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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論捨己 part01

論捨己

問:很高興你到目前為止答應了我的請求:但你告訴我還有敬拜神的另一部分;請再重複一遍?
答:那是捨己。

問:現在我記得很清楚了;請告訴我,你如何證明捨己被稱為敬拜神的一部分?
答:關於亞伯拉罕,當他去獻上他的兒子以撒在壇上作為燔祭時,這對他來說是極大的捨己,他將那行為視為敬拜神。

問:請你讀一下那段經文好嗎?
答:好的;「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這是在他要去殺以撒的時候(創世記 22:5)。

問:什麼是捨己?
答:就是一個人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撇下他的一切。

問:你能用一兩處經文證明這一點嗎?
答:可以;「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33)。

問:這確實是一處充分的經文,你能再給我一處嗎?
答:可以;「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立比書 3:7,8)。

問:這兩處經文確實充分回答了我的問題;但請你現在給我一些過去基督追隨者捨己的具體例子?
答:可以;亞伯捨己,以至於失去了他的血(創世記 4:8)。亞伯拉罕捨己,以至於失去了他的國家和他父家(創世記 12:1-4)。摩西捨己,放棄了冠冕、王國,以及安逸與平靜(希伯來書 11:24-27)。約瑟捨己,拒絕了肉體的私慾(創世記 39:7-9)。

問:但這些人每個人都只是捨棄了部分事物,對嗎?
答:你看亞伯失去了所有,他的血和一切;亞伯拉罕失去了他的國家,冒著生命的危險(創世記 12:13)。他也是這樣做的……

摩西撇棄了王冠與王國(來 11:27),約瑟拒絕了主母的誘惑(創 39:10-15)。

問:你能否針對「捨己」作一點具體的論述?
答:我非常樂意。

問:首先,請問這種捨己必須在什麼樣的靈裡進行?
答:必須在信心、愛心與清醒的心志中進行。否則,一個人即便變賣所有賙濟窮人,甚至捨己身叫人焚燒,也與他無益(林前 13:1-3)。

問:哪些人容易在此事上失敗?
答:那些捨己的目的不符合福音要求的人。

問:他們是誰?
答:那些因爭競與虛榮而受苦的人;或者說,那些在受苦中尋求人的稱讚,勝過尋求基督的榮耀與鄰舍益處的人。

問:還有誰容易在此事上失敗?
答:那些懷有像洗巴(Ziba)那樣的企圖,藉著假裝的捨己來博取敬虔人的好感,並以此中飽私囊的人(撒下 16:1-4)。

問:還有其他人容易在此事上失敗嗎?
答:有。那些藉著捨己,卻像法利賽人一樣,自以為在神眼中比別人更公義的人(路 18:11-12)。

問:還有誰有失敗的危險?
答:那些在善工上灰心的人,以及那些捨己最終被「愛自己」所勝過的人(加 3:4, 6:9)。

問:我可以再提幾個問題嗎?
答:請便。

問:如果一個人承諾以後再捨己,而不是現在,這難道不是這種敬拜的一步嗎?
答:絕不是。因為這個人現在拒絕捨己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心目前對私慾與世界的依戀,遠勝過對神與基督的依戀。[21]

問:你能否舉出聖經的例子來說明這一點?
答:可以。以掃從未打算永遠放棄長子的名分,他打算以後再要;但神卻將他當下不選擇長子名分的行為,視為輕看它,並將其私慾置於名分之上。因此,當他想要承受祝福時,神卻不肯,反而拒絕了他和他流的眼淚(創 25:30-34;來 12:14-16)。

問:如果一個人說:「我願意在許多事上捨己,雖然不能在所有事上捨己」,這難道不是神所要求的敬拜的一步嗎?
答:絕不是。因為這個人就像掃羅一樣,他想殺掉一部分,卻留下另一部分活著;國度終究要從他手中奪去(撒上 15)。

問:如果一個人願意失去一切,唯獨不願失去性命呢?
答:基督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 16:25;約 12:25)。

問:如果一個人過去願意失去一切,但現在不願意了,神會接納他過去的意願嗎?
答:不會。因為真正的門徒必須天天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耶穌基督(路 9:23)。

問:但如果一個人外表表現得很好,沒有在人面前羞辱福音,這難道不能算作捨己嗎?
答:不能,如果他的心不對的話;因為人看外貌,神卻看內心(撒上 16:7)。

問:如果我擔心自己的心在未來遇到艱難時會欺騙我,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查驗它是否會欺騙我?
答:我會給你幾個答案,首先指出哪些人的心容易在這項工作中欺騙自己。

問:你能幫我這個忙嗎?
答:可以。第一,凡不在日常生活中對捨己持守良心的人,若遇到艱難,很難堅持作門徒。猶大沒有天天捨己,所以當試探來臨時就跌倒了(約 12:6)。

問:你能給我另一個記號嗎?
答:可以。凡在公開承認信仰的同時,又放縱任何隱秘私慾的人,是不可能為基督捨棄一切的。

問:哪些人是放縱私慾的?
答:那些在衣著、飲食或其他方面為私慾預備的人(羅 13:12-14;賽 3:6-24;摩 6:3-6)。

問:還有誰這樣做?
答:那些為自己的罪找藉口,並將其掩蓋起來以免受責備的人,就像掃羅那樣(撒上 15:18-22)。

問:還有哪些人放縱私慾?
答:那些為自己堆積教師,好讓他們迎合自己私慾的人(提後 4:3-4;賽 30:10)。

問:還有誰放縱罪惡?
答:那些寧願效法信徒不完美的生命,而不願效法神聖潔話語的人;或者說,那些將某些好人的過失當作藉口,使自己不必嚴格捨己的人。這些人吞吃神的百姓的罪,如同人吃飯一樣(何 4:7-9)。

問:現在你能告訴我,誰才可能蒙悅納地完成這部分對神的敬拜嗎?
答:可以;凡心志抵擋罪惡(視罪為罪)的人,才可能蒙悅納地捨己(羅 7:13-14)。

問:還有誰?
答:凡心裡有罪得赦免的感悟與滋味的人(林後 5:14)。

問:還有誰能很好地捨己?
答:凡將愛慕之心放在上面的事上,即基督坐在神右邊之處的人(西 3:1-5)。

問:還有誰能為基督很好地捨己?
答:凡看見捨己的價值遠勝過自私自利的人(林後 12:9-11;來 11:24-26)。

問:還有其他蒙悅納地完成這項敬拜的記號嗎?
答:有;凡天天背起十字架,並以基督的教導為榜樣的人(路 6:47-48;約 12:25-26)。

問:但你如何辨別一個人是這樣的人呢?
答:他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他寧死也不願犯罪;信徒的惡行令他心碎,沒有什麼比基督的榮耀對他更寶貴(箴 4:23;民 11:15;腓 3:18;徒 20:24)。[22]

問:請給我一些捨己的動力?
答:主耶穌為你捨己了;對此你怎麼說?

問:基督在哪些方面為我捨己?
答:祂為你離開了天堂,祂為你捨棄了在這個世界上擁有狐狸或飛鳥那樣的安身之處,並且為你流出了祂最寶貴的血(約 6:38;路 9:58;林後 8:9;啟 1:5)。

問:你能再給我一個捨己的動力嗎?
答:可以;「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可 8:36)。

問:但為什麼神要求那些想要得救的人捨己呢?
答:神要求捨己並非作為獲得救贖的手段,而是將其作為證明一個人對神與基督之愛是否真實的憑據。

問:捨己如何證明一個人對神之愛的真實性?
答:因為為了事奉神,他撇下了在這個世界上的一切享受。神就是這樣試驗亞伯拉罕的愛(創 22:12),這樣試驗彼得的愛(太 4:18-22),也這樣試驗你在福音書中所讀到的那些人的愛(路 9:57-73)。

問:你還能提出什麼理由說明神為何要求捨己?
答:捨己是區分真基督徒與假基督徒的特徵之一:因為那些假冒的人用口親近神,心卻尋求自己;而真誠的人,因著對基督的愛,為祂的緣故撇下所有(詩 78:36-37;結 33:31-32)。[23]

問:神對那些稱呼祂名的人要求捨己,還有其他理由嗎?
答:有;因為藉著捨己,神真理的大能與良善得以向不信的世界顯明。因為若非看見神百姓的捨己,他們就無法看見神真理中確實存在的大能、榮耀、良善與可愛之處(但 3:16, 28;腓 1:12-13)。

問:你還有其他理由嗎?
答:有;因為捨己雖然不能使人罪得赦免,卻能預備一個人,去承受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這榮耀只為那些在這個世界上為著主耶穌、祂的名與祂的事業而撇下所有的人所存留(林後 4:8-10, 17;帖後 1:5-6)。

問:在結束之前,你能否舉幾個例子,說明神對那些在受召時卻不肯捨己的信徒所施行的嚴厲管教?
答:可以,我很樂意。羅得的妻子僅僅因為在神呼召她離開所多瑪時,回頭看了一眼,就從天上被擊打,變成了鹽柱;所以,要記住羅得的妻子(創 19:17, 26;路 17:31-32)。

問:你能再舉一個例子嗎?
答:可以;以掃因為不肯為了一點食物而捨己,結果失去了祝福的份,後來即使痛哭切求也無法挽回(創 25:32-34;來 12:16-17)。

問:手邊還有其他例子嗎?
答:有;猶大因為不肯捨己,失去了基督、靈魂與天堂,並成為所有滅亡靈魂中,神忿怒的重大對象(約 12:5-6;路 22:3-6;太 26:14-16;徒 1:25)。

問:請再舉最後一個例子,然後結束。
答:可以;亞拿尼亞和他的妻子撒非喇,因缺乏捨己,招致了神的忿怒,以致神在他們站在使徒面前時,就擊殺了他們(徒 5:1-11)。

結論

在結束這篇論述之前,我想提出幾點供你思考與默想:

一、考慮到每個人按本性都被視為罪人;無論你的實際罪行是小是大、是多是少,你那罪惡的本性已經使你處於律法的咒詛之下。

二、考慮到因此你已經有了謙卑的理由、悔改的罪行、逃避忿怒的必要,以及一個可能滅亡的靈魂。

三、考慮到時間不會為你停留,而且隨著時間流逝,罪惡也在增加;所以,你生命的終結與罪惡的積累,很可能在同一瞬間臨到你。

四、經常把你的末日帶到床邊,問問你的心:如果今天早上你就要死去,你是否準備好了?

