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完全的救主(第 2 部分,共 5 部分)
基督進入天堂時的榮耀情景
現在也請考慮他接近永恆居所之門時所伴隨的榮耀情景。
第一,永恆的門戶被安置,甚至被吩咐敞開——「眾城門哪,你們要抬起頭來!永久的門戶,你們要被舉起!那榮耀的王將要進來。」這榮耀的王就是耶穌基督,這些話預言了他榮耀地升入諸天,當他作為教會的大祭司,將他血的代價帶入至聖所時。「眾城門哪,你們要抬起頭來!永久的門戶,你們要被舉起!那榮耀的王將要進來」(詩 24:7, 9)。
第二,在他進入時,他被接納了,他為我們靈魂所付的代價也被接受了。因此經上說,他藉著自己的血進入——也就是藉著血的功德。「接納」是一種喜悅與滿意的行為,包含了接納者(即聖父神)的全然喜悅;考慮到這位被接納的耶穌是為了我們的緣故,或者說作為罪人救恩的承擔者而被接納——因為他是為我們進入天堂的——顯然,他是憑藉他在世上為我們成就的無限義而進入那裡的。
第三,在他被接納時,他獲得了榮耀,這也是為了鼓勵我們——「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前 1:21)。神賜他榮耀,作為他承擔我們救贖之工被神悅納的見證。
- 神賜榮耀給他的人位,准許他坐在自己的右邊;我說,這是因為他在世上為我們完成的工作。當他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是神的命定——「你坐在我的右邊」(來 10:12, 13)。這榮耀是至高的;它超越了世上所有的君王、王子和權貴;它超越了天上所有的天使、執政的和掌權的。「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彼前 3:22)。
- 神賜榮耀給他的名,即「耶穌」這個名,這名被升為至高,超乎萬名之上——「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 2:9-11)。
在另一處經文中,這名被稱為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不但在此世,連來世的也超過了」(弗 1:21)。
但如果這位承擔者在工作中失敗了,如果他的工作——即藉著他的血所作的救贖之工——沒有被神悅納,那麼「耶穌」這個名還會是這樣的名嗎?絕不會;它會在神和人面前發臭;它會成為最令人厭惡的名字。但耶穌確實是這個名;他被稱為耶穌,是為了他的工作——「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他在母腹中成孕前,天使就這樣稱呼他;現在他在天上,也用這個名字;以「耶穌」之名——「拿撒勒人耶穌」,因為他曾住在那裡。我說,這個名字是至高的名字,是永恆的名字,是他所要使用的名字,是藉此被認識、被敬拜、被榮耀的名字;是的,這也是使榮耀歸於父神最多的名字。那麼,這個名字的含義除了「救主」之外還有什麼呢?因此,他擁有這個名字是為了他的工作;因為神喜悅他的承擔,並對他為我們所付的代價感到滿意,所以神聖的威嚴賜給了他這個名字,使它升為至高,並命令所有的天使向它屈膝;是的,這是他所安息的名字,也是他藉此彰顯他所有屬性的名字。
(1.) 這是罪人應當藉以來到父神面前的名字。
(2.) 這是罪人藉以獲得罪得赦免以及「任何事物」的名字——「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約 14:14)。
(3.) 這是我們屬靈的服事與祭物藉以被悅納,並藉此得到平安回應的名字(彼前 2)。稍後會再詳述。
(4.) 在這個名字面前,魔鬼戰兢,天使低頭,神的心敞開,敬虔人的心得到安慰;除了魔鬼,沒有人恨惡這個名字;除了那些註定滅亡的人,沒有人藐視它。「沒有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也不會認為他仍然是死的,或認為他的血在拯救世界方面是無效的。
- 他在那裡也獲得了職分的榮耀。
(1.) 他在那裡作永遠的祭司,藉著他的血,在神聖的同在與所有恨我們的人之間進行攔阻;如果他的血作為我們的挽回祭呈現在神面前,罪、撒但、死亡、陰間、律法、墳墓之類的事物就無法被聽見。這被稱為灑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 12:24)。藉著這血,他進入了天堂;藉著這血,他保護「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免受忿怒。但如果他的血在天上沒有拯救的聲音,如果它在流出時沒有先贏得靈魂的贖價與救贖,它會有聲音嗎?誠然,一個血不能拯救的人,可以像亞伯一樣,為殺他之人的頭上呼求報應與忿怒。但這血說的是更美的事,這血為靈魂、為罪人、為赦免而說話,「因為他為我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
(2.) 他在那裡作我們的先鋒——「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來 6:20)。這個先鋒的職分與他的祭司職分不同,儘管它是憑藉祭司職分而來的;因此經文中兩者都提到了——「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因此,他憑藉他的祭司職分成為我們的先鋒,他的血賦予他所做的一切價值。
在這個先鋒的職分中,他為信徒在天上預備了居所;根據他們在他身體(即教會)中的地位、狀態、呼召、服事或工作,預備了他們的居所——「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 14:2)。
這就是詩篇第四十七篇所提到的——「他為我們選擇產業,就是他所愛之雅各的榮耀。」但如果他沒有首先藉著他的血獲得我們靈魂脫離死亡的救贖,他會有權柄為我們選擇產業,為我們預備居所,甚至有權柄將天堂本身賜給一群可憐的人嗎?
(3.) 他在那裡作我們的先知,藉著這個職分,他領受並傳達永恆神的全備旨意,只要是我們在今世或來世所適合知道的。因此他被稱為教會的先知——「主必為你們興起一位先知」,「這真是那要到世上來的先知」。但藉著他在地上為我們所流的血,他現在在天上也有這個職分。因此新約被稱為「他血所立的新約」;他的血被稱為「永約之血」;是的,他的血賦予新約或恩典之約如此大的效力,以至於脫離了它,新約就毫無價值;「因為遺命(testament)必須等到立遺命的人死了才有效力;若立遺命的人還活著,那遺命就毫無用處」(來 9:17)。因此,神藉著基督賜給我們作為永恆安慰的每一句話,都是浸在血中的,是建立在血上的,並且對於罪人來說,純粹是——我的意思是就功德而言——基於血的緣故,或者說是因為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血,為我們贏得了罪的赦免。人若不尋求藉著那建立此約的血而獲得好處,就不要想從基督的先知職分中,從新約中隨處可見的恩典與罪得赦免的好話中得到任何益處;因為「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牛犢和山羊的血,用水和朱紅色羊毛,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來 9:18-20)。
基督的先知職分由兩部分組成:第一,恩典的應許;第二,敬拜的指引。但後者——即關於敬拜的教義,或我們對該敬拜的順服——若沒有灑上他的血,也毫無價值;因為正如在前約中,帳幕和所有事奉的器皿都必須灑上血,這是必須的,所以天上的事物本身也必須用祭物去潔淨,但「用更美的祭物」;因為現在,不是摩西,而是基督在灑血,不是用牛犢的血,而是用他自己的血;也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地方,而是從天上,耶穌灑下他所設立和命令的所有敬拜教義,以及他聖徒對此的順服(來 9:23-26)。
(4.) 他在那裡領受了君王的職分,藉此他在教會中掌權,並為了教會的緣故統治萬有。「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主神將他祖大衛的位賜給他。因此他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但現在,這個君王職分是他藉著血獲得的,因為他自己卑微,以至於死,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並賜給他至高的名。因此,他又被稱為寶座上的羔羊——「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這是君王權柄的證明。但請注意,他是寶座上的羔羊,他有羔羊的角。現在,藉著「羔羊」,我們不僅要理解他溫柔甜美的性情,還要理解他的犧牲;因為他像羔羊一樣被殺和獻祭;因此,他作為羔羊擁有寶座和七角,讓我們明白他是藉著血獲得了這君王的尊榮(啟 5)。「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 1:3)。當「他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 10:12)。
現在,將這一切放在一起——即他從死裡復活、升天、被高舉到職位上;並記住,這位被高舉的人,就是那位曾經為罪被神咒詛的拿撒勒人耶穌,而且他也是憑藉為我們所流的血獲得了這榮耀,那麼必然得出結論:耶穌基督藉著他所做的一切,已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
第三個論證
第三,但我們繼續。證明耶穌基督藉著他所做的一切,已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獲得永恆救贖的第三個論證是,他為他們領受了神的聖靈。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 2:32, 33)。
從父的手中領受聖靈——父先前曾為他百姓的過犯擊打他;我說,在他復活後領受聖靈,並且是為了賜給那些他剛才為其流血、為其靈魂作挽回祭的人,這論證了神聖的威嚴在那寶血中找到了安息與滿足,並發現它是為他所流血之罪人的全價。
如果你考慮賜下這良善之靈給人的必要性,以及他們因他降臨所獲得的益處,你將更深入地看到我們所爭辯的這一真理。第一,關於賜下這良善之靈的必要性;第二,關於我們在他降臨時所獲得的益處。
第一,關於賜下聖靈的必要性。
- 否則,耶穌永遠無法被證明是救主;因為應許是,彌賽亞必領受聖靈;領受聖靈是為了傳達——「耶和華說:至於我,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都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賽 59:20, 21)。
這是應許將聖靈賜給基督,並由他永遠賜給他的後裔。這早在亞倫和他兒子的受膏中就已預表——「你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聖」(出 30:30)。
耶穌應許在他被高舉到神右邊時,將這靈賜給屬他的人;我說,是聖靈豐豐富富的澆灌。誠然,歷世歷代的教會憑藉主耶穌的擔保,都領受了一些聖靈;但與他復活後將要進入教會的相比,這不能算作澆灌;因此,澆灌是留給這位耶穌升天與被高舉之時的。「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那些日子。」
因此,耶穌將其保留到他離去之時,經上明確說:「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因此,使徒們在他復活後等待聖靈的澆灌,並在既定的時間領受了它;藉著賜下聖靈,他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和世界的救主(約 7:39, 14:26, 15:26, 16:7;徒 1:4, 5, 2:16, 17;珥 2:28;羅 1:4)。
- 若沒有賜下聖靈,就缺乏一個見證,證明他的福音是彌賽亞的福音。摩西的職事是藉著在埃及、曠野和紅海的神蹟奇事和大能作為來證實的;因此,藉著血救贖的教義,即這位耶穌的福音教義,也必須「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因此,他和使徒們頻繁地行神蹟奇事,正如他現在的僕人傳道一樣;這些神蹟奇事證實了他們的教義,儘管他們師徒二人外表看來是最卑微的人;是的,他們藉著聖靈,在世界上如此堅定、證實並確立了福音,以至於至今沒有哲學家、暴君或魔鬼能將其從原位移走。他「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 16:20;來 2:4)。
- 正如賜下聖靈是必要的,堅固那些受託傳福音的人也是必要的,(1) 有效地傳講它;(2) 大膽地堅持它;(3) 無可辯駁地證明它是彌賽亞的教義。(1) 有效地傳講,在聖靈的顯明中(林前 2:4;約 16:8, 9;徒 8:13)。(2) 大膽地堅持——「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說。」「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林後 6:4-6;徒 4:8, 13)。(3) 無可辯駁地證明——「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路 21:15)。「司提反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徒 6:10)。
現在我說,神將聖靈賜給耶穌以證實這福音——藉著他的血從罪中救贖——這除了證明他藉著他的血已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之外,還能是什麼呢?
