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對基督之愛的認識(第 2 部分,共 2 部分)
二、基督為我們受苦的準備
(2.) 在談論了基督的死亡與受苦之後,接下來我要談談祂為我們受苦所做的準備;透過這一點,我將向你們展示祂愛之偉大的更多面向。
如我所言,基督在受苦之前,並非出身卑微,祂是永恆神的兒子:祂的父除了祂之外,再沒有這樣的兒子;因此,祂理所當然是萬有的繼承者,統管所有的世界。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歌羅西書 1:16)。因此,一切受造物都服從祂;是的,神的眾天使都敬拜祂(希伯來書 1 章)。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祂為我們降卑、低於天使,並未使祂的地位有所減損,因為對於本質上就是神的那一位,還有什麼能加增給祂呢?確實,為了我們,祂將人性與自己聯合,從而開始彰顯祂的榮耀;祂在創世之前對我們的慈愛,現在開始顯著地展現出來。如果這位神的基督、我們的朋友,為了拯救我們而獻出了祂所有的一切,難道祂的愛不奇妙嗎?但當祂為我們獻出祂自己時,這就更奇妙了。但這還不是全部,神與人之間的情況是這樣的:這位神的兒子不能以祂在創世之前的狀態,將自己作為我們的贖價,因為祂完全無法做到這一點,祂是那樣一位無法受死的主,而死正是我們因罪而陷入的境地。
因此,對於某些人來說是死亡的事情,即放下榮耀,從君王之尊變為最卑微的僕人;祂卻出於自己的美意,衷心樂意去做。因此,那位曾經是天使敬畏對象的,現在變成了一個微小的受造物,一條蟲,一個卑微者(詩篇 22:6),由婦人所生,生在馬槽裡(路加福音 2:7),受人藐視,受魔鬼試探(路加福音 4:2),祂的食物、衣物、棲身之所,甚至死後安放頭顱的地方,都要仰賴祂所造的受造物。總而言之,祂「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好使祂能有能力為我們成就這份慈愛。值得注意的是,當祂在世上,為成為我們的祭物而進行那些準備工作時,儘管祂告訴了許多人祂為何而來,但據我們所讀,沒有一個人有心感謝祂的到來(以賽亞書 53:3)。不,他們辱罵祂,貶低祂,稱祂為魔鬼,說祂瘋了,是騙子,是褻瀆神的人,是反抗政府的叛亂者:他們在總督面前控告祂;是的,祂的一個門徒出賣了祂,另一個否認了祂,他們全都離棄了祂,任由祂在那些可怕的敵人手中自生自滅;那些人揮拳打祂,向祂吐唾沫,戲弄祂,給祂戴上荊棘冠冕,鞭打祂,使祂成為眾人的笑柄,最後將祂活活地釘在十字架上,當祂抱怨乾渴時,給祂醋喝以增加祂的痛苦。然而,這一切都不能使祂的心偏離我們救贖的工作。祂為死而來,祂決意要死,祂在回到父那裡之前確實死了,是為我們的罪而死,好叫我們因祂而活。
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祂所經歷的那些暫時性的苦難,也不可忽視,不可草率略過;因為這些也是我們的罪所應得的咒詛的一部分!因為在我們活著的時候,一切暫時的災禍都是我們罪的工價,正如我們死後所面臨的永恆滅亡的神的咒詛一樣。因此,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的一生是如此充滿苦難與憂傷的一生,祂在其中擔當了我們的疾病,承擔了我們所應得的:所以現在,暫時的咒詛,以及屬靈的咒詛和永恆的懲罰,都已被祂從神的子民身上除去;祂之所以能勝過這些並走向十字架,是因為祂在我們的肉身中對父的律法所表現出的謙卑順服是何等有價值。因為祂的一生(正如祂的死)是一生功德、救贖與應得的生命。因此經上說,「祂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路加福音 2:52)。因為祂的作為使祂在神面前更蒙悅納:祂站在人的地位上,成為我們與神之間的和好者;在天上的威嚴看來,祂就是這樣,因此祂為我們贏得了祂透過中保工作所賺取的,並作為我們的元首,祂自己也分享了這一切。在這些事中,難道沒有愛嗎?而且是無限的愛嗎?若非祂神性中本質的愛,絕不可能支撐祂完成如此偉大的工作:情感在這裡會失敗、會退縮、會反彈;是的,祂的人性若不是由祂永恆的聖靈所管理、統治與加強,在這裡早就疲憊不堪了。因此經上說,「祂藉著永恆的聖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希伯來書 9:14)。並且祂藉著這事,以及從死裡復活,被宣告為神的兒子(羅馬書 1:4)。
- 我們現在來到第二點,即祂如何運用祂為我們的死。但我必須請求讀者的原諒,如果他認為我能揭示其中的百萬分之一,那是不可能的;但我的意思是,給出一些關於祂如何運用這份死的初步啟示,以便祂能進一步推進。
(1.) 因此,祂為我們的死是如此有功效,以至於在三天三夜的時間裡,祂作為一個普通人,在祂肉身的身體裡,使神所有的選民都與神和好了。基督在準備受死時,將自己作為一個普通人呈現給律法的公義,站在祂所承擔之人的位置、地位和空間裡;祂「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8)。「祂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 1:15)。正如祂這樣呈現自己,祂的父神也接納了祂這項工作;因此經上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又說,「祂誠然擔當了我們的憂患,背負了我們的痛苦」(以賽亞書 53:4, 6, 12)。因此不可避免地得出結論:無論祂在受死的方式、性質或可怕程度上感受並經歷了什麼,祂都是作為一個普通人感受並經歷了這一切;也就是說,祂站在他人的位置上:因此經上說,「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傷,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並且「使我們得平安的懲罰在祂身上」(以賽亞書 53:5)。又說「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 3:18)。
那麼,如果祂作為一個普通人呈現給公義,如果神如此接納並算祂為如此,如果神也將祂所代表之人的罪歸在祂身上,並在這種考慮下以祂所經歷的刑罰和死亡來懲罰祂。那麼,基督在生與死中,被父斷定為一個普通或公眾人物,代表了所有祂為之活、為之死的人。那麼,接下來發生在這個普通人身上的事,必然與那些祂站在其位置上受苦的人有關。現在,接下來發生的是,「祂被神稱義」:也就是說,為了祂死亡與功德的價值,祂被宣告無罪並從刑罰中釋放;因為這必須在祂從死裡復活之前發生(使徒行傳 2:24):神並非在祂有罪時將祂復活,然後再稱祂為義:祂的復活是對祂先前稱義的宣告。祂從死裡復活,是因為在公平或公義上,祂不可能再被拘禁在那裡,祂的功德促成了相反的結果。
現在,祂被神的律法定罪,死在公義的手中,祂又被神的律法宣告無罪,並被公義稱義;這一切都是作為一個普通人;所以,在祂被宣告無罪時,我們也被宣告無罪;在祂被稱義時,我們也被稱義;因此使徒將神稱義基督的事應用到自己身上,這是正確的(以賽亞書 50:8;羅馬書 8:33-34)。因為如果基督是我的擔保人,站在我的位置上為我做事,我理應分享這份成果:因此我們也被說成是「與祂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 2:5):也就是說,當祂在墳墓裡活過來時;一同復活,並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同坐在天上。因此另一處經文說,「祂……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歌羅西書 2:13)。這種活過來,不可理解為我們內心的更新,而是指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後恢復生命;我們被說成與祂一同活過來,是因為我們在祂死時就在祂裡面活過來了,並且在三天三夜的工作中,我們必須與祂同進退;因此我們必須與祂同分。所以經上又說,祂的復活就是我們的稱義(羅馬書 4:25)。祂藉著一次獻祭,永遠洗淨了我們的罪(希伯來書 10:12);並且藉著祂的死,祂「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但我說,我希望被正確理解:這生命仍居住在子裡面,並在我們被呼召相信祂的話語時,從祂傳遞給我們;同時,我們因在祂的稱義中被稱義,在祂的活過來中活過來,在祂的復活中復活,並已經在基督耶穌裡一同坐在天上,而免受忿怒與地獄之苦!難道這不是祂死亡的一種榮耀的運用嗎?即在兩天之後,全體選民在祂裡面得以復甦,並且在第三天,我們在祂裡面、藉著祂,在神面前活著(希伯來書 6:18-20)。
(2.) 祂為我們死的另一種運用是:藉著那死,祂為我們殺死了我們地獄般的仇敵;藉著死,祂廢去了死亡(提摩太後書 1:1);藉著死,祂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希伯來書 2:14):藉著死,祂除去了死亡的毒鉤(哥林多前書 15:55-56);藉著死,祂使死亡對聖徒而言成為一種愉快的睡眠,使墳墓暫時成為身體安息的家。藉著死,祂使死亡對我們成為一種益處,以至於它成為將信祂之人的靈魂翻譯到生命中的途徑。這一切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死亡是我們的,對我們而言是一種祝福,正如保羅、亞波羅、世界和生命本身一樣(哥林多前書 3:22)。這一切都是祂藉著死為我們成就的,這很明顯,因為祂的位格就在那裡,而且祂作為一個普通人,已經為我們贏得了勝利。因為雖然目前萬物尚未服在我們的腳下,但我們看見那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祂藉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希伯來書 2:7-10)。這本是合宜的;也就是說,如果祂死亡與寶血的功效足以要求這樣的事,祂就理應這樣做。事實確實如此。因此神將祂,以及在祂裡面的我們,高舉在這些地獄般的仇敵之上。因此,讓我們首先看到我們藉著耶穌的被高舉而從死亡中得救,讓我們看見祂,我說,作為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的,因為祂為我們嘗了死味。然後我們就會看見,藉著我們的元首、我們的擔保人、我們的耶穌、我們的救主,我們已經在天上了。
