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作為辯護人的工作(第 3 部分,共 4 部分)
第四個應用:是這樣嗎?耶穌基督不僅是救主,還成為了我們的中保嗎?
那麼,讓我們努力運用這一教義,以增強我們的恩典,並加強我們對恩典的運用。事實上,我們應當對基督所有的職分都作如此運用;但此時,讓我們專注於這一點。我說,讓貧窮的基督徒這樣與自己辯論:
- 基督耶穌是父那裡我的中保嗎? 那麼,甦醒吧,我的信心,像巨人一樣抖擻精神;激勵自己,不要軟弱;基督是祂子民的中保,為貧窮與有需要的人辯護。至於罪,那是你行動的一大絆腳石,噢,我的信心,基督不僅作為祭物為此而死,不僅將祂的祭物帶到至聖所的父面前,更是在那裡作為中保來管理那份獻祭,在神面前針對魔鬼,為我們辯護其功效與價值。我說,我們應當這樣增強我們的信心;因為信心不僅與神的話語有關,也與基督的職分有關。此外,考慮到對我們信心的攻擊是何等頻繁,我們發現這一切對於支持信心抵擋魔鬼的詭計來說,一點也不多餘。
正如我所說,基督徒對耶穌基督的職分關注太少;因此他們對祂的認識太淺,對祂的信心也太弱。我們被要求在天上有我們的生活,當一個人藉著信心在靈裡觀察主耶穌如何在天上為他執行職分時,他便是在那裡生活了。我們應當經常藉著信心來到神的法庭,聽我們的主中保為我們辯護;我們應當經常將信心帶到神的審判台前,因為我們與那裡息息相關;我們在那裡被魔鬼控告,我們的罪行在那裡被揭露,而我們有中保在那裡為我們辯護;經文暗示了這一點,因為它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因此,在我們困苦的日子裡,我們的信心應當去那裡尋求幫助與救濟。我說,我們應當將信心帶到神的審判台前,藉著經文的鏡子,看見撒但在做什麼,而主耶穌又為我們的靈魂做了什麼。我們也應當看見主耶穌如何將每一個案件從魔鬼手中、從審判台前奪回,帶給孩子們安慰,帶給天使喜樂,並使仇敵蒙羞。這確實會增強並支持我們的信心,使我們比現在更有能力將神的恩典應用在自己身上,並在未來給予撒但更強有力的反擊。當一個人知道他的中保已在法庭上擊敗了他的仇敵時,下次見到他時便較少恐懼,當他再次威脅時也能更勇敢地回應,這對人來說是容易的。因此,讓信心因著對耶穌基督中保職分的操練而得到增強吧。
- 正如我們應當運用基督的中保職分來增強信心,我們也應當運用它來鼓勵禱告。 信心如何,禱告也如何;也就是說,如果信心是冷淡、軟弱、疑惑的,禱告也是如此。當信心無法領悟我們藉著基督有通往父的路,或者當我們被魔鬼在神面前控告罪惡時,無法領悟我們有一位中保,我們在禱告中就會氣餒、軟弱;但當我們開始有勇氣去相信——而當我們最清晰地領悟基督時,我們就會這樣做——我們在禱告中就會振作起來。一個人對基督的作為與職分領悟到什麼程度,他就會在禱告中與神摔跤並懇求到什麼程度。例如,假設一個人相信基督為他的罪而死;那麼,他會在禱告中以此向神祈求。假設他明白基督為他的稱義而復活;那麼,他也會在禱告中以此祈求;但如果他只知道這些,他就不會再深入。但當他知道在父那裡還有一個中保為他辯護,且那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當基督這一職分的榮耀照亮這個人的靈魂時;噢,那時他便有了前所未有的勇氣去禱告;是的,那時他的信心得到支持並變得剛強,他的禱告就更加熱切、更加迫切。所以,我說,認識基督的中保職分對於增強我們的恩典非常有用;對一般的恩典如此,對信心與禱告這兩項特別的恩典更是如此。因此,我們的智慧在於善用這一教義,使禱告藉此得到增強。
- 正如我們應當運用這一教義來增強信心與禱告,我們也應當運用它來保持謙卑; 因為基督為我們在父面前執行的職分越多,就越證明我們是糟糕的;我們越看見自己的糟糕,就越應當謙卑。基督為我們付出了血的代價;但這還不是全部;基督作為元帥,為我們戰勝了死亡與墳墓,但這還不是全部:基督作為祭司,在天上為我們代求;但這還不是全部。罪仍然在我們裡面,與我們同在,並混雜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中,無論是宗教事務還是世俗事務;因為不僅是我們的禱告與講道、聽道與傳道,甚至我們的房屋、店鋪、貿易與床榻,都沾染了罪。我們的仇敵——日夜控告者——也不會停止向我們的父訴說我們的惡行,力勸我們因這些事永遠被剝奪產業。但如果我們沒有一位中保,如果我們沒有一位能以「貧窮人身分」(in forma pauperis)辯護的人,如果我們沒有一位能得勝且會忠實執行此職分的人,我們該怎麼辦?我們必死無疑。但既然我們被祂救贖,就讓我們在自己面前掩口,保持靜默,並說:「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歸與你的名。」我再說,既然主耶穌在帶我們進入榮耀之前,必須為我們執行這麼多職分,噢!我們在自己眼中應當是何等卑微、何等渺小、何等卑賤。
基督徒自視甚高是一種恥辱,因為基督必須為他做這麼多事,而他卻一點也無法回報;但有些人,其財富不過是瘡疤與蝨子,卻仍有高傲的眼目。那些在家中高舉眼目,卻不知道如何動手做任何事,以至於必須由比他們更好的人來修補他們的工作的人,難道不該受責備嗎?我說,那些這樣的人,難道不更應該表現出對自己笨拙的自覺、羞愧,以及因無益而產生的懊悔嗎?是的,難道不應該向每個人承認他們是何等糟糕的人嗎?我確信基督徒應當如此,若非如此,神會發怒。這些無助的人也不配高舉自己。因此,讓基督的中保職分教導我們謙卑吧。
- 正如我們應當運用這一教義來增強信心、鼓勵禱告並保持謙卑,我們也應當運用它來鼓勵堅忍——也就是說,堅持到底;因為使徒正是為了這些原因,將基督作為中保擺在我們面前。沒有什麼比意識到自己的軟弱更能讓真正敬虔的人灰心了,正如我們一直所暗示的;因此,沒有什麼比想到基督是他們的中保更能鼓勵他們繼續前行。基督要我們在世上做的事充滿了困難,因此容易讓人灰心:但當基督徒開始明白——只要我們盡力而為——無論在內容或方式上的失敗,都不會使我們的服事完全無效,也不會給魔鬼藉此控告我們以致定罪與棄絕的機會;而是基督藉著成為我們的中保,拯救我們免於跌倒,也免於地獄的狂怒。這將鼓勵我們堅持下去,儘管我們在所有的道路上步履蹣跚,在所有的作為中笨手笨腳;因為如果我們在執行任何職責時犯罪,我們有基督作中保——「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因此,讓我們盡心盡力地走在神的一切道路上;當我們腳滑時,讓我們告訴神,祂在基督裡的憐憫必扶持我們(詩篇 84:9-12)。
黑暗與被關在監獄裡,也是我們極大的挫折;但我們的中保是為了賜給我們光明,並將我們從監獄中領出來。沒錯,那個約瑟選擇在法老面前作他中保的人,沒有記念約瑟,反而忘了他(創世記 40:14, 23);但那有耶穌基督作中保的人,必在神面前被記念(彌迦書 7:8-10)。「他記念我們在卑微的地步;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詩篇 136:23)。是的,祂必對被囚的人說:顯露出來吧;對在監獄裡的人說:出來吧。撒但有時會藉著聖徒的私慾將他們擄去,使他們陷入監獄(羅馬書 7:23)。但他們不會永遠在那裡;這應當鼓勵我們走在敬虔的道路上;因為「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
反對意見: 有人說,但我不能禱告,那我該如何堅忍呢?當我去禱告時,我的口被堵住了,而不是在禱告。你希望我做什麼?
回答: 好吧,靈魂啊,雖然撒但可能使你困惑,但牠不能這樣對待你的中保;如果你不能為自己說話,基督你的中保能為你說話。利慕伊勒王被教導要為啞巴開口——也就是為那些走向滅亡的人,並為貧窮與有需要的人辯護(箴言 31:8-9)。如果我們像聖經所啟示的那樣認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我們就會相信,我們就會盼望,並且儘管有所有的挫折,我們仍會等候主的救恩。但有許多事情阻礙我們,因此信心、禱告與堅忍對我們來說成了困難的事——「但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這句話曾在我不能禱告時,對我來說是一句美好的話。
- 正如我們應當運用這一教義來增強與鼓勵這些恩典,我們也應當運用它來擊垮面前的困難,在仇敵面前取得進展——「抵擋魔鬼」,將牠擊退;這正是你的主耶穌在天上為你向神作中保的原因;這也是你被造為地上信徒的原因(彼得前書 5:9;希伯來書 12:4)。神將這把劍——「我們有一位中保」——放在你手中,難道不是為了讓你戰鬥著穿過這個世界嗎?「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並說:「我要倚靠主耶和華的大能。」既然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即使「我腳跟的罪孽環繞我」,我也不會絕望(詩篇 49:5)。
第五個應用:耶穌基督是否站起來在神面前為我們辯護,在神面前針對魔鬼為我們辯護?
這應當教導我們在世人面前站起來為祂辯護,為祂抵擋那些反對祂位格與福音的仇敵。這合情合理;因為如果基督站起來為我們辯護,我們為什麼不站起來為祂辯護呢?祂也期待我們這樣做,祂說:「誰肯起來為我抵擋作惡的?誰肯站起來為我抵擋作孽的?」(詩篇 94:16)。使徒這樣做了,並認為自己有義務這樣做,他說他「在極大的爭戰中」傳講了「神的福音」(帖撒羅尼迦前書 2:2)。這不僅是使徒或傳道人的責任,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應當「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大書 3)。
而且,正如我所說,我們應當這樣做是有理由的;祂為我們站立。如果我們(1.)考慮到辯護對象的懸殊,這就顯得更加合理。祂站起來是在神面前辯護,我們站起來是在人面前辯護。對神的敬畏是巨大的,是的,大於對人的敬畏。(2.)如果我們考慮到被辯護的人。祂為罪人、為無足輕重、卑劣與卑微的人辯護;我們為耶穌、為偉大、聖潔與尊貴的人辯護。窮人為偉大強權者站出來是一種榮譽;但偉大者為卑微者辯護又是什麼榮譽呢?因此,理性要求我們站起來為祂辯護,儘管祂為什麼要站起來為我們辯護,幾乎找不出什麼理由。(3.)祂在至聖所為我們辯護,儘管我們是卑劣的;既然祂是聖潔的,我們為什麼不在這個卑劣的世界為祂站出來呢?(4.)祂為我們辯護,儘管我們的案件很糟糕;既然祂的案件是好的,我們為什麼不為祂辯護呢?(5.)祂為我們辯護,抵擋墮落的天使;我們為什麼不為祂辯護,抵擋罪惡的虛榮呢?(6.)祂為我們辯護以拯救我們的靈魂;我們為什麼不為祂辯護以使祂的名成聖呢?(7.)祂在聖天使面前為我們辯護;我們為什麼不在君王面前為祂辯護呢?(8.)祂不以我們為恥,儘管祂現在在天上;我們為什麼要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以祂為恥呢?(9.)祂為我們辯護永不疲倦;我們為什麼在為祂辯護時要灰心喪志呢?
