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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論捨己 part02

論捨己(第 2 部分,共 2 部分)

A. 什麼是為義受苦

從第一點開始,即向你們展示什麼是為義受苦。這可以是被動的,也可以是主動的。

  1. 被動地,例如當任何人非出於自己的意願或同意而為義受苦時。伯利恆的小孩在血腥的希律手中受苦,他們為耶穌基督而死,或代替祂而死(馬太福音 2:16)。如果基督就是義,那麼這些孩子中的每一個都是為義而死;因為他們是因祂的緣故而死,被認為是祂本人。同樣,以色列那些與父母一同被殺,或因生養他們的父母的宗教信仰而受害的孩子,也是為義而死。關於那些在迦勒底人之地因同樣原因受苦的人,也可以這麼說。我也可以在此提到那些在愛爾蘭、皮埃蒙特、巴黎和其他地方的無辜嬰兒,他們被割斷喉嚨,頭被撞在牆上,僅僅是因為他們父母的宗教信仰。許多、許多人以這種方式為義受苦。他們的受苦既非出於他們的意願,也非出於他們的同意,但他們確實是為了宗教、為了義而受苦。正如過去發生過,未來也可能再次發生;因為如果人們仍可能為義受苦,那麼據我所知,在這種意義上,他們的孩子也可能受苦。

現在,雖然這不是我經文的主要內容,但在此說幾句話也不會有害。那些這樣受苦的孩子,雖然他們所經歷的並非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與同意,但他們仍可能被視為獻給主的祭物。他們的緣由是好的;這是為了宗教與義。他們的心並沒有反抗他們為之受苦的緣由;雖然他們是孩子,神能像對待施洗約翰那樣對待他們,使他們在瞬間因基督而歡喜跳躍;或者能藉由祂的恩典拯救他們,正如祂拯救祂其他被揀選的嬰兒一樣,從而接納他們,儘管他們無法理解祂;是的,為什麼他們不僅能得救,在某種意義上還能被稱為耶穌基督的殉道者,以及那些在世上為神的緣故受苦的人呢?神安慰拉結,關於她那些被希律因基督的緣故而殺害的孩子。

祂藉由這個應許叫她止住眼淚,說她的孩子將從敵人的地、從死亡中歸來。祂又說,你的孩子必回到自己的境界;我認為,如果這是在福音的意義上理解,那必然是指天上的基業。比較耶利米書 31:15-17 與馬太福音 2:18。

我想這不僅應為她和他們而提,也應安慰所有那些已經或可能讓他們的孩子這樣為義受苦的人。正如稍後將進一步說明的,這些事沒有一件不是在神的預定旨意之外發生的。祂安排了小孩的苦難,也安排了年長者的苦難。可以想見,神能預見祂的選民中哪些會在嬰兒時期死於暴力之手,正如祂能預見哪些會死於自然死亡一樣。祂有年紀幼小的聖徒,也有在尊榮或其他方面較小的聖徒,有時身體最小的肢體也會遭受暴力,正如頭或其他主要部分一樣。雖然我不希望再看到那些日子,但我想,看到那些已經為耶穌受苦的小孩,與他們子民的長老一起站在白袍中,在寶座前向羔羊歌唱,會令我感到欣慰。

  1. 主動地。但略過這一點,談談更直接打算討論的,即向你們展示誰是主動為義受苦的人。並且,

(1.) 是那些出於自己的意願與同意選擇為此受苦的人。所有能被稱為主動受苦的苦難,都必須出於意志的同意;當一個人將罪與苦難擺在面前,並選擇苦難而非罪時,這就是主動受苦。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希伯來書 11:25)。又說,他們不肯苟且得釋放,也就是說,不接受卑劣與不配的條件,「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35 節)。

事實上,沒有人能強迫一個基督徒以基督徒的身分受苦,除非他自己同意。所有基督徒都是出於意願與同意的受苦者。因此經上說,他們必須背起他們的十字架,這背起意味著意志的行動(馬太福音 10:38;16:24)。所以又說,「你們當負我的軛」,這也意味著意志的行動(11:29)。因此,這是我要向你們展示的第一件事。並非僅憑意志的行動就足以宣告一個人是為義受苦者;因為一個人可能因錯覺的力量和錯誤良心的權勢,而願意為世上最粗陋的觀點受苦。但我提出這一點是為了說明,為義的實際受苦也必須出於意志的同意——人的心必須在其中。

(2.) 這樣為義受苦的人,還必須有一個好的緣由。好的緣由是為義受苦的本質。什麼是好的緣由呢?誠然,它是神的真理,無論是作為聖經真理中所包含的全部,還是作為祂神聖話語中任何一部分所擺在我面前去相信或去行的。這可以被稱為一個人受苦的內容;或者,如在另一處所稱的,「公義的道理」(希伯來書 5:13)。它也可以被稱為純正教義的規範等等。因為沒有這話語,神真理的內容與性質就無法被知曉。彼拉多的問題「真理是什麼?」將永遠是一個問題。

對於那些尚未認識或不尊重「真理之道」(即公義的準則)的人,請參閱約翰福音 18:38。因此,你若想知道什麼是為公義受苦,務必確保你的立場站得住腳;切勿在真理之道的界限外跨出哪怕是一根頭髮的距離。同時,要謹慎,不可誤解或強行扭曲其中的任何內容。讓正直者的話語保持正直,不要為了迎合任何歪曲的觀念而將其扭曲。為了防止這種情況,請將這三句話作為你在此事上的指南:它們向人顯明他們的罪,以及如何與救主連結;它們吩咐人要聖潔謙卑;它們命令人要順服權柄。凡與這些相悖的,皆源於對公義準則的無知,或是對其本意的強解。

更具體地說,若你要為公義受苦,你必須堅守的「公義之道」(即你的立場),應分為兩部分:(1)它包含對道德公義的啟示;(2)它包含對福音公義的啟示。關於道德公義,人們很少僅僅為此受苦,因為這是世俗的公義,它在每個人的良心中都立足,甚至在自然之光中也有其見證。此外,沒有什麼能與之對抗,除非是那種連世人都羞於啟齒的——即不道德。這正是彼得所指的:「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會害你們呢?」(彼得前書 3:13)。如果你是追隨道德上的良善,確實如此。但若情況罕見,有人因你愛神並善待鄰舍而使你受苦,那你們是有福的。雖然我不認為使徒的結論僅止於此,但關於這些事,稍後再談。

因為一個人若在道德上是個好鄰舍;他餵飽飢餓的人,給赤身的人穿衣,慷慨地從錢包裡拿出錢來救濟窮人,並實踐他希望別人對他所做的事;如果僅止於此,而不涉及基督的名,他在世上幾乎不會有敵人。因為使人絆倒、成為冒犯之石的,並非律法,而是基督(以賽亞書 8:14-15;羅馬書 9:31-33)。

因此,神的話語中啟示了另一種公義——這種公義不像道德公義那樣對人的理性顯而易見,也不那麼契合人的理性。因此,這種公義使人在原則和實踐上變得公義,這對屬血氣的人來說是陌生的。所以,這被稱為對他們而言是愚拙的(哥林多前書 2:14)。又說:「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羅馬書 2:29)。這種公義也啟示在聖經中,但瞎眼的人看不見。這是聖靈在人心中的工作,因此被稱為聖靈的果子;而那作為源頭與豐盛的恩典,唯獨在基督裡才能找到(約翰福音 1:16;歌羅西書 1:19;提摩太前書 1:14)。這種公義被栽種在心中後,會引導人藉著神的話語去尋求另一種公義,這公義對屬血氣的人而言,同樣是不可見且陌生的。那公義正是耶穌基督的公義——這公義在於祂對父神律法的順服,祂是以公眾代表的身分被看待的——這公義是祂帶到世上的,不是為了祂自己(作為私人的身分),而是為了那些藉著信心投靠祂,以從祂那裡獲得永生的人(羅馬書 5:19;腓立比書 3:7-10)。

再者,這種藉著信心與基督裡所發現的公義連結,並被其吸引,又引導我進入另一種公義,即基督為所有跟隨者所設立的敬拜。這種敬拜建立在積極的誡命上,也就是建立在公義的話語上,即所謂基督的話、基督的教導等。

現在,分歧就在這基礎上開始了:神的人與世人之間。首先,藉著這內在的公義原則,我們開始看見並說:人按本性並非基督徒,無論他們自認為享有多少特權。凡是神所造的基督徒,都是從神而生,藉著從聖者所受的膏抹成為新造的人(雅各書 1:18;約翰福音 3:3,5;哥林多後書 5:17-18;1:21;約翰一書 2:20,24,27)。然而,屬肉體的人無法忍受聽這些,因為這將他們排除在天國之外。對此,基督徒堅持立場,並以神的話語作為支持。於是爭端開始,世人開始思索如何除掉這些麻煩的傢伙。但因為基督徒愛鄰舍,不願讓他們輕易地死在罪中,所以他們藉著推理、寫作、講道和福音神學書籍與他們爭辯,並堅持自己的立場。世人又對這些言論、講道和書籍感到憤怒,因為這些內容斷定他們是沒有悔改、沒有永生盼望的人。在這裡,屬肉體的世人又評判這些人是驕傲、任性、愛管閒事、好爭辯、自以為是,因此是無法忍受的人。基督徒依然繼續堅持自己的主張。於是,可憐的世人在最後關頭開始扭曲、顛倒福音信徒的話語;曲解、強解、拉扯並肢解它們,使它們說出信徒從未想過、更未曾意圖表達的意思。

他們就是這樣對待我們的主;因為無法接受祂的教義,他們開始曲解祂的話語,並像後來對待路德的著作一樣,稱之為冒犯、錯誤、叛逆,既反對神也反對凱撒,於是將祂掛在木頭上,希望藉此結束這一切。但這僅僅是開始;因為基督徒藉著福音的話語,進一步進行了責備。他還指責這個人憑藉自然能力所做的一切,試圖使自己從罪與死的律中解脫出來。他藉著神的話語定他的罪,因為他處於自然狀態,他也定罪他在那狀態下所做的一切,認為那絕不能討神的喜悅(羅馬書 14:23;希伯來書 11:6)。這使他更加憤怒;這等於奪走了他的神。這等於剝去了他的外衣,將他赤身露體地推到神面前。這使他徹底失控。他說,這些瘋狂的傢伙從不滿足,他們在我們的狀態上找茬;在我們的行為上,甚至我們最好的行為上找茬。他們責備我們是因為我們是罪人,即便我們改過,他們也找茬;他們說我們按本性不是基督徒,我們最好的行為也無法使我們成為基督徒。他們到底要我們做什麼?因此,他們重燃爭端;但基督徒無法袖手旁觀,除非他眼睜睜看著他們下地獄而一言不發。因為神的話語定罪人的公義,正如它定罪人的罪一樣;它並不定罪人與人之間的公義,因為在那裡它是良善且有益的(約伯記 35:6-8),但在神面前,為了拯救靈魂,它不過是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 64:6)。這位基督徒也不會讓這些屬肉體的人用詞彙的變更來欺騙自己;因為魔鬼,作為屬肉體之人在靈魂事務上的大管家,以及在他們為自己辯護時,會幫助他們使用詭計和藉口來逃避神話語的大能。教導他們將自然的本性稱為恩典,將自然能力的行為稱為聖靈恩典的操練,他還會壯膽讓他們將人的公義稱為基督的公義,並稱這是罪人在神面前得以從律法中稱義的依據。基督徒看穿了這些詭計,因對神真理的忠誠,並渴望鄰舍得救,他致力於揭露這種謬誤,並提出更好的條件讓這可憐的受造物去擁抱,並將靈魂託付於此;這些條件是新約所保證的,而自然人對此一無所知。但我說,基督徒所堅持的這些事,因對本性而言太過陌生,且與人最好的事物背道而馳,立刻被自然人判斷為寓言或愚拙(哥林多前書 2:14)。因此,他在這裡又找到了藉口來維持他與義人之間的爭鬥;對他進行誹謗,將他所不理解的事加在他身上;並指控他的教義有許多嚴重的問題。即:他認為人被造就是為了滅亡;人的公義不過是罪;人做壞事和做好事是一樣的;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相信和行事;聖潔不能討神的喜悅;犯罪是使恩典顯多的途徑。此外,他們說,他譴責好的動機,以及心中向神的一切善念;他拋棄了我們所擁有的良善,並要我們依賴一種我們絕不認可的公義來拯救我們。就這樣,世人與基督徒之間的爭端變得更加廣泛。但事情並未止步於此。

因為屬肉體的人有可能被神話語的力量和權能擊敗,在為自己和自己的事物辯護的論點上敗下陣來;並被迫同意基督徒對真理概念的說法。我並非指所有人。但裂痕依然存在;因為那人似乎除了對事物的概念之外,別無所有。因為雖然對事物的概念是神用來將恩典傳遞到心中的手段,但恩典並不總是伴隨著對事物的概念;神的話語往往僅停留在人的理解中,並留在那裡,沒有伴隨著能使其成為神拯救大能的恩典。現在,當靈魂處於這種狀態時,危險一如既往,因為心中產生了一種自以為處於得救狀態的自負——我說,這是一種自負,而非信心,它使人自高自大,而不是使靈魂以敬虔的方式依靠神藉著基督所賜的憐憫。這被稱為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話語;僅僅是話語,因為沒有伴隨著救贖的恩典(哥林多前書 4:19;8:1;帖撒羅尼迦前書 1:5)。

基督徒也看到了這一點,並說這太軟弱,不足以引導靈魂進入榮耀。事實上,他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他不希望他的鄰舍半途而廢。但這也無法被容忍;在這裡,帶著事物概念的自然人再次被冒犯;並對他的朋友發脾氣,因為他告訴他真理,並希望他能消化這真理,使它成為他永恆的生命。因此,他現在又開始爭吵,因為敵意尚未消除;他因此認為他是一個不仁慈的人,一個除了自己以外將所有人都定罪下地獄的人;至於他在事物上的獨特性,他將其視為夢想、狂熱、寓言式的怪念頭、虛假的啟示,以及錯誤判斷的結果。因為主在埃及和以色列之間設下了黑暗,使他們無法相合。但這還不是全部。

因為這些屬肉體的人有可能對事物的概念感到如此高興,以至於沉迷於某種對基督的敬拜,而這些真理的概念已被他們所接受。因為他們的愛仍然是屬肉體的,而且肉體在膨脹,喜歡排場和奢華,所以,為了顯示他們對即將敬拜的基督有多麼崇高的敬意,他們首先會認為祂的遺命(雖然是好的)是有缺陷的,不足以在所有具體事項上給予指導,使他們能按自己的滿足來執行祂那榮耀的教義。因為他們大喊,這裡、那裡、還有別處,都有所欠缺。他們說,這裡沒有提到那些我們認為在敬拜耶穌的人身上應該有的場所、服飾、姿勢、展示和外在的偉大。這裡缺少奢華的儀式、榮耀的裝飾、新潮的舉止,所有這些都是裝飾敬拜所必需的。

但現在,真正敬虔的人在看見這些事物的邪惡時,提出了他的反對意見,指出了錯誤,並認為它們是無益且虛空的(以賽亞書 29;馬太福音 15;馬可福音 7)。但他們又看見,他們所創造的事物正是人類發明的精華,是作為補充,用來彌補他們認為那位作為兒子在自己家中忠心的主所欠缺的部分。他們決心堅持自己的觀點,不願在這些如此值得稱讚、如此必要、如此方便、如此體面的事物上退讓半步;這些是被許多聰明、博學、虔誠、聖潔、受人尊敬的好人判斷為好的事物。不,如果僅此而已,敬虔的人還能應付;但他們對自己所發明的東西熱心過度,且精神如此狂熱,以至於強迫他人屈服,不容許任何拒絕順從的人活著並呼吸。這在法國、西班牙、德國、義大利和其他地方都已被證明太過真實;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在某些地方,針對神教會的迫害已經持續了數百年。

從關於這些事所說的,我總結如下:第一,人按本性處於忿怒和定罪的狀態(以弗所書 2:1-4;約翰福音 3:18)。第二,自然人憑藉其所有的自然能力,無法從這種被定罪的狀態中恢復過來(約翰福音 6:44;以弗所書 1:19-20)。第三,一個人可能對福音的事物有正確的概念,卻心中沒有恩典(哥林多前書 13:2-3)。第四,將人的發明添加到基督的制度中,並使它們具有同樣的強制性和必要性、同樣的權威和效力,是無用的,是不應順從的(以賽亞書 29:13;馬太福音 15:8-9;馬可福音 7:6-7)。

所以,說這些話的人說的是實話;因為聖經也是這麼說的。那麼,如果人們要我因為說這些話而受苦,這是一個值得受苦的好理由;因為它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之上的;而神的話語是所有真正教義的基礎和根基。因此,讓那些相信這裡所論述的,並在這種信仰中在鄰舍中間過著清醒和平生活的人,堅持他所領受的,並為他找到了真理而歡喜。如果有人因為他持守這些事而折磨或困擾他,他們是在折磨或困擾一個持守美好事物的人;他受苦於他們之手,是因為他的立場是好的。