[第二] 但再者;我們在聖靈降臨時所獲得的益處更證明了這一真理;基督是否買贖了罪人,他們是否是他血的代價?是的。但這如何顯明呢?因為藉著他領受並賜給我們的聖靈,我們被裝備好,以承受他藉著他的血為我們預備的產業。
- 藉著神的靈,我們得以活過來,從罪的狀態中被喚醒,但如果不是我們的救主基督藉著他的血先為我們作了挽回祭,我們就無法活過來。這是真的;因為那些被聖靈喚醒的人,是藉著福音的話語被喚醒的,福音藉著對他血的信心,向罪人提供稱義;是的,我們被說成是與他一同活過來,與他一同死,與他一同復活,但這都是藉著神的靈。
- 我們不僅被聖靈喚醒,而且被他所佔有;他被賜下住在我們心中——「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加 4:6)。這靈也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也就是說,直到我們的身體(即被買贖的產業)也藉著同一位神大能的靈從墳墓中被贖出來(弗 1:13, 14)。
- 藉著這聖靈,我們得以相信(羅 15:13)。
- 藉著這聖靈,我們得以禱告並稱神為父。
- 藉著這聖靈,我們得以理解並應用應許。
- 藉著這聖靈,天堂的喜樂和神的愛被澆灌在得救者的心中。
- 藉著這聖靈,我們得以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也就是說,在主審判世界的日子,藉著我們的主耶穌站立得穩。
而這一切都是藉著血救贖的果實,是藉著基督的血救贖的果實。
這一點進一步顯明,(1) 因為聖靈的工作是引導我們進入基督的話語,就我們脫離死亡的救贖而言,這些話語是:「我捨命,使你們得生命」;「我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 6:51)。(2) 因為在天上的智慧中,聖靈不被視為地上的充分見證,除非與基督的血結合——「作見證的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聖靈,因為他使人活過來;血,因為它贏得了功德;水——即道——因為藉著它,我們在生活和行為上得以潔淨(約壹 5:8;弗 5:26;羅 8:16;詩 119:9)。(3) 因為正如藉著聖靈,我們也藉著對耶穌之血的信心而得以成聖(來 13:12)。(4) 因為當我們最充滿聖靈,且聖靈在我們裡面最有力地工作時,我們就最相信並讚嘆我們藉著耶穌之血脫離死亡的救贖(啟 5:9, 15)。(5) 聖靈從未像在傳講這教義時那樣運行,這教義是帶著聖靈從天上差遣下來的;是的,正如我所暗示的,聖靈在舊約下的一項偉大工作,就是見證「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前 1:11, 12)。
將這一切放在一起,看看耶穌基督藉著他所做的一切,是否已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是否「已為他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
第四個論證
第四,耶穌基督藉著他所做的一切,已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如果你考慮到從那時起直到現在,傳講這教義是如何成為戰勝各種罪人的大能征服者。有哪個國家、哪個民族、哪種罪人沒有被傳講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所征服?他騎著白馬,拿著弓,戴著冠冕,已經征服、正在征服,並且還要「征服再征服」(啟 6:2)。「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他說,「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 12:32)。但從地上被舉起來是什麼意思呢?這可以由這句話來解釋:「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恆的生命」(約 3:14, 15)。
當他為我們被掛在木頭上,在天地之間作為神的咒詛時,他就是被舉起來了。這真理的啟示征服了所有的國家、語言和民族。「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 5:9)。因此,使徒保羅在所有教義中選擇傳講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並決心這樣做;「因為我曾定了主意,」他說,「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 2:2)。
第一,罪得赦免的教義征服了他的謀殺者;他們無法抵擋這恩典;那些不惜代價也要殺他的血腥之徒,再也站不住了,而是接受了他的教義,投入他的懷抱,並獲得了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亞 12:10)。當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慈愛粉碎了那些曾是背叛者和謀殺者的人的心時,這段經文就顯著地應驗了。那時耶路撒冷有大悲哀;那時有哀哭和哀號,夾雜著喜樂和歡呼。
第二,雖然保羅對拿撒勒人耶穌瘋狂,極其瘋狂;是的,雖然他是他公開的敵人,企圖將他的名從天下抹去,但從天上傳來的聲音——「我就是耶穌」等等,「我就是救主」,是如何征服了他,使他放下武器,俯伏在他腳前,藉著對他血的信心,透過恩典白白接受罪的赦免!
