)。
- 來到基督面前伴隨著為祂誠實且真誠地撇下一切。「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26-27)。
藉由這些及其他類似的表達,基督描述了真正的來者,或說那確實正在來到祂面前的人;他是一個將一切拋在腦後的人;他撇下一切,離棄一切,恨惡一切阻礙他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事物。世上有許多假裝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他們很像你在馬太福音 21:30 讀到的那個人,他對父親的吩咐說:「父啊,我去」,卻沒有去。我說,有許多這樣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當基督藉由福音呼召時,他們說:「主啊,我來」;但他們依然沉溺於自己的享樂和肉體的喜好。他們根本沒有來,只是給了祂一個客套的恭維;但祂注意到了,絕不會將這視為除了謊言以外的任何東西。他說:「父啊,我去,卻沒有去」;他虛偽且撒謊。你們這些用自己的欺騙來奉承自己的人,要小心。在耶穌基督面前,言語是沒用的。來到就是來到,除此之外,在祂面前什麼都不算來到。
[通常阻礙來到基督面前的異議]
在我談論下一個主題之前,我將回答一些通常阻礙那些真正來到耶穌基督面前之人的異議。
異議 1:雖然我不能否認我的心思向著基督奔跑,且這是受到對我失喪狀態的看見與考量所驅動,因為我看見沒有祂我就必滅亡;但我擔心我來到祂面前的目的不正確。
問:那麼,你來到基督面前的目的是什麼?
答:我的目的是為了得生命,並藉由耶穌基督得救。
這就是異議;好吧,讓我告訴你,為了得生命並得救而來到基督面前,即使你目前沒有其他目的,這也是合法且美好的來到耶穌基督面前。這點很明顯,因為基督將生命作為唯一能說服罪人來到祂面前的論據,也因此責備他們不為了得生命而來到祂面前。「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40)。此外,還有許多其他經文,祂藉此引誘罪人來到祂面前,在這些經文中,祂向他們提出的除了安全之外別無其他。例如,「信他的人不致滅亡」;信的人「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信他的人……必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而相信與來到是一回事。所以你看,為了得生命而來到基督面前,是合法的來到,是美好的。因為他相信,唯有祂為罪作了贖罪(羅馬書 2)。且讓我補充一點,一個人為了得生命而來到基督面前,即使他除了生命之外不為別的而來,這也是給予祂極大的尊榮。
- 他尊榮了基督的話語,並認同其真理;這包含在以下兩個總綱中。(1) 他認同所有見證「罪本身是極其可憎的,對神是不敬的,對人的靈魂是可定罪的」之言論的真理;因為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就是這樣說的(耶利米書 44:4;羅馬書 2:23;6:23;帖撒羅尼迦後書 2:12)。(2) 他相信,正如話語所說,在世上最好的事物中,包括義在內,除了死亡和定罪外一無所有;因為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求生命的人也是這樣說的(羅馬書 7:24-25;8:2-3;哥林多後書 3:6-8)。
- 他尊榮了基督的位格,因為他相信祂裡面有生命,且祂有能力將他從死亡、地獄、魔鬼和定罪中拯救出來;因為除非一個人相信這一點,否則他不會為了得生命而來到基督面前(希伯來書 7:24-25)。
- 他尊榮了祂,因為他相信祂是受父所託,將生命賜給那些為了得生命而來到祂面前的人(約翰福音 5:11-12;17:1-3)。