我的弟兄們,我們應當在這個世界為祂站出來,難道不合理嗎?是的,既然祂在一切事上都為我們在天上的尊榮與榮耀籌算,我們在一切事上都應當尋求祂在此地的尊崇,難道不合理嗎?神的兒女應當在每一種關係中都尋求事奉主基督,因為基督藉著祂每一項職分的執行,都在尋求我們未來的提升。如果這些論點還不足以使我們屈服,將我們的肢體、我們自己、我們整個人獻給神,好讓我們成為祂公義的僕人;是的,如果藉著這些以及類似的論點,我們仍不願在世人面前為祂站出來,這就標誌著我們心中的神恩實在太少,甚至可能根本沒有。
是的,更進一步說,我們現在最終應當有基督作為我們授權的中保為我們辯護;因為這是祂在我們還在世時為我們執行的最後一項職分,是在有非比尋常的情況時為我們實行的。這正如我們所說,是在「死力」之時提供幫助,即當基督徒被擄,或陷入泥沼無法站立,或穿著污穢的衣服,或當魔鬼絕望地用我們的惡行控告我們,或當我們因生活方式使救恩受到質疑,並喪失了進入天堂的憑據時。那麼,我們為什麼不也為基督保留一些東西呢?當專業的辯護與認信不夠時,當財產損失與監獄不夠時,當失去國家與朋友不夠時,那時就把它拿出來,把它作為後備,作為真正有效的方法——即甘心樂意地為祂的名捨棄生命;既然祂為我們執行祂的部分而不抱怨,讓我們也為祂歡喜地執行我們的部分(以賽亞書 24:15;約翰福音 21:19)。
第六個應用:耶穌基督是否站起來為我們辯護,且是出於祂純粹的恩典與慈愛?
那麼,這應當教導基督徒在犯罪抵擋神時要警醒謹慎。這個推論似乎是反向的,但任何適當考慮它的人,都會發現它是從前提中合理得出的。基督教教導我們真誠,以及對恩典的敏銳,並教導我們不要對那位白白賜給我們一切的人過於苛刻。「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嗎?斷乎不可。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只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羅馬書 6:1, 2, 15)。
對於那位白白賜給我們一切的朋友,若不顧及我們給他帶來了多大的負擔,這是世上最不真誠的事。當米非波設有機會給大衛帶來更多負擔時,他卻不願這樣做,因為他的生命與一切都是從王的純粹恩典而來(撒母耳記下 19:24-28)。大衛也認為讓全家都去參加押沙龍的宴席太過分了,因為那是白白提供的。為什麼,基督是我們白白的中保,我們不為祂所做的一切支付任何費用或報酬;祂也不要求我們什麼,只要求我們感恩地接受祂為我們所做的白白作為;因此,讓我們盡量少讓祂做這項工作,這樣做我們就證明自己是真正品質的基督徒。我們認為一個會因為朋友的慷慨而揮霍朋友財產的人,是一個極其粗俗的人;以掃本人都不願這樣做;基督徒難道要如此不真誠嗎?
我敢說,如果基督徒是清醒、警醒且更具捨己精神的,他們就不需要讓主耶穌陷入那些因缺乏這些品質而經常陷入的境地。我知道祂並不不願意服事我們,但我也知道基督的愛應當激勵我們,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那愛我們、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 5:14-15)。即使我們盡最大努力去抵擋,我們仍會做太多錯誤的事。當我們盡最大努力去抗拒時,我們的肉體仍會玷污我們自己與我們最好的表現。我們不需要放縱它,說:「我們管那麼多幹嘛?罪越多,恩典就越多,我們就越能看見基督的慈愛,以及祂中保職分中拯救我們的美德。」如果這裡有這樣的人,我想向他們提出一兩處經文;第一處是:「愚昧無知的人哪,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申命記 32:6)。如果這種溫和的責備還不夠,那就讀另一處:我們豈可說,讓我們作惡以成善嗎?他們的定罪是公義的(羅馬書 3:8)。此外,沒有什麼比愛更能影響我們,也沒有什麼比愛更能取悅神。讓一個人去愛吧,即使他沒有機會做任何事,這也被天上的神所接納。但如果沒有愛,無論一個人做什麼,都不會被看重(哥林多前書 13:1-3)。現在,因著對基督在天上為我們執行中保職分的恩典的所謂理解,而變得粗心大意、疏忽懈怠,這是一個最明顯的標誌,表明你的心中沒有對基督的愛,因此,你根本不是一個基督徒,而是一個虛無。所以,無論你說什麼,無論你宣稱得如何宏大,基督都不是你的中保,如果你繼續這樣下去,你永遠不會從基督在神法庭上所作的任何辯護中得到任何好處。
對抗魔鬼,為祂的子民爭戰。
基督徒啊,基督耶穌並非不願在天上為你們捨己,也非不願在祂父面前作你們的中保;然而,祂不願你們以惡報善。我說,你們若因懶散與疏忽,未能以那些能觸動心靈的方式去思想屬靈事物,這就是在以惡報善。若你們能活出這些真理的權能與本質,將更為合宜,更討祂喜悅,更符合你們的信仰告白,也更能證明你們是有恩典的人。「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 6:2)「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西 3:1-6)
我說,基督徒若能這樣說,將更為合宜:「我們不犯罪,因為神會赦免;我們不行惡,因為基督會為我們作中保。」「我寫信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連畜類都知道:「我不能這樣做,因為主人會打我;我要那樣做,因為主人會愛我。」基督徒理當超越這些畜類。
關於這一點,讓我提出三點考量:(1.) 要知道,恩典的本質是從神的愛與良善中,引出聖潔的論據來推動生命的良善,而非藉此變得懶散(林後 5:14)。(2.) 因此要知道,若有人在發現神的愛與良善後,卻沒有產生這些果效,那人就沒有恩典。(3.) 還要知道,在世世代代稱呼基督名號的眾多信徒中,唯有那些離棄不義、熱心行善的人,才能與祂同住在天上(提後 2:19)。祂為這些人捨了自己(多 2:11-14)。並非因為他們在祂捨己之前就已如此,而是那些祂所救贖的人,藉著對祂的信心,才得以如此成聖(徒 26:18)。
第七點應用
情況是這樣嗎?耶穌基督在父那裡為我們作中保嗎?那麼,這應當鼓勵剛強的基督徒去告訴軟弱的肢體:當他們因罪而陷入試探與恐懼時,他們有一位可以為他們辯護。使徒在經文中就是這樣做的,我們也當彼此這樣做。請注意,他告訴軟弱的人有一位中保:「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基督徒在安慰沮喪的弟兄時,往往說得太過籠統或漫無邊際;他們應當更切中要害。「一句話說得合宜,何等美好?」我說,基督徒應當觀察並詢問,以便察覺弟兄受苦的原因或根源;在注意到這一點後,接著要考量耶穌基督的哪一個職分能解決此人的罪或困境,並努力將福音中關於基督的真理應用在他身上。有時我們被要求將祂視為使徒與大祭司,有時視為先鋒與中保。正如前述,祂擁有這些不同的職分,是為了讓我們在各樣試探中,能藉著思想祂而得到安慰。正如我所說,我認為約翰在這裡教導我們,正如他稍早前提到祂為我們作挽回祭一樣;因為他向那些歸正後又犯罪的人,呈現了基督作為父面前的中保。這就好像在說:「我的弟兄們,你們受試探嗎?你們被控告嗎?你們犯罪了嗎?撒但勝過你們了嗎?『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我們應當這樣做,將我們的弟兄從死亡中救出來。撒但最渴望的,就是將好人放在他的篩子裡篩,像篩麥子一樣,好叫他們除了糠秕之外一無所有;沒有恩典,只有宗教的空殼。當基督徒明白這一點時,如果基督作為中保的職分被隱藏起來,還有什麼能支撐他呢?但讓他現在就記念並相信「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便能立刻得到安慰;因為正如前文所述,中保是為我辯護的,好讓我能從仇敵的忿怒與控告中被救出來,並始終保守在恩典之中。
此外,藉著告訴我的弟兄他有一位中保,我將他未曾知道的事放在他心裡,或喚起他遺忘的事——即雖然他犯了罪,但他將在公義的途徑中得救;因為中保是為了辯論公義與律法,而基督正是為犯罪的聖徒辯論這些;是的,祂辯論的方式,是為了讓他們得救。既是如此,他便能領悟到,按著律法,他的罪必須被赦免;按著公義,他必須被稱義。因為基督作為中保,是為公義辯護,為祂自己的公義辯護;而這位聖徒是祂自己的一部分——是祂身體、骨肉的一部分。
撒但並沒有權利因為我們犯了罪,就控告我們以致我們滅亡;反之,基督更有權利因為祂的辯護,使我們雖犯了罪卻能得救。因為罪在公義面前的呼喊,遠不及基督寶血的呼喊;祂作為中保,以祂的寶血進行辯護,藉此祂滿足了律法。因此,律法既無可指責,就必須釋放那位主耶穌為其辯護的人。我以詩人的話作為總結:「祂的救恩誠然與敬畏祂的人相近,叫榮耀住在我們的地上。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耶和華必將好處賜給我們;我們的地也要多出土產。公義要行在祂面前,叫祂的腳蹤成為可走的路。」(詩 85:9-13)
第八點應用
但這一切對於那些沒有這項特權的人又有什麼意義呢?神的兒女確實擁有中保的益處;但對於那些沒有人為其辯護的人來說,這算什麼呢?(耶 30:12, 13);他們正如我們所說,被遺棄在廣大的世界中,或在神的公義與他們所犯的罪之間被磨成粉末。這就是除了魔鬼之外,無人尋求的人;是被律法、罪與死亡追趕,且無人為其辯護的人。想到這樣的人的處境,實在令人悲傷。他的控告者已被指派,甚至奉命對他提出控告——「讓撒但站在他的右邊」,即控告者站立的地方。「他受審判的時候,願他出來擔當罪名」,願沒有人為他的釋放辯護。如果他呼求,或試圖呼求憐憫與赦免,「願他的祈禱反成為罪」(詩 109:6-7)。這就是惡人的份:「驚恐如水湧到,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東風把他飄去,又將他從原處吹離。神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他極力要逃脫神的手。人要向他拍掌,並要發聲嗤笑他,使他離開本處」(伯 27:20-23)。這個人該怎麼辦?他能抵擋控告、指控、判決與定罪嗎?不能,他沒有人為他辯護。我記得曾在某處讀到,有一個人被抬往墳墓時,躺在靈柩上喊道:「我在神公義的審判前被控告;」過了一會兒又說:「我在神公義的審判前被定罪。」這個人並非不嚴謹,他甚至遵守當時世上流行的宗教;但若人被拒絕擁有中保在神面前為其辯護,世上所有的宗教加起來也毫無價值。我指的是永恆的救贖。除了義者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任何中保能有絲毫幫助,因為除了祂之外,沒有人被指派從事這項工作,因此他們在神的法庭上,不被允許為其當事人進行辯護。
反對意見: 但有人可能會說,有神的恩典、應許、基督的寶血,以及祂現在在天上作為祭司的第二部分職分。難道這些單獨或聯合起來,不能將人從地獄中救出來,除非基督也成為我們的中保嗎?