五、要知道,臨終時感到恐懼是一件悲哀的事;臨終時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是一件悲哀的事;臨終時不知道是善天使還是惡天使要帶你離開這個悲慘的世界,是一件悲哀的事。

六、要經常記念得救、進入天堂、變得像天使一樣,並與神和基督永遠同住,是多麼有福的事。

七、考慮一下,當你看見自己在天堂,而其他人卻在地獄中哀號時,救恩的思想對你來說將是多麼甘甜。[24]

願主耶穌基督與你的靈同在。

他們帶著錢財來到這些人面前;但當必要性說他們必須「服藥,否則就死」時,他們寧願在兩害中取其輕。其實,苦難比罪惡更好;如果上帝差遣前者來洗淨我們脫離後者,我們就當感謝祂,並甘心支付這信差的酬勞。

而你這如此不願為自己的罪、以及為那能操練你恩典並使你將來得益處的手段付代價的人,要謹慎,不可試探上帝,免得祂將這杯加倍賜給你。孩子因吃了生果而需要服藥,但若孩子因幼稚的脾氣拒絕服藥,結果會如何呢?除了苦難加倍——即責備、訓斥、更嚴厲的威脅,以及強迫他吞下苦藥之外,還能有什麼呢?但讓我勸你躺下並服下這藥,告訴你,這是絕對必要的,是為了你靈魂與內在的健康。因為:第一,你是在今世受管教較好,還是等到來世與不虔誠的人一同被定罪較好?第二,你願意在恩典的某些行為上顯得生疏、作客旅,因而失去那為此獎賞所預備的、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較好?還是願意在那日子來到時,當每個人因其所行而從上帝那裡得稱讚時,從上帝手中領受那榮耀較好?第三,我再說,既然管教是兒子的憑據、愛的記號;而反之則是私生子的記號、恨惡的憑據(來 12:6-8;何 4:14)。我們在肉身上帶著那些表明我們屬於基督的記號與印記,難道不比帶著那些宣告我們不屬於祂的記號更好嗎?就我而言,願上帝幫助我寧願與上帝的子民同受苦難,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願上帝憑祂的憐憫,為祂的旨意預備我。我並非要自找苦吃,但如果敬虔會使我陷入苦難,願主上帝使我更加敬虔:因為我相信有來世。但,基督徒讀者,我不願耽誤你閱讀手中這些書頁;我只求你,若十字架重重地壓在你身上,請不要對上帝或世人感到憤怒。不要對上帝憤怒,因為祂所做的一切必有原因;也不要對世人憤怒,因為他們是上帝手中的工具;無論他們願意與否,他們都是上帝的僕人,為你的益處效力(詩 17:14;耶 24:5)。因此,要存感恩的心,從上帝藉著他們所給予你的一切。如果那帶來苦難的信差因能傷害你、折磨你而感到高興;如果他因你的災難而雀躍:你要為他感到悲哀,憐憫他,並為他向你的父祈求:他無知,不明白你上帝的審判;是的,他藉著這種行為表明,雖然他作為上帝的工具,藉著折磨你來服事你,但他心裡想的卻是要毀滅你:藉此他也預示了,他在對你行善的同時,正在為自己積蓄滅亡。因此,要將這些人的悲慘境況放在心上,以善報惡,以愛報恨;這樣你就能顯明你是被聖潔的靈所引導,並且像你的天父。即便你的憐憫與禱告對這樣的人毫無益處,它們也必會落在某處,或像從印度滿載祝福而歸的船隻一樣,回到你自己的懷中。

此外,在黑暗的護理中,難道沒有什麼值得我們去觀察與看見的嗎?難道當這樣的日子臨到時,它不能顯得可愛嗎?在雷轟、閃電、冰雹、風暴、黑暗與狂風中,難道沒有上帝的智慧、能力與良善可見嗎?為什麼經上說,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那鴻 1:3)。為什麼上帝古時的僕人會做這樣的記錄,並從中觀察到如此卓越而奇妙的事?在這樣的日子裡,有上帝的作為可見,是其他日子所看不見的。祂扶持某些人的能力,祂離棄其他人的忿怒;祂使灌木屹立,卻任憑香柏樹倒下;祂使人的計謀變為愚拙,使魔鬼弄巧成拙;祂將同在賜給祂的子民,卻將仇敵留在黑暗中;祂顯明祂成聖之民內心的正直,並揭露他人的虛偽,這是在祂忿怒的日子、在旋風與暴風中運行的屬靈奇事。這些日子!這些日子最適合基督徒用來衡量與檢視自己。我們在平靜的日子裡容易過度自信,認為自己比在試煉臨到時所發現的更高、更強。迦勒的口與彼得的誇口在試煉來到前是多麼高大,但當試煉臨到時,他們發現自己遠遠達不到自以為有的勇氣(士 9:38)。我們在試探來到前,也以為自己能在海上行走,但當風吹起時,我們感到自己開始下沉。因此,這樣的時刻被稱為試煉我們的時刻,或找出我們本相的時刻,這難道沒有益處嗎?難道這不是正確地修正我們對自己的判斷,使我們認識自己,並剪除那些我們容易被其勝過的驕傲與自負的枝條嗎?這樣的日子,難道不是使我們彎腰、謙卑,並為我們在順境中所犯的過錯而在上帝面前俯伏的日子嗎?這難道對我們沒有益處嗎?如果沒有上帝這樣轉動祂的手,我們就無法生存。如果沒有適時的冬天,我們就會被肉體所淹沒。據說在某些國家,樹木會生長,卻不結果子,因為那裡沒有冬天。願主祝福祂子民經歷的所有季節,並幫助他們在臨到的一切時光中,正確地行事為人。再見。我是你在福音中服事你的,約翰·班揚。

給受苦者的勸勉

「所以,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創造主。」——彼得前書 4:19

這封書信是寫給在苦難中的聖徒,特別是那些受割禮的人,彼得正是他們的使徒。寫信是為了在他們的苦難中勸勉並安慰他們。勸勉他們關於受苦的原因,以及在苦難中如何正確地管理自己與自己的事業。同時也安慰他們,關於上帝在現今的幫助,以及(若他們忠心持守到底)上帝將賜給他們的獎賞:這一切我們將在接下來的論述中更詳細地處理。這段經文是一個結論,源於使徒先前在他們受苦的狀態下所給予的勸勉與安慰。這就像是在說:我的弟兄們,正如你們現在受苦一樣,苦難對你們是必要的,因此也是有益的、有利的:所以要甘心忍受。為了讓你們確實能以基督徒應有的知足與忍耐來忍受,要將你們的靈魂交與你們的上帝,如同交與一位信實的創造主。「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創造主。」

因此,在這個結論中,我們有三件事非常適合受苦者關注。第一,對一項絕對必要之義務的指引。第二,對那些被指引去履行這必要義務之人的描述。第三,對那些以正確方式接受這神聖勸告的人,必然會隨之而來的益處的暗示。

這項絕對必要的義務是,受苦者要「將自己的靈魂交與上帝」。這裡所指的受苦者,是那些「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我們若正確履行此義務所帶來的益處,就是我們將發現上帝是「一位信實的創造主」。

第一——受苦者被指引的義務

我們首先從受苦者被指引的義務開始,即將靈魂交與上帝。「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祂。」

在繼續之前,我發現有兩件事需要先解釋:1. 這裡的「靈魂」是指什麼?2. 將靈魂「交與」上帝是指什麼?

  1. 首先:「靈魂」在這裡是指人身上那最卓越的部分,居住在身體裡;那不朽的、屬靈的實體,它現在且將來都有能力生活、活動、感知與理性;是的,當身體歸回塵土時,它仍將是一個理性的存在。這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在試煉的日子裡,吩咐祂的門徒要懼怕那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那一位時(路 12:5),所指的那件大事。我說,就是祂在那裡告誡他們要小心看顧的那件大事。按照彼得這裡的話:「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祂。」
  1. 現在,將這靈魂「交與」上帝,就是把它帶到祂面前,在屈膝時把它舉向祂,並祈求祂為了主耶穌基督的緣故,將它納入祂神聖的看顧之下,讓它處於祂的保守之中。同時,祈求祂能將它從今世到來世之間所設下的所有網羅中拯救出來,並確保它在那個偉大而可怕的審判日,儘管有許多人與之為敵,仍能安然無恙地出現。大衛就是這樣將他的靈魂交與上帝,當他說:「耶和華啊,求你起來,使那惡人倒下,救我的靈魂脫離那惡人,就是你的刀」(詩 17:13)。又說:「耶和華啊,求你救我!耶和華啊,求你速速幫助我!願那些尋求我命(靈魂)的,一同抱愧蒙羞」(詩 40:13-14)。

這樣,我已經向你們說明了什麼是靈魂,以及將靈魂交與上帝是什麼意思。這就是使徒在此勸勉受苦者要履行的義務,即當他們在世上為祂的名爭戰時,要將自己的靈魂帶到上帝面前,並將它留在祂那裡。現在,從使徒對這項偉大義務的勸勉中,我將得出以下結論。

結論一:當逼迫臨到一群人時,這背後隱藏著毀滅這些人靈魂的陰謀。

我說,這自然地從這勸勉中得出。否則,為什麼他們需要將靈魂交與上帝保守呢?因為「交與上帝保守」這句話暗示了:有某種力量想要毀滅它們,因此逼迫才臨到他們。我並不那麼刻薄,認為逼迫者本身有此意圖。但我確實相信,當魔鬼煽動他們做這卑劣之事時,牠確實有此企圖。彼得說,在試煉的時候,「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 5:8)。