- 他尊榮了耶穌基督的祭司職分。(1) 因為他相信基督藉由祂所獻上的犧牲,在拯救人脫離罪惡方面,比所有律法、魔鬼、死亡或罪惡定罪的能力更大。不相信這一點的人,不會為了得生命而來到耶穌基督面前(使徒行傳 13:38;希伯來書 2:14-15;啟示錄 1:17-18)。(2) 因為他相信基督會按照祂的職分,在履行職責時是最忠信且憐憫的。這必須包含在為了得生命而來到耶穌基督面前之人的信心中(約翰一書 2:1-3;希伯來書 2:17-18)。
- 此外,為了得生命而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站在祂這一邊,反對罪惡,反對世上破爛且不完美的義;是的,也反對那些抵擋祂功德與充足性的假基督和可定罪的謬誤。這很明顯,因為這樣的靈魂將基督從這一切中挑選出來,視為唯一能拯救他的那一位。
- 因此,如同挪亞在神的命令下預備方舟以拯救自己,你也藉此定這世界的罪,並成為那因信心而得之義的繼承人(希伯來書 11:7)。因此,來到主前的罪人啊,請放心;那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也相信祂願意向他施憐憫與慈愛,儘管他不配,但他為了得生命而來到祂面前。因此,你的靈魂不僅受到特別的邀請而來,還受到一個「必被接納與赦免」的應許(馬太福音 11:28)。
信心的所有這些具體部分與特質,都存在於那個為了得生命而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靈魂中,這對任何公正的判斷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那不相信基督關於罪的卑劣以及世上義之不足的見證的人,會為了得生命而來到基督面前嗎?不會。那不相信話語見證的人,不會來。那相信在其他地方有生命的人,不會來。那質疑父是否賜給基督赦罪權柄的人,不會來。那認為罪、律法、死亡和魔鬼在毀滅方面比基督在拯救方面更有能力的人,不會來。那質疑祂為罪人得救而忠實履行祭司職分的人,也不會來。
那麼,你這確實是來到主前的罪人,你相信這一切。誠然,也許你沒有那種完全的得救確據,也沒有閒暇去留意你信心在這些不同行動上的表現;但所有這些信心都存在於為了得生命而來到基督面前的人心中。而這樣運作的信心,是最好且最純淨的信心;因為這個人單單以罪人的身分來到主前,並看見生命唯有在耶穌基督裡才能得到。
在我結束對這個異議的回答之前,請考慮這兩件事。
第一,[考慮] 逃城是為那些在律法下已死,卻仍想藉由恩典而活的人所設立的;甚至是為那些為了逃避追趕他們的復仇者而逃往那裡求生命的人所設立的。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正在逃往那裡的人,被特別稱為神的子民:「你們要修築,修築道路,將絆腳石從我百姓的路中除掉」(以賽亞書 57:14)。這指的是預備通往逃城的道路,好讓那些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逃跑的殺人者,在此被特別稱為神的子民;即那些為了生命而逃到那裡的人。
第二,[考慮] 亞哈的事,當便哈達派人向他求生命時,說:「你的僕人便哈達說:『求你存留我的性命。』」雖然便哈達曾覬覦亞哈的冠冕、王國,甚至性命,但便哈達竟如此有效地說服了他!亞哈說:「他還活著嗎?他是我的兄弟。」於是,他們把他接上車(列王紀上 20:32-33)。
來到主前的罪人啊,你怎麼想?如果耶穌基督像亞哈一樣只有那麼一點點良善,祂也可能賜給謙卑的便哈達生命;你既沒有向祂乞求冠冕與尊榮,僅僅是生命,永恆的生命,就足以滿足你了。既然你面對的是那本身就是良善與憐憫的主,你豈不更會得到生命嗎!是的,既然你也被呼召,甚至受到生命的應許極大鼓勵,為了得生命而來到祂面前!也請閱讀這些經文:民數記 35:11, 14-15;約書亞記 20:1-6;希伯來書 6:16-21。
異議 2:當我說我只尋求自己時,我的意思是,我沒有發現自己在藉由基督得救的過程中設計了神的榮耀,這使我擔心我來到主前的方式不對。