(3.) 祂為我們死的另一種已經實現的運用是:祂在進入神面前時,因著祂的價值,獲得了聖靈,使聖靈能賜給祂,進而賜給我們,好讓我們在一切尚待完成的事上,不僅在元首和先鋒的虛擬意義上,而且在我們個人身上,都能夠成為在光明中聖徒基業的分享者。因此,聖靈的豐盛澆灌直到我們主耶穌復活並得榮耀後才發生。「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翰福音 7:39)。聖靈在祂獲得時並沒有立即賜下:祂是在進入至聖所,將灑下的血灑在施恩座上時獲得的,但直到後來才賜給我們(使徒行傳 4 章):然而這在之前就已經獲得了(使徒行傳 2:32-33)。祂以那種無限的、不可測量的程度首先停留在祂身上是合宜的,這樣祂的人性——作為神揀選的初熟果子——就能藉著聖靈的停留,獲得它所被命定的榮耀;並且我們也能像領受其他一切事物一樣,首先藉著我們的元首和擔保人,領受成聖的豐盛。因此經上寫道,祂被神立為我們的智慧、公義、救贖,也立為我們的成聖(哥林多前書 1:30):因為我們首先在祂的肉身中成聖,正如我們藉著祂的公義被稱義一樣。因此,祂是那位聖者,祂在自己裡面將我們作為一團聖潔的麵團呈獻給神,不僅是在稱義與生命方面,更是在成聖與聖潔方面:因為我們這些選民,在祂裡面都被視為已經領受了這一切,正如祂已經為我們佔有了天堂一樣。我不認為這就是耶穌在進入神面前為我們領受聖靈所帶來的全部益處:因為我們自己也要從祂那裡領受聖靈,按照神在父所定的時間將我們安置在身體裡。正如所說的,好讓我們領受個人的活過來、個人的更新、個人的成聖;最後,領受榮耀。但我說,祂為自己領受這聖靈,是祂升天的結果,而升天又是祂復活以及祂死亡與受難功德的結果。祂是作為一個普通人,作為人民的元首和擔保人領受了這一切。
(4.) 祂為我們死的另一種運用是:祂獲得了神所賜的地位,成為我們在天上地下的最高主宰(在此我們談論的是人性的高舉,藉著這人性,神兒子有能力成為我們與神之間的和好者)。「一切所有的,」祂說,「都交付我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一切都是因為祂死了。「祂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 2 章)。正如前文所說,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緣故。神賜祂作教會全體之首(以弗所書 1:22)。
因此,世上所設立的任何權柄,都是由我們的主所設立的。「我,」祂說,「君王藉我坐國位,臣僕藉我定公平。王子和首領,世上所有的審判官,都是藉我掌權」(箴言 8:15-16)。他們一旦被設立,並非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那「米提金亞瑪」(Metheg-Ammah),即韁繩,掌握在祂手中,祂隨己意給予放鬆或限制(撒母耳記下 8:1),祂擁有這權柄,是為了祂子民的福祉。墮落的天使也未能免於祂的斥責:祂是「獨一的掌權者」(提摩太前書 6:15),彼得告訴我們,祂「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祂」(彼得前書 3:22)。
正如我所說,祂領受這權柄是為了祂在世上的教會,以及她在世人中的引導與福祉。因此,祂被稱為萬國的王(耶利米書 10:7);特別被稱為聖徒的王(啟示錄 15:3):正如祂被稱為萬有的元首;也特別被稱為祂教會的元首。
(5.) 祂為我們死的另一種運用是:祂獲得並領受了足夠的恩賜,用以建立祂教會的牧者。我說,是為了建立並維持一個足夠的牧職,以抵擋一切阻礙(哥林多前書 12:28-30)。因此祂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以弗所書 4:8-14)。撒旦設計了許多方法來藐視基督為教會利益從神那裡領受的這項蒙福的優勢;一方面,牠煽動人誹謗聖靈在這一點上的充足性;另一方面,牠煽動牠自己的肢體,以基督的名義在世上散佈牠的迷惑,並如他們褻瀆地稱呼的那樣,藉著聖靈的幫助;一方面,牠引誘信心上的新手,去研究並鑽研那些細微的區別,以及刻意使用那些偏離純正話語形式的古怪表達,藉此博取掌聲和名聲,這正是他們毀滅的前奏(約翰福音 3:6)。
然而,儘管如此,「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馬太福音 11:19):在末日,當一切事物的表象與內在都被看見並比較時,就會顯明神兒子是如何管理祂在聖道職事上的僕人,以及在他們勞苦時如何管理祂的道,從而將祂的祝福藉此注入罪人的靈魂中,並將其他一切事物如糠秕般吹散(雅各書 1:18)。
(6.) 主基督為祂的子民運用祂死亡的另一種方式是:祂為他們獲得並佔有了天堂。「祂藉著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 9:12)。這天堂!誰知道它是什麼?(馬太福音 22:23)這榮耀!誰知道它是什麼?它被稱為神的寶座、神的家(約翰福音 14:2)、神的居所;樂園(哥林多後書 12:4)、神的國、至高至聖之處(以賽亞書 57:15)。亞伯拉罕的懷抱(路加福音 16:22),以及屬天喜樂之地(詩篇 16:11);在這天堂裡,可以永遠看見神的面(詩篇 41:12):不朽、基督的位格、眾先知、眾天使、一切奧秘的啟示、一切選民的知識、永恆。
正如前文所說,我們已經佔有了這天堂,我們在其中,我們已經坐在其中,並且已經分享了其中的益處,但這一切都是藉著我們的元首和擔保人;我們理當相信這一點,為此歡喜,談論這一點,彼此訴說這一點,並活在對我們個人享受它的期待中。我們不僅應該做這一切,還應該稱頌讚美神的名,祂將這房子、這國度、這基業交在了一位如此忠實的朋友手中。是的,一位兄弟,一位救主,一位為我們蒙福的擔保人。最後,既然上述一切事物都是我們耶穌受苦的果子,而祂的受苦又是祂那超越知識的愛的果子:我們怎能不在祂面前屈膝,稱祂為溫柔的父呢?是的,我們怎能不愛祂、順服祂,將自己奉獻給祂的服事,並甘願為祂的緣故受苦呢?願尊貴榮耀永遠歸與祂。關於基督的愛,總體而言就是這些。
我本可以在此補充許多其他事情,但正如我之前告訴你們的,我們在剛剛觸及的標題下,只討論其基本原理或重大核心部分,然後……
第二,關於它超越性的偉大,更具體地說:因此我們現在必須對此說些什麼。
「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既然說它過於人所能測度,顯然它是極其偉大的,或者遠遠超出了所能知道的範圍;因為「超過」就是超越、高於,或處於理解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外。既然這個表達是絕對不確定的,且不僅僅是指這一個或那一個受造物的知識:顯然,保羅這樣說,是在挑戰天上地下所有的受造物,如果他們能的話,去找出這份愛的底蘊。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我還要補充一點,既然他在知識方面,以及在知道的人方面都是不確定的,毫無疑問,他在此涵蓋了所有的知識,無論它已經達到或將來可能達到的任何擴展、成就、提升和高度。它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以弗所書 3:19)。
使徒在同一章稍前處的另一段經文也有同樣的含義。他說,我傳給外邦人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或者說那些基督的豐富,是無法藉著尋求而完全發現的:那豐富,祂愛與恩典的豐富。祂對我們愛與恩典的豐富。「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哥林多後書 8:9)。你們知道這恩典,也就是說,每一位信徒都知道這恩典到某種程度:因為祂離開天堂並取了肉身,好帶我們到那裡去,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然而,包裹在那驚人降卑中的所有恩典,沒有人知道,也無法知道:因為如果那樣的話,那種可能性將與經文產生直接矛盾:「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因此,這份愛在其極致中,不是,也不可能被任何人所知:無論他們的理解力和知識被提升和改善到什麼程度。是的,即使被提升和改善了,無論藉此對這份愛與恩典進行怎樣的探索。「那遠離而又極其深奧的,誰能尋出呢?」(傳道書 7:24)而基督的這份愛正是如此,稍後將會更加顯明。但……
現在,我們將繼續探討具體的挑戰,以闡明這一點,隨後我們將提出那些能進一步證實整體論點的理由。
第一,這愛超越了最智慧聖徒的知識
我們現在單獨挑出在知識上最有造詣的人;為了證實這一點,我無需遠求,只需看說這話的人,即保羅,因為他在結論中將自己也包含在內。「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甚至超過了我的知識。這就好比在說:雖然我在基督的恩典中涉足甚深,且對祂的愛有著世上無人能及的經歷,但我承認,就其豐盛而言,我仍感不足。我也不會遲疑地對任何人下結論說:「人還以為自己知道什麼,其實他知道的,仍不知道他所當知道的」(林前 8:2,13:12)。
第二,這愛超越了所有聖徒的知識總和
即便我們所有人,每一個人都貢獻出我們所知關於這愛的一切,將其匯集起來,那也不過是破碎的知識。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如同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 13:9-12);我們行事為人,不是憑眼見,而是憑信心(林後 5:7)。當然,這是指地上的聖徒。
第三,論及天上的聖徒
他們也無法窮盡地認識基督的這份愛。雖然他們比地上的聖徒知道得更多,因為他們處於更敞開的異象中,且作為完美的靈魂,他們的容量比我們在地上時更廣大。然而,暫且不說別的,他們並未看見這愛在地上對罪人那豐富且不可測度的流露。他們在那裡,也不能僅憑自己過去的經歷來衡量這愛對他人的作為。因為罪、時間、個人以及其他環境,可能會使情況大不相同。但即便地上的所有聖徒與天上的所有聖徒貢獻出他們所知關於基督這愛的一切,並將其匯總,他們仍遠遠無法窮盡這愛的極致,因為這愛中仍有無限的部分是他們所未知的。經上明確說,地上的人尚未知道將來如何(約壹 3:2)。至於天上的人,他們尚未達到將來要達到的完全(來 11:39-40)。此外,我們發現祭壇底下的靈魂,儘管與在肉身時相比已經完美(賽 63:16),但在榮耀中,他們在各方面仍無法在沒有指引的情況下認識並管理自己(啟 6:9-11)。我說,若沒有指引與教導,他們無法得知基督對我們這些住在地上之人所施展之愛的種類與方式。
第四,加上天使
當他們與世人將所知關於基督這愛的一切匯集起來,他們仍遠遠無法觸及或理解其極限。我承認,天使在某些關於基督之愛的知識上,確實比地上的聖徒知道得多;但我也知道,他們同樣從地上的聖徒身上學習許多事,這表明他們自己也只是知道一部分(弗 3:10)。因此,就基督的這份愛及其極致的知識而言,所有人目前都只是「不完全的」(彼前 1:12)。他們即便將所有不完全的知識加在一起,也無法構成對這愛的完美知識;因為經文依然如故,說祂的豐富是測不透的,祂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現在我們來向你們展示,除了上述所觸及的之外:
為什麼這豐富是測不透的,且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
第一個理由:因為它是永恆的。 凡是永恆的事物,在窮盡其知識方面,都有四重的不可能性:1. 它沒有開始;2. 它沒有終結;3. 它是無限的;4. 它是不可理解的。
- 它沒有開始: 凡在世界存在之前就有的,就是沒有開始的,而基督的愛在世界存在之前就有了。這在箴言第八章顯而易見,在神造世界之前,祂的「喜樂」就在「世人」那裡。並非我們當時已經存在,因為我們尚未被造;但雖然我們沒有受造的生命,我們卻在耶穌基督的愛與情感中有了生命。現在,基督的這份愛,就其豐盛與極致而言,對人來說絕對是未知的。誰能說出在世界奠基之前,基督對我們有多少心滿意足的念頭?誰能說出祂當時對我們在祂情感中的存在,以及對我們後來存在、相信並與祂同在的考量,感到多麼喜悅?