第三,撒馬利亞人(在腓利向他們傳道之前)曾崇拜並欽佩行邪術的西門,但當他們相信腓利向他們傳講的基督,以及藉著信他的名而得罪赦免時,他們中間就有了大喜樂,男男女女都受了洗(徒 8)。經文說,「他傳講神國的道和耶穌基督的名」——也就是說,藉著耶穌基督的名獲得生命的所有祝福;因為他是中保,沒有他的血,屬靈的祝福就不會臨到人。
第四,那個剛強的禁卒是如何被藉著信耶穌基督而得罪赦免的應許所征服的!它阻止了他自殺的手,減輕了他良心受責備和對陰間火的恐懼,並使他的靈魂充滿了在神裡的喜樂(徒 16:30-34)。
第五點,那些曾行邪術的人——他們與巫師無異,甚至就是巫師——我說,他們是如何被上帝的道,也就是那傳報好消息的福音,藉著對基督寶血的信心所征服並勝過的呢!(使徒行傳 19:17, 18)。
第六點,以弗所人曾一度遠離上帝,我說,他們是如何藉著基督的寶血得以親近的呢!(以弗所書 2:13)。
第七點,歌羅西人雖曾死在罪中,但他們又是如何藉著上帝赦免他們一切的過犯而活過來的呢?而這一切都是藉著祂的寶血所成就的!(歌羅西書 1:14;2:13)。
我還能說什麼呢?至今沒有人能在這「赦罪」的啟示面前站立得住而不俯伏的——這赦罪是藉著一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祂為罪人被懸掛、受死、受咒詛。祂吸引萬人歸向祂,無論是什麼樣的人,無論地位高低。
我還要補充嗎?當耶穌向人顯現時,人們是如何衝破荊棘歸向祂的!無論是獅子、烈火、刀劍、饑荒、赤身露體、危險,「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馬書 8:35-39)。
第五項論證
第五,耶穌基督藉著祂所做的一切,已為罪人向上帝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這一點,可以從那因這教義而充滿人心——那些被喚醒且持續保持清醒之人的靈魂——的平安與聖潔中得到證明。我所說的「被喚醒的人」,是指那些透過對自身罪惡與悲慘處境的啟示,因渴求耶穌的拯救而哀嘆,並持續意識到若不蒙受祂的恩惠就必滅亡的人;因為除此之外,福音不會帶給任何人的靈魂真正的平安與聖潔——也就是說,不是那種能救贖的平安與聖潔。恩典與救恩的福音,若只是被無恩典之人僅僅在口頭上領受,若沒有伴隨著對救主之需求的啟示,若沒有聖靈的大能在靈魂中運行,它就是所有教義中最危險的。因為那些只擁有福音概念的人,比任何人都更容易犯下大罪,因為他們的觀念中缺乏愛的權能,而唯有愛能強迫他們去愛耶穌基督。這就是為什麼聖經會說:「他們將上帝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猶大書 4)。
因為有些人聽聞基督裡恩典的豐富時,若這種聽聞沒有伴隨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與愛心,他們領受這美好教義的概念,僅僅是為了掩蓋自己的邪惡,並在罪行中剛硬自己。
另一些人聽聞時,因早已被其他教義的酵所發酵——例如世俗的義,或是魔鬼的教義——便立刻抵擋並毀謗這蒙福的教義;又因為有些自稱信奉這教義的人,並未洗淨肉體與靈魂的污穢,也沒有在敬畏上帝中成聖,其他人便斷言所有信奉者皆是如此,並認為這教義本身傾向於鼓勵,或至少是容忍放縱,正如他們對保羅所想像並斷言的那樣:「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嗎?」(羅馬書 3:8)。
他們那邪惡結論的根源在於,保羅在上帝的許可下斷言:罪如何作王叫人死,恩典也照樣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義的方式作王叫人得永生。於是仇敵說:「既然如此,根據你們傳講的教義,我們可以盡情地不聖潔;因為若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那麼過邪惡生活的結果,不過是高舉、推進並彰顯恩典罷了。」但使徒怎麼說呢?我的結論是正確的,即恩典確實凌駕於罪之上;但若有人說:「我們可以因此犯罪」,那人的沉淪是罪有應得的;因為這樣的人濫用了世上所聽過最蒙福的教義,並將其用於最魔鬼的目的。此外,顯而易見的是,這樣的人並不認識這教義的大能,也沒有嘗過或體會過它的蒙福;因為當這福音真實臨到時,它自然會產生平安與聖潔。
第一,平安
祂是我們的平安,祂是和平之君,祂在至高之處賜下平安。這「平安」一詞有雙重含義:
- 它關乎上帝——祂「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也就是說,祂藉著平息律法的嚴厲並為我們滿足了公義,為我們與上帝之間成就了和平。因此經上說:「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歌羅西書 1:20;腓立比書 4:7)。「上帝的平安」——即藉著基督為我們成為罪而成就和好的教義,這平安將保守人的心——使之在面對軟弱與公義的審判時,不至於絕望或灰心。然而,這上帝的平安若不是藉著基督耶穌來領受,就無法被理解,也無法給心靈帶來任何安慰;因此加上了「在基督耶穌裡」這一句;因為祂是和平的締造者,是祂藉著死,在肉身中使我們與上帝和好;因為藉著祂的作為與受苦,祂向上帝獻上了永恆的義,為罪人獻上了永恆的義。在此基礎上,我們與上帝有了平安。因此基督首先被稱為公義的王;「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隨後又是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希伯來書 7:1, 2)。因為若祂不先成為公義的主,即我們公義的主,祂就無法在我們與上帝之間締造和平;但祂既已成全了公義,便來到並傳講和平,並命令祂的使者向世界宣告,因為正是缺乏公義才導致了缺乏平安(哥林多後書 5:19-21)。既然公義已經被帶進來,隨之而來的便是祂已成就了和平。「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以弗所書 2:14-18)。
- 這「平安」一詞關乎我們內心的平靜,這是藉著注視基督為我們與上帝所成就的和好而獲得的——「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羅馬書 5:1)。「但願使人有盼望的上帝,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羅馬書 15:13)。
這種平安有多種表達方式:(1) 有時稱為「平靜」,因為它使靈魂從因罪而導致的沉淪恐懼中平靜下來——「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以賽亞書 32:17)。(2) 有時稱為「膽量」;因為藉著基督的寶血,人有了接近上帝的勇氣——「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希伯來書 10:19, 20)。(3) 有時稱為「確信」;因為藉著耶穌基督,我們不僅有勇氣來到上帝面前,更有確信,若我們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不僅聽,而且會賜給我們所求的(約翰一書 5:14, 15)。「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上帝面前。」(以弗所書 3:12)。(4) 有時這種平安表現為「安息」;因為人既已找到足夠的豐盛來滿足一切需求,便坐下來,不再尋求其他的滿足——「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 11:28)。(5) 它也表現為「歌唱」;因為上帝的平安當藉著信心進入靈魂時,會使良心處於一種屬天且和諧的狀態。「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樂必歸到他們的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愁嘆息盡都逃避。」(以賽亞書 35:10)。(6) 有時它表現為在耶穌基督裡屬天的誇耀與自豪;因為這種平安使靈魂憑著信心注視仇敵,確信藉著主耶穌必能永遠得勝——「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耶利米書 9:23, 24)。「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詩篇 34:2)。(7) 有時它表現為喜樂,「說不出來的喜樂」:因為靈魂既已看見自己與上帝和好,不僅有了平靜,更因基督所帶來的、關於來世的無窮益處而充滿了領悟,以至於被這些益處所吞沒——「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 1:8)。(8) 最後,它表現為信徒心中有時升起的凱旋,因為他們有時能看見死亡、罪惡、魔鬼、地獄和一切苦難,都被耶穌基督征服,像俘虜一樣被綁在祂的戰車輪下;我說,是被俘虜並永遠被推翻了。「感謝上帝!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哥林多後書 2:14)。「萬民哪,你們都要拍掌!要用誇勝的聲音向上帝呼喊!」(詩篇 47:1)。
[此平安的作者]——現在,說這一切都是騙局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信徒不可能藉著祂十字架的血與上帝有這樣的平安,而祂卻沒有為他們向上帝付清全價;特別是當你考慮到這平安的作者是三位一體的上帝,且有雙重理由時:
- 因為祂們賜給我們和平的福音(羅馬書 10:15)。或是一份新約,宣告藉著基督裡的救贖與上帝和好。這既被稱為和平的福音,也被稱為上帝的福音(帖撒羅尼迦前書 2:9)。基督的福音(羅馬書 15:19;帖撒羅尼迦後書 1:8)。由聖靈所啟示的福音(帖撒羅尼迦前書 4:8)。因此我說,既然救贖與救恩是藉著基督成就的,且其真理是由父、道、聖靈在福音的真理之言中宣告的,那麼我們這些信的人就必然得救,「如果我們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
- 三位一體的上帝不僅藉著為我們啟示和平的福音,即藉著耶穌基督得救的好消息,成為我們平安的作者,祂們更藉著這福音的道在我們心中運行,成為我們平安的作者。因此,(1) 父被稱為賜平安的上帝,「願賜平安的上帝常和你們眾人同在。」(羅馬書 15:33)。「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因為祂是賜平安的上帝,所以祂使那些信祂兒子的人,因信而充滿了喜樂與平安(羅馬書 15:13)。(2) 再者,基督被稱為和平之君;因此禱告說:「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帖撒羅尼迦後書 1:2)。(3) 聖靈也是這平安的作者,這內在的平安,即「聖靈中的公義、和平,並喜樂」(羅馬書 14:17)。
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這平安的促成或功德原因,是基督的作為與受苦;因此藉著祂的作為與受苦,祂為罪人向上帝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否則上帝絕不會為他們啟示和平的宣告,也不會讓那宣告的內容是主耶穌的價值;是的,祂絕不會在信的人心中藉著那道運行,在他們裡面創造出平安、平安。
第二,聖潔
正如與上帝的平安——基督的寶血是其原因——是基督已藉此為罪人向上帝付清全價的證據,同樣地,他們心中那始於此教義的聖潔,構成了雙倍強度的第五項論證。