答:耶穌基督在哪裡要求那些為了得生命而來到祂面前的人具備這種資格?你為了得生命而來,不要用這種異議來困擾自己,讓神和基督去在拯救像你這樣的一條蟲的過程中榮耀祂自己吧。父對子說:「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榮耀。」神將生命作為論據,以說服罪人為了得生命而來到祂面前;基督明確地說:「我來了,是要叫他們得生命」(約翰福音 10:10)。祂不需要你的設計,儘管你需要祂的。永恆的生命、罪的赦免、脫離將來的忿怒,基督向你提出這些,而這些正是你所需要的;此外,神將對無價值、不配得的卑微之人施恩典與憐憫;那麼,就以這樣的身分來吧,不要在通往祂的道路上設置絆腳石,只管為了得生命而來到祂面前,並得著生命(約翰福音 5:34;10:10;3:36;馬太福音 1:21;箴言 8:35-36;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約翰福音 11:25-26)。
當禁卒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保羅甚至沒有問他:「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你在拯救自己靈魂的過程中設計了神的榮耀嗎?」他更有智慧;他知道這樣的問題對於像這樣一個重大的問題來說,不過是愚蠢的閒談,而不是足夠的藥膏。因此,既然這個可憐的傢伙缺乏藉由耶穌基督得救,我的意思是從他所犯之罪應得的地獄和死亡中得救,保羅就像對待一個可憐的被定罪的罪人一樣,叫他繼續在他這種尋求自己的道路上行,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 16:30-32)。我知道後來你會渴望藉由行走在祂的誡命道路上來榮耀基督;但目前你缺乏生命;復仇者在你身後,魔鬼像吼叫的獅子在你身後;好吧,現在就來,從這些中獲得生命;當你獲得了一些舒適的確信,確信自己藉由基督分享了生命,那時,而不是在那之前,你會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他的聖名!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他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詩篇 103:1-4)。
異議 3:但我無法相信我來到基督面前的方式是正確的,因為有時我傾向於質疑祂的存在以及祂拯救的職分。
這樣做是可怕的;但你對這件事的判斷會不會有錯?罪人說,我怎麼會判斷有錯,當我按著我的感覺判斷時?可憐的靈魂!儘管如此,你的判斷仍可能出錯。罪人說,我認為這些質疑來自我的心。讓我回答。那從你心中出來的,來自你的意志和情感,來自你的理解、判斷和良心,因為如果你的質疑是發自內心的,這些就必須認同你的質疑。你怎麼說,僅舉幾例,你的情感和良心是否這樣質疑?答:不,當這種念頭進入我的心思時,我的良心會戰兢;而我的情感傾向於相反的方向。
那麼我斷定,這些事情要麼是魔鬼突然注入的,要麼是你裡面仍然居住的罪與死亡之體的果實,或者也許兩者兼而有之。
如果它們完全來自魔鬼,正如它們看起來的那樣,因為你的良心和情感反對它們;或者如果它們來自你裡面的死亡之體,且你不要好奇地去探究它們來自哪一個,最安全的方法是將責任歸咎於自己;這一切都不應阻礙你來到主前,也不應讓你斷定自己來得不對。在我離開你之前,讓我針對這件事問你幾個問題。
- 你喜歡這些邪惡的褻瀆嗎?答:不,不,它們的存在和運作殺死了我。
- 你為它們哀傷、為它們禱告、並因為它們而恨惡自己嗎?答:是的,是的;但困擾我的是,我無法勝過它們。
- 如果你可以選擇,你是否真誠地選擇讓你的心被那些最好、最屬天、最聖潔的事物所影響和佔據?答:我全心全意地選擇,如果這是神的旨意,我寧願下一小時就死,也不願這樣得罪祂。
那麼,你不喜歡它們、為它們哀傷、為它們禱告、並因為它們而厭惡自己,加上你真誠地選擇那些屬天和聖潔的思想來作為你的喜樂,這清楚地表明,這些事情並沒有得到你的意志、情感、理解、判斷或良心的認可;因此,你的心不在其中,而是它們直接來自魔鬼,或者從你肉體中存在的死亡之體中產生,關於這一點,你應該這樣說:「這樣看來,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 7:17)。