這樣的人可以大膽地就此向聖經(他原則的基礎)以及神(那基礎的作者)提出申訴,如果他所持守的不是好的。他可以說:「主啊,我說過,人按本性處於定罪狀態,他們因此讓我受苦。主啊,我斷言,人憑藉其所有的自然能力,無法從這種被定罪的狀態中恢復過來,他們因此讓我受苦。主啊,我說過,自然人可能對福音有正確的概念,卻沒有其中的救贖恩典,他們因此讓我受苦。主啊,我無法同意將人的發明和教義與你的制度結合起來作為敬拜的事項,並強加在我的良心上,他們因此讓我受苦。主啊,我承認政府,為我的上級禱告,在鄰舍中安靜生活,給予每個人他們應得的,餵飽飢餓的人,給赤身的人穿衣,救濟受苦的人,並藉著我的信心和生活證明自己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然而我的鄰舍卻不肯放過我。誠然,我無法順從某些人要我順從的一切;但以理沒有,保羅也沒有;然而但以理說,他對王沒有做過任何傷害(但以理書 6:22),保羅說:『無論是猶太人的律法,是聖殿,還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使徒行傳 25:8)。

因為凡在神話語範圍內行事的人,不會傷害任何人,也不會對任何人造成正當的冒犯,儘管他不順從世上所有的敬拜方式和模式。如果這種申訴不伴隨著對那些恨我們之人的代求,也不會被判定為有害的。但我們略過這一點,進入第二件事。

(3)正如為公義受苦的人必須有好的立場,為公義受苦的人也必須有好的呼召。

一個人,即使他的立場是好的,也不應以不正當的方式讓自己陷入受苦;本性教導相反的道理,神的話語也是如此。為真理受苦應該謹慎地進行,並謹慎地執行。我知道有些人比其他人更關心這一點;傳道人因神的命令而成為更容易受攻擊的人,因為如果他不傳福音,就有禍了(哥林多前書 9:16)。因此,我說,他比其他基督徒更需要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然而,他也必須小心,因為基督對他說:「看哪,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 10:16;路加福音 10:3)。一個人沒有義務按他主的律法將自己送入敵人的口中。基督退避了;保羅藉著被人用筐子從城牆上縋下而逃脫了總督的手(哥林多後書 11:32-33)。基督也說過,如果他們在一個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另一個城裡去。如果他們不讓我在此傳道,我就帶上聖經離開。也許這是因為我必須在其他地方傳道。傳道人可以很快收拾行囊,帶著他的信仰,向另一群人提供他所認識的神(使徒行傳 13:44-47)。我認為,傳道人也不應與官員爭奪地位或時間。但讓他傾聽神藉著這種反對所要說的話。也許官員必須把你趕出這個地方,因為還有另一個地方的靈魂需要藉著你今天的講道而歸正或得到幫助。我們在凡事上也要表現出我們所宣稱的那種人,即溫柔、謙和,不爭競,並以我們的主和先知弟兄們為榜樣。

但我在此不敢對傳道人給予指導;但我將簡要地談談我認為什麼足以成為一個人為公義受苦的呼召。

第一,每個基督徒都受神的話語約束,要持守或堅持他的信仰告白,並將聖潔敬虔的生活與那告白結合起來;因為他信仰的使徒和大祭司不是別人,正是基督耶穌(希伯來書 3:1;10:23)。這由基督親自表達為:讓你們的光照在人前(馬太福音 5:16)。沒有人點燈是為了放在斗底下的。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路加福音 12:35)。保羅也吩咐腓立比人要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立比書 2:16)。

更具體地說,這意味著我們不應向任何人隱藏我們對基督的信心,而應藉著生活將其顯明出來;因為我們這樣管理的信仰告白,是主的徽章和制服,藉此我們與其他人區分開來。所以,如果我在宣揚基督真理的同時,並以使我的信仰告白更顯明的方式生活,因而成為受苦者,我的呼召就是好的,我在神和我的信仰告白中可以大膽。這正是彼得所指的:「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 3:14-15)。這裡有一個呼召,不是去干涉別人,而是專注於我們自己的事;走在我們的基督徒道路上,並以一切善行來裝飾它;如果有人要干涉我,並問我心中盼望的緣由,我就以溫柔和敬畏的心回答他,無論隨後發生什麼。這正是彼得自己在三次否認主時應該做的。

原因是,基督教是如此無害的事物,即使公開宣揚,也不會傷害任何人。我相信基督會拯救我;這對我的鄰舍有什麼傷害?我愛基督,因為祂會拯救我;這對任何人有什麼傷害?我會為此按照祂吩咐我的去敬拜基督;這對任何人有什麼傷害?我也會告訴我的鄰舍,我的基督是多麼慈愛,祂願意像善待我一樣善待他們;這對王國的統治者有什麼傷害?但如果有人因此折磨我,我的立場是好的,我堅持信仰告白的呼召也是好的。

第二,有時為公義受苦的呼召來自於必要的聲音。也就是說,要麼是因為我的沉默,真理就會倒地;要麼是因為我的退縮,其他人的靈魂就會陷入危險。我說,這是一個即使藉著必要的聲音也要受苦的呼召。情況可能是神的道路被踐踏;是的,祂的話語、道路、名聲、子民,以及一切。歌利亞就是這樣做了好幾天(撒母耳記上 17章),並誇耀他的行為;以色列中竟然沒有一個人敢回答他一句話。現在大衛的心被激動了,他願意將生命置之度外,給這個人一個回答;他看見了理由——必要性給了他一個呼召。難道沒有理由嗎?他說,真理躺在地上流血,卻沒有一個有心志的人去制止這個大膽的褻瀆者?我要去與他爭戰;我要將生命置之度外;如果我死,就死吧。

還要考慮但以理在禁令發出時所做的事,該禁令禁止在三十天內向除王以外的任何神或人祈求。那時,以色列中也沒有一個人敢吭聲(但以理書 6:7)。現在,必要性在街上行走,呼喊著:誰是屬主的?誰是……?但以理回答說:我是。他打開窗戶,像往常一樣,一日三次面向耶路撒冷禱告(第10節)。他聽到了這必要的聲音,將生命置之度外,並順從了它,冒著被獅子撕碎的危險。

這與那三個孩子的情況很像;因為當那金像被立起,並命令人敬拜時,據我們所知,沒有一個人敢在敬拜的標誌(跪拜)出現時站直。只有那三個孩子不肯跪拜:必須有人表明天上有一位神,且神聖的敬拜唯獨歸於祂(但以理書 3:10-12)。但他們為此冒著被扔進烈火窯中燒成灰燼的危險。但必要性在溫柔的良心中有著響亮而尖銳的聲音:這聲音會喚醒嫉妒,並為天上神的名、事業、道路和子民點燃燃燒的火。

第三,有時為公義受苦的呼召來自於護理的聲音。也就是說,當藉著護理,我因我的信仰告白而被交在神和祂真理的敵人手中時;那麼我就被呼召為此受苦,受神所允許他們加在我身上的一切。為了使我在這件事上的道路更加清晰,我將帶著一兩個警告來表達我要說的話。1. 你必須小心,你被護理交出的那個地方,你的呼召必須是好的。2. 你還必須小心,當你在那裡時,除了善事之外,不要忙於其他任何事。3. 你還必須小心,在那裡停留的時間,不要超過你能在那裡行善或領受善的時間。4. 到目前為止,一個人是在他的職責道路上,因此可以斷定,他現在所處的神的護理,是包含憐憫和救贖的,無論它目前給他帶來了什麼。

基督耶穌,我們的主,雖然祂的死是註定的,且是絕對必要的,這也是祂來到世上的主要原因,但祂選擇在職責的道路上被捕,而不是以任何其他方式或在任何其他地方。因此,當時候到了,祂帶著幾個門徒,去了一個園子,一個隱蔽的地方禱告;禱告完畢,祂讓門徒警醒,自己則去禱告。於是祂禱告了一次;祂禱告了兩次;祂禱告了三次:祂也給了門徒很好的教導。現在,看哪,當祂在這裡,在職責的道路上,忙於向神禱告,並給跟隨者良好的教導時,猶大和一群帶著刀棒武器的人來捉拿祂;祂以完全的溫柔順服了這種護理,因為祂知道藉此祂有一個受苦的呼召(馬太福音 26:36-47)。

以這種方式,使徒們也被呼召去受苦,甚至當他們在職責的道路上時。是的,神吩咐他們去聖殿傳道,並在那裡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使徒行傳 4:1-3;5:20-26)。

我們若在職責的道路上,在神呼召我們去的地方並從事祂呼召我們的工作,無論那工作是宗教的還是世俗的,我們都可以毫無恐懼地將結果交給神,因為祂唯獨行奇事。祂若不讓一隻麻雀掉在地上而不經祂的護理,就不會讓我們的頭髮掉落而不經祂的命令(路加福音 12:6-7)。既然祂讓我們參與祂的工作(如果祂呼召我們去做),我們就可以期待祂會管理,並支持我們;要麼藉著恢復我們以前的自由和對祂的事奉來給我們一個好的解救,要麼藉著將我們從這個世界帶走,去到那些在祭壇下呼喊「聖潔真實的主啊,你要等到幾時」的人那裡:當我們到達那裡時,我們也不會後悔我們在這裡為祂受苦。哦!受苦中的聖徒是多麼少想到那將賜給他們的袍子、冠冕、豎琴和兒子;以及當他們來到錫安山時將擁有的東西(啟示錄 6:11;14:1-7)。

第四,有時為公義受苦的呼召來自於神聖靈在心中直接而強大的衝動。我說,這是有時,但只是有時;因為這不是神通常的方式,也不是祂的許多僕人都以這種方式被呼召為公義受苦。摩西在多次帶著神的信息去見法老時,就是這樣被呼召受苦的。並且「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希伯來書 11:25-27)。

保羅就是這樣被呼召受苦的,他順服了,去了,並按照神的旨意完成了那項工作。這種呼召保羅稱為捆綁,或在靈裡被捆綁,因為聖靈對他下達了這樣的命令,使他無論如何都無法擺脫其力量的控制。「現在,看哪,」他說,「我往耶路撒冷去,心被聖靈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使徒行傳 20:22)。因為正如我所說,處於這種呼召之下的人,靈裡有捆綁,這捆綁將他帶到他必須為神作見證的地方;如果他像保羅一樣甘心順服並前往,他必有神非凡的同在。看看他有什麼樣的同在;因為在敵人對他進行第二次攻擊後,甚至「當夜,主站在他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使徒行傳 23:11)。神就是這樣在祂子民為祂服務時遇見他們,當祂大聲呼召他們為祂做偉大的服務時。我說,這種呼召的力量是巨大的,普通精神的人必須讓位,並將這樣被捆綁的人交給那樣捆綁他的神。他們所能提供的幫助就是用禱告跟隨他,而不是評判他、使他憂傷,或在他面前設置絆腳石。不;他們不可哭泣哀傷,以致使他難過(使徒行傳 21:12-14)。

他的朋友可能會向他暗示他目前的使命將會面臨什麼,就像亞迦布藉著聖靈對保羅所做的那樣,當他拿著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向他展示他的敵人將如何對待他時。他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這樣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的手裡」(使徒行傳 21)。但如果這個呼召確實臨到一個人,所有的悲傷在他面前都變成了喜樂;因為他不僅準備好被捆綁,也準備好為主的耶穌的名死在耶路撒冷(使徒行傳 21:13)。

也可以舉出近代為公義受苦的非凡呼召的例子。因為在最初三百年的迫害中,許多人當沒人知道他們是誰時,會大膽地走到敵人面前,說出他們是誰,並為他們所宣稱的信仰受死。我也記得那位婦女,當她的朋友們先去受苦時,她是多麼氣喘吁吁地跑著跟在後面,生怕自己來不及為耶穌基督受苦。但我會給你一個近代,甚至在伊莉莎白女王統治初期,一個赫特福德郡人的例子,他走到了……

羅馬,為上帝作見證,反對那地方的邪惡。當這人抵達那裡,並說明他為何而來時,他們便將他逮捕並判處死刑,即以異端罪名將他火刑處死。他被要求從監獄騎著一頭驢前往刑場,臉朝著驢尾,並被剝去上衣,露出肩膀到腰部,以便在前往刑場的路上,劊子手能不斷地將燃燒的火把刺向他的兩側;但他絲毫不懼,反而向民眾發出勸勉,呼籲他們遠離罪惡與偶像崇拜;他甚至伸手抓住那些火把,將它們按在自己的兩側,以表明他對他們所能施加的最惡劣手段是何等蔑視。此外,當他來到刑場時,他受盡了殘酷的折磨,卻始終保持著超然的心境,並懷著對上帝真理熾熱的熱忱,在還能說話時不斷地對他們作見證;以至於他的敵人感到驚駭,驚呼若非有魔鬼的幫助,他絕不可能承受這樣的苦難。我現在忘記了他的名字,但你可以在《殉道史》(Acts and Monuments)第三卷第 1022 頁找到關於他的完整故事。但我們暫且略過此事,進入我們的第二個要點,即:

什麼是為義受苦

要說明一個人何時不僅僅是為義受苦,更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

為義受苦,必須從迫害者或受迫害者的意圖來考量。對於迫害者而言,無論受苦者所受的是什麼,只要他是因為認為該人擁有或宣稱某種「善」而折磨他,他就是使那人為義受苦。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個沒有恩典的人,不僅可能為義受苦,也可能「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但我所指的並非此類,因為經文與此無關。

因此,現在要討論的是:當一個人可以被說成是基於宗教考量,出於對上帝真理中所發現之「善」的愛,或為了那種「善」而受苦,或者因為他的心已經與他所宣稱的真理之善結合並委身於它時,這才是為義受苦。並非上帝的真理中有任何不好的東西,而是人可能宣稱真理,卻不是為了真理本身的良善,而是出於遙遠的動機。猶大宣稱真理,不是出於對真理的愛,而是出於對錢囊和其中錢財的愛。人們可能為了妻子、為了生意、為了友誼,或者因為在某個時間或地點,宣稱信仰是一種時尚而為之。我真希望沒有理由說這些話。然而,這些人中沒有一個是為了真理本身而宣稱真理的,也沒有一個是出於對真理的愛而宣稱的;他們即使作為信徒受苦,無論時間多長、程度多深、處境多麼悲慘,在上帝眼中也不會被算作是為義受苦的人;也就是說,他們並非出於對公義無偽的愛。因此,為了向你們展示誰才算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我將提出並討論幾點。

  1. 那麼,凡在使徒的意義上,為行善或為義受苦的人,除了罪以外,不與任何事物對抗。他與罪惡相爭,直抵流血的地步(希伯來書 12:3,4)。罪是他憤慨的對象,因為它是上帝及其在世上公義事業的敵人。我說,罪是這樣的人所挑選出來的對手,是他心志所針對的目標。正確地受苦,並且在受苦中我的靈只針對上帝的敵人——罪(教義上的罪、敬拜中的罪、生活中的罪、言談中的罪)——這是一件罕見的事。因此,凡為義受苦的人,早在來到十字架前,就已經選定罪惡並追擊它至死。唉,正是罪以及他對罪的恨惡,使他陷入了這種境地。他在與世上的罪或公共敬拜中的罪衝突之前,就已經先在家中、在自己的心裡與罪決裂了。因為一個若任由內心的罪自由不受約束的人,無論他受多少苦,他都不算是為義受苦。原因在於,正如彼得後書 2:8 所言,一個公義的靈魂對那最容易玷污它的罪有最強烈的反感,大衛稱之為「我自己的罪孽」,即住在自己肉體中的罪。他說:「我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遠離我自己的罪。」怕火的人最關心的是自己煙囪裡燃燒的火;他們對那些最先可能燒毀自己房屋的東西,有著最警惕的目光。