回答: 所有這些,包括祂的中保職分在內,對於將聖徒從地獄中救出來,都顯得剛剛好,甚至還嫌不足;因為義人僅僅得救(彼前 4:18)。因此,必須有應許、神的恩典、基督的寶血,以及祂作為中保,否則我們無法得救。沒有神的恩典,應許算什麼?沒有應許將恩典賜給我們,那恩典又有什麼用?我說,我們能從中得到什麼益處?此外,如果沒有基督的寶血,應許和神的恩典就能救我們,那麼基督為何要死?是的,我再說,如果沒有祂作為中保,所有這些就能將我們從罪惡與軟弱帶來的困境中救出來,那麼耶穌作中保豈不是徒勞無功嗎?但是,靈魂啊,這一切都是必要的;因此,不要因為主耶穌被父神賦予如此多的職分而感到冒犯,反而要驚嘆,父與子竟如此關心你這卑微的塵土與灰燼。我再說,想到罪竟是如此可怕,具有污染、俘虜並使我們與神隔絕的力量,以至於若沒有這一切(我願以敬畏神及其智慧的心說話),我們就無法從它帶給人類的永恆毀滅中被救出來,這真令我感到羞愧。
但我要說,這對於那些沒有被接納進入基督中保職分特權的人來說,又有什麼意義呢?無論祂是否為中保,對他們來說情況都是一樣的。誠然,基督作為救主是不可分割的;凡在祂所有職分中沒有得著祂的人,在任何職分中都無法以救贖的方式得著祂。因此,對於那些祂不是其中保的人來說,關於永生,祂對他們而言什麼也不是。
誠然,基督藉著祂的部分職分,在祂藉著其他職分之前就已關心選民;但他們在進入榮耀之前,將會領受所有職分的祝福。人在有根據說「基督是我的中保」之前,沒有根據說「基督在這裡或那裡是我的」;儘管祂的那個職分,如前所述,處於最後的位置,作為一種預備。但有人能想像,基督會以祭司的身分為那些祂不願以中保身分辯護的人祈禱嗎?或者祂會為那些祂不願在魔鬼面前辯護的人向神說話嗎?不,不;他們是祂自己的,祂愛他們到底(約 13:1),愛到他們生命的盡頭,愛到他們罪惡的盡頭,愛到他們試探的盡頭,愛到他們恐懼的盡頭,以及魔鬼對他們憤怒與惡意攻擊的盡頭。「到底」也可以理解為,直到祂在他們身上施行並運用了祂所有職分的益處。但我再說,對於那些沒有祂作中保的人,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呢?
你們可能記得我已經告訴過你們,有幾種人沒有主耶穌作他們的中保——即那些仍活在罪中、追求私慾的人;那些在人面前以祂為恥的人;以及那些在信仰上始終不冷不熱的人。現在,讓我們作個總結,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
那些藐視並拒絕祂的人、祂的話語和祂道路的人,有可能擁有主耶穌作他們的中保來為他們辯護嗎?或者那些對罪毫無感覺、不以為恥,反而視罪為唯一擁抱與親吻之物的人,有可能嗎?誠然,祂在父面前、在魔鬼面前,以及在全世界面前,為祂的子民辯護;但公開的褻瀆、以良善為恥、在宗教上沒有心或熱情,這些都不是祂子民的特徵。認為基督會為那些在同一時刻,在祂的仇敵面前,藉著褻瀆的口和未成聖的生活與交談,往祂臉上抹泥的人作中保,或為他們辯護,這是荒謬的。
如果祂作為中保為任何人辯護,祂必須為他們對抗撒但,因此必然要有某種特殊的基礎來作為祂辯護的根據;我說,這基礎要比屬血氣的人所站的基礎更好;這基礎要麼是此人與神之間特殊的關係,要麼是他所享有的某種特殊律法特權,以便在必要時能向神的公義與正直提出申訴;但這些都不屬於那些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他們與神沒有特殊的關係:他們沒有恩典之律的特權。
反對意見: 但基督作為中保,難道不為祂的選民辯護嗎,儘管他們尚未蒙召?
回答: 祂為祂所有的選民而死,祂作為祭司為祂所有的選民祈禱,但作為中保,祂只為祂的兒女,即那些蒙召的人辯護。撒但並不反對神的揀選,因為他不知道;但他反對那些蒙召的人——即他們是否真正敬虔,或他們是否應當為自己的過犯而死(伯 1:9, 10;亞 3)。對於這些事,他有某種藉口來構陷對我們的控告,而現在正是基督站出來辯護的時候。我說,對於這些事,他有藉口來構陷對我們的控告;因為有罪,有行為之律,還有一個不徇情面的審判者。現在,為了推翻撒但的控告,耶穌基督作了我們的中保;是的,藉著辯論律法與公義來推翻它;而這必須針對兒女們——「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信心;或者如你稍早前所見,是「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約翰福音 17:9, 20;以賽亞書 53:12)。其理由在於,祂已為他們付上了贖價。因此,當基督為不虔誠的人代求時——而所有尚未歸正的選民皆屬此類——祂不過是作為中保,為祂自己的人、祂所買贖的人,也就是那些祂曾為之捨命的人祈求,好叫他們能藉著祂的血得救。
- 當他們當中的任何一人被帶回到神面前時,祂仍為他們祈求;即是祈求他們在歸正後,因軟弱而可能犯下的罪,也能蒙神赦免。
律法之下大祭司的代求向我們顯明了這一點,他必須擔當以色列人聖物上的罪孽;是的,他還要為犯罪的人獻上贖罪祭;因為經上記著:「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在耶和華面前贖罪,他必蒙赦免。」(利未記 5:10)這點在我們的主進行代求時也得到了暗示,祂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福音 17:15)我們不可認為基督祈求歸正者能完全不犯任何罪,因為那樣做會使祂的代求在某些方面變得無效,且與祂自己相矛盾;因為祂說:「我知道你常聽我。」(約翰福音 11:42)但其含義是:我祈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些必然導致靈魂滅亡的迷惑;也祈求你保守他們脫離每一種罪、每一種試探中那毀滅靈魂的惡。如今,祂正是藉著祂那得勝的、赦免的恩典來成就此事。
- 在祂的代求中,祂也祈求我們在歸正時所領受的恩典能得以維持並供應。這一點在祂說話時顯而易見:「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加福音 22:31, 32)有人可能會說:「哎,這裡說祂是為信心的支持與供應而祈求,但這是否意味著祂也為我們所有恩典的維持與供應而祈求呢?」是的,祂既然祈求保守我們的信心,就是祈求保守我們所有的恩典;因為信心是恩典之母,是根基性的恩典,是孕育其他一切恩典的恩典,也是其他恩典所流出的源頭;是的,信心賦予我們其他所有恩典以生命,並使它們得以存活。因此,只要信心得以保存,所有的恩典就會持續並存活——這取決於信心當前的狀態、健康程度與層次。所以,當基督為保守信心而祈求時,祂就是在為保守每一種恩典而祈求。那段經文也有同樣的趨向,祂說:「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約翰福音 17:11)用你的恩典、你的能力、你的智慧等,在你的敬畏中、在信心裡、在真宗教中、在生命之道上保守他們。這必然是此處經文的主要含義,若有人排除了這種解釋,他對其他解經的工作也將做得十分拙劣。
- 祂在代求中也祈求我們這些人能被保守,並平安地被帶進祂的天國。祂是這樣做的:(1) 藉著申明他們與祂的關係。(2) 藉著申明祂已藉著應許將榮耀賜給了他們。(3) 藉著申明祂自己定意要如此。(4) 藉著申明必須如此的理由。
(1) 祂祈求他們能進入榮耀,因為他們是祂的人,且擁有最尊貴的名分:「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約翰福音 17:6)父啊,我要他們;父啊,我要他們,因為他們是我的:「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凡是我的,無論是我的妻子、孩子、珠寶或喜樂,我當然可以讓他們與我同在。因此,祂在代求中申明或呼求,願我們這些人能被保守進入榮耀:他們是我的,「你將他們賜給我。」
(2) 祂也申明祂已經賜給了他們——已經賜給了,即在應許中賜給了——榮耀,因此他們絕不能失去這榮耀。「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約翰福音 17:22)正直的人在藉著應許賜下好東西時,他們就定意要履行那應許;不,他們不僅是定意,他們是計畫、是決定。正如那位瘋狂的先知在另一件事上論到神時所說:「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數記 23:19)基督既已將榮耀賜給我們,我們豈能不得著呢?是的,真理本身既已將它賜給我們,那些蒙賜予的人——甚至是藉著真理的聖經所賜予的人——難道還會被剝奪嗎?