唉!人在這類行為中,其動機是低下的,屬於較次等的層次。他們中的一些人目光不超過對肉體的報復;不超過對鄰舍財產、自由或生命的掠奪;不超過藉著毀滅那些他們有權力剝削的人,來壯大自己在世上的地位。「買他們的殺了他們,以自己無罪;賣他們的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我成為富足」(亞 11:5)。

啊!但撒但不會就此罷休:一袋錢或懲罰這些人的肉體,並不能滿足牠。牠瞄準的是靈魂;牠一心要毀滅那寶貴的靈魂。因此,這正是彼得在此所關心的。這就像是在說:我的弟兄們,你們因信仰而受困擾與逼迫嗎?要小心,這件事背後有撒但的手,無論人們做這些事是為了什麼,魔鬼的企圖無非是你們靈魂的滅亡。當獵犬靠近時,獵鷹人會喊「小心鷹」,特別是如果鷹太過專注於自己的肚子,而忘記了狗的本性。基督徒啊,要警惕;基督徒啊,要小心;魔鬼渴望得到你。誰能比彼得本人更好地給出這個勸勉呢?他因為沒有在這一點上保持警惕,差點被魔鬼活活吞吃:這對於那些仔細閱讀並思考當逼迫臨到他主時,他陷得有多深的人來說是顯而易見的(路 22)。當暴君要去奪取鄰國君王合法擁有的領土時,他僱用的武裝人員為了戰勝並奪取土地,他們為了一些小錢而戰,並對工資感到滿足:但暴君要的是王國,除了王國,什麼都不能滿足他。情況就是這樣:人們在逼迫時,要的是財物,但魔鬼要的是靈魂,除了靈魂,什麼都不能滿足牠。因此,受苦者要「將自己的靈魂交與上帝」:免得財物、靈魂,一切同時喪失。

結論二:受苦者若不謹慎,甚至在逼迫臨到時,也可能對將靈魂交與上帝這件事過於疏忽。

因為這些話既是教導,也是喚醒性的教導;它們呼喚那些處於危險中的人;呼喚那些對危險不夠警覺的人;或者呼喚那些過於忘記當他們因福音而遭遇患難時,他們的靈魂及其毀滅正受到撒但覬覦的人。這就像是在說:當你們因福音而遭遇患難時,要小心,不要忘記將你們的靈魂交與上帝保守。我們天生就像那好人基甸,忙著打麥子,好從米甸人手中隱藏起來(士 6:11)。但我們並不那麼天生熱衷於將自己的靈魂交與上帝保守。原因是,我們屬肉體多於屬靈,且世界的聲音在我們屬肉體的思想中,比上帝的話語更有聲勢。因此,彼得在這裡呼喚我們,如同呼喚健忘的人,說: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關心自己的靈魂,並要謹慎,不要讓失去一點世俗之物的恐懼,使他們忘記失去靈魂的恐懼。受苦者容易陷入這種情況,這可以從他們在患難時忙亂地鎖好人手所能觸及的一切,卻對將靈魂交與上帝保守感到冷淡、遲鈍、疏忽且漠不關心這一點看出。這也表現在許多人在因信仰受難時,比起修直腳下的路、將靈魂交與上帝,他們更傾向於藉著改變觀念、努力說服良心去容忍自己走更寬廣的路、聽從取悅肉體的意見、附和壞榜樣、接受惡謀來欺騙自己。我該說什麼呢?難道沒有許多人,在和平時期曾是宗教的狂熱者,但當太陽一變熱,就退縮、不滿、被冒犯,並轉離那從天上說話的主嗎?這一切都是因為人天生傾向於關心財物、肉體的平安與短暫的生命,勝過關心將靈魂交與上帝。因此我說,這些話是為了喚醒我們去思考靈魂的關切,以及如何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將靈魂交與上帝,使其安全地寄託在祂的看顧、保護與憐憫之下。

結論三:逼迫有時會如此猛烈地追趕上帝的子民,以至於除了靈魂之外,他們一無所有。

他們沒有房子、沒有土地、沒有錢財、沒有貨物、沒有生命、沒有自由可供關心。除了靈魂,一切都沒了。財物被沒收,自由被鎖在鐵鏈中,生命被判刑,脖子套上絞索,或身體投入火中。因此,對這樣的人來說,一切都沒了,除了靈魂,他們沒有什麼可關心的。「要將自己的靈魂交與上帝。」我說,這個結論自然地從經文中流露出來。因為使徒在這裡只提到靈魂,作為受苦者所擁有的一切中,唯一剩下的東西。他們就是這樣對待基督的;他們沒給祂留下什麼,只剩下靈魂供祂關心。他們就是這樣對待司提反的;他們沒給他留下什麼,只剩下靈魂供他關心,而他們兩人都關心那靈魂。「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耶穌說(路 23:46)。「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司提反說(徒 7:59)。至於其他一切,都沒了。他們在基督面前分了祂的衣服,甚至當祂掛在木頭上為他們傾倒生命時。「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祂說,「為我的裡衣拈鬮」(太 27:35;可 15:24;約 19:24)。這也常常是後來基督徒的境況,一切都沒了,他們被剝奪了一切,除了「靈魂」之外,沒有什麼留給他們關心。約伯說他只剩下皮包骨頭逃脫了;那已經很少了:但失去一切的人,連生命都沒了,除了靈魂,我們現在排除在外。但是,

結論四:當魔鬼和惡人盡其所能地逼迫敬虔人時,他們仍能自行處置自己的靈魂。

他們無法奪走他們的靈魂,他們無法傷害他們的靈魂。若沒有上帝的許可,以及靈魂主人的許可,他們無法觸碰靈魂。「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基督說(太 10:28)。我說,這一點在經文中也很清楚;因為勸勉假設,無論那裡提到的受苦者失去了什麼,他們仍能自行處置自己的靈魂。讓那些受苦的人,即使到了失去財物、自由或生命的程度,「將自己的靈魂交與上帝」。這就像是在說,雖然敵人已經奪走了他們的一切,剝奪了他們的一切,但我知道,他們的靈魂不在那「一切」之中:因為他們的靈魂仍不受他們控制,是自由的,可以隨受苦者的意願處置。因此,讓他將靈魂交與上帝,免得他因自己的疏忽或粗心,連那靈魂也被奪走。因此,受苦者可以自行處置自己的靈魂,他可以將它交給全能的上帝,儘管魔鬼和世界如何阻撓。他確實可以看著人們分掉他的土地、家當,甚至他的衣服,但他們無法那樣處置他的靈魂。他們「不能再做什麼了」(路 12:5)。

結論五:人在受苦時,除了將靈魂交與上帝之外,沒有其他方法能從地獄手中保全自己的靈魂。

你受苦嗎?你是否因信仰而陷入患難?那麼,不要把靈魂留在自己手中,以免連同其他一切一起失去。因為沒有人「能救活自己的靈魂」(詩 22:29)。不,即使在最平靜的時候也不能;不,即使當獅子睡著時也不能:那麼,當強暴人的可怕狂風吹擊他的牆垣時,他又怎能做到呢?正是這種思考,使聖保羅——一個不斷遭受逼迫的人——將他的靈魂交與上帝(徒 20:22-24;提後 1:12)。我稍後會向你們說明,上帝是,也唯有祂是,那能保守靈魂並將其從危險中拯救出來的一位。人天生是自欺的,因此,除非有上帝警醒的眼睛看顧,否則不可信任。但至於他的靈魂,根本不可信任,那必須完全交與上帝,完全留在祂那裡;放在祂的腳前,祂也必須承擔責任,否則它就沒了,會喪失,並永遠滅亡。因此,對於一個受苦者來說,若對靈魂所處的危險毫無知覺,且在將其交與上帝保守這件事上不禱告,是一件危險的事。因為這樣的人,仍將靈魂及其保守權留在自己那充滿欺騙的手中。那些依靠朋友、知識、人的應許、敵人的憐憫,或在心中為自己設下界限——決定為宗教冒險到什麼程度、在哪裡停止的人,也是如此。這就是那不以上帝為依靠的人,因此他必在試探的日子裡跌倒。撒但,現在正獵取寶貴的靈魂以毀滅它,牠的能力和策略超乎人的想像。牠有能力使心眼瞎、使心剛硬、使心麻木。牠也能使真理在受苦者的眼中,成為一件微不足道、無關緊要的小事。猶大沒有將靈魂交與上帝,而是停留在自己裡面,留在了自己的帳棚裡:你們很快就會看到,他為自己、為基督、為天堂、為一切定下了多麼「值得」的價格。對他來說,這一切現在還不如三十塊銀錢。

正如牠能使真理在你眼中變得微小,牠也能使苦難變得巨大,比那將靈魂交與上帝的人所感受到的,要可怕十倍。監獄看起來會像地獄一樣黑暗,失去幾張凳子和椅子,會像失去幾袋黃金一樣糟糕。為世界的救主而死,似乎是一件既不合理又無法忍受的事。這樣的人寧願在世俗的道路上冒著失去一千個靈魂的風險,也不願為上帝神聖的道失去一個可憐、卑微、短暫的生命。但原因正如我所說,他們沒有將靈魂交與上帝。因為那真正將靈魂交與那位偉大者的人,已經對這裡的一切揮手告別。已經向世界、朋友和生命說再見:並在緊守真理、行走祂道路的過程中等候上帝,已經計算過代價,並被說服去接受上帝為了這緣故而容許世界給他喝的任何杯。

結論六:上帝非常願意承擔那些在世上為祂的名受苦之人的靈魂(交與祂的)的責任與看顧。

如果這不是真的,勸勉就不會達到目的。「要將自己的靈魂交與上帝」是什麼意思,不就是受苦者應該確實將那重大的責任交給祂嗎?但如果上帝不願意承擔這樣的責任,這勸勉的基礎在哪裡呢?但這勸勉有此為基礎,因此上帝願意承擔那些在世上為祂的名受苦之人的靈魂的責任與看顧。「耶和華救贖他僕人的靈魂;凡投靠他的,必不致定罪」(詩 34:22;撒上 25:28-29)。沒有一個,沒有一個以行善的方式將靈魂交與上帝保守的人,會發現祂不願意承擔這責任。啊,受苦者說,如果我能相信這一點,它就會消除我所有的恐懼。但我發現自己為上帝而戰,因為我已經承認了祂的名,卻無法達到這種信念,即上帝願意承擔我靈魂的責任與看顧。因此我擔心,如果試煉變得如此高,以至於生命和產業都必須失去,那麼生命、產業、靈魂和一切將同時喪失。