總體而言,我們可以斷定它是偉大的;因為父對祂的喜樂,與祂對我們的喜樂之間,似乎有一種對應。「我日日為祂所喜愛……我也常在祂面前踴躍,喜悅住在世人之間」(箴 8:22, 30, 31)。但我說,誰能完全說出在世界奠基之前,父對祂的兒子是什麼樣的喜樂,以及喜樂到什麼程度?父對子的愛與基督對我們的愛之間,似乎有一種對應。是的,基督證實了這一點,說:「父怎樣愛我,我也怎樣愛你們;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約 15:9)。我知道我還未談到「永恆」這個詞的本質;但既然我們理解「永恆」既指世界奠基之前,也指無盡的未來,我們或許可以稍微詢問讀者,他們是否能說出基督當時愛我們的那種愛,其種類或尺度為何。我記得神問約伯的問題:「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伯 38:4):這暗示了因為這是在他存在之前完成的,所以他無法說出它是如何完成的。現在,如果像創造這樣可見的工,對於後來才開始存在的人來說,其作工方式尚且完全未知,那麼對於那些僅憑耳聞、僅知部分、且是在奧秘中、且是在很久之後才得知的人來說,那在所有環境中更隱蔽、更內在的事,又怎能被發現呢?但總結來說,凡是永恆的,都沒有開始。這一點之前已提出考量,因此它無法被完美地認識。
- 凡是永恆的,都沒有終結: 一個沒有終結的事物,又怎能被認識呢?沒有終結的事物就沒有中間,因此,基督對祂教會的愛,即便是一半,也不可能被他們所認識。我知道得救者在天上對這愛的異象,將遠遠超越我們在此的極致知識,就像正午的日光遠超午夜閃爍的燭光一樣;因此,當那些異象的日子來到時,我們現在所擁有的知識將被吞沒。「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林前 13:10)。雖然這裡談到的是「完全」,但這種完全不應被認為是神的完全;否則所有得救者都將成為像祂一樣的無限者。其含義是,我們屆時將與永恆者同在,直接享受祂,並擁有受造物在達到其受造本質所能承受的最高高度時,所能擁有的最完美知識。但即便如此,這種完全仍不及造物主的完全,因此也無法窮盡祂的愛;因為那愛的根源正是祂的本質與屬性。我知道經上也說,我們將要認識,如同我們被認識一樣。但這不可被理解為我們將像祂認識我們那樣完全地認識神。那樣斷言是愚蠢與瘋狂的;其含義是,我們被認識是為了幸福;我們被神認識,是為了天國與福分;當那完全的來到時,我們將完美地認識並享受那使我們被神所認識的事物。這正是使徒所渴望的,即: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 3:12)。也就是說,認識並看見神所指派、基督耶穌所得著我的目的。經上又說:「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真體」(約壹 3:2)。這段經文是指子的人性,而非指祂的神性。並非單獨或明確地指祂的神性;因為對於神性而言,靈魂要喝乾大海,與最廣大的聖徒在榮耀中完全認識神,是一樣不可能的。但我們將完全看見神兒子的人性,看見祂身上所有的美麗與榮耀;那是為祂在創世之前所預備的。當基督將我們接到榮耀中與祂同在時,祂願意我們看見這榮耀(約 17:24);但神聖威嚴的無限性,神兒子的永恆神性,是無法被完全認識的。我不懷疑,那時在祂裡面,即在基督裡面,以及在我們裡面,將迸發出永恆威嚴的榮耀光芒,使祂在我們每個人眼中都令人驚嘆(帖後 1:10);那時,我們將認識神那些從未進入我們心裡的事。但整體而言,沒有人能、也不會完全認識。因此,基督的愛既然是祂本質的一部分,就因其無窮盡而無法被完全認識。我之前說過,沒有終結的事物就沒有中間,那麼那些在天上永恆存在的人,又怎能跨越永恆的一半呢?沒錯,我知道那裡的享受都將是永恆的享受。是的,無論我們在那裡擁抱什麼,或被什麼擁抱,都將是永恆的;但我區分了本質上的永恆與持續時間上的永恆。我們一到天上,就能享受永恆事物的本質,但永恆事物的持續時間,我們永遠無法走完,因為它們是無窮盡的。因此,基督的永恆之愛,就其本質而言,當聖徒住在天上時將被完美地認識;但其無窮盡性,他們永遠無法達到。這正是他們的幸福所在。因為如果我們在天上能達到我們福分的終點(如果我們能達到基督這愛的終點,我們就能達到),那麼,正如俗話所說,我們就到了陸地的盡頭,觸到了我們所有享受的底線。此外,凡有終結的事物,都有衰敗與停止存在的時候,也有展現其最高卓越性的時候。因此,從所有這些考量來看,最顯而易見的是,基督的愛是測不透的,且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
- 與 4. 現在另外兩點隨之而來,即這愛是無限且不可理解的。因此,這裡仍有超越那些已達到完美極致之人的事物。如果我可以這樣說,這將使他們即便在天上也有事可做;雖然不是那種勞累、厭煩、沉重的勞作,卻是一種盡責、喜樂且有益的職分;因為雖然聖徒在天上的工作與敬拜尚未特別啟示,且「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總體而言,我們可以說,他們將有未曾做過的事要做,藉著他們在那裡所做的工作,他們的喜樂將成為他們的喜樂。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而非本物的真像(來 10:1)。真像就是真像,而非天上的本物本身(天上的本物就是聖徒),天上將有敬拜(來 9:23)。這絲毫不會減損他們的榮耀。天使現在侍奉神(詩 103:20);神之子現在是一位執事,在天上侍奉(來 8:1-2);有些聖徒在進入天堂後,也曾參與神的工作(路 9:29-32);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認為我們到了那裡就只能做閒散的旁觀者。有人可能會說:「他們在那裡歇了他們的勞苦。」沒錯,但不是歇了他們的喜樂。那時,所有曾經沉重的負擔,無論是受苦還是侍奉,都將歸於無有,而那些令人喜樂與愉悅的事將存留。但那時將是領受而非工作的時間。沒錯,如果你所說的工作是指我們現在所認為的工作;但如果我們在那裡的工作是領受並讚美呢?海裡的魚飲水、游泳、再飲水。但關於這一點的進一步討論,就留到我們到達那裡再說吧。現在回到世上,因為我們正在談論高處的事:
第二個理由:基督的愛必然超越我們的知識,因為我們不可能知道我們罪的極致。 罪是那顯明並遮蔽基督之愛知識的事物。為了釐清這一點,必須談論四件事:1. 罪的本質;2. 罪的加重;3. 罪的最終趨向;4. 對這一切的完美知識。
- 在我們能如前所述認識基督的愛之前,我們必須認識罪的本質,即罪本身是什麼。但沒有人能完全認識罪的本質;沒有人能完全認識罪本身是什麼。使徒說:「罪……是極其惡的」(羅 7:13)。也就是說,就其污穢而言,它超越了我們的知識:但這是藉著誡命看出來的。現在,之所以沒有人能完全認識罪的可怕本質,是因為沒有人能完全認識那蒙福之神的蒙福本質。因為罪是神的對立面。沒有什麼事物像罪那樣,在自身本質上絕對尋求克服並消滅神,而罪確實如此。罪比魔鬼更壞;因此,比起罪,更害怕魔鬼的人,並未如他所當知道的那樣認識罪的惡劣;也對耶穌基督的愛知之甚少。若一個人不知道,如果基督沒有介入這些傷害與罪之間,罪會對世界做什麼,他怎能知道基督之愛的廣度?若一個人不知道,如果基督沒有介入並拯救,罪會對他個人做什麼,他怎能知道基督對他個人之愛的極致?因此,我們無法認識罪的極致邪惡;所以,我們也無法認識基督之愛的極致良善。
此外,我們犯了許多罪,它們從我們身上流露並玷污我們,而我們卻渾然不覺;那麼,我們怎能認識那拯救我們脫離這些罪的基督之愛呢?大衛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詩 19:12)。因此,誰能理解那拯救他脫離這些錯失的愛呢?此外,那完全認識基督之愛的人,也必須完全認識神那像地獄般燃燒、針對罪人的忿怒;但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摩西說:「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呢?」(詩 90:11)。因此,沒有人能完全認識基督的這份愛。罪的本質是進入我們的良善中,將自己與我們的良善混合,許多時候潛伏在良善的形式與外表之下;而且是如此隱蔽、狡猾、無形,以至於當事人將其視為美德而欣然接受,卻不知如何是好;然而,他卻是藉著基督的愛從中得救;因此,正如剛才所暗示的,如果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傷口的本質,他又怎能知道治癒他傷口的香膏的本質與卓越呢?
- 罪有其應有的加重因素,而人們對此並不熟悉;這是先知們從神那裡領受並向百姓傳達的大事之一(不僅是向他們顯明他們的罪,還要向他們顯明這些罪所帶有的加重因素)(耶 2, 3;結 16)。
有干犯真光的罪、干犯知識的罪、干犯愛的罪、干犯教導的罪、干犯威脅的罪、干犯應許、誓言與決心的罪、干犯經歷的罪、干犯忿怒榜樣的罪,以及那些伴隨著巨大、高深且奇特加重因素的罪;我們對這些一無所知,即便不是完全無知,也在很大程度上無知。現在,如果情況如此,那拯救我們脫離這些罪的愛,又怎能被完全認識或理解呢?
唉!我們對這些事的無知,顯露在我們不願忍受苦難、在神的手下暗自埋怨、對自己為何受如此管教感到困惑、對苦難為何不能更快移除感到不耐煩。
或者,如果我們對自己行為之卑劣的無知沒有以這種方式顯露,它也顯露在我們對罪疚的輕忽、對自己所作所為的輕視、對職分的草率執行,以及在犯下某些邪惡或不當行為後對寬恕的祈求上。無需一一列舉,我們生活的整個過程太充分地顯明了,我們在認識罪的本質及其加重因素方面,實在是差得太遠:那麼,我們又怎能認識那拯救我們脫離這一切的基督之愛,及其完整的維度呢?
- 誰知道罪的最終趨向?我的意思是,最小的罪追求什麼,以及它不可避免地會將罪人帶入什麼境地。在偉大的神手中,沒有哪種瘟疫、審判、苦難、世上的邪惡,不是由我們最小的過犯所招致的!不,最小的罪呼求世上所有的災難,同時降臨在罪人的靈魂與身體上。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最小的罪也配得地獄;這比世上所有的瘟疫都更糟。但我說,誰理解這一點?我再說,如果一個罪,最小的罪都配得這一切,你認為你所有的罪配得什麼?多少審判!多少瘟疫!你配得多少神鐵鞭的抽打?此外,還有地獄本身、那個地方、那火、那刑罰的本質,以及它們的持久性,誰能理解?
但這還不是全部,你罪的趨向是殺害他人。好人很少想到,他們的一個罪可能會殺死多少鄰舍。例如,有多少好男人好女人,在不知不覺中,因自己的不謹慎,將自己的孩子推向深淵?(詩 106:6-7)我們會輕易地認為那些習慣將孩子獻祭給魔鬼的人是心腸剛硬的罪人;但我們自己做的事卻更容易更糟:他們只是殺死身體,而我們若不小心,卻會將身體與靈魂都送入地獄。
我們知道我們的罪如何激怒神嗎?它們如何使聖靈擔憂?如何削弱我們的恩典?如何破壞我們的禱告?如何削弱信心?如何誘使基督以我們為恥?以及它們如何攔阻美事臨到我們?如果我們不能完全認識這每一件事,我們又怎能完全認識那拯救我們脫離這一切的基督之愛呢?