- 真正的福音聖潔藉此教義佔據我們的心,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聖潔的根基,即我們裡面的上帝之靈,是藉著這教義賜給我們的。當使徒暗示加拉太人被迷惑,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之教義時,他問他們:「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拉太書 3:1-4)。也就是說,聖靈是藉著他們對十誡的順服,還是藉著他們相信藉著對這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之信心而得赦罪的教義,才佔據了他們的靈魂?他強有力地結論道: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聽信福音——即作為信心對象的、被釘十字架的主耶穌。
- 正如這教義傳遞了根基,即聖靈,它也在心中作工,產生了信心、盼望、愛心這三種恩典,這三者像肥皂和鹼洗淨布匹一樣,自然地從邪惡中潔淨心靈。祂「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即藉著對基督寶血的信心。「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還有愛心,如果你查看經文,就會看到它做了什麼(使徒行傳 15:9;約翰一書 3:3, 4;哥林多前書 13)。現在我說,這信心將自己建立在基督的寶血上;盼望等待著在另一個世界完全享受這寶血所買贖的成果;而愛心則是藉著基督藉其死亡所表達的愛,以及祂以心血向我們展示的恩慈而產生並運行(羅馬書 3:24;哥林多前書 15:19;哥林多後書 5:14)。
此外,還有什麼論據比純粹的福音論據更具說服力呢?舉幾個例子:(1) 還有什麼比白白的赦罪更有力?「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沒有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路加福音 7:41, 42, 47)。(2) 還有什麼比看見赦罪雖對我們是白白的,卻耗盡了基督耶穌的心血才為我們贏得,更能成為聖潔的論據呢?「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上帝賜下基督,基督為我們而死,這種愛,對於一個有知覺、被喚醒的罪人來說,沒有什麼論據比這更能說服他去判斷「他應當為那替他死而復活的主活著」(哥林多後書 5:15)。(3) 還有什麼比這更能成為聖潔的論據:「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一書 2:1)。未成聖且無恩典的惡人不知道如何使用上帝的這些話;偽君子也因我們這樣勸勉而攻擊我們;但一顆被福音的純真所佔據的心,或者說得更準確些,一顆被福音的恩典與神聖的思量所佔據的心,會呼喊道:既然如此,哦,讓我永遠不要得罪上帝,「因為基督的愛激勵我」(哥林多後書 5:14)。(4) 還有什麼比看見聖經充滿了藉著基督得恩典與救恩的應許,以至於人幾乎無法將目光投向聖經而不看見其中之一,更能成為聖潔的論據呢?誰不想住在這樣的房子裡,或侍奉這樣的君王呢?祂除了擁有極好的條件外,宮殿裡的黃金白銀就像路邊的石頭一樣平常。「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 7:1)。(5) 還有什麼比我們的行為,儘管從我們看來軟弱無力,卻在耶穌基督裡蒙上帝悅納,更能成為聖潔的論據呢(彼得前書 2:4-6)。(6) 還有什麼比我們的靈魂、身體、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更能成為聖潔的論據呢?「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歌羅西書 3:1-5)。(7) 還有什麼比成為耶穌基督身體、骨肉的一部分,更能成為聖潔的論據呢?「難道要我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不可行!」(以弗所書 5:30;哥林多前書 6:15)。
現在,所有這些,以及多出五倍的論據,都以基督的愛、寶血與公義為根基,並藉著信心在靈魂中運行,它們是通往那附帶永生的聖潔之偉大論據。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使徒行傳 26:18 中,基業屬於「那些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成聖的人」;因為所有其他對聖潔的假裝,不過是那真實且蒙悅納之聖潔的竊取模仿,儘管被迷惑的人常稱那偽造的為真實,並認為它存在於那些與信心及因信而來的聖潔完全陌生的人身上。「無論誰調和類似的膏油,或將這膏油抹在別人身上,這人要從民中剪除。」(出埃及記 30:23)。上帝知道哪種是因信赦罪、藉著基督蒙上帝悅納而來的聖潔,上帝也知道哪種只是虛假的;祂將在全能上帝那偉大的日子,照此對待罪人。
第六項論證
第六,耶穌基督藉著祂所做的一切,已為罪人向上帝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因為禱告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名,才蒙上帝悅納——「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約翰福音 16:23)。因我的名,因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因那來到世上為罪人死,受了痛苦、血腥之死的那位的名;因那藉著自己除去了罪,並為罪人帶給上帝可悅納之公義的那位的名;因祂的名。如果祂不蒙上帝悅納,為什麼要用祂的名呢?如果祂為我們所承擔的不能令上帝喜悅,為什麼要用祂的名呢?但藉著「因我的名」這句話,暗示了祂作為我們擔保人的位格與作為,是蒙父上帝悅納的。我們不能用自己的名去求,因為我們是罪人;也不能用彼此的名去求,因為所有人都是罪人。但為什麼不用天使的名呢?因為他們不是為我們承擔責任的人;即使他們是,他們也無法為我們完成工作。「上帝不信靠祂的僕人,祂的使者祂也指責他們有過失。」(約伯記 4:18, 15:15)。可能還會有人反對說:
既然耶穌基督是上帝,與父同等,因此自然擁有與父同樣的能力將祂自己賜給我們,為什麼父比子更成為世上罪人的大賜予者呢?為什麼我們不能奉父的名來到基督面前,就像奉基督的名來到父面前一樣呢?我說,這些問題除了考慮到罪與公義使得我們的救恩必須如此獲得之外,還能如何解決呢?罪與公義無法和解,若不藉著子的介入,也找不到方法將罪人與聖潔的上帝連結在一起。子必須承擔起回應公義的責任,並藉著血祭,將我們的罪從上帝面前除去,而不是像律法下的祭司那樣,用別人的血——「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希伯來書 8:3)。祂的獻祭既能使那些成聖並被分別出來得永生的人永遠完全,因此那獻祭者的名——即被上帝立為大祭司的耶穌——在上帝面前就是可悅納的;是的,因此祂藉著為我們所做的,永遠成為上帝公義的平息者,以及罪人與祂的和解者。因此,當我們來到上帝面前時,我們必須提到祂的名,因為上帝在祂恩典的謀略中決定賜給罪人什麼,都是為了祂名的緣故,祂才赦免他們。「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祂的名得了赦免。」(約翰一書 2:12)。「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傳 10:43)。
因此,那些想要獲得赦罪的人,必須藉著耶穌的名向上帝祈求;凡能有知覺且真誠地這樣做的人,就必得赦免——「你們若向父求什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由此可見,祂不僅為他們向上帝付清了全價,也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
值得注意的是,主耶穌希望祂的門徒證明這一點,並應許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們將會從經驗中發現確實如此——「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祂說,「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翰福音 16:24)。這話的意思是:哦,我的門徒們,你們已經聽見我對你們的應許,即我父必因我的名將你們所求的賜給你們。現在就求吧,試試我,看我是否會實現我的話:我說,求你們所需要的,看看你們是否會得著,以至於心中充滿喜樂。「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我並不是叫你們奉我的名求,好像父還難以和解,或不願意接納你們得憐憫;我來到世上是我父的計畫,也是祂對罪人愛的結果;但你們裡面有罪,上帝那裡有公義;因此為了使你們能與祂和解,我被父立為中保;所以要奉我的名求,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奉我的名求;愛是藉著我傾倒給你們的;它是以公義的方式藉著我傾倒給你們的,這對你們來說是唯一安全的方式。奉我的名求,我父就必愛你們——「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上帝出來的。」(約翰福音 16:27)。我父的愛首先臨到我,因為我的名在祂心中居首位,所有愛我的人都蒙我父所愛,並且若他們奉我的名求,就必得著他們所需要的。
但我說,如果祂沒有承擔起彌補罪在公義與我們之間所造成的鴻溝,那麼奉祂的名求,比起奉其他人的名求,又有什麼理由呢?因為雖然在這位耶穌裡面有無限的價值、無限的公義、無限的功德,但如果祂不將這些與我們連結起來,我們從中得到的益處,就如同沒有中保一樣。但這價值與功德在祂裡面是為了我們,因為祂承擔了使我們與上帝和好的責任;因此祂的名在上帝面前對我們這些可憐的罪人如此有效,因此我們才應當奉祂的名來到上帝面前。因此,顯而易見,耶穌基督已為罪人向上帝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
第七項論證
第七,耶穌基督藉著祂所做的一切,已為罪人向上帝付清了全價,等等。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我們也被命令奉祂的名感謝上帝——「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上帝,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希伯來書 13:15)。
「靠著祂。」為什麼?因為祂為了「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第 12 節)。
祂用自己的血使我們成聖;但為什麼父要為此受感謝呢?正是因為父為了我們賜下祂,使祂能藉著自己的血受死來使我們成聖——「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 1:12-14)。父是應當受感謝的,因為這計畫也是祂的;但那血、那公義,或那價值,因著它我們才蒙上帝悅納,是祂愛子自己的價值。因此,正如上帝應當受感謝是合宜的,我們也必須奉那為我們緣故而使我們蒙上帝悅納者的名來感謝祂。
因此,讓我們靠著祂獻上讚美,首先是為了祂賜下兒子,其次是為了我們在祂面前藉著祂得以被算為無罪,並且是在克服了所有內在軟弱、克服了所有外在仇敵的情況下。
當使徒對自己進行了審視,以至於陷入困惑,並發出呼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他以這個甜蜜的結論使自己平靜下來:「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馬書 7:24, 25)。他在基督的寶血中發現了比在他自己的腐敗中發現的足以定他罪的更多的救恩;但如果祂沒有為他付清全價,如果祂沒有為他贏得永恆的救贖,這是不可能的。如果這不是祂為我們有效地完成的,一位聖潔公義的上帝還會要求我們奉祂的名感謝祂嗎?