(3) 祂在代求中申明他們能得榮耀,是因為祂自己定意要如此。「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約翰福音 17:24)看哪,祂定意要如此。這事必須如此。這事必將如此。我定意要如此。我們讀到亞多尼雅的事,他的父親在任何事上從未拒絕過他。他從未對他說:「你為什麼這樣行呢?」(列王紀上 1:6)確實,他拒絕了他王位,因為他的兄弟是從主那裡得來的繼承人。既然我們的父也像子一樣願意如此,那麼我們的父豈不更會讓主耶穌在這一點上隨心所願嗎?「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 12:32)決心能推動事情發展,特別是那種除了無法阻擋者之外,無人能反對的決心。這就是我們的情況,我們中保的決心是:我們必被保守進入榮耀;是的,祂在代求中申明了這一決心:「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約翰福音 17:24)因此,這事豈能不如此成就呢?
(4) 最後,祂在代求中提出了一個理由,說明為何祂要如此,即:「使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24節)這是一個切中要害的理由;這就好像祂在說:父啊,這些人在我的試探中與我同在;這些人看見我在所有不利條件下的樣子;這些人看見我在那貧窮、卑微、受人輕視的境況中;這些人看見我為了你的緣故,在世上所忍受的羞辱、責備、毀謗與恥辱;現在,我要他們也與我同在,在那裡他們將看見我在榮耀中。我曾告訴他們我是你的兒子,他們信了;我曾告訴他們你愛我,他們信了;我還告訴他們你將帶我回到榮耀裡,他們也信了;但他們還未看見我的榮耀,他們若不親眼看見,就只能像示巴女王一樣,若非親眼所見,他們的信心總是不完全的。此外,父啊,這些人是愛我的人,若能看見我在榮耀中,他們的喜樂將會倍增;看見他們的救主在榮耀中,對他們的心而言,這就像天堂一樣。因此,我願你所賜給我的人與我同在,好叫他們看見我的榮耀。這就是基督耶穌我們的主代求要讓祂的子民與祂同在榮耀裡的理由。
三、從基督的代求中可以推論出什麼
- 從此可以推論出,聖徒——因為我在此不談論那些尚未蒙召的選民——常常給神帶來冒犯,即使是那些已經領受恩典的人;因為代求是為了使一方持續在另一方的恩寵中,並彌補任何時候因一方而產生的裂痕,以免疏遠了彼此的情感。因此,祂為罪孽成就了和好;因為和好可以透過兩種方式達成:第一,支付代價;第二,藉著代求,堅持那已為罪人支付的代價。因此你讀到,正如公山羊必須被殺,牠的血也必須由祭司帶入幔子內,並以代求的方式,灑在施恩座前和施恩座上:「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上面和前面,好在施恩座前和施恩座上,為聖所和會幕,並為祭司和會眾,在耶和華面前贖罪。」(利未記 16:15, 16)如你所見,這必須如此行,好讓那作為神同在與恩典之所的會幕,儘管以色列人有污穢與過犯,仍能留在他們中間。這也是基督代求的果效;即儘管祂的子民因過犯屢次激怒神,以致神要離開他們,但神同在與恩典的記號仍能留在祂的子民中間。
- 從基督的代求中,我推論出覺醒的男女,即那些敬虔的人,在犯錯之後,不敢以自己的名義向神祈求憐憫。神本身是烈火,而罪使我們這些最好的人也如同火前的碎秸;因此,他們不能、也不敢在沒有中保與代求者的情況下,接近神的同在以尋求幫助。當以色列人看見火、黑雲、幽暗,聽見雷聲、閃電和角聲時,「他們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出埃及記 20:19;申命記 18:16)罪疚感以及對神與我們之間巨大差距的感知,會使我們尋求一位能按手在我們雙方身上,並能使我們在父眼中重新恢復正直的人。我說,這是從基督的代求中推論出來的;因為如果我們有能力在沒有中保的情況下接近神並得益處,那還需要基督的代求做什麼呢?
押沙龍不敢獨自接近他父親的同在,沒有中保與代求者;因此,他差人去見約押,請他去見王並為他代求。(撒母耳記下 13, 14:32, 33)同樣,約押也不敢親自去執行那項任務,而是藉著另一位中保。罪是一件可怕的事,它會壓垮一個人的勇氣,使他不敢接近那個被他冒犯的人,即使被冒犯者只是一個人。那麼,當一個人一旦背負罪疚與羞恥時,若不能藉著一位代求者來到神面前,這豈不更會使他不敢嘗試接近那位聖潔且施行審判的神嗎?但這裡正是神子民的幫助與安慰所在——有一位預備好的代求者在為他們工作,以幫助他們克服所有的軟弱。「祂長遠活著,替他們代求。」
- 我也從此推論出,如果我們出於無知的膽大妄為與狂傲,在冒犯神之後,試圖獨自接近神的同在,神是不會接納我們的。祂曾對以利法這樣說。以利法當時想什麼或打算做什麼,我不知道;但神對他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必為你們祈禱。因我悅納他,免得我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正如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看哪,冒犯是阻礙神接納的障礙,除非有中保、有代求者。那獨自來到神面前的人,神將按他自己的樣子回答他——也就是說,沒有代求者;我告訴你,這樣的人是不會得到任何令人愉悅或安慰的回答的——我將按他偶像的數目回答那樣來的人。「我必向那人變臉,使他作了警戒,作了笑談,將他從我民中剪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西結書 14:7, 8)
為他人向一位聖潔公義的神代求的人,自己必須是潔淨的,免得那位他所求告的神對他說:「先潔淨你自己,然後再來為你的朋友說話。」因此,這正是我們這位大祭司與蒙福代求者的描述與資格:「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希伯來書 7:26, 27)如果我們沒有這樣一位代求者,我們的處境將會非常悲慘;但我們有一位與我們合宜的;一位完全適合我們需要的;一位我們的神對祂毫無怨言、無可指摘的;一位口中沒有詭詐的。
- 既然基督是一位代求者,我推論出祂已準備好了一切,足以回答那位被我們冒犯者所提出的任何要求,以恢復和平,並將我們因犯罪而失去、卻仍需要的恩典傾倒給我們。被冒犯者常對代求者說:「好吧,你為這個人來找我;他在你身上有什麼關係是一回事,他對我犯了什麼罪是另一回事。」我現在是按人的方式說話。那麼,如果代求者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他能做什麼呢?但現在,如果祂能回答這個問題——也就是說,按照律法與公義——那麼祂為之代求的人,必能從被冒犯者那裡得勝。
為什麼,這正是我們的情況;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冒犯了一位公義聖潔的神,而耶穌基督成了代求者。祂也深知,就我們而言,如果這能救我們脫離地獄,我們也拿不出兩分錢來與神和好;也就是說,拿不出任何在律法與公義上被視為值半分錢的東西;然而祂卻代求。因此,如果上述問題被提出,祂必然有祂自己的東西來回答每一個合理的要求。因此,經上說祂有禮物也有贖罪的祭。「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希伯來書 8:3)請注意,使徒在此論及基督在天上,在那裡執行祂職分的第二部分;「祂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4節)因此,這些禮物與這祭物,祂現在在天上以代求的方式獻上,作為代求者,祂懇求並申明祂禮物的價值,以平息我們因所犯的悖逆而招致父神的忿怒。「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箴言 21:14)
經文處處見證這些禮物是什麼。祂獻上了自己,祂獻上了祂的生命,祂為我們獻上了祂的一切。(約翰福音 6章;加拉太書 1:4;提摩太前書 2:6;馬太福音 20:28)正如祂在各各他山上按公義的要求為我們獻上這些禮物,現在祂在天上,也持續將它們呈現在神面前,作為對我們從歸正之日到離世之日,因軟弱所犯的一切罪,都有價值的禮物與祭物。這些禮物是如此令人滿意,在神面前如此有功效,以至於它們總是能為我們在神面前贏得持續的罪得赦免。是的,它們為我們贏得的遠不止罪得赦免;藉著它們的獲取,我們的恩典常得更新,魔鬼常受責備,網羅常被打破,罪疚常從良心中除去,我們也常從神那裡得到許多蒙福的微笑,以及祂那賜生命之面容所投射的慈愛目光。(以弗所書 3:12)
- 既然基督是一位代求者,我推論出信徒不應只停留在十字架上尋求安慰;他們應在那裡尋求稱義;但既已藉著祂的血稱義,他們就應跟隨祂上升到寶座前。在十字架上,你會看見祂的憂傷與謙卑,看見祂的淚水與血;但跟隨祂到祂現在所在的地方,那時你將看見祂穿著袍子,穿著祭司的袍子,胸前束著金帶。那時你將看見祂佩戴著審判的胸牌,你所有的名字都寫在祂的心上。那時你將察覺到天上地下的全家都是因祂而得名,以及祂是如何為你這位憐憫之父神所悅納。站住片刻,靜聽;是的,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看你的耶穌現在如何為你在神面前顯現;看祂如何為你抵擋魔鬼、罪惡、死亡與地獄。(希伯來書 10:9)啊!跟隨耶穌基督進入至聖所是何等勇敢,幔子已經裂開,你可以敞著臉,如同在鏡子裡,看見主的榮耀。這就是我們的大祭司,這就是祂的代求,這就是代求的益處!改善這一切是我們的責任,而這樣做的智慧也來自施恩座,即恩典的寶座,在那裡,祂,我們的大祭司,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
二、基督代求的益處
我已經談到了第一點——即基督的代求;現在我更具體地談談第二點,即祂代求的益處;也就是說,我們藉此得救。所以祂既長遠活著替他們代求,就「能拯救他們到底」。
在處理這一點時,我必須向你們說明:第一,使徒在此所說的「拯救」是什麼意思——「祂能拯救他們」。第二,他在此所說的「到底」是什麼意思——「祂能拯救他們到底」。第三,然後,我們將像前面一樣,從整體中歸納出一些推論,並加以說明。
第一,使徒在此所說的「拯救」是什麼意思——「祂能拯救他們」
「拯救」可以有兩種理解方式。總體而言,我知道它可以有多種理解,因為我們享受著許多拯救;是的,有些拯救我們甚至不知道,也無法知道,直到我們到達那裡,那時所有隱藏的事都將被看見,那在黑暗中所行的將在房頂上被宣揚出來。但我說這個詞可以有兩種理解方式:1. 在稱義的方式下拯救。2. 或者在保守的方式下拯救。現在,基督以這兩種方式拯救。但我稍後會告訴你們,我認為此處是指這兩者中的哪一個,或者兩者皆是;同時,我將向你們說明:
- 在第一種意義下,即在稱義的方式下得救是什麼意思,以及它是如何實現的。
得救就是從律法所帶來的罪疚中被釋放,因為律法是死亡與定罪的職事;或者說,在神面前從中得釋放。這就是得救;因為凡未從中得釋放的人,無論他自己怎麼想,或別人怎麼看他,他都是一個被定罪的人。經上沒有說他將被定罪,而是說他「已經被定罪了」。(約翰福音 3:18)原因在於,他已經應得那定罪職事的判決,也就是律法。是的,那律法已經在神面前審判、控告並定罪了他,因為它發現他犯了罪。現在,凡從這一切中被釋放的人,或者用那句話說,「從罪裡得了釋放」(羅馬書 6:22);也就是說,從罪疚的歸算中被釋放,對他而言,就沒有定罪,沒有地獄火的定罪;但這樣被釋放的人,可以恰當地被稱為得救了。因此,正如經上有時說我們將要得救,是指第二種意義上的拯救,或拯救的最終完成;有時也說我們已經得救,是指我們已經從罪疚中被保障,從而免於因罪而受地獄的定罪,並在神面前從第二次的死亡中得安全與釋放。(哥林多前書 1:18;以弗所書 2:5)
現在,這種拯救是藉著基督在世上為我們所做的事,藉著基督作為受苦者為我們所做的事而臨到我們。我說,它是這樣臨到我們的;也就是說,它是藉著恩典,透過基督裡的救贖臨到我們。這樣得救被稱為稱義,即稱義得生命,因為這樣得救的人,如我所說,從罪疚中被赦免,並從那因罪而使自己受律法定罪的永恆滅亡中被救出。(哥林多前書 15:1-4;羅馬書 5:8-10)