- 再者,誰對這一切有完美的知識?我承認,有些好的靈魂可能在其中一項或多項上涉足甚深;但我知道,沒有人能徹底認識這一切。然而,儘管罪中有所有的卑劣與足以喪失靈魂的效力,基督的愛依然拯救我們脫離這一切。唉!我們對自己以及我們裡面有什麼的認識,是多麼匱乏。有多少人不知道人是由塵土造的身體與不朽的靈魂所組成的?是的,有多少承認這一點的人,卻不知道兩者的構造。我還要補充,有多少自稱是研究這兩部分的人,卻常常證明自己在兩者上都是愚昧的?我斷定,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完全認識這一切:因為人受造「奇妙可畏」(詩 139:14):這兩部分結合的方式也無法被完全發現。那麼,我們在認識基督之愛的豐盛方面,必然會感到多麼失落?但是,
第三個理由:那完全認識基督之愛的人,必須先認識魔鬼所有的詭計; 不僅如此,還必須認識那惡者所有的陰謀、策劃、設計與企圖;是的,他必須認識魔鬼與神同在的所有時刻,以及他為了能像對待約伯與彼得那樣攻擊我們、試圖吞吃我們而提出的所有請求(伯 1-2;路 22:31)。但誰知道這一切?沒有人,沒有天使。因為,如果人的心如此深邃,以至於除了神之外,沒有人能透過他的行為說出其中的極致秘密;那麼,在所有可能性中更深邃的天使之心,又怎能被任何凡人發現呢?然而,在我們能發現基督對我們之愛的極致之前,必須先發現這一點。因此,我從所有這些事斷定,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或者說,無論如何,其底線與極限都無法被理解。
第四個理由:那膽敢說基督的愛能被我們完全認識的人,必須膽敢說他認識祂寶血功德的極致、祂忍耐的極致運用、祂代求的極致、祂為我們預備並已得著的榮耀的極致。 但我斷定,沒有人能認識這一切,因此我可以毫無畏懼地斷言,沒有人能認識,也就是說,沒有人能完全認識另一者。
我們現在更具體地談談對基督之愛的認識;我們已經談過了基督的愛,以及它那超越的偉大:現在我們來到,
第三,談談對這愛的認識;也就是說,我們將展示
在這個世界上,什麼樣對基督之愛的認識是可以達到的
這可以分為三點:第一,可以認識它的本質;第二,可以在它的許多程度上認識它;第三,但我們在此所能擁有的最大知識,就是知道它過於人所能測度。
第一,我們可以認識它的本質。 也就是說,它是自由的、神聖的、屬天的、永恆的、不朽的愛。除了基督的愛,沒有別的愛是這樣的;所有其他的愛要麼是會腐朽的、短暫的、混合的,要麼是屬地的。它是神聖的,因為它是神聖潔本質的愛。它是屬天的,因為它來自上面:它是永恆的,因為它沒有終結:它是不朽的,因為它沒有腐朽的跡象,也沒有衰敗的可能。
這是普遍的知識,在聖徒中很常見,至少在概念上是如此。雖然我承認,在試探的時候,要在實踐上將靈魂緊緊抓住這一切是很難的。但正如我已經說過的,基督的愛必然是這樣的,因為愛在根源上是祂本質的一部分,正如我現在所證明的;根源如何,枝子也如何;泉源如何,溪流也如何,除非那些溪流所流經的渠道被腐蝕,從而玷污了它;但我不知道有什麼渠道能將基督的愛傳遞給我們,除了祂肋旁、祂的手與祂的腳所開的那些渠道。或是那些在祂愛的日子裡,像蜂蜜一樣從祂聖潔嘴唇滴下的恩典應許,祂在說出這些話時就是如此:既然祂的愛是透過這些渠道,並藉由神聖潔且蒙福的聖靈之導管傳遞到我們心中,它就不可能被腐蝕。我知道那些傳遞愛的蓄水池,即我們的心,是不潔的,可能會因為它們所產生的潮氣,而帶走許多原本的氣味與甘甜。我也知道,有些人用腳踐踏並攪渾了這些溪流(結 34:18-19);但這既不應歸咎於愛,也不應歸咎於它所流經的渠道。我希望那些真正的聖徒,不僅能被保守直到永生,還能以這不朽的愛得到滋養,直到基督的日子。我之前告訴過你,在試探的時刻,靈魂很難緊緊抓住這些事;也就是說,很難抓住這愛的真實定義;因為那時,或在這樣的季節,我們不會承認基督的愛是短暫或混合的;但我們認為,除非我們裡面發現了比現在所見更好的東西,作為基督愛我們並繼續愛我們可憐靈魂的誘因,否則我們不會被愛很久(賽 64:6)。但基督徒最終會克服這些;因為他憑經歷看見,他沒有這樣的誘因(申 9:5);也看見基督是自由地愛,而不是因為那些可憐、愚蠢、虛構的誘因(結 16:60-62)。因此,基督的愛是可以被認識的,即就其本質而言:我說,是可以的,但不容易(結 36:25-33)。因為這種知識既不容易獲得(雖然可以獲得),也不容易保持(雖然可以保持)。沒有什麼比基督之愛以其自身適當的本質光輝迸發出來,更讓撒但反對的了。因為他知道這會摧毀他的國度,他的國度建立在褻瀆、錯誤與迷惑之中,而摧毀這一切的唯一方法就是對基督之愛的認識(林後 5:14)。世上那些蜂擁而至的觀點是什麼意思?為什麼有些人像雲彩一樣被暴風吹來吹去?人們的動搖、人們的改變、以錯誤交換真理、以一個錯誤交換另一個錯誤,這意味著什麼?為什麼,這就是原因,魔鬼在裡面。這工作是他的,他製造這些騷動,是為了揚起塵土;並用塵土來遮蔽福音的光。如果他一旦達到了這一點,那麼對基督之愛的真知識就再見了。
此外,他會用各種各樣的念頭攻擊基督徒的靈魂,這些念頭傾向於遮蔽判斷力、迷惑想像力、濫用良心。他有一種將萬物變形的手法。他能讓神在我們眼中顯得像一個最兇猛、最可怕的毀滅者;讓基督顯得像一個可怕的順服索取者,並最令人驚訝地吝嗇祂的愛。他能讓所謂的罪顯得不可赦免;而不可赦免的罪卻顯得像美德。他能讓律法被當作福音來接受,並導致福音被當作寓言拋棄。他能說服人,信心只是想像,而想像才是世上最好的信心。此外,他能用對來世美好生活的虛假希望來取悅心靈,就好像基督的愛就在那裡一樣。但是,正如我之前所說,從這一切事中,基督的真愛及其正確的知識,能拯救那些藉著所賜給他們的聖靈,將愛澆灌在心裡的人(羅 5)。因此,基督命令我們常在祂的愛裡,就是為了這個目的(約 15:9);因為對此的正確知識與信心,能驅散並趕走所有這些黑暗的霧氣與迷霧;並使靈魂在祂所應許的永生中穩固;是的,並在「凡事」上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在離開這一點之前,我將向讀者提供以下幾點,作為認識基督之愛的幫助。我的意思是認識其本質的知識,以及作為保持它的幫助。
第一種幫助:認識你自己,你是多麼卑劣、可怕、可憎的罪人: 因為在你認識自己本質的惡劣之前,你無法認識基督的愛。「我這苦惱的人啊」(羅 7:24),必須先有這種認識,人才能感知基督之愛的本質。對自己看得很輕的人,很難認識基督的愛;對自己一無所知的人,幾乎永遠看不見基督的愛。但那看見自己是多麼可憎之徒的人,最有可能看見基督的愛是什麼。教義上的所有錯誤都源於此(我是指在稱義教義上的錯誤)。所有對人美德與人為發明的偶像崇拜,也源於此。因此,如果一個人想保持穩固,就讓他竭力在一切事之前認識自己的苦難。人們自然認為認識自己的罪是毀滅罪的方法;而實際上,這是通往救贖的第一步。現在,如果你想認識自己的惡劣,首先要開始研究律法,然後是你的心,最後是你的生活。你必須察看律法,因為那是鏡子;你必須察看你的心,因為那是臉面;你必須察看你的生活,因為就宗教而言,那是人的身體(雅 1:25)。若沒有對這三者的謹慎考量,就不能認為一個人能達到對自己的認識,進而達到對基督之愛的認識(雅 1:26-27)。
第二種幫助:竭力看見人自身義行的空虛、短缺與所附著的污穢。 在一個人能認識基督之愛的本質之前,這也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被認識。那些看不見人最好的事物之可憎的人,會認為基督的愛是那種可以被獲取、贏得、得到或購買的……
人的善行。儘管福音之光已大放異彩,足以堵住那些宣稱靠善行得救之人的口,但唯有對「人之義」的卑劣有深刻的罪的確信,才能使人看見基督的愛具有如此性質:它能在沒有這些善行的情況下拯救人;它能在沒有這些善行的情況下使人稱義。我說,若非如此,便絕無可能。在人自己的義中,充滿了短缺、虛偽、對虛榮的渴望、驕傲與狂妄;當人不知曉基督之愛的本質時,這些惡行便不可避免。這些惡行玷污了人的義,使其成為可憎之物。誠然,即便其中沒有別的瑕疵,單就我首先提到的「短缺」而言,它又怎能遮蓋那擁有它之人的赤身露體,或使基督因著這義而愛他、尊重他呢?
你有許多機會可以看見人自己的義是何等虛空,但若沒有來自天上的幫助,這一切都無濟於事。因此,你的智慧在於:如果你知道哪裡可以尋得這幫助,就當行在神的道路上;當祂前來探訪那些在祂所指定的途徑中等候祂的人時,你便能在場。或許,祂會以憐憫的眼光垂看你那荒涼的靈魂,使你看見上述的事,好叫你知道基督之愛的本質。
第三項幫助:若你想知道這愛的本質,就當多讓你的靈魂熟悉律法與福音的本質(Gal 3:21)。這兩者雖然並非截然對立,但它們向人提出的要求卻如此不同,以至於人若不知道在何時、何地、如何領受它們,就必然會將其混淆;而一旦混淆,便會喪失自己的靈魂(Rom 9:31,32)。律法始終是福音的僕人(Rom 10:3,4);因此,當律法被當作主宰時,它便會毀滅人。而當人依賴律法的指示與命令來獲取生命時,它確實就被當作了主宰與救主。
因此,你的智慧在於精確且透徹地研讀這些事;因為你在這些本質的真知識上越無知,你在基督之愛本質的真知識上也越無知。去讀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吧,那封信是聖靈親自啟示的,目的就是為了引導靈魂進入並明白這件事。
第四項幫助:獲得並持守對基督之愛本質的正確知識,在於使這兩項教義在良心中永遠保持距離;也就是說,不讓律法統治我外在的人,也不讓福音從我的良心中被挪移分毫。當基督藉著信心住在我的心裡(Eph 3:17),而道德律法住在我的肢體中(Col 3:5)——前者為了維持與神的和平,後者為了保持我行為的端正——那時我才算正確,而非在此之前。
但若沒有對基督豐富的經歷、勤勉與喜樂,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撒但最渴望的,莫過於讓律法留在覺醒的基督徒的良心中,取代基督與信心的位置;因為牠知道,一旦得逞,靈魂的臉上就會蒙上帕子,心靈對基督的知識就會變得黑暗。而一旦黑暗,人就會陷入對憐憫的絕望,或是被迫靠行為來換取生命(2 Cor 3:13-15)。因此,正如我所說,那些想要將這兩者安放在神所指定位置的人,需要極大的勤勉。我指的是對神話語勤勉的研讀、勤勉的禱告,以及在世上與神勤勉地同行。但我們暫且略過此點,進入第二個主題。
第二,正如基督的愛可以在其本質上被認識,它也可以在許多程度上被認識。凡是可知的,都允許知識的程度存在:基督的愛是可知的。再者,凡無法窮盡其極致的,我們雖不知其程度,卻仍可認識;因此,那些尋求認識它的人,絕不應滿足於自己所達到的知識程度,而應不斷向前,因為在他們面前還有更多關於它的知識等待發掘。「弟兄們,」保羅說,「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即達到極致),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Phil 3:13,14)。既然我正在探討追求認識基督之愛的多個程度,我本可在此論述許多事,但我僅滿足於幾點。
- 凡想要認識基督之愛在各個程度的人,必須從祂的位格開始,因為神一切智慧與知識的寶藏都住在祂裡面。不僅如此,在祂裡面「積蓄著一切智慧知識的寶藏」(Col 2:3)。在祂裡面,即在祂的位格裡:因為基督的神性與我們的人性聯合於一個位格中,這是最高的奧祕,也是基督親自向世界顯明祂之愛的最初表現(1 Tim 3:16)。我說,智慧的寶藏隱藏於此,而祂愛的豐富也由此向世界湧流(John 1:14)。永恆的道為了罪人的救贖,從天上降下並成為肉身,這是一種何等謙卑的行為,是一種無法被完全參透的愛的啟示。唯有在此,我們能看見祂的愛是深、是闊、是長、是高的:因此,讓我們首先從這裡開始,學習認識基督之愛的高深程度。
(1.) 首先,我們在此察覺到愛,因為人性——人的本性,而非天使的本性——被納入與神的聯合中。誰若能如實地思考這一點,必會驚訝得至死都充滿讚嘆。藉著這項天上的智慧之舉,我們得到了基督愛人的不可思議的憑據:因為祂將我們的人性納入與祂的聯合,這意味著什麼?不就是祂打算將我們的人格納入與祂的聯合嗎?因為祂正是為了這個目的才取了我們的人性。因此我們讀到,祂所取的肉身,在那肉身中,祂為我們死,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將我們引到神面前(1 Peter 3:18)。
(2.) 正如祂成為肉身,正如前述,祂成為我們公眾的或共同的代表;由此可見祂愛的另一個程度:祂承擔了為祂的百姓做他們自己無法做到的事,成全了律法終極的義,並為我們成就了使我們與祂的父及祂自己和好的事(Rom 10:3,4, 3:24)。
(3.) 我們也可以藉此達到對祂之愛認識的另一個程度,即明白祂已經征服並削弱了我們的仇敵,使他們現在無法對我們實施他們所設計的敵意(Rom 5, Eph 5:26,27):當撒但、死亡、墳墓和罪對祂的百姓盡其所能地攻擊時,我們仍能藉著愛我們的祂,在這些事上得勝有餘(儘管我們這一方有許多劣勢)(Rom 8:37)。
(4.) 藉此我們還能看見祂更多的愛,因為祂作為先鋒,已經進入天堂為我們取得產業(Heb 6:20):在那裡為我們預備我們的避暑別墅、我們的宅邸、我們的居所。彷彿我們是主人,而祂是僕人!(John 14:2,3)噢,這愛!