此外,當使徒注視死亡與墳墓,並藉著加上罪與律法來增強它們的力量時,他說:「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他隨即補充道:「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哥林多前書 15)——對罪、死亡與律法的勝利,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但上帝賜給了我們勝利;但這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藉著祂成全了律法,藉著祂摧毀了死亡,並藉著祂帶進了永恆的公義。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若不是看在約沙法的情面上,他必不理會他(列王紀下 3:14);上帝也絕不會看顧或理會你,若不是祂看重耶穌基督的位格。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歌羅西書 3:15)。上帝的平安,我們之前已經談過了。但這平安如何能在我們心中作主呢?祂在接下來的話語中指引你——「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也就是那啟示基督的死亡與寶血,以及藉此為你與上帝成就和平的道理。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以弗所書 5:20)。凡事;因為萬事都是藉著耶穌這個名臨到我們的——救贖、遷入、國度、救恩,以及我們所蒙受的一切福分。
這些都是上帝的作為;祂賜下祂的兒子,祂帶領我們歸向祂,並將我們安置在祂的國度裡——即祂真實的身體,耶利米稱之為將我們安置在兒女之中,並「賜給你們那佳美之地,就是萬國中肥美的產業」(耶利米書 3:19;約翰福音 6)。
「感謝上帝!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哥林多後書 2:14)。
看哪,我們誇勝的原因是藉著基督耶穌;上帝藉著祂帶領我們誇勝,首先且主要地,是因為基督耶穌為我們完成了工作,為我們的罪取悅了上帝,並敗壞了黑暗的權勢。上帝賜下耶穌基督來承擔我們的救贖;基督承擔了它,與我們的仇敵交戰,並敗壞了他們——祂「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歌羅西書 2:14, 15)。因此顯而易見,祂用自己的血為罪人向上帝付清了全價,因為上帝命令我們奉祂的名、藉著祂的名感謝祂——「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上帝。」(歌羅西書 3:17)。
從這一切中得出這個結論:凡不是奉祂兒子的名來到上帝面前的感謝,都不蒙上帝悅納;祂的兒子必須得到將我們的感謝傳達給上帝的榮耀,因為正是祂藉著自己的血將祂的恩典傳達給我們。
第八項論證
第八,接下來,耶穌基督藉著祂所做的一切,已為罪人向上帝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我們被勸勉要等待並期待在主從天降臨的第二次再來時,完全且榮耀地享受那永恆的救贖——「你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路加福音 12:35, 36)。
耶穌基督已藉著祂的寶血為我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現在已在天上將其收納,正如我所展示的,祂正在那裡為我們預備永恆的安息居所;然後祂將為我們再來。這再來在經文中有所指,我們被勸勉要等待這再來;為了讓我能更充分地展示這一論證的真實性,請觀察以下經文——
第一,經上說,祂將為我們選擇產業——「祂為我們選擇產業,就是祂所愛之雅各的榮耀。上帝上升,有喊聲相送。」(詩篇 47:4, 5)。後面的話是指耶穌基督的升天;祂的升天,
當他在十字架上為罪孽成就了和好;他升到天上為我們預備榮耀的居所;因為我們的基業是在天上;我們的家、我們的盼望、我們的居所,以及那不能朽壞、沒有玷污的基業都在天上(林後 5:1,2;西 1:5,6;約 14:1,2;彼前 1:3-5)。
這被稱為永恆的基業,我們這些蒙召的人已經領受了應許(來 9:14,15)。
我說,這基業是他往天上去為我們選擇的,因為他藉著自己的血為我們贏得了它(來 9:12)。我們被命令要等候這基業;但如果他不是藉著自己的血為我們贏得它,這將是多麼荒謬,甚至多麼巨大的欺騙啊。
第二,「我們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基督]」(帖前 1:10)。他藉著自己的血救贖了我們,為我們贏得了天國,並應許他會去為我們預備地方,然後再來接我們到那裡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 14:3)。這就是我們等候他的原因,我們這些在世上服事主基督的人,正盼望著他在降臨時所賜的基業賞賜。
第三,「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 3:20)。我們等候他再次以救主的身份降臨——他在第一次降臨時是救主,在第二次降臨時也將是救主。在他第一次降臨時,他買贖並付清了我們的代價;在他第二次降臨時,他將接我們到他自己那裡。在他第一次降臨時,他賜給我們天國的應許;在他第二次降臨時,他將賜給我們天國的基業。在他第一次降臨時,他藉著自己的變像向我們展示了我們將來的樣式;在他第二次降臨時,「他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 3:21)。
第四,因此,他的降臨被稱為我們有福的盼望——「等候所盼望的福,並我們神大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多 2:13)。如果他已經用自己的血買贖了我們,並為我們在天上預備了永恆的基業,這確實是有福的盼望;如果在他降臨時,我們確實能被帶到那裡,這確實是有福的盼望。那麼,聖徒被要求等候它,並且聖徒自己渴慕它,也就不足為奇了。但如果他們所有的期待最終只是一個寓言,這些等候的信徒將會是多麼失望啊!如果我們的救主主耶穌基督拒絕降臨,或者即使降臨了,卻沒有帶來那為我們存留在天上、我們已從「福音真理的道」中確信的有福盼望,那麼他們有福盼望的結果將一無所有(西 1:5)。
第五,「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 9:28)。這裡應許他必再來,他必第二次顯現,但不再像第一次那樣帶著罪——也就是說,不再帶著他子民的罪,像他先前在自己身體裡擔當他們罪孽時那樣;現在他是與罪無關的,因為他先前已經藉著自己的犧牲除去了罪。那麼,現在讓聖徒等候他吧,不是為了讓他再死一次來用血買贖他們,而是為了帶給他們救恩,並將他們帶到那救恩中——那救恩是他先前藉著死亡從神那裡為他們贏得的。
因此,這些事是那些信靠並愛耶穌基督的人所當期待的,他們是出於信心和愛心在世上服事他;這些事是他們所當期待的,因為這是耶穌基督為他們贏得的。保羅說,他必賜下冠冕,「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 4:8,9)。
既然這天上的基業是他血的代價、買贖和賞賜,那麼這顯然證明了他已經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否則,神會將天國交給他來分賜給我們這些信徒嗎?他會這樣告訴我們嗎?是的,如果他的死沒有達到目的,我們怎能從期待他的降臨、國度和榮耀中得到安慰,視其為他死亡的果效呢?哦,「基督的受苦,和後來所得的榮耀!」(彼前 1:11)。
第九項論證
第九,耶穌基督藉著他所做的一切,已經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並為罪人贏得了永恆的救贖,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因為神對那些拒絕藉著基督得救,或試圖使因信稱義的教義變得無效的人,發出了威脅並施加了懲罰。
這項論證包含三個部分——第一,它暗示有些人拒絕藉著基督得救,並試圖使因信稱義的教義變得無效。第二,神威脅這些人。第三,神將懲罰這些人。
[第一,] 有些人拒絕藉著基督得救,這從許多經文中可以明顯看出。他是匠人所棄的石頭;他也被世人所拒絕;猶太人絆倒在他身上,希臘人以他為愚拙;他們都說:「這個人不可作我們的王」,或者「這個人怎能救我們?」(詩 118:22;太 21:44;路 19:14;林前 1:23;彼前 2:4)。
人們拒絕基督的原因有很多——1. 他們愛罪。2. 他們不認識他的卓越。3. 他們的不信。4. 他們在悅納的時候推遲歸向他。5. 他們倚靠自己的義。6. 他們接受該死的教義。7. 他們貪愛人的稱讚。8. 他道路的卑微、他子民的卑微等。9. 神對他們的公義審判。10. 國度被賜給了別人。
現在,這些人既然都拒絕他,他們也就或多或少地——有些人是在實踐上,有些人是在實踐和判斷上——試圖使因信稱義的教義變得無效。有人藉著將自己的罪置於他之上來做這事。有人藉著將自己的義置於他之上來做這事。有人藉著將自己的妄想置於他之上來做這事。有人藉著將世界置於他之上來做這事。
現在,神威脅這些人,神懲罰這些人。
第二,神威脅他們。
- 凡「不聽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滅絕」(徒 3:23)。這先知就是耶穌基督;他所傳的教義是:他要為我們捨命,他要藉著信心將他的肉給我們吃,將他的血給我們喝;並應許說,如果我們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我們就必有永生。因此,那不看見,或不敢憑信心將靈魂冒險投靠在基督的肉與血上以求救恩的人,他就是拒絕了這位先知,他不聽這位先知的話,神已定意要剪除他。但如果基督沒有藉著他的血及其功德為罪人向神付清全價,並為他們贏得永恆的救贖,神會這樣威脅嗎?