我給你一個貼切的例子。在申命記 22 章,你可以讀到一個已許配給她所愛之人的女子,一個已經將心和口交給他的人,就像你已經將自己交給基督一樣;然而,當她在田野行走時,遇到一個比她強壯的人強暴了她。現在,神,這位公義的審判者,對這個女子有什麼判斷呢?神說:「但那與女子同寢的男子要治死。但不可向女子做什麼;女子沒有該死的罪。這事正如人起來攻擊鄰舍,殺了他一樣;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沒有人救她」(申命記 22:25-27)。
你就是這個女子。那個用這些褻瀆思想強暴你的人,是魔鬼;他在一個合適的地方遇見你,就在田野裡,當你正徘徊在耶穌基督身後時;但你呼喊,藉由你的呼喊表明你厭惡這種邪惡的淫亂。好吧,全地的審判者必行公義;祂不會將罪歸咎於你,而是歸咎於那個施暴者。為了你的安慰,請考慮這一點,祂來是為了醫治那些「被魔鬼壓制的人」(使徒行傳 10:38)。
異議 4:但另一個人說,我太沒心沒肺,太遲鈍,而且我認為,我在來到主前時太冷漠,以至於說實話,我不知道我這種來到主前的方式是否應該被稱為來到基督面前。
答:你知道我一開始就告訴過你,來到基督面前是心與情感向祂挪動。
但靈魂說,我在所有神聖職責中的遲鈍和冷漠,證明了我在來到主前時的沒心沒肺;而來到主前卻不用心,根本什麼都不算。
- 心向基督的挪動,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僅僅透過你對職責的感性情感表現來辨別,而更應透過你的靈魂為伴隨你的懶惰而向神發出的隱秘嘆息和抱怨來辨別。
- 但就算如你所說,你來得如此緩慢等等,然而,既然基督叫那些根本不來的人來,那麼那些來了的人,即使伴隨著你目前所呻吟的那些軟弱,肯定也能被接納。祂說:「到我這裡來的」;祂沒說,如果他們來得有感覺;來得那麼快;而是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祂在箴言第 9 章也說:「凡缺乏理解的」,也就是缺乏一顆心(因為理解往往被視為心),「你們來,吃我的餅,喝我調和的酒。」
- 你在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時,靈裡可能很熱切,卻仍被感性的懶惰所困擾;教會在呼喊「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時是如此;保羅在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時也是如此(雅歌 1:4;羅馬書 7:18;加拉太書 5:17)。肉體的作為、掙扎和抵擋,比我們心中的聖靈作為更明顯,因此比它們更容易被感覺到。那又怎樣?我們不要因為看見和感覺到自己的軟弱而氣餒,而要更快地奔向耶穌基督以求救贖。
- 讓你的心被基督接納來到主前之罪人的甜蜜應許所溫暖,那會使你更快地奔向祂。令人氣餒的思想就像寒冷的天氣,它們使感官麻木,使我們在處理事務時顯得笨拙;但應許的甜蜜和溫暖的餘燼就像太陽舒適的光芒,使人充滿活力和清爽。你看蜜蜂和蒼蠅在冬天很少在空中飛舞;為什麼?寒冷阻礙了它們;但當風和太陽溫暖時,誰比它們更忙碌呢?
- 但再者,那來到基督面前的人,是為了生命而逃跑。現在,沒有人為了生命而逃跑時,會認為自己在旅途中速度夠快;不,如果可以,他會樂意一步跨出一英里。你說,噢,我的懶惰和沒心沒肺!「但願我有翅膀像鴿子,我就飛去,得享安息。我必急速逃避狂風暴雨」(詩篇 55:6, 8)。
可憐的來者啊,你就像那個想全速奔馳,但馬卻幾乎不肯小跑的人!現在,他心思的渴望不應由他所騎的那匹遲鈍劣馬的緩慢步伐來判斷,而應由他坐在馬背上時的踢、踹和鞭策來判斷。你的肉體就像這匹遲鈍的劣馬;它不願跟隨基督奔馳;它會退縮,儘管你的靈魂和天堂都危在旦夕。但要放心,基督判斷不根據外在動作的猛烈程度(馬可福音 10:17),而是根據心和內在部分的真誠(約翰福音 1:47;詩篇 51:6;馬太福音 26:41)。