(5.) 我們也可以看見祂愛的另一個程度:在祂離去期間,祂差遣了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作為我們的另一位保惠師來取代祂的位置(John 16:7, 15:26),好讓我們不至於認為祂遺忘了我們,也不至於缺乏真理的啟示者(John 14:16)。是的,祂差遣祂來堅固我們的靈魂,在一切逆境中加添我們的力量,並抵擋我們無論何種地位或程度的仇敵(Luke 21:15)。
(6.) 在此我們還能看見更多基督的愛,因為雖然祂在天上而我們在地上,但祂的百姓所遭遇的任何傷害,祂都能感受到,祂與之感同身受,並將其視為發生在祂自己身上:是的,祂與他們共情,在他們的憂傷與苦難中,祂也一同受苦與憂傷。
(7.) 另一件使基督之愛更顯明,因而能被我們所認識的事是:祂現在,且自從升入榮耀以來,一直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效力(Heb 7:24-26),藉著在恩典寶座前運用祂的功德進行代求,祂保守我們免受我們每日的軟弱所帶來的毀滅(Heb 8:12):是的,並使我們的人與我們的行為在祂父的眼中蒙悅納(Rom 5:10, 1 Peter 2:5)。
(8.) 我們也藉此看見祂更多的愛,因為祂願意我們在哪裡,祂也在哪裡,好讓我們瞻仰並分享祂的榮耀(John 17:24)。而在祂愛的這一層次中,包含了許多愛。
那時,祂將像新郎迎接新娘一樣來接我們(Matt 25:6-10)。那時,祂與祂的教會之間將舉行公開且永恆的婚禮(Rev 19:6,7)。那時,她將披上祂榮耀的外袍與禮服(Col 3:4)。那時,他們將與其他罪人分離,一切絆倒人的事都將從他們中間被除去(Matt 25:31, 13:41)。那時,他們將被高舉到寶座上,擁有審判的權柄;並將與他們的君王和元首一同審判罪人與墮落的天使,藉著權柄與祂一同認可對他們的判決(1 Cor 6:2,3)。那時或從那時起直到永遠,將不再有死亡、憂傷、祂面容的隱藏,或他們榮耀的遮蔽(Luke 20:36)。這樣,你們就能看見我們這「雅各天梯」有何等階梯,以及我們如何藉著它們攀登,直到我們攀登至天堂:但現在我們又停住了;因為所有為這些人積蓄在天上的榮耀、恩惠、祝福與美物,誰能領會呢?
- 另一件可以認識基督之愛某些程度的事是:祂竟然越過天使而抓住我們。凡思考過靈體作為神之工的本質的人,必然承認,作為這樣的受造物,他們在地位上優於塵土所造之物:這就是我們與他們之間的差異;他們在出生時就比我們高貴得多。然而,當兩者都墮落,且因我們的墮落,兩者都處於被定罪的狀態時,耶穌基督竟然選擇抓住我們這些最微不足道的,卻越過他們,任憑他們走向永恆的滅亡與毀滅:噢,愛!對人而言是何等高程度的愛:因為祂確實沒有抓住天使,而是抓住了亞伯拉罕的後裔(Heb 2:16)。然而這還不是全部:按常理推斷,這位主耶穌現在承擔了作我們救主的責任,祂所要做的事,比祂若越過我們而抓住天使所要做的事,要多出十倍。
(1.) 祂本不必降卑到取了肉身的地步;因為天使的本性更為高貴。
(2.) 祂在執行這項任務時,很可能也不會像在罪惡的肉身中那樣,從他們那裡遭遇那麼多的輕蔑、嘲諷、責難與貶低。因為他們比我們高貴,會更快地察覺到恩典的設計,因此人們會認為,他們會比我們這些身處黑暗、至今仍因罪而受困的(受造物)更容易接受這份愛。
(3.) 他們不會像我們這樣有劣勢,因為他們不會有一個像我們這樣強大有力的試探者與毀滅者。唉!如果神撇下我們而選擇了他們,儘管我們可能會對他們的得救充滿嫉妒;但我們畢竟只是肉身,我們能對他們做什麼來阻礙他們的信心與盼望,像他們現在對我們所做的那樣呢?
(4.) 可以合理推斷,如果他們被選中而我們被撇下,且他們取代了我們的地位,而我們像他們一樣被拒之門外,他們現在在天上就不會像我們因著軟弱所做的那樣,讓基督如此為難(請原諒我的表達,因為我找不到更好的詞)。我想,罪不會像在我們本性中那樣糾纏他們:他們的理性、感官與領悟力更敏銳,因此更容易被基督的愛所觸動,也更容易藉此被成聖。
(5.) 他們所違背的律法,並不像我們所觸犯的那樣複雜;他們的律法是要求他們忠心地守住創造主所安置的位置;我想,考慮到天使本性的敏銳,這不會使他們的完全順服變得如此困難。
(6.) 我無法想像,如果他們被選中,作為在力量上卓越的受造物,他們會比我們這些可憐卑微的受造物更能為永恆的憐憫向神獻上讚美與祝福。但是!「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1 John 3:1)。我們,而不是他們;我們,儘管他們已經或可能做了一切阻礙的事,卻仍被稱為神的兒女。
因此,這是耶穌基督對我們極高程度的愛:當我們與他們都墮落時,祂竟然屈尊抓住我們這些卑微的,卻任憑如此強大的受造物在罪中滅亡。
- 第三件可以認識基督之愛某些程度的事,是更具體地思考祂為了將人帶入祂藉著寶血為人贏得的國度,所付出的方式與不懈的工作。
(1.) 當主耶穌著手使人分享這份恩惠時,人被發現是祂救贖主的仇敵;在神大能的日子臨到之前,人對基督給予這類人的恩典與愛所知的一切,絲毫不能軟化他(Rom 4:5, 5:7-10)。這是一件奇事。如果人雖然不能來到基督面前,卻願意基督來到他面前,那還好說;這將表明他已將祂的恩典放在心上,並考慮過它:是的,且他願意成為其中的分享者。但事實上,絕無此事;人雖然有自由意志,但在神大能的日子臨到他之前,他絕不願意以神的方式,即藉著耶穌基督得救。當好牧人去曠野尋找那隻迷失的羊,並找到它時,它是靠自己的腿走回家的嗎?牧人豈不是將它扛在肩上,歡歡喜喜地帶回家嗎(Luke 15)?這不僅是愛,更是達到一定程度的愛。
(2.) 當人被抓住,置於神大能的日子之下:當基督開啟他的耳朵接受管教,並對他說話,好讓他的心領受教導時;那可憐的人往往表現得好像是魔鬼找到了他,而不是神。他在罪的確信、勸誡以及對當前事物的領悟下,想像得何等瘋狂?思考得何等乖戾?表現得何等笨拙?我知道有些人起初被世界束縛得更緊,處理起來更有力;但其他人則以更普通的方式,好讓肉身與理性顯露出來,以彰顯基督的榮耀。是的,即便意志被更快地說服去接受救恩,這也絲毫不是罪人的功勞(Job 4:18)。是主大能的日子使這工作如此快地顯現。因此,將此視為愛的行為,在愛的巔峰;這是極高程度的愛(John 15:16)。
(3.) 當基督耶穌使這個瘋狂的人清醒過來,並說服他願意接受祂的救恩時:祂仍不能信任他,也不能讓他獨自一人,因為那時仍散佈在他肉身各處的敗壞會試探他,他就會離去;是的,聖徒的肉身是何等絕望地邪惡,如果讓他們獨自待上一會兒,誰也不知道會爆發出何等可怕的過犯。我們在聖經中隨處可見對此令人震驚的證明。因此,我們如此讚嘆神的忍耐與溫柔(2 Chron 32:21):正是藉著這些,他們才得以被保守。那保護以色列的,既不打盹也不睡覺(Psa 121:4),而是時刻為他們、看顧他們,因為祂知道否則他們會受傷(Isa 27:3)。
(4.) 是的,儘管如此,聖徒們又是何等頻繁地玩忽職守,像小偷一樣躲在某個洞穴裡。有時因這罪的權勢而陷入背道的罪疚中,有時又因那敗壞的權勢而陷入污穢中(Jer 2:26)。是的,當他們被發現處於這種衰退中,並從神那裡背叛時,他們又是何等習慣地像亞當和大衛一樣隱藏自己的罪,直到他們的救主從他們口中逼出對他們邪惡真相的認罪。「我閉口不認的時候,」大衛說(儘管他在犯下罪行後選擇了閉口),「因終日唉哼,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Psa 32:3,4)。但你那時為什麼不承認你所做的事呢?他說,我最終承認了,你就赦免了我罪孽的惡(第5節)。
(5.) 當聖徒的罪對他人顯而易見,以至於神為了維護祂的名與榮耀,必須在他人面前懲罰他們;是的,作為公義的神,祂必須這樣做:然而,為了基督的緣故,祂撤銷了這樣的審判,拒絕施加那些本質上會導致他們毀滅的懲罰,而選擇用那些最終能使他們得益處的杖與鞭來管教他們;好讓他們不至於與世界一同被定罪(1 Cor 11:31,32)。因此,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並用祂的律法教導他們,他們是有福的(Heb 12:5-8, Psa 94:12)。這些事都是達到一定程度的愛。
(6.) 基督從祂的豐滿中供應我們靈魂中恩典的開端,並繼續那項如此重大的工作,而我們有時卻對此如此輕視,這也是基督對祂百姓之愛的重要體現之一。這項工作與基督的任何工作一樣普遍,且對我們的救恩而言,與祂的義及其歸算給我們以使我們稱義一樣必要:因為否則我們怎能堅持到底(Matt 24:13);然而若非如此,無人能得救。
(7.) 基督對我們的愛竟然如此,以至於祂願意這樣行動,這樣為我們做,且滿心歡喜(正如前述迷失之羊的比喻所顯明的),這是祂對我們愛的另一個程度:而且是一個絕非低等的程度。我見過熱烈的愛很快冷卻;也見過持續行動的愛,但到了最後,就像那人因奔跑而精疲力竭,喘著氣,幾乎無法再跑下去:但我從未見過像基督那樣的愛,祂像勇士,像新郎出洞房,像壯士歡喜奔路(Psa 19:5)。愛得越來越高,越來越強,我是指愛的流露,因為祂甚至將最好的酒留到最後(John 2:10)。
(8.) 我將以這一點作結:祂的愛可以在許多程度上被認識,藉著那些祂最喜悅拯救的罪人,那就是:最大型的罪人——耶路撒冷的罪人、撒馬利亞的罪人、稅吏罪人。我還可以進一步強調,祂如何為那些靈魂願意信靠祂的人,按比例分配了邀請、應許與愛的榜樣:藉此也可以理解祂愛的偉大程度。但我們現在進入第三個主題。
第三,但我們在此對基督之愛的理解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是知道它超越知識:並認識這超越知識的基督的愛。這真理顯明於:
- 經文本身。因為使徒在這裡為以弗所人禱告時,不僅希望他們能認識,而且用這個詞描述了他所禱告希望他們認識的事物,即:它超越知識。「並認識這超越知識的基督的愛。」正如我們的理性與屬肉體的想像會粗魯且不當地干預基督的任何事,對基督的愛與恩慈更是如此:判斷並斷定它恰好就是這樣,別無其他,正如他們所能領會的那樣:是的,並堅信這愛的維度恰好如此,絕無更多;它不能在我們屬肉體的概念之外拯救人。就像法老在另一件事上對以色列人所說的那樣:「讓主與你們同在,正如我(判斷它應該)讓你們去一樣。」我們認為基督對我們的愛不超過我們所想的,因此斷定祂的愛是可以被我們領會,或認識到其極限的。但這些是錯誤的概念,我們認為是這樣的基督之愛,實際上根本不是基督的愛,而是一個虛假的形象,擺在我們眼前。我現在說的不是軟弱的知識,而是愚蠢且大膽的結論。一個人可能因不信而認為基督對他沒有愛,但基督可能正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他。但當人們在日常的信仰生活中,總是停留在這裡,認為他們知道基督能愛到什麼程度,並由此大膽地斷定自己的安全,以及所有不在與他們相同的觀念、意見、形式或判斷中的人的喪失與毀滅:這是最糟糕、最嚴重的事。因此,經文為了糾正這些錯誤的結論,說:這是一種超越知識的愛。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人們,那些錯誤的人,並不常給予父與祂的愛這樣的限制,卻給予子與祂的愛。因此,有些人誇口說,神可以拯救一些沒有認識中保耶穌基督這義者的人;就像那些對律法與自然之光有很大改進的外邦人:他們輕蔑地大聲疾呼,反對那些認為相反觀點的人的狹隘、嚴苛、愛批判與驕傲。同時,他們卻不以遮蔽、貶低、減損與低估耶穌基督的愛為恥;使祂與祂的作為——獻上自己作為祭物以平息神對我們罪的公義——變成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在本質上與其他較小的事物無異。