因此,我們被說成是藉著祂的死得救,藉著祂的血稱義,並藉著祂兒子的死與神和好;這一切都必須是指祂在死的那一天獻上自己,而不是指祂在代求中運用祂的死,因為在同一處經文中,使徒保留了第二種或額外的拯救,並將其應用於祂的代求:「現在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也就是說,藉著祂將來為我們所做的事。「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祂的生,即祂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羅馬書 5:9, 10)
看哪,我們被說成是已經稱義、已經和好,因此我們將要得救,藉著祂的血與死稱義,並藉著祂的生——祂的代求——得救。
- 現在,經文中意指的拯救是第二種意義上的拯救;也就是說,藉著保守我們,藉著將我們從稱義狀態到榮耀狀態之間所面臨的一切危險中拯救出來,來拯救我們。是的,這種拯救是我們這些已經稱義的人所需要的,好將我們帶入榮耀。因此,
當祂說祂能拯救,因為祂長遠活著代求時,祂是在拯救之上又加上了拯救;藉著祂的生來拯救,以補充藉著祂的死所帶來的拯救;藉著運用祂的血來拯救,以補充藉著祂流血所帶來的拯救。祂為我們捨命作贖價,現在又藉著代求,在神面前運用那份禮物。因為,正如我已經暗示過的,律法下的大祭司取了為罪獻祭的血,帶入幔子內,並在那裡將其灑在施恩座前和施恩座上,藉此為百姓代求,作為拯救他們的額外方式;保羅將其總結應用於基督,說:「祂能拯救,因為祂長遠活著代求。」
羅馬書中的那段經文對此目的也很清楚:「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羅馬書 8:31-39)也就是說,既然基督已經藉著祂的死在神面前除去了咒詛,還有誰能控告神的選民以致他們下地獄呢?然後祂補充說,既然基督也活著為我們代求,就沒有什麼能發生在我們身上並毀滅我們的事。「誰能定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因此,基督藉著祂的死,拯救了我們這些罪人、仇敵,以及因罪而處於定罪狀態的人;而基督藉著祂的生,拯救了我們這些被視為藉著祂的血稱義並與神和好的人。所以,我們既從罪所帶來的定罪中得救,也從我們靈魂的一切仇敵想要帶給我們的毀滅中得救,但他們不能;因為基督的代求阻止了這一切。(羅馬書 6:7-10)
基督已將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中贖出來。無論律法能抓住什麼來咒詛我們,基督都藉著為我們成為咒詛,將我們贖了出來。但基督為我們成為的咒詛,必須限於祂的受苦,而非祂的升天,因此,也不包括祂的代求,因為基督只有在受苦時才成為咒詛;在祂的代求中則不然:所以,正如祂死時藉著獻上自己除去了咒詛和作為咒詛之因的罪(加拉太書 3:13),祂也藉著祂的生,即祂的代求,拯救我們脫離一切試圖再次將我們帶入那種定罪的事物。
因此,我們藉著基督的代求所得到的拯救,正如所說的——我現在是對那些能從這教義中得到安慰與救濟的人說話——是繼稱義之後的拯救。我們這些在稱義得生命方面已經得救的人,仍需要那能保守我們進入榮耀的拯救;因為雖然藉著基督的死,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中得救了,但仍有許多試圖阻止我們進入稱義者所預定的榮耀的企圖;而我們正是藉著祂的代求,從這些企圖中得救。
那麼,一個必須永恆得救的人,應被視為:(a) 忿怒之子。(b) 神的後嗣。他因罪在自己裡面是忿怒之子;他藉著基督裡的恩典是神的後嗣。(以弗所書 2:3;加拉太書 4:7)作為忿怒之子,他被救贖;作為神的後嗣,他被保守;作為忿怒之子,他藉著血被救贖;作為神的後嗣,他藉著這代求被保守。因此,基督藉著祂的死,使我與神和好,進入稱義的狀態,神藉著祂接納我進入恩典與恩寵。但這並不妨礙,儘管如此,仍有人試圖挫敗我,使我無法達到藉著這與神和好、藉著恩典救贖所預定的終點;而我正是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蒙福的代求,從這些企圖中得救。
反對意見 1:也許有人會說,我們並沒有藉著基督的死從罪的一切懲罰中得救;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也沒有藉著基督的代求從定罪的一切危險中得救。
回答:我們藉著基督的死,從地獄之火的一切懲罰中得救了。耶穌「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所以,就這重大的懲罰而言,神因祂的緣故赦免了我們一切的過犯。(歌羅西書 2:13)但我們既從撒但的奴隸轉變為神的兒子,神仍保留這自由在祂手中,如果我們犯罪,祂會像父親管教兒子那樣管教我們。(申命記 8:5)但這種管教不是法律上的忿怒,而是父愛;不是為了毀滅我們,而是為了讓我們能從中獲益,甚至使我們有分於祂的聖潔。這是為了讓我們「不和世人一同定罪」。(希伯來書 12:5-11;哥林多前書 11:32)至於反對意見的第二部分;正如我們所說,杯子和嘴唇之間常會發生許多事;許多事試圖推翻神的工作,並使我們因軟弱而滅亡,儘管基督已為我們付出了代價。但經上怎麼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馬書 8:35-39)
因此,使徒列舉了稱義之人在今生所面臨的一切不利條件,並以挑戰的方式宣告,其中任何一項,或全部加在一起,都不能使我們與神在基督耶穌裡對我們的愛隔絕。
反對意見 2:可能還會有人反對說,使徒在此遺漏了罪,我們知道聖徒在稱義後仍會受到罪的影響。而罪本身——我們不需要其他敵人——其性質足以毀滅整個世界。
回答:罪就是罪,無論在哪裡發現,其本質都是罪。但就罪的定罪效力而言,對於那些被歸算為稱義的人來說,罪已經被除去了。上述任何或所有事物,儘管它們每一項都有驅使我們犯罪的傾向,也不會藉著罪將我們淹沒在滅亡與毀滅中。保羅說,我深信它們永遠無法做到這一點。因此,使徒含蓄地,儘管不是明確地,挑戰了罪,是的,挑戰了罪藉其一切優勢所帶來的影響;然後以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愛為榮,並從中斷定它永遠不能使稱義者與神隔絕。此外,如果在此明確地將罪單獨列出,也是多餘的,因為他之前已經論證過,他所談論的人已經從罪中被白白稱義了。
在進入第二個標題之前再說一句。正如我告訴你們的,父保留了管教祂兒子的自由,即如果他們犯罪,就給予暫時的管教。儘管有神的恩典、基督的死或蒙福的代求,這對我們來說仍然存在。這種懲罰與我們這些信徒所犯的過犯如此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以至於我們不可能完全免除它;以至於使徒斷定,那些因罪而不受父愛管教的人,無論他們如何自稱是兒子,其實都是私子。
為了撤銷這種懲罰,我們應該祈禱,如果神願意赦免它,就像我們被教導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免我們的債。」而任何對此祈求採取其他解釋的人,都是在貶低基督的死或信心。
或是兩者皆有。因為他若非斷定基督並未為他某些罪而死,就是認為自己必須相信:儘管基督已為他死,但除非祈求者先完成某種律法上的行為,否則神尚未、也不會赦免他;正如經上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 6:14, 15)然而,若將此原則應用於暫時性的懲罰,那麼神確實保留了祂手中的自由,去懲罰祂子民所犯的罪;是的,除非他們先做出某些善行,否則神不會赦免他們的罪,即不免除這類懲罰:「你們若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 6:15, 18:28-35)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屬神的人仍處於神管教之手的原因;他們犯了罪,而身為他們父的神便施行懲罰;是的,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神所親愛的人,這類懲罰始終未被赦免,而是伴隨他們直到生命盡頭,跟隨他們直到死日,甚至這懲罰本身就是他們死亡的原因。藉著這懲罰,他們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但這一切都是為了讓他們「不和世人一同被定罪。」(哥林多前書 11:32)
基督的死並非為了拯救人脫離這種懲罰;基督的代求也非為了拯救人脫離這種懲罰。唯有過敬虔的生活才能免除這種懲罰;且即便如此,也不總是能免除。
神掩面不顧、祂護理的嚴厲、以及那時常臨到祂子民靈魂深處的嚴酷管教,都清楚表明基督的死並非為了拯救人脫離暫時性的懲罰,祂的禱告也非為了拯救人脫離暫時性的懲罰——即絕對性的免除。神保留了一種權柄,若有必要,祂會以暫時性的懲罰來管教祂最好、最親愛的子民。[5] 有時祂免除,有時則否,全憑祂的旨意。現在我進入第二點。
[基督拯救到底]
第二,我現在要向你們展示,基督藉著祂的代求「拯救到底」意味著什麼。「祂能拯救他們到底。」
這是一個偉大的表達,蘊含深意。「到底」(Uttermost)意指到最外邊、到終點、到最後、到最遠處。這既關乎人,也關乎事。(創世記 49:26,申命記 30:4,馬太福音 5:26,馬可福音 13:27,路加福音 15章)
- 就人而言。有些人憑自己的感覺,認為自己比任何人都更遠離基督;他們在遠處,在極遠的地方,但正如浪子一樣,他們正在回轉。現在,這些人往往極度恐懼;他們認為自己與基督之間那段距離,使他們感到害怕。正如在另一種情況下所說:「住在地極的人,因你的神蹟懼怕。」(詩篇 65:8)所以,這些人害怕自己無法成功,無法獲得他們來到神面前所求的。但經文說,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拯救到最邊緣的人。
有兩類人似乎離神很遠,非常遠。(1.)城裡的罪人。(2.)大背道者。(尼希米記 1:9)但這兩類人,只要他們肯來,祂都能拯救到底。祂能拯救他們脫離所有那些他們所恐懼的危險,那些他們認為會攔阻他們獲得在患難時所需之恩典與憐憫的危險。稅吏和娼妓進了神的國。
- 正如這段經文關乎人,它也關乎事。有些來到神面前的人,會遭遇一些使他們的回轉變得艱難且困難重重的事情。
(1.)他們本性中的敗壞有著非比尋常的爆發。似乎他們肉體中所有的私慾和卑劣的情感都成了主人,現在可以隨意對待他們的靈魂。是的,這些私慾抓住這人,像球一樣在廣闊的地方拋來拋去。這人無法掌控自己,無法掌控自己的思想,也無法掌控自己的情感——「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以賽亞書 64:6)他想向前走,但這風卻把他吹向後;他與這風抗爭,卻發現自己寸步難行;他利用機會想獲取優勢,但得到的結果卻是灰心、氣喘吁吁、喪失勇氣。他站住,喘息著,像在渴求生命。「我張口而氣喘,因我切慕你的命令。」(詩篇 119:131)他再次前進,卻只得到勞苦與愁煩。
(2.)不僅如此,為了加重他的災難,撒但及其使者也不會閒著,他們既用那惡臭的氣息擾亂他的頭腦,又在骯髒的地方絆倒他——「正來的時候,鬼把他摔倒,叫他重重地抽風。」(路加福音 9:42)有多少奇怪、駭人且驚人的褻瀆意念,被注入並固定在那些正來到基督面前的人的靈魂中。對這樣的人來說,最常見的就是對他們所投奔的神,以及對那藉以來到神面前的基督,產生某種地獄般的詛咒。這些褻瀆就像我聽說過的一種青蛙,會跳起來,用爪子抓住東西並懸掛在上面。現在,主啊,救救我!現在,主耶穌,我該怎麼辦?現在,大衛的子孫,憐憫我吧!我說,對這樣的人來說,說出這些話是艱難的工作。但他能拯救這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到底。
(3.)還有感官與理性的反對,它們正為魔鬼賣力地對抗靈魂;自己家裡的人起來反對自己。人們會認為,一個人的感官和理性不該與魔鬼聯合來反對自己,然而,我們的感官和理性變得不自然,既反對我們的神也反對我們自己,這再常見不過了。現在,來到神面前變得困難。一個人寧可聽取並處理針對自己的任何反對意見,也不願面對自己對自己所作的控訴。這些控訴緊貼著、黏著、大聲疾呼,且非要被聽見不可;是的,它們會像魔鬼對待某些人那樣,在每一個角落和縫隙中糾纏並追獵他。但來吧,人啊,來吧;因為祂能拯救到底!