凡為義受苦的人,也是因為他不願罪惡沾染上帝的敬拜;事實上,這往往是敬虔之人受苦的原因。他們不願參與那些將罪惡傳統與上帝所設立的敬拜混雜在一起的敬拜,因為他們知道上帝對祂的敬拜是忌邪的;祂已嚴格吩咐一切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的樣式來做。他也知道,上帝不會與那些不尊重基督聖約規則的敬拜和敬拜者同在。他也反對當他站在上帝面前時,容易沾染自己的罪。他說:「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耶和華啊。」這樣的人如果可能,也會選擇參與敬拜的實踐部分,因為他知道真誠地處理聖潔的事物,是遠離罪惡的最佳途徑。他也選擇與那些在反對罪惡上與他志同道合的聖徒在一起;因為他知道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因此,你們這些已經或可能被呼召為信仰受苦的人,要謹慎:如果你們不對抗罪惡,如果對罪惡的報復不是你們受苦的原因,你們就不能被稱為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因此,要小心,不要讓其他動機成為你受苦的誘因。一個人可能為了保全財產而受苦;也有為了名聲和讚譽而受苦的;有為了不願隨波逐流而受苦的;有出於肉體的剛硬;有出於對迫害者的仇恨和不屑屈服;有出於對輕蔑和民眾責難的恐懼等等。這些都可能是導致受苦狀態的動機和論據,並確實可能成為一個人身陷囹圄的理由;儘管他同時在大聲疾呼反對教皇制、迷信、偶像崇拜,以及伴隨世俗宗教常見模式的錯誤。我並非指控任何人,彷彿我知道誰有這種情況;但我提出這些可能性,是因為我希望受苦者要小心自己;要警醒禱告,因為一個人若不聖潔、不能禱告、不能警醒、不能為了對公義的愛而捨己,就不可能在這裡保持正直。我之前說過,現在還要再說一遍,在心中徹底反對罪惡是一件罕見的事。

  1. 你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嗎?那麼這是因為你希望公義在世上得到推廣、建立和確立;同時,你也為罪惡在人身上、在事物上以及在你身上所佔的優勢而感到憂傷。「我見那些強暴的人,」大衛說,「就甚憂傷,因為他們不守你的話」(詩篇 119:158)。又說,這些人是為在眾人中間所行可憎之事而哀哭的人(以西結書 9:4)。關於宗教的談論很多,為宗教辯護的也很多,即關於這條路或那條路的儀式。但若我選擇敬虔,是為了讓我能擁有聖潔,並選擇那最能使我擁有聖潔的宗教,如果我為此受苦,我就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因此,你這可能為義受苦的人,要這樣對你的靈魂說:我靈魂最深處的情況如何?那裡有什麼?有什麼設計、渴望和追求?我為什麼禱告?為什麼閱讀?為什麼聽道?為什麼頻繁出入為敬拜而設立的地方和條例?是因為我愛聖潔嗎?是因為我想推廣公義,因為我愛看敬虔在他人身上彰顯,並且因為我想在自己身上感受到更多它的能力嗎?如果是這樣,而你又為你的信仰受苦,那麼你不僅是為義受苦,更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你這樣實踐,是因為你想學習行外在的公義,並因為你想激勵他人也這樣做嗎?你是否通過尋找機會行公義,來向他人展示你多麼愛公義?情況如何,你對你的狗、對你的敵人、對你的豬,還是對窮人表現出更多的憐憫?你曾給誰赤身露體的人穿上衣服?你曾餵飽誰飢餓的肚子?你是否以被欺騙和愚弄為樂?當你被冤枉、誹謗、虐待時,你是否甘願平靜地坐下來承受損失,彷彿你不知道一樣,這一切僅僅是因為你不願意讓那些口出惡言的人因你的緣故而毀謗和責難宗教(哥林多前書 6:7)?

愛公義的人會這樣做,是的,並且是作為向上帝而做,出於對他所宣稱的上帝之道的溫柔。而那些認為當他受苦時,他是在為義受苦,卻在生活中缺乏道德良善,沒有心去忍受、承擔、包容和忽略在家中敵人之間的傷害的人,是自欺的。

有些經文在某些信徒中似乎已經過時了,特別是那些呼籲實際的聖潔和為上帝捨己的經文;但在審判之日,人們會發現,只有那些「熱心為善」的人才是祂特殊的子民(提多書 2:14)。上帝幫助我們,現在要說服信徒達到消極的聖潔,即不做壞事,已經很難了;然而,這本身遠遠不足以讓人被發現擁有實踐性的良善。

但這就是那個人,當他為義受苦時,他以一切合法手段,根據上帝賦予他的能力,致力於在世上推廣、建立和確立公義;我說,這就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的人,他為此而受苦;我確信,道德生活若與對上帝聖靈之事的信仰宣稱相結合,對於在世上推廣公義是絕對必要的。因此,彼得告訴那些為義受苦的人,他們必須有「無虧的良心」——對上帝、對人、對朋友、對敵人都要有良好的良心(彼得前書 3:14-16;使徒行傳 24:16;23:1)。他們必須在凡事上有良好的良心,願意、準備好、渴望在這個世界上誠實、敬虔、公義地生活,否則,儘管他們可能為天下最好的教義受苦,卻不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希伯來書 13:18)。因此,

  1. 你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嗎?那麼你的目標就是罪的滅亡。這取決於前面所說的;因為凡與罪爭戰、尋求推廣公義的人,他就是設計罪的滅亡。「不要,」保羅對受苦的羅馬人說,「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 12:21)。以善勝惡是一項艱鉅的任務。用言語咒罵、大聲疾呼、祈求國王、議會和當權者去鎮壓它,這比我努力以善勝惡、以行善勝惡要容易得多。在你的善能走出門外去克服外面的惡之前,必須先在家中以善勝惡。

亞伯拉罕以善勝惡,當他平息了羅得及其牧人之間的不滿,允許他們在上帝賜給他最好的土地上放牧牲畜時(創世記 13:7,8)。

大衛以善勝惡,當他拯救了落入他手中的血腥敵人的性命時;也當他為那些一心只想毀滅他的人遭遇不幸而感到悲傷時。「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使我的靈魂孤苦。至於我,當他們有病的時候,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我行為謙卑,如同他是我朋友,是我弟兄;我屈身悲哀,如同為母親哀痛。」這就是以善勝惡(詩篇 35:12-14)。

約伯論到他的敵人時說,當惡事臨到他時,他並不歡喜;「我沒有,」他說,「容我的口犯罪,咒詛他的靈魂。」他的意思是,他做了完全相反的事,從而以善勝惡(約伯記 31:29,30)。

以利沙以善勝惡,當他接待那些來取他性命的人,將他們帶到可以款待、安慰他們的地方,並讓他們平安回到主人那裡時(列王紀下 6:19-23)。

新約也充滿了這一點,無論是在勸勉還是在榜樣上。在勸勉中說,不要以惡報惡,而要以善勝惡(箴言 24:29)。「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愛你們的仇敵,為那咒詛你們的祝福,善待恨你們的人,並為那凌辱你們、迫害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 5:39-45)。「迫害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馬書 12:14)。「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得前書 3:9;羅馬書 12:14)。這就是公義——這些就是公義的途徑。正如這些被作為誡命提出來一樣,它們也被原始教會中極其敬虔的人在實踐中遵循。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作了愚拙人,」保羅說,「我們受藐視,我們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迫害,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哥林多前書 4:10-13)。這就是以善勝惡,凡選擇了教導這些事的宗教,並因為它如此教導而愛這宗教的人;如果他為此受苦,他就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

  1. 凡為義受苦的人,無論走到哪裡,都會帶著公義。敵人也好,你的苦難也好,都不能從你身上奪走公義。公義必須是你的同室、你的床伴、你的同行者:沒有它,你將會感到如此陌生,彷彿無法生存(詩篇 26, 25:21)。

保羅在受苦時,希望公義與他同在,因為它必須成為他的護衛者;是的,它本身就是他的盔甲(哥林多後書 6:7)。約伯說得極好:「我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我為瞎子的眼,瘸子的腳。我為窮乏人的父」(約伯記 29:11-16)。「首領,」大衛也說,「坐著妄論我,你僕人卻思想你的律例」(詩篇 119:23)。一個愛公義的人,就像亞伯拉罕對待撒拉一樣,無論走到哪裡都帶著它,儘管他因此面臨生命危險。公義!它是基督徒唯一的密友。它是他衡量事物的標準,是他諮詢的對象,關於他在世上所做或將要做的事。「你的法度,」大衛也說,「是我所喜樂的,是我的謀士」(詩篇 119:24)。

大衛!他是那個時代的受苦之人;但在他所到的所有地方,他都有公義、律法和敬虔的實踐與他同在。作為一個人、一個聖徒、一個國王,它是他的謀士。我敢說,對於那個因人的暴力和憤怒而讓公義被撕裂,並像大衛丟棄掃羅的盔甲那樣將它丟棄,以便保全自己的人來說,他對公義並沒有多大的愛,對為義受苦的十字架也沒有多大的愛。「我持定我的公義,」約伯說,「必不放鬆;在我的日子,我的心必不責備我」(約伯記 27:6)。什麼?放棄公義!一位公義的主!一句公義的話!一個公義的宣稱!一種公義的生活!只為了保全性命:主啊,禁止我,也禁止所有被祂算為配得被稱為祂名下的人這樣做。讓我們把它從床榻帶到十字架,然後它將從那裡帶我們走向冠冕。讓它成為我們進入監獄和死亡的同伴,這樣我們就會表明我們是公義的愛好者,我們選擇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

  1. 你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嗎?那麼,你的公義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因你的苦難而增加了。公義在苦難中生長得最好,越受苦,人就越聖潔;越受迫害,人就越發光(使徒行傳 6:15)。監獄是熔爐,你的恩典是銀子和金子;因此,正如銀子和金子經過火的提煉,從而更能顯出其天然的光澤一樣,擁有並愛公義、並為其受苦的基督徒,也因他的苦難而得到提煉,變得更公義、更像基督、更敬虔(撒迦利亞書 13:9)。有些人,確實,當他們來到那裡時,證明是鉛、鐵、錫,充其量只是銀子的渣滓;因此除了留在那裡被消耗,並在他們若能從那裡出來時,帶上鄰居口中和判決下「被棄的銀子」的標記外,別無用處(以西結書 22:18-22;耶利米書 6:28-30)。但約伯說,當我被試煉,「我必如精金」(約伯記 23:10)。

當掃羅向大衛投擲第一支標槍時,這使他在各事上行事謹慎。但當他將憤怒升級為奪取他性命的陰謀時,大衛表現得更加謹慎(撒母耳記上 18:10-30)。人對公義道路的憤怒和狂暴越熱烈,那些愛公義的人在其中就成長得越快。因為他們關心它,不是為了隱藏它,而是為了讓它閃耀;不是為了熄滅它,而是為了擴大它,並在它所有的特徵和所有優美的比例中展示它的卓越。現在,這樣的人會為自己的腳修直路徑,「使瘸子不致歪腳」(希伯來書 12:13)。現在,他通過慈善、捨己、溫柔、謙和、恆久忍耐、耐心、愛仇敵以及善待恨我們的人,向所有人展示什麼是信心;現在他行走在高處。是的,現在他絕不容許像過去那樣邋遢的言行進入他的門戶。現在是聖誕節,現在是受苦的時候,現在我們必須天天守聖日。原因是,一個人當他為基督受苦時,就像在舞台上一樣,被放在山上,為上帝在世上扮演一個角色。你知道,當人們要在舞台上扮演角色時,他們會認為自己,如果可能的話,更要謹慎;這是為了他們主人的榮譽、他們藝術的榮譽以及他們自己的榮譽。因為那時每個人的眼睛都盯著他們,他們張大嘴巴盯著看(詩篇 22:17)。在這裡跌倒就像在其他地方摔倒一樣糟糕。此外,現在上帝親自注視著。是的,祂發笑,因為看到良好的行為伴隨著對無辜者的試煉而感到高興。

(1.) 凡為義受苦的人,是為他的良善而受苦,他現在必須通過行為和方式來努力說服世界,他就是這樣的人。(2.) 凡為義受苦的人,有許多軟弱的人需要通過他在十字架下的甜美舉止來堅固,因此他需要在美德上超越。(3.) 他也必須通過行善來堵住無知愚昧人的口,他需要在所有的行動中謹慎小心。(4.) 他將在耶穌基督顯現時,與他的主和同伴一起成為審判者,並通過他在苦難中的信心和耐心來定世界的罪;他自己需要聖潔。因此,這才是為義受苦的合適標誌(哥林多前書 6:1-5;希伯來書 11:7;帖撒羅尼迦後書 1:5,6;彼得前書 4:3-5)。

  1. 凡不僅為義,而且「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的人,不會為了世上所有的安逸和快樂,而交換他的事業,即使他因此身陷囹圄。古代那些為義受苦的人,在被鋸死之前就受過試探(希伯來書 11)。試探,也就是說,被誘惑離開他們目前的苦難,將他們的信心和信仰留在鎖鏈中。用晉升、安逸、友誼、人的恩寵的應許來試探。正如魔鬼對基督所說的那樣,古代的迫害者也習慣對受苦者做出巨大的應許,如果他們願意俯伏敬拜。但這就像他們在說:屠夫,放棄你的公義和無虧的良心吧,你就會得到世界的友誼。因為除了他自己的同意,沒有辦法殺死一個人的公義。這一點,約伯的妻子非常清楚,因此她試探他對自己的正直下手(約伯記 2:9)。

魔鬼和世人除非通過你自己的手,否則無法殺死你的公義或對它的愛;也無法在沒有你自己的行動下將它與你分開。凡真正為了義的緣故,或出於對它的愛而受苦的人,也不會被誘惑用它去交換世上所有的財富。看到一個為義受苦的人,在恢復到他以前的地位時,而他為之受苦的公義卻仍然鎖在鐵鏈下,暴露在世界的蔑視、輕蔑、責難中,並被踐踏在人的腳下,這是一幅悲慘的景象。「對我來說,」保羅說,「死比任何人使我所誇的落空更好。」對於那個人來說,如果他從未認識公義的道路,比他認識了之後,又轉離傳給他的聖潔誡命,要好上一百倍。

在迫害中,爭戰是為了公義;也就是說,它是要被建立起來,還是要被推倒。受苦者是為了建立,而迫害者是為了推倒。就這樣,他們爭奪主權。現在,如果一個人堅持他的公義,並持守他美好的信仰,那麼公義就被建立起來了;只要他堅持,它就不能被推倒。因此,只要一個人被說成是得勝的;他確實得勝了,即使他因信仰而被殺。但如果他退縮、讓步、屈服、撤回,或拒絕再承認他所宣稱並使自己陷入苦難的那件好事;那麼他就背叛了他的事業、他的信仰、他的良心、他的公義、他的靈魂以及一切;因為他已經把他的信仰交出去,在自己面前被謀殺了:義人在惡人面前跌倒,好像渾濁之泉,弄髒之井(箴言 25:26)。但我希望,愛公義並為義受苦的人不會這樣做。我並不是說一個人不會在這裡失足,像彼得、奧利金、耶柔米、克蘭麥、貝恩漢姆、奧米斯和其他好人一樣;但如果他是正確的那種人,一個真正的公義愛好者,他會回轉,並以敬虔的方式為這種不敬虔的行為對自己進行報復。

  1. 凡不僅為義,而且「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的人,不會對自己的觀念如此執著,以至於輕視或忽略鄰居身上的良善。但他愛公義,無論他在哪裡發現它,即使是在打擊他的人身上(詩篇 141:5)。是的,他會承認並認可它是世界上唯一具有美麗和榮耀的事物。這樣的人所有的喜樂都在地上尊貴的人身上。因此,我區分了為觀點受苦和為公義受苦;正如我區分了為公義受苦和「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一樣。

如果公義、上帝的印記、神聖的權威沒有在我所持守的事物上發現,就讓人在公義的名義下永遠不要為它受苦。如果罪、迷信、偶像崇拜、對基督智慧以及祂話語權威和完美的貶損,沒有在我不認同的敬拜中發現,也沒有與之結合,就讓我永遠不要開口反對它。我寧願與一個沒有真正恩典的義人為伍,也不願與一個沒有公義的信徒為伍。關於那個年輕人,雖然他離開了基督,但據說他看著他並愛他(馬可福音 10:17-22)。但並沒有說他愛過猶大。我知道,一個好人為之受苦的公義,在那時並沒有被世界所擁抱,因為那時它處於陰影之下。但世界上仍然有公義,無論我在哪裡看到它,它在我心中都受到高度尊重。大衛承認他的一些敵人比他承認的一些僕人更公義(撒母耳記下 4:9-11;3:31-35)。將公義作為公義,放在我情感的頂端,是一件勇敢的事。基督之所以被喜樂油膏抹勝過他的同伴,是因為他愛公義,恨惡罪惡勝過他們(希伯來書 1:9)。對公義的愛源於金色的恩典,這就是,也只有這才是,能使一個人有能力在我們的意義上為義受苦的原因。

  1. 凡不僅為義,而且「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的人,會確保他的苦難以優雅的言語和行動來管理,以至於當他死後,它仍然活著;是的,如果公義興旺,即使是通過他的損失,他也會感到高興。因此保羅說,他在苦難中喜樂(歌羅西書 1:24);即因為其他人因此得到了好處。並且他說:「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腓立比書 2:17)。但為什麼為此喜樂呢?嗯,因為雖然他的苦難使他的肉體痛苦,但它們卻使他人得到刷新、安慰和穩定。這也是使他與教會中的假弟兄爭執的原因;即「為了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拉太書 2:5)。