但在此期間,魔鬼非常清楚牠在玩什麼遊戲,因為牠知道,沒有基督,沒有對祂寶血的信心,就沒有罪的赦免。因此,牠說,讓這些人隨便談論作為創造主的神的偉大吧,只要他們輕視並低估作為中保的基督的愛即可。然而,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神愛的偉大最顯明於祂賜下基督作為救主,並將祂的恩惠賜給我們,使我們能藉著祂得福。
但回到正題,那真正是基督的愛,是超越知識的愛:而我們對它最好、最高的知識,就是知道它是這樣的。
- 因為我發現,在這一點上,古時神偉大的人們往往會停下、受阻,而無法超越。正是這一點使摩西驚嘆(Deu 4:31-34)。正是這一點使大衛呼喊,神的工作是何等偉大奇妙?「你向我們所懷的意念,不可向你陳明;若要陳明,其數不可勝數」(Psa 40:5)。又說,「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我若數點,比海沙更多」(Psa 139:17,18)。在此之前,「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第6節)。以賽亞說,神為等候祂的人所預備的,是人心未曾想到的(Isa 64:4)。以西結說,這是不可測的河(47:5):彌迦將其比作大海(7:19),撒迦利亞將這不可測的愛比作泉源(13:1)。因此,使徒的立場——基督的愛是超越知識的——是一個不容置疑的真理:因此,認識這一點,且知道它是這樣的,就是我們所能達到的最遠處。這是為了稱義神,祂已經說了這話;並尊崇那以這樣的愛愛我們的子:而相反的做法則是羞辱祂、貶低祂,使祂成為一位有缺陷的救主。因為假設這是真的,即你能窮盡地領會這愛;然而,除非你能藉著你的知識領會超越罪的一切邪惡,或超越任何將要得救的人所能散佈或感染的罪:否則你必須留下一些可赦免的人在不可赦免的境地。因為你能領會這愛,卻不能領會那罪。這使基督成為一位有缺陷的救主。此外,如果你真正領會了;那說它超越知識的話語,就失去了它的神聖性與真理。
因此,這愛必然是超越知識的;而一個人藉著知識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關於這一點,就是知道它超越知識。我的理由是,因為所有程度的愛,無論它們多高、多眾多,如果我們能領會它們,它們就停留在我們知識的範圍內,因為只有那些超越我們的,才是超越知識的。我們所能觸及的,不可能是最高的:如果一個人認為沒有什麼超越他所能觸及的,他就沒有關於那方面的更多知識;但如果他知道,除了他已經觸及的之外,還有他無法觸及的(在他面前);那麼他也就有了那方面的知識,即一種知道它超越知識的知識。誠然,一個這樣認識的人,可能會對那超越他知識的事物有各種猜測。是的,在理性上會是這樣,因為他知道還有事物在他面前:但既然事物本身確實超越了他的知識,他對該事物的任何猜測都不能被視為知識。或者假設一個這樣猜測的人,在猜測時碰巧猜對了;他對那件事的正確猜測不能被稱為知識:對他而言,那仍然只是一個不確定的猜測,並且仍然超越了這種知識。
問:但有些人可能會說,知道基督的愛超越知識對人有什麼好處?人們可能會認為,相信基督全部的愛是可以達到的,對人更有好處。
答:知道基督的愛超越知識是有益處的,這一點不容置疑,因為使徒說它確實如此(2 Tim 3:16)。因為知道神聖話語所肯定的事是有益的;如果藉著我們的認識沒有提供某種幫助,祂就不會禱告讓我們認識那超越知識的事。但為了向你們展示藉著知道基督的愛超越知識而帶給我們的某些益處:
(1.) 藉著知道這一點,神的兒女在某一天,當他所知道的一切可能因試探的權勢而被奪走時,為自己留有餘地。有時一個好人可能會陷入困境,以至於他所能領會的一切知識都被奪走:即對他信心真實性的認識,或他擁有神恩典的認識,諸如此類,我說,這些都可能被奪走。現在,如果此時他知道那超越知識的基督的愛,他很可能知道恢復的方法。因為如果耶穌基督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他:那麼,處於黑暗中的靈魂說,祂可能仍然愛我,就我所知,因為我知道祂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我;因此我不會徹底絕望。是的,如果撒但試圖質疑耶穌基督是否會看顧我:答案是,如果我知道那超越知識的愛:但祂可能會看顧我,(噢,撒但)是的,且愛我,並拯救我,就我這個可憐的罪人所知;因為祂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我。如果我陷入了沉重的罪中,我的良心恐懼這罪不得赦免。防止徹底絕望的幫助就在手邊:但我說,這是有可能的,因為基督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我。如果撒但試圖藉著暗示基督不會理會我結結巴巴、喋喋不休的禱告,來勸阻我向神禱告。答案是現成的,但祂可能會理會,就我所知;因為祂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我。如果試探者暗示你的試煉、麻煩與苦難如此之多,以至於你永遠無法超越它們。答案就在附近,但就我們所知,基督可能會帶我度過這一切,因為祂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我。因此我說,對於受試探的人,無論他們的試探是什麼,救濟就在手邊,幫助就在儲備中。因此,這就是當所有其他武器失效時,能挫敗魔鬼的武器:就我所知,基督可能會拯救我,因為祂以一種超越知識的愛愛著我。是的,假設祂將我推向最糟糕的恐懼,那就是懷疑我的靈魂既沒有,也永遠不會擁有神的恩典。答案就在手邊,但我擁有或可能擁有它,因為基督……
祂以那超越知識的愛來愛我們。因此,你們可以看見保羅的這段禱告中,蘊含著極大的美善。他祈求我們能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是為了讓我們在面對魔鬼一切可怕的試探時,手邊能有即時的幫助與救濟。這是一種隨時可得的幫助,只要我們心中還存有一絲根據事物本質的正當推理,這份幫助就隨時準備好與我們連結。試想,若有人因口袋裡只有一個小錢而被指責貧窮,但若他箱子裡藏有數不清的錢財,他只需向指責者展示他所擁有的,便能輕易化解那種毀謗。這就是我們的情況,對於那些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之愛的人來說,情況正是如此,也必將如此。因此:
(2.)藉著這份知識,基督徒得以開拓空間,並獲得自由,在一切屬靈的事上轉圜自如。這是基督徒的「利河伯」(Rehoboth),是那口非利士人無心爭奪的水井,也是能使我們在這地昌盛的源頭(創 26:22)。
如果基督徒沒有這份知識,他們行走在世上就如同被捆綁,或腳上帶著鐐銬。但這份知識使他們腳下的步履寬廣(撒下 22:37):藉著認識這愛,他們可以自由行走,腳步不致受阻。這正是所羅門所說的:「得智慧,得聰明」(箴 4:5)。那時,「你行走,腳步必不致狹窄;你奔跑,也不致跌倒」(箴 4:12)。一個僅能糊口的人,往往為了如何使用那一分錢而發愁,且常常落得飢腸轆轆;但那不僅有糊口之資,且有餘裕的人,則更為自由,能活得豐盛,更像一位紳士。假設有兩個人,一個人的水缸裝滿了水;另一個人的水缸也裝滿了,且他的院子裡還有泉源;然而他們所住之地正逢大旱:我想知道,這兩個人之中,誰更有優勢在心中保持自由,而不必擔心缺水?這正是我們所討論的情況。有一位基督徒認識基督那可知的愛,但他對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卻一無所知。另一位基督徒,他同樣認識前者所知的,但他同時也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現在請告訴我,這兩個人之中,誰更有可能活得像個基督徒,也就是像一位屬靈的君王,像那擁有一切的人?誰更有優勢活出敬虔的寬廣心胸,並在心靈上更得自由?誰更有優勢去相信,並更有動力去愛主耶穌?誰又更有準備去抵擋魔鬼的詭計,並治死敗壞的權勢與影響力?正是這份知識,使人成為基督信仰中的父老。「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約壹 2:13-14)。怎麼,其他人不認識嗎?不像父老那樣認識嗎?父老們認識,且深切地認識。他們認識基督那可知的愛,也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我父親家裡有糧,且有餘」,這正是帶領浪子回家的動力(路 15:17)。當摩西要對以色列人說出無盡的祝福,以安慰並堅固他們的靈魂時,他稱他們的神為「雅各的本源,在五穀新酒之地」(申 33:28)。
(3.)藉著這份知識,即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基督徒心中會產生更大的渴望,去竭力追求那在他們面前的(腓 3:12-21)。基督徒之所以懶散、肉體滿足、精神萎靡,原因無他,正是因為對此無知。因為一個自以為已經知道所有可知的知識的人,便失去了任何進一步追求的理由。基督的愛之所以被稱為「不可知」,有三個層面:因為我的知識軟弱;因為我的知識不完全;或者,即便我的知識再完美,基督的愛卻是永恆的。
有些愛是軟弱的知識所無法領悟的。若能使人確信這一點,那麼,如果他對已得知識的甜美深有體會(箴 2:10),這將激勵他以極大的熱忱去渴望認識更多。
即便是一個擁有世人所能達到最完美知識的人,基督的愛依然超越他所知的。現在,如果這人對這份愛已有的認識確實令他甘甜,那麼這會促使他發自內心地渴望靈魂能認識更多。由於人在今生對這份愛的認識並無界限,因此,儘管他已有所得,他的渴望仍保持活躍,持續追求認識更多基督的愛。神在古時曾極其悅納祂子民的渴望,以至於當他們在地上已達到所能認識的極限(即透過一般途徑)時,神會藉著異象與啟示降臨在他們身上,或者將他們提到樂園中片刻,讓他們認識,隨後再讓他們回到地上。