(4.)現在,罪咎是這一切的結果與果實;有什麼負擔比罪咎更難以忍受呢!人們談論石頭和海沙的重量,但正是罪咎以其重擔壓碎了心。撒但有一種本領,能把每一種罪都誇大到極致;他能吹噓它,使它膨脹,使它的每一根頭髮都變得像香柏樹一樣大。他知道如何使它成為一種滔天大罪、不可赦免之罪,一種持續不斷且在如此多亮光之下所犯的罪,以至於他說,這是不可能被赦免的。但是,靈魂啊,基督能拯救到底,祂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 3:20)
(5.)再加上人的憤怒與恐懼,這本身就足以粉碎並摧毀所有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的渴望;是的,對於成千上萬不願下地獄的人來說,確實如此。然而你卻被保守著,並被促使著繼續喘息前行;整個世界的世人、魔鬼和罪,都無法阻止你前來。但你怎麼會如此有勇氣,以至於面對如此大的風雨仍堅定面容呢?我敢說,這不是出於你自己,也不是出於你的任何敵人。這來自於神,儘管你並未察覺;這是藉著神聖潔之子的代求為你獲得的,祂也能拯救你到底,只要你靠著祂進到神面前。
(6.)關於這一點,我最後要補充的是,主耶穌的榮耀很大程度上與拯救那前來的人到底有關:「我在他們身上得了榮耀。」祂說。(約翰福音 17:10)祂被高舉為救主。(使徒行傳 5:31)如果那位聖者認為成為救主是一種高舉,那麼成為一位救主,而且是一位偉大的救主,當然更是一種高舉。「他們因受欺壓哀求耶和華,他就差遣一位救主,作護衛者,拯救他們。」(以賽亞書 19:20)如果成為救主、偉大的救主是一種榮耀,那麼對於一位偉大的救主來說,去拯救、拯救、再拯救到底——拯救到最邊緣的人、拯救到最嚴重的罪、拯救到最極端的試探——就是一種榮耀。因此,祂再次談到祂所要赦免的過犯、罪孽和罪惡時說,這將為祂帶來「名聲、讚美,在萬國人面前得榮耀。」(耶利米書 33:9)因此,祂認為成為一位偉大的救主,將人拯救到底,是一種榮耀。
當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時,回答是:「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經過你面前,並要宣告耶和華的名。」(出埃及記 33:18, 19)當祂真的來宣告時,祂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埃及記 34:6, 7)那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是指那些不肯來到我面前以致得救的人。
看看這裡,如果祂不認為將祂的良善,祂所有的良善,顯在我們面前是祂的榮耀,那是什麼呢?如果祂不拯救那些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到底,這怎麼可能呢?因為良善在我們看來,唯有透過那些表現出良善的行為才能被看見。而且,我確信,拯救,拯救到底,是我們理解何為偉大良善的最傑出的表達之一。我知道良善有許多方式向世界表達其本質;但當它赦免並拯救,當它赦免並拯救到底時,它才表達了它的偉大。我的良善,基督說,不延伸到我父那裡,而是延伸到我的聖徒那裡。(詩篇 16:2, 3)我的父不需要我的良善,但我的聖徒需要,因此它將伸展出來幫助他們,他們是我所喜悅的。而且,「敬畏你、投靠你的人,你為他們所積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詩篇 31:19)因此,能夠拯救那些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到底,這正是為了使基督得名聲、得名望、得榮耀。
[我們的安全在於基督拯救的能力]
但有些人可能會問,這個「能」(able)字是什麼意思?「所以祂能拯救到底。」祂能拯救到底。為什麼祂拯救的能力被強調,而不是祂的意願呢?因為靈魂會說,意願會讓我更高興。關於這個問題,我說兩三句話。首先,
第一,這個「能」字向我們暗示了祂功德的充足性,祂功德的偉大價值;因為作為代求者,祂堅守祂的功德;祂所有的請求、禱告或懇求,都建立在祂作為中保的位格價值,以及祂作為祭司所獻祭物的有效性之上。如果你考慮到律法下的祭司和祭物為何不能使敬拜的人得以完全的原因,這一點就更清楚了。我說,這是因為他們的祭物缺乏價值和功德。但這個人,當祂來獻上祂的祭物時,祂藉著那一次的行動,「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即分別出來歸於榮耀。「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 10:1-12)
當摩西為以色列民禱告時,他這樣說:「現在求主大顯能力,照你所說過的。」但他說過什麼呢?「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求你照你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好像你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這百姓一樣。」(民數記 14:17-19)
第二,祂既然有能力,我們就知道祂是願意的,否則祂就不會應許;赦免和拯救也是祂的榮耀。那麼,我們的安全就在於祂的能力。如果祂有能力,但卻不願意,那又如何?如果祂沒有足夠的能力,祂的意願又有什麼用呢?但正如我所說,祂藉著應許顯示了祂的意願:「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 6:37)所以現在,我們的安慰在於祂的能力,在於祂能實現祂的話。(羅馬書 4:20, 21)當祂拯救了那些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當祂拯救他們到底時,這一點也會顯明出來;不是拯救到祂能力的極限,而是拯救到我們需要的極限;因為我相信,祂永遠不需要動用祂能力的極限來拯救祂的教會;並非祂不願如此拯救,而是因為沒有必要如此拯救;祂不需要傾盡所有能力,也不需要壓榨祂功德的極限來拯救祂的教會。唉!祂功德的充足性足以拯救比現在將要被祂拯救的人多出千倍的人;「祂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因此,不要以祂已經做、正在做或將要做的事來衡量祂能做什麼;也不要將「到底」這個詞解釋為與祂能力的極限有關,而應將其與你需要的偉大程度聯繫起來,因為它確實如此。因為正如祂能拯救你,儘管你的狀況可能是被認為是得救者中最糟糕的,祂也能拯救你,即使你的狀況比現在糟糕十倍。
什麼!難道神兒子的價值不足以拯救人脫離罪惡嗎?或者難道世界的罪惡重到足以毀滅,以至於必須讓基督耶穌動用祂位格和功德的極限才能從中拯救出來嗎?我相信這樣想是褻瀆。我們可以輕易想像祂能拯救全世界——也就是說,祂有能力做到;但我們無法想像祂只能做到我們所能想到的程度。我們的想像和思想並沒有限制祂的能力。「祂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那是什麼,我說,沒有人能想到,沒有人能想像。因此,耶穌基督在拯救方面能做的,比任何人所能想像的還要多;祂能做我們所不知道的事。因此,這應該鼓勵前來的人來到祂面前;並鼓勵那些已經前來的人心存盼望。我說,這應該鼓勵他們藉著神的話語,去擴展、延長和提高他們的思想,直到極致,因為祂能「拯救那些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到底。」[6]
[從基督代求的益處中得出的推論]
第三。現在我來到我說過要談的第三件事,那就是從這些話中可以得出的推論。
- 那些被基督寶血稱義的人,是否仍需要藉著祂的代求來得救?那麼由此可知,稱義可以與不完美並存。因此,並不意味著一個稱義的人就沒有軟弱;因為那沒有軟弱的人——即絕對完美的人,就不需要藉著中保及其代求所執行的行動來得救。
當我說稱義可以與不完美並存時,我並不是說它允許、縱容或認可不完美;我的意思是,就我們的稱義而言,我們不需要個人的完美,我們在沒有完美的情況下被稱義;是的,在稱義的人身上,不完美依然存在。再者,當我說稱義可以與不完美並存時,我並不是說我們在稱義時是不完美的;因為在稱義中我們是完全的;我們在祂裡面是完全的,祂是我們的稱義。(歌羅西書 2:10)如果不是這樣,不完美就在於使我們稱義的物質,即基督的義。是的,這樣說會得出結論:將那義歸給我們以致稱義的那位,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因為一個不完美的物被歸給我們作為稱義。但願任何相信神是真實的人都遠離這種想法;祂所有的工作都是完美的,就目前的設計而言,其中沒有任何缺失。
[問] 那麼,當我們說稱義可以與不完美的狀態並存時,我們是什麼意思呢?