當一個人為了公義,為了上帝教會的益處,冒著失去他所有和所是的風險時;那個人,如果他按照規則管理自己,如果他為此受苦,他不僅是為義受苦,也是「為了義的緣故」而受苦。「我凡事忍耐,」保羅說,「是為選民,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提摩太後書 2:10)。這裡有愛,你會說,是對人的愛;我也會說,是對事物的愛;對世上所啟示的上帝所有的公義的愛,以便所有的選民都能通過基督耶穌享受它們,得到永遠的安慰和榮耀。因為「我們受患難,」他說,「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救恩;這救恩是藉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難,叫你們能忍受的。我們得安慰,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救恩」(哥林多後書 1:6)。

一個人的目的和設計,如果那是為了推廣公義,並且他使用合法的手段來實現它,就會被上帝通過基督極大地接納;這是一個他是公義愛好者的標誌;並且如果他為此受苦,他不僅僅是在事實層面上為行善受苦,也是因為他對所做之善事的愛,以及為了它的緣故而受苦。

我現在已經講完了關於律法和聖約的第一個要點;我們說過,這要理解為文中提到的上帝的旨意:「叫那些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也就是照祂的律法和聖約。現在我們已經說明了照此受苦是什麼意思;我們來到另一件事,即:

上帝的旨意意味著祂的命令與安排

第二,藉著上帝的旨意,我們也理解祂的命令與安排。因為上帝的旨意既是主動的,用來處置祂的子民,也是規範性的,用來向我們展示我們的義務。因此,凡為義受苦的人,正如他為事實上的善而受苦,正如他以適合他所受苦之真理的方式為善而受苦;這樣受苦的人,就是按照上帝的命令與安排而受苦。那麼,這就是接下來要討論的事情,即:

上帝是世上對抗敵基督之戰役的偉大安排者。因此,那場戰役被稱為「全能上帝大日子的爭戰」(啟示錄 16:14)。不是敵人想要什麼,也不是他們決心做什麼,而是上帝想要什麼,上帝指定什麼;這才必成就。基督在說這話時教導了這個教義:「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忘記。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路加福音 12:6,7)。他在前面的經文中談到了殺戮,並吩咐他們不要為此害怕。「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但我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

你們當懼怕的,是那殺了身體以後,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要懼怕他。」接著,他引導他們去思考:神的旨意掌管並安排祂的子民所受的苦難;同時也向他們宣告他們為何受苦、該如何受苦,說:「五隻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等等。

此外,在以賽亞書 8:9-10 和 2:12-13 中,你們也同樣看到了這些內容。但我們不必停留在證明上,而要繼續進行論證。

法老說他要,啊,他確實想,但他連以色列人的一根線、一塊布都碰不了,因為神的旨意在那件事上與他作對。掃羅說他要捉拿大衛,為此要在猶大的千軍萬馬中搜尋他;但大衛是為另一個目的而預定的,因此掃羅註定要落空(撒上 23:25)。拉伯沙基說他從亞述來到耶路撒冷,要使「猶大人吃自己的糞,喝自己的尿」(賽 36:12)。但神說他連一支箭都不能射入城中。結果正如神所說的(賽 37:33;王下 18;代下 28)。耶利米和巴錄的仇敵想要殺他們,卻不能,因為神隱藏了他們。猶太人有多少次想要毀滅耶穌基督,卻連祂的一根頭髮都碰不了,直到祂的時候到了。

那些發咒起誓,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的人,被迫背棄誓言,因為神的旨意還不到保羅死的時候(徒 23:12)。因此,在陰雲密布的黑暗日子裡,神的教會應當深思這一點。「祂的聖徒都在你手中」(申 33:3)。神不會任由祂教會的仇敵隨心所欲;不,連魔鬼自己也只能吞吃「他所能吞吃的人」(彼前 5:8)。正如當神的旨意不允許時,沒有仇敵能使人受苦;同樣,當神為了祂的榮耀要拯救某人時,也沒有人能將他從神手中奪走。因此,我們既不要過分懼怕人,也不要愚蠢地魯莽;我們應當在公義的道路上等候我們的神,並運用祂的護理所賜給我們的安全手段;我們應當斷定,我們在自由或受苦方面的一切際遇,都在神的旨意之中,我們是否受苦,全在乎祂的喜悅。因為:

第一,神已經命定「誰」將受苦。苦難不是出於偶然,也不是出於人的意志,而是出於神的旨意和命定。保羅說:「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 3:3)。當患難臨到時,我們容易忘記神,以為敬畏神的人受苦是一件奇怪的事(彼前 4:12)。但我們不該如此,因為我們是按著神的旨意和命定受苦。因此,祭壇下的人被告知要暫時安息,直到他們的同作僕人和弟兄——注意聽——「像他們一樣被殺的,滿足了數目為止」(啟 6:11)。所以,為公義受苦,為義的緣故受苦,是出於神的旨意。神已經命定誰將受苦。這是第一點。

第二,正如神命定誰將受苦,祂也命定他們「何時」為祂的真理在世上受苦。某人因信心受試煉的時間是有定時的。因此,當保羅在哥林多害怕異教徒會攻擊他時,主在夜間藉異象對他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徒 18:9-10)。他在那裡受苦的時候還沒到。關於耶穌基督也說過,當「他們想要捉拿祂,卻沒有人下手,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約 7:30)。因此,神子民受苦的時辰和季節,不在仇敵手中,而在神手中;正如大衛所說:「我終身的事(我的時辰)在你手中。」所以,他們在那個時候受苦,且不到那個時候不受苦,都是出於神的旨意。

第三,正如神命定了誰和何時,祂也命定了「何地」——這一位或那一位好人將受苦。摩西和以利亞在聖山上顯現時,告訴耶穌祂將在耶路撒冷成就的苦難。耶路撒冷是指定基督受苦的地方;祂所有的苦難也必須在那裡成就(路 9:30-31)。聖徒被神的手撒在這裡或那裡,就像鹽撒在肉上以防腐爛。正如他們被撒在各處以調和大地,他們受苦的地點也同樣是為了更好地堅固真理。基督說,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路 13:33)。但為什麼他們不能在別處喪命呢?難道除了耶路撒冷就沒有仇敵了嗎?難道除了耶路撒冷就沒有好人了嗎?不,不;原因不在這裡。原因是神已命定他們必須在那裡受苦。所以,誰、何時、何地,都在神的旨意之中,並按著那旨意被安排。

第四,正如神命定了誰、何時、何地,祂也命定了這一位或那一位聖徒在某地、某時將遭受「何種」苦難。神說祂要預先指示保羅,他為了祂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徒 9:16)。經上也說,基督預先向彼得啟示「他將怎樣死來榮耀神」(約 21:19)。當希律殺了施洗約翰,當猶太人釘死基督時,經上說他們只是成就了「經上指著他們所寫的」(可 9:13;徒 13:29)。我們受苦的性質,都寫在神的冊子上;雖然這些文字對我們來說像是未知的符號,但神卻非常清楚。有些人會被殺、被釘十字架,有些人會在會堂裡被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太 23:34)。你以為神會說「有些人要這樣受苦,有些人要那樣受苦」,卻不分配誰受這種試煉,誰受那種試煉嗎?

毫無疑問,我們的苦難是按著神的旨意臨到我們,就像古時臨到耶路撒冷的百姓一樣。神命定他們中誰將死於飢荒,誰死於刀劍,誰將被擄,誰將被野獸吞吃(耶 15:2-3)。這裡的情況也是如此,即正如神命定了誰、何時、何地等,祂也命定了這一位或那一位好人將為祂的名遭受何種苦難。因此可以斷定,到目前為止,聖徒的苦難都是由神的旨意所安排和處置的。但是:

第五,正如這一切都是由神的旨意所決定,祂也命定了這一位或那一位聖徒將為「何種真理」遭受這種或那種患難。正如神所分配的,每個聖徒都有他的路程、他的工作和他的見證(可 13:34)。約翰有他的路程和為神作的見證(徒 13:25),聖潔的保羅也是如此(提後 4:6-7),每個聖徒也都有;同樣,那要受苦的人,也有神為他命定要為之受苦的真理。基督有祂獨特的真理,要在受苦的道路上為之作見證(可 14:61-62)。約翰有他獨特的真理,要在受苦的道路上為之作見證(可 6:17-18)。司提反也有與他們不同的真理,他為此作了聖潔的見證,並勇敢地殉道(徒 7:51-53)。

如果你閱讀《殉道史》(Acts and Monuments),你會看到這方面的多樣性;但在這一切之中,卻有一種奇妙的和諧。有些人為神性受苦,有些人為人性受苦,有些人為基督的典章受苦,有些人為弟兄捨命。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凡為義受苦的人,在這個意義上,都是按照神的旨意受苦。

第六,正如神命定了這一位或那一位聖徒將受苦的對象、時間、地點、種類和為之受苦的真理;祂也命定了「藉著誰的手」,這人或那人將為這真理或那真理受苦。摩西和以色列人被命定要藉著法老的手受苦。神說,我興起你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即讓你成為逼迫者,並收割其中的果實(出 9:16)。基督也被命定要藉著希律和本丟·彼拉多的手受苦;他們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徒 4:27)。

這些都是偉大的實例,從中我們可以推知,從古至今一切事物是如何被安排的。因為如果一隻麻雀若不經過神,就不會掉在地上,那麼它也不會被殺;不是因為神不知道是誰殺的。如果一個基督徒比許多麻雀更貴重,那麼隨之而來的是,神對他的關心,比對許多麻雀的關心更多。因此,按正理推論,正如受苦的人是被命定的,那被命定作為杖和劍來施加苦難的人也是如此。因此,到目前為止,是神的旨意在安排和處置我們以及我們的苦難。

第七,正如這一切都經過神的手,若非出於祂的旨意就不會臨到我們,那麼苦難「如何」以及「多久」,也同樣是確定的。設定惡人的杖在義人的份上停留多久,不在於人,而在於神。亞伯拉罕必須被告知這一點。「神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 15:13)。以色列在巴比倫的奴役不僅是總體上的命定,連時間長短也預先設定了(耶 25:11-12;29:10)。獸統治的時間和見證人穿麻衣行走的時間,都精確地固定了,那是他們無法逾越的界限(啟 11, 12, 13)。

我知道這些是總體情況,涉及整個教會,而非特定個人。但正如先前所暗示的,我們必須從大推到小,也就是說,從四百年推到十天,從十天推到三天,從整個教會推到每個肢體,以及他們受苦的時間和性質(啟 2:10;何 6:2;徒 23:11)。

就這樣,我用三言兩語完成了本文的前兩部分,向你們展示了彼得的勸勉中包含什麼,也向你們展示了這勸勉是給誰的:在最後一點中,如你們所見,我向你們展示了什麼是神的旨意,以及如何按著它受苦。特別是,我簡短地處理了最後一點,向你們展示我們的苦難是由祂安排和處置的,好讓你們在為祂的名遭遇患難時,不至於動搖或不知所措,而是心裡堅定、平靜、安穩,並說:「願主的旨意成就」(徒 21:14)。我還要順便告訴你們,神的旨意極大地運行,甚至安排和處置基督徒的心靈,使我們願意、準備好、順服並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旨意。因為正是為了這一點,才說了剛才引用的那些話。保羅看到他有呼召去耶路撒冷,在那裡為基督和祂的福音作見證;但那些他告知此意圖的人,懇切地勸他不要去,因為他們相信那會危及他的生命。但他回答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路加說,當他既不聽勸,我們便止住了,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從上述論述中,可以得出許多結論:

  1. 杖和孩子一樣,都是神的;逼迫者和被逼迫者都是祂的,祂對兩者都有自己的設計。祂興起了他們,祂為了自己,也為了祂要他們做的工作而安排了他們。因此,哈巴谷在談到教會的仇敵時說:「你派定他們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們為要懲治人」(哈 1:12)。因此,在其他地方,他們被稱為神忿怒的杖、祂的棍(賽 10:5)、祂的手、祂的劍(詩 17:13-14)。

確實,被這樣處置是一種悲慘的命運;他們的份不在佳美之處,他們沒有美好的產業;但神的判斷是深不可測的。受造之物不可對造物主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被命定、被設立、被建立成為逼迫者和神教會的攪擾者——哦,這是多麼可怕的審判!多麼驚人的忿怒!

神的子民應當從中學習三件事:

(1.) 學習憐憫並哀悼仇敵的境況;我知道你無法改變神的旨意;他們是被命定的,他們是被設立來做這工作的,他們必須也將會去做。但對於那些看見他們狀態、知道他們的日子將盡的人來說,憐憫並哀悼他們的境況是合宜的,甚至要為他們禱告;因為誰知道神是否命定他們像希律一樣頑固到底,還是他們可能藉著恩典像掃羅一樣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悔改呢?我再說一遍,如果你的禱告能在他們任何一人的歸正中起到關鍵作用,當這場戲落幕時,這對你的心靈將是甜蜜的。

(2.) 永遠不要嫉妒他們目前的優勢。「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箴 24:19)。不要心懷不平,即使他們破壞了你的安息之處。是神叫他們這樣做的,藉此試驗你的信心和忍耐。不要因為他們從你那裡得到的東西而咒詛他們;那是他們工作的工資,不久他們就會發現他們賺得太慘重了。他們歡樂的時間不過是片刻,在他們這樣奪取之後;然後,若不悔改,他們就要滅亡,像他們自己的糞一樣(伯 20:5-7)。可憐的人啊,你被他們苦待,是為了讓你金子般的恩典更加閃耀,你在火中,而他們在拉風箱。但你想和他們交換位置嗎?你想坐在他們安逸的位置上嗎?你渴望與他們同夥嗎(箴 24:1)?哦,安息吧;要在忍耐中保存你的靈魂,並憐憫和哀悼他們所處的境況。

(3.) 感謝神,你的份落在另一邊,即成為一個認識真理、承認真理、為真理受苦,並有恩典在其中支撐你,以致榮耀神並獲得永恆安慰的人。並非祂所有的聖徒都有這樣的榮耀;並非所有人都被算為配得為祂的名受羞辱。我說,要這樣做,即使他們奪走了一切,只留給你身上的襯衫、骨頭上的皮,或一個埋葬你的土坑(來 11:23-26)。

  1. 在神這大能的手下努力忍耐,不要急於說:「杖何時才會挪開?」你要專注於你的本分,就是讓忍耐發揮完全的功用。並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為你犯了罪,直到祂喜悅醒來、興起,為你施行審判(彌 7:9)。但撇開這一點不談。事情是這樣安排的嗎?那麼這應該教導我們,凡事必有因。杖若無因是不會聚集的;杖是預先決定的,因為神子民的罪是預見到的,而且往往在杖的樣式中,能看見罪的性質和父的忿怒。神說:「我忿怒的杖。」一個苦毒急躁的民族必被帶到耶路撒冷;一個兇猛殘忍的仇敵必被帶到以色列地。他們的罪招致了這樣的杖,因為他們的罪孽深重(哈 1:6)。

這應該教導我們竭盡全力為自己的罪感到悲傷,並藉著在神面前俯伏禱告,盡我們所能來防止這些事情。如果我們想縮短這樣的日子,當它們臨到我們時,讓我們成為公義的愛好者,讓更多的信心公義和對神全旨意的順服進入我們心中。那麼我說,日子將會縮短,或者我們將安然度過,因為我們越是無害、純潔地受苦,當發薪之日來到時,我們的工價、賞賜和榮耀就越大;如果我們為此稍作等待又何妨呢?