但不僅如此,還有一種基督的愛,在我們進入天堂之前是絕對無法領悟的。我想知道,如果一個人真的愛基督,那麼相信這一點,難道不是促使他厭倦這個世界、渴望與主同在的最強大理由嗎?對這樣的人來說,「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腓 1:21-23)。對這樣的人來說,除非他確信基督在世上還有工作要他完成,否則他很難甘心留在這裡。
我還要補充一點:有一種基督的愛,我不敢說無法認識,但我敢說無法享受;即便是在天堂的靈魂,在審判日之前也無法完全享受。而當這種知識臨到世人時,曾使他們寧願選擇審判日勝過死亡之日,好讓他們能認識那超越現狀與知識的境界,即便是那些已成全的義人的靈魂,在天堂所享受的也僅是部分(林後 5:4)。因此,正如我起初所說,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是有益的;它在基督徒心中激發出一種強烈的渴望,去觸及並竭力追求那在前面的。
還有一件事,說完這一點,關於這個理由我就結束了。即便那絕對不可知的基督之愛,因其永恆性而無法窮盡,但其本質卻是甘甜且令人嚮往的,因為我們將會享受並擁有它。因此,即便沒有其他理由,單單這一點,一旦被認識,就足以將心從地上的事物中拉出來,轉向祂自己。
(4.)那超越知識的愛。認識這份愛是極具果效的知識。這知識必然是多結果子的。有些知識是空洞的、孤立的,並不伴隨著這份知識所帶來的良善與祝福。我說它多結果子嗎?我還要補充,它伴隨著最好的果實;它出產最好的酒:它使靈魂充滿神一切的豐盛。「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神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的愛將祂自己顯明給我們。「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因為神只能在祂裡面被尋見與享受;因此,凡擁有並持守基督教訓的人,「就有父又有子」(約貳 9)。既然對這教訓的認識有深淺之分,而對祂最高程度的認識就是認識祂有那超越知識的愛,那麼結論就是:凡對這教訓有最基本救贖性認識的人就有神;而對這教訓有最廣博認識的人,就更有神,或者按經文所說,被神一切的豐盛所充滿。這「神的豐盛」究竟是什麼,最好從聖靈在語言上最接近的說法來理解,即「充滿」:
充滿良善(羅 15:14)。
充滿信心(徒 6:5)。
充滿聖靈(徒 7:55)。
充滿信心的充足(來 10:22)。
充滿指望的充足(來 6:11)。
充滿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 1:8)。
喜樂充足(約壹 1:4)。
多行善事(徒 11:36)。
滿心知道祂的旨意(西 1:9)。
被聖靈充滿(弗 5:18)。
結滿了仁義的果子,這果子是藉著耶穌基督結的,叫榮耀稱讚歸與神(腓 1:11)。這些事物無疑都包含在這種豐盛的原因或結果之中。它們不可能是原因,因為那是神藉著祂的聖靈所賜的。因此,它們是結果,因為凡神居住在經文所指程度的地方,這些事物就會以卓越的方式顯明「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弗 1:18)。但這些事物並非在任何人身上都達到經文所指定的程度,唯有那些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之愛的人,才能達到。
但一個被這一切事物所充滿的人,或者按經文所說「被神一切的豐盛所充滿」的人,是何等樣人啊!今日的教會中,這樣的人太少了。正是這些人使教會甘甜,並將榮耀歸給神與信仰。而知識將使我們成為這樣的人,即使徒在此所說的那種知識。我現在講完了,最後對你們說幾句應用。
第一點應用:神對我們竟有如此的長闊高深?基督對我們竟有如此超越知識的愛?這不僅向我們顯明了父與子威嚴的偉大,也顯明了祂們心中對那些領受祂話語之人極大的善意。
神已將祂裡面那長闊高深的愛、智慧、能力與真理,都為我們投入;基督也以那超越知識的愛愛了我們。我們大可以說:「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祢?」(出 15:11)。或者如另一位先知所說:「有何神像祢,赦免罪孽,饒恕祢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彌 7:18)。是的,沒有任何言語能充分表達神與祂兒子對我們這些可憐罪人的偉大之愛。
第二點應用:父與子對我們竟有如此偉大的愛心?那麼,讓我們多花時間去研讀並探尋這份愛的偉大。這是人所能獻身的最甘甜的研讀;因為這是研讀神與基督對人的愛。有些人對那些遠不如這份研讀有益的事物,投入了多少心力?人們通常不會覺得清點自己的錢財是負擔,也不會覺得清點自己的土地、牛群與羊群的增長是負擔。為什麼?因為研讀神在基督裡對人那測不透的愛,其本身就更美好,且比上述萬事更能帶給人靈魂甘甜。我知道這世上的智慧人(這類人很多)會對我所勸勉的事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呢?」但主啊,求祢仰起臉來,光照我們。祢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 4:6-7)。大衛也說,他對主的默想是甘甜的。哦,神與祂的兒子對世人有那樣的恩慈,如果他們知道,他們就會想要將這份知識留在心中。他們會像古時那女子一樣呼喊:「求祢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歌 8:6-7)。對基督徒而言,這份知識的每一部分、每一碎屑、每一顆粒,都像甜美的蜂蜜之於愛甜的孩子,值得收集,值得品嚐。是的,大衛論到作為知識基礎的神的話語說:「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 19:10)。既然如此,為什麼基督徒不致力於默想這如此屬天、如此美好、如此甘甜、如此舒適,且對靈魂有如此益處的事物呢?原因在於,這些事只是被談論,卻未被相信:如果人們在談論神與耶穌基督的愛時,真的相信自己所說的話,他們就不能不默想它。其中有太多的奇妙,而人們喜歡思考奇妙的事。其中有太多的益處,而人們喜歡思考能帶來益處的事。但正如我所說,缺乏的是對這些事的「相信」。對事物的相信會產生強大的影響,無論其根據是真是假。假設你們之中有人在鄰居家時,相信自己的房子著火了,而孩子們正在床上熟睡,儘管事實並非如此;我敢問你們,這種相信難道不會對你們的心產生巨大的衝擊嗎?讓一個人相信自己將被定罪,儘管後來證明他信的是謊言,但那種相信在人心裡產生了多大的作用;同樣地,甚至更甚地,對屬天事物的相信也會產生作用,因為它們是真實、偉大且至善的;此外,當它們確實被相信時,其證據會藉著聖靈本身的能力與榮耀,在人的靈裡運行。因此,讓我們研讀這些事。
第三點應用:讓我們投靠這份愛。沒有什麼比經文及其周圍的內容更能給我們鼓勵了。它是偉大的,是超越知識的愛。感受到危險的人,聽到有可以大膽投靠以求脫逃的幫助時,會感到高興。經文正是為戰兢恐懼的良心提供了這樣的幫助與救濟。對未來苦難的恐懼與戰兢,只能源於我們所知、所感或所想像的;但經文談到的是一種超越我們所能知、所感或所想像的愛,即超越知識的愛;因此,這份愛超越了所有這些恐懼。此外,使徒對此主題的結論,清楚表明我對經文的解釋正是聖靈的心意。「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弗 3:20-21)。還有什麼比這更清楚?什麼比這更豐滿?什麼比這更適合任何灰心喪志的人?祂能做的超過你所知道祂會做的。祂能做的超過你所認為祂能做的。你認為什麼?罪人說,我想我被棄絕了。好吧,但還有比這更糟的想法,所以再想一想。罪人說,我想我的罪多如全世界的罪。這確實是一個非常黑暗的想法,但還有比這更糟的想法,所以請再想一想。罪人說,我想神沒有能力赦免我所有的罪。啊,現在你真的想到了。因為這個想法使你看起來更像魔鬼而不像人,然而因為你是人而不是魔鬼,請看你神那降卑與無窮的愛。祂能成就超過我們所想的!罪人啊,如果你被允許,你自己能用更好的言語表達出你所渴求的那份愛的偉大嗎?因為經文並非說祂能成就超過我們「目前」所想的,而是超過我們「所能想」的一切,意即超過我們在任何時候所能有的最糟糕、最令靈魂沮喪的想法。有時灰心的人在某些時刻會有比其他時候更糟的想法。好吧,就算在他們最糟糕的時刻,當他們不斷思考,直到把自己想進地獄的痛苦中時;這神恩典的話語依然在他們之上,顯明祂仍能挽回並拯救這些可憐的人。既然談到這個主題,我願再多走幾步,與灰心的人同行,為他們提供幾句話,幫助他們抵擋未來可能臨到的試探。因為正如撒但現在用控告與罪疚感跟隨他們,牠也可能用質問與訴求來跟隨他們:因為牠知道如何藉由訴求,而不僅僅是控告罪惡,來使牠有權柄干預的靈魂沉淪與淹沒。因此,假設有某個痛苦的男人或女人陷入這種情況,撒但忙於用質問與訴求驅使他們絕望;上述的經文,更不用說我們討論的主題,為這樣的人提供了充足的救濟。撒但說,難道你不知道你犯了可怕的罪嗎?靈魂說,我知道。撒但說,難道你不知道你是所有信徒中最卑劣的一個嗎?靈魂說,我知道。撒但說,難道你的良心沒有告訴你,你一直以來比你的同伴所能想像的還要卑賤嗎?靈魂說,是的,我的良心這樣告訴我。撒但說,好,現在我要用我的訴求來對付你。你不是個沒有恩典的無賴嗎?是的。你有心為這邪惡感到懊悔嗎?不,我沒有像我應該的那樣。撒但說,雖然你偶爾禱告,但你的心難道沒有被一種「神不會理會你」的信念所佔據嗎?罪人說,是的。撒但說,那為什麼不絕望,去上吊呢?現在我們到了撒但所設計與追求的終點。但罪人說,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回答,用經文的話來抵擋牠,基督以那超越知識的愛來愛我,並進一步回答牠說:撒但,雖然我無法認為神愛我;雖然我無法認為神會拯救我;但我不會向你屈服:因為神能成就超過我所想的。至於你訴求於我,問我禱告時心中是否被「神不會理會我」的不信所佔據;那也不會使我沉淪:因為神能充充足足地成就超過我所求所想的。因此,這段經文在我們相信的道路上遇到阻礙時,幫助我們將自己投靠在基督裡神的愛中以求救恩。
這還不是全部,經文更為豐滿:「祂能充充足足地成就」,是的,「超過」,或者「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這是一段由神智慧所挑選並編排的經文,專門為了那些受試探者的救助與安慰而編排,使他們在苦難中能將自己投靠在他們的神身上。祂能成就遠超過我們所求的。哦!靈魂說,如果祂能為我成就我所能求祂做的那麼多,那該多好!那時我會是多麼快樂的人啊!那麼,罪人啊,你會求什麼呢?靈魂說,你可以肯定,我會求從罪中得救;我會求對基督的信心與愛;我會求在這邪惡的世界中得蒙保守,並求與基督一同在天堂得榮耀。求這一切的人,確實求得很多,且超過撒但想要他相信神有能力或願意賜給他的;但請注意,經文並非說神有能力成就我們所能求或所能想的一切,而是說祂有能力成就超過一切,是的,充充足足地超過一切我們所求所想的。這是何等樣的經文!我們擁有的是何等樣的神!神預見了祂子民的罪,以及魔鬼會如何利用這些罪來折磨他們的心,因此為了防止他們因試探而滅亡,祂如你所見,藉著祂的話語如此廣大地表達了祂的愛。因此,讓我們如所吩咐的,善用這恩典的教義,在苦難與試探之時,將自己投靠在神這份愛中。