- 洗巴在表面上來到大衛面前的速度比米非波設快得多;但他的心對大衛卻不如米非波設那樣正直。誠然,米非波設受到了大衛的責備;因為他說:「米非波設,你為什麼沒有與我同去呢?」但當大衛想起米非波設是瘸腿的,因為那是他的辯解——「僕人是瘸腿的」(撒母耳記下 19:26),他就滿足了,並斷定他本會比他實際來得更快;而米非波設訴諸大衛,大衛在那些日子裡就像神的使者一樣,知道世上所做的一切事,如果他不相信他退縮的原因在於他的瘸腿,而不是他的心思。那麼,可憐的來者啊,你不能像許多其他人那樣以快遞員的外在速度來到基督面前;但你退縮的原因是在於你的心思和意志,還是在於肉體的遲鈍?你能真誠地說:「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馬太福音 26:41)嗎?是的,你能訴諸那完美知道你心中最深處思想的主耶穌,說這是真的嗎?那麼,請以此為安慰,祂說過:「我必聚集瘸腿的……我必使瘸腿的成為餘民」(彌迦書 4:6),「我必拯救瘸腿的」(西番雅書 3:19)。從神兒子的甜美嘴唇中,你還能得到什麼更多的呢?但是,
- 我讀到有些人要帶著鎖鏈跟隨基督;我說,要帶著鎖鏈來到祂身後。「耶和華如此說:埃及勞碌得來的和古實的貨物,並西巴高大的人,必投降你,屬你。他們必跟隨你,帶著鎖鏈過來,並向你下拜,祈求你說:『神真在你們中間,此外再沒有別神』」(以賽亞書 45:14)。誠然,那些帶著鎖鏈跟隨基督的人,來到祂面前時困難重重,因為他們的步伐被鎖鏈限制住了。有什麼鎖鏈比那些讓你氣餒的鎖鏈更沉重呢?你的鎖鏈,由罪疚和污穢組成,是沉重的;它是你頸項上的一個可憐的束縛,使你的力量衰退(耶利米哀歌 1:14;3:18)。但來吧,即使你帶著鎖鏈而來;罪人帶著鎖鏈跟隨祂,這是基督的榮耀。你鎖鏈的叮噹聲,雖然對你來說很煩人,但並不是,也不可能成為你得救的阻礙;將你從鎖鏈中拯救出來,擴大你的步伐,使你得自由,這是基督的工作和榮耀。瞎子雖然被呼召,肯定不能迅速來到耶穌基督面前,但基督可以站住,等候他(馬可福音 10:49)。誠然,「祂乘著風的翅膀飛行」;但祂仍然恆久忍耐,祂的恆久忍耐對來到祂面前的人來說就是救贖(彼得後書 3:9)。
- 如果你曾看見那些在祂肉身之日來到主耶穌面前的人,因為他們的軟弱,他們來得是多麼緩慢、多麼蹣跚;以及祂是多麼友善、親切、恩慈地接納他們,並賜給他們心中所願的,你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在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時,對自己提出這樣的異議。
異議 5:但另一個人說,我擔心我來得太晚;我懷疑我耽擱太久;我怕門已經關了。
答:如果你來了,你永遠不會來得太晚而無法來到耶穌基督面前。這由兩個例子可以證明。
- 那個在第十一小時來到祂面前的人。這個人整天閒站。他有一整天的福音時間可以來,但他除了最後一小時外,把時間都浪費掉了。但在最後,在第十一小時,他來了,並進入葡萄園與其他承擔了一天勞苦和炎熱的工人一起工作。好吧,但他受到葡萄園主的接納了嗎?當發工資的日子到了,他得到的甚至和其餘的人一樣多;是的,他的錢還是先拿到的。誠然,其他人對他發怨言;但主耶穌回答他們什麼呢?「我的眼因為我作好人就紅了麼?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馬太福音 20:14-15)。
另一個例子是十字架上的強盜。他也是來得太晚,甚至是在臨死前的一小時才來到;是的,他只要還有自由作強盜,就一直遠離耶穌基督,甚至更久;因為如果他能欺瞞法官,用謊言逃脫他那公義的定罪,據我所知,他至今還不會來到他的救主面前。但當他被定罪、被判死刑,甚至被釘在十字架上,好讓他像他生前那樣像個惡棍一樣死去時;看哪,當這個惡人在此時此刻向主耶穌祈求憐憫時,主耶穌對他說,且絲毫沒有責備他過去虛度的光陰:「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 23:43)。願沒有人將這神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我現在的目的是要鼓勵那正在前來的靈魂。
反對意見:但難道有些人在死前,憐憫之門就已經關閉了嗎?