這些事情被差遣來改善神的子民,使他們變白,像銀子一樣精煉,像金子一樣潔淨,並使那些結出果子的可以結出更多果子:我們受苦,是為了我們可以成長(約 15:2)。這也是神的旨意,即那些去天堂的人應該艱難地或困難地進入那裡。義人僅僅得救。也就是說,他們會得救,但會經歷極大的困難,這樣天堂才會更甜美。現在,使通往天堂的道路如此狹窄、如此艱難的,正是路上的杖、劍、逼迫者,他們標記我們的行蹤,破壞我們的道路,挖坑,並在路上為我們設下網羅(撒上 23:22;伯 30:12-14;詩 9:15;31:4;35:7;119:110;140:5;142:3)。

我說,這就是使我們受苦的原因,但正如我所說,這是為了試驗我們的恩典,並使天堂對我們更甜美。帶著驚恐和被緊追的經歷來到那裡,會使那裡的安穩更令人欣喜地擁抱。我再說,讓你的心更多地被敬虔的大能所佔據;讓對公義的愛更多地與你同在。因為凡為義受苦的人,必確信這福分、這快樂。

  1. 既然杖和孩子一樣都是神的,我們就不應當認為我們的患難僅僅來自地獄並由地獄管理。誠然,逼迫者身上有黑色的印記,但聖經說逼迫者的一切道路都是神的(但 5:23)。因此,我們既應該,又不應該懼怕人:我們應該懼怕他們,因為他們會傷害我們;但我們不應該懼怕他們,好像他們被放出來隨心所欲地對待我們一樣。神的韁繩在他們身上,神的鉤子在他們鼻中:是的,神已經決定了他們狂怒的界限,如果祂讓他們把祂的教會趕進患難的海洋,也只能到脖子,他們可以走到那裡,卻不會被淹沒(王下 19:28;賽 37:29;8:7-8)。我說,主掌握著他們,並安排他們;他們從未在未經祂許可和委任的情況下出來攻擊祂的子民,祂規定了他們走多遠,在哪裡停止。現在回答兩三個反對意見:
  1. 反對意見:但在逼迫時期我們難道不能逃跑嗎?你強調逼迫是由神安排和管理的,這使我們不敢逃跑。

回答:第一,考慮到先前關於受苦呼召的說法,你可以隨心所欲地做。如果你心裡想逃,就逃;如果你心裡想站住,就站住。只要不否認真理就行。逃跑的人有權這樣做;站住的人也有權這樣做。是的,同一個人既可以逃跑也可以站住,這取決於神的呼召和祂在你心中的運行。摩西逃跑了(出 2:15),摩西也站住了(來 11:27)。大衛逃跑了(撒上 19:12),大衛也站住了(24:8)。耶利米逃跑了(耶 37:11-12),耶利米也站住了(38:17)。基督退避了(路 9:10),基督也站住了(約 18:1-8)。保羅逃跑了(林後 11:33),保羅也站住了(徒 20:22-23)。

因此,在這個問題上幾乎沒有什麼硬性規定。關於自己目前的體力,以及這或那的論點對他心裡站住或逃跑的影響,當事人自己最能判斷。我不願在這些事情上強加於任何人;只是,如果你逃跑,請帶上兩三條告誡:

(1.) 不要出於奴隸般的恐懼而逃跑,而應因為逃跑是神的一項條例,為某些人打開了逃脫之門,這門是由神的護理打開的,而逃脫也得到了神話語的認可(太 10:23)。

(2.) 當你逃跑後,在你所到的各地盡你所能行善,因為門是為你打開的,你被要求逃脫正是為了這個(徒 8:1-5)。

(3.) 不要以為你逃跑了就安全了;是護理打開了門,是話語叫你逃脫:但去哪裡,為什麼去,你還不知道。先知烏利亞逃往埃及,因為那裡住著要捉拿他的人,好讓他被帶回耶路撒冷在那裡受死(耶 26:21)。

(4.) 如果你從原來的地方逃走,卻在另一個地方被抓;這件事所能產生的最大結果——你利用了逃跑的機會,正如起初所建議的那樣——只能是:你願意像其他好人一樣,在神的護理道路上將自己交託給神,而你現在被捕,使你清楚了自己是在這裡或那裡受苦的呼召,這在之前你是模糊不清的。

(5.) 因此,如果你逃跑後被抓,不要對神或人感到憤怒:不要對神,因為你是祂的僕人,你的生命和一切都是祂的;不要對人,因為他不過是神的杖,被命定在此事上對你有益。你逃脫了嗎?笑吧。你被抓了嗎?笑吧。我的意思是,無論事情如何發展都要感到高興,因為天平仍然在神的手中。

(6.) 但不要在逃跑中逃避宗教;不要為了生意而逃跑;不要為了肉體的安逸而逃跑:這是邪惡的,對你的靈魂既無和平也無益處;無論是現在、臨死時,還是審判日。

  1. 反對意見:但如果我逃跑,有些人會責備我:我現在該怎麼辦?

回答:如果你站住,也有許多人會責備你;因此,不要像前面說的那樣,出於奴隸般的恐懼而逃跑;也不要出於虛張聲勢而站住。在敬畏神中做你所做的事,以祂的話語和護理引導自己;至於這人或那人的評判,將你的案件交託給神的審判。

  1. 反對意見:但如果我被抓並受苦,我的事業可能會被醜聞、誹謗、責難和各種虛假、惡毒的言論所籠罩;我該怎麼辦?

回答:掃羅指控大衛叛亂(撒上 22:8, 13)。阿摩司被指控陰謀對抗國王(摩 7:10)。但以理被指控藐視國王;那三個孩子也是如此(但 6:13;3:12)。耶穌基督自己也被指控煽動國家、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祂自己是基督、是王(路 23:2)。因此,這些事情過去都有。但是:

(1.) 在對自己進行適當的審查後,你能說在這些事情上你是無辜且清白的嗎?我說,你的良心在這裡能為你辯護嗎?你是否像神所命令的那樣,盡力將神的物歸給神,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如果是這樣,不要管人們說什麼,也不要管他們用什麼謊言和責難來誹謗你,要為這些事情視自己為有福的。基督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 5:11-12)。因此,在你的靈魂清白中安慰自己,並說:我被視為叛徒,卻是忠誠的;我被視為騙子,卻是真實的(撒上 24:8-12;林後 6:8)。也要將你的案件交託給審判日;因為如果你能想到在那日你將洗清所有誹謗和惡言而感到歡喜,那將支撐你的心去面對你現在可能遭受的一切。一個好良心的回答將帶領一個人穿過地獄到達天堂。將這些誹謗視為你苦難的一部分,視為神將給你賞賜的原因,因為你是無辜的,而且是因為你為了你的信仰而承受這些。但如果你是有罪的,那就好自為之;我不是這種人的安慰者。

[第三,將靈魂交託給神保守的良好果效]

我現在要講述本文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後一部分,即那些以適當方式接受上述建議的人,必然會產生的良好果效。「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託那信實的造物主。」

從經文的最後一句話中,還有兩件事擺在我們面前。它們將顯示出那些照神旨意受苦並將靈魂交託給祂保守的人,會得到什麼良好的果效。1. 他們會發現祂對他們而言是一位造物主。2. 他們會發現祂是一位信實的造物主。「將自己靈魂交託給祂,作為一位信實的造物主。」

在這句話「信實的造物主」中,看聖靈的智慧,祂說話是多麼貼切、多麼到位。國王是一個偉大的頭銜,神有時被稱為國王;但這裡並沒有用這個頭銜,而是用了造物主這個頭銜;因為國王並不總是有能力去救助和解救那些為他的冠冕和尊嚴而受苦的臣民。父親是一個甜蜜的頭銜——一個帶有極大憐憫和同情暗示的頭銜,神在聖經中也常被冠以這個頭銜。但這裡不是這樣,而是作為造物主。因為一位父親,一位富有同情心的父親,即使知道他的孩子在受苦,也不一定總能幫助、救助或解救他們!哦!但造物主可以。因此,我說,祂在這裡是以造物主的頭銜出現的。

第一,造物主!在造物主的手中,沒有什麼會滅亡。造物主能維持一切。造物主能作為造物主,做祂所喜悅的事。「永在的神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賽 40:28)。

神的事工,祂的子民為之受苦的事工,如果不是在造物主的手中,早在千年前就已經死亡並埋葬了。那些堅持祂事工的人,如果不是在造物主的手中,無論是作為個人、名聲還是紀念,都早已消失了。當以色列人進入紅海口時,誰能想到祂的事工或那群人還能復甦呢?埃及的大軍在他們身後,前面和四面八方除了死亡別無他物;但他們活了下來,他們興旺了,他們活得比仇敵更久,因為他們在造物主的手中。

誰能想到以色列人能從巴比倫王的土地、手中和暴政下歸來呢?他們無法救自己不去那裡,他們無法在到達那裡時保護自己不被削減,他們的力量消失了,他們被擄了,他們離家遙遠,他們的仇敵佔領了他們的土地,他們的防禦城市被毀,他們的房屋被燒成灰燼;然而他們又回來了:對於造物主來說,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誰能想到那三個孩子能在火窯中活下來?但以理能在獅子坑中平安無事?約拿在鯨魚腹中能回到自己的國家?或者我們的主能從死裡復活?但對於造物主來說,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

因此,對於那些照神旨意受苦,並一心為善將靈魂交託給祂保守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難得的思考。他們有一位造物主來維護和支持他們的事工,一位造物主來對抗它的反對者。因此經上說,凡負擔耶路撒冷的,必被割得粉碎,即使地上的萬民都聚集攻擊它(亞 12:3)。

第二,造物主!造物主不僅能支持垂死的事工,也能支持疲憊的靈魂。因為正如祂不疲乏、不困倦,祂「賜能力給疲乏的,加力量給無能的人」(賽 40:29)。祂是萬靈之神,祂子民靈魂的生命掌握在祂自己手中。靈魂的存在來自祂;祂是靈之父。靈魂因祂而剛強,任何人都不能壓碎神這位造物主所要扶持的靈魂。

看到一個貧窮、微不足道的人,在信心和忍耐的靈裡,克服了整個世界所能加在他身上的一切威脅、殘酷、患難和悲傷,這難道不令人驚奇嗎?沒有人能使他退縮,沒有人能壓碎他,沒有人能使他的靈魂屈服。沒有人能使他放棄他從神那裡領受的——一個持守到底的命令。他那聖潔、無害且有益的觀念,因為摻雜了恩典,帶給他更多的安慰、喜樂與和平,並在他靈魂中點燃了一種對神如此美好的愛與熱忱之火,以至於世上所有的水都永遠無法澆滅。

啊,有些人說,那是因為他固執、頑固,是不聽道理的人。不,我說,那是因為他的靈魂在造物主的手中,在祂的引導和保守之下。造物主能創造靈魂,扶持靈魂,並使一個靈魂比世界上所有試圖壓制它的靈魂更剛強。我說,在為善的忍耐中,對抗地獄所能做的一切壓制。

第三,造物主!造物主能使反對的靈魂降卑,使他們像水一樣軟弱無力。永在的神耶和華……

神,這位地極的創造者,祂並不疲乏,也不困倦;祂的智慧無法測度。祂賜能力給疲乏的人,加力量給無能的人。請留意,即便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強壯的青年也必全然跌倒。創造者能以恐懼擊碎敵人的靈。神能使他們心生畏懼,讓他們知道自己是人而非神,他們的馬是血肉之軀而非靈體。當敵人前來捉拿耶穌基督時,他們的靈魂戰兢,心膽俱裂;他們退後,倒在地上。儘管他們帶著長矛、棍棒、刀劍和武器前來捉拿一個手無寸鐵的人,但他們卻費了極大的力氣,才勉強支撐起自己的靈魂,以獲得足夠的膽量與勇氣(約翰福音 18:3-7)。

雖然這件事不像其他事情那樣對世人顯而易見,但我相信,在神子民受苦的日子裡,神踐踏惡人靈魂的次數,遠比我們所意識到的,或他們所願意承認的還要多。當以掃帶著四百名武裝人員出來迎接他那貧窮、赤身露體的弟弟時,他那敵對的靈是如何被神踐踏的?他在弟弟面前氣餒了,非但沒有殺他,反而與他親嘴(創世記 33:4)。當大衛在洞口,以及在哈基拉山遇見掃羅時,掃羅那充滿血腥的靈又是如何被神踐踏的(撒母耳記上 24、26 章)?神是創造者,作為創造者,祂是靈魂的塑造者、靈魂的復甦者、靈魂的毀滅者;祂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路加福音 12:5)。

第四,創造者!

作為創造者,祂掌管世人為毀滅神子民而設立的一切技藝、發明和工藝,無論是士兵、傑出的演說家,還是其他任何人。我們單挑出一種——鐵匠,那個咆哮的傢伙,他用煤炭和風箱製造出持續的噪音。「我創造了鐵匠,」神說,「他在火中吹炭,打造出他工作的器械;我也創造了毀滅者來毀壞」(以賽亞書 54:16)。鐵匠是什麼?我回答,他是偶像製造者,是虛假敬拜的推動者,是製造殘酷器械的人,藉此幫助壓制真實的敬拜(以賽亞書 41:7;44:12;46:6)。

「我創造了鐵匠,」神說,「他在火中吹炭。」偶像的發明者、製造者、偶像敬拜的支持者,他是我的受造物,神說,這是為了教導我們,祂有能力觸及他,並隨己意命令刀劍臨到他,儘管他用風箱咆哮,火中燃燒著煤炭。因此,他在火中不能隨心所欲,他所造的偶像也不能隨心所欲;他為捍衛偶像、壓制神真實敬拜而製造的器械,也無法達成他所設計的目的。所以緊接著下一節經文說:「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凡在審判時興起用舌攻擊你的,你必定他為有罪。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他們是從我所得的義,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 54:17)。經文更進一步說:我創造了毀滅者來毀壞。毀滅者是什麼?鐵匠製造偶像,神製造了鏽蝕;鐵匠製造刀劍,神製造了鏽蝕。鏽蝕會吞噬它們,蛀蟲會吞噬它們,火會燒毀它們。「惡人,」詩人說,「已經拉刀張弓,要打倒困苦窮乏的人,要殺害行為正直的人。他們的刀必進入自己的心,他們的弓必被折斷」(詩篇 37:14-15)。

這一切神都能做,因為祂是創造者,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做到。因此,使徒藉著「創造者」這個獨特的稱號,為受苦的聖徒預備了支持,也表明了那些為義受苦、照祂旨意行事,並在行善中將靈魂交託給祂的人,將會有何等美好的結局,因為祂是一位信實的創造者。

第五,創造者!

創造者能為受苦的子民在各方面提供供應,以滿足他們所有的需求。他們失去了與世界的和平嗎?他們與這個世界不再有和平了嗎?然而,創造者能創造和平;祂能創造和平,和平;與神和好,與良心和好;這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所能找到的和平都要好(以賽亞書 57:19)。他們失去了良好的心境嗎?他們缺乏正確的靈性狀態嗎?雖然這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但創造者能幫助他們獲得(詩篇 51:10)。他們失去了屬靈的防禦嗎?他們在屬靈仇敵面前過於暴露嗎?創造者能幫助他們。「耶和華也必在錫安山各全會眾以上,並各會眾之上,使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因為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以賽亞書 4:5)。

這是聖靈的工作;因為雖然聖靈本身是被造的(譯註:此處指聖靈的作為),但祂在心中所做的一切聖潔工作,確實是創造的作為。我們的新人是一種創造;我們的恩典是一種創造;我們的喜樂與安慰是一種創造(哥林多後書 5:17-18;以弗所書 4:24;以賽亞書 65:17-19)。現在,除了創造者,沒有人能毀滅這種創造;因此,這裡有安慰。但再者,神在基督耶穌裡創造了我們;這是另一回事。太陽是在天上被造的;星星是在天上被造的;月亮是在天上被造的。除了創造者,誰能觸及它們、接觸它們、毀滅它們?這就是聖徒的情況;因為他與創造者打交道,他被繫在基督身上;是的,藉著創造的作為,他在基督裡(以弗所書 2:10),所以除非基督和聖靈的創造能被毀滅,否則那照神旨意受苦、並在行善中將靈魂交託給祂的人,是安全的,因為祂是一位信實的創造者。此外,我希望你考慮這一點:照神旨意受苦的人,並不是將一個居住在屬肉體之人裡面的靈魂交託給這位創造者——那是一個赤裸的靈魂、一個沒有恩典的靈魂、一個除了罪之外一無所有的靈魂;而是他交託的是一個歸正的靈魂、一個重生的靈魂、一個用恩典聖靈的珠寶、手鐲、耳環和香膏裝飾、美化並成聖的靈魂。我再說一遍,這是創造者的工作,創造者能維持它的華美,並且祂會這樣做,祂每天都會為此展現創造的大能。

第六,創造者!

能創造的,就能轉變並改變任何事物,使其成為祂自己想要的樣子。那創造「北斗和參星,使死蔭變為晨光」(阿摩司書 5:8)的,祂能「使曠野變為水池,叫乾地變為湧泉」(以賽亞書 41:18)。我們最受苦、最荒涼的境遇,祂能使之成為我們的小避風港;祂能使我們在曠野歌唱,並從那裡賜給我們葡萄園(何西阿書 2:14-15)。祂能使保羅在枷鎖中歌唱,使善良的羅蘭·泰勒(Rowland Taylor)在走向火刑柱時跳舞。監獄、嘲笑、鞭打、譏諷、囚禁、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洞穴、岩石和山嶺,神都能用祂話語的蜂蜜使其變得甘甜,藉著祂同在的榮耀使其處境變得著名,藉著聖靈的交通使其變得豐富多產,並藉著祂翅膀的遮蔽使其變得輕鬆,以至於我們無法說,在全世界還能找到比這更便利的地方或更舒適的境遇。有些人知道這一點,他們寧願渴望處於這種境遇,也不願像躲避最令人厭惡的處境那樣逃避它。

我說,這一切都是神作為創造者所做的。祂創造了相剋的事物,祂能使相剋的事物彼此親近,並彼此相待。獅子與牛犢、狼與羔羊、小男孩與毒蛇的洞,祂都能使之和解,並達成協議。因此,苦難與聖徒;監獄與聖徒;損失、十字架、患難與聖徒:祂能使它們甜美地躺臥在一起。

第七,創造者!