- 「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 110:1;太 22:44;來 1:13)。坐在神右邊的榮耀賜給他,是因為他死了,並一次獻上了他的身體。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來 10:12,13)。既然神悅納了他的獻祭,他就在等候那些拒絕他的人被踐踏在腳下;也就是說,被他沉入並置於無盡且無法承受的忿怒之中。但如果神沒有對他的受苦做出這樣的解釋——即藉著一次獻祭,他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神會向世界宣告這些嗎?是的,如果他的永恆主權對他為罪人向神所付的代價不滿意,如果他沒有為他們贏得永恆的救贖,神會威脅要將那些拒絕投靠在他獻祭上的人——因為他們確實是他的仇敵——當作他的腳凳嗎?
- 他將「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福音的人」(帖後 1:7,8)。
這裡他明確告訴我們他們為何受罰;因為「他們不認識神,也不聽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這裡也顯著地暗示了,那不聽從基督福音的人,既不認識神的公義,也不認識神的憐憫。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除了好消息——即藉著信他的血得赦罪,藉著信他的血在天上有基業——還能是什麼呢?正如前面所有的論述所表明的那樣。現在,我說,如果不是他親自為罪人的靈魂向神付清了全價,如果他沒有藉著他的血為罪人贏得永恆的救贖,我們能想像神會威脅要帶著這火焰般的報應降臨世界,來懲罰他們對他兒子福音的不順服嗎?
- 「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虔誠的人,所妄行一切不虔誠的事,又證實不虔誠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猶 14,15)。
這裡說要帶著千萬聖者降臨的主,就是耶穌基督本人;而那些與他同來的人被稱為他的聖者,是因為他們是父為了他流血的緣故賜給他的。既然說他要降臨在眾人身上行審判,特別是那些說剛愎話頂撞他的人,這顯然表明父珍視他的名,即耶穌(救主),以及他為我們救贖所做的擔當;同樣顯然的是,經文所指的剛愎話,是指那些毀謗他作為救主,將聖約的血當作平常,並踐踏那聖約之君的人所說的羞辱性語言;這被視為將他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並藐視他豐盛的恩慈(來 6:10;羅 2)。時間不夠,無法向你們展示這些地獄的可憎之子在他們的小冊子、教義和言論中對這位君王主所發出的辱罵、惡毒的言論和不虔誠的話語。但威脅是,他必「要在他們身上行審判,證實他們所妄行一切不虔誠的事,以及不虔誠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
- 「你們務要小心,免得先知書上所說的臨到你們:主啊,你們這輕慢的人要觀看,要驚奇,要滅亡;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徒 13:40,41)。
這件事就是我們一直討論的——即藉著基督的血為罪人救贖,或者說基督已經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這從本章第 23 到 29 節可以清楚看出。
現在請注意,這教義有且將會有輕慢者,他們受到神忿怒的威脅——「看哪,你們這輕慢的人,要觀看,要驚奇,要滅亡。」但如果神自己沒有藉著基督的血為罪人的靈魂收到全價,他會如此謹慎地告誡罪人要小心不要輕慢這有福的教義,並用他們若堅持下去就必滅亡的威脅來支持他的告誡嗎?
第三,正如神威脅那樣,他也懲罰那些拒絕他兒子,或試圖毀謗或使因信稱義的教義變得無效的人。
- 他用他忿怒的常存來懲罰他們——「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約 3:36)。
神對人的忿怒;因為罪已經被律法定罪;審判是,那些拒絕主耶穌基督的人,神的這忿怒將永遠躺臥並常在他們身上;因為他們缺乏一個祭物來平息他們所犯之罪的忿怒,因為他們抵擋並拒絕了基督身體的祭物。因此,那些拒絕接受基督為他們所做擔當的人,不可能脫離他們目前的處境。
此外,神為了表明他對罪人拒絕基督的祭物感到不悅,已經決定不再有贖罪的祭物。因此,「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 10:26)。神既沒有指定另一個,也不會接受另一個,無論誰帶來。這裡,那些話語有其自然的威力:「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又說:「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摩西),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基督)呢?」(來 2:3;12:25)。
因此,這是一個強有力的論證,證明基督藉著他所做的一切,已經為罪人的靈魂向神付清了全價,因為神如此嚴厲地威脅,也懲罰那些拒絕藉著他的血得稱義的人:他威脅,正如你們所聽到的,並懲罰,將這樣的人留在他們的罪中,置於他沉重且無法承受的忿怒之下。
- 「不信的必被定罪」,在地獄的火中被定罪(可 16:16)。「不信的」。但他應該信什麼呢?
(1.) 耶穌是救主。「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他說,「必要死在罪中。」
(2.) 不信他 [耶穌] 已經為我們擔當並完全成就了義的人,必死在罪中,必被定罪,並在地獄的火中滅亡;因為這樣的人沒有藉口掩蓋他們的罪,而必須在神的審判——那可怕的審判——面前赤露敞開他們的羞恥。因此,在他說對這樣的人「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之後,他補充說,「但戰懼等候審判」;留給他們的只有神的審判和他那將要吞滅敵人的烈火。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尚且不得憐憫,死在兩三個見證人口下,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 10:28,29)。
看哪,現在神的臉上豈不是顯出烈怒嗎?現在提到了他可怕的審判和烈火的憤恨。我說,現在提到了這些,當有人對他有輕慢的想法,將他的血當作平常,並踐踏他那被獻祭的身體在他們的辱罵之下時;現在他是吞滅的火,將燒到地獄的最深處。「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來 10:30)。聖靈引用這些話,目的是要在悖逆者的心中產生敬畏的思想,並對我們主耶穌基督在各各他山上為我們的罪一次獻給父神的祭物有高度的尊重;因為這正是整卷書信的論點。
保羅在給帖撒羅尼迦人的一封書信中,為了這個目的說,因為人領受愛真理的心,不至於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他們都被定罪」(帖後 2:11,12)。
此處提到的「真理」就是耶穌基督。「我就是真理,」他說(約 14:6)。愛真理的心,無非就是耶穌基督為人類救贖而流血的愛與憐憫。「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 15:13)。這就是真理(耶穌)的愛,他為我們捨了命。現在,拒絕這愛的人,因他們的拒絕而招致神如此的忿怒,以至於為了不讓他們錯過定罪,神親自為他們選擇了錯誤,並將他們交給這些錯誤的有效運作,這除了表明神對那些不接受耶穌基督為義的人感到不悅,並將確實安排他們的結局為永恆的定罪之外,還能表明什麼呢?因此,耶穌基督已經為罪人向神付清了全價,並為他們贏得了永恆的救贖。
教義的應用
我現在要對這關於耶穌基督的擔當、他為罪人向神付清全價,以及他為他們贏得永恆救贖的有福教義,進行一些應用。
第一個應用
[第一,] 藉著這教義,我們得以理解許多原本晦澀且完全未知的事物,因為這教義伴隨著聖靈,即奧秘的啟示者,和神深奧之事的探究者(彼前 1:2;弗 1:17;林前 2)。聖靈帶著這教義降臨,因為這是他唯一喜悅的;因此它被稱為「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以認識耶穌基督。他也賜下「認識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 4:6)。在拒絕福音的地方,世人對神的認識甚少;宗教的猶太人和智慧的希臘人,在一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身上,比在天地萬物中能看見更多的神;因為在基督裡「積蓄著一切智慧知識的寶藏」,不僅在他作為神的位格中,也在他作為中保的擔當中(西 2:3)。因此保羅告訴我們,他在哥林多人中間,「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 2:2)。我說,在這教義中向我們啟示的神,比我們在沒有它的情況下在天地間所能看到的更多。
第一,這裡看到的他的智慧,比他在創造和維護所有受造物中所看到的更多。我說,他在設計使罪人與聖潔且無限的威嚴和好的方法上的智慧;要作一位公義的神,卻又是救主;要對他的律法公義,對他的威脅公義,對他自己公義,卻又拯救罪人,除非你理解為什麼耶穌基督懸掛在木頭上,否則無法理解;因為只有在這裡謎題才被揭開,「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因此神可以公義地拯救我們(賽 45:21)。因此基督被稱為神的智慧,不僅因為他本質上就是如此,還因為藉著他,神對人的智慧有了最大的啟示。因此,在藉著基督的血所成就的救贖中,神被說成是用諸般智慧充充足足地賞給我們(弗 1:7,8)。在這裡,我們看到了最高的矛盾得到了和解,在這裡公義與罪人親吻,在這裡一個人站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同時又因自己的污穢而感到羞愧,在這裡一個沒有行過善的人卻擁有充足的義,即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來的神的義。