好吧,誠實的心,這些是你的恐懼,但讓它們飛走吧,再思考一下經文,「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祂——如同交與一位信實的創造主。」這是上帝的話,基督的話,以及聖靈的邀請。因此,當你閱讀它們時,要確信你聽到了父、子、聖靈,他們共同且分別地對你說:可憐的罪人,你在世上為上帝而戰,你正為祂的道受苦:將你的靈魂交與祂,如同交與一位比你更願意拯救它,勝過你願意祂拯救它的人:行出信心,信靠上帝,相信祂的話,並繼續你在為祂作見證的道路上,你最終會發現一切都很好,並且如你心所願。誠然,撒但會以誘惑你懷疑這一點為己任,好讓你的道路對你變得更加艱難。因為牠知道,不信是一種使靈魂困惑的罪,並使那些本來輕省、愉快、容易的事,對受苦者來說變得沉重無比、難以負荷。是的,牠這樣做是希望最終讓你拋棄你的信仰、你的事業、你的信心、你的良心、你的靈魂和一切。但聽聽聖靈再次說什麼:「他要憐恤貧寒和窮乏的人,拯救窮乏人的靈魂。他要救贖他們脫離欺壓和強暴;他們的血在他眼中看為寶貴」(詩 72:13-14)。這些話也是為了安慰受苦者,第12節:「因為窮乏人呼求的時候,他要搭救;沒有人幫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因此,讓那些上帝的受苦者鼓起勇氣;不要害怕將靈魂和永恆的關切交託給上帝。要將一切憂慮卸給上帝,因為祂顧念你們(彼前 5:7)。

但我處於黑暗中。

我回答,永遠不要停在那裡。在黑暗中將靈魂交託給上帝,並決心為上帝而活,而不是放棄,這是最勇敢的行為。看不見卻仍相信,作羔羊的跟隨者卻對最終將得到什麼感到不確定,這證明了愛、敬畏、信心和誠實的心,並給出了一個靈魂中擁有真正誠實之人的最大標誌。正是這一點使約伯和彼得如此出名,而缺乏這一點則奪走了多馬信心中的許多榮耀(約伯記 1:8-10, 21;太 19:27;約 20:29)。因此,要確實相信,上帝是準備好的、願意的,是的,祂在尋找、期待你這位受苦者,將你的靈魂交與祂,如同交與一位信實的創造主。

結論七:上帝不僅願意,而且有能力保全祂受苦聖徒的靈魂,並將他們從所有試煉的惡中拯救出來,無論這些試煉是多麼多、多麼不同或多麼可怕。

「要將自己的靈魂交與上帝」,但如果祂沒有能力將其保守在手中,並使其脫離那尋求毀滅靈魂者的權勢,又有什麼用呢?但基督說:「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 10:29)。因此,魔鬼無法發明任何悲傷、苦難或痛苦,能強大到足以將靈魂從那位已經接收它、保守它免於跌倒和滅亡者的手中奪走。因此,經文假設上帝有足夠的能力來支持,並有足夠的安慰和良善來鼓勵靈魂為祂忍受:讓撒但和牠的工具盡情發洩牠們的憤怒和殘忍吧。

  1. 上帝有足夠的能力來保守那些將靈魂放在祂腳下以求保存的人。因此祂被稱為靈魂的守護者、靈魂的保存者(箴 24:12):「保護你的是耶和華;耶和華在你右邊蔭庇你。白日,太陽必不傷你;夜間,月亮必不害你。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他要保護你的性命(靈魂)」(詩 121:5-7)。「太陽必不傷你」:也就是說,逼迫不會使你乾枯、萎縮到一無所有(太 13:6, 21)。但儘管如此,你仍將被保守、被保存、被帶領通過並從一切災害中拯救出來。因此,如果他處於受苦的境況,想要靈魂得到保全並最終安然無恙,就讓他將靈魂交與祂。因為,

(1.) 那麼你自己的天然軟弱和膽怯就不會勝過你——因為它對上帝來說不會太難。上帝能使最軟弱的人變得像金剛石一樣堅硬,比燧石更硬,是的,比北方的鋼鐵更硬。「鐵豈能折斷北方的鐵與鋼呢?」(耶 15:12)。當一個基督徒在履行對上帝的義務時,那攻擊他的劍是徒勞的:如果上帝已經承擔了保守和看顧他靈魂的責任,祂就能用銅給他穿上鞋,使他的蹄鐵化(申 33:25)。「他使毀滅的忽然臨到有力的,以致保障被毀滅」(摩 5:8;結 13:9)。

祂能把你變成另一個人,使你成為你從未成為過的樣子。膽怯的彼得,害怕的彼得,祂能使他變得像獅子一樣勇敢。那個曾經害怕一個可憐女孩的人,祂能使他在另一個時候在議會面前勇敢地站立(太 26;徒 4:13)。對上帝來說沒有什麼太難的事。祂能對心中膽怯的人說:「你們要剛強,不要懼怕」(賽 35:4)。祂能說,讓軟弱的說我剛強;藉著那創造世界的話語(亞 12:8)。

(2.)你與生俱來的黑暗與無知,絕不會使你跌倒;他能供應你所缺乏的智慧。他能對愚拙人說:「要變為聰明」;這不僅是藉著管教,也是藉著教導。他「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哥林多前書 1:27, 28)。智慧與能力都屬乎他;當他要在何時、何地作工時,沒有人能攔阻他。他能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聖靈賜給你,使你真知道他的兒子(以弗所書 1:17)。是的,成就這事是他所宣告的,是他獨有的權柄。「誰將智慧放在懷中?誰將聰明賜於心內?」(約伯記 38:36)。他必成就他所應許的,甚至應許要成就到一個地步,使那些為他緣故而受苦的人,在所有反對他們的人面前,顯得卓越且超越。他說:「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路加福音 21:15)。

(3.)關於他將要做什麼,以及當你為他受苦片時後將往何處去,你心中所有的疑惑與不信任,他都能解決,是的,他能將其消解、粉碎,化為烏有。他能使恐懼遠離,並以屬天的信心取而代之。他能將那看不見的永恆事物帶到你靈魂的眼中,使你看見那些敵人所看不見的事物,以致你認為為了享受這些,即便賠上萬條性命也是值得的。他能從懷中取出這些事物,並將其放在你的口中;是的,他能使你寧願選擇離世,哪怕是穿過烈火,也不願留在這裡死在絲綢的床單上。是的,他能親自靠近,將他的天堂與榮耀帶給你。那為基督的名受辱罵的人,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常住在他們身上(彼得前書 4:14)。這榮耀的靈是什麼,以及他如何安息在受苦者身上,這完全超乎世人的知識,在安逸中的聖徒也鮮少體會。我說,唯有那些被捲入其中、正處於基督鞭笞之下的人,才真正擁有並理解其中的奧秘。

當摩西第一次上山見神時,百姓因他久留未歸而責備他,說:「至於這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出埃及記 32:1)。然而,當他下一次上山並下來時,榮耀的靈在他身上;他的臉面發光,雖然他自己不知道,但這卻成了他的榮耀,也成了百姓的驚訝(出埃及記 34:29-35)。同樣,當司提反站在公會前,被受賄的人控告時,「在公會裡坐著的人,都定睛看他,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使徒行傳 6:15)。尊重神的,神必尊重他,是的,神會將他的一部分榮耀加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得著尊榮。沒有人能測度神能做什麼。他能使那些本身看起來最可怕、最令人恐懼的事物,變得最令人愉悅、喜樂與渴慕。他能使監牢比宮殿更美麗;使禁錮遠比自由更甘甜。並使「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希伯來書 11:26)。經上論到基督說:「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希伯來書 12:2)。但是,

  1. 正如神有足夠的能力來扶持我們,他也有足夠的安慰與良善來壯膽我們:我指的是那能傳遞的安慰與良善。苦難的多樣性與可怕性,不僅要求我們注視神,更要求我們藉著信心與感受去抓住他;如今,神也賜下這一切,使屬他的人能在黑夜歌唱。保羅和西拉在監獄裡歌唱,使徒們在因傳道被公會羞辱鞭打後,歡歡喜喜地離開(使徒行傳 5 章)。但這除了來自藉著信心對神與基督那超越知識之愛的內在感受外,還能從何而來呢?因此,他對那些處於苦難中的人說:「你不用怕你將要受的苦」(啟示錄 2:10)。有需要受的苦,也有受苦的地方;同樣,也有為了壯膽而注入靈魂的事物,以及向靈魂顯明的事物(羅馬書 5:5)。

如今,需要受的苦難是多樣的,其中一些被列舉如下:「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希伯來書 11:35-37)。這些是古時聖徒為見證耶穌基督的名所受的部分苦難。這一切,神都加添他們力量去忍受,且是帶著忍耐去忍受;帶著喜樂去忍受;「心裡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天上」(希伯來書 10:32-34)。正因如此,保羅回憶起他為福音緣故所受的最可怕的苦難時,是帶著喜樂的;他告訴我們,當他處於那樣的軟弱中時,他是最快樂的。是的,正因如此,他誇口並在死亡、生命、天使、掌權的、有能的、現在的事、將來的事、高處的、低處的,以及別的受造之物之上誇勝:因為他知道,神藉著基督賜給他的愛,足以保守他,並帶領他勝過一切(哥林多後書 12:9, 10;羅馬書 8:37-39)。神曾這樣做,有無數的例證;而神將繼續這樣做,因為我們有他信實的應許(以賽亞書 43:2;哥林多前書 10:13)。

對於教會的仇敵,這些事有時也會顯明出來,使他們驚訝與困惑。神向巴比倫王顯明,他與那三個在火窯中的孩子同在(但以理書 3:24)。神再次向巴比倫王顯明,即便是在獅子坑中,他也會與屬他的人同在(但以理書 6:24)。