第四點應用:謹防濫用這份愛。這勸勉似乎多餘;因為愛是這樣一種東西,人們會以為沒有人能忍心去濫用。但儘管如此,我認為,今日在信徒中,沒有什麼比這神的愛被濫用得更厲害的了。近來關於基督之愛的亮光比以往更多地顯露出來:現在每個孩子都能談論基督的愛;但這基督的愛並沒有被傳道人正確地應用,或者沒有被信徒正確地領受。因為基督的恩典從未像現在這樣被轉變為放縱情慾。現在,信徒中流行向世俗之人學習變得卑劣。是的,甚至為那卑劣辯護:不,我們反過來說,現在世俗之人竟從那些信徒身上學習變得卑劣(他們教導惡人他們的道路):這是一件任何好人想到都會臉紅的事(耶 2:33)。猶大談到這些人,告訴我們,儘管他們有信仰的告白,卻否認獨一的主神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第 4 節)。保羅說:「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是與祂相背;本是可憎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多 1:16)。
但我說,不要濫用神與基督的這份愛。濫用愛是不自然的,濫用愛是眾人所譴責的罪行,是的,濫用愛是所有罪中最不可原諒的。濫用愛——神與基督的愛——僅次於魔鬼的罪。
使徒說什麼?「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 2:10-12)。一個被控告濫用愛的人,在審判時能為自己說什麼?基督徒啊,捨己,拒絕你們的私慾,拒絕這現今世代的虛空,獻身給神;成為愛神的人,愛祂道路的人,並成為「熱心為善的子民」;這樣你們就能向彼此,也向眾人顯明,你們沒有徒受神的恩典(林後 6:1)。因此,棄絕那些暗昧可恥的事,行事不要詭詐,也不要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顯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我說,去做吧,是的,並努力與神在基督裡的這份愛建立如此的連結,以至於能恩慈地約束你們去行,因為當所有關於正確領受基督之愛的證據被提出時,沒有什麼比那使我們「熱心為善」的證據,更足以證明我們信仰的純真(多 2:14)。最後被當作濫用基督之愛的人而被趕出去,是何等可怕的事!像一個因為基督赦罪的愛如此偉大,就放縱私慾、貪愛世界與各種邪惡的人!在那一天,你將被視為一個多麼不經大腦、多麼虛偽的人啊!是的,你將被發現是那個掠奪愛、把愛當作遮羞布、把愛當作罪惡、魔鬼與世界之奴隸的人,那豈不是很糟嗎?(讀結 16 章)
第五點應用:神與基督的愛如此偉大嗎?那麼讓我們竭力將它發揮到極致,以作為我們抵擋一切信心攔阻的優勢。
若非如此,它為何被啟示、被提及並被推薦給我們?我們被許多仇敵環繞,而對神與基督之愛的信心,是我們唯一的救助與避難所。因此,我們的責任、智慧與特權,就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益處來運用這份愛。運用它來抵擋日常的軟弱,運用它來抵擋魔鬼的詭計;運用它來抵擋這世上的人不斷以恐懼威脅你們的恐嚇、憤怒、死亡與毀滅。但該如何做呢?好吧,將這份愛及其中的安全感放在你眼前;當這些事物攻擊你時,注視著它。這些話——「神愛我」的信心——將在你遭受任何危險攻擊時支持你。這就是我們被勸勉要在主裡喜樂(腓 3:1)、以主誇口(詩 44:8)、在基督裡誇勝(林後 2:14),並將主常擺在我們面前(詩 16:8)的含義。因為凡能堅定做到這一點的人,就不會被擊敗。因為在神裡面,比在世上所能有的幫助或阻礙都要多;因此,如果神是我的幫助者,如果神愛我,如果基督是我的救贖主,並將祂那超越知識的愛賜給了我,誰能敵擋我呢?(來 13:6,羅 8:31)如果他們敵擋我,我又能從中得到什麼不利呢?因為這一切也都在為我的益處效力。這就是為了我的益處而運用神與基督的愛。基督徒也應當以同樣的方式對待這份愛的程度,將它與危險的程度相對抗,因為這裡有深淵與深淵響應。罪惡與憤怒不可能達到某種程度,而神與基督的愛卻沒有相應的程度來匹配它。在法老對神子民狂傲的事上,主在他之上(出 18:11),匹配並超越了他;祂臨到他並超越了他;祂與他搏鬥,勝過他,並將他擊倒。「耶和華是戰士;祂的名是耶和華。法老的車輛、軍兵,祂已投在海中……都沉入深處,如同石頭」(出 15:5)。沒有人能與愛我們的神爭戰;凡與祂爭戰的都不能亨通。如果地的盾牌屬乎神(詩 47:9),那麼祂就能運用它們來保護祂的身體——教會;或者如果它們不再能以那種方式、為了那種目的被使用,祂難道不能將它們放在一邊,並為自己製造新的嗎?人尚且能這樣做,神更是如此。但再者,如果你所遭遇的苦難或患難對你而言似乎氾濫,超出了限度,超過了力量,並開始驅使你對生命絕望(林後 1:8);那麼你在神與基督的愛中,也擁有那超越一切、同樣超出所有限度的東西,即那測不透、不可知,且「能充充足足地成就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愛。現在神將它們彼此對立,而將它們對立起來也是你的智慧,因為這是運用這份愛的方法。但是,儘管這樣勸勉你們很容易,但你們會發現實踐起來更困難;因此,在這裡,如果我再加上另一條建議,或許不無小補。
第一條建議:那麼,你想要為了自己的益處運用神與基督的這份愛嗎?那麼你必須竭力追求對它的認識。這正是使徒為這些以弗所人所祈求的,正如前文所述,這也是你必須竭力追求的,否則你的閱讀與我的寫作,對你而言都將是徒勞的。那麼,讓我對你說,就像大衛對他兒子所羅門所說的:「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代上 28:9)。對這份愛空洞的概念除了有害之外毫無用處,因此,我所勸勉你的並非停留在空洞的概念中,而是要你竭力追求認識這「好油」的香氣(歌 1:3),使徒稱之為「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 2:14)。認識它,直到它對你的靈魂變得甘甜或愉悅,那時它就會保守並護衛你(箴 2:10-11)。使神與基督的這份愛成為你自己的,而不是別人的。有許多人能大談神對亞伯拉罕、大衛、彼得與保羅的愛。但那不是重點,不要放棄,直到這份愛成為你自己的;直到你發現並感覺到它藉著神賜給你的聖靈,澆灌在你的心裡,使你的心溫暖起來(羅 5:5)。那時,你將以一種負責任且投入的知識來認識它;是的,你將以一種堅固靈魂、鼓勵靈魂的知識來認識它。
第二條建議:你想要運用這份愛嗎?那麼將它與對其他一切事物的愛相對抗,直到這份愛從對它們的愛中征服你的靈魂,歸向祂自己。
這才是基督徒。因此去做吧,並說:為什麼除了神、除了基督之外,還有什麼能佔據我的心?祂愛我,祂以那超越知識的愛愛我。祂愛我,祂必得著我:祂愛我,我也要愛祂:祂的愛為了我的緣故使祂捨棄了一切;主啊,讓我的愛為了祢的緣故使我捨棄一切。我是愛的兒子,愛的對象,愛的紀念碑,是白白的愛、分別的愛、特殊的愛,以及那超越知識之愛的紀念碑:我為什麼不該行在愛中呢?在對神的愛中,在對人的愛中,在聖潔的愛中,在無偽的愛中?這就是通往……的路。
請善用上帝的愛來造就自己,以治服你的私慾,並使你的本性成聖。聽見那些生活卑劣的人談論上帝的愛、基督的贖罪,以及福音真理之道所呈現給罪人的榮耀恩典,實在是一件令人厭惡的事。讚美對於正直人是合宜的,對於褻瀆者卻不然。因此,唯有那些被愛所吸引、被愛所俘虜、被愛所帶走的人,才配談論愛。若這樣的人談論愛,他的話語便有分量;愛的權能與束縛在他身上,他向眾人顯明他所談論的是什麼。然而,褻瀆者的口中提到愛,就像愚昧人口中的箴言,或如失了味的鹽。因此,基督徒啊,你要如你所當行的那樣善用上帝的愛,這愛也將如你所願地造就你。因此:
第三項勸勉:若你想善用這份愛,就要保守自己常在其中
「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猶大書 21)。這段經文看起來似乎偏袒索西尼派(Socinians),但其中並無此意。同樣地,「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翰福音 15:10)。其含義在於:一個人因信心而稱義之後,過聖潔的生活,便是保守自己常在上帝之愛的滋味與安慰中的途徑。噢,願你確實能這樣做!因為如果你缺乏這份愛的滋味,你很快就會失去對誡命的敏銳度;而如果你想造就自己或在世上榮耀上帝,這誡命就是你必須遵循的準則。「那以感謝為祭獻上的,便是榮耀我;那預備道路的,我必使他得著上帝的救恩」(詩篇 50:23)。凡想要過一種甘甜、舒適、喜樂生活的人,必須過一種極其聖潔的生活。這確實是將這份愛轉化為對你自身益處的途徑。
第四項勸勉:為此,你必須在愛中紮根、立基
也就是說,如果你真的想善用這份愛,就必須在這愛中穩固、堅定。你不可在關於愛的教義與根基上動搖(以弗所書 3:17)。你必須對這些根基有深刻的認識;因為在這些教義上尚屬嬰孩的人,還無法領受這些勸勉:因為這樣的人在受試探時會動搖、恐懼;而「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翰一書 4:18),也無法像他所應當的那樣,為自己和靈魂的益處善用這份愛。
第五項勸勉:最後,為此目的,要將上帝賜給你的證據與憑據——證明你是這份愛的分享者——清晰地銘刻在你的心與意念中
因為凡看不見這些證據,或無法證明它們真實可靠的人,在這份愛中便得不到多少安慰。上帝對待祂子民的方式中,隱藏著極大的奧祕。祂要在沒有行為的情況下稱義他們,要為了祂兒子的緣故赦免他們;但對於那些粗心大意、屬肉體、生活不聖潔的人,他們從上帝所做、正在做及將要做的事中,只能得到極少的安慰。他們無法隨時掌握通往天城的憑據,心中也充滿疑惑;是的,他們將在沒有陽光的情況下行走,只能零星地、斷斷續續地得到安慰;而其他人則坐在天父的桌前,有自由進入酒窖,因天父向他們顯露甘甜愉悅的面容而歡喜,並知道結局對他們而言必是美好的。
現在,對於那些聽過我講述這一切愛,卻仍屬肉體的世人,我應當說些結語。但我能對他們說什麼呢?如果我對他們說,他們卻不聽;或者我為此作見證,他們卻不信;或者我懇求他們,他們卻藐視我;這一切只會加重並擴大他們的罪,導致他們更深的定罪。因此,我將讓頑固者留在原地,而對那些願意得救的人說:罪人啊,你比你的鄰舍更有優勢,不僅因為你願意活著,更因為有「那一位」願意你活著;也就是說,那些掌管死亡出口的——父與子,願榮耀歸於祂,並歸於那有福的聖靈,直到永永遠遠。阿們。