第二,神的公義在這裡比在懲罰所有被定罪的人中看得更清楚。「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這句話比說「他不愛惜全世界」更能揭示神公義的本質。誠然,他將天使從天上趕出,淹沒了舊世界;他將所多瑪和蛾摩拉變為灰燼,還有許多類似的事;但與咒詛他的兒子相比,這些算什麼呢?是的,與打擊、折磨、管教,並使他懷中的愛子成為他忿怒和審判的對象相比,那一萬次對罪的憤怒表現又算什麼呢?在這裡可以看出他不偏待人,而是審判罪,並定那身上有罪之人的罪;是的,即使那人是耶穌基督,他所親愛的(羅 8:32;加 3:13)。
第三,神的旨意奧秘在這裡比在將大地懸在虛空之上看得更清楚,因為他定罪了基督(雖然他是義的),卻稱我們為義(雖然我們是罪人),因為他使他為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彼前 3:18;林後 5:20)。
第四,神的大能在這裡比在創造天地中看得更清楚;因為一個人要擔當罪,並在被無限威嚴的公義指控時戰勝罪,在這樣做時,他展現了最高權能的高度;因為當罪被律法指控,且是由神直接指控時,無限的威嚴就與之對抗,並帶著他全部的公義、聖潔和能力;所以,那樣被指控並為世界之罪而擔當的人,不僅必須與神同等,還必須藉著克服那因罪而由無限公義加在他身上的咒詛和審判來證明這一點。
當天使和人犯罪時,他們在神的怒氣面前是如何跌倒和破碎的!他們沒有能力抵擋那恐怖,在他們的位格或行為中也找不到價值來平息那不悅的公義。但看哪,神的兒子站在他面前,擔當了世界的罪;他的父發現他在那裡,就咒詛他並定他死罪;但他藉著他神性的大能,以及他位格和行為的價值,戰勝了罪,滿足了神的公義,從而成為世界的救主。在這裡,大能顯現了:罪是一件強大的事,它粉碎了除那靈是永恆者之外的一切(來 9:14)。撇開基督和他的受苦,你就既看不見罪的邪惡,也看不見神對罪的不悅;你沒有看到它們的極致。如果你能看見現在在地獄痛苦中的所有軍團,是的,如果你能同時聽到他們的尖叫和呻吟,並感受到他們所有的重擔,你對罪的邪惡和神對罪的公義的認識仍然是未知的,因為你缺乏感受和承受極致的能力。一個巨人不會藉著殺死一個小孩子來展示他的力量,他的威力也不會藉著那小孩子所做的抵抗而顯現,但當他與同等的人較量時,他才展示了他的力量;是的,另一個人的力量也在他拯救自己免於被他的忿怒吞沒時顯現出來。耶穌基督藉著擔當並克服我們的罪,比在創造或維護整個世界中,更顯明了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因此,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被稱為「神的大能」(林前 1:23,24)。
第五,神的愛與憐憫在這裡比任何其他方式看得更清楚。神賜給我們雨水和豐收的季節,並用飲食和快樂充滿我們的心,從他作為人、作為他的受造物所賜給我們的恩惠中,可以看到憐憫和愛。哦!但愛在這裡顯明了,因為「基督為我們捨命」。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約一 3:16;羅 5:8)。
從來沒有這樣的愛,神從起初到今日也沒有給過這樣的愛之啟示。「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 4:10)。
這裡有愛,神差遣了他的兒子,他的愛子,那從未犯罪的兒子,那總是他的喜悅的兒子!這裡有愛,他差遣他來拯救罪人,藉著擔當他們的罪,藉著擔當他們的咒詛,藉著死他們的死,並藉著背負他們的憂患來拯救他們!這裡有愛,在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了;是的,這裡有愛,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不虔誠的人死」(羅 5:6)。
第二個應用
[第二,] 但正如這教義給了我們對神最好的啟示,它也給了我們對自己和我們自己事物最好的啟示。
第一,它給了我們對自己最好的啟示。罪人啊,你想知道你是什麼嗎?仰望十字架,看那哭泣、流血、死去的耶穌:沒有別的能做到,沒有別的能救你,除了他的血;天使不能,聖徒不能,神不能,因為他不能說謊,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罪是什麼東西,竟能使所有擔當它重擔的人沉淪!是的,它使神的兒子自己沉入死亡和墳墓,如果他不是神的兒子,如果他沒有能力把它背在肩上並把它帶走,它也會使他永遠沉入地獄的火中!哦,這神的羔羊!罪人正走向地獄,基督是他父的喜悅,擁有整個天堂;但那不能滿足他,天堂留不住他;他必須來到世上拯救罪人(提前 1:15)。是的,如果他不來,你的罪就會使你沉淪,你的罪就會激起神對你的忿怒,使你永遠滅亡和毀滅。沒有人不是罪人,沒有罪不是會使天使定罪的,如果神將它歸算給他。罪人啊,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教義因此向你大聲疾呼,罪使你的處境可怕。藉著基督的死和血,看看你們自己,你們的罪,以及你們靈魂所處的處境;基督的死給了我們對罪之可怕本質最清晰的啟示。我再說一遍,如果罪是如此可怕,以至於能破碎神的兒子的心,因為他說它確實如此,那麼一個可憐、卑賤、不悔改、被定罪的罪人,將如何與神的忿怒角力呢?醒來吧,罪人;如果你留在罪中,在可怕的審判日沒有救主,你就失喪了,你就完了,你就被定罪了,地獄的火永遠是你的份。
第二,因為你的善行不能幫助你;基督的血告訴你這一點。因為藉著這教義,「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神將世界的義定罪為死亡和地獄。基督必須死,否則人就必須被定罪。現在哪裡還有人的義的餘地?我說,對於人作為他被接納和稱義的義,還有餘地嗎?那麼,把你的義帶到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前,在他的血中看看公義的要求;我說,在耶穌基督的哭泣和眼淚、血和死中看看它們。再看一眼,看看那死去的位格;這樣的一個人,從未犯罪或冒犯過,但他卻死了。如果聖潔的生活、無辜、無害的行為能救人免於死亡,耶穌就不會死。但他必須死;罪被指控了,所以基督必須死。
因此,人們不需要再進一步去證明他們自己義的價值,只需看看基督的死;他們不需要等到站在審判台前才去尋求這個問題。
問:但我該如何藉著基督的死和血來證明 [或試驗] 我自己義的良善呢?
答:這樣:如果基督必須為罪而死,那麼你所有的義都不能救你。「若義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 2:21)。藉著這節經文,顯然要麼基督是徒然死了,要麼你的義是徒然的。如果你的義能救你,那麼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如果沒有低於或除了基督的死之外的東西能救你,那麼你的義就是徒然的;兩者必須丟棄一個,要麼是基督的,要麼是你的。基督被釘十字架以拯救世界,揭示了人自己義中的兩個大惡;我的意思是,當它被帶出來作為稱義和生命時。 1. 它抵擋基督的義。 2. 它定神為愚蠢。
- 它抵擋基督的義,因為它尋求自己站在本該是基督的義所站的地方——即在神對你位格稱義的眷愛中;這是可憐的人能給予基督的最高侮辱之一:因此,福音的教義理所當然地定罪了人的義,反而將天國應許給稅吏和娼妓。
- 它定神為愚蠢;因為如果我們能做的義行能使我們在神眼中從律法的咒詛中得稱義,那麼所有的智慧寶藏就不會在神和基督的心中;因為這個愚蠢的罪人現在已經發現了一種他自己的方法,在神不知情的情況下,來保護他的靈魂免受忿怒和報應;我說,在神不知情的情況下,因為他從未想像過會有這樣的事;因為如果他想像過,他就不會從創世之前就定意差遣他的兒子為罪人死。基督是神的智慧,正如你們所聽到的,並且他是我們稱義的義。神在肉身顯現來拯救我們,是敬虔的奧秘。但是,如果人的義能救他,神在我們救恩中的智慧深度又在哪裡呢?(伯 40:10-14)。
是的,為什麼神也宣告說,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呢?我再說一遍,如果人的善行能救他,為什麼要斷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呢?
因此,這關於基督之義的教義,若被正確傳講並真實相信,就會傳喚並定罪人的義下地獄;它把它趕出去,就像亞伯拉罕趕出以實瑪利一樣。血,血,血的聲音,使它所有的榮耀都降卑了!當人們說盡了一切,並向我們展示了他們能做什麼時,他們沒有血來呈獻給神的公義;然而,是血為靈魂作了贖罪,除了血,沒有什麼能洗淨我們的罪(利 17:11;啟 1:5;來 9)。
公義呼求血,罪呼求血,公義的律法呼求血,是的,連魔鬼自己也必須被血所勝。罪人啊,你的義現在在哪裡?把它帶到吞滅的火前,因為我們的神是吞滅的火;把它帶到律法的公義前;是的,試試看除了基督的血之外,還有什麼能救你。
從你的罪惡與魔鬼手中得釋放;我說,務要用這教義來省察自己;在未省察清楚之前,切莫再往前走一步。
第三,藉著這教義,我們得以看見靈魂的價值。當神的兒子竟不惜為靈魂傾倒祂的寶血時,這靈魂必然有著驚人的價值。喔,罪人們,你們這些為了些許享樂就拿靈魂去冒險的人,你們肯定是不明白自己靈魂的價值。現在,如果你們想知道自己的靈魂值多少,以及神為它們定下的代價,就請透過基督的寶血來閱讀這份代價。基督的寶血是為了拯救靈魂而流的。「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而那代價不是別的,正是基督的寶血;「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和靈裡榮耀神,因為這都是屬神的」(林前 6:20)。罪人們,你們有靈魂,難道你們看見一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卻不感到心碎、不哀慟、不愛上祂嗎?