此外,在後來的日子裡,凡閱讀福克斯(Mr. Fox)所著《殉道史》(Acts and Monuments)的人,也會發現許多證實此真理的事實。神掌管一切災禍,因此他能隨意加重、減輕或緩和它們。他掌管火,能除去火那難以忍受的熱度。瑪麗女王時代的那些人,如霍克斯(Hauks)和班漢(Bainham)等人,都能作見證,他們在烈火中竟能因喜樂而歡呼、拍手。神掌管飢餓,能減輕它,使一頓飯的食物能像四十頓一樣耐用。這在以利亞身上得到了見證,當他為了逃避耶洗別的面,奔向神的山時(列王紀上 19:8)。雅各在逃避哥哥以掃的面時,度過了多麼美好的一夜:大地是他的床榻,石頭是他的枕頭,蒼天是他的帳幕,黑夜的陰影是他的帷幕(創世記 27:12-16)。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保羅說。他又說:「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但這怎麼可能呢?因為沒有苦難在當時看起來是快樂的。我回答說,雖然它們本身並不快樂,但基督藉著他的同在,能使它們變得快樂:因為那時他的能力覆庇我們。他說,當我軟弱的時候,那時我就是剛強的;那時基督在我裡面行大事:因為基督說,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在為福音緣故受苦時也是如此。

因為當我的子民為我受苦、遭遇極大困苦時,他們就有我那安慰、扶持、壯膽與維護的同在來救助他們:你們在前面提到的三個孩子和但以理身上,就能看到這樣的例子。但你們認為,當這些雅各的神的僕人,為了他的名忍受仇敵的憤怒時,他們在靈魂裡感受到了什麼?當那一位像神兒子的,與那三人一同在火中行走;當但以理坐著,看見天使的手成了獅子口的籠頭時,他們感受到了什麼?

我說,為了看見這些事,難道不值得進入火窯和獅子坑嗎?哦!神的恩典,以及他的靈與能力,與那些為他受苦的人同在,只要他們的心向他誠實;只要他們願意對他忠心;只要他們學會了說:「我在這裡」,無論他何時呼召他們,無論他呼召他們去做什麼。「所以,」當彼得說:「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他斷定,無論仇敵多麼狂暴、兇殘、無情或殘忍,在那裡,與神同在,他們必能找到幫助與救援、慰藉與安慰;因為神有能力使這樣做的人站立得住。

結論第八點

我們現在要觸及那可以直接稱為這勸勉之理由的部分;因為,儘管前面提到的所有事項都可以或可能被稱為該論點的理由,但在我看來,還有一些理由尚未提及。例如:

  1. 因為當一個人藉著信心與禱告,將自己靈魂的保管交託給神時,他就獲得了那種靈魂的自由,去為神行事與受苦,這是他以其他方式無法獲得的。那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的人,就卸下了那份憂慮,並從靈魂永遠滅亡的恐懼中被釋放出來。當猶太人去用石頭打司提反時,他們把衣服放在一個名叫掃羅的年輕人腳前,以免這些衣服成為他們預定工作中的累贅或麻煩。同樣,當我們為了神的真理,在受苦的道路上驅逐世上的罪惡時,我們也應當將我們的靈魂放在神的腳前,讓他來照管,這樣我們就不會被照管靈魂的憂慮所困擾;同時,我們對神真理的關切,也不會因那種突如其來、強烈的疑惑而減弱,以致我們軟弱地說:「但我的靈魂會怎樣呢?」當保羅告訴他的兒子提摩太,他曾在那獅子尼祿面前,且目前已從獅子口中被救出來時,他補充說:「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他必救,也必會救。這是一個自由的人,這裡沒有令人困擾的恐懼。但使徒是如何獲得這種對自己安好及在來世有份的確信呢?因為「他將自己靈魂的保管交託給了神」(參照提摩太後書 1:12 與 4:18)。因為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神,若是出於信心與禱告,就會在靈魂中留下,或者說帶來這種神聖的膽量與確信。

假設一個鄉下人被迫前往倫敦,且身上帶著一大筆錢要去那裡支付;又假設通往那裡的道路因為不斷出沒的強盜而變得極其危險——那麼這個人為了能愉快地踏上旅程,該怎麼辦呢?嗯,讓他把錢交給鄉下的一個可靠之人,確保那人能安全地在倫敦為他轉交。這就是你的情況,你正前往天堂,但通往那裡的道路是危險的。它到處被邪惡的天使埋伏,他們想搶走你的靈魂。現在該怎麼辦?嗯,如果你想在危險的旅途中愉快地前行,就把你的財寶——你的靈魂——交託給神去保管;然後你就可以帶著安慰說:「好了,那份憂慮結束了:因為無論我在前往那裡的路上遇到什麼,我的靈魂都是足夠安全的:強盜如果遇到我,也無法觸及它;我知道我將靈魂交託給了誰,我也深信他會保守它,直到那大日,使我充滿喜樂與永恆的安慰。」

因此,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這些為基督受苦的人,應該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神的一個理由;因為對靈魂安危的懷疑,會成為我們靈裡的阻礙、重擔與苦難:是的,當我們背起十字架跟隨基督時,這是最大的苦難。主的喜樂是我們的力量,而對滅亡的恐懼則是我們在道路上的削弱因素。

  1. 我們應該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神,因為無情的人有時對神的僕人所做的最終決定是極其突然的。他們在下手前不會給予任何警告。我們在這裡不需要提醒你們關於愛爾蘭、巴黎、皮埃蒙特和其他地方發生的屠殺,那裡的敬虔人在清晨醒來之前,有些人心頭的血就已經流在地上。那些野蠻的怪物從街道或地方的一頭喊到另一頭:「殺!殺!」這是突然的;而那些沒有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的人,此刻一定陷入了極大的困境;但那些已經這樣做的人,卻為這種突如其來的行動做好了準備。有時,斧頭、絞索或柴堆確實會先顯露出來;但有時,卻是毫無預警。掃羅對以東人多益說:「起來,殺耶和華的祭司」(撒母耳記上 22:11, 18, 19)。這是突然的行動:掃羅說「動手」,多益就動手,「那日殺了穿細麻布以弗得的祭司八十五名。」「又用刀將祭司城挪伯中的男女、孩童、吃奶的……盡都殺滅。」這裡只有一句話和一場殺戮。閱讀這些文字的你,難道不認為那些先前已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的人,是最適合死去的人嗎?

「王隨即差遣一個護衛兵,吩咐拿約翰的頭來」(馬可福音 6:27)。這個故事是關於希律和施洗約翰的:希律的舞女請求得到施洗約翰的頭,除了他的頭,什麼都不能滿足她;好了,姑娘,你會得到的。得到它?是的,但這需要很長時間。不;你現在就會得到,就在現在,立刻。「隨即差遣一個護衛兵,吩咐拿約翰的頭來。」

這對受苦者來說是突然的行動;這沒有事先的暗示。劊子手來到約翰面前;現在,無論他是在吃飯、睡覺,還是正在做什麼,這個血腥的人闖了進來,他打招呼的第一句話就是:「先生,脫下衣服,放下你的脖子,因為我來是要取走你的頭。」但等等,慢著;為什麼?求你讓我把靈魂交託給神。不,我不能等;我很匆忙:啪,他的劍落下,好人的頭就掉了下來。這是突然的行動;是不會為任何人停留的行動;是必須立刻、馬上完成的行動,否則就一文不值。她說:「我願王立時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給我。」是的,她匆忙進來,命令也匆忙發出,他的頭隨即被拿來了。

  1. 除非一個人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神,否則他是否能堅持到底、站穩腳跟並與一切試探搏鬥,這是一個問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一個心裡不能相信、靈魂不能交託給神保管的人,有什麼勇氣為基督受苦呢?我們的主耶穌在說「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時,也暗示了這一點。他為什麼這樣說?正是為了鼓勵那些在世上為他的真理受苦的人,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他,並相信他已經承擔了照管他們的責任。保羅的智慧在於,他在敵人準備殺他之前,就已經準備好要死了。「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提摩太後書 4:6)。

因此,這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即將靈魂交託給神去保管。我說,現在就做,就在現在,迅速地做,無論你是否已經捲入其中;因為這不僅是受苦時期的獲益,也是極好的預備:我說,請考慮這一點。使徒保羅說,他和他的同伴在神裡面放膽,傳講並堅持神的道(帖撒羅尼迦前書 2:2)。但如果他們還要為自己靈魂的救恩而擔憂,那怎麼可能呢?如果他們沒有在行善中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他,他們肯定會那樣擔憂的。

問:但什麼是將靈魂交託給神呢?