創造者能補足你因信仰而從世人手中失去的一切,無論是朋友、親屬、世界、生命,還是你能想像到的任何東西。

  1. 你是否因為信仰而失去了朋友?整個世界是否因為你對神、對基督、對祂的事業和公義的愛而與你為敵?創造者能補足這一切。因此,這就是為義受苦之人的優勢。約拿單,那個血腥掃羅的親生兒子,當大衛失去了所有親屬的幫助時,他必須投靠大衛,緊隨他,愛他如同愛自己的靈魂(撒母耳記上 18:1-3)。俄巴底,亞哈的家宰,當聖徒因耶洗別王后的暴怒而被驅趕到地下時,神指派他將他們餵養在洞穴和地穴中(列王紀上 18:13)。是的,烏鴉也順從了創造者的旨意,在早晨給先知送餅和肉,在晚上也送餅和肉(17:6)。當耶利米先知被所有人拒絕,甚至當時的教會也無法幫助他時;他被扔進地牢,沉入淤泥深處。神這位創造者,掌管著所有人的靈,激動了古實人以伯米勒的心,既為他的自由請願,又藉著三十個人的幫助將他從地牢中救出(耶利米書 38:7-13)。正如基督所說,這些人既是父親、母親、兄弟、姊妹,也如同慈愛的妻子或孩子(馬太福音 19:29)。
  1. 你是否因為你的信心和對它的見證而失去了在世界上的份額?創造者能為你建造房屋,就像祂為埃及的收生婆所做的那樣(出埃及記 1:20-21),並且能為你建立一個穩固的家,就像祂為祂的僕人大衛所做的那樣,大衛為了對神及其道路的敬畏而冒了一切風險(撒母耳記下 7 章)。大衛被逐出掃羅的家,並被趕出自己的家,神打開了迦特王亞吉的心,接納他並給了他洗革拉。大衛在掃羅的暴政下,不知道該如何安置因他而受迫害的父母,但創造者感動了摩押王的心,接納他們住進避難所(撒母耳記上 27:5;22:3-4)。
  1. 你的生命是否岌岌可危——是否因為你的信仰,因為你對福音無害的見證而要失去生命?神這位創造者是生命的主,死亡的出口屬於神。因此,如果祂願意,祂可以不顧全世界,將你的氣息存留在你的鼻孔中;或者如果祂允許他們為了祂的榮耀奪去這生命,祂可以為你的安慰賜給你另一個比這好十倍的生命。「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 12:25)。
  1. 你的身體是否要因為福音的信仰和見證而被毀容、肢解、餓死、絞死或燒死?創造者要麼能阻止它,要麼在允許它發生的情況下,能以極大且多方面的優勢將其完好無損地歸還給你。那創造你成為現在這樣的人,能使你成為你從未成為過的樣子。我們將來如何,還未顯明,只能用籠統的話語來描述(約翰一書 3:2;腓立比書 3:21)。

第八,創造者!

彼得在這裡將祂呈現為創造者,因為他希望我們像依靠祂的恩典、愛和憐憫一樣,依靠祂作為創造者。在約伯的日子裡,人們哀嘆很少有人說:「造我的神,就是夜間使人歌唱的,在哪裡呢?」(約伯記 35:10)。

創造者,如前所述,是神獨特的稱號之一。在整本神的話語中,這個稱號給祂的次數不超過五六次;通常在給祂這個稱號時,要麼是為了顯示祂的偉大,要麼是為了說服我們,我們有義務依靠祂;如果祂站在我們這一邊,我們就不應在任何逆境中或因任何逆境而氣餒,正如經文所勸誡的:「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行善,把自己靈魂交託那信實的創造者。」神在我們面前展現祂的榮耀,以創造者的身分和稱號,我們還要懼怕人嗎?當我們處於受苦的境遇時,祂這樣做是為了讓我們在行善中將靈魂交託給祂,並保持安靜,而我們卻對此視而不見嗎?「你是誰,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必死如草的世人?卻忘記鋪張諸天、立定地基、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賽亞書 51:12-13)。

即使神隱藏了祂作為創造者的身分,但既然祂藉著祂的話語,以許多其他神所沒有的卓越稱號向我們顯現,我想這應該使我們在神裡面勇敢;但當祂為了我們的救濟,在所有其他稱號之上加上祂確實是一位創造者時,這確實應該使我們安息在盼望中。

每個國家都會為他們自己的神建立信心,儘管那只是人手所造的神——儘管那只是鐵匠和木匠的作品;難道我們不應該信靠耶和華我們神的名嗎?祂不僅是神,更是萬物的創造者和塑造者(彌迦書 4:5),因此,祂是唯一永活的真神,是唯一能扶持我們的神!因此,如果我們忽視了這種基礎,這種在「創造者」稱號下向我們呈現的支持與安慰的基礎,我們將受到極大的責備;但如果我們在聽見、相信並知道我們的神是這樣一位神之後,仍然懼怕那必死的人,並忘記了創造我們的耶和華,那將是最嚴重的責備。我說,我們已經聽見、看見、知道並相信我們的神是創造者。諸天述說祂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祂就這樣向我們顯明了「祂永恆的大能和神性」(羅馬書 1:20)。

看哪,你這蟲子雅各,看諸天、太陽、月亮、星星;看大地、海洋、空氣、火和水氣。看一切活物,從利維坦和比蒙到地裡和水中爬行的最小生物。是的,看你自己,你的靈魂、你的身體、你的樣式、你的構造,並思考;你的神創造了這一切,並賜給你這個生命;是的,這一切祂都是從無中創造出來的(希伯來書 11:1-3)。這就是彼得在經文中呼籲你思考的,當他從使徒的默想中流露出你的神是創造者,並命令你在為祂受苦時,要照祂的旨意,將你的靈魂交託給祂,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者。

懂得這樣做,並且能在困境中這樣做的人,永遠不會被踐踏。他的神,他的信心;他的信心,他的神,能使他站立得住。因為這樣的人會得出結論:既然萬物的創造者與他同在,還有什麼受造物能反對他呢?那麼,斧頭怎能向那用它砍伐的人自誇呢?鋸子怎能向那推動它的人自大呢?好像杖舉起那舉它的人,或者好像棍舉起自己,彷彿它不是木頭一樣(以賽亞書 10:15)。也請閱讀以賽亞書 40:12-31,然後說說看,如果神作為創造者,對於地極所有信靠祂、等候祂的人來說,不是一種確定的信心,那是什麼?作為創造者,祂塑造並扶持萬物;是的,祂的手塑造了那彎曲的蛇,因此它也在祂的掌控之下(約伯記 26:13)。你創造了海中的龍;因此隨之而來的是,祂能砍傷它(以賽亞書 51:9),並將它給曠野的飛鳥和野獸作食物(詩篇 74:13-14),如果它試圖吞噬並毀滅神的教會和子民(以西結書 29:3-4)。

第九,創造者就是神!

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所要交託靈魂的神——就是創造者。祂以創造者的身分照顧他們嗎?那麼這應該教導我們,遠離像外邦人那樣對祂的徵兆感到驚惶;因為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真神,是永活的神,是永恆的王(耶利米書 10:1, 2, 10)。當我們在世界上看見祂時,即使是在祂最可怕的作為中,我們也應該戰兢地誇耀並歡喜。神這位創造者有時會騎乘在天地間,帶著威嚴和榮耀,使所有人都站在帳棚門口觀看祂。哦,當祂去拯救祂的子民脫離埃及地時,祂在救恩的戰車上騎行得何等壯觀!祂震動了列國!那時「祂的榮光遮蔽諸天,頌讚充滿大地。祂的輝煌如同日光;從祂手裡發出光芒,在其中藏著祂的能力。在祂前面有瘟疫流行,在祂腳下有熱症發出。祂站立,量了大地;觀看,趕散列國;永久的山崩裂,長存的嶺塌陷;祂的作為與古時一樣。」那時先知說:「我見古珊的帳棚遭難,米甸地的幔子戰兢。耶和華啊,你乘在馬上,坐在得勝的車上,豈是向江河發怒、向江河發憤、向海發怒嗎?」(哈巴谷書 3:3-8)。

大衛也說:「那時,因祂發怒,地就搖撼戰抖,山根也震動搖撼。從祂鼻孔冒煙上騰;從祂口中發火焚燒,連炭也燒著了。祂又使天下垂,親自降臨,有黑雲在祂腳下。祂坐著基路伯飛行;祂藉著風的翅膀快飛。祂以黑暗為祂的隱密處,以水的黑暗、天空的厚雲為祂四圍的行宮。因祂面前的光輝,祂的厚雲消散,便有冰雹火炭。耶和華也在諸天之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便有冰雹火炭。祂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多多發出閃電,使他們擾亂。耶和華啊,你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出現,大地的根基也顯露」(詩篇 18:7-15)。

這些都是榮耀的事,儘管是震動的作為。神在祂的作為中與在祂的話語中一樣值得被看見,儘管列國在祂面前戰兢。「願你裂天而降,願山在你面前震動!」先知說(以賽亞書 64:1)。我們認識神,祂是我們的神,我們自己的神;我們還應當懼怕誰或什麼呢?(詩篇 46)。當耶和華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當諸天和大地震動時,耶和華必作祂子民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力量(約珥書 3:16)。

每個人都會根據他對事物本質的了解,來支撐或讓自己的靈魂衰退。了解海洋的人,知道波浪會翻騰:了解獅子的人,看到牠的爪子或聽到牠的吼聲,不會感到驚奇。難道我們這些認識神的人,當祂從祂的聖所出來懲罰地上的居民,因他們的罪孽時,竟會陷入恐慌嗎?我們應該像那些僅次於天使的人一樣站立,告訴盲目的世界,這位騎在戰馬上、以雲彩為腳下塵土、乘著風的翅膀飛行的究竟是誰:我們應該對他們說:「這位神永永遠遠為我們的神,祂必作我們引路者,直到死時。」

我們的神!創造者!祂能使人歸於毀滅,說:你們世人要歸回。當我們的神顯現自己時,即使付出我們所有的一切來觀看,也是值得的。有些人會祝福並欽佩每一個卑劣的魔術師,只要他們能把他們似乎毀壞的東西重新製造出來,或者做一些似乎超越理性的事情;是的,即使他們在所在之處製造雷聲和噪音,彷彿魔鬼本人就在那裡。那麼,聖徒們難道要像奴隸一樣,懼怕他們的創造者、他們自己的神嗎?當祂裂天而降時?當神來到世上做大事時,祂必須像祂自己——像一位創造者:因此諸天和大地必須在祂面前移動,以表明他們承認祂的身分,並向祂支付作為他們的神和偉大創造者所應得的敬意。

我們這些基督徒,在祂兒子的學校裡受教已久,我們被告知我們的父是怎樣的一位神,祂有怎樣的膀臂,祂能發出怎樣的雷聲;祂如何能以威嚴和卓越裝飾自己,以美麗和榮耀為衣;祂如何能散發祂忿怒的烈火,並看顧每一個驕傲的人,使他降卑(約伯記 40:9-11)。我們難道沒有談論過祂多年前在紅海和含地所做的事嗎?我們現在忘記祂了嗎?我們難道沒有在教會、講壇和書籍中誇耀我們的神嗎?並稱讚那些不是用石頭,而是用生命和鮮血試圖將敵基督趕出世界的人嗎?我們現在卻懼怕我們的神嗎?祂那時是神,是創造者;難道祂現在不是神嗎?難道祂對我們不會像對我們之前的人一樣好嗎?還是我們想限制祂,只讓祂以那些對我們肉體有利的方式顯現;並讓祂等待,直到我們死後才在祂震動人心的作為中顯現自己?如果我們現在必須去天堂,如果祂這樣降臨是為了把我們接到祂那裡,那又怎樣?如果我們像蛇一樣靈巧,像鴿子一樣馴良——如果我們能說,無論是對猶太人的律法,對聖殿,還是對該撒,我們都沒有犯任何罪,我們還應當懼怕什麼呢?讓天地合一吧,我敢說它們不會傷害我們。我們的主耶穌在闡述我們創造者的一些偉大而必要的作為時,預先制止了一切不合宜的恐懼;制止了那些不符合基督徒信心和見證的恐懼。「兄弟,」祂說,「要把兄弟送到死地,父親要害兒子;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接下來是什麼?(28節),「不要怕他們」;再次在31節,「不要懼怕」(馬太福音 10:21-22)。

所以再次(馬太福音 24章):「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瘟疫、地震等。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然而儘管如此,我們仍被告知不要懼怕,因為這一切事情,連同其他一切,都是由那位神——彼得命令我們將靈魂交託給祂,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者——的旨意、手和能力所安排、限制、擴大和縮小、界定和限定的(7-11節;馬可福音 13:5-9)。在神的審判道路上等候神,非常適合基督徒。

相信當祂向我們顯得可怕時,祂仍然愛我們,這也非常適合我們。祂為什麼賜給我們恩典?難道是為了讓我們憑感官生活嗎?祂為什麼有時造訪我們?難道是為了讓我們的內心與祂疏遠,讓我們仍然愛世界嗎?我再說一遍,祂為什麼如此清楚地告訴我們祂的偉大,以及祂能做什麼?難道不是為了讓我們在世界動盪時保持平靜;並讓我們在那些看起來似乎要吞噬一切的護理中,盼望美好的事情發生嗎?

讓我們等候神,與神同行,信靠神,並將我們自己、我們的靈魂、我們的身體交託給神來保守。是的,讓我們滿足於被神處置,並為看見祂按照祂所有奇妙的作為行事而歡喜。因為這對於那些稱神為父,並將靈魂交託給祂作為創造者的人來說,是一種極其合宜的姿態。對於敬畏神的靈魂來說,在祂所有的顯現中愛祂並敬重祂,是一件美好的事。我們應該像西班牙獵犬一樣,躺在我們神的腳下,就像牠躺在主人的腳下一樣;是的,即使祂用腳踐踏我們,只要能看見祂的臉,我們也應該感到高興。

唉,一個兒子說,如果我認為這位至高的神會顧念我,並留意我將靈魂放在祂腳下,同時我在世上為祂的話語和真理受苦,我也能這樣做。為什麼不呢?看看聖靈為了幫助我們,是如何圍堵住不信會進來的道路,以至於在這方面,沒有留下懷疑的餘地。因為正如祂稱我們被命令將靈魂交託給祂的神為創造者一樣,祂也說祂是一位信實的創造者。「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行善,把自己靈魂交託那信實的創造者」——一位會關心交託給祂的靈魂,並且會按照祂所應許的一切對它保持信實的創造者。

因此,神信實的屬性被加在祂的大能和權柄之上,這本身就是那些在行善中將自己、將靈魂交託給祂保守的人,獲得巨大支持的基礎。創造者;有什麼是創造者做不到的呢?信實的創造者;有什麼是信實的人在承諾後不會做的呢?現在祂已經承諾了,因為你已經將靈魂交託給祂保守,而且因為祂已經命令你這樣做。讓他們將靈魂交託給祂,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者。我曾見過一個不信實的人在承諾後,當有東西交託給他保守時。一個小偷、一個騙子、一個欺詐者,對那些將責任交託給他保守的人,仍然會保持信實。原因在於,雖然他可以在不被注意的情況下偷竊、欺騙、詐騙;但如果他在交託給他保守的事情上不忠實,他就必須被看見和被知道。我知道這個比較令人反感,但這樣的比較曾被比我更神聖的口說出,而且根據情況,它們可能是解釋一個人即將說明的事情最恰當的例子。聽聽那不義的官說什麼,主耶穌基督說(路加福音 18章)。

將你的靈魂交託給神就是信靠祂;將你的靈魂交託給神就是讓祂負責看顧它。如果祂現在不信實,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信實。因為祂自己已經命令你這樣做;祂也應許要保守它,正如本論述前半部分已經顯示的那樣。此外,祂在這裡被稱為信實的——一位信實的創造者。祂將這種信實的挑戰單單歸於祂自己:「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馬書 3:4)。因此,這仍然有助於鼓勵那些想要對祂忠誠的人,將我們的靈魂交託給祂保守。一個信實的人會給人很大的鼓勵;那麼神的信實豈不更應該鼓勵我們嗎?