[答] 我是說,稱義的人在他們自己裡面仍然是罪人,仍然充滿了不完美;是的,充滿了罪惡的不完美。稱義的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面,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馬書 7:18)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我們就藉著基督的寶血稱義了。因此,經上又說:「祂稱不虔誠的人為義。」(羅馬書 4:5, 5:8, 9)因此,稱義只是遮蓋了我們的罪,使神看不見;它並沒有使我們具有內在的完美。但神為了那藉著祂的恩典歸給我們的義,宣告我們脫離了咒詛,不再視我們為有罪而定罪。
[為何稱義的人需要代求者]
這就是為什麼那些被稱義的人需要一位代求者的原因之一——即拯救我們脫離在我們藉著基督的恩典稱義,並從律法的定罪中得釋放後,仍殘留在我們肉體中的罪惡。因此,正如經上說我們得救了;經上又說:「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敬虔的人——因為現在我們稱他們為敬虔的人,儘管他們身上仍有大量的罪——在稱義後,仍感覺到自己身上有許多事情,使他們確信自己仍伴隨著個人的、罪惡的不完美。
[在感覺和傾向上的不完美]——(1.)他們感覺到不信、恐懼、猜疑、懷疑、沮喪、怨言、褻瀆、驕傲、輕浮、愚昧、貪婪、肉體的私慾、對善事的冷漠、邪惡的慾望、對基督的低評價、對罪的過高評價,以及有時對最惡劣的道德敗壞有著過強的渴望。
(2.)他們感覺到自己傾向於錯誤,例如傾向於依靠律法的行為來稱義;質疑復活和未來審判的真理;在信仰告白和履行職責中偽裝和扮演偽君子;履行宗教職責是為了取悅人而不是取悅那察驗人心的神。
(3.)他們感覺到在試煉時,有在十字架下軟弱的傾向,過於尋求自我拯救,為了獲得人的一點恩寵而掩蓋已知的真理,並說出不該說的話,以便能苟且偷安。
(4.)他們感覺到在宗教職責上的厭倦,卻對肉體的事有著天然的傾向。他們感覺到在飲食、睡眠、談話、財產、人際關係、美貌、智慧、才幹和恩賜上,以及在所有合法的娛樂中,都有超越界限的慾望。
(5.)他們感覺到自己有利用合法事物(如食物、衣著、睡眠、談話、財產、關係、美貌、智慧、才幹和恩賜)來達到非法目的的傾向。這些事情,以及許多類似的事情,稱義的人在自己身上發現並感覺到,這使他們謙卑,並經常感到沮喪;為了拯救他們脫離這些事情的毀滅性邪惡,基督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在恩賜上的不完美]——再者,稱義的人在恩賜上是不完美的,因此需要藉著基督的代求,從那種不完美所產生的壞果子中得救。
稱義的義伴隨著恩賜——聖靈的恩賜。雖然這些恩賜並不是我們藉以稱義的物質,也不是其中的任何部分,因為那僅僅是基督的順服,出於祂的喜悅和善意歸給我們的;但我說,當稱義臨到時,它們就來了。(羅馬書 9章)雖然它們起初不容易被察覺,但後來它們會顯露出來。但我說,無論它們有多少,無論它們成長得有多快,它們在這裡所能達到的極致,仍是一個未達完美的狀態。我們心中聖靈的恩賜,沒有一個能在我們裡面毫無缺失地完成它們的工作,這是因為它們自身的不完美,也因為它們從我們的肉體中所遇到的反對。
(1.)信心,作為根基恩賜、偉大的恩賜,其缺失充分表現在對基督位格、職分、關係和工作的理解上的不足,祂現在在天上為我們工作。它在從神的話語中為我們獲取安慰,以及在我們獲得安慰時將其保持下去方面,也非常有缺陷;在獲取治服罪惡的力量以及潔淨心靈方面,雖然它確實以真實的方式在做,但它離徹底完成還有多遠呢?往往,如果不是因為藉著基督代求的德能所提供的供應,信心在任何程度上都會無法履行其職責。(路加福音 22:31, 32)
(2.)還有盼望,這是賜給我們的另一種聖靈恩賜;而就其運作的卓越性而言,它又多少次變得低落呢?「我必被剪除,」大衛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了,」他說。(詩篇 31:22)現在,他那正確的福音盼望在哪裡呢?我們對人、對死亡、對審判的所有恐懼,都源於盼望的不完美。但基督藉著祂的代求,將我們從所有這些錯誤中拯救出來。
(3.)還有愛,它本應像火一樣在我們裡面燃燒。它被比作火,最熱的那種火;是的,據說它比杜松炭的火更熱。(雅歌 8:6, 7)但有誰能連續一刻鐘感受到這種愛的熱度呢?有些人有時或許能感受到一些微小的閃光,但那種經文、神的愛和基督的愛所呼喚的恆久燃燒的熱情在哪裡呢?是的,那基督貧窮和受苦的肢體所呼喚的愛又在哪裡呢?啊!在這冰冷的時代,愛是冷淡的,即使在最高點時也是不足的。
(4.)謙卑的恩賜,它在哪裡呢?誰有一丁點兒呢?那「以謙卑束腰」,並「存心謙卑」做祂所吩咐之事的人在哪裡呢?(彼得前書 5:5,使徒行傳 20:19)
(5.)至於熱心,它又在哪裡呢?對神、對抗罪惡、褻瀆、迷信和偶像崇拜的熱心。我現在是對敬虔的人說話,他們在根基和習慣上有這種熱心;但哦,在這樣的日子裡,它有多少轉化為行動呢!
(6.)還有敬畏、恐懼,對神的話語和審判的敬畏,其卓越的運作在哪裡可以找到呢?即使在最多的地方,它離完美的行為又有多遠呢?
(7.)純真和敬虔的誠實,即使在最好的人身上,也混雜了多少污穢;特別是在那些富有的聖徒中,他們學會了那種貧窮而卑微的奉承藝術?因為奉承越多,誠實越少。空話填不滿斗。「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箴言 10:19)在今天,坦率的人很少見;現在要找到一張沒有欺詐和詭詐的嘴是一件稀罕事。因此,人們可以數算聖靈所有的恩賜,並指出它們每一個在何處是匱乏的,是不完美的。現在看看,它們所缺乏的完美,被罪惡和虛空所填補;因為罪惡和肉體隨手可得,足以填補我們靈魂中所有的空缺。在敬虔人的靈魂中,沒有一個地方不是在缺乏光時被黑暗填滿,在缺乏恩典時被罪惡填滿。撒但也在勤奮地等待,如果粗心的人留下一點縫隙,他就會進來。[7] 但是,哦!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並藉此拯救我們脫離我們恩賜中所有不完美的行為和運作,並脫離肉體、罪惡和撒但因此而獲得的所有優勢。
[在職責上的不完美]——此外,正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藉著祂的代求,拯救我們脫離這些事情不可避免地會對我們造成的傷害,同樣地,我們也藉此得救,脫離我們每天必須履行的任何或所有神聖職責和行為中,在任何時候所發現的邪惡。我們的職責是不完美的,這源於前面所討論的;因為如果我們的恩賜是不完美的,我們的職責怎麼可能不是呢?
(1.)我們的禱告,是多麼不完美啊!它們混雜了多少不信!在禱告中,我們的舌頭是多麼容易跑在我們的心前面!當我們的嘴唇動得如此熱切時,我們的心卻像土塊一樣冷!是的,而且往往令人擔憂的是,我們用嘴求那些我們根本不在乎是否得到的事。有誰能用盡全力去追求他剛才似乎用全心所求的事呢?在今天,禱告已經變成了一個外殼,一種形式,就禱告的靈和生命而言,是一件非常空洞的事。我現在說的是敬虔人的禱告。我曾經遇到一位可憐的婦人,她在極大的痛苦中告訴我,她習慣在寒冷的天氣裡半夜起床,向神禱告,直到她因害怕失去禱告和靈魂得救的渴望而汗流浹背。我聽說過許多人玩弄禱告,但很少聽說有人禱告到汗流浹背,因為他們在那職責中為憐憫與神摔跤。
(2.)還有施捨的職責,這是另一種福音行為;但在我們的日子裡,它是多麼糟糕地被執行啊!我們有太多愚蠢的方式來花錢,給我們的孩子買玩具和愚蠢的飾品,以至於我們無法騰出任何,或很少的錢來救濟窮人。此外,許多人不是把食物給狗吃,甚至讓它放在屋裡直到發臭,連貓狗都不吃嗎?如果這些東西能及時妥善地施捨,本可以成為基督某個貧窮肢體的幫助和營養。
(3.)還有聽道;但唉!對許多優秀的信徒來說,聽道的地方就是睡覺的地方。我經常觀察到,那些開店的人可以敏捷地接待一個兩便士的顧客;但當他們自己來到神的市場時,他們花太多時間讓思想遠離神的命令,或者以一種骯髒、昏昏欲睡的方式度過。大多數聽道者的頭腦和心靈對神的話語就像篩子對水一樣;他們留不住任何講道,記不住任何經文,帶不回任何證據,無法產生任何講道內容來造就和利益他人。難道最好的人在聽道時不是花費太多,而對神藉著話語要求他們以良心去履行的事卻關注太少嗎?
(4.)還有在職業上的忠心,對弟兄的忠心,對世界的忠心,對孩子的忠心,對僕人的忠心,對所有人的忠心,根據我們的地位和能力。哦!在信徒的口中和生活中,這方面的忠心是多麼少見,更不用說心裡了。
我不再繼續這種重複了;只請允許我再說一遍,即使是許多真正敬虔的人在這裡也非常有缺陷。但如果沒有一位長遠活在神右邊,藉著代求除去這些罪孽的人,他們該怎麼辦呢?
- 那些被基督寶血稱義的人,在稱義之後,是否也需要藉著基督的代求來得救?那麼由此推論,正如罪惡一樣,撒但也不會停止攻擊最好的聖徒。
稱義並不能保證我們不被撒但攻擊:「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路加福音 22:31, 32)有兩件事鼓勵魔鬼攻擊神的子民:——
(1.)他不知道誰是選民;因為所有告白信仰的人並不都是選民,因此,他要試驗,看能否把他們弄進他的篩子裡,看能否使他們滅亡。他在這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戰勝了許多優秀的信徒;他把一些星從天上摔到地上;他從使徒中挑選了一個,據認為也從七個執事中挑選了一個,[8] 並從基督的門徒中挑選了許多;但你認為,如今他用他的網徹底毀滅了多少人呢?