答:我已經大體上簡要地談過這一點,現在,為了進一步幫助你,我們將稍微擴展一下。因此,

(1.)交託就是交付給監護以供保管。因此,囚犯被送往監獄時,被稱為被交託在那裡。保羅說:「拉著男女下在監裡」(使徒行傳 8:3)。約瑟的主人將所有囚犯交託給他,由他監管,按律法在那裡保管(創世記 39:22)。

(2.)交託,不僅是交付給監護,更是給予責任;使所交託之物得到安全保管,不至於失落(路加福音 16:11)。因此,保羅被交託在監獄裡,獄卒被命令要嚴加看守(使徒行傳 16:23)。

(3.)交託,有時是指將所交託之物的全部處置權留給受託人。聖殿的盾牌就是這樣交託給護衛的(列王紀上 14:27)。耶利米也是這樣交託在基大利的手中(耶利米書 39:14)。

你必須這樣將你的靈魂交託給神,交託給他的照管與保管。你必須將其交付給他的照管,置於他的監護之下。雖然我想說得謙虛些,但你也可以給他一個命令,讓他負責照管它。「關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求我」(以賽亞書 45:11)。你也必須將靈魂的一切關切,以及作為來世繼承人的一切,完全留給神的照管。凡按神所吩咐的方式這樣做的人,即使天塌下來也是安全的。「困苦人把自己交託你;你向來是幫助孤兒的」(詩篇 10:14)。

為了鼓勵這樣做,主已經吩咐我們,主已經命令我們,主期待我們這樣做。是的,你也受命將你的道路交託給他(詩篇 37:5)。你的工作交託給他(箴言 16:3)。你的案件交託給他(約伯記 5:8)。將你的靈魂交託給他,他必照管一切。如果我們像我們應該做的那樣去做,神不僅會大體上照管我們和我們的靈魂,還會使我們的工作與道路得到妥善安排,以致我們在任何一方面都不會失敗。「我倚靠耶和華,所以我必不搖動」(詩篇 26:1)。

在離開這一點之前,我將談談這種將靈魂交託給神的方式;那就是「在行善中」。讓他們「在行善中」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他;或者說,在行善的道路上。因此,這就是一個敬虔人在交託靈魂給神保管時、保管中以及保管後,應該處於的狀態。正如使徒在另一處所說,這不過是「理所當然的侍奉」(羅馬書 12:1)。因為如果神如此恩慈,應我的請求照管我的靈魂,為什麼我不應該也如此恩慈,按他的吩咐行在行善的道路上呢?主人,請照管我的飲食與工資,我也會照管好,讓你的工作得到忠實的完成。這是誠實的,基督徒也應該這樣對神說:凡真心實意這樣說的人,必會發現神的道路將成為他的力量。

基督徒不應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後,就變得懶散、屬肉體、疏忽、冷淡與世俗;彷彿他現在已經強迫神去拯救他,而自己卻隨意決定在試煉與麻煩的時期是否還要繼續侍奉神。他必須「在行善中」將靈魂的保管交託給神。他現在不能放棄神的事業,不能成為背道者,不能拋棄十字架,卻仍指望進入天堂。凡這樣做的人,終必發現自己錯了,並最終被迫知道神不會照管這樣的靈魂。「若有退後的,」他說,「我心裡就不喜歡他。」因此,凡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的人,必須按神規定的方式去做,那就是在行善的道路上。唉!唉!這裡面絕沒有那樣的話;它必須在「行善」的道路上完成。你們這些想在受苦與麻煩時期將靈魂交託給神的人,必須考慮這一點。你們必須在行善中去做。

「在行善中」,也就是在敬虔的道路上持之以恆,無論是在道德方面還是在規定的敬拜方面。因此,你若想讓神照管你的靈魂,正如你所信的那樣,你就必須行善;也就是說,要對窮人、對你的鄰舍、對所有人行善,特別是對信徒一家的人。便雅憫必須得到便雅憫的那一份;而其他人,只要你有能力,也必須感受到並發現你敬虔的果實。你必須這樣以謙卑的心侍奉主,儘管會經歷許多困難與試探。

你也必須緊守福音的敬拜,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去做那些你有神的話語作為根據的事,並將那些沒有神印記的事留給那些執著於它們的人。你必須全心全意地做這一切,如果你因此受苦,你必須忍耐。因為彼得對婦女所說的話,可以應用於所有信徒,「你們作她的女兒,」他說,指的是撒拉,「只要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彼得前書 3:6)。

所以,那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的人,並沒有因此卸下自己的責任,也沒有停止在受苦的條件下,他本來就應該做的善工。不;他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這一行為,反而使他更有義務在神所呼召他的呼召中,持守對神的忠心。將靈魂交託給神,意味著我意識到了危險與威脅;但當十字架的冒犯停止時,人中間就沒有危險了。將靈魂交託給神保管,意味著我決心繼續走那條神的美善道路,如果神不承擔照管與保護,這條道路對我的靈魂來說是危險的。因為凡心裡說「我現在要將靈魂交託給神」的人,如果他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他就是說:我決心背起十字架跟隨基督,即使我因此而遭遇與他一樣的結局。這就是在行善中將靈魂交託給他。因此,你們這些談論將靈魂交託給神,卻過著放蕩、懶散、褻瀆與邪惡生活的人,要小心了。神不會照管這樣的人的靈魂;他們並沒有按他們應該的方式交託給他。他們只是用嘴唇奉承他,用舌頭對他說謊,以為能欺騙主;但這毫無用處。「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唯有順著聖靈撒種的,必「收永生」(加拉太書 6:7, 8)。

第二部分:對那些被指示將靈魂交託給神的人的描述

我現在要談到經文中包含的第二件事,即對那些被要求將靈魂交託給神的人進行更明確的描述。他們被描述為:「照神旨意受苦的人」。「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託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這裡有兩件事需要探究。第一,使徒在這裡所說的「神的旨意」是什麼意思。第二,什麼是「照神旨意受苦」。

第一,關於神的旨意,在聖經中有不同的含義;例如,有時指神揀選、稱義、成聖的作為;有時指信心、美好的生活,有時指為他的名受苦(羅馬書 9 章;以弗所書 1:11;約翰福音 7:17;約翰一書 3:23;帖撒羅尼迦前書 4:3;馬太福音 7:21)。但是,這裡所說的「神的旨意」,我們必須:第一,理解為他的律法與聖約。第二,理解為他的命令與設計。

神的旨意意味著他的律法與聖約

第一,我所理解的他的旨意,是指他的律法與聖約。這被稱為神啟示的旨意,即他藉此使自己以及他希望如何被敬拜,為世人所知。現在,我既然這樣理解這些話,在繼續之前,必須做出這樣的區分,即:在那些因違背律法而受苦的人,與那些因遵守這律法與聖約而受苦的人之間,必須有所區別;因為雖然他們兩者都可能在神的護理下受苦,但他們並非都與這段經文有關。一個因惡行而受到應得懲罰的罪犯,正如其他經文所宣告的,是在神的護理下受苦。但是,我說,這段經文與他們無關;因為這段經文和這封書信,是為了勸勉與安慰那些因遵守神的律法與聖約而受苦的人;那些因行善而受苦的人(彼得前書 3:13, 14, 17;4:13, 14)。

因此,這項勸告所關心的人,是那些因遵守神的話語而從人手中受苦的人;這就是那些有許可、有准許,是的,有命令將靈魂的保管在行善中交託給神,作為信實造化之主的人。我們將對此稍作擴展。

什麼是照神旨意,即他的律法與聖約受苦

凡遵守神話語的人,是那些既顧及內容又顧及方式的人。內容是真理,即其中包含的教義;方式是那種適合與神律法與聖約打交道的人所應有的優雅、敬虔、謙卑、忠實的方式;這兩者都包含在經文中。因為,首先,這裡有神的旨意要被執行;其次,要按他的旨意去執行。「讓那些照他的旨意受苦的人」:我說,這句話同時包含了執行的內容與方式。所以,我們在這裡要處理和討論的人,是在上述意義下受苦的人。造就殉道者的,是按正確方式為神的話語受苦;也就是說,當他受苦時,不僅是為了公義,更是為了公義的緣故;不僅是為了真理,更是出於對真理的愛;不僅是為了神的話語,更是按照它,即以神話語所要求的聖潔、謙卑、溫柔的方式。一個人可能為了神的真理將身體焚燒,卻仍不是神的殉道者(哥林多前書 13:1-3)。是的,一個人可能帶著極大的忍耐受苦,卻仍不是神的殉道者(彼得前書 2:20)。前者是因為缺乏那種應當平衡他心靈、使他在執行方式上正確的恩典;後者是因為缺乏那唯有聖者之話語才能使他的事業在內容上正確的依據。因此,是內容與方式造就了殉道者;而這正是經文中意指的、上述所描述的人。所以,那些為神的律法與聖約,以神話語所要求的聖潔與謙卑方式受苦的人,就是這段神的話語所命令要將靈魂交託給神的人。

從這個考量中,有兩件事呈現在我們眼前:1. 一個人可能是一個基督徒,並且受苦,卻並非在上述意義上「照神的旨意」受苦。2. 世上曾經有,也可能仍有一群人,已經並可能在使徒這裡所說的意義上,照神的旨意受苦。

1. 一個人可能是一個基督徒,並且受苦,卻並非在使徒所說的意義上「照神的旨意」受苦

關於第一點,即一個人可能是一個基督徒,並且受苦,卻並非在經文中使徒所說的意義上「照神的旨意」受苦,我簡單說幾句。他可能是一個基督徒,卻沒有像基督徒那樣受苦。他可能在作為基督徒受苦的內容或方式上有所欠缺。

這從使徒在這封書信的幾處暗示中可以明顯看出。因為,

他說:「若因犯罪受責打」(彼得前書 2:20)。這假設了一個基督徒可能會這樣;因為他這裡是對同一群人說話,儘管他沒有將他們置於與因行善受苦相同的境況中。如果你因犯罪——因神的話語所稱的過犯——而受責打,即使你忍耐,從神或好人那裡又能得到什麼稱讚呢?