回答:是的;神禁止人為他們祈求(耶利米書 6:16;猶大書 22)。
問題:那麼,我怎能不懷疑自己是否就是其中之一呢?
回答:如果你正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就絕不可懷疑;因為當神對人關上門時,祂就不會給他們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心志。「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但你既然來了,這就是父賜給你的。
因此,請確信,如果父賜給你一顆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心,憐憫之門就仍為你敞開。因為神不會在給予力量來到生產之時,卻又關閉子宮(以賽亞書 66:9);祂不會賜下恩典讓你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卻又對你關上祂的憐憫之門。「你們當側耳而聽,來到我這裡來;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以賽亞書 55:3)。
反對意見:但經上說,有些人曾在門關閉後敲門。
回答:是的;但提到這些敲門者的經文,是指向審判之日,而非指罪人在今生來到基督面前。請參閱馬太福音 15:11,路加福音 13:24-25。因此,這些經文與你毫無關係,你這正在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你現在正來到!「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 6:2)。現在神正坐在施恩座上;現在基督耶穌坐在旁邊,不斷為罪人懇求祂寶血的勝利;現在,只要這世界還存在,這段經文的話語就依然自由且完全應驗:「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罪人啊,你越是罪大惡極,你就越需要憐憫,基督也因此越得榮耀。那麼來吧,來試試看;來,嘗嘗主恩的滋味,看看祂對一個不配的罪人是何等良善!
反對意見 6:但另一個人說,我自從開始來到基督面前後就跌倒了;因此我擔心我並非正確地前來,所以結果基督不會接納我。
回答:跌倒是危險的,因為它們羞辱了基督,傷害了良心,並使神的仇敵說褻瀆的話。但「我跌倒了,所以我並非正確地來到耶穌基督面前」這並不是一個好的論點。如果大衛、所羅門和彼得曾這樣反對自己,他們只會增加自己的痛苦;然而,他們至少有和你一樣多的理由。一個腳步被主立定,且主喜悅他道路的人,仍可能被試探所勝而跌倒(詩篇 37:23-24)。亞倫難道沒有跌倒嗎?是的,連摩西自己呢?我們對希西家和約沙法又該說什麼?因此,跌倒與跌倒是有區別的;有可赦免的跌倒,也有不可赦免的跌倒。不可赦免的跌倒是對抗真光、背離信心,以至於輕慢、踐踏耶穌基督及其神聖救贖工作的跌倒(希伯來書 6:2-5;10:28-29)。對於這樣的人,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事實上,他們沒有心、沒有意念、沒有渴望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得生命,因此他們必須滅亡。不,聖靈說:「叫他們重新悔改是不可能的。」因此,神對這些人沒有憐憫,我們也不應有;但對於其他的跌倒,雖然可怕,且神會為此管教祂的子民,但它們並不能證明你是一個沒有恩典的人,一個沒有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得生命的人。
福音書中提到那個孩子,當「他正來的時候,鬼把他摔倒,重重地撕裂他」(路加福音 9:42)。沮喪的罪人啊,你在來到耶穌基督的路上跌倒了,這不足為奇。難道不該驚訝的是,你竟然還沒有在之前跌倒過千千萬萬次嗎?考慮到:1. 我們本性是何等愚昧。2. 我們裡面有何等軟弱。3. 墮落的天使,我們不共戴天的仇敵,有何等強大的力量。4. 也考慮到來到的人在旅途中常陷入黑暗;以及路途中有多少絆腳石。5. 還有他以前的熟人,現在正盯著他的一舉一動,尋求各種方法要藉著他們強大勢力的手使他跌倒。
那又怎樣?我們必須因為這些試探而傾向跌倒嗎?不。我們不該害怕跌倒嗎?是的。「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 10:12)。然而,不要徹底灰心;「主扶持所有跌倒的人,扶起所有被壓下的人。」不要輕視跌倒!然而,你跌倒了嗎?撒母耳說:「你們雖然行了這一切惡,卻不可偏離跟從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祂,不可偏離,「因為耶和華必不撇棄祂的百姓」,祂將前來的罪人算作祂的百姓之一,「因為耶和華喜悅選你們作祂的子民」(撒母耳記上 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