(2.)如果因為基督藉著代求而得勝,使得他無法毀滅,他仍會攻擊教會以玷污和折磨它。因為(a),如果他能讓我們像彼得一樣跌倒,那麼他就達到了目的:使神蒙羞,使軟弱的人絆倒,使世界被冒犯,使福音被輕視和責備。或者(b),如果他無法絆倒我們,他仍能藉著鞭打我們,使我們悲傷、折磨我們、使我們痛苦、恐懼、驅使我們陷入許多懷疑,使我們的生活變得非常不舒服,並使我們呻吟著走向我們父的家。但感謝神,為了祂的基督,也為了祂「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
- 那些被基督寶血稱義的人,在稱義之後,是否也需要藉著基督的代求來得救?那麼,由此我推論,以我們自己的名義和力量去做任何事都是危險的。如果我們想從基督的代求中得到幫助,讓我們小心,我們所做的事要按照基督的話語去做。盡我們所能,按照祂吩咐我們的去做,然後我們就不必懷疑在這些職責中能藉著基督的代求得到幫助和救恩。「無論做什麼,」使徒說,「都要奉主耶穌的名。」(歌羅西書 3:17)哦,但那樣魔鬼和世界會最被冒犯!好吧,好吧,但如果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祂的敬畏中,藉著祂的話語,奉祂的名,你就可以確信祂的代求能為你提供什麼幫助,而那能為你提供許多幫助,不僅是開始,而且能讓你以某種良好的程度完成你的工作,正如你應該做的那樣;藉著這一點,你也將免受那些危險,如果不是免受對危險的試探的話。
那些以自己的名義和力量去處理事務的人,必會遇上這些事。
- 那些已經藉著基督的血稱義的人,是否仍需要藉著基督的代求而得救呢?由此我再次推論:上帝對祂子民的罪極其厭惡;若非有基督的代求,祂必會以更嚴厲的審判和忿怒臨到他們。福音並非如某些人所想,是一種放縱且不道德的教義;上帝對祂教會的管教也絕非疏忽或草率。因為,儘管信徒已經有了中保,但上帝為了顯明祂對罪的憎惡,往往會讓他們切實感受到祂管教的重量。那些真誠、渴望與上帝同行的人,常會感受到我所說的,甚至常感到骨頭折斷般的痛苦。那些放蕩的人,以及上帝所不愛的人,對此可能完全陌生;但那些真正屬於祂的人,卻深知事實並非如此。
上帝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阿摩司書 3:2)因此,祂必追討他們的一切罪孽。上帝在祂兒女的家中施行極嚴格的管教。大衛經歷過,哈曼經歷過,約伯經歷過,上帝的教會也經歷過。儘管我們有中保,但我並不認為上帝對罪的態度有絲毫減弱。誠然,我們的中保將我們從定罪的災禍與審判中拯救出來;但除非我們警醒、捨己並存敬畏祂的心行事,否則祂既不會、也不願保證我們免受今世的管教與屬靈的懲戒。我真希望那些持不同觀點的人,能親身體驗三四個月我因卑劣的罪惡思想而經歷了數年的痛苦!我這樣說,是為了他們的好處,為了能更好地糾正他們的理解。但無論他們是否能體會,我確信上帝絕不姑息罪惡;不,即便在祂自己的子民身上也不會;事實上,祂在他們身上最無法容忍罪惡。至於其他人,儘管祂可能暫時忍耐,希望祂的良善能領他們悔改,但那日子終將來到,祂必以吞滅的火,報應那些屬肉體之人和偽善者所犯的罪。
然而,若我們聖潔的上帝即便在我們有如此大能且蒙福的中保——祂在恩典的寶座前,隨時為我們獻上祂寶血這般貴重的代價——的情況下,仍不讓我們完全免受管教,那麼,如果沒有這位「中保」(day's-man),沒有人為我們辯護或代求,我們該怎麼辦呢?請讀這段經文:「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我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耶利米書 30:11)我說,若果真如此,如果我們沒有中保,我們將會怎樣?而對於那些主已經說過「我必不提他們的名」的人,又將會怎樣呢?(詩篇 16:4)「我不為世人祈求。」(約翰福音 17:9)
- 那些已經藉著基督的血稱義的人,是否仍需要藉著祂的代求而得救呢?由此我推論:基督不僅是我們救恩的開創者,更是成全者;正如聖靈稱祂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希伯來書 12:2),或稱祂為「永恆救恩的根源」(希伯來書 5:9)。祂是從始至終、從頭到尾的救恩之主。祂的手用自己的血奠定了救恩的根基,祂的手也將藉著代求來完成這救恩(撒迦利亞書 4:9)。正如祂堅定地奠定了開端,祂也必在歡呼聲中搬出房角石,我們最終將呼喊:「恩典,恩典!」救恩唯獨屬於主(撒迦利亞書 4:7;詩篇 3:8;以賽亞書 43:11)。
許多人以恩典開始,卻以行為結束,並認為這才是唯一的方法。誠然,當行為中的不完美被基督的代求所潔淨時,行為能使我們免受今世的懲罰;但要得救並進入榮耀,要被帶領穿過這危險的世界,從我最初歸向基督直到我踏入天堂之門,這全是我中保、大祭司與代求者的工作。是祂在我們走迷時將我們尋回;是祂在魔鬼與罪惡將我們擊倒時將我們扶起;是祂在我們冷淡時激勵我們;是祂在我們絕望時安慰我們;是祂在我們犯罪後獲取新的赦免;是祂在我們的良心被罪疚感重壓時將其洗淨(以西結書 34:16;詩篇 145:14)。
我也知道,在天上有獎賞等待著那些信靠基督並在世上行善的人;但這並非功德的獎賞,而是恩典的獎賞。我們藉著基督得救,藉著基督進入榮耀;我們所有的行為,唯有藉著基督的人位、祂個人的卓越與工作,才能蒙上帝悅納。因此,無論你因在世上為上帝所做的工而獲得什麼樣的珠寶、手鐲與珍珠作為獎賞,你都必須感謝基督,並在眾人面前承認祂是這一切的功德之源(彼得前書 2:5;希伯來書 13:15)。祂拯救我們,也拯救我們的服事(啟示錄 5:9-14)。若非在寶血中洗淨,若非在香氣中變得甘甜芬芳,並藉著耶穌基督那潔白的手傳遞給上帝,這些服事都會像糞土一樣被丟在我們臉上;因為那是祂的金香爐,從那裡升起的煙,在上帝鼻中是極美的香氣(啟示錄 7:12-14;8:3-4)。
- 那些已經藉著基督的血稱義的人,是否仍需要藉著祂的代求而得救呢?由此我再次推論:我們這些至今得蒙拯救,並從初次歸正到此刻所遇危險中得蒙保守的人,應當將榮耀歸給耶穌基督,藉著耶穌基督歸給上帝。「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我祈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這才是我們站立得住,並能持守信心與福音聖潔見證直到今日的真正原因。因此,我們必須藉著基督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我必不靠我的弓,我的刀也不能使我得勝。但你救了我們脫離敵人,使恨我們的人羞愧。我們終日因上帝誇耀,還要永遠稱謝你的名。」(詩篇 44:6-8)「祂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我們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哥林多後書 2:14;腓立比書 3:3)由此可見,無論在舊約還是新約,所有的榮耀都歸給主,既是為了我們能進入天堂的保守,也是為了我們稱義的生命。凡真正認識自己的人,都會樂意這樣做;儘管那些輕浮的人,以及那些不認識自己本性中極度邪惡的人,會向自己的網獻祭。但這種獻祭持續不了多久。死亡先生即將到來,他會讓他們看見現在所看不見的事,並會因他們沒有以主為依靠而將他們吞噬。因此,將你至今在信心中的靈魂得蒙保守的榮耀,歸給基督耶穌我們的主藉著祂的代求為你獲得的救恩吧。
- 那些已經藉著基督的血稱義的人,是否仍需要藉著祂的代求而得救呢?由此亦可推論:聖徒應當仰望祂,以獲得從現在直到離世之日,甚至直到審判之日所需要的救恩。我說,他們應當繼續仰望祂,以獲得救恩中尚未完成的部分;並且要滿懷信心地仰望,因為這救恩掌握在信實的手中。為了鼓勵你仰望並盼望救恩在榮耀中成全,讓我向你呈現幾件事:
(1.) 你救主最艱難、最糟糕的工作已經過去了;祂的流血工作,祂承擔你的罪與咒詛,祂暫時失去父神面光的痛苦,祂在受咒詛的木頭上受死——這是救贖工作中那最糟糕、最痛苦、最艱難、最困難的部分。然而,祂是甘心樂意地、歡喜地,且在你沒有請求的情況下完成了這一切;是的,祂在考慮到那些為之受死的人正處於悖逆與敵對祂的狀態下,依然這樣做了。
(2.) 也要考慮到,祂已經在你靈魂中開始了與上帝和好的工作,為此祂將祂的公義賜給你,將祂的聖靈放在你裡面,並開始使你那頑固如山石的心轉向祂,渴望祂,信靠祂,並以祂為樂。
(3.) 也要考慮到,你已經領受了祂愛的一些令人安慰的憑據,即感受到祂愛的甘甜,看見祂面上的光,並認識到祂在你跌倒時扶起你的大能,以及當陰間試圖徹底推翻你時,祂如何使你站立得住。
(4.) 你也可以考慮到,在祂手中剩餘的救恩工作,既是最容易的部分,也是最令人安慰的部分,且是將直接導向祂榮耀的部分,因此祂必會掛念。
(5.) 剩餘的部分在祂手中,比在你自己的手中更安全;祂有智慧、有能力、有信實,因此祂必會妥善管理我們救恩中尚缺的部分,直到完成為止。正是祂對你的愛,使祂「不信任你」;祂知道祂自己能最穩妥地將你帶入祂的國度,因此沒有將這工作留給你,哪怕是一小部分(約伯記 5:18;15:15)。
那麼,就活在盼望中吧,活在活潑的盼望中,因為基督既已從死裡復活,祂就活著為你代求,你必將收穫這雙重救恩的蒙福果效——這救恩已經成就,且正在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主為你作成。至此,我們已經論述了祂代求的益處,即祂能拯救到底。這引導我進入第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