又說:「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得前書 3:17)。這裡顯然假設了一個基督徒可能會因行惡受苦,是的,神的旨意可能是叫他因行惡受苦。因為如果基督徒不行善,神會藉著懲罰他們的惡行來為自己辯護。是的,即使他們是屬他的人,他也不會認為他們配被列入那些因行善受苦的人之中。

又說:「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作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彼得前書 4:15)。這些是對基督徒的警告,勸勉他們要謹慎對待自己、自己的舌頭和行為,使一切都保持在神話語的範圍內。因為如果說這些警告是為了勸勉人防範那些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那將是愚蠢的。基督徒是有可能因行惡而受苦的,因此讓基督徒警惕;基督徒是有可能因自己的過犯而被帶到公眾審判面前的,因此讓基督徒警惕。基督徒是有可能因官長的手而受到公正懲罰的,因此讓基督徒警惕。這在經文本身中也得到了暗示,因此讓基督徒警惕。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我現在將簡要觸及其中一些。

(1.) 罪存在於最優秀的人身上;只要罪還在,若不時刻警醒並在神面前謙卑同行,我們就可能因罪而蒙羞受苦。除了那不可赦免的罪之外,神的兒女有哪一種罪是不可能犯的呢?我們並沒有應許說,只要我們不警醒禱告,就能免於任何其他的罪(馬太福音 26:41)。

(2.) 基督徒在某些事情上持有錯誤的良心是有可能的;若非神以祂的恩典攔阻,這些事甚至可能使我們陷入公眾的審判與羞辱中。亞比篩雖然是個好人,卻曾想殺死君王,他自認為這是出於對神的良心以及對主人的愛(撒母耳記上 26:7-8)。如果大衛當時因他的企圖而將他交給掃羅,他很可能會被當作叛徒處死。彼得拔出刀來想要爭戰,這件事受到了他主的責備,並被威嚴地命令收刀入鞘(馬太福音 26:52)。此外,壓迫能使智慧人變狂;而當人瘋狂時,他會做出什麼樣的惡事呢?再者,魔鬼作為基督徒的大敵,能向世界差遣邪靈,不僅攪擾個人,更攪擾國家、君王與王國,挑起分裂、混亂與叛亂。牠能操弄局勢,使那些較為鬆懈的基督徒也捲入其中。在押沙龍背叛他父親的陰謀中,有兩百人從耶路撒冷被叫出來跟隨他,「他們都是憑著信心去的,什麼事也沒有心裡知道」(撒母耳記下 15:11)。我感謝神,我不認識這樣的人,也不知曉那樣的事;但我的判斷告訴我,如果基督徒可能被誘入淫亂、姦淫、謀殺、偷竊、褻瀆或類似的罪中(事實上他們確實可能),那麼為什麼認為他們不可能被捲入這種事呢?因此我再說,要警醒禱告,敬畏神,尊崇祂的話語,認可祂的安排,好叫你們能脫離一切惡行與惡道。我先前說過,神的護理可能使基督徒以作惡者的身分受苦;但那是因為他沒有持守在所謂「神的旨意」的界限內。神的旨意是:罪必須受到懲罰,即使是基督徒所犯的罪;必須按照過犯的性質來懲罰:這就是為什麼祂設立了執政者。執政者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要執行忿怒,即神對作惡者的忿怒(羅馬書 13 章)。因此,雖然基督徒作為基督徒,是唯一因蒙神呼召而得自由的人;但他的自由僅限於良善之事:他並未因此獲得放縱肉體的許可。成聖與自由是連結在一起的,事實上,我們蒙召得自由,就是蒙召去追求成聖。尋求吧,你們就必尋見,我們應當為在各自的崗位上、在政府之下過平靜安穩的生活而禱告,也就是說,如果這是「神的旨意」,我們就能在鄰舍中毫無干擾地度過敬虔端正的日子。參閱提摩太前書 2:1-8;彼得前書 2:13-17。

第一,對基督徒作為基督徒的勸誡

我願在此稍作發揮,首先是對基督徒作為基督徒的勸誡:務要小心,不可忽略這裡提出的警告。這些惡事如紅鐵般灼熱。對基督徒而言,以作惡者的身分受苦是最大的污點。更不用說這會給基督的名、祂的律法(我們的準則)以及基督徒的見證(本應是我們的榮耀)帶來何等羞辱;在這種時刻,惡行加諸於良心上的罪咎與羞恥,是難以承受的。一個以作惡者的身分受苦,卻又冠著基督徒之名的人,在王國中給無知的人設下了何等大的絆腳石?魔鬼先前告訴他們,基督徒是個有害的人;而因作惡受苦,正好證實了他們的看法。也要考慮到這樣的人在生命最後時刻必然會遇到的困難。因為可以想像,一個在良心中背負著罪行與定罪的人,在被執政者送往接受行為報應的地方時,怎能沒有掙扎與衝突呢?這樣的人不僅剝奪了自己的靈魂平安與名聲,也剝奪了自己的生命,使朋友失去喜樂的理由,並在離開世界之際給信仰蒙上羞辱。我還能說什麼呢?基督徒作為基督徒,有比捲入惡事或干涉他人事務更重要的事要做。讓我們專注於自己的本分,也讓執政者去執行他們在人中間的工作、職責與呼召。

我現在是對那些未受君王呼召擔任公職的人說話。基督徒作為基督徒,在家裡、在心裡、在店鋪裡等等地方,已經有足夠多的事要做。但如果你一定要干涉,請考慮神將你置於什麼地位、職位、呼召或關係中,並藉由聖經的準則,盡責地履行那項職分。即使你只是一個平民基督徒,你也不會缺乏尊嚴。每個基督徒都被基督立為君王(啟示錄 5:10)。但作為君王,他的統治權僅限於自身。他對他人的信心沒有統治權(哥林多後書 1:24)。他的職責是治理、約束並制服自己;看守自己,使自己的身體順服神的旨意。他為此所用的武器不是屬肉體的,而是屬靈的,在神面前有能力。如果他想成為統治者,就讓他用神的話語來治理他的全人。如果他必須拆毀,就讓他拆毀自己心中高傲的想像,以及一切抵擋認識神的自高之事。如果他必須成為戰士,就讓他向自己不受約束的私慾宣戰,並與那些爭戰抵擋他靈魂的私慾爭戰(哥林多後書 10:3-5;加拉太書 5:17;雅各書 3:3-8;彼得前書 2:11)。

因此我說,如果你一定要成為統治者,你有舌頭,就治理它;有私慾,就治理它們;有情感,就管理它們;是的,你有卓越的恩典,就按照那位賜給你統治權柄的偉大主宰的心意,去管理、珍視、加強並充實它們。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歌羅西書 3:5)。當人們、統治者將軛加在我們頸項上時,我認為那些發怨言、退縮、畏縮、抱怨等行為,除了源於愛惜肉體以及不信任神有能力為祂的教會管理世人、事務與行動之外,別無他因。現有的權柄是神所命定的,也是神所安排的。他們也總是在神的手中,作為祂管教祂子民的杖或棍。因此,我們應當以全備的溫柔與謙卑,接受神藉由他們所加給我們的一切(彼得前書 5:6)。我現在所說的,並非禁止在苦難中向神哀求與哭泣。我所反對的是試圖靠自己脫離苦難。既然如我所說,人是神手中的杖、棍或劍,我們就應當以信心,藉由禱告、代求、懇求以及為執政者感恩的方式,來到神面前。因為既然他們是神所差遣的,他們手中必然帶給我們某些益處,而且我們的禱告能使他們對我們更有益處。我們應當無忿怒、無疑惑地這樣做;因為這是好的,在神面前是可蒙悅納的(提摩太前書 2 章)。

此外,當我們因罪受罰而抱怨時,這是一個我們忘記了自我的記號。如果我們省察自己與我們的道路,就會發現我們理應遭受比神藉由世人加給我們更沉重的鞭打。我們所經歷的一切,究竟抑制了什麼罪?如果驕傲、貪婪、放蕩、背信棄義、分裂以及其他事情,都因我們所受的苦難而得到了糾正?是的,我們難道不是變得越來越糟嗎?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抱怨呢?我們中間的悔改、更新與生命修正在哪裡?那麼,我們為什麼要退縮與畏縮呢?就我而言,我常常對神的憐憫以及君王對我們的恩惠感到驚訝;我能為這兩者感謝神;我也為君王向神禱告,並祈求神幫助我以溫柔與忍耐,去承擔因我公開順服基督而從人而來的一切遭遇。

如我先前所說,我們被要求為萬人、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人感謝神。因為如我所說,只要我們行事正確,沒有人是與我們無關的,他們總會帶給我們某些好處,或為我們做某些好事。我們現在從最高權柄者降下來,談談地位較低的人:假設他們中有些人行事極度殘酷。那又怎樣?難道我們不能從中得到任何好處嗎?難道那些對肉體最苦澀的事,不正是為了喚醒基督徒的信心與禱告,使我們看見這個世界的虛空以及它所能提供的最好事物之短暫嗎?神難道不是藉由這些事,常常喚起我們對罪的記憶,並激勵我們修正生命嗎?那麼,我們怎能對那些使我們獲益良多、且神使之對我們如此有益的事感到冒犯呢?神難道不是常常藉由臨到我們最艱難的事,以祂聖靈的安慰造訪我們的靈魂,帶領我們進入祂話語的榮耀,並使我們品嚐祂從創世之前直到如今對我們的愛嗎?參孫在向他吼叫的獅子腹中,發現了一窩蜜蜂和蜜。這一切難道沒有好處嗎?或者我們能沒有神這些神聖的安排嗎?讓我們考慮這些事,並學習像基督徒一樣親吻那根杖,並愛它。

我的弟兄們,我再次想到,既然要求我們為這些人感謝神,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我們應當安靜地順服神藉由他們所加給我們的一切。因為對我來說,為他們感謝神,卻又不願他們待在神為我安置他們的位置上,這似乎是一個矛盾。因此,我要愛他們、祝福他們、為他們禱告,並善待他們。我現在所說的是那些傷害我的人,如先前所暗示的。我之所以要這樣做,是因為這樣做是好的,因為他們藉由傷害我而使我獲益,因為我蒙召是要承受福分,也因為我想像我的天父。所以,「若我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馬太福音 5:43-48;彼得前書 3:9;羅馬書 12:17-20)。(1.) 我們必須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看見好處。(2.) 我們必須饒恕那些別人會報復的傷害。(3.) 我們必須顯明我們有恩典,並且我們被造是為了承受別人所不熟悉的苦難。(4.) 我們許多的恩典,正是靠著那些導致他人靈魂死亡的事物而保持活力的。

如果不是在試煉中,不是在那些與我們肉體相悖的事上,我們的忍耐、溫柔、寬容、愛心與信心的卓越之處,又怎能顯明出來呢?人們說,魔鬼在牠高興時是好的;但基督和祂的聖徒,是在不被喜悅時(顯出美好)。

因此,讓我們渴慕效法基督和聖經中的聖徒。讓我們從美好的品行中,以溫柔的智慧顯出我們的行為。讓我們謹慎,不要在心中容納任何對神、對君王或對其屬下官員的惡念,因為杯、君王、所有人與事都在神的手中(詩篇 75:8;箴言 8:15;21:1;耶利米哀歌 3:37)。祂能使這些事對我們而言,比我們肉體所渴望的更好。