第三個應用
[第三,] 藉著這教義,罪人作為罪人,受到鼓勵來到神面前尋求憐憫,因為那因罪而有的咒詛已被除去了。我現在是對那些已經醒悟、看見自己是罪人的罪人說話。
當人開始醒悟時,有兩件事特別會扼殺他們得救的念頭:1. 對罪的確信。2. 罪所應得的工價。這兩件事會摧毀人的心;因為誰能在罪的愧疚下支撐得住呢?「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結 33:10)。確實如此!這是不可能的。同樣,人也無法與神的公義抗衡。「你的心能忍受嗎?你的手能有力嗎?」(結 22:14)。他們不能。「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箴 18:14)。人不能,天使也不能。因此,如果此時基督被隱藏,且人被拒絕在祂寶血的信心之福分之外,那他們就有禍了;這樣的人會步上掃羅和猶大的後塵,一個走向刀劍,一個走向絞索,悲慘地結束一生;因為他們不敢來到神面前;對那位永恆威嚴者的念頭會將他們刺透。
然而,現在若將一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呈現在這些沮喪的罪人面前,並說服他們:那些使他們戰兢發抖的罪,早已被放置在基督的肩上,那麼那關於定罪的喧囂、感覺與恐懼便開始止息、離去、飛散;痛苦與驚恐消退消失,那靈魂便懷有了生命的希望;因為靈魂會這樣辯論:這真是神的真理嗎?基督竟為我成了罪?為我成了神的咒詛?祂真的擔當了我所有的罪,並為我的救贖傾倒了祂的寶血嗎!喔,蒙福的佳音!喔,受歡迎的恩典!「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現在平安來了;現在天的面貌改變了;「看哪,一切都變成新的了。」現在罪人能安住在神的面前,甚至在祂裡面看見了無法言喻的榮耀與美善;因為在這裡,他看見了公義的擊打。當雅各懼怕以掃時,他前往應許之地的路途是何等沉重?但當殺戮的念頭轉為親吻,刀尖的恐懼轉為兄弟的擁抱時,他說了什麼?——「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神的面,並且你容納了我」(創 33:10)。
對於一個在耶穌基督裡領受神恩典的困苦罪人來說,情況也是如此,甚至更好。「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喔,這樣的話語對於一個受傷的良心會產生何等大的功效,特別是當緊接著下一句時——「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現在,靈魂看見了足以使他在神面前被宣告無罪的資格;這些資格早已預備好了。我說,是早已預備好了;而且是神藉著基督預備的;甚至是可以完美回應律法要求的資格。律法要求什麼?若是順服,這裡有;若是流血的祭物,這裡有;若是無限的公義,這裡有!那麼,律法就不再定那信神之人的罪了;因為它所有的要求都已得到回應,它所有的咒詛都已在基督所受的死亡與咒詛中被吞滅了。
反駁:但理性說,既然個人的罪帶來了死亡,那麼個人的順服必然會帶給我們生命與榮耀。
回答:真實的理性確實如此說,律法本身也是如此說(羅 10:5);但我們知道,神在兩者之上,祂在聖約中卻說了別的;也就是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 10:9)。
那麼,讓理性閉嘴吧,讓律法連同它所有的智慧都順服於那位創造它的主;讓它去尋找神所放置罪的地方;讓它認可神所認可的公義;是的,即使那不是律法的義,而是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來的義。
神使祂成為我們的義,神使祂成為我們的罪,神使祂成為我們的咒詛,神使祂成為我們的祝福;我想,「神使之如此」這句話,應該能讓全世界都靜默無聲。
第四個應用
[第四,] 藉著這教義,受試探者獲得了充足的論據,藉此抵擋魔鬼的攻擊。
當靈魂開始尋求主耶穌時,撒但便開始折磨與困擾他們,就像迦南人對待基遍人那樣,因為他們與約書亞講和(書 10:1,6)。
通常有三件事會折磨那熱切尋求耶穌基督的靈魂。第一,來自撒但的可怕控告。第二,令人痛苦的污穢與感染性思想。第三,我們本性中對這兩者產生共鳴的奇特傾向。
第一,藉著第一種方式,心靈被迫不斷顫抖。因此,他的試探被比作獅子的吼叫,因為正如獅子藉著吼叫殺死獵物的心志,撒但也同樣殺死那些聽從他之人的靈魂(彼前 5:8);因為當他試探時,特別是透過控告的方式,他對我們所做的就像拉伯沙基對待猶大人一樣;他用我們自己的語言對我們說話;他每一句話都說出我們的罪,我們有罪的良心知道這點;他每一句話都說出我們的死亡,我們疑惑的良心感受到了這點。
第二,除此之外,心裡現在還會升起那種污穢且骯髒的感染性思想,使受試探者陷入瘋狂;因為現在對靈魂而言,肉體的洪水閘門似乎被打開了,對罪惡似乎毫無阻擋;現在空氣似乎被黑暗籠罩,那人彷彿變成了魔鬼的本性;現在如果無知與不信佔了上風,他便斷定自己是被棄絕者,是為了被捕捉與毀滅而造的。
第三,現在他還感覺到自己有一種隨時準備好去順應每一個試探的傾向;我說,這是一種持續存在的準備(羅 7:21)。這將一切都擊垮了。現在絕望開始吞噬他;現在他既不能禱告,也不能讀經、聽道或默想神,反倒心中不斷噴湧出對抗神的火與煙。現在罪惡與巨大的混亂在一切事上顯露出來;是的,罪人越是渴望真誠地盡本分,就越發現自己離本分遙遠;因為靈魂在這些困苦中掙扎得越厲害,撒但就越發顯露自己來抵擋,不斷注入更多的毒素,好讓它如果可能的話,永遠不再掙扎,因為掙扎對撒但來說也是毒藥。蜘蛛網中的蒼蠅是處於這種狀況下靈魂的象徵——蒼蠅被網纏住了;這時蜘蛛現身了;如果蒼蠅再動一下,蜘蛛就下來,用腳踩住它;如果蒼蠅再發出聲音,蜘蛛就用帶毒的嘴咬住它;如果蒼蠅繼續掙扎,它就注入更多的毒液。蒼蠅現在該怎麼辦?如果沒有人趕快釋放它,它就死定了。這就是受試探者的處境;他們被網纏住了,腳和翅膀都被纏住了;現在撒但現身了;如果靈魂現在掙扎,撒但就努力把它壓下去;如果它現在發出聲音,他就用褻瀆的嘴咬它,那毒性比蛇的膽汁更毒;如果它再掙扎,他就注入更多的毒液,以至於最後,如果那個人——主耶穌——不幫忙救出來,它就必然死在網中。[6]
受苦的良心明白我的話。
此外,雖然網中的蒼蠅完全無法尋求救援,但這位醒悟、受試探的基督徒卻不是。因此他該怎麼辦?他該如何保持生命的希望?如果他看自己的心,那裡有褻瀆;如果他看自己的本分,那裡有罪;如果他努力哀慟與哀嘆,或許他做不到;不信與剛硬阻礙了他。這個人該躺下絕望嗎?不。他該信靠自己的本分嗎?不。他該等到心變好才來到基督面前嗎?不。那該怎麼辦?讓他「現在」仰望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那時他就會看見他的罪已得到回應,那時他就會看見死亡正在死去,那時他就會看見罪疚由另一位承擔,並在那裡看見魔鬼被擊敗。這種看見摧毀了第一次試探的力量,潔淨了心靈,並使心思傾向一切美善的事物。
為了鼓勵你,受試探的受造物,去履行這最福音性的本分,請考慮當耶穌基督在開始祂的事工時宣讀祂的使命,祂宣告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 4:18,19)。
因此,受試探者應當相信這些事;但相信現在是一項流汗的苦差事;因為撒但會盡可能地堅持,只有堅定的信心才能使他逃跑。但喔,一個真正蒙恩的心在這種爭戰中的勞苦!如果信心軟弱,他幾乎無法從膝蓋上站起來;主啊,幫助我!主啊,救我!然後又倒下,直到來自天上的手臂將他扶起,直到耶穌基督為他被釘十字架、為他的罪受咒詛的事實顯明出來;因為那時,也只有在那時,試探才會真正止息,至少暫時如此。現在靈魂可以轉而環顧四周,並這樣思考:如果基督已經擔當了我的罪與咒詛,那麼它就已經從我身上被除去了;既然這樣除去罪是天上之神的謀劃,我就要稱頌祂的名,仰望祂的憐憫,並帶著安慰看待死亡與地獄。「你的心必思想那驚恐的事」,你必看見那極其遙遠之地(賽 33: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