因此,我們確實有最後的話語;這句話用來總結這段經文,就像太陽充滿光芒一樣充滿了美好。還有什麼比這更適合說的呢?還能增加什麼呢?對於那些在世界上照祂旨意受苦時,將靈魂交託給神保守的人來說,現在還缺少什麼呢?正如我所說,祂因那種行為而參與其中;你已經將靈魂交託給祂保守;祂因自己的話語而參與其中;祂已經命令你將靈魂交託給祂保守。祂因宣告自己是信實的而參與其中;因為這鼓勵了你將靈魂交託給祂保守。此外,祂已經應許要這樣做;祂已經發誓要這樣做。

「當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正如你必須做的那樣,)就得了所應許的。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希伯來書 6:13-20)。

這樣你們就看見,我們這些照神旨意受苦,並在行善中將靈魂交託給祂,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者的人,有何等的根基。因此,我可以在這裡停下來,結束這項建議;但既然我們已經開始了,我們將繼續深入,並討論另外三四個細節。

首先,祂在這一點上對我們是信實的:祂會保守我們免受受苦的聖徒所面臨的世界誘惑。那些受苦的人,與其他基督徒相比,在這方面有其他種類的試探。當他們被囚禁時,他人的自由對他們來說是一種試探。當他們處於患難中時,他人的平安對他們來說是一種試探。當他們的房屋空空如也,財物被奪走,當他們自己的水被賣給他們,當他們必須購買自己的木柴時,他人的享受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試探(耶利米哀歌 5:4)。

若非我們所事奉的上帝是信實的,這試探對他們而言,無疑會成為巨大的網羅。然而,「上帝是信實的,他必不叫你們受試探」,就此而言,「過於你們所能受的」(林前 10:13)。

不僅如此,一個受苦的人,擺在他面前的試探不僅僅是這些,或許連枕邊的妻子也會來勸他,說:「噢,不要自毀前程;如果你走這條路,我該怎麼辦?你曾說過你愛我,現在就答應我這個小小的請求,證明給我看吧。不要再堅持你的正直了。」緊接著是孩子們,他們似乎都要陷入貧窮、淪為乞丐,因為缺乏衣食與未來的保障而毀了一生。隨後,親戚、關係人與熟人也接踵而至;有的責備,有的哭泣,有的爭辯,有的威脅,有的許諾,有的奉承,甚至無所不用其極,只為嘲笑他竟做出如此不明智的舉動,為了所謂的宗教而自毀前程,並讓妻兒淪為乞丐。這些都是極其痛苦的試探。[47]

再者,還有人的恐懼、律法的壓迫、死亡的陰影,以及種種難以言喻的苦難。若非那位信實的創造主站在他身邊,這一切足以將一個人從生命的門口拉走。然而,「上帝是信實的,他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你們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但上帝是信實的。」經文並未說「你是信實的」,而是說「上帝是信實的」——他對他的兒子信實,他已將你賜給了兒子;他對他的聖約信實,他已將聖約賜給你;他對他的事業信實,他已呼召你參與其中;他對你的靈魂信實,你已將靈魂交託給他,而他作為一位信實的創造主,也已承擔了這份責任。

「必不叫你們受試探。」如何不叫你受試探?不,並非完全不受試探;而是不叫你受試探過於你所能受的。那試探你的人,絕不會考慮你的力量,好在他見你軟弱時就停手;他巴不得你被推翻,因為這正是他試探你的目的。但上帝絕不允許這種事發生,因為他是信實的,也因為你已在行善中將你的靈魂交託給他,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主。「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你們所能受的。」他並未說「過於你們能輕鬆承受的」。誠然,你的力量將與試探成正比,但你可能沒有多餘的力量可以揮霍;你所背負的擔子,絕不會超過上帝賜給你的肩膀所能承受的限度。基督背負了他的十字架,但這使他哀哭,甚至汗如大血點滴下。你必將背負你的擔子,且不會因此滅亡;但或許有時,你會因內心的不安而在重擔下咆哮。然而,「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是「在受試探的時候」,而不是在試探之外;你必須受試探,也必須逃脫。是「在受試探的時候」。撒但受到的限制,正如他受到的許可一樣確鑿;當撒但試探完了,他必離開你(路 4:13)。「他必在受試探的時候」——藉由對試探的掌控,使其自取滅亡。上帝能允許撒但試探,並使基督徒有智慧去處理試探,從而獲得逃脫的機會。

「開一條出路。」或許你看不見任何出路。或許根本就沒有路——世上完全沒有逃脫的路。好吧;但上帝能開闢一條路。當以色列人在紅海邊被圍困時,當時也沒有路——世上完全沒有逃脫的路。噢!但上帝開了一條路,一條通道,甚至是在大水之中(出 15:8,16;詩 106:9;78:13)。他必在受試探時開一條出路,或者「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這是聖靈的話,而聖靈就是上帝;這些話被記錄下來,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讓那些身處苦難中的人,能在行善中將靈魂的保守交託給他,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主。這是第一點。

第二,他在這方面對我們也是信實的:他會賜給我們適量的智慧,使我們在受苦的境況中,能在凡事上都有能力以審慎的態度處理我們的處境。我們或許天資平庸、口才不佳,或有其他不足;而我們的對手卻博學、雄辯且老練。你在這方面處於劣勢,而他們擁有世上一切能鼓勵他們的東西;你靈性軟弱,他們卻大膽強悍。偉大與權勢者站在你的敵人那邊,但在你這邊卻沒有安慰者(傳 4:1)。

那麼,關於這一點,以及其他任何可能被反對的事,上帝的信實都已介入。首先,在一個普遍的應許中:「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 13:5,6)。其次,我們受邀來到這位信實的上帝面前,祈求智慧以獲得協助與幫助。因為在他說過:「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讓忍耐也當成功」之後,他又補充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雅 1:2-5)。這不僅僅是邀請,這是一個應許——主就必賜給他;這一切都是為了向我們展示,我們將靈魂交託給了一位何等信實的創造主。有人在試煉時刻缺乏智慧,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嗎?讓他們向上帝求——向那位本身就是智慧的上帝求;讓他向那位厚賜的上帝求,他將一切所有賜給眾人,且不因人的不配而斥責。聖靈並未止步於此,而是以更具體的方式向那些受苦的人詳述,說:「但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者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太 10:19)。我常對這段經文感到驚奇,因為如果耶穌基督沒有能力履行這句話,他怎能說出這樣的話呢?因此,這段經文宣告他是上帝。這也是他對那些為他受苦之人信實的證明。

因為這就好像他在說:「試試我,信靠我;如果我在你們遭難的日子不站在你們身邊,就永遠不要再信我。」——你們這些按著上帝旨意受苦,並在行善中將靈魂交託給他的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正如路加福音 21:15 所記載的。這裡完全不考慮那些將要受迫害的人能力如何;但他們是什麼樣的人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是愚拙的,也無妨;如果是聰明的,也沒什麼幫助。口才與智慧是會被賜下的;這本身就足夠了。這與前面提到的另一處經文相符,那裡說:「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凡在審判時興起用舌攻擊你的,你必定他有罪」(賽 54:17)。雖然在這件事上,正如在前面的試探中一樣,魔鬼及其代理人可能會在聖徒為真理辯護時,讓他們受盡反駁、詭辯、曲解與錯誤的詮釋;但真理終將得勝,終將扭轉局勢,贏得勝利。

第三,他在這方面對我們也是信實的:我們不會缺乏屬靈的支持來幫助我們在各自的苦難中支撐下去。我並不是說你將一直感到安慰;但我說,他對你將是如此信實,以至於在那些擊打你牆垣的狂風、暴雨、衝擊與風暴中,他必安慰你(賽 32:2)。

因此,看看你苦難中目前的程度或加劇的現象;你將在不同時刻得到相應程度的支持。因為正如上帝的靈曾在但的營中,當參孫對抗非利士人時,多次感動他一樣;當你在世上為他的名受苦時,上帝的靈也必在你裡面並在你身上運行,以安慰並堅固你。我們為基督受的苦越多,我們藉著他所受的安慰也越多(林後 1:5)。我觀察到,上帝將他在受苦時安慰他的子民這一點,作為對那些在苦難中退縮、畏縮之人的罪的一種加重。「我,」他說,「唯有我,是安慰你們的。你是誰,竟怕那必死的人」(賽 51:12)?

智慧人說:「上帝將這兩樣並列」,患難的日子與亨通的日子,「為的是叫人查不出身後有什麼事」可以抱怨(傳 7:14)。因為正如必然有哀哭的時候,也必然有歡笑的時候:我說,這是為那些按著上帝旨意為上帝事業受苦的人所設定的(傳 3:4)。

為義受苦有幾個層次;有舌頭的鞭笞、家產的毀滅、自由的喪失、監獄、絞刑架、火刑柱、匕首。與這些相對應的,是聖靈所預備的安慰,同類相配,部分對應部分,只是這些安慰被稱為是豐盛的(林後 1)。

但苦難越輕,就越難判斷聖靈的安慰,因為一個人若受苦甚微,且知道敵人對他的肉體、家產等只能造成一點點傷害時,感到安慰是很常見的:我說,這樣的人在苦難中感到安慰,是因為考慮到敵人無法再進一步傷害他。這可能是肉體的喜樂——理性的結果,並且可能很大程度上,甚至完全沒有摻雜聖靈的喜樂。因此,苦難越深、越可怕,聖靈的安慰就越清晰可見,當一個人在肉體已死、毫無動靜、無能為力時,仍能得到安慰。當一個人失去一切仍能感到安慰——當他身處死刑判決之下,或在刑場時——當一個人的事業、良心、應許與聖靈,都發出同一個安慰的聲音,並一同在靈魂中吹響號角時;那麼這些安慰就是好的,是正確的種類,是來自上帝與他聖靈的。

我之前告訴過你,苦難有幾個層次;因此,不能期望那受苦甚微的人,能分享那些為受苦甚多之人所預備的安慰。那只受過舌頭鞭笞的人,不知道為那遭受鞭刑的人預備了什麼樣的安慰。而一個從未為義受苦的人,怎能知道聖靈在監獄和絞刑架上所賜下的安慰是什麼樣子的呢?

但無論這位或那位基督徒是否知道,上帝都有為他受苦的子民預備安慰;而且這些安慰與他們苦難的性質或程度相稱;對於那些以敬虔的方式堅持他的真理,並將靈魂交託給他的人,這些安慰必會顯明出來。約瑟被投入監獄;但上帝與他同在。約翰因上帝的道被放逐到拔摩海島;但他在那裡得到了何等關於上帝的啟示!甚至是他一生中前所未見的:因此,這一點必須謹記。因為這是上帝對那些按著他的旨意受苦,並在行善中將靈魂的保守交託給他,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主之人的信實證明。

第四,他在這方面對我們也是信實的:他不會讓敵人箭矢的尖銳、鋒利或毒素,延伸到同時毀滅靈魂與身體的地步;但他會保守他們,當一切能做的都做完後,將他們帶入他永恆的國度與榮耀中,這是一件奇妙的事;但必須如此,因為上帝已經呼召他們進入其中。因此,彼得在告訴他們魔鬼是他們的對手,尋求吞吃他們,並勸他們務要抵擋,信心堅固之後,他說:「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 5:10)。事實上,上帝從未打算讓敬虔之人的受迫害成為他們的毀滅,而是為了他們的榮耀,並使他們在越過這死蔭幽谷後,能更加閃耀。誠然,我們在受迫害時,心中常會感到敵人的恐懼。但這並不是因為他們能將恐懼射入我們心中,也不是因為他們本身有能力觸及那麼遠,而是我們像傻瓜一樣,因著無知與不信,容許這些恐懼進入。

沒有任何苦難,也沒有任何施加苦難的人,能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觸及受苦者的平安。這是上帝所作的預備;是的,如果因我們的愚昧,讓他們的恐懼觸及了我們,但既然我們不是屬於自己,而是用重價買來的,我們就不再由自己支配,上帝必會限制他們的憤怒,並有能力扶持與支持我們的靈魂。當我說我腳滑了,耶和華啊,你的憐憫扶持了我。而上帝之所以規定在受苦時靈魂不可被觸及,是因為靈魂是用來支撐受苦者軟弱的;因此上帝要保守他僕人的靈魂健全,處於良好的狀態(箴 18:14;賽 57:16)。因此,敵人所能發揮的空間與領域,是上帝子民的身體與外在物質,但靈魂被保留了下來,原因如前所述,也為了使它能維持與上帝的交通。否則,他們怎能順服那命令他們在患難中喜樂,在火中榮耀上帝的誡命呢?正如經上所記(羅 12;賽 24:15)。

但我說,如果他們沒有能力觸及,更不用說永遠毀滅身體與靈魂了。身體是上帝的,他將身體交給他們去毀滅;靈魂是上帝的,他將靈魂留給自己,以表明他既有能力隨意處置我們,也必將我們的身體從他們手中奪回;因為如果靈魂活著,身體也必活著,當人對身體做了他們所能做的一切之後。這是我們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論點(路 20:37,38)。因此,上帝的信實不僅存在,而且對於那些敢於信靠他的人來說,直到來世,都將顯明出來,歸榮耀給他,並帶給他們永恆的安慰。

我們現在以簡短的應用作為總結。你們看我如何解開這段經文,以及隨之而來的自然結論;從這一切中可以歸納出:

第一,上帝的子民是受苦的子民——一群因他們的信心與見證而遭受患難的人。原因除了已經說過的之外,是因為真理的能力在他們心中,並在他們的生活中顯現出來——這是魔鬼與世界絕對無法容忍的。那從肉身生的,逼迫那從聖靈生的(加 4:29)。因為他們在宗教上無法達成共識;敬虔的人太過虔誠,而另一方太過褻瀆,他們無法共存。並非上帝的子民不願意像被命令的那樣不去管他們;而是對方無法忍受他們竟按著自己所說的去事奉上帝(太 15:14),迫害因此而生。世界也希望敬虔之人的宗教被視為虛假——這是對方絕對無法忍受的,但敬虔之人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會以和平的方式,在他們面前堅持並維護自己的道路。

基督徒與屬肉體的信徒,就像你在列王紀中所讀到的那兩個爭奪活孩子的妓女,她們爭論孩子該歸誰,這場爭論直到國王的劍出現才得以解決(王上 3)。噢,但當劍拔出來,呈現出活孩子似乎要被劈成兩半的樣子時,真正的母親就從假母親中顯露出來了;因為她的心為兒子動了慈心(26,27節)。世界,無論他們對宗教有什麼樣的表現,無論他們如何強辯真理在他們那邊,他們對真理都沒有慈心。她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開吧」;但那擁有活孩子的婦人,卻沒有心說這樣的話。對於那些沉溺於罪惡的人來說,宗教即使躺在溝渠裡死去也無所謂;他們的熱心只有在為了信仰而壓迫敬虔之人時才會顯現。慈心,對上帝所譴責的宗教動慈心,只存在於那些承認是上帝創造了這宗教之人的靈魂中。

第二,是這樣嗎?上帝的子民是受苦的子民嗎?那麼這應該告知那些想要敬虔的人,要為他們因宗教而可能面臨的遭遇做好準備。我說,要準備好,不是用屬肉體的武器,而是用上帝聖靈的恩典;這將幫助他們以溫柔與忍耐去忍受。那麼,我說,坐下來,在為了宗教投入太深之前,先計算代價;免得你插手那最終不知該如何處理的事(箴 25:8;路 14:25-30)。

許多人在這裡犯了錯;他們承擔了信仰的告白,卻沒有考慮到他們所做的事可能會付出什麼代價。因此,當患難真正來臨時,他們就驚慌失措並大聲疾呼。他們不喜歡這樣,因為他們沒料到會這樣;如果這就是通往天堂的道路,那就讓想走的人去走吧。就這樣,他們被絆倒了,任由基督的事業與子民在世上自生自滅(太 13:20,21)。

第三,但願上帝的子民不要因為宗教在世上遭遇粗暴的對待,就對宗教產生任何負面的看法。選擇上帝與苦難,勝過選擇世界、罪惡與屬肉體的平安。我們必須受苦,因為我們犯了罪。如果上帝要我們為了他的道在這裡受一點苦,以代替在地獄中為我們的罪受苦,讓我們知足,並懷著感恩的心將其視為憐憫。「惡人被留到禍患的日子,他們必被帶到忿怒的日子」(伯 21:30)。因此,當上帝選擇只讓我們受一點苦,好讓他能以永恆的慈愛憐憫我們時,他是何等仁慈地對待我們(賽 54:7,8)。並且「上帝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 3:17)。

第四,因此,不要將上帝子民因宗教而受的苦,視為上帝大怒的記號。可以肯定的是,正如我們天父所安排的,這反而是他愛的記號;因為為福音受苦,並為福音的真誠見證而受苦,確實是加給我們的尊榮——一種並非所有人都被視為配得的尊榮。因此,要將上帝賜給你真理,並賜給你恩典使你能見證它,儘管你因此受苦,視為一種恩惠(徒 5:41)。你本可能因你的罪在地獄中受苦,但你沒有;相反地,或許你正因對上帝的良心而受苦;這是一種尊榮。因為你是藉著屬天的恩賜,為了基督,為了福音的緣故,並按著上帝的旨意這樣做。這是一種迫害者在歸向基督之前,絕不會被視為配得的尊榮(腓 1:29)。