我常想,最好的基督徒是在最壞的時代中被發現的:我也再次想到,我們之所以沒有變得更好,原因之一是神沒有更多地修剪我們(約翰福音 15 章)。我知道這些事違背肉體的本性,但它們並不違背聖靈恩典。挪亞和羅得,在他們受苦的日子裡,有誰像他們那樣聖潔?挪亞和羅得,在他們繁榮的日子裡,有誰像他們那樣懶散?我本也可以加上大衛,他在受苦時,有特別服事神的方式;但當他更為擴張時,他的方式就不那麼好了。因此,大衛最初的道路是神所稱許的道路:但他其餘的道路,卻沒有那樣的卓越(歷代志下 17:3)。

我們需要這一切,甚至需要比這一切臨到我們身上更多的苦難:既然神的話語與忍耐對我們沒有產生更多的好處,我們就當感謝神,因為祂指派了人來使我們變得更好。因此,總結來說,正如我們當以溫柔領受所栽種的神的道,我們也當以忍耐承受神藉由人所加給我們的一切。哦,神對古人說的那句話:「你為何因你的損傷哀號呢?你的痛苦無法醫治,是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惡增多,我才行了這些事攻擊你」(耶利米書 30:15)。我們需要考慮這一點,安靜下來,敬畏神的條例:我的意思是苦難。除非我們在靈裡真正達到這一點,否則我既不指望在我們中間找到真正的基督教,也不指望在信徒中看到多少神。當我想到末底改和但以理,是的,還有大衛,以及他們所有人對於他們所處權柄的態度,我不禁認為,為了主的緣故,對人有一種甜美、溫柔、安靜、慈愛、敬虔的順服,是神在我們裡面有恩典的極佳標記。但是,

第二,對軟弱基督徒的勸誡

正如我不得不譴責先前所提到的那些基督徒的行為,我也要勸誡軟弱的基督徒,不要因同伴的過失而對真正的信仰感到冒犯。有兩件事很容易成為軟弱者的絆腳石:一是當十字架臨到信仰時;二是當其他自稱有信仰的人因作惡而受苦時。對於這兩點,我要說:

  1. 雖然十字架對肉體來說確實痛苦,但我們應當憑著恩典承擔它,而不應對它感到冒犯。
  1. 至於第二點,雖然我們應該也必須對這種過失感到反感,但不可因此對信仰感到反感。有些人確實會在看到這些事時,對信仰本身產生反感;是的,甚至可能因這機會而感到高興,從而與耶穌基督決裂,因祂道路上伴隨的惡事,對祂說出像十個支派對所羅門王的兒子羅波安所說的話:「我們與大衛有什麼分呢?與耶西的兒子並沒有關涉。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吧!」(列王紀上 12:16);從而完全離開祂,不再依附祂、祂的子民或祂的道路:但這是錯誤的。因此,要避開基督徒的惡行,但要持守基督徒的道路:拋棄你在任何人身上所見到的那種惡靈,但要緊緊抓住你的元首與主。你能去哪裡呢?主耶穌有永生之道(約翰福音 6:68)。你要去哪裡呢?除祂以外,別無救贖(使徒行傳 4:12)。因此,要小心,不要因祂某些跟隨者的惡行,而與耶穌基督和祂的道路爭吵。猶大出賣了祂,彼得否認了祂,祂的許多門徒退去,不再與祂同行;但祂本人和祂的道路並未因此變得更糟。因此,要小心,要真正區分耶穌基督的良善道路與那些自稱信祂之人的邪惡道路;不要因為別人卑劣地因違背神的律法而喪失生命,就藉此機會將你自己的靈魂拋入地獄的喉嚨。不,讓別人的過錯使你更謹慎;讓別人的跌倒使你更留意自己的腳步:避開那個在你之前的人撞碎他船隻的磐石;並因那些觀察你的人,呼求神帶領你走一條平坦且美好的道路。

此外,當基督徒看到惡事抓住了弟兄的腳跟時,不要歡喜。你應當恨惡那件衣服,那件壞事,以及那件使你弟兄的名聲、榮譽與生命如此卑劣地喪失的事;你要極其小心,免得它也觸及你,但你仍應憐憫你的弟兄,為他不幸的遭遇哀悼,並為那些自稱信福音的人中,竟容許如此不合乎基督教的事顯露出一絲一毫而感到悲傷。

接下來是關於避免因作惡而受苦的指引。

指引 1. 因此,如果你不想以作惡者的身分受苦,就要小心不要行惡。邪惡的道路導致邪惡的結局;要禁戒一切的惡事,並永遠追求良善。如果你們是追求良善的人,誰會害你們呢(彼得前書 3:13)?或者,如果世上真有那樣的良善之敵,使你因此受苦,你也不必為自己因行善而受苦感到羞恥,也不會有任何好人敢於在這種事上不認同並支持你。是的,你為此所受的苦會使你蒙福,因此你絕不會因此而有任何損失。

指引 2. 如果你不想因作惡而受苦,就要小心惡事的機會。小心誘惑人的同伴。要防備人,因為他們會把你交出去。世上曾有人試圖在別人的廢墟上建立自己。猶大和一些法利賽人就是這樣做的(馬太福音 10:17;路加福音 20:19-20)。小心你的口:「愚昧人的口自取敗壞,他的嘴是他靈魂的網羅」(箴言 18:7)。小心放縱並聽從肉體的安逸,以及屬肉體的推理,因為那會引導你去做邪惡的事。

指引 3. 如果你不想以作惡者的身分受苦,就要小心不要聽任何不合乎純正教義的話:你必須遠離那些你察覺不到知識言語的人。不要容許議論執政者、權柄、在位的人;要遠離惡事。所羅門說,我兒,你要敬畏耶和華與君王,不要與反覆無常的人結交。

指引 4. 如果你不想以作惡者的身分受苦,不要沉迷於玩弄邪惡,不要開玩笑、戲謔並嘲笑在位掌權的人。迦勒嘲笑亞比米勒,說:「亞比米勒是誰,我們為什麼要服事他?」但他最終為他輕蔑的言語付出了代價(士師記 9 章)。我聽說英國有一位店主,他的招牌是皇冠,他是一個愛開玩笑的人。他有一個男孩,當他在客人中歡樂時,他常說:「這男孩是皇冠的繼承人」,或者「這男孩將成為皇冠的繼承人」;如果我沒記錯這個故事,他因這些話而喪失了生命。拿偉大的事物開玩笑是不好的,拿神所設立的事物(如君王與執政者)開玩笑是不好的。是的,讓他們得到那份對其地位、職位與尊嚴應有的敬畏、榮譽、尊重與崇敬。如果你閱讀《使徒行傳》中保羅在他們面前受審的記錄,就會清楚看到保羅是如何給予那些僅是代理君王和外邦官員的人榮譽與尊重。如果我們閱讀他們的書信,就會確信他和彼得留給教會的教導也是如此。

指引 5. 如果你不想因作惡而受苦,就要小心不要因執政者透過國家法令可能違背你的意願而感到冒犯。他們被賦予佩劍的權柄,而給你的命令是,如果你的心不能以溫柔與忍耐順服一切,就去受苦。心中的不滿有時會導致口中的不滿;而口中的不滿有時也會導致頸上的絞索。因為正如一個人可能因一句玩笑話而被絞死,說不滿之言的人也可能因此在嚴肅的悲傷中喪命。亞多尼雅的不滿使他做了導致他喪命的事(列王紀上 2:13, 23)。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倒;因為他們順服在神的旨意與腳下。

指引 6. 但最重要的是,要讓你的良心更深地被這一點充滿:執政者是神的條例,是神所安排的;他是神為你的益處而設立的用人,你的責任是敬畏他、為他禱告、為他感謝神,並像保羅和彼得所勸誡我們的那樣順服他;不僅是因為忿怒,也是為了良心的緣故(羅馬書 13:5)。因為當缺乏這個論點時,所有其他的論點都無法約束靈魂;直到我們相信我們是因此受神約束。我說這些話,並非因為我知道有人對政府不滿;因為我喜歡獨處,如果不是與敬虔的人在一起,在方便的事上。但因為我這樣公開露面,且不知道這些文字會落入誰的手中,所以我這樣寫。我說這些話也是為了表明我對君王的忠誠,以及我對同胞的愛;並表明我希望所有基督徒都能走在和平與真理的道路上。

2. 基督徒可以且已經按照神的旨意受苦

我現在來到所要討論的關於受苦的第二件事,即:世上曾經有,也可能會有這樣的一群人,他們已經且可能按照這裡使徒的意思,按照神的旨意,或為義受苦。

世上曾經有這樣的一群人,我想沒人會否認,因為許多先知、基督和祂的使徒都是這樣受苦的。此外,自從聖經寫成以來,萬國都能見證這一點,他們的歷史詳細記載了受苦者的忍耐與良善,以及那些毀滅他們之人的殘酷。而這件事將會再次發生,聖經與理性都給予了肯定。

第一,聖經。經文告訴我們,神已將仇恨放在女人和她的後裔,與蛇和牠的後裔之間(創世記 3:15)。這種仇恨是如此固定,以至於沒有人能將其移除,它將永遠留在世上。這兩個後裔總是擁有,也將擁有本質上彼此對立的東西,它們是「真理的靈與謬妄的靈」(約翰一書 4:6)、罪與義(3:7-8)、光明與黑暗(帖撒羅尼迦前書 5:5)。因此,「不義的人被義人所憎惡;正直的人被惡人所憎惡」(箴言 29:27)。所以,除非你能使所有人成聖並重生,或者使世上不再有惡人掌權,否則你無法阻止為義受苦的事發生。「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 3:12)。

第二,用理性證明這一點很容易。魔鬼尚未被關進無底坑——敵基督依然活著。所有王國的政府尚未以那樣的光明與良善的心來管理,以至於讓聖徒能照祂所說的去事奉神,儘管在某些地方或許如此。在此之前,在某些地方(雖然我無法預測在哪裡),仍會有一群人為行善或為義受苦。

為了正確處理這個問題,我將此部分分為兩部分——A. 向你們展示什麼是為行善或為義受苦。B. 向你們展示什麼是為義受苦。我做出這種區分,是因為我發現為義受苦與為義的緣故受苦是兩回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