第五,即使你遭受不公的痛苦,也要以溫柔與忍耐接受你的苦難。「人若因叫良心對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彼前 2:19)。那麼,把手放在你的嘴上,不要對那虧待你的人說一句壞話;將你的事業與你的敵人交給上帝;是的,反而要禱告,願他的罪不歸於他;因此,正如我之前所說,現在要展現你是一個好人,藉由愛、憐憫、為他們禱告,並按著命令,以善待那些惡意利用你的人(太 5:44)。我知道你的肉體會傾向於憤怒、生氣,並希望你能報復自己。但這是卑劣的、屬肉體的、感官的、魔鬼般的;因此,將這些想法從你心中拋棄,因為這些想法不適合基督徒的胸懷,並轉向那些非屬肉體的武器。因為基督徒的火砲是道、信心與禱告;並且我們要在忍耐中保存我們的靈魂(林後 10:5;路 21:16-19)。

第六,多考慮你天父的全能,你已投身於他的事業,選擇他的道作為你的產業,並喜愛行走在他的道路上。我說,多考慮他是如何維持整個世界,以及所有的生命與氣息都在他手中,隨他的意願延續或減少。也要想一想,他有何等能力將你從一切苦難中拯救出來,或以平靜的心在苦難中扶持你。不斷地來到他面前,如同來到為供應窮乏人而敞開的生命泉源。也要記住,如果他沒有應你的呼求而來,也沒有如你所願地那麼快安慰你,那並非因為缺乏對你靈魂的愛或憐憫,而是為了試驗你的恩典,並向墮落的天使證明,你寧願事奉上帝而不求回報,也不願放棄。此外,如果對你而言,上帝似乎不關心你,不幫助你,反而將你交給了不虔誠的人;也要將此視為一個記號,表明他喜悅看到你在最不利的條件下,仍持守他的名。「若鞭子忽然殺死人,[那比你所受的還要多,] 他必嘲笑無辜者的試煉」(伯 9:23)。

看到他的子民在如此陰暗的環境與令人沮喪的情況下,仍持守他們的正直,不否認他的名,這是我們上帝極大的喜樂。而考慮到你這樣做在基督裡是他所喜悅的,將成為你的支持。上帝看見你,雖然你現在看不見他,他在黑暗環繞他時,仍觀察著你的道路;當他試煉你之後,你必如精金出來。

第七,小心為你的苦難設定界限與期限,除非那個期限是墳墓。不要對你的施苦者說:「到此為止,不得再進,你們驕傲的波浪就在這裡止住。」我說,小心這樣做,以免上帝讓他們超越你。因為一個人若不認為敵人會被允許走得更遠,他就沒有準備好受苦。因此基督將他們的界限設定在喪失生命,而不再進一步。那麼,他們越過你的程度,就是他們發現你毫無準備的程度,因此也就無法以基督徒應有的英勇來迎接他們的進攻。觀察保羅;他天天死,他常被交於死地,他對生命絕望;這就是為任何災難做好準備的方法。當一個人認為他只需要為步兵的進攻做準備時,他將如何與馬匹爭鬥?或者如果他只看到馬匹,當約旦河水漲溢時,他該怎麼辦(耶 12:5)?因此,不要為你的敵人設定界限:不要說,他們不會追趕我到死;要在自己心中存著死刑的判決。因為雖然他們起初可能只是與你嬉戲玩耍,但他們的劍最終可能會刺穿你的心血。貓與老鼠玩耍,有時是惡人對待上帝兒女方式的恰當象徵。因此,正如我所說,要時刻死去;天天死:那不僅準備好被捆綁,而且準備好死去的人,才適合面對任何驚恐。

第八,如果你的敵人想要,或確實將你置於陰影之下,如果他們把你裹在熊皮裡,然後放狗咬你,不要對這件事感到驚訝;這是約瑟、大衛、基督、司提反的份,只要你是無辜的;不要說、不要做任何會讓你顯得有錯的事;是的,要說並做那些能讓你成為好鄰居、好基督徒與忠誠臣民的事。這是幫助你大膽向上帝申訴的方法;這是讓你面對敵人的臉面時,能壯膽的方法;這是讓你保持良心平靜安穩的方法;這是激動上帝為你的拯救而顯現,或在你離世後為你的血報仇的方法。並且要這樣做,因為這是你的職責——我們必須敬畏上帝,尊敬君王——並且因為這是使你敵人的磐石變硬的方法:很少有人有膽量說,我這樣對你,是因為你信奉基督。當他們迫害主自己時,他們對他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約 10:33)。純潔的宗教是一件火熱的事,它通常會燒傷那些與之爭戰之人的手指;因此,人們通常不會以宗教赤裸裸的面貌去反對它:因此猶太人試圖將其他問題強加在基督身上,以便以此殺他;儘管他們對他懷有極大的惡意,是因為他的教義與神蹟。正是因為對此的嫉妒,他們才與他作對,這使他們捏造罪名,指控他叛亂與叛國(太 27:18;路 23:2)。

第九,因此,所有敬虔的人都應學習安靜,專注於自己的事務,並盡其所能與眾人和平相處;除了愛以外,不虧欠任何人任何東西。因此,為所有掌權者禱告;為你所居住國家的和平禱告;與聖潔、安靜、和平的人為伍。以一切良善的方式尋求敬虔的推廣,忍受傷害,善待窮人,以善勝惡,對眾人忍耐;因為「這些事都是美好的,並且與人有益」(多 3:8)。

不要傾向於在背後傷害人,不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責備統治者及其行為,因為他是被設立在你之上的;他的一切道路都是上帝的,或是為了你的幫助,或是為了試驗你的恩典。因此他需要你的禱告,而不是你的辱罵;你的和平舉止,而不是一個麻煩的生活。我知道這一切都無法救你免於被彼列之子的口所吞噬(王上 21:12,13)。我所說的只是職責,是有益的,是值得稱讚的,是必要的;這將在魔鬼做了他最壞的打算後,使你在朋友眼中變得可愛,在敵人眼中變得可怕,作為基督徒在你的位置上發揮作用,並將你名字的記憶,留給那些在你之後的人,並帶上祝福;「義人的紀念被稱讚;但惡人的名字必朽爛」(箴 10:7)。

第十,最後,我將以對那些信徒說的一句話作為總結,如果有的話,就是那些心懷不平與麻煩的人。朋友們,我可以對你們說,正如我們的主曾經對他的門徒所說的:「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希望你們敵人的毀滅並不適合你們。如果你們是為了繼承祝福而生,並蒙召,請慷慨地給予你們的祝福:「祝福,不可咒詛。」如果你們相信你們所事奉的上帝是至高的統治者,並且有足夠的智慧為他的教會管理世上的事務,請把手拿開,克制自己不要作惡。如果迦瑪列給上帝子民敵人的建議是好的,為什麼不適合給基督徒自己呢?因此,離開這些人,讓他們自己去吧。如果這些人所做的工作是上帝將要永遠推廣與建立的,那麼你們就無法廢除它;如果不是,上帝已經指定了它倒塌的時間。

一個基督徒!卻有麻煩的精神;真羞恥,克制一下;藉由良好的品行,以溫柔的智慧展現你的行為;在這裡讓我向你提出三四件事。

  1. 考慮到,雖然該隱是一個殺人犯,但上帝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並附帶懲罰,若有人這樣做,將七倍地報應在他自己頭上。「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創 4:15)。但為什麼不干涉該隱,既然他是個殺人犯?原因是,因為他為了義的緣故迫害他的兄弟,從而與上帝結怨;因為那為了義的緣故迫害他人的人,就是與上帝作對,與上帝爭戰,並試圖推翻他。現在,這樣的人,基督徒必須讓他獨處並遠離,以便上帝能在他的時間給他致命的一擊。[50] 因此,他對他的聖徒,以及所有急於報復自己的人說,讓開,退後,讓我來,將這樣的人留給我來處理。「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 12:19)。因此,主在該隱身上立了一個記號,免得有人遇見他就殺他。你們確實,真的不能報復你們的敵人。是的,雖然曾經是合法的,但現在不再合法了。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我說,我們的主說,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 5:43,44)。
  1. 考慮到,報復是出於肉體——我的意思是我們對自己的報復;它源於憤怒、忿怒、在十字架下的不耐煩、不願受苦、對屬肉體的安逸、家產、享受、關係等的過度愛戀。它也源於一種恐懼、懦弱的精神;其中沒有任何偉大之處,除非是頑固的偉大。我知道,儘管如此,可能會有對正義、對公義、對福音自由、對抑制邪惡與推廣聖潔的藉口;但這些只能是藉口,或者充其量,只是顛倒熱心的果實。因為正如本論文中多次提到的,主已經禁止我們這樣做,因此不可能想像他會藉由聖靈及其恩典的果效來激勵任何人做這樣的事。

若有這樣的人,心存此念,就讓他們被視為心胸狹窄、屬肉體、血氣方剛、脾氣暴躁、尖酸刻薄的信徒吧——這些信徒對猶太教的認識遠勝於對基督信仰的認識,他們寧可縱容憤怒心靈的衝動、激情與粗暴,也不願以溫柔順服天父的旨意。你被要求效法祂,聖經也向你指明了效法的方向(太 5:45-48)。

世上有一個人恨惡神,褻瀆祂的名,藐視祂的存在;甚至說沒有神。然而,這位被他如此對待的神,卻賜給他早餐、午餐和晚餐;給他穿上好衣裳,到了晚上,讓他上床安睡,賜他安息,祝福他的田地、五穀、牲畜、兒女,並將他提升到高位。是的,我們的神不僅僅是一兩次這樣做,而是直到這些悖逆者年老;祂的忍耐年復一年地延展,好讓我們能向祂學習行善。

  1. 思想一下,一個信徒!若你心神不寧、惹是生非、心懷不滿,並尋求向那些迫害你的人報復;你擁有的是什麼樣的恩典呢?我敢說,你所表現出來的這些行為,絕非聖靈的果子。聖靈的果子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心、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但忿怒、紛爭、結黨、叛逆與發明惡事的人,被列為最惡劣的罪人,並被明確稱為肉體的作為(羅 1:29-31;提後 3:3,4;加 5:19-21)。

但我要問,你對仇敵的愛在哪裡?你在十字架下的喜樂在哪裡?當你的憤怒使你心神不寧時,你的和平在哪裡?你的忍耐在哪裡?因為照你的行事,除了尖酸刻薄,什麼也看不見。還有,你那甜美、溫柔、謙和的靈在哪裡?你尋求仇敵的性命或損害,這能看出良善嗎?走開,走開;如果你還有任何恩典,它們也因你的這些激情而被擠到角落,因缺乏空間與自由來展現自己,以至於根據神的話語,無論你發出多大的喧嘩,你都無法被認定是屬於正道的。

基督徒在看見患難臨到時,不應衝向帶來患難的工具(指迫害者),而應衝向患難臨到的原因。現在,這原因就是你自己,你那卑劣的自我,你那罪惡的自我,以及你在神所賜予你、並向你施展的一切憐憫、忍耐與寬容之下,對神所表現出的不配的行徑。在這裡,你可以爭辯並報復,儘管去吧,只要你以正確的方式報復,而當你以敬虔的憂傷來報復時,你就會這樣做(林後 7:10,11)。

因此,基督徒應當哀悼自己的行為,那些不配的行為,正是這些行為激怒了神,使祂降下烏雲,在忿怒中遮蔽了他。當迫害者觸碰他時,基督徒應當說:「這是我的罪惡」;是的,他應當這樣說,然後閉上口,忍受主的忿怒,因為他得罪了主。「你的路和你的作為招惹這些事;這是你罪惡的結果,因為它苦毒,因為它直刺你的心」(耶 4:18)。

  1. 思想一下,從這種靈裡流露出的行為,能給觀察者帶來什麼關於你良善的確信呢?一點也沒有;是的,在苦難中表現出心神不寧,並尋求向那些因你的信心及其見證而迫害你的人報復,這不僅無法讓旁觀者確信你是對的,反而清楚地告訴他們你是錯的。即使是背教者朱利安(Julian the apostate),當他拋棄了所有關於基督的事物後,仍保留了一點——基督徒應當忍耐地承受為主所受的任何苦難;他會嘲諷那些因信仰和敬虔見證而受辱,卻抱怨或尋求報復的人。如果你退縮、掙扎,在苦難中表現得心神不寧,人們會怎麼說?他們只會說,如果你們自己掌權,你們也會同樣迫害別人。當你們躺在地上還要反擊時,他們更有理由這樣說。因此,安靜吧,如果你的仇敵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如果他辱罵並咒詛你,跪下來為他禱告。這是讓觀察者確信你是敬虔之人的途徑。「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這正是讓百夫長確信耶穌是義人的原因之一;因為他站在十字架旁,不僅是為了監督執行死刑,也是為了觀察耶穌在這些苦難中如何行事(太 27:54;路 23:34-47)。
  1. 思想一下,一個在苦難中不安、騷動,並尋求自我報復的信徒,既不能成為他所應當成為的得勝者,也不能成為神誡命的守護者。

(1.) 一個被自己的激情牽著鼻子走的人,怎能成為勝過自己的得勝者呢?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的得勝者,除非他先征服自己,除非他先擊敗並制伏這個身體、他的私慾與激情。一個被各種私慾牽引的人是得勝者嗎?一個作罪惡奴僕的人是得勝者嗎?如果一個被憤怒、忿怒、激情、不滿、偏見等所俘虜的人,不是被它們牽著走,那我就錯了。因此,與上司爭吵,或與任何因你的信心和見證而為難你的人爭吵,這說明你已被征服並成為俘虜,而非主人與征服者。

(2.)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第二點。他不遵守神的誡命;因為誡命教導他其他的事,正如我所指出的。偉大的福音誡命最終指向捨己;但如果自我報復就是捨己,那我對這本書的理解就錯了。基督在《啟示錄》中,將遵守神誡命的人與那些拿刀殺戮的人區分開來:「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啟 13:10)。也就是說,他們克制自己不去這樣做,並在那些以此為手段折磨敬虔人的人手下安靜忍受。又說:「聖徒的忍耐在此,就是守神誡命和耶穌信心的」(啟 14:12)。恆心行善;如果為義受苦是行善,那麼像在其他事情上一樣,恆心忍受苦難就是遵守神誡命的途徑(羅 2:7)。

所以,我說,對仇敵憤怒、尋求向傷害自己的人報復的人,並沒有遵守神的誡命。你們知道我所談論的主題。「人的忿怒並不成就神的義」(雅 1:20)。因此,信徒們,要小心,留意你們的靈,確保在苦難中不要讓自己對仇敵表現出那種既不體面也不合宜的狂暴靈性。

  1. 思想一下,那些心神不寧、心懷不滿,並尋求向因信仰而迫害他們的人報復的人,這樣做也將自己置於那些其他人遠離的毀滅邊緣。這些人就像那隻飛蛾,不肯放過蠟燭,直到自己在火焰中燒死為止。官長與掌權者已藉由許多健全的法律,防範那些騷動與不守規矩的人的攻擊。事實上,如果他們不這樣做,或許有人會很快受到誘惑,試圖在他們行使職權時進行干擾。現在,那個憤怒的人,就是那隻必須不斷衝撞這些法律邊緣的飛蛾;他憤怒的靈使他與上司爭吵,而他的爭吵,透過在激動中說出的話,使他落入法網,再加上幾個同夥的推波助瀾,最終將他的脖子送上了絞刑架。無論人們怎麼想,這絕非偶然,而是神公義的審判。「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 13:2;斯 2:21-23)。因此,讓憤怒的人小心,讓心懷不滿的人小心。一個有信仰卻沒有恩典來處理這件事的人,很可能會使他的信仰蒙羞。因此,我說,讓這樣的人小心;上述的恩典及其正確的運用,才是能讓我們遠離所有這類危險的關鍵。
  1. 思想一下,一個因自己的不滿與不守規矩的行徑,以這種方式走向結局的人,能有什麼安慰呢?他給自己帶來了羞恥,給他的信仰帶來了羞恥,給他的朋友帶來了羞恥,並使他的名字受到輕蔑與嘲笑。惡人為他的墮落而歡呼;好人無法認同他,軟弱的人因他而跌倒;此外,他的立場無法支持他;他的心將被罪疚感所堵塞;純真與膽量將長出翅膀離他而去。儘管他在舞台或梯子上談論宗教,但聽到那些因作惡而受苦的人提到它的名字,宗教本身也會感到羞愧。因此,我的弟兄們、朋友們、敵人以及所有人,無論你們持有什麼宗教、信仰或觀點,都要敬畏神,尊敬君王,並藉由基督的道與律法,對兩者盡到你們應盡的義務,那麼,不必多說,你們就不會因作惡而受到權力的懲罰。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